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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标准[5篇]

房屋验收标准[5篇]



第一篇:房屋验收标准

问题

三、商品房的交付文件及注意事项

一般而言,商品房的交付文件即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其所应依据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应向商品房买受人出示及寄送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合格资料

【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亦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备案机关在收到开发商报送的齐全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发放该商品房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注意事项】

由上述引用之法规可以看出,商品房交付的法定前提是其竣工验收合格。由相关政府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较权威地证明取得该备案表的商品房业已竣工验收合格。

但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对是否办理备案进行了证明,没有对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可以交付等进行任何说明或评价。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而不是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验收备案不是房屋交付使用的法定条件或手续。

我们与武汉锦湖置业公司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4项中“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不能推出争议双方约定了房屋建筑工程验收备案为房屋交付的条件。

2、《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商品房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注意事项】

从如上法律规定可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必须向商品房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义务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规避;规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付行为无效。

3、商品房的测绘资料

【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注意事项】

对于商品房的测绘资料,相当多的商品房买受人未予以充分重视。事实上,商品房的测绘资料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尤其是对于期房的交付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期房购房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面积是依据设计图纸而来的,并非事实上业已存在的。一旦商品房买受人无商品房测绘资料,而商品房建成后的测绘结果确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数据有所差异,在此种情况下,商品房买受人的维权行为将无疑遭受重重阻碍。而在商品房买受人拥有商品房测绘资料的情况下,一旦商品房建成后的测绘结果确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数据有所差异,商品房买受人可直接依据该测绘资料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张权利。

其次,其他相关费用亦是依据商品房实测数据资料进行收取的,如物业管理费。商品房买受人一旦拥有商品房测绘资料,在商品房交付时就可直接明了相关费用的收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4、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实为商品房交付标准之最重要一项。在购房合同中,商品房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相关商品房交付事项将达成一致,规范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现今情况下,各地政府机关均发布了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商品房买受人理应参照该标准文本,努力寻求订立于己有利之条款,并就房屋交付质量标准,程序等做出详尽约定。

5、房地产权证

在购房合同中,商品房买受人可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约定房地产权证的取得为商品房的交付要件之一,并约定房地产权证的取得期限。

不过,我们与武汉锦湖置业公司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交房必须取得房地产权证,所以,此为非要件。

6、《入住通知书》

购房合同可以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书面通知买受人前来接收房屋。

《入住通知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办理入住手续的时间、地点;商品房买受人需携带的文件、资料;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和地点办理入住手续的法律后果;其他基本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我们与武汉锦湖置业公司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交房必须取得房地产权证,所以,此为非要件。

7、《房屋交接书》

在商品房买受人没有验收房屋之前,商品房买受人应拒绝签署《房屋交接书》之类的文书,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故在商品房买受人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买受人领取房屋钥匙等行为可视作房屋已交付使用。房屋一旦交付使用,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篇:房屋验收标准

房屋验收标准

一、入户门检查1.检验标准(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5)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2.业主如何查验入户门是否符合房屋质量验收标准通常情况下,业主应当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痕,磕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3)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5)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6)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mm以内。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如门表面轻微的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反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反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决定,可请地产工程 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入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铝合金门窗检验1.检验标准(1)铝合金门窗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2)铝合金门窗安装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3)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4)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5)铝合金门窗推拉窗扇开关应力不大于100N;(6)铝合金门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2.业主应当对铝合金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2)型材检查:表面图层要求颜色和光泽均匀,手感光滑以及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3)五金件及开启检查:要求开关自如平稳,推拉自如,轨道件安装牢固,关窗后不漏气;(4)密封检查:窗扇与窗框、窗扇与玻璃的密封条是否到位、严密,有无破损、断续等问题,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胶条是否完整、有无脱落、破损、裂缝等问题,有无渗漏现象;(5)玻璃检查:安装牢固、完整、无裂纹及明显划痕。对于铝合金窗框型材的损坏需现场确定,有小的划痕、磕碰变形(不影响使用功能)可以进行现场修复补漆,有严重变形而影响使用功能活确定不能修复的可以要求给予更换。另外,业主比较关注的问题是铝窗的渗水问题,发现渗水的窗须整改。

三、阳台栏杆、窗护栏检验检验标准:1.护栏成品质量:护栏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锈迹,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接缝应严密;2.护栏安装的允许偏差:护栏垂直度允许偏差3mm,栏杆间距允许偏差3mm,护栏安装必须牢固端正;3.低层、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栏杆的垂直杆间距净距不应大于0.11m。一般业主对护栏比较关注的是表面质量和安装问题,反映的问题大多是护栏生锈,安装不正等,此类问题可以要求整改,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可由施工单位提供部分油漆供物业备有,物业维修人员进行简单的补漆工作,遇到难度大的整改及时通知地产工程部安排处理。

四、地面检验1.地面检验标准(1)地面与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考虑到我国施工企业的实际水平,对空鼓面积大于400平方厘米,无裂纹,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多于2处时,可不计入空鼓这一施工质量缺陷);(2)地面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质量缺陷;(3)地面表面的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标高允许偏差为正负8mm,厚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4)有防水要求的地面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2.业主应当针对地面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地面是否有空鼓、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质量缺陷;(2)地面是否存在倒返水和积水现象;(3)地面水暖预埋管线是否有标识;(4)地面是否预留装修地面做法。

五 墙面检验1.墙面检验标准(1)墙面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2)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外墙不得出现渗水现象;(3)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应整齐顺直,内高外低;(4)墙面抹灰的允许偏差: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4mm,阴阳角应方正,允许偏差为4mm。一般业主对墙面质量比较关注的是抹灰空鼓和墙面裂缝问题。实际检验中墙面空鼓允许的范围为:单面墙体小于5平方米,允许1处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5平方厘米;单面墙体大于5平方米,最多允许2处空鼓,每处空鼓面积不大于5平方厘米;墙面裂缝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受温度和材料影响。不同材料组成的墙体因材料膨胀系数不同并受温度影响产生裂缝。2.一般裂缝检查重点墙面裂缝和楼板裂缝是业主收楼时关注的重点,必须认真对待。一般裂缝检查的重点如下:(1)检查房屋外墙是否有裂缝(有漏水的隐患);(2)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裂缝是否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是否有倾斜性裂缝(有结构安全隐患);(3)承重墙是否有贯穿裂缝且在不同楼层墙体的同一位置均出现有方向、有规则的裂缝(有结构安全隐患);(4)检查楼板(地面和顶板)是否有对贯穿型裂缝(与房屋横梁平行的裂缝),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8.1.1条规定,条规定,裂缝宽度在现行设计规范允许范围(0.3mm)内属一般缺陷,不影响现浇板的承载能力;(5)检查楼板(地面和顶板)是否有受力裂缝,这种情

况一般出现在支座处的板面或板中部的板底。此类裂缝一般表示为与墙角呈45度的裂缝、与横梁垂直的裂缝等,这种裂缝往往不对穿,形状外宽内窄。应该说这类裂缝往往对结构安全和耐久性都有影响,是需要认真对待的;(6)阳台、雨篷等悬挑结构板是否有贯穿裂缝(有结构安全隐患)六 防水检验检验标准:(1)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无鼓泡、折皱等缺陷,刚性防水层无酥松、开裂、起砂等弊端,防水层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积水现象;(2)细部构造做法符合规定要求,且密封严密无渗漏。房屋的防水质量是业主重要关注的质量问题,防水检验主要包括卫生间、阳台、厨房、屋面、外墙、外墙门窗、空调洞口的防水检验。其中卫生间、阳台、厨房、屋面业主在收楼时会要求做24小时的闭水实验进行检验。对检验过程中出现渗漏问题的必须要求整改,并再次进行试水检验直至不发生渗漏。

七 给排水检验业主重点检查的是以下内容:(1)现有阀门、龙头检查:位置是否合理,开启、关闭是否正常,水路是否通畅,无破损、锈迹、无滑扣失效、滴水现象;(2)管道是否固定牢固,安装是否平直整齐,管道有无破损,接头是否完好;(3)预留上水堵头、管线等是否考虑装修面层尺寸,水堵头是否打开;(4)水表检验:水表安装是否符合规范,水表接头是否紧密完好,有无空转现象;(5)排水管道检查:排水管道有无直角、死角;接头是否紧密完好,接口处有无渗漏,管道是否畅通,管线是否固定、安装整齐、无破损;楼上下延管道是否过长过低影响装修;(6)排水口、地漏口检测:是否有地漏,地漏位置是否合理,排水口、地漏口是否完整,是否封口严密;(7)排水口应进行封堵,防止垃圾进入排水管道发生管道堵塞。八 电气检验对于毛坯房的电气和设备业主重点检查的是以下内容:(1)分户配电箱检查:配电箱安装垂直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箱体、饰面板内外清洁,无刮碰痕迹及色差;箱门开启灵活;箱内各开关、漏电保护器动作正确,控制范围正确;箱内结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正确;倒想与开关连接牢固紧密;(2)电表检查:电表安装符合规范,在关闭总闸后无电表空转现象;(3)开关插座检查:开关、插座面板表面清洁、无损坏;开关控制范围正确;开关切断相线,单相两孔、单相三孔插座的相、零、地接线正确;暗开关、插座的盖板安装牢固、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导线接线符合国家规范要求;(4)照明检查:灯具安装牢固、位置正确;(5)其他弱电系统:对讲门禁、安防、音响系统等的验收应遵循相应的国家规范标准

验收注意事项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特别提示: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

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

房。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2]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3.《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

书》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实测面积登记表特别提示:1.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2.《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3.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4.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5.提醒您:《住

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

存。6.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三、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

件。“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1.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2.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房屋本身的质量

(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装修质量特别提

示:1.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2.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3.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4.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5.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6.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四、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特别提示:1.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2.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

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

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

第三篇:房屋验收标准2

房屋验收标准

1.房屋权属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是□否□

2.房屋质量文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

3.各种相关验收表格:《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房屋管线图(水、强电、弱电、结构)等文件?是□否□

4.每间居室的门在开启、关闭的时候是否灵活?是□否□

5.门与门框的各边之间是否平行?是□否□

6.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是□否□

7.门间隙是否太大?(门和门锁间的缝隙必须小于三毫米)是□否□

8.每间居室的门的插销、门销是否太长太紧?是□否□

9.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是否有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是□否□

10.各个窗户在开启、关闭的时候是否灵活?是□否□

11.窗与窗框各边之间是否平行?是□否□

12.窗户玻璃是否完好?是□否□

13.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是□否□

14.屋顶上是否有裂缝?(与横梁平行基本无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斜角,说明有结构问题)是□否□

15.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表示该房存在隐患)是□否□

16.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是否有裂缝?(如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要立即通知相关单位)是□否□

17.墙身顶棚是否有隆起?用木槌敲一下是否有空声?是□否□

18.从侧面看墙上是否留有较大、较粗的颗粒或印迹粗糙?是□否□

19.墙面是否有水滴、结雾的现象?(冬天房间里的墙面如有水滴,说明墙面的保温层可能有问题)是□否□

20.山墙、厨房,卫生间顶面、外墙是否有水迹?是□否□

21.内墙墙面上有否石灰爆点(麻点)?是□否□

22.墙身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是□否□

23.墙上涂料颜色是否有明显不均匀处?是□否□

24.天花板是否有麻点?(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是□否□

25.是否有雨水渗漏的痕迹或者裂痕?是□否□

26.卫生间顶棚是否有漆脱落或长霉菌?是□否□

27.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是□否□

28.地面检查地面有空壳开裂情况?(用小木锤敲,咚咚声就说明是空心的,要返工,要梆梆声才好)是□否□

29.卫生间坐厕下水是否顺畅?是□否□

30.浴缸、面盆与墙或柜的接口处是否做了防水?(一般会有防水涂层)是□否□

31.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向地漏倾斜?是□否□

32.水口内是否留有较多的建筑垃圾?是□否□

33.厨房电、水、煤气是否齐全?是□否□

34.电、水、煤气表的度数是否有零开始?是□否□

35.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向地漏倾斜?是□否□

36.您住的房间上面的邻居家是否漏水?(否则您家的日子也一定不好过)是□否□

37.水口内是否留有较多的建筑垃圾?是□否□ 38.水上下管是否有渗漏?(打开水龙头,查看各个管道)是□否□

39.是否有足够的水压?(打开水龙头,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然后查水表)是□否□

40.自来水水质是否符合标准?(注意区分市政水和小区自供水)是□否□

41.供水管的材质?(目前大部分供水管采用铜管,可安全使用50年,并可净化管内水质)是□否□

42.电闸机电表在户外的,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主要是查看电闸能否控制各个电源)是□否□

43.户内有分闸的、拉闸后,分支线路是否完全断电?是□否□

44.各个开关、插座是否牢固?(别忘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里拉一拉,看是否虚设)是□否□

45.是否市政供电?(每度临时电要比市政供电高0.2元,而且还没有保障)是□否□

46.试一下全部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是□否□

47.所有灯是否能亮?所有插座是否有电?(使用试电笔或小型即插型电器)是□否□

48.燃气是否已经开通?是□否□

49.燃气管线是否穿过居室?(如穿过居室易有安全隐患,且不符合设计规范)是□否□

50.居室、客厅有否各种管线外露?是□否□

51.将房门关闭,在房间外制造较大噪音,看隔音效果是否满意?是□否□

52.和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符合?是□否□

提示: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住宅质量保证》书包含三个项目的保修条款,结构的保修期限是50年,屋面防水和卫浴防水的保修期限是五年,设备及装修的保修期限是两年。保修期限从领到钥匙开始计算,这个日期最好写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该包含如下内容:开发商名称及其联系电话;设计单位及其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及其联系电话;监理单位及其联系电话。《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C、《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复印件有可能收房时尚未办理,但必须在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备案,否则影响办理产权证。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消防这种关键环节,一旦出了问题,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故。而对于业主来说,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因此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了问题,查下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责任。

D、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您具有索取权利的依据是《江苏省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3.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如开发商企图在房主验房前收取“多项费用”,或让您先签署收楼文件的话,您可用如下言语先质问陪同看房的工作人员:“您见过买东西先付钱后看货的吗?” 对上述“多项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开发商企图在交楼时代收契税(一般住宅税率为1.5%)。您拒绝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开发商企图收取各种开通费(如有线电视、电话、煤气、宽带网等)。那么您质问他(她):“你们的窗玻璃我是不是也要再单另付钱才能使用?”。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4.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看漏水。国家规定所有有地漏的房间都必须做防水层。拿塑料袋装半袋沙子把地漏堵上,然后放水十厘米,过二~二十四小时,看楼下是否漏水。还有楼上也一定要做。比如双卫的户型就要堵了四个卫生间才能算合格。地漏下水要顺畅不堵,精装的房子地面不能存水。还有就是洗衣机位必须做防水。

第四篇:土建验收房屋标准

房地产市场消费提示:业主如何验收房屋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 202_-9-24 9:51:15 浏览次数: 403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商品房已经成为重要的居民消费品。为保障广大市民在商品房消费时的合法权益,让市民百姓“明白置业、放心置业、安全置业”,郑州市房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日常工作中接到的群众投诉案件,编制了房地产市场消费提示系列,供广大市民朋友在买房置业时参考。此次消费提示的主题是业主接收房屋时如何验收房屋。

一、熟悉程序

接收入住通知→准备资料→交验业主资料→领取和查验开发商交房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验收房屋→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和书面整改意见→与开发商协商,得到解释和问题整改书面承诺→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并领取钥匙。

重点提示一: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就意味着消费者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表示了认可。因此消费者应先验收房屋,并对质量问题整改、维修后,再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

重点提示二:缴纳物业费并不是购房者查验房屋的必要条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得以此限制购房者查验和接收房屋。

二、准备工具

1、橡皮小锤:用于检查墙面、地面、窗台空鼓;

2、水盆或水桶:用于检查排水是否通畅;

3、卷尺:用于测量房屋净高;

4、20米长透明水管:用于检查地平;

5、塑料袋:用于检验防水;

6、万用表:用于检测电路;

7、验电插头:用于检查插座有无脱线、不通;

8、相机:用于留影取证;

9、其他工具。

三、查看资料

(一)配套项目

入住前,业主首先应查看物业服务公司是否按照《郑州市新建住宅小区交接验收办法》的规定,对小区的设施设备和公共环境进行了验收。了解小区是否按照规划设计建设的,可对照规划详图或总平面图等相关资料,主要查看小区布局、楼的数量和摆放、绿地和活动区、小区道路、绿化、雕塑小品、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棚、信报箱、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会馆、消防、变配电、安防监控、楼宇自控、电梯等设施设备等是否与设计相符。

楼盘交付应做到“五通一平”,指通电、通路、上水、燃气、污水和土地平整。园林绿化是否完工。

(二)物业服务

业主应查看相关物业服务的合同、文件等,了解小区物业服务概况以及收费情况等。

新建小区,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但是物业管理工作已经开始展开,因此要由开发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依据一定标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该项目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并与之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对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都具有约束力,会较为公平的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待业主大会成立并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终结。

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缴费起始时间和缴费人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由于业主自身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而造成的房屋空置,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两书一表(或一单)

业主在收楼时,首先要审核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房屋的全部文件资料,必要时可以要求核对相应原件。只有证件(原件)齐全,才具备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的文件条件。如开发商手续不完整,业主有权拒绝在相应手续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这些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两书一表(或一单)”。“两书”是指《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单”是指《五大责任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回执单》。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对房屋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的说明,以及提出的使用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

《五大责任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回执单》,是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对项目验收合格,并向建设主管单位报送资料备案的受理回执。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是可以带走的。

另外,还有《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等。

四、验收房屋

1、看房间

首先要仔细检查每个房间是否达到“线直、面平、角正”。线直是指阴阳线要直;面平是指室内六个面都要平;角正是指空间角要正。

2、看墙壁

首先要仔细检查每个房间墙体是否平整,墙壁是否有裂纹、空鼓、污渍和面层剥落,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特别是房屋和阳台连接处是否有裂缝,这种裂缝很有可能出现危险。如果在收房过程中发现房间内的墙面有结露现象,则应考虑外墙所做的保温层是否出现了问题。

3、看顶棚

检查顶棚是否有裂缝,抹灰是否有脱皮、裂缝、霉点等问题。

4、查渗水

主要分为外墙、屋顶渗水和厨房卫生间墙体、顶面渗水。外墙、屋顶渗水最好是在房子交楼前,下大雨后的第二天前往查看,这时候墙壁如果有问题,会一目了然。厨房卫生间墙体、顶面渗水,可以查看相关部位是否有水渍、裂痕,粉刷是否有起皮现象。

5、查地面

楼地面面层与基层粘结是否牢固,有无不空鼓;整体面层是否平整,有无裂缝、脱皮、起砂的现象。卫生间、阳台地面应低于相邻地面至少2厘米左右,不应有积水,倒泛水和渗漏。

6、测层高

房屋层高是指房屋上下两层楼面(标准层)、或楼面至地面(底层)、或楼面至屋顶面(顶层)的垂直距离,室内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室内净高加上20公分左右的楼板即面层厚度就等于房屋层高。消费者可在每间室内四角及中心的五个点测量房屋层高看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7、试门窗

首先看户门的品牌、材质、功能与开发商的承诺是否相符,注意其周边密闭性是否好,如果门框间缝隙较大,应该要求调整,试试锁头是否好用;看门开启是否自如,有无特别噪音,关闭严不严;猫眼是否清晰,门铃是否正常,电子防盗和对讲系统是否正常,单元门能否受控打开。

窗户要注意窗框的材质与规格,窗玻璃的材质、厚度是否符合承诺,有没有双玻改单玻,有无残缺;窗边与混凝土是否无缝隙,窗户开关是否灵活,锁扣是否正常,窗户的密封性如何,注意窗台有无渗水,密封胶条是否完整牢固,窗底部滑道是否平滑,护栏是否牢固,纱窗是否配置。

8、上下水

上下水管道有无渗、漏、堵现象。打开水龙头,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试试水压和排水速度。每个地漏都应做通水试验,可用盆或桶装满水往里倒,看是否畅通。

9、验防水

这里专指厨卫的防水。具体方法是:用塑料袋装满沙子放在地漏上,然后在厨房、卫生间蓄一些水(约1~2厘米高),24小时后,到对应的下层卫生间,看其顶部是否渗漏。这个检测最好与上层住户同时进行,这样既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地面是否渗漏,也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顶部是否渗漏。

10、查电路

漏电保护安全可靠,电器插座安装平整、牢固,电源已接通正常;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电表在户外的,应检查其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看户内是否完全断电。电表在户内的,应检查闸具是否控制户内电器。控制闸具应分开,如室内应设置控制灯光的闸具和控制插座的闸具,空调的线路应与其他线路分开。

距离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必须带保险装置,厨厕应与通风道就近安装,洗手盆的上方不应有插座,卫生间内用于洗澡的电源插座应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溅措施;卫生间的照明灯座必须是磁口安全灯座。

检查开关、插座的牢固程度;电话、电视线路应用力拉一下,看是否虚设。插座是否正常通电,有无防护措施,电灯是否都亮,开关是否正常,有线电视线、电话线、网络线是否通。

11、验双气

暖气设备有两种,一是暖气片式,二是地暖形式。暖气片式更直观一些,一般情况下,供暖管道穿墙及穿过楼板应设套管(在管道与墙面或楼板交接处,给管道再套上一小截管子),地面的套管应高出地面2~3厘米,地面为初装修的,应高出地面5厘米。其作用是防止供暖管道热胀冷缩后拱裂墙面和楼板。暖气管道是否通畅,有无泄漏,需要使用专业工具进行检测,且第一个采暖期前热力公司、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会通知进行供暖测试,因此,验收房屋时,不必对此专门检验。燃气管道要检查是否通畅安全。

12、设施产权界定及其他

燃气表、电表、水表三表到户,表以内产权归用户,表以外产权归城市公用企业。核对买卖契约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总体上室内应做到清扫干净,无污物,达到窗明地净,地漏、雨水等处无堵塞杂物。

如果购买的是精装户型,还应查看装修是否达到约定设计要求,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最后,还要注意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不要因此影响身体健康。

以上项目检查结束后,要查抄水表、电表底数,以便日后计费使用。

消费者完成房屋验收后,如果有问题,应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和书面整改意见,并与开发商协商,得到问题的合理解释和整改书面承诺;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装修入住了。提示:验房师一般作为专业人士或业主朋友协助购房者验收房屋,提供专业性的参考意见,帮助购房者及时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并与开发商协商整改解决。但验房师验房报告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证据供参考。

第五篇:房屋接管验收表标准

房屋接管验收表标准

【颁布单位】 建设部 【颁布日期】 19910204 【实施日期】 19910701 ZBP 30001—9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特制定本标准。

1.2 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应按本标准执行;依法代管。依约托管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接管,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收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J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 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13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接管验收

地方政府设置的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接管建设单 位移交的新建房屋和实行产权转移的原有房屋进行的验收。

3.2 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建造并决定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市、县政府用收取的住宅建设配套费建造的房屋、征(拨)地拆迁安置中按规

定把产权划归政府的房屋,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以 及其它应由政府接收并决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3.3 新建房屋

建成后未经确认产权的房屋。3.4 原有房屋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4.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

4.1 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4.2 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采暖、给水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和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4.3 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4.3.1 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拆迁安置资料。4.3.2 技术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b.地质勘察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工程预决算; e.图纸会审记录;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g.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h.沉降观察记录; i.竣工验收证明书;

j.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k.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l.水、电、采暖、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m.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n.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4.4 接管验收程序

4.4.1 建设单位书面提请接管单位接管验收。

4.4.2 接管单位按“4.2”和“4.3”条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的,应在15日内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验收时间。

4.4.3 接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按“4.5”条进行检验。4.4.4 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4.6.1”和“4.6.2”条处理。

4.4.5 经检验符合要求的房屋,接管单位应签置验收合格凭证,签发接管文件。4.5 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4.5.1 主体结构

4.5.1.1 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4.5.1.2 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的规定值。4.5.1.3 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4.5.1.4 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中2.1.1条的有关规定。

4.5.1.5 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有关规定。4.5.2 外墙不得渗水。4.5.3 屋面

4.5.3.1 各类屋面必须符合GBJ207中4.0.6条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4.5.3.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4.5.3.3 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4.5.4 楼地面

4.5.4.1 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4.5.4.2 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4.5.4.3 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4.5.5 装修

4.5.5.1 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4.5.5.2 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底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窗、进户门上的亮子均应装设铁栅栏。

4.5.5.3 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4.5.5.4 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4.5.5.5 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等缺陷。

4.5.5.6 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4.5.5.7 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4.5.6 电气

4.5.6.1 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连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1MΩ/KV。

4.5.6.2 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4.5.6.3 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4.5.6.4 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必须答合GBJ232的要求。

4.5.6.5 电梯应能准确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GBJ232的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4.5.6.6 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4.5.6.7 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4.5.7 水、卫、消防

4.5.7.1 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要求。应按套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

4.5.7.2 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4.5.7.3 卫生间、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m,并不应使用陶瓷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流畅。

4.5.7.4 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4.5.7.5 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

4.5.7.6 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GBJ45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4.5.8 采暖

4.5.8.1 采暖工程的验收时间,必须在采暖期以前两个月进行。

4.5.8.2 锅炉、箱罐等压力容器应安装平正、配件齐全、不得有变形、裂纹、磨损、腐蚀等缺陷害。安装完毕后,必须有专业部门的检验合格签证。

4.5.8.3 炉排必须进行12h以上试运转,炉排之间、炉排与炉铁之间不得互相摩擦,且无杂音,不跑偏,不凸起,不受卡,返转应自如。

4.5.8.4 各种仪器、仪表应齐全精确,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控制阀门应开关灵活。

4.5.8.5 炉门、灰门、煤斗闸板、烟、风档板应安装平正、启闭灵活,闭合严密,风室隔墙不得透风漏气。

4.5.8.6 管道的管径、坡度及检查井必须符合GBJ242的要求,管沟大小及管道排列应便于维修,管架、支架、吊架应牢固。

4.5.8.7 设备、管道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答合GBJ242的规定。

4.5.8.8 锅炉辅机应运转正常,无杂音。消烟除尘、消音减震设备应齐全,水质、烟尘排放浓度应符合环保要求。

4.5.8.9 经过48h连续试运行,锅炉和附属设备的热工、机械性能及采暖区室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5.9 附属工程及其它

4.5.9.1 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须符合GBJ14第二章第2.3.4节的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4.5.9.2 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于5cm。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起过两个弯。

4.5.9.3 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4.5.9.4 房屋入口处必须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4.5.9.5 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

4.5.9.6 挂物钩、晒衣架应安装牢固。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阻塞物。4.5.9.7 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4.5.9.8 群体建筑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达到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4.6 质量问题的处理。

4.6.1 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固补强返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4.6.2 对于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5.原有房屋的收管验收 5.1 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清楚; b.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5.2 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5.2.1 产权资料: a.房屋所有权证; b.土地使用权证;

c.有关司法、公证文书和协议; d.房屋分户使用清册; e.房屋设备及定、附着物清册。5.2.2 技术资料: a.房地产平面图; b.房屋分间平面图; c.房屋及设备技术资料。5.3 接管验收程序

5.3.1 移交人书面提请接管单位接管验收。

5.3.2 接管单位按5.1和5.2条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的,应在15日内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验收时间。

5.3.3 接管单位会同移交人按5.4条进行检验。5.3.4 对检验中发现的危损问题,按5.5条处理。

5.3.5 交接双方共同清点房屋、装修、设备和定、附着物,核实房屋使用状况。5.3.6 经检验符合要求的房屋,接管单位应签署验收合格凭证,签发接管文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5.3.7 移交人配合接管单位按接管单位的规定与房屋使用人重新建立租赁关系。5.4 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5.4.1 以CJ13和国家有关规定作检验依据。5.4.2 从外观检查建筑物整体的变异状态。

5.4.3 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好与损坏程度。5.4.4 查验房屋使用情况(包括建筑年代、用途变迁、拆改添 建、装修和设备情况)。评估房屋现有价值、建立资料档案。

5.5 危险和损坏问题的处理

5.5.1 属有危险的房屋,应由移交人负责排险解危后,始得接管。

5.5.2 属有损坏的房屋,由移交人和接管单位协商解决,既可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维修,也可采用其它补偿形式。

5.5.3 属法院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按法院判决办理。6.交接双方的责任

6.1 为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应按4.2和4.3条的要求提前做好房屋交验准备,房屋竣工后,及时提出接管验收申请。接管单位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及进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时间验收。经检验符合要求,接管单位应在7日内签署验收合格凭证,并应及时签发接管文件。未经接管的新建房屋一律不得分配使用。

6.2 接管验收时,交接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议处理办法,并商定时间复验,建设单位应按约返修合格,组织复验。

6.3 房屋接管交付使用后,如发生隐蔽性的重大质量事故,应由接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如属设计、施工、材料的原因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如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的原因,则应由接管单位负责处理。

6.4 新建房屋自验收接管之日起,应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并应向接管单位预付保修保证金。接管单位在需要时用于代修。保修期满,按实结算,也可以在验收接管时,双方达成协议。建设单位一次性拨付保修费用,由接管单位负责保修。保修保证金和保修费的标准由各地自定。

6.5 新建房屋一经接管,建设单位应负责在三个月内组织办理承租手续,逾期不办,应承担因房屋空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6.6 执行本标准有争议而又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均得申请市、县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协调或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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