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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BT合作框架协议)

小BT合作框架协议)



第一篇:小BT合作框架协议)

BT投资建设框架协议书

甲方(回购发包人):

乙方(投资承包人):

为加快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适应新城快节奏的发展要求,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就新区**路市政工程BT投资建设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框架协议:

一、项目概况: 新区**路道路长度约62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投资建设工程范围主要包含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沟、通信工程(土建部分)以及各种预埋管等。建安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以上工程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建安投资以甲乙双方签订的BT投资建设合同及最终的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为准。

二、合作方式:

本项目甲乙双方采取BT投资建设模式合作。即甲方负责项目前期设计、委托监理、组织招标、建设管理和项目回购工作,乙方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具体施工。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与中标人签订BT投资建设合同。

三、项目回购:

该项目不计取建设期和回购期利息。甲方自道路通车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后3个月内回购完毕。即:

(1)工程回购价款组成:

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投资人上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财政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价的审计, 最终回购款以**新区财政局出具的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为准,评审结果作为对投资人的最终工程结算造价。

(2)回购期限:自道路通车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后3个月内回购完毕。

(3)回购款支付方法:

①第一次回购款支付时间为:待道路通车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

②第二次回购:在工程竣工并经发包人最终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一年内支

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0%。

③第三阶段回购:质保期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10%。

四、其它: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尽快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资金筹措并开工建设。

2、确实因为发包人现场交付不能完成,不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段组织验收和结算。

3、乙方在施工期间若因资金筹措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或因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引发农民工上访事件等未按甲方要求投资建设,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重新确定投资建设单位。对于出现上述情况或乙方未中标,甲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财政投资评审结果对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结算,乙方无条件退场。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诚实信用的原则另行协商。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两份。

甲方: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0一四年月 日

第二篇:BT框架协议

xxxxx县城市道路及安置房 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关于城市道路及安置房建设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

住所:邮 编:法定代表人:职 务:电话:传 真:

乙方:

住所:邮 编:法定代表人:职 务:

电话:传 真:

为加快推进县域“路网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县域路网的交通网络。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力争202_年把xxxx建成xxxx南下出海通道和具有南亚热带特色风光的湖滨旅游城镇,挤进经济强县行列。现xxx县正处于城市建设的大发展阶段,为贯彻落实海西建设战略部署,加快xxx县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建设宜居宜商生态型城市,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xxxx县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由乙方投资建设xxxx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县城安置房建设项目(以主管机关审核批复名称为准),并就项目的投资建设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合作原则

1.1 项目合作遵循“品质优良、成本合理、时间快速”的宗旨,通过双方的努力,实现项目的优质、高效、快速完工交付使用。

1.2 本框架协议约定双方投资建设的基本原则,合作双方因具体项目所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文件,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基本原则。

1.3 合作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都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国家关于基本建设和投资程序的有关要求。

1.4 项目合作执行公平定价、合理回报的原则。合作双方的价款由xxxxx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机构审核确认为准。

二、合作项目情况

1、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投资建设xxxxx县城市主干道建设,建设资金约3000万元。一年内启动建设,两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2、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投资建设xxxx县安置房建设项目,建安投资额约2500万元。一年内启动建设,两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3、甲乙双方约定以上两个项目乙方投资资金(5500万元)由甲方通过挂牌xxxxxx县解放路与政府路地块3.7126亩、xxxx县xxxxx厂周边地块162.73亩及某路五星级宾馆高档住宅区地块211.65亩,由乙方按xxxxxxx万元每亩接牌,土地接牌总价扣除由乙方投资建设xxxxx县道路建设及安置房建设的投资款。双方互补差额。

其他双方认可的合作项目,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上述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有权审批机关的立项批复为准,每个项目的《BT合同》分别签署。具体项目实施以甲方安排为准。

三、项目合作方式及基本要点

3.1 双方的合作采取由乙方投资建设xxxxxxxx县城市道路建设及安置房建设项目,甲方通过挂牌xxxxxx县土地,由乙方接牌,土地接牌总价扣除由乙方投资建设的投资款,双方互补差额。

具体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框架协议后两个月内挂牌某地块,由乙方接牌,乙方向政府支付接牌土地出让金,当乙方开工建设xxxxx县城市道路和安置房时,xxxxx县返还该土地出让金用于建设xxxxx县城市道路,双方互补差额。

3.2 建设工程造价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依据施工图设计,按照xxxx省现行的市政、公路、建筑安装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计算,材料、设备价格按项目建设当期贵州省有关政策文件、造价信息及市场价计算,并经甲方的评审机构审核。

3.3乙方建设城市道路及安置房资金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需由甲方指定的财政评审机构最终确定,且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60~90天之前完成审计,具体视项目难易程度和大小在项目合作合同中约定。

乙方建设城市道路及安置房资金用乙方摘牌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抵付。

四、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

4.1合作项目的规划、立项、报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等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的招标、勘察和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及监理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4.2甲方设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一站式协调机构,负责处理各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有关的各方面的工作协调,保证各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4.3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进驻xxxxx县。由乙方独资在xxxxx县成立“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表乙方具体负责运作合作框架内的项目投资与项目管理。

4.4乙方应根据上述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注入项目资本金,保证项目建设进度顺利实施。

4.5成立的xx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所有税收均在xxxxxxxxx县缴纳。

4.6乙方承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配强配足驻xxxxxx县项目公司的管理与技术团队,保证所承接项目的管理与技术需求;具体合作项目应按xxxx省现行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4.7甲方可以推荐乙方参与甲方行政辖区内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4.8具体合作项目中标后由甲方授权机构与乙方、乙方母公司或乙方关联公司在本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具体协商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具体签约主体和合作细节,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本框架协议的原则商定。

五、其他约定

5.1本协议及本协议基础上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5.2 合作双方均对本协议项下事宜及所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协议等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义务,不得将所涉资料随意丢失或遗失或向第三方泄密。

5.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5.4 协议于xxxx省xxxxx县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第三篇:BT工程项目合作协议

BT工程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

鉴于甲方作为郑和舰队成员单位(尊子单位)、华佗论箭顾问尊子单位和太平洋建设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单位,乙方在广西等区域拥有相应的地方资源和信息优势,本着互惠互利,和合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进行BT工程项目市场开拓及建设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自愿加盟,甲方同意吸纳乙方为巨东BT工程项目顾问理事单位,甲方与乙方进行BT工程项目市场开拓及建设合作。加盟合作时间为四年,即从202_年12月13日到202_年12月12日止。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经营管理规则,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相关人员,在甲方指定区域进行市场前期调研和论证。

2、根据甲方意见,针对具体的BT系列项目,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和洽谈,为实现甲方(或甲方BT工程项目签约人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和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就地方政府系列BT工程项目的落实和签约奠定基础。

3、接受甲方的委托,参与相关事务的协调。

4、原则上,甲方的其他成员单位或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和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成员单位正在进行洽谈的项目,乙方不再洽谈此项目,除甲方授权安排之外。甲方成员单位洽谈的项目,由甲方适时在成员单位之间通报。

5、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6、乙方应积极主动、把握机遇,亲自或安排所属人员迅速进行上述工作,以便及时使BT工程项目得以落实和签约。

7、特别提醒:

(1)甲方同时最多只能向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或太平洋建设集团申报三个备案项目。当申报满三个项目后,必须待其中有项目达成合作框架协议(或正式签订承包合同),或当申报满三个月,申报BT工程项目合作协议(顾问理事单位)1 / 4

未通过被撤销项目后,方能再补申报满三个项目。项目申请备案后,备案项目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签订框架协议(或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其他成员单位可以申报此项目。

(2)由于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或太平洋建设集团管理规定,对于各成员单位在某地区与政府(市、县)签订了整个地区(市、县)所有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其他成员单位则不再在该地区开拓相应业务(除特别授权外)。甲方鼓励乙方与当地政府洽淡签订地区性(市、县)所有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将及时把成员单位申报项目、签订框架协议及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或太平洋建设集团审批情况通报各成员单位。

三、乙方待遇:

1、由于乙方努力,经乙方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前期洽谈,如甲方(或甲方BT工程项目签约人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和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就地方政府系列BT工程项目建设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甲方承诺按如下约定提成奖励给乙方:其中每一个工程项目正式签订承包合同,进入施工,并在工程进度款按比例到甲方账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比例按该项工程进度款的1%奖励给乙方(其中工民建工程项目的奖励按0.5%执行)【最终,该项工程总价款全部到甲方账后,由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合计数是,按该项工程总价款(一般是以决算价为准)的1%(其中:工民建工程项目的奖励按0.5%执行)】。除此之外,甲方不再负责乙方其他任何工资福利待遇,乙方拓展市场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根据郑和舰队项目合作流程规定,顾问理事单位(乙方)、顾问会员单位没有资格参与项目主体施工和配套工程施工(乙方洽谈项目的所得利益已体现在本条第一点的奖励中)。为使乙方利益最大化,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以及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和太平洋建设集团)的项目对接规范、项目合作规范、投融资规范、及其它相关经营管理规则,并经甲方考核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优先入股广西巨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巨东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或其它甲方相关的BT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参与BT项目的施工建设投资。

根据郑和舰队项目合作流程及甲方规定,甲方相关的BT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施工建设BT项目的,必须对提供施工建设项目平台的甲方以及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或太平洋建设集团,按该施工建设

项目工程总价款共提成6.5%奖励给作为顾问尊子单位的甲方以及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或太平洋建设集团(届时,甲方与乙方及其他合作投资方另行签订BT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合作投资协议)。

四、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加盟费用共555万元人民币。

五、加盟费用支付方式:

在签订本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足额支付加盟定金155万元人民币(包含在555万元加盟费用之内)(经甲方允许,可以延迟至从乙方与甲方一起促成签订的BT工程项目乙方所得奖金中由甲方扣抵)。

其余加盟费用,从乙方与甲方一起促成签订的BT工程项目乙方所得奖金中由甲方扣抵,直到扣抵付清555万元加盟费用为止,每次扣减比例不超过乙方每次所得奖金的80%。

六、根据郑和舰队项目合作流程规定,顾问理事单位、顾问会员单位没有资格参与项目主体施工和配套工程施工,为使乙方利益最大化,乙方参与投资的甲方相关基础设施BT项目的公司享有的权利:

甲方作为郑和舰队成员单位(尊子单位),享有下述的权利(如果郑和舰队对此“享有的权利”有新的规定,则以新的规定为准),乙方参与投资的甲方相关基础设施BT项目的公司可以借甲方的名义共同享有这些权利:

1、可参与合作郑和舰队作为BT(或BOOT)总投资人所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需要,成员单位可作为合作方参与项目对接、投资、建设。

2、根据成员单位投资需求,为其选择合适项目;根据成员单位融资需求,为其引荐投资方,协助合作。

3、成员单位可依托郑和舰队、太平洋建设的品牌优势,合理利用其所拥有的地方资源和渠道,就基础设施项目(BT、BOOT)和郑和舰队进行洽淡合作。

4、成员单位在与郑和舰队合作的项目中遇到资金缺口,郑和舰队将针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应用给予融资支持,并有对该项目的审核权及资金运用的监管权。

七、特别约定:

1、乙方在履职中,需就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向相对人作出

要约或承诺的,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书。否则,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向相对人作出上述要约或承诺。如因乙方的行为,已构成或可能构成对甲方(以及郑和舰队资本国际集团和太平洋建设集团)的名誉或利益的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终止其顾问理事单位成员资格并不再退还加盟费用,且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协议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外泄,若发现外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其顾问理事单位成员资格并不再退还加盟费用。

3、鉴于项目申请备案后,备案项目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签订框架协议(或正式签订项目建设承包合同),否则郑和舰队其他成员单位可以申报此项目。因而,乙方更应积极主动、把握机遇,亲自或安排所属人员迅速开展工作,及时使BT工程项目得以落实和签约。对于乙方已申请备案的项目,如果乙方工作拖拉,不积极,或其他原因,致使项目签约进展缓慢,甲方认为乙方在备案期限内难以正式对项目签约的,在离3个月备案期满不足20天后,甲方可以另外委派其他成员单位参与洽谈此项目。由于其他成员单位与乙方共同努力使项目得以签订框架协议(或正式签订项目建设承包合同),则视该项目为合作洽谈项目,因该项目的签约,甲方而支付该项目的奖金,由乙方与其他参与合谈的成员单位共同分成,分成比例为40%至60%,具体分成多少,由乙方与其他参与合谈的成员单位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则由甲方裁定。

八、甲乙双方合作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据本协议第五条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加盟定金后生效(在本协议加盟合作期满且本协议第三条合作期内所签的BT工程项目合同全部完工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四篇:合作框架协议

Xxx农业科学院

xxx人民政府 农业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xxx农业科学院 乙方:xxx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科技在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兴农业产业培育中全过程、全方位中的支撑、带动及突破作用,促进xxx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x农科院作为全省综合性的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在科研、人才、项目等方面有着雄厚的资源优势。双方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共同发展,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这对于xxx县实现农业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建立科技合作有关事宜达成本框架协议。

一、合作宗旨和原则

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xxx县人民政府和x农科院按照“真诚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建立科技战略合作关系,围绕xxx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积极探索xx农业科技进步之路和院县共建农技推广模式,采取建立专家工作站、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创建优质农作物良种繁育生产基地、开展农业科技协作攻关研究、-1-

开展科技决策和咨询活动、推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开发、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合作、探索建立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成立院县合作组织领导协调机构等重点合作平台为载体,推动xxx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合作的王要内容

(一)联合共建xxx农科院驻xxx专家工作站

分别为水稻专家工作站、玉米专家工作站、马铃薯专家工作站、蚕桑专家工作站、渔业专家工作站。双方以项目、技术、人才、基地等形式进行合作,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农科院每年向xxx县推荐一定数量的自有或全国其他单位研制的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进行适应性筛选与展示,为县域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储备。

(三)创建优质农作物良种繁育生产基地

开展马铃薯、油料等农作物原种及原种提纯和一级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育种等合作,提高优质农作物种子综合生产能力与良种供应保障能力。

(四)开展农业科技协作攻关研究

-2-

针对xxx县在粮食、蚕桑、农业产业化、测土配方、植物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技术难题和瓶颈,双方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研究,开展协作攻关。重点在特优种质资源创新、新品种选育、节本省工技术、农业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化生产等技术上合作攻关。推广重点农业科技成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带动。

(五)开展科技决策和咨询活动

加强农业科技信息交流与服务,共同组织专家,围绕xxx县农业区域发展战略、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活动;参与xxx县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科技发展规划的研究;对农业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农业产业化等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提供咨询建议。

(六)开展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开发

甲方把乙方作为其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携带高新技术成果到乙方创办或合办高新技术企业,以技术八股的方式与乙方有关企业合作开发高新技术产品。

(七)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合作

根据已方农业生产和项目实施的需要,甲方专家直接到乙方所在地为乙方的县乡农技人员、专业合作组织、新型职业农民等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技能培训,每年每个农作物新品种培训

2-3-

次以上。乙方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选派科技和管理人员到甲方相关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学习深造;双方积极推动所属科研单位进行业务对接;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推荐专家和科技人员,到乙方各级人民政府或农业企业担任科技副职或技术顾问。

(八)探索建立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

院县双方合作,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适合本地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探索,共同促进当地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三、合作的组织与职能

(一)为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联合建立院县合作领导小组及其管理办公重,具体负责院县科技合作的协调,包括合作项目的立项、检查、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并通过联席会议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重大项目的审定等情况。领导小组组长由双方各指派一名领导共同担任,协调合作中的一些重大事项。领导小组成员由双方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能是提出合作阶段性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同时,双方建立院县领导定期会晤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时进行沟通、协商。

(二)甲方由

具体负责科技合作的日常工作。乙方由xxx具体负责与甲方科技合作的日常工作。

-4-

四、合作方式

双方采取合作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入股等多种合作方式。对双方提供的科技合作项目实行一项一议制,由具体合作单位另行签署专项协议和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等事项。

五、附则

(一)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〇xx年

-5-

第五篇:框架合作协议

框架合作协议

甲方:怀化金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勇能能源(集团)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于202_年8月2日、202_年3月16日与盘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盘县招商引资项目》及《电解锰建设项目补充协议》的履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仅就合作经营电解锰厂项目,盘县乌都河水电站项目,二氧化锰还原焙烧厂项目,硫酸厂项目,锰矿山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名称:

1、在盘县保基乡合作投资建设贵州省盘县聚星源锰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解锰厂项目、将盘县乌都河水电站扩容建设达7.5万千瓦。

2、在贵州省水城经济开发区合作投资建设:(1)年产40万吨电解金属锰厂项目;(2)年产45万吨二氧化锰还原焙烧厂项目;(3)年产50万吨硫酸厂项目。

3、在水城县境内合作投资开发、重组、兼并整合锰矿山四座。

二、经营范围:以电解锰金属锰项目、盘县乌都河水电站项目、硫酸厂项目、二氧化锰焙烧厂项目、锰矿山项目的工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三、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对盘县聚星源电解 1

金属锰厂项目,盘县乌都河水电站项目,锰矿山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对财务数据进行审查,对经营风险及前景进行充分评估。

四、甲、乙双方根据尽职调查报告的数据,盘县聚星源电解金属锰厂项目、盘县乌都河水电站项目、二氧化锰还原焙烧项目、硫酸厂项目、锰矿山项目合作的总投资及参股比例,甲方占合作项目49%的股份,乙方占合作项目51%的股份。

五、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完成年产40万吨的电解金属锰厂,年产45万吨二氧化锰还原焙烧厂,年产50万吨硫酸厂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甲方负责电解锰厂、二氧化锰还原焙烧厂、硫酸厂项目设计业务技术,同时负责项目投资融资或寻求合作投资人参与工作,乙方要积极配合。

3、乙方负责办理合作项目电解解锰厂、二氧化锰还原焙烧厂、硫酸厂项目立项、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审批相关手续,项目使用土地征地拆迁,协调工农关系工作,完成三通一平工作,争取合作项目享受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乙方负责将其在水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3*35万千瓦的热动力发电项目年发电80亿度按供电部门上网价,供给解锰厂、二氧化锰还原焙烧厂、硫酸厂项目的用电,同时乙方将其投资的双巢气源点的燃气按厂价供气、供煤、焦炭

给合作项目使用。

5、甲方提供技术相关资料报告和立项所需。

6、甲方保证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筹备前期资金不低于壹亿元(¥100000000.00元)到勇能集团指定的银行,在资金未到帐之前乙方不做相关工作。

7、具体股份份额与其它事项待资金到位后以双方鉴定正式合同为准。

六、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项目进展及完善相关手续后,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并注册成立专门运营公司,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运作。

七、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框架合同作协议从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作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两份。

甲方:怀化金澳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乙方:贵州勇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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