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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商业网点及疫情应对考察报告

英法商业网点及疫情应对考察报告



第一篇:英法商业网点及疫情应对考察报告

英法商业网点及疫情应对考察报告

应欧洲商业联合会的邀请,我率团于2月29日至3月11日对法国、英国、比利时进行了考察。出访期间,会见了英、法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和欧洲商业联合会负责人,对部分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考察。

一、关于政府对商业网点规划的管理

英、法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商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两国政府都对商业网点规划十分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商业自身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是有专门的政策法规。法国早在1973年就制定了以管理城市规划和商业配置为宗旨的《鲁瓦耶法》,1996年时任主管商业的国务秘书拉法兰(现任法国总理)进一步严格商业规划管理,修订出台了《拉法兰法》,把需要报批网点的最低面积由400平方米调整为300平方米,并要求法国各省制订商业网络设施图,将所有现有商业网点收入图中,帮助决策。英国没有商业规划的专门法律,主要是通过议会形成规划政策,1996年出台了《城镇中心及零售业发展规划指导政策》,202_年修订为《城镇中心规划政策》,对零售、交通、旅游、休闲等使用土地作出规定,开设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都要报批。

二是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法国商业网点规划由国家和省两级商业规划委员会负责。国家商业规划委员会由四名政府成员及四位经济界人士组成,秘书处设在法国财政与经济部的商业、手工业及服务业司。省级商业规划委员会由省长负责组建,由主管省长、省议员、商店所在地市(镇)长和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方面的代表组成。英国也是两级管理机构,国家级机构设在副首相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制定规划的指导性政策(规划范围限于英格兰),以指导地方具体规划,并协调建设部门和商业部门的意见,进行2500平方米以上商业项目的审批。地方按区设立机构,英格兰分9个区,每区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规划及审批。

三是有合理的审批依据。审批项目时主要考虑:(1)商店稠密度,即项目所在区域的人口数量、商店数量、住宅及办公楼情况。(2)项目的实施能创造多少就业岗位,对现有商店的冲击可能减少多少就业岗位。(3)竞争状况,在存在竞争对手的前提下,一般不允许任何一家商业企业(含分店)的当地市场份额超过25%。(4)项目是否是新型业态,其建筑风格是否协调,服务设施是否完备。(5)项目是否会引起消费者住所、交通路线的改变,不允许导致交通堵塞。家乐福集团当年和法国第二大零售商普美德斯合并时,因在一些地方市场份额超标,被要求出让了二十几个商店。

四是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法国新建、改建和扩建营业面积300平米以上的食品商店及1000平米以上的非食品商店,必须向所在地省级规划委员会申请,六票中四票赞成即获通过,申请如被否决可向全国委员会上诉,如再被否决还可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进行终裁。英国规定,不论商店面积大小都需要符合规划。开设面积2500平米以上的商店,地方规划部门须向副首相办公室申请,副首相办公室调查了解并协调规划和公平竞争部门意见后,三周内给予批复。两国对内外资商业企业在规划审批上政策相同,没有专门针对外国商业企业的政策规定。

二、关于动物疫情及危机处理机制

英国是畜牧业大国,也是动物疫情多发国,多次发生疯牛病、口蹄疫、鸡瘟、猪瘟等疫病。特别是202_年大规模暴发口蹄疫,英国本土发生202_起疫情,肉类消费大幅度下降,人们不敢外出就餐和旅游,甚至连教堂都不敢去,对英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巨大损失,农业收入减少20%,旅游业损失49亿英镑,GDp减少0.2%。当时,英国由政府相关部门高官组成直接对首相负责的机构,主要采取划定疫区、捕杀、掩埋、焚烧、消毒、隔离、限制活物流动等措施,共宰杀6245万只动物,政府耗资31亿英镑(其中补偿费14亿,政府支出17亿)。

英国政府认为,大范围的疫情将影响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可能会对社会、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产生巨大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将有损于整个国家的可信度,其危害可与恐怖主义相提并论。他们认为,应对动物疫病,一是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二是要对疫情做出科学的风险评估;三是要及时划定疫情区域,进行隔离和处理;四是制定演习计划和步骤;五是要制定清晰的战略思想;六是信息畅通至关重要;七是发现疫情要立即行动,严防扩散。

202_年,英国建立了新的疫情应对组织机构、预警机制和具体的应对措施。在组织机构上,英国建立了由相关政府部门部长组成的内政危机委员会,在内阁常设内政危机秘书处。战略层面,平时由负责疫情的内阁大臣、首席兽医官、有关专家、顾问负责制定应对战略;战术层面,发生重大危急事件时,由内政危机秘书处负责召开内政危机委员会高官会,处理危机事件,协商采取统一行动;操作层面,由国家疾控中心和地方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英国卫生部和农业部均负责食品卫生和疫情处理,但其职能根据“生”“死”分开的原则划分非常清晰。动物养殖期间的防疫检疫由农业部负责,动物屠宰及动物制品的检疫由卫生部负责。因为动物疫情容易在屠宰场被发现,卫生部门检疫人员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向农业部报告。

目前,英国已建立较完备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并将应急演习列入行动计划,202_年6月将进行一次全国性演习。一旦出现大规模疫情,英国将立即启动相关控制措施:一是隔离传染区;二是停止动物在全英国流动;三是撤消出口许可;四是考虑紧急接种疫苗;五是24小时内对发病疫区动物全部进行捕杀,48小时内对接触疫区的危险动物进行捕杀;六是对靠近疫区尚未扩散地区的动物进行观察;七是关闭疫区交通要道;八是禁止在农场附近进行焚烧。

三、我们的体会和建议

这次考察虽然时间不长,但由于直接访问了负责具体业务的法国经济部国务秘书、商业司司长,英国副首相办公室首席规划师,英国贸工部贸易司司长和负责商业规划、公平竞争、企业并购的官员,农业部负责食品安全的官员,不仅探讨政策法规的指导原则,而且交流具体操作层面的经验体会,针对性强,收获很大。

1.尽快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规。

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不仅有利于我国商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完善商业功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也有利于减少入世后对我国商业企业的冲击。几年来,我们一直在促进这项工作,特别是商务部成立后加大工作力度。目前,直辖市、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规划任务已经完成。地级市的规划正在制定中。为了把规划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我们已经起草完成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力争在今年底彻底开放国内商业之前出台。

2.加强部门协调,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要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但在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下,这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扯皮问题时有发生。我部作为管理国内外贸易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食品流通中的安全问题,同时又必须协调好同其他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建议:一是我部重点做好流通中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标准制订工作,食品安全执法主要由工商、质检、卫生、农牧等部门进行;二是我部重点做好食品流通安全工作中跨部门事项的综合协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充实“三绿工程”;三是我部重点做好食品市场质量安全的监测工作,向各有关执法部门及时、准确地反映食品安全信息,向生产者提供市场需要的优质安全食品信息;四是我部重点做好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减少流通环节的“二次污染”。

3.借鉴国外经验,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商业的模式和手段。

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上普遍认为商业作为竞争性行业应该彻底放开,政府商业主管部门不应再进行任何审批。目前我国开设商业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立项由规划建设部门审批,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审批,不需要经过任何商业主管部门。从英法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这完全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在实践中已经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党的十六大指出: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商业网点规划完全可以起到调控商业和经济良性发展、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协调商业和其它行业相互促进、保持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等作用。商务部的组建,不仅应该在内外贸一体化方面进行探索,也应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商业的模式和手段方面进行研究,更好地发挥商业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扩大内需、提高生活质量、拉动经济增长、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

第二篇:英法商业网点及疫情应对考察报告

英法商业网点及疫情应对考察报告

应欧洲商业联合会的邀请,我率团于2月29日至3月11日对法国、英国、比利时进行了考察。出访期间,会见了英、法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和欧洲商业联合会负责人,对部分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考察。

一、关于政府对商业网点规划的管理

英、法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商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两国政府都对商业网点规划十分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商业自身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是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法国商业网点规划由国家和省两级商业规划委员会负责。国家商业规划委员会由四名政府成员及四位经济界人士组成,秘书处设在法国财政与经济部的商业、手工业及服务业司。省级商业规划委员会由省长负责组建,由主管省长、省议员、商店所在地市(镇)长和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方面的代表组成。英国也是两级管理机构,国家级机构设在副首相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制定规划的指导性政策(规划范围限于英格兰),以指导地方具体规划,并协调建设部门和商业部门的意见,进行2500平方米以上商业项目的审批。地方按区设立机构,英格兰分9个区,每区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规划及审批。

二、关于动物疫情及危机处理机制

英国政府认为,大范围的疫情将影响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可能会对社会、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产生巨大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将有损于整个国家的可信度,其危害可与恐怖主义相提并论。他们认为,应对动物疫病,一是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二是要对疫情做出科学的风险评估;三是要及时划定疫情区域,进行隔离和处理;四是制定演习计划和步骤;五是要制定清晰的战略思想;六是信息畅通至关重要;七是发现疫情要立即行动,严防扩散。

202_年,英国建立了新的疫情应对组织机构、预警机制和具体的应对措施。在组织机构上,英国建立了由相关政府部门部长组成的内政危机委员会,在内阁常设内政危机秘书处。战略层面,平时由负责疫情的内阁大臣、首席兽医官、有关专家、顾问负责制定应对战略;战术层面,发生重大危急事件时,由内政危机秘书处负责召开内政危机委员会高官会,处理危机事件,协商采取统一行动;操作层面,由国家疾控中心和地方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英国卫生部和农业部均负责食品卫生和疫情处理,但其职能根据“生”“死”分开的原则划分非常清晰。动物养殖期间的防疫检疫由农业部负责,动物屠宰及动物制品的检疫由卫生部负责。因为动物疫情容易在屠宰场被发现,卫生部门检疫人员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向农业部报告。

目前,英国已建立较完备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并将应急演习列入行动计划,202_年6月将进行一次全国性演习。一旦出现大规模疫情,英国将立即启动相关控制措施:一是隔离传染区;二是停止动物在全英国流动;三是撤消出口许可;四是考虑紧急接种疫苗;五是24小时内对发病疫区动物全部进行捕杀,48小时内对接触疫区的危险动物进行捕杀;六是对靠近疫区尚未扩散地区的动物进行观察;七是关闭疫区交通要道;八是禁止在农场附近进行焚烧。

三、我们的体会和建议

这次考察虽然时间不长,但由于直接访问了负责具体业务的法国经济部国务秘书、商业司司长,英国副首相办公室首席规划师,英国贸工部贸易司司长和负责商业规划、公平竞争、企业并购的官员,农业部负责食品安全的官员,不仅探讨政策法规的指导原则,而且交流具体操作层面的经验体会,针对性强,收获很大。

1.尽快出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法规。

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不仅有利于我国商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完善商业功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也有利于减少入世后对我国商业企业的冲击。几年来,我们一直在促进这项工作,特别是商务部成立后加大工作力度。目前,直辖市、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规划任务已经完成。地级市的规划正在制定中。为了把规划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我们已经起草完成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力争在今年底彻底开放国内商业之前出台。

2.加强部门协调,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要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但在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下,这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扯皮问题时有发生。我部作为管理国内外贸易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食品流通中的安全问题,同时又必须协调好同其他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建议:一是我部重点做好流通中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标准制订工作,食品安全执法主要由工商、质检、卫生、农牧等部门进行;二是我部重点做好食品流通安全工作中跨部门事项的综合协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充实“三绿工程”;三是我部重点做好食品市场质量安全的监测工作,向各有关执法部门及时、准确地反映食品安全信息,向生产者提供市场需要的优质安全食品信息;四是我部重点做好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减少流通环节的“二次污染”。

3.借鉴国外经验,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商业的模式和手段。

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上普遍认为商业作为竞争性行业应该彻底放开,政府商业主管部门不应再进行任何审批。目前我国开设商业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立项由规划建设部门审批,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审批,不需要经过任何商业主管部门。从英法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这完全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在实践中已经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党的十六大指出: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商业网点规划完全可以起到调控商业和经济良性发展、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协调商业和其它行业相互促进、保持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等作用。商务部的组建,不仅应该在内外贸一体化方面进行探索,也应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商业的模式和手段方面进行研究,更好地发挥商业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扩大内需、提高生活质量、拉动经济增长、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

第三篇:商业网点规划考察报告

商业网点规划考察报告

商业网点规划考察报告

——州市商业网点规划考察组

7月8日至9日,以州商务局副局长王小亚为组长,市人大副主任吴乔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鲍忠银为副组长的州市商业网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联合考察组对湖南省商业网点规划红旗单位——娄底市、株洲市采取座谈会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两天的考察,收到了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地成功的经验

1、突出领导重视,确保组织保障有力。娄底市与株洲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都紧紧把握住组织保障有力这个关键,各项工作得以迅速全面铺开。按照国家商务部、建设部商建发[202_]18号《关于作好地级市城市商业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两地商务局汇报及时到位,引起两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娄底市市长亲自点名,由经验丰富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建军为组长,“四大家”主要领导为顾问,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市商务局市场管理处设立了办公室,集中办公,并在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株洲市安排经费70万元,已拨付60万元;娄底市安排经费60万元,已拨付经费46万元,两市都在经费上给予了充分保障。202_年8月,娄底市在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并就工作措施、领导班子组建、规划定位、职责划分等方面形成决议。株洲市三次召开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编制工作前期准备工作会议,为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2、突出部门紧密协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商业网点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编制并实施好规划需要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株洲市成立了由市商务局、计划、规划、国土、财政、城建、株洲工大等11个部门组成的商业网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娄底由市政府发文,从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明确时间计划和分工,在调查、研究、修改等环节,加强了与发改委、建设局、工商局、国土局、房产局等多个部门协调,及时征求意见,得到他们的配合与支持。

3、突出调查研究,确保规划编制依据准确。两地充分认识到详尽的前期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是作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和基础,娄底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协助开展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从商务和规划部门抽调了10多人组成调查组,分项目、分类别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广泛调研,对规划涉及布局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协商,使各区政府和各企业商业发展的局部构想与全市商业发展的整体规划融为一体。株洲市发动100余名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在街头和各大小市场调查、统计,了解各市场、企业发展的思路和具体措施,建立了扎实的基础资料数据库。

4、突出编制工作思路和定位,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导向性。娄底市与株洲市均将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在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下娄底市以市级商业中心为主导,次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集镇商业为基础,以融入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为目标形成了优势互补,网外互动,市镇一体化的格局。株洲市立足于本市市场数量多、规模大,流通业发达的特点,加强专业化市场的规划设计,注重市级“总规”与各区、县详规相结合,定位准确,符合株洲市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突出《规划》初稿修改和评审工作,确保《规划》质量和权威性。《规划》初稿完成后,娄底市工作小组三次召开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会议,对初稿征求意见,并特邀了省内具有较高商贸及规划方面知识水平的专家、教授和省商务厅领导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实地查看和评审,提出宝贵意见作出评审结论。株洲市也是三次召开有省商务厅领导、省内高校教授、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商企代表人士参加的评审会议,根据专家的意见三次修改完善稿件内容,使《规划》更具实用性和权威性。

二、两地不同的操作模式

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过程中,娄底市与株洲市分别采用了两种不同模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娄底市《规划》的编制,从调查研究、数据收集、建立资料库、到《规划》文件部分撰写全部由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在市直各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完成,《规划》贴近实际,操作性强。株洲市采取招标方式,借助省内高校的科研力量完成《规划》的科研和编制工作,《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在湖南省商学院、湖南大学、株洲工大等五家高校投递的标书中优中选优,最后株洲工大中标,其科研小组(由两名教授、两名博士和数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组成)在6名政府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其《规划》理论性强、科研层次高。

三、两地遇到的共同难题

1、法制保障乏力。目前全国及地方性的法律都缺乏对《规划》编制依据等方面的明文规定,商业网点规划的实施者法律地位不明。如果两地没有领导高度重视、协调,仅靠商务部门很难完成工作;二是由于没有法律规定,在《规划》实施措施等相关章节缺乏听证、会审、准入等措施的法律许可,形成争议大、难统一的局面,《规划》获准后实施将遇到很多困难。

2、经费保障乏力。商业网点规划不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是一项关系城市整体发展的重要科研课题,如果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虽然娄底市政府已拨付46万元,株洲市已拨付60万元,但都只能满足规划编制的必需开支,规划编制工作人员只能靠步行搞调查、靠钢笔来撰写、靠计算器来计算、靠目测来丈量,因此对规划编制的效率和质量都带来很大影响。

四、对我州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

1、明确主体。我州是全省唯一的地市级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吉首市是一个县级市,与全省其他13个市有所不同,但省商务厅已经明确表示,将吉首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视同地市级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在今年年底以前必须完成。因此,建议州政府召开一次协调会议,明确主体责任单位,即成立以贾祖霞副州长为组长,吉首市人民政府市长、州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州、市商务局主管局长为成员的工作班子,州商务局牵头,市商务局为主抓落实,并由州政府下文确定。

2、立足于政府与院校互动。对照娄底市与株洲市两种《规划》编制工作模式,结合我州特点,建议在编制过程中分为两个部分运作。一是前期调研考察工作,以政府工作人员为主,由州、市商务局组织专门人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具体的编制工作要点和方案。二是《规划》编写工作以科研院所为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

3、经费保障。根据娄底、株洲两市的经验,我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预算为46.9万元(详见附表),建议州、市两级政府各出一半,以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规划》编制的高水平、高质量。

4、立足于法律、法规启动。如果没有必要的法律、法规支撑,必将造成《规划》编制与实施脱节问题,因此建议充分利用我州民族自治州的优势,起草、通过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明确编制、实施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听证、会审、准入等措施的法律许可,为《规划》编制和后期实施启动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第四篇:商业网点调查报告

题目 系部 专业 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职称

202_年8月 20日

长沙市芙蓉区商业网点调查报告

一. 长沙市芙蓉区商业网点现状(分布情况)

芙蓉区是湖南省省会长沙的中心城区,总面积40.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0多万,辖11个街道、1个乡和两个副县级单位(长沙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区隆平高科技园和湘湖管理局)。

芙蓉区东至湘江——西与长沙县接壤,北至营盘路、晚报大道、高家坡路一段——南达人民路(人民西路、人民中路、人民东路)。

芙蓉区街道,主干道——营盘路,中山路、五一大道、解放西路、人民西路、建湘路、迎宾路、八一路、朝阳路、人民中路、车站北路、晚报大道、远大一路、蔡锷中路、蔡锷南路。

結合調研結果,我们将芙蓉区的商业网点分布大致分为四个部分。商业密集区——以五一广场、火车站、车站北路立交桥、中心广场四个点划分的区域;商业较密集区——五一大道、八一路、蔡锷中路、解放西路、车站北路等主干道附近地带、;商业较稀疏区——火车站以东到浏阳河以西;商业稀疏区——浏阳河以东。针对这四个不同的区域,我们从调研结果和理论实际进行分析。

总计调查芙蓉区各区域有1629家零售店面,有700家左右的酒店餐饮店,有近10条左右的专业特色街道,在这里还分布着大小不一的各种金融网点近100(79)左右。据调查,芙蓉区一共有60家左右的不同类型的专业市场。

据调研结果显示,在居民区集中的商业密集区,分布有大量的日常零售商店,在这一区,同样也是餐饮店、各种类型的专业店分布和银行等金融网点的密集区。

二、长沙市芙蓉区商业网点现状分析

根据芙蓉区零售业态分布情况,结合芙蓉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居住点现状,本调查报告提出以下问题:

1.商业网点分布不均匀,出现头重脚轻现象。

芙蓉区现有的零售业态其中专卖店和专业店占几乎50%,而这其中大

部分店面分布在火车站以西到步行街,在这片区域中,同样也是酒店、金融网点分布密集区。在这一片区域中鲜少有大型楼盘,多数是小型社区和老街道。在火车站以东到浏阳河区域中,专业店和大型市场占大部分,在居民区附近分布有一些食杂店和生活超市。而在此区域中有部分大型楼盘和居民区周围缺少专卖店和金融网点。这就形成了头重脚轻现象,商业网点分布集中在城中心,而二环以外多数为五金店和家具卖场。

2.零售业分布出现区域饱和现象。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在某一区域中分布有很多家相同类型的商业网点,在某些区域出现了饱和现象,导致其收益不高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例如在火车站附近,分布有四家以上大型电脑和电脑周边商品的卖场,期间相互竞争也相互制约,但经调查发现几家卖场的营业额平平,在同一区域出现同类型饱和,消费者的选择出现盲目性,所以收益平淡。

3.专业批发市场对城市交通等方面的影响。

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像高桥大市场一样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虽然处在二环附近,但是随着长沙经济的告诉发展,二环附近已经渐渐成为长沙的繁华地段,在这样的区域存在大型的专业批发市场不仅对城市交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也影响了长沙市的市容市貌。

三. 长沙市芙蓉区商业网点现状解决方案

根据长沙市芙蓉区商业网点现状分析,结合长沙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本报告再次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开发新型商业中心,引流消费者。

长沙黄兴路步行街虽然为目前长沙市的最重要的商业中心,但是随着

经济的发展。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单独的黄兴路步行街商圈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每逢消费旺季,庞大的消费者人群涌入市中心最拥挤路段,也给长沙市的道路状况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黄 兴路步行街商圈虽然繁华,但是这也和其他地方商业氛围的贫瘠构成了鲜明的反差。针对黄兴路步行街商业中心的情况,可在火车站以东和浏阳河以东的汽车东站附近新建商业中心,一方面可以对黄兴路商圈的庞大消费者群进行一部分的分流,减轻黄兴路商圈的各方面压力,另一方面,火车站以东是长沙市芙蓉区商品房和社区最多的区域,在此新建商业中心可以有效的带动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浏阳河以东的远大路连接长沙县,新建的商业中心还可以吸引长沙县的消费者,间接的带动长沙县的经济发展。再者,配合长沙河西大先导区的荣湾镇商圈,使长沙市的商业中心在横向构成三点一线,充分挖掘市场经济潜力。

2.发展社区商业

根据长沙市芙蓉区商业网点现状分析来看,社区商业普遍发展不是很好,很多社区出现店面普遍经营成果惨淡,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并不是社区的消费力不行,而是社区商业发展的不合理,很多社区出现了同一类型的店面拥堵在一个社区的情况。

社区商业中心应以方便日常生活、有利于居住环境为原则。在满足居民基本消费和服务需求的同时逐渐完善购物、修理、餐饮、理发、洗衣、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家政服务等七大功能。社区商业中心应包括食品超市或菜市场、特色专业店、便利店、各种餐饮及休闲娱乐等各种形态商业设施,形成多重功能复合的社区商业体系。

社区商业中心的经营结构,一般按照购物40%,餐饮30%和其它服务30%的比例进行设置。不同社区可根据距离市、区级商业中心、专业街及大型

综合超市的远近、社区的空间形态、交通网络状况以及居民消费层次等因素有所差异。

社区内便利店、超市、农贸市场及其它服务机构的设立可参照以下标准。

便利店:每0.3公里为半径的社区(居住区)配置一个便利店,服务人口3000人,居民步行5-10分钟就可到达,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左右。

超市:每0.5公里为半径的社区(居住区)配置一个超市,服务人口1万人。

农贸(菜)市场:以500—1000米为服务半径,202_-3000平方米的营业面积,服务人口在3-5万人左右。现有农贸(菜)市场,未来逐渐向生鲜食品超市发展;新建农贸市场,需与超市布局相结合或直接设置在超市内。

3.专业批发市场规划

批发市场的选址和设立要符合长沙市城市发展趋势和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的规模逐渐扩大、功能更加齐全、辐射范围更广;“类型相近,布局相邻”,即同类市场要尽量聚集在一起;零售比重大的中小型商品交易市场升级转型,逐步纳入城市零售商业体系之中;商流和物流逐步分离。

在城市内圈层内不再发展各类批发市场,将二环线以内的专业市场进行改造和搬迁。

对于一些无法搬迁或者搬迁规模太大,目前条件不成熟的专业批发市场进行就地改造,对于有条件搬迁的专业批发市场应该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作整体搬迁至二环以外。高桥大市场为长沙的重点专业批发市场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应尽早搬迁至二环以外区域,不仅有利于市场本身的发展,更有利于长沙市的交通建设和经济建设。

备注:

这次调查是和湖南商学院本院的柳思维老师以及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完成的,通过这次调查实习,对长沙市芙蓉区零售业状态有了更加详细的了解,受益匪浅.

第五篇:商业服务网点

回答: 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按规范第5.3.13条表5.3.13中“其他民用建筑”有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的规定执行。

2。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技术规定》

3.1 商业服务网点不应设置在地下室。

3.2设置在首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 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2.2 建筑面积超过200 m2,应设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两个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应小于5m。

3.2.3 商业服务网点内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最远距离不应大于22m,当设置喷淋保护时,疏散距离可增加3m。

3.3 设置为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商业服务网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可设一部楼梯间。

3.3.2当楼梯为敞开楼梯间时,室内从最远点算起(室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到底层的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22m。当设置了喷淋保护时,疏散距离可增加3m。

3.3.3 当疏散距离超过上条规定时,楼梯应设置成封闭楼梯间或设置房间门与楼梯分隔开,且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3.3.4 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面积超过200 m2的,底层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楼梯间在底层距离直接对外出口不应超过15m。

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3.2 设置在一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和商业并联店其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建筑面积≤200M2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当建筑面积>200M2时,应设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其相邻二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室内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2.0m。

8.3.3 设置在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二层设有一个疏散楼梯,底层设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其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楼梯为敞开楼梯时,其二层商铺内最远一点(室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计算)到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距离不应大于22.0m。

2.当楼梯为敞开楼梯间时,其二层商铺内最远一点到敞开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0.0m。疏散距离超过上述规定的营业区域应设置隔墙和门与敞开楼梯间分隔开,且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房间门到敞开楼梯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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