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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须知(优秀范文五篇)

购房须知(优秀范文五篇)



第一篇:购房须知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2_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

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购房全攻略 买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焦点房地产网论坛

202_年11月14日14:51 我来说两句(0)

最近看到很多网友的购房经历,觉得有些无奈和同情。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下买房的一些经验和应该注

意的问题,免得买得受气,买的不开心。

一、在售楼处该问些什么: 您应当要求销售员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二

者主要差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

二、具体价格

· 您在楼书上往往看到楼盘“均价”这个词,顾名思义均价当然是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但您会发现往往想买的房子与打出的“均价”会有很大差距,一般来说,多层的楼盘接近均价的户型位于4层或5层;高层塔楼在6层~8层,户型位置多为东、西向;一层二户的多层楼盘单位面积最高价与均价相差5%~8%,塔楼是在15%~20%之间。

三、入住时间

· 是否能按时入住,入住时是否能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四、入住条件

·入住时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证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入户的正常使用,以及小区内清洁、保洁、绿化、排污、照明、信报箱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正常是否能正常使用。

五、车位

· 小区总车位数,车位为地上还是地下,是否能保证每户一个车位。车位收费标准,是否可售。

六、在售楼处看什么:

1、五证

·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销控资料

· 到售楼处后直接问售楼员看一样叫销控的本子,这样你才可以确切的知道哪些房子是真的没了,哪

些房子还在,这本东西特别准,只有少数楼盘会做一份假的。

七、如何考察社区配套

1、居住密度及私密性

·住宅之间的距离除考虑日照、通风等因素外,还必须考虑视线的干扰。一般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24米内能辨别对方,12米内能看清对方容貌。为避免视线干扰,多层住宅居室与居室之间的距离以不小于24米为宜,高层住宅的侧向间距宜大于20米。此外,若设计考虑不周,塔式住宅侧面窗与正面

窗往往形成“通视”现象,选择住宅时应予以注意。

2、公共建筑

· 居住区内配套公建是否方便合理,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稍大的居住小区内应设有小学,以排除城市交通对小学生上学路上的威胁,且住宅离小学校的距离应在300米左右(近则扰民,远则不便)。菜店、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天都要光顾的基层商店配套,服务半径最好不要超过150米。

3、小区绿化

· 居住环境有一个重要的硬性指标——绿地率,指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值得注意的是:“绿地率”与“绿化履盖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绿地不包括阳台和屋顶绿化,有些开发商会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由于居住区绿地在遮阳、防风防尘、杀菌消毒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所以有关规范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北京城近郊居住区绿地率应在35%以上,在市区附

近,如果住区绿地率能达到40%甚至50%,就比较难得了。

4、小区布局

· 在居住区规划中,应使住宅布局合理,为保证每户都能获得规定的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要求条形住宅长轴外墙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即为日照间距。北京地区的日照间距条形住宅采用1.6至1.7H(H为前排住宅檐口和后排住宅底层窗台的高差)。塔式住宅采用大于或等于1H的日照间距标准。如果住宅的日照间

距不够,北面住宅的底层就不能获得有效日照。

5、小区内交通

· 居住区内的交通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目前作为楼盘卖点的“人车分流”,汽车在小区外直接进入小区地下车库,车行与步行互不干扰,因小区内没有汽车穿行、停放、噪音的干扰,小区内的步行

道兼有休闲功能,可大大提高小区环境质量,但这种方式造价较高。

· 人车混行的小区要考察区内主路是否设计得“通而不畅”以防过境车流对小区的干扰。是否留够了汽车的泊位,停车位的位置是否合理,一般的原则是露天停放的汽车尽量不进住宅组团,停车场若不得不靠近住宅,应尽量靠近山墙而不是住宅正面。另外,汽车泊位还分为租赁和购买两种情况,购房者有必要搞清楚:车位的月租金是多少;如果购买,今后月管理费是多少,然后仔细算一笔账再决定是租还是买

第二篇:购房须知 文档

购房您知道:五证、两书、三表 及 验房程序吗?转了 早晚用的着!购房您知道:五证、两书、三表 及 验房程序吗?转了 早晚用的着!卢剑强/卢宇鹏 相关责任: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备五证两书三表。合理的交房程序应该是业主先验房、开发商修房、业主满意后收房时才交纳合理的费用 五证两书是什么?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两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表: 住宅面积实测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

分户验收记录表

以上文件齐全才能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相关知识:

业主为什麽要验房? 1.验房是法律赋予业主的神圣权利。

2.业主有权获得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商品。3.业主有权对自己购置的房屋进行检查验收。4.验房是科学评价房屋价值的重要依据。5.验房是先行维权的必要手段。6.集体验房是理性维权的基础。

7.前期验房可避免初装修后造成人力物力材料的重复浪费和修复不便。8.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验房缺陷将成为经济索赔的法律证据。9.验房是精装修前的必要步骤。

10.验房,维护了业主的权益,监督了房地产市场的规范。11.通过验房,对开发商和施工队伍重新洗牌、优胜劣汰。

12.通过验房,管理过硬、信誉良好的开发商、施工单位得到更好的商机。

13.通过验房,管理混乱的企业被淘汰出局,有利于我国房地产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14.专业验房使业主有了专业的支持,保证了在信息上与开发商的基本对等。15.专业验房可以监督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

部分验房照片

看完后,建议值得收藏哦!

第三篇:购房须知

购房须知

1、付款方式及优惠

一次性付款:签定合同七日内付总房款的90%,剩余房款交钥匙付9%,余款1%办证付清;享受9﹒8折优惠;

分期付款:A签定购房合同后七日内付总房款的70%;

B主体封顶断水付总房款的20%;

C交房时付清总房款的9%,余款1%办证付清;

银行按揭:签定合同七日内付清按揭首付款,即房款总价的40%或门面50%,客户在签定合同十五日内完善按揭手续;

2、物业维修基金:即总房款的2%;

3、办理产权相关的费用

住房

(1)契税:

(2)交易手续费:

(3)合同印花税:

(4)产权转移:

(5)工本资料费:

(6)其它:

4、其它

(1)小孩就读学校:小学就读费用

中学就读费用

(2)业主子女就读蓝光学校优惠条件:

业主子女上学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户口办理及费用

交房标准

1、公共部分

外墙:1F(商业部位)2F(住宅)外墙砖

单元门厅:

屋顶及顶层防水:

空调位:

2、住宅内部(住宅)

门:入户门-防盗门室内门-无

窗:塑钢中空窗

地面:

内墙面:

顶棚:

阳台:

地面顶棚栏杆-铁花

门面

按揭须知

1、银行提供四成20年,商业用房五成10年按揭;贷款年龄加贷款年限,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2、按揭所需资料:

A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

B家庭(或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夫妻收入证明)、财务报表及近三个月纳税单; C已付款项的收款证明;

D已婚或未婚证明;

E按揭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F委托购房所需携带的资料;

a业主委托书及业主身份证;

b代理人承诺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办理按揭相关费用

A保险费

B抵押登记费

C印花税

D工本费用

F其它

4、银行贷款利率表

销售所需其它资料

项目总平面图及施工图纸(住房及门面)

户型、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

经济技术指标(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绿化率、容积率、中庭景观面积等)交房时间、开竣工时间(小区与在售)

小区外部、内部生活配套设施

五证

合同样本

德杰公司简介

设计单位

建筑单位:陕西中陕建筑公司(二级)

监理公司:渭南监理公司富平监理站

物管公司及服务内容:

常规服务

特约服务

收费标准:0.5至0.6每平米

[万人社区]25万方学府景观生活城,富平首家智能万人社区

全县首座202_个入住单元、近万余居民的规范化社区。

南城新中心、1500米城市生活半径------未来社区将引进超市、书店、餐饮、娱乐、休闲、银行等生活配套设施,高标准智能化设施(可视对讲、智能安防、电子巡更等)、专业物管公司全封闭式星级物管,提升品质也提升安全!

[教育资源]轻松升入名校不再是梦

蓝光中学占地300亩,成熟的校区生态环境,完备的硬件配套设施,目前在校学生5000人左右,未来可容纳8000学生就读,数百人的师资队伍,区域良好人口结构,构筑良好的邻里居住氛围。德杰地产、蓝光教育集团联合打造高品质社区-----德杰-蓝光状元府邸,给予业主无可比拟的择校优势,多重优惠政策让上名校不再是梦!

[景观大宅]坐拥石川河清水生态链,内享亲水社区荣宠

石川河的滨河景观带建设即将开始,成为县城唯一的水岸灵秀府邸,景观资源一眼可得!25万方多层宽景住宅、组团中心景观、板式结构南北通透、大面积景观阳台、主题会所、泛会所式运动设施,多组主题景观、数十种乔灌林搭配多层次园林景观,亲水社区格局享尽自然荣宠。

[升值潜力]南城发展核心区,多重资源占尽优势!

根据政府规划和城市走向,南二环------富平城市扩张的主干线已全面开建,必将推动南城的大发展,城南也必将成为城市又一重心,形成一个数万人居住的现代化生活城,40米宽的城市迎宾大道擦身而过,作为边通富阎城市带的桥头堡,城南承担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经济潜力无限上涨.石川河滨江生态工程的建设,亲水滨江景观带的建设,打造出富平全新的稀缺生态水岸,临近社区,升值指日可待!

第四篇:购房流程须知

购房流程须知

正式开盘销售时间:

正式开盘销售地点:

认购方式:

销售流程:

1、年 月 日早上00:00~00:00,(约1小时)客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指定银行本人名下的XX万元的三个月定期存单或一本通到国际会展中心X号厅,在XXX房地产开发公司设定的签到台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及相关资料确认后,进入会场,所有确认身份的客户资料全部输入摇号电脑。进场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00:00整,逾期客户视为自动弃权。

2、年 月 日上午00:00整,摇号认购房源正式开始。摇到号的客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组五人,按顺序进行选房。若现场摇号产生的号码连续三次叫号无应答,则视为作废。

3、摇号产生的客户可携带一位家属进入选房等候区,经工作人员对相关信息验证无误后进入选房区,每五组客户的全部认购时间为XX分钟(包括选房X分钟、付款、签约及办理财务开票手续)。每组客户按实名制认购一次,并限购一套,若超出时间视为自动弃权。

4、客户在选房区选定房源后,由销控台填写选定房号确认单,客户凭此单与银行人员办理存单转定金手续,同时获取银行出具的解款凭证。

5、客户凭解款凭证和房号确认单到签约区签定《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几其他相关购房文件。

6、客户签定《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后,需在7天内将认购房源首付款的不足部分房款解入天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凭银行解款凭证在指定地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不解房款或解款后不签约者均视为主动放弃,定金不予退还,并按《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甲乙双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撤消,原选房号重新上网公开销售。

翡翠湾花园

商品房公开预售办法

1、公开预售时间:202_年5月 29 日上午 7:30时开始进场,9:30准时开盘。

2、公开预售地址: 乐清市金鼎大酒店。

3、申购报名地址:旭阳路与霖霄路交叉口(乐清置信房产展示中心)。

4、公开预售方式:乐清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采用电脑公开摇号。

5、公开预售的监督:本次商品房公开预售的报名、电脑摇号及选房认购过程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督,其中电脑摇号过程并申请乐清市公证处公证。

6、公开预售程序:

本次开盘摇号房源为786套住宅及1套商业用房,开盘摇号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申购报名登记、开盘进场、认购房源、签订预定协议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杜绝炒卖期房,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销售依照温政发[202_]

14、温政发[202_]23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如下:

(1)、购房咨询:咨询时间定于202_年5 月24日——5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联系电话: 0577--61711111咨询地点:旭阳路与霖霄路交叉口(乐清置信房产展示中心)。

(2)、申购报名:报名登记时间定于202_年5 月26日——5月27日(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申购人申购商品住房或商业用房应提供下列材料:申购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若夫妻双方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可以不提供结婚证)和本人名下100万元人民币定活两便通存通兑加密存单、商业用房1000万元人民币定活两便通存通兑加密存单;定活两便通存通兑加密存单必须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乐清支行、建设银行乐清支行、交通银行乐清支行、中国银行乐清支行,以上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一人限办一张存单,非该指定银行办理的存单,视为无效存单,开盘当天拒绝入场)。申购人须持上述材料于报名时间内到乐清置信房产展示中心进行申购报名登记,所有证件均需原件与复印件。符合条件的申购人须在翡翠湾花园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并领取《翡翠湾花园报名须知》,经本公司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本公司工作人员向申购人出具《翡翠湾花园置业意向卡》。在申购报名结束后,我公司将报名登记名单上报房管部门备案,并在公证员、房管局工作人员、本公司工作人员三方共同参与下,将符合条件的报名名单中的相关信息录入电脑摇号系统。

(3)、开盘入场:开盘入场时间定于 202_年 5月 29日上午7:30至9:00,9:00准时截止入场(现场如有人排队,可延至排队结束)。申购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若夫妻双方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本人名下100万元人民币定活两便通存通兑加密存单、商业用房1000万元人民币定活两便通存通兑加密存单和《翡翠湾花园置业意向卡》,于开盘入场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经工作人员查验确认后,按秩序入场,逾期一律不得入场参加摇号。9:30开始摇号。

(4)、电脑摇号及选房认购: 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分两批摇号。第一批进行商品住房的摇号及认购,第二批进行商业用房的摇号及认购。

A、商品住房电脑摇号及认购程序如下:

若申购报名套数等于或超过786套,则摇号个数为786个;若申购报名人数不足786人,则摇号个数为实际申购报名套数。入场结束后,在公证员监督下开始进行电脑摇号,电脑摇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摇出10人,10人一组,最后一组不足10人的,以实际数字为准;若现场摇号产生的编号连续3次叫号无应答,则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

选房认购: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名下100万元人民币定活两便通存通

兑加密存单、翡翠湾花园置业意向卡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选房等待区。摇号产生的申购人按照摇出的“组”的顺序进行选房,即先摇出的那一组先选。同一组申购人按照摇号的顺序排队进场,进场后同时进行选房,先选先得。各申购人须在5分钟内进行选房认购,申购人超出规定时间未选房的,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每张置业意向卡只能认购一套房源,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须及时告知本公司工作人员。当客户现场确定房源后,并经销控人员审核后出具房源卡,并在客户的置业意向卡上房源确认处盖章确认。本公司工作人员根据申购人选购房源的情况及时将未选购的剩余房源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只认购一次及一套住房。申购人超出规定时间未选房的,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

B、商业用房摇号及认购程序如下:

商业用房电脑摇号摇出一个号,第一轮产生的申购人在3分钟内选房,不论该申购人是否选房,都不再进行下一轮摇号。

(5)、合同签订:当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需先将本人名下100万(商业用房1000万)元人民币定活两便通存通兑加密存单交于本公司工作人员办理并自动转为房源认购定金,但超过20%部分不作为定金,自动转作所认购房源的房款后,现场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若确因申购人原因导致申购人所提供的存单无法转为房屋认购定金的,则认购无效。《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后,预购人必须自《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天内到乐清置信房产展示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该房源的剩余首期房款交清并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我公司完成网上提交工作。逾期不解入款或解入款后逾期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作为自动放弃,按《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定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解除甲乙双方已签定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摇号、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根据温政发【202_】

14、温政发【202_】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暂定温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及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温州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以网上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和于202_年03月14日起在温州市内已购新开楼盘住房1套的温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温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我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温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有新政出台按新政执行。温州市其他县市的购房者在乐清市购买住房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其家庭在“限购令”期间无购买住房的证明。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申请。

3、本次商品房预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并提供按揭担保。

4、销售过程接受工商、物价、房管等职能部门、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5、开盘结束后剩余房源的销售地点为乐清置信房产展示中心。

本预售方案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公布外,还将在预售现场公布,并在咨询、报名现场公布。

乐清中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_年5月 18 日

第五篇:二手房购房须知

一、二手房屋交易需要手续?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二、更名费等如何计算? 经济适用房: 满五年: 补交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卖方缴纳)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证件工本费:80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注明:120平米(地方政府可以上浮20%,得到144平方米)已购公房: 1,成本价房: 土地出让金:成交价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其他税费同商品房 2,标准价(优惠价)房: 补齐成本价:成交价*1%(买方缴纳)另外和原单位按产权比例分成转 移 登 记 •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网上打印的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人: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

(三)转移登记分别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新建商品房买卖(首次)

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偿用地)。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2_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2_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

(2)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

(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7)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购房文件。

2、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2_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 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2_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表(202_年5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6)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收据(土地部门收取);

(7)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

3、已购公有住房买卖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原公房购房合同;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7)已购央产房出售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

(8)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9)“O二六”单位的房屋,提交“O二六”单位的批准出售证明。

4、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

5、存量房屋买卖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或已发土地证的房屋);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7)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8)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6、房屋继承、遗赠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7、房屋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

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 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

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8、房屋交换

(1)换入方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换出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交换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

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交换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央产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

交换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

(6)双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7)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8)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交换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

经批复的房屋再交换的,不再提交。

9、企业改制、作价出资、合并、分立、注销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改制出资、合并、分立的文件、合同;

(4)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准许继续使用原划拨用地的批准文件(划拨土地);

(7)企业注销的,提交清算组的清算报告。

10、房屋调拨(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全民所有制单位)(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调拨文件、调拨双方的房屋产权移交协议(原件);(4)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划拨土地)。

11、房屋拍卖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2)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法院判决的除外);

(3)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

(4)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7)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8)单方申请的,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9)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12、法院判决、仲裁机关裁决房屋转移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

(3)单方申请登记的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4)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7)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13、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证;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法院判决离婚;权利人一方申请的)或经公证的离

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的);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

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注 意 事 项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二、转移登记时限

符合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登记部门认为需要公告的,公告时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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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表格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及 填写说明

2、授权委托书

3、房屋状况附表 及 填写说明

如何认定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

问:购房合同中标明的“不可抗力”应如何正确理解?

答:作为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一定要符合法律明确规定。在现行的房地产交易中,发展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下的免责事项:

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其实,发展商所述的这两种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都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简单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前就可预见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过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同样,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

休市两个月的二手房跳蚤市场明日将恢复交易,如何让买卖省心、安全———

二手房自由交易这样办

二手房自由交易向导

自由交易与中介交易各有优缺点

目前,近六成的市民是通过中介公司交易。优点就是安全、省心。中介公司对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办理十分专业,能为买卖双方省去好多的麻烦。更重要的是,中介公司所起的居间作用,能为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缺点是目前中介公司众多,良莠不齐。如果委托不正规的中介公司很可能使委托方受到损失。

二手房自由交易最大的优点就是省钱,不需要缴纳中介费,而且自己亲自办理,让人放心。但是由于大部分买卖双方对房地产了解得不多,很容易忽略一些细节,结果产生一系列的纠纷,甚至是经济损失。本来是让自己放心的,结果由于对房地产业务的不了解反而变得不放心了。

另外,需要牵扯太多的时间,而且交易过程中的付款安全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如果买方是按揭贷款,手续较为繁杂,因此,建议买卖双方,为避免许多麻烦及不必要的风险,买卖双方自己达成交易的,可以委托一些中介机构办理权属过户和按揭贷款手续。

二手房自由交易流程

一次性全款交易流程:

1.发布或查找信息2.接触洽谈3.确定意向4.签署合同(下定金)5.办理过户登记6.领取权证7.交割房款8.房屋交付

买方申请贷款无阶段性担保交易流程:

1.发布或查找信息2.接触洽谈3.确定意向4.签署合同(下定金)5.办理贷款审批手续6.办理过户登记7.领取权证8.交割首付款9.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0.领取抵押权证11.银行放款给卖方12.房屋交付

买方申请贷款有阶段性担保交易流程:

1.发布或查找信息2.接触洽谈3.确定意向4.签署合同(下定金)5.办理贷款审批、担保等手续6.办理过户登记手续7.交割全部房款8.房屋交付

自由交易有四注意

辨识房屋性质: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市交易的房屋性质多种多样,有的房屋是单位发的权属证书,有的是尚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合同房,有的是经济适用房或者房改房的再上市交易,有的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的房屋,还有的是国家尚未许可流通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等等各种情况。

面对上述各种不同性质的房屋,购买者应了解拟购买房屋的性质,对尚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谨慎购买,从源头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确认卖方身份: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出售人和房主是一致的,但是也有出售人为非房主本人的情况,有的是委托子女或代理人代为出售。在自由交易市场核实卖方身份,确认出售人为房主本人将十分重要,它可以减少纠纷、减少经济损失、规避风险。

2.仔细查验房屋:二手房非商品房,房屋的现状各不相同,有的装修很高档,有的是已经有几十年历史的老房子,在房屋的现状上可谓千差万别。

因此,自由交易过程中不仅要仔细听房主对房屋现状的介绍,更要仔细查验房屋,从而避免在交付以后才发现房屋缺陷问题。

3.考察买方支付能力:目前很多购买者都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自己购房资金的不足,但是每个人的经济收入以及在银行的信用情况都不相同,买方的贷款申请能否被银行批准都会决定交易能否顺利完成。

在现实的案例中,很多都是因为买方的支付能力不足导致交易的中止。因此,卖方通过与买方的接触了解买方的支付能力对顺利成交十分重要。

4.保证交易资金安全:二手房自由交易的买卖双方多互不相识,彼此的信任很难马上建立,涉及到交易中的重要环节资金交割条件时,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如何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双方必须认真考虑,建议采用第三方与银行联合使用的资金监管服务,可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减少交易纠纷,提高交易效率。

二手房交易过程“七项注意”

注意事项一

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其一,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脱不了干系。

其二,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

其三,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

注意事项二

房屋本身状况

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

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

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质量瑕疵。

注意事项三

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

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注意事项四

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注意事项五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注意事项六

户口问题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注意事项七

评估状况

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须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

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无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买二手房需注意流程和收费标准

买套二手房对手中存款不多的市民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二手房买卖手续比较多,欲购房的市民需要注意这些流程和收费标准。

首先是收集二手房出售信息,然后与中介人员或房主预约看房,在找到满意的房子达成购买意向后,就要准备签订合同,然后是相关手续办理、支付房款,最后是房子交验。

对二手房交易来说,最重要的是过户办证。根据正规流程,办证要走以下程序:资料准备、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到市、区房产局)、领取购房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各区土地分局)、领取购房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办证过户时,买方需提交以下资料: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购房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卖方需提交以下资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卖方及共有人(配偶)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二手房交易需缴纳的相关税费有:

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取高值)的1%;

(说明:202_年3月1日起,个人购买二手房普通住宅契税税率调整为2%)

综合服务费: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印花税:交易价或评估价(取高值)的0。05%;

产权登记费:85元/套;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2_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买“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汉口唐家墩的熊先生想贷款买一套“二手房”,他不愿通过中介办理手续,那么他自己该如何办理贷款呢?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据了解,二手房贷款有两种方式,已经缴纳过公积金的职工,可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到银行办理商业贷款。

问:买 “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手续?

答:首先,“二手房”买卖双方持卖方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到武汉市房改资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办理初审登记,领取申请表。

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经初审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屋买卖双方应分别提供办理贷款的有关资料:

一、买房方(借款人)提供:

1、借款申请表格;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由借款人找经“市房改资金中心”和产权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购房合同一式四本(到房屋交易部门购买);

5、卖方出具的收到预交50%房款的收据。

二、卖房方提供: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划入贷款资金的户名和账号。

问: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有哪些?

答:操作程序:

1、咨询→

2、受理申请→

3、“市房改资金中心”审批→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过户→

5、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6、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7、办理房屋财产保险→

8、贷款资金转账至卖方账户→

9、借款人按月还款→

10、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

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卢沟桥路1号 咨询电话:027-8271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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