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陈永洲自述
陈永洲自述,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10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一篇半”是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他只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乍听之下,这太让人惊诧了,然而回过头想想,坐在办公室里编通讯员稿件,这样的情况当下并不是没有。要杜绝陈永洲事件的再发生,唯有亲身沉到一线去,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做坚持忠于事实的扎实采访和报道。
本报已经连续数年开展记者下基层活动,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记者和生动亲民的稿件。实践证明,“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是一条回归之路,回归朴素的新闻规律,回归熟悉的群众观点,回归真理的实践检验,回归求是的思想路线,理应坚持。试想如果陈永洲能够真正“走转改”起来,踏实采访,也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第二篇:记者陈永洲一事
新华社发文追踪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称备受关注
---新快报记者被跨省刑拘 中国记协已经介入调查
据新华社电 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快报》22日已将此事告知中国记协,中国记协随后从湖南、广东两地宣传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并已介入调查。
长沙警方述说因由——
据称认定被刑拘记者陈永洲涉三项“捏造”
23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是因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该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联重科曾就此事专门派员前往新快报社进行沟通,要求其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停止捏造、污蔑和诋毁行为。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中联重科的要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长沙市公安局认定,陈永洲捏造的涉及中联重科的主要事实有三项:一是捏造中联重科的管理层收购旗下优质资产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资流失,私有化。二是捏造中联重科一年花掉广告费5.13亿,搞“畸形营销”。三是捏造和污蔑中联重科销售和财务造假。在报道过程中,陈永洲没有具体依据,也未向相关监管、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只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
长沙市公安局称,2013年9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聘请湖南笛扬司法鉴定所对中联重科因广东新快报社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发表的18篇文章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鉴定。经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审核,认定嫌疑人陈永洲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中联重科的商业信誉,给中联重科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于10月19日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陈永洲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中联重科高层提及——新快报与其公司纠纷源于所谓“失实报道”
23日中午,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联系上了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杜峰。他表示,《新快报》与中联重科的纠纷,源于“对方对我们长期的严重失实报道”。他介绍说,在过去近一年里,《新快报》刊发了记者陈永洲关于中联重科的大量报道,涉及10多篇稿件,其中存在大量不实信息。
“在做这些报道之前,这个记者和媒体,没有对我们进行过直接采访,没有来过我们单位,没有来过任何电话、短信或邮件提出采访请求。”杜峰说,在看到这些“不实报道”后,针对对方不实地采访、不求证的态度,中联重科一位高层负责人曾在2013年6月专门带
队前往新快报社沟通,希望澄清事实、停止不实报道,但未果。中联重科也发过公告作出澄清,但对方依然连续进行“不实报道”。
杜峰举了几个对方“不实报道”的例子,比如中联重科年报上写的5.13亿元广告费和业务费被对方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元”;中联重科的改制被对方没有根据地称为“国有资产流失”;对方报道指出中联重科高管在股票高位套现12亿元,完全没有根据。
杜峰告诉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陈永洲本人和中联重科不存在个人矛盾或纠纷。关于事件的进展,中联重科法务部门已经报案,案情的具体情况将由公安机关对外公布。
《新快报》表态强调——记者报道是职务行为,对方应与报社交涉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也于23日中午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独家专访。这名负责人强调,该报记者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如果陈永洲报道有问题,我们非常欢迎中联重科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跟我们交涉。可以和我们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我们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我们就关门。”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所发的所有报道,总体上是比较客观的,在我们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问题,没有发现陈永洲有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事情。他关于中联重科的报道中唯一的事实性差错就是将‘广告费及业务费5.13亿元’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元’。”
这位负责人透露,在《新快报》刊发关于中联重科的批评性报道之后,中联重科有一位副总裁曾来过报社进行沟通,后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个人实名微博上公开指名道姓指斥《新快报》及陈永洲“诋毁中联重科”。《新快报》登报要求高辉撤销不当言论,但高辉没有反应。《新快报》随后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高辉侵害了《新快报》和陈永洲的名誉权,天河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这位负责人说,《新快报》认为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他所有关于中联重科的言论都刊登在《新快报》上,而没有在其个人微博、微信上出现。“据说长沙警方9月份就已对陈永洲立案,10月发出网上追逃令,但我们一点消息都不知道。陈永洲在此期间正常上下班,客观上不存在逃的问题。” 这位负责人最后表态说:“《新快报》处理此事最大的原则是,希望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
专家对记者不能先抓后审
针对这一事件,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曾任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的范以锦表示,判断新闻报道失实与否,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并非所有的报道失实都等同于“损害商业信誉”。至于怀疑陈永洲“本身也有问题”,这属于偷换概念,如果警方掌握了陈永洲涉嫌敲诈勒索或受贿的证据,应使用这两个罪名刑拘他,而不能“先抓后审”。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告诉记者,损害商业信誉行为一般发生在竞争对手之间,一般来说记者的负面报道并不至于构成这个
罪名;其次损害商业信誉罪属于故意犯罪,即明知是虚假事实而故意散布或捏造事实,如果不能证明记者的新闻报道故意捏造虚假消息,就不能说记者涉嫌这方面的罪名。
陈永洲和新快报诉高辉及中联重科名誉侵权
被告高辉及中联重科申请移送湖南长沙审理
广州天河区法院驳回被告要求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3日对外通报,该院分别于2013年8月6日、8月7日受理原告陈永洲、广东新快报社诉高辉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两案。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现已被法院驳回。目前,案件仍在审理阶段。
据天河区法院通报,两原告以被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高辉于2013年7月多次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连续发布对原告人身攻击内容的微博,对其身心及社会名誉造成极大伤害为由,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被告高辉、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两被告称:本案为名誉权纠纷,原告陈永洲、广东新快报社的住所地均不在天河区,高辉的经常居住地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长沙市岳麓区,以上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可认定为侵权行为地,均非广州市天河区。因此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
两原告答辩称:
一、根据属地管辖原则,高辉住所地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区法院有管辖权。
二、按照侵权行为诉讼管辖地原则,广州市天河区为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对本案有管辖权。
三、从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来看,任何计算机终端或其他电子设备终端均可成为侵权行为的结果发生地,原告的住所地在广州市天河区,由该区作为案件管辖地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最方便案件审理。
天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依法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受理名誉权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本案中,原告作为受侵权的公民,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可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广东新快报社提出其营业地和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广州市天河区。其提供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出版的部分报纸、租赁合同以及新快报的街景照等证据以证实其地址为广州市天河路533号。因此,广州市天河区为侵权行为地。
天河区法院已于10月22日依法裁定驳回被告高辉、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第三篇:面试热点文章:陈永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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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概述
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揭露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报道中,记者经实地暗访调查,发现中联重科的一线销售与举报材料多处吻合,该公司在去年前三季向湖南祺润、武汉翼达、江西鼎盛为主的客户产生数量巨大的混凝土机械销售订单,旋即于去年四季度出现大规模的退货订单。这一异常行为,合。景气下,该公司管理层的直接、长沙一方却在二级市场上“疯狂”套现近8保留的录音、照片等。
10月22日晚8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
23“敝报虽小,穷骨头,热门的话题。
24日,月他受人指使,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陈永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深刻悔罪。十几篇文章中,只有“一篇半”是在他人安排下采访完成的,其余都是直接由他人?陈永洲说:五十万。警方问:收了么?陈永洲说:收了。
相关评论
@财经网罗昌平:以斗恶扭曲市场,以结果扭曲程序;用道德取代法律,用警权取代司法,这是陈永洲事件表现出的多层复杂结构。没有谁是赢家,真正损害中联重科商业信誉的不是报馆与记者,而是它自己与警方。更糟糕的是,中国大多数事件都是这样进行的,只有破坏性,没有建设性,不能在谈判与妥协中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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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媒体从业人员要坚守职业操守的底线。媒体之所以是“社会公器”,新闻记者之所以是“社会航船的瞭望者”,就在对社会丑恶的揭露和监督是其职责和使命所在,这也是社会对媒体和记者赋予光环的重要原因,但在这种监督权力下,如果没有职业操守,丧失职业底线,失去的不仅是职业尊严,还有整个行业的社会信任。
@人民网评:对于新闻从业者来说,陈永洲事件是一个严重的教训。每个新闻从业者都必须坚守法治底线、道德底线,否则不仅没有职业尊严,还可能铃铛入狱,而报社更应该管好自己的团队,并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任何的冒险之举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后果不堪设想。
@人民日报陆侠:新闻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是公众利益穿社会的脓疮,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中国记协:决反对滥用新闻采访权,搞有偿新闻、的行为。
模拟题
陈永洲事件反映了媒体界哪些问题?
参考解析
26日,日,《新快报》就陈永洲收钱发
媒体高度介入社会生活,舆论监督的影响进一这也让媒体人社会责任增大。记者本应是怀着理然而却也有个别害群之马,打着舆论监督的益的私器。正因为此,媒体人需要保持高度的警醒,只有坚守职业操守,才有公信,也才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只有坚守法治底线、道德底线,否则不仅没有职业尊严,还可能铃铛入狱。
陈永洲应该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一般来说,记者写好稿件之后到报纸正式发出,还有诸多程序要走,必须要过编辑关、主任关,乃至值班老总关等,而新快报居然能够轻易将问题稿件发表出来,一方面是内部管理体制无效,相应的把关人失职;另一方面是存在利益输送,管理人员为达目的而为问题稿件大开绿灯这样的结果不仅赔上报社的社会信誉不说,也极大损害了媒体的整体社会公信力。新闻媒体尤须铭记自身使命、恪守职业操守,清理门户、整肃力量,如此,吉林公务员面试交流 275513529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909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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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守得住铁肩道义的媒体风骨,当得起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
遇到记者被拘留等事件,媒体之间通常互相“抱团”,这才出现了《新快报》记者被拘,全国众多媒体在未掌握充分信息的情况下集体“声援”的现象:一些媒体直接转发《新快报》的“请放人”报道,一些媒体通过刊发社论、时评、专家和网友观点等方式予以支持,但大逆转的出现,使局面变得颇为尴尬。媒体“抱团”无可厚非,但真相未明之前“瞎抱团”同样折射出媒体的不中立和不节制,对于媒体界而言进行深刻反思已是当务之急。媒体界应使公众明白,支持正常的新闻采访权利并不代表支持虚假报道,更不代表支持有偿新闻,民众不应因害群之马而丧失对媒体舆论监督的信心。
正如有老新闻工作者指出的,今天的媒体人,贫贱不能移的操守,坚持真理,实在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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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陈善洲(精选)
《陈善洲》观后感
电影中的几个情节使我对杨书记肃然起敬,电影《杨善洲》用写实平述的手法,从杨善洲担任保山地委书记一职入手,浓墨重彩地刻画了他平凡而又伟大的一生。电影的一些情景现在仍记忆犹新。
杨善洲在当地委书记的时候,为推广一种“双龙出海”的水稻插秧法,在一个村里他自己脱掉鞋子下到田里作起示范,秧苗插得又直又好。村长这才发现是地委书记亲来指导,急忙上前问好,然而杨书记他在村长保证这村里的田都能用这种插法后,搓搓手上的泥巴,高兴地上坎挥手离去了。还有一次,保山遭遇大旱,百姓面临作物绝收的困境,杨善洲带领干部挖水井。但很快困难随之而来:经费不够!他果断召集现场的地委委员开临时会议,举手表决将修建办公楼的经费挪作打井费,工程得以继续进行。
一个人身在高位时,面临众多的诱惑,要作出众多艰难的选择。杨善洲的选择总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片刻犹豫,没有任何私心杂念。他从不喊什么慷慨激昂的口号,却留下一个令人敬仰的榜样让我们追随。
退休后,杨善洲他志在千里,植树造林,他拒绝了去昆明干休所安度晚年,选择了与群众在一起,用绿点染大亮山。他以看电影独特的办法发动群众,大家用土地入股,他出树苗,种出树群众分,他什么都不要,用诚意打动群众。十七年漫漫在资种树征途,在资源匮乏的年代,他跑到大街上捡拾果核作种子,他迎难克艰,摸索出解决树苗成活率低的办法,最终留给后人价值3亿多元,5万多亩的林场。为了公,为了百姓的事,杨善洲不遗余力;为了私,为自家孩子的调动,他“束手无策”。电影中有这样一则细节,上山种树时,他发现山上小学的代课老师多年没有转正,纷纷离职,孩子们无学可上。这时他动用自己的影响力,喊来教育、人事、劳动各部门的头头脑脑上山,托他们解决老师们的编制问题,为山里的教育留住了人才。他的二女儿,为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通过层层考试,只差一个章就可以办理调动手续,从来不求父亲的她哭着请求他帮忙:“您就打一次电话吧”。杨善洲讷讷地坐在小板凳上:“这是私事呀,这可咋办呢。”最终,女儿掩面而去。
杨书记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是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模范,是焦裕禄式的好干部,人民群众的好公仆。他把自己的一生同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结合起来,无私奉献、不为名利,终身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论在职时还是退休后他都一心为公,情系人民。
作为一名基层普通干部,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以杨善洲同志为榜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端正心态,勤勉敬业,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本职工作当中,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做好每一件事情。学习他艰苦朴素、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学习他恪守信念、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学习他永葆本色、锲而不舍的精神;学习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革命精神。
第五篇:陈永红
一、道德的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1、道德的认识功能。
2、道德的调节功能。
3、道德的教育功能。作用:
1、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2、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
3、道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二、“以德治国”的含义是什么?
以德治国,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作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三、为什么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需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
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需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坚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想结合。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五、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重点是什么?
公民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公民道德建设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
六、什么是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人们用以维护公共生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关系,为人们所公认并自觉遵守的公共生活行为准则。
七、社会公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维护公共秩序。
2、文明礼貌。
3、诚实可靠。
4、助人为乐。
5、爱护公物。
6、保护环境。
7、遵纪守法。
8、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八、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本质是什么?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其本质是:第一,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第二,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与职业活动的要求密切相关。第三,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活动形成的各种职业关系的手段。
九、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包括几方面内容?以及有哪些社会功能?
职业性、从属性、强制性、继承性、实践性、多样性。功能:促进职业活动的健康进行;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积极的影响;职业道德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力量;职业道德可以促使人们自我完善。
十、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构成要素?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是由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良心、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作风和职业信誉等要素构成的。
十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以及学习它的意义。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对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对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作用;是维护社会主义职业活动正常进行的保证。意义:学习职业道德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措施。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