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器具及维修改造制度
工器具及维修改造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材料和工器具使用管理,降低物资损耗,减少管理漏洞,制定本消耗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运行部门进行维修、抢险、拆迁、改线时的工具、器具和消耗材料的出库管理,是进行材料审核控制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材料和工器具的出库审批程序
1、生产运行各部门计划检修所需材料设备应根据批准的检修计划填写出库单,使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采供部经理审核签字后领用。
2、突发事件由使用部门直接领用(借用),事后根据事故调查处置报告补办出库手续。
3、拆迁、改线、旧管网改造等,由使用部门借用材料,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资料补办出库单,多余的材料做退库处理,由使用部门和采供部经理审核签字。
4、日常维修所需消耗材料,由使用部门和采供部经理根据材料消耗标准审核控制,没有消耗标准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
5、销售的配件可由使用部门预借一部分,定期用销售发票办理出库。
6、工器具的出库,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应按照工具消耗标准和本部门资产登记台账进行控制,未超出标准的由使用部门和采供部经理审核并交旧领新,超出标准的必须由两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工具器具的控制标准
1、各部门工具、器具的配置标准应根据生产运行需要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由部门提出方案,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2、当企业管理运行模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标准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工器具的配置标准应进行合理的调整,调整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3、需要临时性增加工具器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部门和供应部门的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增加配置。
4、工具器具一般按部门配置,按人数配置的,人员调整(增减)需要增减工具器具的,由使用部门和供应部门的部门经理按标准审核办理。
第五条 材料的控制标准
1、主材使用量根据审核的维修计划、拆改竣工资料、事故调查报告等据实计算;
2、消耗材料按附表计算。
第六条 材料、工器具使用部门经理和供应部门经理是材料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审核竣工资料的部门经理是材料控制的间接责任人,各分管副总经理对材料工器具的审核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对材料和工器具的使用和出库情况进行抽查审核。
第八条 各部门材料和工器具的消耗标准执行情况应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九条 对于故意丢弃、赠送、私吞公司财产的,应按照《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处罚。
第十条 本规定从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 材料消耗指标
表1 居民户内安装(拆迁)材料消耗标准
工作内容:打眼、管道安装、挂表、试压、堵洞、刷漆、交工。
第二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
4.2物管科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供应科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
4.3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4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4.5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单位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车间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4.6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40~100%赔偿。
4.7各车间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8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三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XXX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AAAXXX各个班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以及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工作。2 定义及专用术语
2.1 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项目单位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2.2 公用工器具:指由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2.3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金额较大、价值较高的大型或精密工器具。
2.4 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3 管理内容及方法
3.1 职责
3.1.1 XXX作业长负责生产用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保管等管理工作;班组长负责本班内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共用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工作。
3.1.2 由车间负责工器具管理台账,定期核查工器具的使用情况。3.2 计划申报
3.2.1 由作业长根据本班组人员配备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并将计划提交至车间设备管理员。3.2.2 由作业长严格控制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者、不准申报计划。3.3 领用
3.2.1 由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开具出库单,并由车间主任批准同意后领用。3.2.2 公用器具必须由作业长或班组长负责签字领用。
3.2.3 工器具领用后由车间在当天(最迟第三个工作日)进行台帐调整。3.4 使用及保管存放
3.4.1 工器具保管根据情况分别由作业长、班组长等领用人保管。
3.4.2 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车间建立个人工具台帐,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3.4.3 公用工具由使用班组作业长、班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车间建立公用工具台帐,班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若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3.4.4 专用工具由使用班组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自己负责修理或赔偿;使用后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3.4.5 所用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设备管理员、作业长、班组长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3.4.6 所有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专用工具)每月盘点一次。
3.4.7 所保管物品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负责人员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追究负责人员责任。
3.4.8 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具体工器具使用年限及周期参见附表二,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
3.4.9 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3.4.9.1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3.4.9.2 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3.4.9.3 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3.4.9.4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3.4.9.5 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车间或设备科部门许可,改做后的工器具纳入专用工具管理,并在工器具台帐上予以注明。
3.4.9.5 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见安全规程的相关章节 3.4.10 工器具的存放
3.4.10.1 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3.4.10.2 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3.4.10.3 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3.4.10.4 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3.4.10.5 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3.4.10.6 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
3.4.10.7 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4 检查与考核
4.1 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4.2 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
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 使用1-2年:系数为0.8 使用2-3年:系数为0.6 使用3-4年:系数为0.4 使用4-5年:系数为0.2 4.3 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30元,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4.4 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4.5 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4.6 以上未列出的考核按照《钛AAAXXX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篇:用水器具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青铜峡市市地税局用水器具
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用水设备、管道、器具是保证单位正常供水的重要系统,为了保证办公、生活的正常开展,就必须对管网系统及用水设备进行经常的维修保养,因此特制定下列制度来确保设备、管道各种器具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一、用水设备
1.对用水量较大的设备建立用水设备台帐。
2.根据用水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并列入设备维修保养计划体系。
3.用水设备的检修保养分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小修、大修四种,检修费用列入用款计划。
二、水泵检修规定
1.水泵是供水的主要器具,因而要保证水泵的完好必须进行半年一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如水泵电机轴承加油、轴套加油等工作。2.水泵使用一年后要对磨损零件进行调换,重点是密封圈等防止严重落水。
3.对老式淘汰水泵要及时更新,调换性能好的节能型产品。4.对工作要求高的水泵必须进行效率流量测定。
三、管道
1.建立管网系统图,每年进行一次修订,保证系统图所示位置的正确性。2.室内外供水管道由修建中心负责保养修理。
3.地面阀门、水表要做好防冻保温工作,以防严寒冻裂,保温要求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标准。
4.管道阀门的维修保养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各分管维修部门负责。5.在巡视或抄表过程中发现水表计量不准或表面不清楚,则由各分管维修部门进行检查修理或更换新表。
水暖电工维修管理制度
1.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服从领导,顾全大局,树立为广大员工服务的思想。
2.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提供工作效率,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3.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早退,工作时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4.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创新能力。服从队长和上级领导的调度,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所有设施的给排水设备的巡查、维修、保养和整改,做到上水不漏、下水不堵。
6.负责办公生活区域电气设备的巡查、简单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整改。
7.负责办公生活区域供暖设备及管道的巡查、简单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做到冬季供暖时,暖气片不少零件,管道不漏水。8.负责办公生活区域门窗设备的巡查、简单维修、零件更换及安全检查,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
9.负责空调设备的巡查、简单维修、补水和安全检查工作,做到空调运行无故障。
10.在维修过程中提倡合理用料,修旧利废,破损零件及时回收,维修检查记录详细。11.发生突发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赶赴现场,处理故障。12.积极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篇:工器具检查标准
山东国安重工项目部
工器具检查标准
手持式电动工具
1.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电钻、电砂轮、电锯、切割机等。
2.操作者要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3.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3.1
外壳、手柄无裂缝和破损。
3.2
保护线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3
电源线完好无损;
3.4
电源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破裂;
3.5
机械保护装置完好;
3.6
工具转动部分转动灵活、轻快、无阻塞现象;
3.7
电气保护装置完好;
3.8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3.9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4.0工具的定期检查除日常检查的项目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数值:
测量单位
绝缘电阻(MΩ)
Ⅰ类工具
Ⅱ类工具
Ⅲ类工具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高空作业安全用具
1:
安全帽
1.1
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1.2
安全帽的试验: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
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2:安全带检查标准
2.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
2.2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扭结或变质;
2.3
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不变质;
2.4金属配件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严重锈蚀;
2.5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2.6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2.8
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完整;
2.9
定期检验合格,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3.0属合格产品,功能正常;
3.1
安全带外表检查每月一次;
3.2
安全带每半年做一次5min静拉力试验(大皮带2205N,小皮带1470N)。
第八款
有电动操作的,电气部分绝缘合格,保护接地符合要求;有液压操作的,液压操作机构要完好无损。
起重安全工器具
1手拉葫芦
1.1手拉葫芦应建立维修保养记录,保持各部件状态正常。
1.2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各零部件的安全可靠性,转动部位应灵活;制动器应可靠;链条无断节和裂纹、开焊;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撑点如吊挂用的绳索及支架、横梁、吊环等应结实牢固,其承载能力应与该葫芦的起重能力相适应。
1.3
起吊前应核实重物重量,选择适当吨位的葫芦,禁止超载使用;作业前均应试吊,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
1.4
操作前应先缓慢起升,待起重链条涨紧后,再全面检查设备及重物的受力情况,要特别注意起重链条是否有扭结现象,发现扭结必须调整好,经检查无异常方可继续作业。
1.5
拉链条时应均匀加力,不许猛拉,如果拉不动链条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故障。10吨以上(含10吨)葫芦手拉链允许两人一起拉,其余小吨位只允许一人拉。严禁用2台或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1.6
起吊重物过程中如需暂时将重物悬停,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若需长时间停留,应在重物下方垫上木墩,不得使用手拉葫芦长时间固定吊物,防止自锁机构失灵而发生意外事故。
1.7
严禁人员在起吊的重物下工作或活动。作业时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将重物起吊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1.8
倾斜或水平使用时,要降低负荷50%使用,并注意调整拉链方向,使之顺应链轮方向,防止手拉链脱槽或卡链;水平使用时,还应在拉链入口处加垫承托链条。
1.9
使用完后应将葫芦清理干净,转动部位和起重链条润滑好,存放在干燥处。
2.0
应对明火作业周围的手拉葫芦链条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割焊而损伤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