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基于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的国税系统预算会计分析.
基于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的国税系统预算会计分析
◆次仁央宗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一个方面,现阶段各级行政单位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从集中支付开始入手的。本文
根据国税系统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情况,分析其对国税系统预算会计的影响,从而总结对策,促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国税系统预
算会计更加规范。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国税系统预算会计
一、引言
传统的国库收支制度是一种分散型的收支制度,主要存在着财政
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多头开户,转移、分散资金,国库资金结算环节多,且在分散型收支制度下国家对国库资金的监督不力等问题。实行国库
集中收付改革对于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与控制、提高财政
资金运行的效率和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的意
义。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一个方面,首先在各级行政单位进行了推广。,国务院确定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国库集中支付
改革试点。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国税系统自起
逐级对各预算单位推行中央财政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至
底已完成全部四级预算单位的推广工作。
二、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及基本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资金缴拨以国库集
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所有财政性支出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内
容:
1.设立一个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专门用于
办理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的账户。该账户在每个营业日发生的支付在营业终了时,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而结平资金,使余额为零。
2.改变资金支付方式。在将财务支出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含
工程采购、物品、服务采购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的基础之上,分别
对应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其中,工资支出、购买支出、转
移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零星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3.保留预算执行主体和资金使用等权利。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
执行主体,国税系统仍为四级预算单位,并享有相应的预算管理权;不
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
算权。以各级国税局为会计主体,以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会计核算
对象,记录和反映各项经费收支活动,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职
能不变。
4.明确用款原则。按批复用款,预算单位按批准预算执行。预算单
位编制、上报预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按照预算科目类、款、项分项进
行批复、核定,按用款计划用款,按项目进度用款,按规定程序用款。
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对国税系统预算会计的影响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对国税系统的预算会计有如下影响:
一是加大了科学编制预算的要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虽然是一项
预算执行的改革,但前提是要准确编报各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
出预算,全面、明晰地反映经费需求情况和支出安排方向。它强调用款的计划性,而用款计划是根据预算来编制的,因而对预算管理的要求更
为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国税系统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甚至
日常经费的支出,都必须依据年度预算核算和管理。只有按照年度预
算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才能办理资金支付,才能支用财政拨款。因此,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将直接关系到国税系统各级部门的正常运
转和征税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是强化了银行帐户的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各预算单位
形成的结余资金只能存放在国库单一帐户,不得从一个单位零余额账
户向另一单位原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两个零余额账户之间不得相互
划转资金。本单位的其他收入和往来收入等,不得进入本单位零余额
账户;同时,各科目间的用款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财务人员开具支
票、汇款等银行汇款单据,除必须符合原先票据开具的一般要求外,还
必须在每张票据上按照财政预算科目注明支出的款、项、目,同时还要
注意所开科目的用款金额,不能超过账户对应科目现有用款额度。
三是规范了财务核算的内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将中央财政
拨款和其他资金等各种渠道取得的资金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统一公
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严格按预算核定和批复制度进行核算。财务部
门根据批复的预算按月拨付预算经费,基层单位据此核算,定期组织
开
展财务分析,符合综合预算的管理要求,财务核算内容更加规范。
四是转变了预算会计监督的手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支出信
息将通过代理银行的结算系统和国税系统的信息传输系统,直接纳入
财政部的适时监控、预警系统。财务支出活动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
事前或事中监督、由国税系统内部监督变为财政部直接介入的外
部监
督,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规范国税系统预算会
计的对策
1.细化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预算编制明细、具体而
准确,但在目前,预算编制中部分项目还无法落实到具体细项,年度预
算仍存在调整,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增加了难度。因此,实行国
库集中支付后,预算编制作为预算会计的基础工作,必须从县级国税局
即从最基层预算单位逐级编制、汇总、上报。各级预算编制单位要组织
内部职能部门提供办公经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金税工程、教育培
训等与预算执行有关的支出明细,编制预算草案,并经局办公会审定后
逐级上报财政部审批,预算一经批复不得调整。
2.规范账户管理。首先必须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杜绝多头开户。
其次,必须正确界定零余额账户和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结算业务范围
和相互之间的结算关系。本单位两个账户之间不得划拨资金,基本存
款账户的收入也不得进入零余额账户。
3.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经费报账制
管理制度、支出审批管理制度。首先,要加强人员支出的管理。对实行
直接支付的人员支出标准,坚持按规定报送,非经批准、没有规定不得
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其次,要加强公用支出的管理。招待费、会务费
控制在一定的额度或比例以内。再次,要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严格执
行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在基建经费、金税项目经费、稽查办案经
费和“三代”手续费等管理方面,坚持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并按专款专
用原则支出。
4.完善内控体系。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国税系统各级预算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库集
中支付工作,应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将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纳入单位内控
制度建设中,建立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同时,结合信息和网络系统,以动态监控系统为手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资金监控体系,加强实
时动态监控,从而保证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五、结语
国税系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了预算会计的监督与控制,提高了预算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规范了资金运行和使用效率,但在具体
操作过程中,还应大力培养财会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通过进一步提高
会计核算水平、信息技术和网络化手段,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下的预算会计管理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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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j].中国农业会计.2.[4]国家税务总局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章制度.36
财税金融
第二篇:探讨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协调性
探讨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协调性
摘 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统一调度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一场根本性变革,是整个预算执行机制和财政收支管理的制度性创新。预算会计如何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才能促进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关键词:预算会计 国库集中支付 国库单一账户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预算、国库等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预算会计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推进。具体表现在政府采购、部门预算、财政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收支这四大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断引向深入,预算会计的配套改革也相应地不断向前推进。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一、预算会计基本理论
(一)预算会计的概念:
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体系和管理活动,是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政总预算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一门专业会计,是与企业会计相并列的会计学两大分支之一。
(二)预算会计的体系:
预算会计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事业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和参与总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基建拨款会计,以及预算收入征解会计。
(三)财政性存款的概念和管理要求
财政性存款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掌管的财政资金。财政性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并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管理,统一收付。
财政总预算会计在管理财政性存款时应遵循的管理要求如下:
1、集中支付,统一调度。
2、严格控制存款开户。
3、根据预算或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拨付资金。
4、办理转账结算,不提现。
5、在存款余额内支付,不得透支。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提出与实践
199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改革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社会各界关于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呼声也十分强烈。李岚清副总理在202_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会上指出,要建立严格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必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2_年,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全国人大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定为我国“十五”期间财政支出改革的重点。陕西省在财政支出领域的改革方面,近年来一直走在全国的前面,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先后进行了一系列单项支出的改革。如1996年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结算制度,1997年对省级会议费实行财政统一结算,1999年实行省级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制度等。特别是202_年7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级单位会计集中核算,202_年4月1日又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把国内多年来的国库管理理论搬上了实践大舞台
(二)在会计集中核算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方法
1、银行账户体系设置。(1)财政总预算会计在指定银行开设一个国库集中支付专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这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直接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2)财政单位为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内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单位在支付款项的同时,由集中支付专户向其拨入等额资金。有支出退回时,将退回资金于收款当日交回集中支付专户,该账户每日结算后余额为零。(3)各预算单位原来在会计核算中心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继续保留,用于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以外的资金收支结算。(4)对单位的零星现金支出,实行发放备用金办法,不开设小额现金账户。
2、机构设置。根据陕西省已经成立省级会计中心,并于202_年7月1日开始实行省级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际情况,陕西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再成立专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而由会计中心代行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的职能。会计中心在原有内部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一个资金部,负责登记管理各单位预算指标,进行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收支的会计核算。会计中心原有各核算部负责审核单位的各项支出,控制预算执行,签发支付令。
3、业务流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财政下达的预算和单位月度用款计划为控制中心,单位办理支付业务必须在用款计划指标内进行。单位每月在规定时间向财政厅报送用款计划,经厅内各有关业务处和国库处审定后送财政总预算会计处。财政总预算会计资金部及时分单位在预算指标管理软件中登记月度用款计划,由各核算部在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结余数以内审核,并办理单位支付申请。
三、预算会计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为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这种新生事物顺利推行,财政部对1998年开始实行的预算会计做出了一些补充规定。由于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都应用于财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因此,二者在当年财政支出核算方面是比较协调的。但二者也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主要表现是:
1、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在会计核算中,对收支的确认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两个标准对会计核算关系重大,因此国外会计理论界有的称之为会计基本假设,有的称之为会计基准,我国习惯上叫做会计核算基础。
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核算和事业单位会计非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两个直达”的精神实质也是收付实现制。这样看来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协调的。但是,为了解决年终结余的核算问题,财政部规定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年终结余资金核算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用款额度,财政部规定年终要收回,同时要求单位记入“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这其实就是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基础不协调,预算会计核算收支结余的标准不统一,就难免出现人为操纵收支和结余数字的现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列报口径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批复的是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根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单列报支出,其实质是以实际支出数列报支出。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以财政拨款数列支、列报。这样就造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预算支出进度相对比较缓慢。在实行收支统管,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如按实支数列报,产生的财政结余就是虚假结余。
3、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上连财政总预算会计,下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成立此机构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全程监控。然而该机构却只核算当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支业务、以前结余和暂存、暂付往来业务则不核算。可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明显小于预算会计核算的范围。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就无从谈起。
4、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目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和统一的会计报表。它虽然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但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只反映预算收支,不显示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使用情况、国库存款中有多少是未支付预算单位的资金等内容。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那么领导就无法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运行质量和效果。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是一种新生事物,复杂性和艰巨性很强,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属于正常现象。第二,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实质上是财政部门的一个资金调度中心,财政部门只是通过现金调控实现对预算单位财政拨付资金的全程监控。第三,目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反馈的财政收支信息不完整,制定一套属于预算会计范畴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制度》势在必行。
四、协调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对策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程序基本保持不变,但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对于财政机关下达各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会计分录,进行会计核算;
2、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停止使用“已结报支出”科目。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向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不再作为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而作为用款额度支出核算。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
1、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批复的用款额度数列支,用款额度剩余退回时,作冲减支出处理。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核算不实行权责发生制。
2、《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债类增设一个“待结算支付资金”科目,此科目用于核算与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往来待结算款项。财政机关下达用款额度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或者“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与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或者“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超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欠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
(三)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
作为财政机关资金调度中心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目前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根据财政机关下达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二是负责监管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那么其会计核算的重点就应放在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收支结余情况及单位其他收支结余情况上。
五、总结
上述对策对于解决预算会计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性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而且它具有如下优势:一是预算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支出后,可能有少量的结余。此外,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在没有支付给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之前,都沉淀在财政国库账户上。二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掌握和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全面,便于领导进行科学决策。三是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监管范围。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范围涵盖了预算单位的所有收支业务,符合预算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统一核算和综合平衡的核算原则,即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大收入”“大支出”概念相协调。
第三篇:国库集中支付会计中心
一、核算会计
(一)督促并指导单位报账员于每月20号前填制纸质的“**月份用款计划表(一式四联)”,送交会计中心;
(二)在“计划管理”系统进行计划录入(计划录入→选择单位(底级)→刷新→增加(直接支付、按月均衡支付或按进度支付→确定→送审),对纸质的用款计划表签章后交单位报账员报局相关职能股室审核;
(三)在局职能室已核签单位用款计划额度内,对单位支出原始凭证和“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书”(纸质)进行技术性审核,填写“财政审核金额”栏,签章后连同支出原始凭证传主管会计,同时在“支付申请管理”系统进行“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书(标准业务)”录入(选择单位→刷新→增加)。“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书(一式四联)”代替现行的“单位支出报账单”,由单位报账员根据支付报销凭证填写纸质的支付申请书。
(四)根据单位支出原始凭证和资金总出纳传递的“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书(第二联)”、“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第六联)”在“安徽财政(网络版)”系统进行账务处理,即,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明细科目),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明细科目)。
二、主管会计
(一)根据核算会计传递的单位支出原始凭证和“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书(一式四联)”进行政策性审核,填写“财政审核金额(大写)”栏,签章后将支出原始凭证传递给核算会计、将纸质的“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书(一式四联)”传给资金明细出纳,并对“支付申请管理”系统“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书”进行“审核”操作。对出现审剔支出原始凭证情况的,需在纸质支付申请书上加以注释,并通知核算会计修正支付申请书系统软件“财政审核金额”;
(二)对于单位一次支付申请达五万元以上的,需报中心负责人审批;
(三)根据单位支出原始凭证进行相关辅助台账登记。
三、资金会计
(一)资金明细出纳根据单位填制的纸质“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书(一式四联)”进行复核,对“支付申请管理”系统“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软件进行生效,并套打“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加盖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人印章后传递给资金总出纳;
(二)资金总出纳对资金明细出纳已打印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进行复核并加盖县国库支付中心印鉴章,交单位报账员送代理银行兑付;将“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书”的第一联留存,后三联依次传给核算会计、主管会计和单位报账员;每天四点半根据代理银行资金支付信息,汇总生成并打印《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汇总清算单》,交资金总会计,同时对“财政支付管理”系统进行“日终处理”,日结前系统日期为下一个工作日;
(三)资金总会计当天对《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汇总清算单》核对无误后,送县国库股或财政专户会计加盖印章,次日上午九点前分别与人行国库和代理银行进行清算;根据“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第四联)”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第二联)”以及“财政**汇总清算单(第二联)”进行账务处理。
四、注意问题
(一)对于试点单位在会计中心存款账户上尚存的存款余额,按照以往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资金申请用款和支出报账;
(二)对试点单位超过核定备用金以上部分进行清理,要求全部办理支出报账,对于12月份计划指标单位报账员事前垫付资金的,作转付单位报账员备用金存折账务处理,并由资金明细出纳负责收集单位报账员账户信息并加载系统软件;
(三)对于账面内抵业务,仍然按以往的业务操作流程办理,由单位填制支出报账单进行账面抵减;
(四)12月份试点单位用款预算指标局相关职能股室已经下达,相关核算会计帮助指导单位进行用款计划申请。
(五)工资统发按支付财政支付管理系统中“简化计划流程支出”程序进行操作。
第四篇:国库集中支付
目录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概述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1.改革现行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2.改进资金管理方式
3.规范资金运行程序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原因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则
1.法制原则
2.便利原则
3.效益原则
4.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原则
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保障措施
1.首要前提
2.先决条件
3.核心内容
4.重要保障
5.相互配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击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概述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国库单一帐户由五类帐户体系构成:一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二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帐;三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四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五是经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性资金专户。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其具体形式也有差异。在我国,这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尚无一个规范的表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其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
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再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基础的,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现在已完全能够满足这一改革的需要。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财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改革现行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首先要改革财政部门现行的机构设置和现行的财政核算体系,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支付体系,确立预算审核、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预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改进资金管理方式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国外经验,应当建立单一账户和分类账户相结合的账户体系,实现集中资金、集中核算、集中支付。我国目前应在坚持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预算单位原来的一切账户,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将所有政府财政资金都存放于该账户,并在预算单位需要实际支付时,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供应商。在此之前,资金应该始终存放于国库单一账户中。与此对应的是建立国库分类账册管理体系,即在国库单一账户下为每个预算单位都设立支出总账和分类账,记录它们各自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政府的财政预算部门每年给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指标,并审批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委托支付中心办理具体的支付手续。按照这种资金管理方式,政府财政资金支付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统一进行,财政预算部门还要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通过零余额账户,对政府财政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出支付令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商业银行代理支付的财政资金,每日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规范资金运行程序
资金管理方式的变革要求资金支付程序也随之进行改革。按照政府财政资金的用途和性质,可将支出分为大宗购买支出、工资性支出和其他支出三大类,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支付。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原因
国库集中支付事关政府预算执行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政府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改革预算执行的必要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决政府财政资金分散支付所存在弊端的国际通用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国库分散支付制度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支出总额按期(中央部门按季、地方部门按月)拨付到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由其使用。这种分散支
付制度有很多弊端。
(1)各部门多头开列账户。各商业银行为了承揽储蓄往往置有关规定于不顾,推动多头重复开列账户,致使政府财政资金分散,脱离了预算统一管理,从而使预算执行中的监督得不到落实,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并滋生腐败。
(2)预算信息管理落后。由于大量资金分散于各商业银行,政府的预算管理部门无法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转情况,不利于政府对就形势做出正确判断。
(3)大量资金沉淀。因为各单位资金使用时间规模不一,有一个逐渐使用的过程,而政府预算部门又是按期拨付的,势必造成一方面政府财政为如期拨付资金而不得不发行公债或向银行借款,另一方面又有大量政府财政资金沉淀于各商业银行的局面。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我国于202_年在一些地区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试点。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由国库对所有政府性收入,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均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收支。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则
法制原则
把政府的资金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既是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又反映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化建设和管理的客观要求。由于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尚处于试验阶段,为了规范其运行和防止出现偏差,近期内在没有正式的相关法律出台之前,仍应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为基本的法规依据,并且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支付管理过程、会计核算和银行清算等方面,因此也必须按照财政部国库司制定的《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银行清算办法》等法规执行,以确保政府资金支付能够在规范的体系下运作。
便利原则
在法制和规范的前提下,国库集中支付要使各部门、各单位用款更加方便,解决过去政府资金层层拨付,流转环节多,资金滞留、沉淀和流转慢的问题。
效益原则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政府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款的问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推行这项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加强政府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有效遏制资金挤占、转移、挪用等现象,降低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原则
国库集中支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必须做充分的调研和宣传工作,取得各个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以减少改革的阻力。具体实施时,要先易后难,对各种资金合理分类,分步实行集中支付。要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保障措施
首要前提
1.国库集中支付以明确政府职能为首要前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是公共财政,整个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以划分市场和政府各自的职能为基础的,只有明确了政府在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才能确定政府应该通过税收、各种收费、国债等方式筹集多少收入,分别用于那些项目,各花费多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支出部门根据年初预算合理确定所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或者它们所需调拨的资金数额,而制定预算计划本质上就是决定政府的支出安排。这种支出安排的范围应主要限定在政权机关和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盈利性的领域和事务,包括政权建设、基础教育、基础科研、环境保护等。因此,明确政府职能和各
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先决条件
2.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为
国库集中支付与部门预算是相互配套,不可分割的。预算编制只有采取部门预算的方法,国库集中支付才能付诸实施,因为集中支付制下的分类账户本身就是按政府各支出部门设置的,各支出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编制好的部门预算来确定用款项目和用款时间,并通过单一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这有利于预算的执行操作,防范和制止预算执行中的不规范做法,便于预算审查和监督。另一方面,国库分类账户和政府财务信息系统很好地反映了各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下一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重新编制新的部门预算。
核心内容
3.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核心内容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资金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外资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小额零星支出的小额现金账户;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批准开设的特设账户。国库单一账户集中了所有的财政资金,并且只有财政国库部门才可以签发支付命令。
重要保障
4.国库集中支付以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体系为重要保障
完善责任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是有效发挥国库职能的重要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充分发挥其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离不开严格的管理、监督执行机制,包括政府财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专业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资金和财务的监督,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等。这是国库集中支付体系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环节。相互配合5.国库集中支付与政府采购制度相互配合国库集中支付的显著特点是资金的流转链条短、速度快、支付程序简洁,各资金使用部门没有资金的直接支配权,因此填补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漏洞。但是,仅有集中支付制度还不足以保证政府支出的绝对合理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因为它无法彻底排除由于利益驱动而使支出部门与供货商勾结起来共同侵吞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因而也就无法实现由“共谋博弈”向“囚徒博弈”的转变,不能根本杜绝腐败现象。政府采购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极大地增强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在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使腐败行为失去了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因为此时支出部门只需将所需商品和劳务的规格和数量告知政府采购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具体的招标事宜,因而切断了支出部门与供货商之间的联系渠道。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从陕西省202_年4月份的实际数据看,省级国库向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拨款数占实际用款计划的57%,财政可缓拨经费达43%,较以前
国库结余资金增加7677万元,加上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余额,实际增加国库结余资金9533万元,占用款计划数的53%。
(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使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可减少短期借款或发行国债数量。其次,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从陕西省202_年4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结果来看,国库实际拨款次数仅7次,而在实施前,国库每月要对170多个账户开出拨款凭证300多张。
(三)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现在每笔支出都处应在相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四)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使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按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资金的支出数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由于财政资金是层层下拨,而单位往往是先把资金要到自己账户上后才开展业务,造成大量资金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上,各项支出的实际形成有一定的滞后期,财政总预算列报的支出并不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而且两者差距很大。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给财政预算编制等项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甚至造成资金的浪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总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实际上是同时形成的,财政总预算支出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五)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前就对其进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由于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实施,预算更加细化,从而起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六)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各预算单位来说,省去了国库向单位拨款程序,国库处批准单位用款计划后,直接通过电子网络传送到会计中心,会计中心收到用款计划,单位即可使用资金,可提前资金到位时间3—5天。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击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1、财政支出范围需进一步规范。为了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首先应规范财政支出的范围。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主要限定在国家机关和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长远利益的非盈利领域,主要作用是维护政权稳定,实施扶贫济困,建设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益事业。而现行财政一方面超越了政府的职能范围,对本应由市场调节的一般竞争性领域涉足太多,以至于不堪重负;另一方面,本应由政府负担支出的社会公共需要,却因财力匣乏而无能为力。因此,政府财政应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移到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方面来。
2、预算的约束力有待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预算执行方面的改革方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有效地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及结果。但如何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预算的编制才是根本。我省在预算编制改革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早编细编预算,加强了预算管理,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现行预算的约束力仍然不够,应迸一步使预算管理体制法制化,使各级财政部门做到依法理财,各级政府部门做到依法行政。
3、充分调动预算单位的理财积极性。国库集中支付,强化了财政的监督职能,但还应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原有管理体制下,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既算账又理财,使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得以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试行,各部门、各单位只见指标不见钱,首先从领导的思想上就产生了被动服从的观念,理财的积极性降低,而财务会计人员在掌握会计信息的方便程度上也受到影响。因此,我们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预算单位领导与财务会计人员的理财积极性。
第五篇: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
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是我国财政支出改革主要方向之一。鉴于浙江省及周边市、县已基本上开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实际,如何将我市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市会计核算中心面临着的新课题。
龙泉市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于202_年,是财政部门的重要窗口,是连接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纽带,目前纳入中心核算的预算单位有155个,建立核算帐套203个,年审核支出资金达80253万元,会计核算中心在账户体系设置、支付管理、核算方式等都能与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方式相衔接,所以在这项改革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本文就本市如何利用现有会计集中核算成果,实现集中支付与集中核算制度的有机结合,实行财政零余额和单位零余额支付,实现财政资金的实时清算,达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两者如何平稳过渡进行简单的探讨。
一、我市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践
(一)设立机构,规范工作职能。将会计核算中心更名为国库支付中心,改进会计集中核算运行模式,逐步将代理记帐等业务性工作回归预算单位,使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与法律责任主体重新归位,使会计核算中心从具体会计核算等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承担起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职能,负责记录指标账、银行账等,办理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业务,集中精力抓好审核与监管,形成以动态监控、督查、整改为主体的财政预算执行机构。科学调整会计核算中心的内设岗位,原中心的核算会计、审核会计、资金会计等岗位职能作适当调整,设国库集中资金管理、审核支付和资金会计等岗位职能,工作重点放在集中支付上。将会计核算中心改造成一个集会计监督、资金支付与结算、数据分析与预算执行为一体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使其向财政集中支付转化。
(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资金运行。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基础是单一账户体系,会计集中核算制向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首先就要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利用现有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账户,增设加国库单一账户,保持账户体系的稳定性。
1、取消各类资金专户,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在国库支付中心的代理银行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等,实行资金实拨制,与国库实时清算。
2、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分账户,办理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印鉴预留和变更手续,由核算中心按预算单位进行分户核算,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及财政授权支付,实行零余额管理,及时与财政零余额户或预算外资金支付户清算。
3、增设会计科目,加强会计核算。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单位仍按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国库支付中心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管理的需要,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 财政应返还额度”总账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核算反映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额度,按资金性质(预算内、外)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设置明细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用以核算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按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设置明细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用款计划所确定的用款额度;本科目贷方,登记用款额度使用数;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使用的用款额度。
(三)执行用款计划制度。依据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控制、调整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根据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并按月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报送经国库科签章的《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单额度通知单》,向代理银行发送经国库科签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定期与国库科总预算会计、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帐;及时编报日、月报表。国库支付中心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国库科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与国库科核对按预算单位分“类”、“款”、“项”的预算内支出数,对账单由国库支付中心提供,内容主要包括分“类”、“款”、“项”的预算内支出的当月发生数和当年累计发生数。与预算单位的对账内容为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分科目的支出数,包括用款额度的下达数、支用数和余额数。国库支付中心按照代理银行报送的财政支出日、月报表,生成财政支出日、月报表报送国库科。向国库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支付信息。
(四)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确保资金结算渠道畅通。做好预算单位的基础数据和人员业务操作及权限的管理维护。抓紧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操作系统,是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先决条件,“瓶颈”不打通,财政国库集中收付难以运行。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众多的单位,复杂的手续,频繁的结算,加之还有许多需要传递共享的信息资源,将形成庞大的“信息流”,如果信息“管道”不畅,资金的缴入、划拨、清算诸环节将会严重受阻,无疑会制约会计集中核算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因此,要大力推进“金财工程”建设,通过建立覆盖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征收机关和代理银行的财政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实现所有的预算、控制、收缴、支付、结算、核算、查询、统计、分析和监控功能网络化,数据信息共享。并做好计算机软件的业务操作培训,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工作。
(五)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内外监督和控制。及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运行程序。会计集中核算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不仅涉及到财政内部各职能机构,而且涉及到所有预算单位和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所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内外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内外部控制和监督。
明确由会计核算中心承担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职能,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利用现有操作平台和信息网络,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和会计核算信息的共享。根据管理需要,逐步制定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办法、银行支付清算办法、工资统一发放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办法、零星支出管理办法、支付中心会计核算办法、支付中心职责、集中支付基本流程、预算会计核算补充完善办法等,规范各方面运作程序,使改革总体推进顺利实施。
(六)大力实施预算编制改革,规范预算监管。改变由单一的对“资金总量控制”为“对资金总量控制和对预算指标控制”。实行预算指标控制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内核机制”,是与会计集中核算的根本差异。会计集中核算实行的对单位的资金的总量控制,只要单位的支出凭证符合规定,账上有钱,核算中心就理应办理资金的划拨业务,及时快捷的为单位报账。但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国库支付中心不仅担负着对单位资金总量的控制,而且更重要的是按照年初部门预算的计划对单位的各项预算指标实施控制和监督,并进行明细核算,防止挤占、挪用和无预算拨款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实行资金总量控制与预算指标控制。预算单位应当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认真测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减少预算指标的调整,减少人为因素,杜绝年底要求追加预算指标的现象,增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财政部门确定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支出范围,分预算内、外资金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办理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进行资金清算。
二、目前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的问题。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已经近十年,部分预算单位不设立会计岗位,原有财务人员或转岗或身兼数职,不少单位的财务主办由非财务专业人员担任,个别单位甚至由没有任何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工作经验的驾驶员来兼任,单位现任财务人员素质的降低,增加了会计职能回归的难度。由于要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各部门、单位要重新培训会计人员,使其掌握会计知识,懂得电算化操作,要掌握这些会计专业知识而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财务人员素质的降低难以适应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影响改革的推进。
(二)预算单位、财政部门、银行尚未联网,可供借鉴使用的省级财政支付软件不成熟。会计核算中心现有的软件是“新中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就不能与省厅的“金财工程”软件对接,更换软件工作量极大。
(三)指标管理压力增大,指标调整增多。由于预算编制还存在不够细化等现实问题,时常需要指标、用款计划调整。
三、我市从会计集中核算到国库集中支付平稳过渡的步骤和措施。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会计核算中心要按照上级分步实施的思路,结合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整体设计改革方案,合理规划,先试点,边试边改,后推广,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改革,运行平稳,逐步实现“十一五”期间建立和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目标。建议我市改革的实施分三个阶段:改革试点阶段:按照“自愿优先、分批转换”的原则,选择财务基础好、业务能力强、业务量不太大的预算单位,财政信息中心安装统一财务软件,统一服务器,预算单位通过与财政信息中心联网进行自主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将原来由会计核算中心承担的会计核算业务退回各预算单位, 将单一账户体系的支撑点转移到国库,并通过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外资金垫支的形式,实现预算内资金库外存放为零。总结完善阶段: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单位和资金范围,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改革方案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办法。全面实施阶段: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衔接过渡,国库集中收付的框架基本确立。
(二)会计核算中心十年来取得的成效、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丰富软硬件资源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了人力、物力与技术保证,规范的运行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其账户管理体系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依据,会计核算中心集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机构运行已相当稳定,已具备承担起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的大部分功能。所以应在现有的会计集中核算的平台上,构建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融合为一体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实现两种制度的有效融合,推进我市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发展。
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切实做好对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及本系统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相关业务人员在改革实施前都能够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财政信息中心要大力推进“金财工程”建设,通过建立覆盖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征收机关和代理银行的财政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实现所有的预算、控制、收缴、支付、结算、核算、查询、统计、分析和监控功能网络化,加强网络和数据库建设,提高数据信息共享率。目前可以将有条件的单位分配用户和口令,初步实现“联网远程报账,网络自主核算,中心集中支付”模式,通过市政府信息网和电信VPN网络技术,实现所有预算单位联网远程报账,完成与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连接。
财政部门严格按批准的用款额度进行资金清算,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分月用款计划管理、支付管理、采购订单管理、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分析等。国库支付中心要指导预算单位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认真测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实现用款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严格办理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