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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商标战略的各个环节中

在实施商标战略的各个环节中



第一篇:在实施商标战略的各个环节中

在实施商标战略的各个环节中,只有商标培育直接以提升商标价值为目标,通过综合采取各种手段,有效凝聚各种要素资源价值,达到商标无形资产价值不断提升的目的。

商标战略,是指以商标的创立、管理、培育、运用和保护为关键环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战略,是以品牌价值提升为核心所进行的一系列经营性谋划和制度性安排。

• 企业商标战略的主要内容是:以品牌创建作为企业经营战略的中心,以品牌价值增

值为目标,树立品牌经营的核心理念,通过品牌整合企业各种要素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培育企业文化,开展营销传播等手段,不断提高产品的商标附加值,最终创建市场领袖品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 商标创立是商标战略的第一步,是实施商标战略其他步骤的基础。

整合营销传播不同于传统营销,传统营销的理念是“消费者请注意”,而整合营销传播的理念是“请注意消费者”。

• 商标运用致力于以品牌价值为核心,以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为依托,通过品牌

延伸、商标许可、商标投资和质押等手段,实现品牌价值的最大化。

商标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商标战略是以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

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手段。

企业

实施商标战略的主体。商标的创造者,也是权利的受益者

 一是商标意识不够强,商标创造能力较弱。全省有市场主体420多万户,其中企业

124万余户,而国内有效注册商标只有32万件,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近1000件,商标拥有量明显偏低。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比较)

 二是社会各界对商标在经济发展中、在知识产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重

视不够,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自主品牌明显偏少,缺乏竞争力;(江苏的特点

 三是商标发展还不平衡。制造业对于商标战略的实施比较重视,而第一、三产业则

不够重视;就优势商标的数量、商标的竞争力、商标工作的力度而言,苏南和苏中、苏北地区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 四是高端商标还不够多。商标与科学技术的良性互动没有普遍形成,商标知名度和

美誉度还不高,不仅缺乏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商标,而且也缺乏在国内领先的商标。 五是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和促进创新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

是商标在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的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示出来。

 商标运用

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重要载体,其在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核心

作用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在促进企业品牌塑造、市场营销、产品延伸、投资融资和兼并重组等方面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展示;商标的效应得到更好的体现,全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在带动其他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 商标保护 商标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完善,特别是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商标边境保护力度明显增强,商标国际保护渠道基本建立,商标中介服务基本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商标权益的保护效果比较突出,确保企业商标投诉答复率达100%,商标行政案件当年处理率达90%以上,司法机关处理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当年结案性和执行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各部门共同努力,使“青奥会”的特殊标志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

罗志军同志的批示:“实施商标战略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工商牵头、部门协作和企业主体作用,大幅提升商标注册量、大力培育知名品牌群体,大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推进品牌自主化、高端化、集聚化和国际化”。

商标权的保护是企业商标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障,无论是商标权人还是政府、司法部门乃至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商标权的保护工作。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

第二篇:浅析企业如何实施商标战略

浅析企业如何实施商标战略

【摘 要】商标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法宝之一。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进一步提高商标意识,及时注册商标,加大商标的广告宣传力度及商标管理工作,积极实施商标战略。

【关键词】商标意识 商标选择及注册 商标宣传 商标管理

我国企业在加强商标保护,推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我国自主商标的发展仍很薄弱,与我国的贸易地位很不相称。表现为商标少,尤其是驰名商标少,对经济的贡献度低。二是一些企业的商标意识不强,缺乏保护意识,一部分知名商标和老字号商标在海外遭恶意抢注。三是国内商标假冒侵权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企业商标管理机制不完善。本文就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过程中有关商标意识、商标选择、商标宣传、商标使用管理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进一步提高商标意识,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营造良好的氛围

商标意识是人们对商标知识的了解和认识。1.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独特的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符号、数字构成或由其组合而成。2.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商标经过注册登记后即具有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知名度主要来源于消费者对其商标的认知程度,而商标的知名度也直接反映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占的份额,体现了企业的竞争实力,最终表现为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声誉。从市场角度看,一个商标,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意味着具有一定质量水准的商品,人们认牌购货,从而提高名牌商标市场占有率;而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说,商标则代表着企业的声誉与形象,预示着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4.名牌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利用“名气”这个聚宝盆为企业带来滚滚财源。

二、精心设计选择商标,加强商标注册管理

商标体现着企业形象,是企业进入市场的名片,消费者认识一个企业,往往是从商标开始;因此,选择和设计一个好商标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第一步。以中国体操王子李宁的名字命

名的“李宁”牌商标,寄寓了企业要以李宁的拼搏精神改变中国体育系列用品落后的现状,追求世界一流产品的企业精神。“李宁”牌商标成为着名商标,企业迅速发展壮大。

1.精心设计选择商标

一般来说,企业选择商标有三种途径:一是自己设计商标;二是委托相关策划公司设计和筛选;三是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在选择商标时应综合考虑的因素主要有:(1)商标的合法性,即商标设计所采用的文字、符号及图形等必须符合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2)商标的独创性和新颖性,是指所设计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类商品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近,要求商标设计要创意新颖、独具匠心。(3)要尊重民俗,回避忌讳。商标选择要充分考虑风俗习惯。有些词汇和图案在本地或本国为人们所喜爱,但在少数民族地区或国外恰恰为人们所反感。(4)商标名称要简洁、显着、便于识别、便于进行广告宣传。例如使用在牙膏商品上的“芳草”商标,白色底子上有一株嫩绿的小草,白绿相映,图形简练,干净利落,观之舒畅。暗示了该商品有“洁齿”和“保健”作用;表达了该企业献给消费者的“洁、白、纯、真”的意愿,容易令人接受。加强商标注册管理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权的确认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企业只有将设计使用的商标依法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并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在商标注册管理工作中应做到:(1)商标选定后要及时注册。依法注册是企业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基础,做到“市场未入商标先行”,企业选择一个好商标不容易,要创出品牌更不容易,如果不及时注册,被他人抢先注册,将会给企业带来诉讼麻烦及经济损失。(2)选用“防御商标”,防止“搭便车”。选用防御商标是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若干相同商标,为防御他人的侵权而注册;另一方面就是将与自己商标近似的商标尽可能都注册了,防止他人“搭便车”。(3)重视商标的国际注册,当今世界经济日趋全球化,正走向国际市场的我国企业,应具有国际战略眼光,根据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有计划地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注册商标;利用国际条约在世界范围内保护自己商标专用权。(4)及时续展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到期前六个月内应申请续展商标,在此期间内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限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即丧失商标专用权。

三、强化商标的广告宣传工作,争创驰名商标

企业商标战略的最高目标是创立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拥有良好声誉、商品或服务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为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的独占权,不是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商标专用权,它不但在国内得到保护,而且超越本国范围,在世界各国(至少是巴黎公约成员国)都得到保护。企业拥有了驰名商标,不仅拥有了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而且还拥有了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有力武器。在我国《商标法》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条件中,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是必备条件。因而,企业在使用商标时,要加大广告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商标的知名度,为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企业在广告宣传时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1.把商标作为企业广告宣传的重点,成功的广告,都是围绕企业商标进行宣传,才能效果显着,使企业的形象、产品定位深入人心。2.广告创意要新颖,独具特色,这样才能把本企业的广告宣传与其它企业同类产品的广告区别开来,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3.商标广告宣传要与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相结合,让消费者看了广告后能产生联想。4.广告宣传应长期不断,绝不是一蹴而就之事,要维护商标的知名度,必须不断投入资金,坚持不懈地进行商标宣传。特别是知名商标,如果长时间媒体上没有广告出现,人们就会怀疑这个品牌的企业是否出了问题,时间一长消费者就会把目光投向其它品牌的产品,本企业商标就会逐渐被人们淡忘。因而,像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日本松下公司的商标,虽然已经是驰名商标,但他们每年仍投入巨资用于商标宣传,维持其驰名商标声誉,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建立健全企业商标管理机制

企业商标管理是商标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保障。强化企业商标管理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如下工作:(1)成立商标管理机构或专人管理商标,对商标申请、使用、印制、出入库及废次商标的处理等方面,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商标档案制度、商标印制制度、商标保护制度等。(2)积极主动维权,为创立名牌商标保驾护航。企业取得商标专用权只是第一步,关键必须做好商标权的维护,商标维权管理主要是对商标公告的监测和市场调查。通过公告检测发现新的商标申请与自己注册商标近似应及时提出异议,阻止对方商标注册成功,保护自己商标专用权。另一方面,进行市场调查,如发现市场上有生产经营者侵权,及时利用法律手段维权,确保企业良好的声誉不受损害。维护商标权不被侵害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企业可以聘请商标顾问,利用专业机构协助企业打假维权。

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做好各方面工作,才能保证企业顺利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商标与城市经济.上海三联出版社.蒋焱兰.企业品牌管理法律实务.群众出版社.王远明.湖南省商标战略实施初探.湖湘论坛,202_.1.文章来源:,考试吧

第三篇:有关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2_〕115号

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增强我省商标创造、运用、掩护和治理能力,充实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生长方法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品牌强省建立步调,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商标战略是以商标创造、运用、掩护和治理为主要环节的经济生长和企业经营战略,是国度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长品牌经济的核心和要害。改造开放以来,我省在扩大商标注册量、培育高知名度商标、运用商标无形资产、生长品牌经济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加快转变经济生长方法要求相比、与我省在全国的经济职位相比、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相比,另有一定差距,自主商标拥有率偏低,高知名度商标数量不多,商标培育掩护力度不敷,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亟待增强,商标在提升企业、财产和区域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各地、各有关部分和宽大企业要充实认识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是调解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自主创新结果市场代价的有力手段,是提升财产条理的有效途径,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步伐,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提高我省商标战略实施的整体水平。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生长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生长方

法,促进财产结构优化升级,以提高全省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财产和区域品牌建立为主线,以大幅提升商标国内国际注册量、大力大举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群体、全面提高商标运用和掩护能力为重点,以构建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法制情况、政策情况和市场情况为保障,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分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加”的运行机制,全方位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努力把我省建立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强省。

三、主要目标 到202_年,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保障机制、事情推进机制、大众办事机制根本形成,商标确权、培育、运用、掩护和治理能力全面增强,品牌自主化、高端化、集聚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商标战略在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的职位越发重要,与全省经济社会生长政策的结合越发紧密,在提升全省经济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越发突出。

(一)商标注册——商标国内国际注册、地理标记商标注册总数在202_年底子上翻一番,即:国内注册总数40万件以上,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总数1500件以上,地理标记商标总数80件以上,定牌加工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80%以上。

(二)商标培育——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总数300件以上,著名商标总数达3000件以上,建成70个省级财产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其中,20个省级财产集群品牌示范基地。

(三)商标运用——商标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代价载体和增

值东西,在推动企业品牌经营中的核心作用充实体现,在企业市场营销、股权作价、融资贷款、产物延伸、品牌塑造等方面的直接作用全面体现,在信用建立、技能创新、质量治理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

(四)商标掩护——商标权益掩护机制不绝完善,部分协作和区域协作水平显著提高,商标领土掩护力度明显增强,国际掩护渠道根本创建。确保企业商标投诉复兴率达100%,商标行政案件当年处理惩罚率达90%以上。

(五)商标治理——行政指导和羁系力度不绝加大,企业商标治理能力明显增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均创建完善的商标治理制度。商标专业协会建立进一步增强,商标中介办事根本实现范例化、标准化。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大举推进财产品牌建立 1.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创建。深入开展“一镇一品”建立,积极推广“公司(农民专业相助社)+商标(地理标记)+农户”的生产经营方法。指导100家范围以上农产物生产(包罗养殖、加工)流通企业开展商标订单经营,力争全省每个乡镇有一个以上较高知名度的涉农品牌。

2.深入推进产业品牌创建。全面落实省传统财产升级、新兴财产倍增筹划,重点推进省确定的12个重点财产和6大新兴财产企业品牌建立。选取60家行业领军企业创建品牌创建指导办事

点,力争每个重点财产和部分新兴财产实现新增5件驰名商标和10件著名商标。

3.大力大举推进办事业品牌创建。以省办事业提速筹划为指导,重点扶持50家范围型生活办事业企业开展品牌连锁经营,资助50家技能先进型生产办事业企业和6家省级办事外包基地完善商标战略筹划,创建知名品牌。

(二)分类指导区域品牌生长 1.提升苏南地区品牌优势。着力培育高新技能财产、高端制造业、现代办事业和新兴财产企业知名品牌群体,积极扶持和掩护传统老字号品牌,选择优势加工企业大力大举培育出口知名品牌。苏南地区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品牌产物销售额、利润和税收,力争到达本地范围产业企业相应指标总额的40%以上。

2.壮大苏中地区品牌范围。着力培育优势特色财产知名品牌,不绝提高知名品牌产物销售额。引导企业充实利用知名品牌资源,通过开展商标连锁、贴牌许可等手段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附加值,力争使10家驰名、著名商标农业企业品牌产物销售额到达5亿元以上,20家驰名、著名商标产业企业品牌产物销售额到达10亿元以上,10家驰名、著名商标办事业企业营业额到达5亿元以上。

3.加快苏北地区品牌培育。加大对苏北地区企业品牌生长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对行业主干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品牌跟踪办事,勉励其主动承接财产转移,加快企业品牌生长。以苏北地区

特色财产为依托,创建品牌生长梯队。重点指导50家农业财产化龙头企业开展品牌培育。新增驰名商标20件、著名商标200件。

4.推动沿海地区品牌崛起。大力大举培育新能源、口岸物流、环保、新质料等财产知名品牌和高效农业品牌,依托临港财产基地和重大项目建立,加快临港特色财产知名品牌集聚。力争连云港、盐城、南通市的驰名、著名商标总数在202_年底子上翻一番,分别到达40件和500件。

(三)加紧培育特色经济品牌 1.大力大举培育地理标记知名品牌。积极支持地理标记商标注册,实现地理标记商标总数翻一番。创建地理标记资源储备库,开展地理标记形象识别优化事情,范例地理标记使用治理,增强地理标记掩护,进一步提升地理标记产物品质和品牌代价。力争培育5件地理标记驰名商标、10件著名商标。

2.努力打造团体商标品牌。勉励地方特色财产通过行业协会申请注册团体商标,以“团体商标+企业自主商标”联合标注的方法,会合打造地方特色财产的大众品牌,促进团体商标品牌与行业主干企业商标品牌配合生长。力争培育40件团体商标,认定10件著名商标,积极资助申报认定驰名商标。

3.协力做强财产集群品牌。创建健全财产集群品牌培育基地事情指导机构,支持基地企业组建专业行业协会,勉励企业采取产物差别化战略,增强知名品牌产物配套能力,把财产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成商标战略实施的先行区、会合区和示范区。支持

基地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力争主干龙头企业驰名商标到达50件、著名商标到达500件。

(四)积极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指导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提高自主品牌产物出口比重,支持我省优势财产和企业在境外创建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吞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法实施商标国际战略,逐步把我省外贸本钱优势和产物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代价优势,提升自主品牌国际影响力。全省出口型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主要出口国均拥有自主商标。

(五)着力增强企业品牌竞争力 从技能创新、产物质量、市场营销、信用治理等方面着手,大力大举提升品牌竞争力。勉励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和自主研发,提升品牌技能内涵;健全质量监控、计量检测、标准治理等制度,夯实品牌质量底子;打造企业文化和产物特色,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增强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维护品牌良好形象。

五、保障步伐 (一)增强组织领导。创建省商标战略实施事情领导小组,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分卖力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商标战略实施事情,研究制订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筹划和政策步伐,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卖力全省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

查指导、绩效考核等事情。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实施事情。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对商标战略实施事情的组织领导,创建相应的领导体制和事情机制,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二)完善扶持政策。将商标战略纳入“十二五”生长筹划,统筹摆设,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增强对商标战略实施的财务支持。增加省级商标战略实施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商标重点掩护、治理培训和品牌形象宣传、品牌培育基地建立、大众办事平台建立。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商标战略实施的财务投入。积极扶持知名品牌企业做大做强。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商品和办事;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国度重点支持的高新技能领域内开发新产物、新技能、新工艺所产生的用度,按规定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优先扶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创建国度级、省级企业技能中心;勉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面向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对品牌培育基地内知名品牌企业在土地供给、融资贷款等方面优先摆设。

(三)健全掩护体系。完善企业自我掩护、行政掩护和司法掩护有机结合的商标掩护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商标掩护意识,努力提高商标自我维权水平。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将商标侵权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征信范畴,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重点增强对高

知名度商标的域外掩护,切实提高维权效能。强化行政执法构造之间、行政执法构造和司法构造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有效打击违法犯法行为。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外洋维权,创建企业外洋商标维权投诉协调机制,流通外洋维权投诉和救济渠道。支持资助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海关总署治理知识产权海关掩护存案手续,低落企业维权本钱,提高掩护效率。

(四)范例治理办事。完善企业商标治理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商标自我治理能力;制订企业商标治理事情范例,在全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中全面实行商标范例化治理。强化商标大众办事,通过创建信息办事平台、完善商标信息库、组建专家照料团等形式,积极为企业品牌建立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执法援助等办事;积极生长商标署理、评估、咨询等中介办事机构,切实范例中介办事行为;增强商标专业协会建立,充实发挥其自我教诲、自我治理、自我办事的作用。

(五)重视人才培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家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商标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商标治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商标培育和运用的能力;强化对商标中介办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理惩罚商标事务的能力;强化对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换,提高商标战略实施的决策办事能力。

(六)营造良好气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加商标战略实施事情,努力形成推进品牌建立的良好社会气氛。遍及开展商标知识普及性教诲,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康健的消费理念,弘扬以尊重和掩护商标专用权为荣的道德民俗。充实利用大众媒体的流传和导向作用,增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财产集群和典范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大举推广商标战略实施乐成经验,引导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

(七)强化督查考核。创建商标战略实施的统计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剖析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记申请数、注册数,驰名、著名商标认定命,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对地方经济生长的孝敬度,品牌培育基地生长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定期督查商标战略实施重点事情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遍及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企业创建运动,不绝把我省商标战略实施事情引向深入。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治理 工商 商标战略△ 意见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查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_年9月26日印发

第四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 促进杭州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函〔202_〕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效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市贯彻国家知识产权纲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完善商标注册、健全运用与保护、管理体系和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与保护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重点,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战略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5-10年的努力,到202_年,力争我市商标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具体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2_年):商标战略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商标战略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推动、引导、规范商标行业发展,力争各项指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二是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商标战略宣传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商标品牌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三是商标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申报的扶持力度;四是商标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完善和强化部门间、地区间的商标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有效维护企业、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商标品牌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主导经济增长的品牌经济发展模式,使之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到202_年,全市商标注册总数达到10万件以上,其中服务商标注册达到2万件,农产品商标注册达到2.5万件,商标国际注册达到0.8万件,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突破55件,浙江省著名商标达到500件,杭州市著名商标达到1000件。

2.第二阶段(202_年-202_年): 根据区域、行业发展情况,实施分类指导、综合平衡,全面实现各项商标战略目标。一是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二是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市场主体创造、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提升,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三是商标法制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成果和商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四是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商标战略组织领导

(一)建立杭州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各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经委、发改委、科技局、农办、财政局、贸易局、国资委、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制定商标发展规划和创立驰(著)名商标规划,研究推动商标注册、培育商标品牌、督促指导区(县、市)实施商标战略等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加大商标品牌发展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对驰(著)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及省级商标品牌基地的奖励政策以及对农产品商标注册、商标国际注册的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新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形式的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浙江省商标品牌建设基地的管理组织,给予5万元奖励。对外向型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的,给予商标注册费用50%的补贴。

各区、县(市)财政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关的配套奖励、补贴政策。

(三)加强商标战略宣传推广资金保障。每年落实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本市商标战略宣传、推广等工作开展,各区、县(市)财政也应根据需要落实专项资金,以保障商标宣传、推广等工作的开展。

(四)将商标战略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区、县(市)及乡镇、街道商标战略实施情况进行目标考核,促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指导站的设立工作,深入基层,贴近企业、农户,填补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空白。

四、把握商标发展重点,夯实商标发展基础

(一)做大做强制造业品牌。支持本市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率先发展,引导大企业、大集团及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将商标战略与杭州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战略相结合。优先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信息产业、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商标注册和保护,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对具有传统优势的轻工产品制造产业进行改造升级,使商标在传统产业的优化组合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扶持拓展农产品品牌。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开展有关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中的作用,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加快地理标志注册工作,积极引导具有区域特色的农副产品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发挥地理标志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作用,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

(三)发展壮大服务业品牌。加大对服务业商标注册的宣传力度,增强服务行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意识。大力推动新兴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管理,提高现代服务业商标的比重。鼓励并支持传统老字号、商贸服务业企业注册商标,通过商标连锁运作扩大市场、提高企业效益。着力培育网络经济服务业品牌,提升网络经济相关服务企业商标运用的效益,重点推动服务业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

(四)大力推进品牌国际化建设。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到主要出品国或地区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建立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和信息联络机制,鼓励、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保护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

(五)培育打造区域品牌。依托地方区域块状经济,发掘特色和优势,打造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开展协作,以区域整体力量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充分发挥品牌基地孵化器作用,凸现品牌集群效应,打造企业个性化品牌,丰富品牌内涵。

五、扩大品牌竞争优势,优化商标运用环境

(一)加强驰(著)名商标培育。进一步健全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杭州市著名商标的梯度培育体系,优化服务、加强指导,做好培育、扶持工作。大力扶持驰(著)名商标企业通过优化组合、联合经营、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商标品牌做大、做优、做强,提高其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加强商标战略宣传。建立长效、立体的商标宣传体系。以面向企业的宣传为重点,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商标普法教育、商标战略宣传力度;以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的商标政策法规宣传为主,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品牌宣传;以传统媒体宣传为基础,注重利用网络技术、展会、高层论坛等新兴传媒技术和传播手段丰富宣传模式,提升宣传成效。

(三)加强商标战略研究和对外合作。充分利用各级教育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加强对国内外商标发展动态、政策和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商标战略的跟踪研究,为商标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基础。加强长三角地区在商标行政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商标相关工作的交流与合作,聘请国内外专家为我市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咨询建议,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鼓励支持企业创设、保护、管理和运用商标无形资产。指导企业制定品牌规划、搞好品牌策划,树立以商标整合管理、营销的理念,改进竞争模式,在经济活动中积极使用自主商标和注册商标。鼓励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商标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商标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企业加强品牌文化建设,积淀商标的历史文化价值,丰富商标内涵,提升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的凝聚力和美誉度。

(五)加强行业组织及商标中介服务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支持商标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各行业协会发挥优势,促进商标工作发展。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商标代理服务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引导商标代理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代理,促进其做大做强、提高专业知识和能力、拓展商标专业服务范围。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发挥商标代理服务在促进企业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作用。

六、加强协调协作,加大商标权益保护

(一)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科技、文广、海关、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配合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商标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以及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涉嫌刑事犯罪假冒商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加强与高知名度商标企业的联系、沟通和交流,充分运用知名品牌保护联络平台促进联合打假工作。建立 “长三角”地区及省内兄弟城市商标主管部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网络,开展跨区域商标维权。

(二)加强对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建立健全驰(著)名商标信息数据库。积极探索商标专用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重点商标维权网络,加大对侵犯驰(著)名商标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商号、域名、商标”一体化注册工作,充分利用“商号、域名、商标”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著)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著)名商标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大对商标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深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商标印制企业管理,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制,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建立会展商标保护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沟通,切实做好国内外大型会展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在网络等新兴市场建立有效的商标维权保护制度。

七、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有效保护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杭州市著名商标,是指在本市市场上享有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据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杭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各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杭州市著名商标培育和保护的相关工作。

贸易、农业、经济综合、发展改革、对外经贸、旅游、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杭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培育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 市及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产经营者提高商品的质量和自身的信誉,提高注册商标知名度,创立杭州市著名商标。

第二章 申请与认定

第六条 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商标所有人;

(二)商标实际连续使用满3年且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2年,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1年。市政府对现代服务业、农业等行业的注册商标使用年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四)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近3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该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消费者满意率高;

(六)注册商标所有人有完善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前款规定制定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

第七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采用集中认定和个案认定的方式。

集中认定由申请人在每年规定期限内向住所地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个案认定由申请人在涉及该注册商标的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向处理纠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 注册商标所有人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认定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商标注册证书;

(四)该商标近3年使用、管理、宣传和保护情况的材料;

(五)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证明材料;

(六)使用该商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排序的证明材料;

(七)使用该商标商品的消费者满意率调查材料;

(八)证明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九条 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集中受理期限截止之日起或者个案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对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当在签署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对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不予报送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 申请人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申请成立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复核申请不成立的,驳回申请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或者直接受理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在60日内组建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

第十二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由相关行业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专家库,实施杭州市著名商标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库的具体组成办法和评审具体工作规则,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每次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注册商标所指商品的类别和特性,从评审专家库中确定不少于7人的单数组成评审委员会,承担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据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对杭州市著名商标申请材料、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评审杭州市著名商标,由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的注册商标成为拟予认定的杭州市著名商标。对未获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的注册商标,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认定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拟予认定的杭州市著名商标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日。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根据异议对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异议人。

第十五条 发生有三个以上(含三个)主体对同一个拟予认定的杭州市著名商标提出异议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情形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举行听证。

听证应当有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在听证主持人安排下,向参加听证的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询问。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听证笔录进行复审表决。

第十六条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复审异议不成立的注册商标,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杭州市著名商标,发布认定公告,并颁发认定证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认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的;

(二)申请人的注册商标被他人以“注册不当”为由向国家商标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撤销,正在审理的。

认定证书应当明确该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类别,并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第十七条 有驰名商标认定记录或者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其所有人住所地在本市的,经所有人申请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视为杭州市著名商标。

第十八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经费由市财政列支,相关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有效期为五年,自认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第五年的集中认定申请期限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续。未提出申请的,原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延续申请,应当确认延续,并予以公告。每次延续有效期为五年。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字样,但不得超越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字样。

第二十一条 自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他人申请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同行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情形的除外。

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公告发布前,他人经核准登记已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文字作为同行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的,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认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撤销。是否予以撤销,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第二十二条 市及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对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予以奖励。鼓励和支持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对商标进行提升、应用、宣传和保护。

第二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管理,监督检查杭州市著名商标的使用情况,查处侵权行为,并为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提供必要的行政指导和服务,引导其申请浙江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提高产品知名度。

第二十四条 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商品,属于知名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对该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予以保护。

第二十五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应当不断提高商品质量,维护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声誉,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第二十六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被认定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依法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原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自转让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 被认定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被依法撤销或者注销的,原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杭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

(一)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的;

(二)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商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生产经营者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情节严重的;

(三)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超越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字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改正的;

(四)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违反商标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被撤销认定的杭州市著名商标予以公告。对被撤销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的注册商标,其所有人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杭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侵害杭州市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十二条 擅自使用或者超越核定使用范围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字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2_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杭州市著名商标评审、认定和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施行前的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并可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有效期届满当年申请延续。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_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篇: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扬州中盛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工商分局按照“申报一批、争创一批、培育一批”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品牌商标促发展意识。

“申报一批”。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全力推动商标发展战略,基本形成了“管委牵头、工商实施、部门配合、企业主动”的工作格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商标知识宣传活动,利用企业大走访、年检验照等时机,向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商标注册有关材料,大力宣传商标品牌的重要作用,帮助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思想观念上真正实现转变。

“争创一批”。对开发区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实行重点帮扶,举办商标知识辅导培训班,向企业广泛深入地开展商标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引导其创建省、市著名和驰名商标,营造共支持、共创建品牌的良好氛围;通过商标的发展、品牌战略的实施,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销量。

“培育一批”。对有注册商标、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企业,帮助企业建立“以商标为核心,打造精品名牌工程”的商标发展规划;对注册商标没有特点、没有显著性的企业,实行定向帮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商标知识辅导培训,提高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和运作水平;努力建立具有区域特点、行业特色的商标培育梯队,不断丰富储备商标品牌发展资源。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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