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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在线答疑[本站推荐]

合同法在线答疑[本站推荐]



第一篇:合同法在线答疑[本站推荐]

网友: 我单位为私营企业,现在有临时用工在新法没有正式实施时,对临时可以解除吗?嘉宾: 按照<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应当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后,再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2/26/202_ 9:6:9)

网友: 请问,劳动者自愿书面签定了每次只签一年劳动合同的证明.企业方是否违法(12/ 嘉宾: 不违法。(12/26/202_ 9:7:54)

网友: 我想问一个补偿金的问题,如果合同是06年签的到202_年,08年以后某个时间想解除,是不是也得按工龄支付补偿金?(12/26/202_ 9:8:59)

嘉宾: 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12/26/202_ 9:9:0)

网友: 202_年12月签的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新劳动合同法.(12/26/202_ 9:14:1)

嘉宾: 你好!年终奖应当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网友: 请问,我公司从08年开始给员工缴纳劳动保险(5险),国家规定,公司最低交百分之几?(12/26/202_ 9:16:13)

嘉宾: 公司缴纳保险,养老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19%,医疗缴纳缴费基数的8%,失业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2%,生育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0.5%,工伤的缴费比例必须到窗口核算。(12/26/202_ 9:16:14)

网友: 请问,如果08年1月份之后我公司跟员工签订合同了,其中有员工想在2月过完年之后就不干了,合同他也签了,他如果不干有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比如说需要员工给企业违约金一类的?(12/26/202_ 9:18:49)

嘉宾: 你好!签订合同时,如果有另行约定,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按此约定办,否则,没有制约措施。(12/26/202_ 9:18:50)

网友: 请问,07年5月入职,但公司08年1月才交保险,合同签定的也是从入职日开始,但公司不给补交之前的,以后离职可否仲裁?(12/26/202_ 9:20:14)

嘉宾: 两年内可以投诉举报。(12/26/202_ 9:20:15)

网友: 劳动保险缴纳的比例是多少!我公司给员工缴纳5险,但公司只负担50%这样合理吗?(12/26/202_ 9:21:51)

嘉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医疗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失业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生育单位缴纳0.5%个人不用交;工伤单位交纳0.5%-2%。公司承担50%是不合理的。(12/26/202_ 9:21:52)

网友: 投诉举报公司违反合同法行为,可否不用报员工实名?电话多少?

嘉宾: 可以。84369110(12/26/202_ 9:22:57)

网友: 你好,我是私营企业,我单位从末给职工交过任何保险,也没有签过合同,请问有管的吗(12/26/202_ 9:23:29)

嘉宾: 请您根据单位注册资金情况到劳动仲裁部门确认劳动者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注册资金超过三百万到市劳动仲裁,不足三百万到企业所在区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后再根据企业注册资金情况到相应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12/26/202_ 9:23:30)嘉宾: 是。(12/26/202_ 9:24:34)

网友: 合同法里有规定说,劳动者也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是没有规定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就离职,企业可以也追要补偿金的问题,我想问,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上是不是可以有这样的规定,如“员工没有依法辞职后离职,企业可以要求赔偿”(12/26/202_ 9:25:26)

嘉宾: 可以。(12/26/202_ 9:25:27)

118: 07年签订的合同公司要变更至08年底,是否等同于第一次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12/26/202_ 9:26:39)

嘉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实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实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不算第一次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2/26/202_ 9:26:40)

嘉宾: 要根据实际损失。(12/26/202_ 9:27:30)

网友: 保税区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以上,在哪 申请仲裁?(12/26/202_ 9:27:52)嘉宾: 在开发区。(12/26/202_ 9:27:53)

网友: 合同工资待遇条款为650元加各项?利待遇是否合法(12/26/202_ 9:29:8)

嘉宾: 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劳动者只要提供正常的劳动,单位在剔除下列三项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从事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岗位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从202_年12月20日始,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00元。网友: 单位不给交公积金怎么办(12/26/202_ 9:29:11)

嘉宾: 请向房产局咨询。(12/26/202_ 9:29:12)

网友: 劳动法规定,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这里边包括保险费用吗?嘉宾: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12/26/202_ 9:29:58)

网友: 请问,新法对企业所谓重大过失有相应的制约吗?对员工过失或过错造成的损失1000元或是一万元甚至10万元都可以算是对公司的一个重大损失,对这样的情况新法相应的条款吗?(12/26/202_ 9:30:49)

嘉宾: 没有相应条款。(12/26/202_ 9:30:50)

网友: 请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就业是不是更加困难了(12/26/202_ 9:32:44)嘉宾: 新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的权益将更加充分的得到保障,将更加促进就业。

网友: 您好:)请问202_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且在1月1日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的条款,那么此条款在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是否还继续有效(12/26/202_ 9:33:38)

嘉宾: 待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予以明确。(12/26/202_ 9:33:39)

网友: 请问,办理医疗包干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12/26/202_ 9:34:35)

嘉宾: 单位长期在外出差人员采用这种形式。(12/26/202_ 9:34:36)

网友: 您好,我是一名已经05年离职的单位员工,离职是合同未到期,单位向我索要包括2万培训费,和1.3万违约金,当时没钱,就没交,所以档案和所有的保险之类从那之后就扣留在原单位,无法交,我应该怎么办啊(12/26/202_ 9:35:54)

嘉宾: 违约应承但相应的违约责任,请直接与企业沟通或到法院诉讼解决。

网友: 请问,公司要求自08年起延长合同期限,首次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签两年。员工要求一年一签。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12/26/202_ 9:36:42)

嘉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签定。(12/26/202_ 9:36:43)

网友: 请问,是否要实行新的劳动合同,以前的合同版本还可以续用么?

嘉宾: 如您需要购买新劳动合同文本,请和劳动关系处联系83634915

网友: 大连版新的劳动合同书印出来了吗?在哪能看到(12/26/202_ 9:37:46)

嘉宾: 新的劳动合同文本尚未出版请于劳动关系处取得联系联系电话83634915 网友: 非全日用工工资新法规定结算日不超过15天,如果我从1月1日工作到15日,那我工资是16日必须支付,还是可以在16日到30日期间支付即可

嘉宾: 应该是15号以内。(12/26/202_ 9:38:41)

网友: 单位与个人签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次数多少有什么限制吗?

嘉宾: 如果个人有明确表示的话,合同次数不受限制。单位只限签两次。

网友: 我想问一下,如果现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202_年度年终奖金是否要给劳动者.嘉宾: 应该给。(12/26/202_ 9:41:5)

网友: 请问合同到期,企业不愿和员工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嘉宾: 07年后要支付经济补偿金。font>(12/26/202_ 9:41:47)

网友: 请问,如果有未毕业的在校学生来我单位实习,是否需要为其交保险?

嘉宾: 学校实习学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12/26/202_ 9:41:52)

网友: 谢谢嘉宾.也就是说如果年底有双薪在每年1月10日发放,但是在28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双薪是否也应当正常发放呢?文件依据是什么?再次表示感谢.嘉宾: 应该发放,依据是多劳多得。(12/26/202_ 9:42:48)

网友: 新合同出来后,以前的旧版本怎么处理?做费还是能更换呢?

嘉宾: 08年后一律用新版本。(12/26/202_ 9:45:50)

网友: 新劳动法中有规定年终企业必须给劳动者提供年终奖金吗?(12/26/202_嘉宾: 按照单位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工资约定条款履行。(12/26/2

网友: 您好,现在公司有个员工是外地,城镇户口,在户口所在地自己缴纳保险,公司给他交,他不用.这种情况下我们签合同.对公司会有哪方面不利地方.按他本人意愿不交保险行吗?还有我们是07年末签合同08年员工离职时我们需要付补偿金吗?嘉宾: 不交保险不行。08年员工离职如果非个人原因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网友: 1年期合同到期,企业不同意和员工续签,企业需要承担风险吗?嘉宾: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网友: 请问,我是有着21年工龄的职工,只是我在原单位财务干了13年后,从国有单位通过干部调动表调到事业单位.到目前只有8年,不到10年,这样单位是否就不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改制时就可辞退吗(12/26/202_ 9:48:56)

嘉宾: 按照你的情况不符合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的规定。(12/26/202_ 9:48:57)网友: 续签的劳动合同,对于前一个合同的终止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嘉宾: 没有经济补偿。

网友: 请问,专家领导,本人在国企工作至今已28年了,几年前单位给我们放假,让我们在家待岗,说单位有岗位就让我们上岗至今。每年签合同,两年前不签了,说不用签,工资,保险照发,现在通知我们会单位签合同,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是签1年的合同。我本人还有不到两年退休。这样可以吗?(12/26/202_嘉宾: 可以。(12/26/202_ 9:50:29)

网友: 实习是否要支付工资(12/26/202_ 9:50:44)

嘉宾: 依据大劳发[202_]107号文件企业安排在校生实习应与学校签定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实习津贴。(12/26/202_ 9:50:45)

网友: 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12/26/202_ 9:51:21)嘉宾: 如果该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则企业不需要另支付工资。

网友: 新法执行后还有临时工这个概念吗?如果员工自己不想交保险,且有证明,企业可以不给缴纳吗?(12/26/202_ 9:52:26)

嘉宾: 首先,临时工这个概念新法没有。企业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

网友: 我们单位在甘井子区,来年要搬迁,但搬迁后还在甘井子区,只是注册地址变动,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与员工

变更劳动合同?(12/26/202_ 9:53:57)

嘉宾: 需要变更。(12/26/202_ 9:53:58)

网友: 请问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企业不同意续签,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了,但是员工不同意,企业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12/26/202_ 9:54:51)嘉宾: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2/26/202_ 9:54:52)

网友: 你说08年以后要用新的合同,那老合同末到期的怎么办,是把余下的期限写到新合同上吗(12/26/202_ 9:56:56)

嘉宾: 依据新的劳动合同第97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12/26/202_ 9:56:57)

网友: 我单位注册在大连,但是由于有业务在外地,聘请外地人员,而且是常年不回大连,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医疗包干吗(12/26/202_ 9:58:9)

嘉宾: 依据大劳发[202_]1号文件规定,如果在大连市参加医保可以实行医疗包干管理,具体请与医保中心联系。

网友: 劳务工女工三期内不能解除合同的话,工资由劳务公司支付还是由用人单位支付?(12/26/202_ 9:58:15)

嘉宾: 由劳务公司支付。(12/26/202_ 9:58:16)

网友: 我单位是流水线作业,目前生产岗位多为劳务工,来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后还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吗?(12/26/202_ 9:59:26)

嘉宾: 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等岗位派遣。(12/26/202_ 9:59:27)

网友: 那旧合同中的关于违约金的情况,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还履行吗?嘉宾: 待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明确。(12/26/202_ 10:0:22)

第二篇:《唐诗宋词》在线答疑笔记

唐诗宋词人文解读MOOCs答疑

岑参取名的可能性

杜甫诗赞曰;“岑参兄弟皆好奇”。岑参幼年丧父,由兄岑况教养长大。与哥哥取名“况”相联系,岑参之“参”应该念can。

岑氏家族出过三位宰相。曾祖父岑文本相太宗,伯祖岑长倩相高宗、武后,伯父岑羲相睿宗。岑羲在睿宗朝做户部尚书时曾写了一首题为《参迹枢揆》的诗(原诗今不存),同官沈佺期的《和户部岑尚书参迹枢揆》说:“大君制六合,良佐参万机······盐梅和鼎食,家声众所归。”

参迹枢揆”即入为宰相。此诗作于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正月岑羲拜相时。“良佐参万机”是指辅宰而言。显然,沈佺期的和诗系赞美岑氏一门三相,皆有美誉;岑羲还有两个弟弟,皆为县令,且有治绩,于羲合称“江东三岑”,正所谓“家声众所归”。可见为岑参命名者,可能受其伯父岑羲《参迹枢揆》诗的启发,“参”是有望他重振相国家声之义,当读“can”音才对。

方镇与幕府

方镇和藩镇是近义词,可以互相代替使用。但在具体语境中,有时需要略作辨析:“藩镇”,更多指唐朝中、后期设立的军镇。“方镇”有时指掌握兵权、镇守一方的军事长官。唐代所谓“方镇”是指节度使、观察使、经略使等。

“幕府”一名始见于《史记》。“幕府”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将帅的军府。二是指将帅或者将军。虽然一指军府,一指将军,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幕府”其名源于军府的建筑。从建筑上看,当时的军府是一个临时搭建的帐篷。

中国古代所说的“幕府”计有两类:一类地点,另一类指的是机构。中国历史上,各级官员延揽某些有学识才能之士,帮其处理文牍政务、出谋划策。后者被称为幕僚、幕宾、幕友、慕客、师爷„„等。《史记》上所记的门客和“舍人”便是幕僚的原始职称。

日本曾经出现幕府政治,镰仓幕府是日本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幕府,但“幕府”这一名称最初源自中国。其最初的含义在中日两国都是相近的,但是在具体的历史进程中,产生了不同的外延。

宋代“10%户口在城市”

宋代城市的数量、城市规模急剧扩张。唐代的时候,全国有10万人口以上的中型城市十几个,而到宋朝时已经激增到40多个。北宋京城汴梁,人口已逾150万,南宋都城临安人口也达到124万。

宋代的城市人口在整个居民人口中的比重突破了10%,达到了前工业化的农业社会最高极限。王东《中华国富论》说据王安石变法的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年)的户籍推算,城镇住户已超过全国总户数的12%。因此这是有可能的。

北宋的版图非常的小,从这张版图就可知道,北宋时的版图相当于现在中国经济发达地区的版图。所以他的城市人口密度超过10%还是可能的。

宋词与宋诗孰高孰低?

王国维:“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但“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涵义是多重的:一指“盛”,即繁荣发达的程度;二指“佳”,即文学成就的高下;三指“代表性”和“独创性”。这三者当然可能交叉发生,但大致区分是存在的。王国维亦认为宋词可算“盛”,但不一定是宋代文学中的“最佳之作”。

仅就宋代而言,宋诗也处于繁荣阶段,并不比宋词稍逊;而从今存作品的数量来看,还大大超过宋词。在纵向比较上,作为词体文学,宋词无疑已臻顶峰,元、明、清也有词作,但是其词作稍逊于宋代的作品。宋词以我国词体文学之冠的资格,凭借这一文体的全部创造性与开拓性,为宋代文学争得与前代并驾齐驱的历史地位。在这一层意义上,它对于宋代的作用要比宋诗要大。

单从文学成就而言,宋词与宋诗难分高下。至于现在对宋诗艺术质量的评判,仍旧见仁见智,褒贬反差悬殊,形成众说纷纭的唐宋诗之争。

就个体而言,诗与词的成就高低,有的容易判断:柳永、秦观、周邦彦、李清照、辛弃疾、姜夔等肯定以词胜;苏轼、黄庭坚、陆游、杨万里等肯定以诗胜。

宋词的女性化特点

从总体上看,宋词具有女性化的倾向。

从词的诞生来看,早期的词是与燕乐配合而唱的,用于酒宴上享受的俗乐,由此而产生的词作便有了美人与醇酒的主题,词是美人唱的,唱的目的是佐酒侑觞,因此早期词作在题材上往往侧重于美人爱情、伤时惜别、人生迟暮等主题,风格上崇尚婉美幽约、清切细丽,基调则大都感伤哀怨、回肠荡气,境界上又较为狭小封闭。

就词的特征而言,词之为体,本来就不像壮士,却像一位窈窕纤瘦的女性,擅长轻歌曼舞而不善于厮杀呐喊。表现在抒情的类型方面,它就长于抒写那些深微细腻、幽约悱恻的感情,而不能像诗那样,能够自如地抒发豪言壮志。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它是一种狭深文学与心绪文学。

但宋词中也不乏豪气万丈的作品,具有豪放、洒脱的特点。这种豪气词多出现于南北宋之交及以后,代表词人有辛弃疾、刘过、陈亮等。南北宋之交,从靖康之乱到南宋朝廷形成偏安的局面,词人们早已经意识到纯粹的感伤已经于事无补,他们开始创作一些豪气万丈的爱国词,这些豪迈的词作,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成为时代的最强音。

诗品与人品的关系问题

如何定义诗品和人品的好坏,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难题。品鉴文学作品时往往带有主观性,同一作品不同人会有不同的评价。评价一个人的人品也是一样的道理,人品包括个性、品德、才华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是不是可以因为其某一方面的缺陷,来判断这个人人品好,还是不好,本身也需要斟酌。

钱钟书认为“以文观人,自古所难”,“‘心画心声’,本为成事之说,实少先见之明。”“所言之物,可以饰伪: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是也。其言之格调,则往往流露本相;狷急人之作风,不能尽变为澄澹,豪迈人之笔性,不能尽变为谨严。文如其人,在此不在彼也。”写什么容易作伪,而怎么写却不易作伪,所以“文如其人”重在形式不在内容。因此诗品与人品之间的关系,需要区别对待。

学生提问:

1.我们如何写诗?

答:对于如何写诗这一个问题,每个人给出的方案是不一样,就我个人而言,首先要了解基本的格律常识,怎么用韵,这是古体诗词最基本的一个要求。这个最基本的要求可以通过翻阅王安忆的诗词格律等比较通俗化,大众化的读物来了解。之后便是照着学,按照平仄和旋律。显然,这样还是写不好诗的。如果你想写一首绝句或者写一首词,必需要有画面感,一个镜头感,并且每个画面之间要有一定的关联性。比如王维的《山居秋暝》中的“明月松间照”与“清泉石上流”两者都是一幅幅山水水墨画,2.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如何,它有许多不停的版本,我们该如何选择?

答:这首词普遍认为非常好,认为这是代表苏轼豪放词的一个重要典范。但我认为苏轼的词主要并非豪放,应是清旷。我们现在说词分豪放与婉约,其实并不是宋代时讲的,而是明代提出的。第二,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有好多版本,至于哪一个版本好则是见仁见智,很难评判具体哪一个好哪一个不好。

3.唐诗宋词人文解读这门课程的作业是如何评分的? 答:对于人文的课程,我们是没有标准,作业最多起到的是一个参考的作用。第一,我们希望每一个同学都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有创新之作。第二,不要老是听老师怎么讲的,要有自己的想法与见解。

4.唐诗宋词人文解读这门课的目的是什么?

答:我认为唐诗宋词对我们每个人的人格、品格上有什么好处,这才是关键。为什么我要加上人文解读四个字,说明这门课程主要不在着重于知识,最主要是希望大家明白,唐诗宋词对自己的品格的养成有什么帮助。我们现在讲唐诗宋词事实上是希望大家通过这个专题,能够对你当下的人生产生一些作用,5.我很想知道做MOOC老师的工作量和平时上课有什么区别?

答:我想这个区别还是比较大的,工作量也是挺大的。当然我可能和其他老师不太一样。虽然我是第一次做MOOC课程,但是我讲这门课已经十几年了,所以我基本上会比较快。录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的录制就会比较快。比如我今天要将这个一章的内容,一两个小时就把它录完了,基本上是不改动的,原汁原味。MOOC跟传统授课还是有区别的,面对镜头没有与学生的互动的,因此讲的内容相对比较轻松。其实,MOOC也很大的促进了老师的进步。因为我要想如何才能吸引更多的同学,才能让选这门课程的人觉得不枯燥,能够收到启发。

6.作为一名中文系的学生,我一直对古代文学史有疑惑,我到底应该如何去学文学史呢? :想要学习文学史,可以去读五部书。第一应该读庄子。我认为每个中国人,每一个优秀的中国人,他的内心深处都装着庄子的精神。庄子谈的是人生哲学。第二要读史记。史记是一部非常伟大的史学著作。第三要读杜诗。为什么要读杜甫的诗呢,首先,杜甫的人格非常伟大,但最主要的还在于杜甫的诗歌成就很高。当我们讲到杜诗的时候,人们经常会把他与李白进行比较,李杜到底孰高孰低。我觉得这是没有可比性的,但如果说李白与杜甫哪个队后世的影响比较大,我可以毫不犹豫的说那必定是杜甫。李杜的诗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李白考才情写诗,杜甫靠学识写诗。因此李白是我们学不来的。因此,既然大家都学杜甫,那么我们必须读懂杜诗。第四,要读红楼梦。这点我想就不需要多说了。第五要读鲁迅全集。如果你对中国的文化感兴趣,又没有足够的时间,那你读这五部书就够了。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

那么这次的互动就结束了,祝大家学习进步,谢谢!

第三篇:燕山地税在线答疑 - 论坛

燕山地税在线答疑

《依法行政促发展、优化服务赢满意,为燕山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问题汇总

202_-6-28 主持人:有网友19liulin88问:您好,我想查询公司是否为我缴纳了个税,怎样才能查到呢?;王智源:请您带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到就近的地税税务所可打印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

主持人:有网友青藏问:您好!退休人员返聘每月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王智源: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 有网友嘿嘿嘿问:我想问一下,行政复议需要带什么材料?;

谢成奔: 税务行政复议需提供的资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完税凭证或提供相应担保证明的复印件(适用于对征税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4)缴纳罚款单据复印件(适用于对逾期罚款加处罚款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复印件的其他情形 3.其它申请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2)申请人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登记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个人的);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5)法定代理的,需提交法定代理证明复印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主持人: 有网友haijiao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工程涉及的缴纳营业税分包抵扣有时间限制吗?分包再分包缴纳的营业税可以抵扣吗;

金勇: 按照新《营业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取消建筑工程总包企业代扣代缴分包企业营业税的法定义务,实行差额征税。

主持人: 有网友琳琳问:您好,一个管理公司和其他合作伙伴开了两个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如果在A公司办会员卡并开具发票,但在B司消费如何避免B公司不重复纳税呢?;金勇: A公司已开具发票,取得索取款项的凭证,应计入收入,按规定缴纳税款。B公司不存在重复纳税问题。

主持人: 有网友李宝伟问:我在西城区卖了一套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住宅并交纳了土地补偿款和税费,同时我在石景山区买下一套住宅并交纳了税费,我到石景山地税办理退税手续时,答复因为你出售的是经济适用住房不予办理退税!是问:经济适用住房在办理交易时也是补了地价款后是同商品房才可以上市交易的(买我住房已经办理了商品房证书),税费应该同样退呀!请答复,谢谢!;

商迪: 京建发[202_]677号的第四条规定: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办发[202_]131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建办[202_]43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停止执行。京建办(202_)43号文件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为:

(五)鼓励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对居民将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上市出售后1年内该户家庭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的;或者上述已购住房上市出售前1年内该户家庭已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的,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2_〕3号)的规定缴纳契税。对于售、购房时间的认定,可按售房合同、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准予入住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孰优的原则确定。

主持人: 有网友wangzy问:个人取得高温补助是否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王智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故个人取得高温补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 有网友wangzy问: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王智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_〕34号)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 有网友历历问:您好:我想咨询继承父母房产过户我名下,产权房,满五年。需要缴纳契税个税吗?;

王智源: 继承父母房产,按相关税法规定可免予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 有网友20130628问:你好,我单位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想问下如何变成以前的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呢?;

任静: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你单位如果已经不符合核定征收的要求,可向主管税务所提出申请,变成查账征收。

主持人: 有网友飞翔问:是否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福利,都要纳入当月的薪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王智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单位浴室。

主持人: 有网友飞翔问:我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王智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 有网友xingguang问:请问一下,我们单位需要给员工开具前几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给主管所?;

王智源: 您应该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并进行明细申报,然后员工可持二代身份证到全市任何一个主管税务所依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主持人: 有网友飞翔问: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王智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27号)规定,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回扣收入,应按“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证券公司在支付收入时代扣代缴。

主持人: 有网友xingguang问:还有,我们公司雇佣了外籍人士,第一,是否要告知专管员我们公司雇佣了外籍人士这件事。第二,对于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补贴、探亲费补贴、搬迁费补贴、语言培训费补贴、子女教育费补贴,这些都是可以免个税的,但是我们一直不知道怎么操作,是拿发票到主管所去审批,还是我们自行免税,发票留着?;王智源:

1、不需要通知。

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外籍人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 ①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②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③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主持人: 有网友亮亮2问:发票预约怎么领取,能介绍一下么;

任静: 北京市地税局关于预约发票的规定如下:

(一)网上预约

1、登录www.feisuxs网站

2、选择预约购领发票

3、选择所属区县,在主管税务机关下拉列表中选择所属区、县、分局、税务所

4、准确填写本单位联系信息

5、选择预约购领的票种,根据实际用量在“预约数量”栏内填写数量

6、经核对无误后请点击“确定”按钮

7、请通过预约受理查询核对税务机关的审批意见,按预约时间履行购票手续。

(二)预约服务范围仅限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所辖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三)预约购领发票的单位,请提前一天(周一至周五8:00——16:00,节假日顺延)进行预约。

主持人: 有网友笔下问:我单位是使用“用户名/口令方式”申报登录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的,前任会计没有留下登录密码,税报不了了,请问该怎么办?;

任静: 使用“用户名/口令方式”的纳税人遗忘网上申报口令的,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所重新生成网上用户口令。

主持人: 有网友dalu问:我们单位已经成非正常户了,现在怎么恢复为正常户?;任静: 在本市辖区内被我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可以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解除非正常户认定表》,申请恢复税务登记。

主持人: 有网友Brenda问:您好,我公司部分员工在人才中心保存档案,存档费应由公司负担,但是人才中心开具的财政收据抬头只能是存档人员的个人名字,这样可以吗?谢谢!;任静: 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为合法的结算凭据,可以入账。

主持人: 有网友阿奇问:我公司最近收到一张开具日期为202_年6月12日的《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请问可以入账吗?;

任静: 不可以,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_年第4号)规定,你单位收到的发票可使用的截止日期为202_年12月31日,202_年1月1日起,应改用新版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主持人: 有网友小圣问:当月开的发票要作废,是做退票处理还是做废票处理;

任静: 如果是发票退回重开,要做退票处理。如果是未开具的发票,发现存在印刷质量问题或发票保管不当导致无法使用等情况,可将该发票做废票处理。

主持人: 有网友小小小小问:餐厅开具的发票中奖了,付款单位是公司的名字,个人能去领奖吗?;

任静: 有奖发票中奖者个人须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并持未分开的发票联和兑奖联到税务机关兑奖点兑奖。万元以上大奖的中奖者须在有效兑奖期限内,持中奖发票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税务机关兑奖点办理兑奖手续。发票兑奖时不审核付款单位名称。

主持人: 有网友Brenda问:请外部人员帮我们公司做项目,负担的他往返外地和北京机票款,以及在京住宿费,可以按照正常的差旅费报销计入成本吗?我们公司是北京的;任静: 外部人员所发生的各项与派遣劳务合同相关的费用可以计入本公司的成本费用列支。

主持人: 有网友angeltong问: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单位现在要进行股权转让,净资产10万,地税局要求出具净资产评估报告,特请教一下这份评估报告,是由评估公司出具还是由事务所出具一份专项审计就可以呢;

王智源: 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税务机关应予以认可。

主持人: 有网友爱问118问:单位为个人办理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王智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2_〕94号)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主持人: 有网友刘明问:西城第二、第七税务所都能接受个人交契税、个税、营业税的业务吗?如果税金金额很高,能在税务所直接刷卡吗?;

袁泽: 根据西城局工作职责的调整,自202_年5月1日后,个人房屋交易涉及契税、个税、营业税的业务由第二税务所办理,第七税务所不再受理上述业务。

第四篇:《劳动合同法》实施与操作答疑

《劳动合同法》实施与操作答疑

发表时间:202_-12-28

《劳动合同法》将于202_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自该法出台以来,社会各界给予了强烈关注。同时,如何在实践中根据新法规范各种劳动用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也成为广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为此,本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韩智力做客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在线答疑》,对网友关心的焦点问题作出解答。一,过渡期企业需要应对的问题

1.网友:《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号实施,离现在还有将近4个月的时间,各类企业要做哪方面的应对呢?

韩智力: 我认为,企业要应对的是整体上两个方面的变革:一方面要改变以往通过大量使用廉价劳动力获取高额利润的用工理念。一个长期的劳动关系需要劳方和资方平衡、和谐共处。作为企业要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用工成本会越来越高,只有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合法地进行用工管理,才能保持合理的运行。另一方面,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改变以往消极、被动的管理模式。以往的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员工关系和劳动关系管理比较消极和被动,不是积极主动采取措施,而是等着员工要求或等着问题出现以后再管理。《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必须要主动适应、主动管理,如果你不主动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就要付出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如果长期不签劳动合同,会被视为违法用工。因此要转变理念,实行积极到位的管理。

2.网友:对HR来说,当下具体应该做哪些调整?

韩智力:《劳动合同法》对现有的管理提出了全方位的要求,因此HR马上要做的工作就是尽快把现行合同管理制度、企业现行有关规章制度作出适应法律的修订。因为《劳动合同法》提出很多新规定,比如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等,这些规定与以前的法律规定有很大的不同。包括劳动合同制度、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奖惩制度等,都要求企业根据新的法律变化作出适时调整。规章制度存在着不同的问题,比如,以往的规章制度缺乏法律的思考,《劳动合同法》已经明显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硬性的法律要求,是不能抵触的。我们经常看到企业有“迟到一次罚款50元”的规定,这样的例子都属于明显违法。因为国家没有赋予企业处罚员工的权力。像这样的制度,到202_年1月1号以后马上会面临违法的风险。所以这4个月的时间很紧张,要尽快修改规章制度。到202_年以后,如果制度不合法,不修改也不能再执行下去了。

3.网友:《劳动合同法》关于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很高。按照规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一致通过的规章制度才能合法,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私企没有工会组织,那么,应该怎么建立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代表有没有资质方面的规定,比如需要什么样的身份?

韩智力: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该允许员工自愿组织起来成立工会,但并没有强制企业必须建立工会。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职工代表应该具备什么特征,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职工代表应该有几个特点:其一,分布的广泛性,即来自各个岗位,既应该有

管理者,也应该有普通员工。其二,如果没有工会,可以由公司推出候选人选举代表,由大家投票,进行公示;如果超过半数以上或者更多的人同意,职工代表就可以当选。如果有工会,让工会表决选举职工代表。与职工代表沟通的时候,可以用灵活变通的方式,比如由职工代表审议规章制度草案,也可以开座谈会。总之,只要是企业管理到位,操作得当,还是能顺利建立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合同签订中的相关问题

4.网友:《劳动合同法》规定,自202_年1月1日起,劳方与资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前,某厂与一些员工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该厂均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厂方应该如何处理?

韩智力:这里需要纠正误解,即使是在在202_年1月1日之前,法律也要求建立劳动关系时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合同法》对违法的后果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如果已经有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签劳动合同,说明该厂已经违法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尽快与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北京地区例外)。

5.网友:某公司以往与员工签约的惯例是一年一签,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第3次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公司对此的对策是,对在202_年1月份签了为期一年劳动合同的员工,到202_年1月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要求他们签订比较长的劳动合同,比如5年。但是公司主管人员担心,到时候员工只愿意签一年怎么办?如果这样,可能会造成202_年就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今后劳动用工成本会大大增加。从公司角度来讲有什么更好的对策呢?

韩智力:《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是为了避免滥用短期劳动合同的现象。像这家公司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尽管操作中对员工没有造成实际侵害,但是从更广的范围看,劳动合同短期化泛滥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因此国家通过立法迫使这样的公司在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的时候,为了减少未来的用工风险,会要求员工与其签订一个较长期的劳动合同。这是符合国家立法精神与制度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当公司提出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要求的时候,员工应当签订。如果员工不同意签订,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另行选择新的员工。这个时候与新员工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建议订立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比如3年左右。对留下的老员工,如果确实已经有很多人续签了两次或者说干了10年以上,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该加强管理和考核,避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成“铁饭碗”。如果管理比较规范,不会造成用工成本增加很多。

6.网友:某公司每年要招聘一批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在报到前在3方协议中规定了保密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是否还可以采用这样的方式?

韩智力:应届毕业生、学校与用人单位签署的3方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民事协议。这种民事协议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可以随意约定违约金条款。现在许多单位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了户口指标等许

多优惠政策,又担心大学毕业生将来流动性大,会轻易离开,这种情况下,可以组织接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加培训,以培训协议的方式约定他们的服务期。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问题

7.网友: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工资条款和报酬,且规定员工如不服从分配可予以解雇,那么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调整?如果员工不同意可以解雇吗?要付补偿金吗?韩智力:这涉及到劳动合同中约定调整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的合法性问题。用人单位当然可以与员工约定关于服从分配的条款,前提是这种约定不可以违法,也就是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随意地调岗、调薪。如果在劳动合同中这么规定并且企业也这么做了,然后以员工不服从调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无效解除。该员工可以有两个选择:第一,坚持要求按原先的标准实行。第二,员工可以提出辞职,但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员工的合法权益。

有两种情况企业可以调岗、调薪,第一是与员工协商一致,第二就是考核结果显示员工不胜任现任岗位。如果合法的考核手段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可以调换其工作岗位,若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中所有调整工作岗位和薪酬的规定不都是合理的,合同条款必须合法,用人单位的处置也应该合法,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随之而来的风险。

8.网友:转岗时是否可以再约定一次试用期?

韩智力:《劳动合同法》特别指出,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劳动岗位的试用期只能一次,就是禁止在企业内部换岗以后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考核一个员工能否符合企业需求的考察期。这意味着员工不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试用期通过以后,换岗不能再设立试用期,更不能在新的所谓试用期内以不符合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调换员工岗位,还是以考核期的方式比较好,而不要用试用期,否则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在对该员工的岗位考核中,如果他不胜任这个岗位可以再调换。但是单位要设立具体合法的考核制度、考核标准、考核流程并依法进行。

9.网友:如果员工明确表示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同意用人单位不为其办理怎么办?

韩智力:分两种情况。非全日制用工,比如小时工不存在愿不愿意办理社保问题。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非全日制员工自行办理社保,因为用人单位是不能为其办理的,支付的小时工工资里面已经包括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是正常用工,需要明确的是,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义务,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是放弃权利而是逃避义务。这是违法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相关问题

10.网友:末位淘汰方法能否成为合法的依据?

韩智力:末位淘汰的概念就是因为某员工排在最后一位,然后直接把其淘汰掉。这个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是不允许的。淘汰只能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以后仍然不胜任工作,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两次不胜任为前提,而末位不是胜不胜任的问题,只是一个绩效考核高低的问题。

11.网友:某员工与公司订立了从202_年1月1日起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实行年薪制。全年年薪10万元,每月发给工资8000元,剩余的4000元年末完成目标之后发放。如果202_年6月公司要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补偿?

韩智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的,只需要补偿月工资的一半,也就是4000元。因为月工资之外剩下的工资是由目标完成作为条件的。在此没有结束之前,不存在完成目标的前提,因此也就不存在支付未支付工资的条件。

12.网友:如何解除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人员的劳动合同?如果解除,用人单位应按原来满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金方式给予补偿吗?

韩智力:《劳动法》一再强调,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与“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可以解除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第一,员工本人提出或者单位与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法犯罪过错。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禁止在“三期”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参照本人以前的工作年限和到哺乳期满的工资待遇给予补偿。与有过错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3.网友:我们是涂料行业的工人,离职时是否需要进行职业病体检?体检费用由谁承担?

韩智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行业,根据《职业病防治条例》和《劳动合同法》

第42条的要求,员工离职应当体检,体检费用应当由企业承担。这样规定的意义在于,员工一旦确认得了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所以离职体检是单位的义务。如果将来离职以后能证明是在那家单位工作时得了职业病,仍然可以向该单位追偿。

14.网友:某国有企业实行员工身份改制,公司买断了在公司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的员工的身份,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后,改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较年轻的员工离职时,公司按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请问这种改制方式是否合法?

韩智力:买断身份置换的概念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从来没有规定过,也就是没有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员工身份置换必须支付补偿金。只有一种情况要支付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因此,202_年1月1日以后,员工离职时如果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离

开公司的,按照他在202_年1月1号以前,加上202_年1月1号以后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离开,只算202_年1月1日到终止的那一天所对应的工作年限,然后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15.网友: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要符合解除条件才可以解除,比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是不是公司应当负有举证责任?哪些证据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保证公司尽到举证义务呢?

韩智力: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都应该举证,也就是证明该员工确实构成了开除、除名、辞退程度的违纪行为,需要证据证明、证据支持。这些证据是多种的,比如书证,员工在别的公司非法兼职签订的兼职合同。比如因员工盗窃,偷的东西就是物证,还有当事人的证言、录音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据要与我们证明的事实之间有关联性,证据本身要具备真实性与合法性。这对企业的要求确实比较高,即要具备处理违纪员工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要保证处理一个违纪员工达到3项合法:其一证据合法,要确凿证明员工确实违纪了;其二依据合法,要有本身就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对处理方式作出规定;其三是送达合法,处理决定必须送达劳动者本人,否则无效。这3点要求企业处理时要扎实、有效、到位,才能避免争议的发生。

五,特殊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问题

16.网友:公司接收的劳务派遣人员出现了安全事故,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韩智力:这些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尽管不是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在劳动岗位上出现事故属于工伤。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看公司对该事故有没有责任。

17.网友:非全制日员工的用工单位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比如公司请兼职员工,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韩智力:非全日制员工不是指兼职不兼职,非全日制员工是指小时工。由于小时工是灵活就业,同一个人可以与多人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无法为他办理社保。现在法律对用人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保要求的是惟一性,也就是一家单位为你办了社保,其他单位不能再办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非全日制员工也是自行办理保险,因为企业办不了,企业支付的小时工工资里面可以含社会保险费。

18.网友:《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行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实施。在现实工作中,某些事业单位既有一些事业编制内的员工,也有事业编制外的员工,已加入了社会保险,所有这些员工都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编制外的聘用员工与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聘用关系?是否可以适用96条的规定?

韩智力:有3种人不受《劳动法》调整,第一种是公务员,第二种是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第三种是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当聘用关系与劳动关系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聘用制。该事业单位对所有人员都采用了聘用制,根据《劳动法》的精神,这些

员工先适用聘用制,按照聘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员工中没有签聘用合同的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制约。

第五篇:论文抄袭检测大师在线答疑

同学们对于论文抄袭最集中的几个问题是:

1。硕士、本科生需要检测论文吗?

2。论文抄袭检测率多少才能通过?

3。论文写作中,抄袭是不可避免的,说好听点是借鉴,不好听就是抄袭文章,那么,怎么写文章才能通过抄袭检测呢?

4。论文抄袭检测出来了,后果是什么,学校怎么处理?

5。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目前是免费的,以后会收费吗?

在此,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的工作人员针对论文检测的方方面面,给出了论文抄袭的一些指导意见。

问题一:硕士、本科生需要检测论文吗?

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答:

是的,现在的论文都需要进行检测,我们研发论文检测系统的目的也是帮助学生对自己的论文进行修正。单纯的抄袭对学业是没有帮助的,哪怕是用自己的话把别人的意思说出来,对你的专业学习也是一种进步。

现在大学对论文抄袭查的很紧,知网也开发出了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各位同学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文章。

如果有什么疑问或者觉得自己抄袭的很严重,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到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的官方网站提问。

问题二:论文抄袭检测率多少才能通过?

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答:

学校一般规定是30%。这里面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以什么为标准。现在市面上的系统有好几个,但是学校一半用知网的检测系统。

这里有个问题,系统不一样,检测结果也不一样,有同学用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的测出是29%,就以为不用修改了。这种情况是不行的,毕竟不是同一个系统。如果你根据检测结果,把这29%降为0。我相信,不管你什么系统都能轻松过关。

我们系统的研发目的也是这样。

问题三:论文写作中,抄袭是不可避免的,说好听点是借鉴,不好听就是抄袭文章,那么,怎么写文章才能通过抄袭检测呢?

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答:

这个问题很经典。那么我们先来看看论文检测的原理吧。

1。论文检测首先是文字和词的匹配。如果你连续超过20-50个字都是一样的,不用说,肯定会判断为抄袭。

2。其次是词意的匹配,有同学误以为批量替换可以解决问题。实际不然,检测系统都含有同义词库,词意和语义也是抄袭判定的重要依据。

知道了这些,我们如何来修改抄袭了的文章呢?.首先,不能生搬硬套,你看了别人的文章,核心的观点用自己的话说出来,是绝对可以的。其次,参考文献对你的文章抄袭率影响很关键。不管哪个检测系统,都是支持参考文献的匹配的。有的同学在使用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的系统时,把参考文献删了,大大影响抄袭率,测出来的六七十。

还有,有同学说英文翻译可以躲过抄袭检测,这也是个误区。检测系统都会有英文数据库,如果单纯的翻译,是会被查到的。但是由于现有的几个系统对这方面的检测能力还不够,你颠倒顺序,多加几道工序,也有一定的效果。不过建议不要碰运气。毕竟影响自己的学业。问题四:论文抄袭检测出来了,后果是什么,学校怎么处理?

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答:

这个不一定,还是要看学校的意见。我们能做的,是帮同学们过关,检测不是目的,是为了提高你的通过技能。呵呵。

问题五: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目前是免费的,以后会收费吗?

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答:

瑞然论文抄袭检测大师已经是第二版了,不过免费的论文检测我们还会做下去,坚持服务同学。

再次也欢迎更多的同学使用我们的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我们也将赠送几名热心的同学整理的《论文抄袭检测大师修改秘籍【独家】》,里面讲解了最快速的论文修改方法,和具体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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