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口国家工程中心
第十四届农口国家工程中心主任联席会议隆重召开202_年12月15日,由科技部农村科技司指导、农口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联席会主办、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十四届农口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联席会”在广西南宁隆重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黄日波,国家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副司长郭志伟,广西科技厅副巡视员宋文学等出席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领导,全国66家农口国家工程中心主任、专家学者共210人参加开幕式。
黄日波在开幕式上致辞中介绍了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他说,农口国家工程中心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202_年在国家科技部、广西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广西科学院为依托的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广西。三年来,中心紧扣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地主实际,按照建设“四个一流”(建设一流的工程化产业化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人才队伍、实验与设备条件和科技管理水平)的标准,累计投入建设资金三千多万元设立了生物质能源产业技术等五个研究室,扩建实验室面积4800平方米,中试车间2600平方米,合作建立木薯良种繁育和规模化栽培示范等八个中试和产业化基地;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37项,获资助经费三千多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20项、省部级项目39项;获科研成果2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五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5项,已授权10项;发表论文140多篇,其中SCI论文30多篇,有4篇被“Bio Med Lib”列入全球最受关注的10篇论文;选育能源甘蔗良种11个、木薯良种17个;开发了甘蔗糖蜜酒精高效菌种及发酵技术,进行了5万吨级生产示范,实现了节水30%、节能30%、减排30%,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陈章良在开幕式上讲话。他在介绍广西亚热带丰富资源和良好气候条件后,希望国家工程中心更多关注如何将广西优势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大对广西甘蔗、木薯、燃料乙醇产业化技术的研发。
郭志伟在开幕式上介绍了“十一五”我国农口国家工程中心建设成就,并就中心下一步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议。他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农口工程中心建设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发展规模壮大、数量不断增加,已由31家发展到66家;二是农口工程中心对农业产业的支持作用明显增加;三是整体发展实力不断增加;四是实验基地建设加强;五是工程化、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升;六是研发能力有所提高;七是开发意识不断提高。他同时指出农口工程中心建设还存在分布不均、扶持力度小、科研资源相对集中、投入相对单一的问题。为此,他建议要进一步推进农口工程中心的合理布局、均衡发展,注意中心目标定位,发挥中心的国家科研队伍、科研改革、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引领和优势及品牌等“五大”作用。据悉,在两天的会议里,与会代表将围绕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展开交流。并到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地考察。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日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副司长郭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广西科技厅副巡视员宋文学出席会议
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会议发言
第二篇: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国家油气钻井装备技术研究中心
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家油气钻井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简称实验室)隶属于宝石机械公司研究院,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新产品样机的试验、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任务。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宝石机械公司研究院院长(国家工程中心常务副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研究院工艺材料所协助院长,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宝石机械研究院工艺材料研究所装配试验工艺室(兼)是实验室直接管理的负责人。
第六条 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 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产品试验、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⑵ 负责本室访客参观实验室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⑶ 负责仪器设备备件、工具量具、耗材及油料的申购; ⑷ 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⑸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协助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⑹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⑺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
理;
⑻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⑼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⑽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⑾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⑵ 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⑶ 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周期检测; ⑷ 负责仪器设备在检测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⑸ 责办理仪器设备的报修和返回; ⑸负责实验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⑹ 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 实验室工具、工装及耗材管理员(兼)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 负责工具、工装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⑵ 负责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⑶ 负责产品零件、试件及耗材的库房管理;(4)负责零件、试件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⑸负责对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 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油气钻井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简称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试验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用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试验设备,使用该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试验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 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学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设施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 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科技大楼统一目视化标准,做好实验室目视化安全管理,同时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 应根据不同实验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的试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 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管理人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 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和设备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试验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工具和工装。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必须隔离标示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完毕后产生的产品物、杂物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试验后的产品、杂物向公共垃圾处理点倾倒。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应根据不同试验设备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 实验室及走道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 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 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设备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设备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 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 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室仪器、量具、工具、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物资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实验室所有设备,由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试验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
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测量仪器,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测量仪器、量具、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 实验室仪器、量具、工具,如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 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研究院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 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 实验室工具工装管理
第三十九条 工具工装管理人员严格执行ISO9001管理制度,建立工具工装各类台帐,工具工装购进或自制入库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记帐,做到工具工装防锈保管和使用领取。第四十条 工具工装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工具工装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工具工装的正确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 实验室所有工具工装必须要有质量合格证明,要有计划地补充,不得使用生锈、报废的替代工装。
第四十二条 对需要自制的工装,应严格按ISO9001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名称、材质、入库时间。第四十三条 如有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研究院材料实验室的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第七章 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 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 严格按《研究院科技楼卫生区域责任划分表》落实卫生责任制。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工具工装摆放整齐、量具仪器及时归还入库、实验台面、试验设备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
第四十六条 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正确穿着工作服等。
第四十七条 实验用过的试验设备应及时清扫杂物、清洁保养以确保干净,工具工装防锈后放回指定位置,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 实验室内、门口及走道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杂物”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 实验室试验设备的一般管理
第五十条 所有的试验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纳入宝石机械公司生产运行处设备科的设备管理。
第五十一条 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生产运行处提出报修,并积极协助抢修,申报配件购置计划。
第五十二条 对试验设备的易损件按季向生产运行处设备科及时填报采购计划。低值易耗及油料按年向物资公司填报采购计划。
第五十三条 对于经鉴定,损坏严重,或使用时间长、性能降低而无法修复的设备,应报研究院(国家油气钻井装备技术研究中心)降档或报废处理。
第五十四条 凡已通过审核,批准报废的设备、仪器实验室就地封存,由公司物质中心办理统一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宝石机械公司研究院(国家油气钻井装备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之中发现问题则另行修订、完善。
宝石机械公司研究院
202_.11.05.
第三篇:202_年农口工作总结
202_年农口工作总结
主要工作成果:202_年,农口部门和乡镇战胜了旱、涝、风、雹、虫、霜、低温寡照等多种自然灾害,实现灾年农业生产大丰收,农村人均纯收入达3120元,同比增长29.6%。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格局进一步稳固,全县粮豆薯总产实现21.58亿斤,成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百强县;以甜菜、烤烟、万寿菊等为重点的特色经济作物全部实现订单生产,全县共收购烟叶4万担,实现烟叶特产税418万元,实现全口径税收1000万元,收购甜菜4.3万吨;生猪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继续位于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行列,全年生猪饲养量达305万头,出栏肉鸡1100万只,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达60%以上。劳务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年转移劳动力达7.6万人次,创收4.6亿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实施了山头芦水库消险加固工程,今年完成了放水洞主体和30万立方米土方工程施工任务,明年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新建小塘坝4座,检修机电井126眼,新打各类抗旱水源井240眼,完成旱田节水灌溉工程100处,下摆各类抗旱设备180台套,全县储备编织袋、砂石、块石、土工布、电缆等物资达52.2万元。完成文家、娄家、恭三后等3个小流域4.5万亩综合治理任务。建立了补充耕地储备库,现储备面积已达到453公顷;土地两金收缴完成4900万元,创历史 新高。完成三北四期工程造林3.59万亩,秋季造林整地3.5万亩。农业生产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建设县乡五大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8个,建设玉米、水稻、马铃薯高产创建万亩核心示范片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片3个、省级示范片2个,覆盖玉米、水稻、马铃薯主产乡镇,落实核心示范片面积5万亩,示范区面积17万亩,辐射区面积84万亩。建设水稻育苗大棚440栋,新增育苗面积8.8万平方米。推广四大作物生产栽培新技术10项,推广优良品种12个,优良品种覆盖率达98%,标准化种植面积达200万亩。全市粮食高产创建园区及新农村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参观的3个站点,全部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认可。采集土样6000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00万亩。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训农民8万人次,培训科技示范户1000户,新型农民202_户。全县58500亩养殖水面均已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认定,驯化面积实现4500亩,“名特优”养殖面积达2800亩,河蟹养殖面积1500亩。气象测报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全年测报错情率为0.0‰;适时实施次人工增雨防雹作业20次,耗弹2700发、火箭弹9枚,使我县旱情得到了有效缓解,保护农田面积达50万亩。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争取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209万元,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21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大宗作物整地、中耕机械化水平达 到100%,今年完成机械收获面积56万亩,占计划的122%;秋整地150万亩,完成计划的107%,深松整地90万亩,完成计划的113%,全部达到待播状态。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大了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农村饮水工程150处年底前全部完成,新增7万人吃上了安全达标的自来水;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1500个;50个积肥公司,共积造肥200多万立方米;栽植榆树墙75万延长米;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试点村农民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村屯环境整治会战,农村环境得到了彻底改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10户,发展订单农业面积达到70万亩,牵动农户3.4万户,“公司+基地+农户”和“订单+农户”的发展模式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530个,农民经纪人发展到1606人,会员2.1万人,带动农户3.9万户,促农增收1.5亿元,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应对市场能力。新增绿色食品标识2个,108种农产品实现无公害整体推进,绿色和无公害食品认证面积分别达到30万亩和195万亩,实现了全覆盖。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实,全年下摆林业、畜牧、能源、农村饮水、农田水利、抗旱防汛、扶贫开发、农技推广、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各类资金近1.3亿元。完成了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和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组建了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全县土地 流转面积达到25.8万亩,实现流转收入1.05亿元。申报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先进村、示范村11个,申报资金600万元;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通过畅通信访渠道,接待和解答群众来访及咨询近1200人次,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0%,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招商引资和对上资金争取工作:202_年超额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共到位资金2.4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10.4%;实现对上争取资金近1.3万元。其中,县社通过招商引资和自筹资金1100万元,完成了占地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多功能农资批发大市场一期工程建设。扶贫开发办对上争取资金1160万元,超额完成760万元;农业开发办对上争取各类开发资金1800万元,超额完成1300万元;畜牧兽医局获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良种补贴资金1290万元;烟叶公司对上争取资金1000万元,超额完成800万元;水务局对上争取资金4750万元,超额完成3000万元;农机总站对上争取资金1209万元,超额完成1059万元;卫星镇对上争取资金600万元,超额完成100万元。农口承担的新农村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畜牧养殖基地建设等大事大项,城内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利民实事,小流域治理、土地“二调”、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等县政府重点工作及水田标准化、烤烟烘烤科技园区等典型群体建设工作已全 部完成。
省市排名及获得荣誉情况:获得了国家农业部授予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荣誉称号。农委被评为全省农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农业农村工作全市综合排名第一。扶贫开发办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扶贫系统统计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分别在全省“雨露”计划培训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现场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扶贫开发工作全市综合排名第一,是全市扶贫开发实施村扶贫资金平均值最高县份。林业局位列全市林业工作综合排名第一。水务局分别在东北三省小流域治理和全省小流域治理工作会上做了典型发言。水产总站全市综合排名第二。畜牧兽医局被省畜牧兽医局授予全省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先进集体,全省饲料执法年活动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畜牧业生产先进单位;畜牧工作全市综合排名第一。农机总站获得全市农机工作一等奖。国土资源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国土资源工作全市综合排名第二。气象局被省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授予人工影响天气先进单位。供销工作获得全市供销工作先进县称号。烟叶公司被省烟叶公司授予烤烟生产标准化先进县称号。
第四篇:农口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做好农业工作,提升服务务群众能力
我从事农业工作已经三十年了,是名副其实的农口“老兵”,也是一个有着三十多年工龄的老党员。我的工作始终与“三农”息息相关,说起我和农民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但自从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以来,我还是以“三面镜子”自照,认真反思““我离群众有多远 我与群众哪不同 我为群众能做啥”。我认为我就是群众的一员,我为群众服务,其实也是在为自己服务。作为一名农业服务工作者,应该是党的农业政策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工作应牢固树立心系群众、服务百姓的思想观念,晓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手把手、面对面、心贴心地搞好服务。因此要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就必须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认真把脉,查症开方,然后对症下药。就必须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测土配方工作是近年来有效为农民提供服务增加收入的主要新技术。我和农科站工作人员紧紧围绕“配方肥”下地、“示范片”到村、“培训班”进田、“建议卡”上墙的工作思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利用发放种子、化肥到户的时机对农户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民情恳谈,主要讲解配方施肥知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为配方施肥的普及和农业增产增收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引导好肥料经销网点开展配方肥料订购、销售和推广工作,为农民提供配方施肥服务,满足农民对配方肥的个性化需求,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践行群众路线,落实惠农政策,认真做好良种补贴工作。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实事求是、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玉米、大豆、小麦等进行良种补贴,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强了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良种补贴政策,包括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认真做好国家良种补贴推荐品种宣传工作,组织引导农民种植高产优质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切实发挥好良种补贴资金对推广普及良种的作用。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登记面积公开、核实面积公开、一卡通发放人员公开。并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及时把补贴资金发放到户,使农民切切实实享受到该项惠农政策的好处。践行群众路线,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确保农业种植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强了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农民投保、农业灾情报送管理和后期理赔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发放农业保险宣传资料,切实让广大农民深入了解农业种植保险的意义、保障范围、保险缴费标准及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赔偿标准等,充分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全镇农户保险品种的摸底统计工作,对愿意缴费参保的农户,做到应保尽保。后期对遇到灾情需赔付的农户,及时协调承保公司
勘查受灾受损农户损失情况,核定理赔,并将赔款明细张榜公示,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
践行群众路线,做好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在培训模式上,改变了过去单
一、片面、固定、盲目的培训方式,采取走访座谈、发放征询意见表的方式,针对各村及农户的需求,本着种什么、培训什么,需要什么、讲什么的原则,按照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作物生产的关键季节开展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技术服务,实现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如今,全镇32个村都配备了“农家书屋”,并有电视机、VCD播放机等播放设备,引导农民学习种植、养殖、加工、法制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实用书籍和VCD光盘,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轻松学到农业科技知识,掌握致富本领。当农民遇到书本上查阅不到的农业生产问题时,可以由村收集整理,由我或联系相关老师及时解答回复,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用好各村的远程教育平台,使之成为农村对外开放的窗口、产品销售的通道和连接外界的桥梁。并且通过创业能人现身说教,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领农民群众学知识、学科技,奔走在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通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使受训农民基本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相关知识,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敢创业的新型农民,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上是我所在的农科站的主要工作,我始终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做好工作的衡量标准,着力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虽然我一直在竭尽全力地工作,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广大群众的愿望还很远,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还不够,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比如:先进农业技术有缺口,现有的农业技术不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市场行情把握不够,指导农民调整产业缺乏具体化;帮助农民产后销售尚未形成规模,缺乏市场营销机制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局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隆昌镇农业经济发展指标为主线,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推广新技术为突破口,深入农村,贴近农民,围绕“增收”搞“服务”,搞好“服务”促“增收”,充分发挥农科站的桥梁纽带作用,不遗余力地为群众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中国梦!
第五篇:农口企业税收政策
农口企业税收政策
一、种植养殖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7]187号转发财税字[1997]49号)规定:“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具体范围,属于项目免税)
(一)要严格划分种植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和其他业务的界限,正确区分免税范 围。
(二)免税的种植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要单独核算。对不能完全划分的共同费用,按企业平均成本费用率分别计算摊销免税业务和其他非免税业务应承担的费用。
二、农业龙头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_]124号)明确: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文件的精神,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重点龙头企业的条件:
1、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
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 法》的规定;
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第二、三 条是对龙头企业而言,不是任何一个企业只要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就可以享受免税的。
4、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的,且控 股子公司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可以享受重点龙头企业优惠政策。
(二)重点龙头企业的优惠是对项目免税。如果龙头企业同时是新技术企业,企业 可以选择一项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两项累加执行。
(三)重点龙头企业减免税的管理
1、符合减免税条件的龙头企业需提出减免税申请,经主管区国税局审核批准后执 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自行减免税。
2、企业在减免税期间,必须按照统一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 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3、企业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减免税的条件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 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根据变化情况依法确定是否继续给予减免税。
关于对农业税收规定
一、饲料: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四)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五)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原有的饲料生产企业及新办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凭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需检测品种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202_年8月1日前免税饲料范围及豆粕的征税问题,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
自202_年8月1日起执行。
摘自(财税[202_]121号)
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一)农膜。
(二)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
(三)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酯、百菌清、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草除灵、吡虫啉、丙烯菊酯、哒螨灵、代森锰锌、稻瘟灵、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多抗霉素、二甲戊乐灵、二嗪磷、氟乐灵、高效氯氰菊酯、炔螨特、甲多丹、甲基硫菌灵、甲基异柳磷、甲(乙)基毒死蜱、甲(乙)基嘧啶磷、精恶唑禾草灵、精喹禾灵、井冈霉素、咪鲜胺、灭多威、灭蝇胺、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噻磺隆、三氟氯氰菊酯、三唑磷、三唑酮、杀虫单、杀虫双、顺式氯氰菊酯、涕灭威、烯唑醇、辛硫磷、辛酰溴苯精、异丙甲草胺、乙阿合剂、乙草胺、乙酰甲胺磷、莠去津。
(四)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自202_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