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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_年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通知

关于办理202_年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办理202_年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通知

关于办理202_年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2_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拟定于11月底开始。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初步审查工作

请各学院对已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同学(见附件1)按以下要求进行初步审核: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截止到202_年5月份必须在有效期内;

2.贫困证明材料须为原件,加盖三级印章,且用黑颜色笔填写;

3.贫困证明的印章必须与身份证件上的家庭地址一致,对于转户口同学需要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转户证明”;

4.贫困材料如果是低保证明,其低保证上必须要有最新年度审核记录;

5.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按照银行要求,对于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同学均无法申请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审查工作,将最终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发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管理中心邮箱(2631098065@qq.com),截止时间为12月2日(周一)中午11点。

二、学生须准备相关证件和资料

请通知本学院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将个人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于12月3日(周三)前准备好。待助学贷款的正式办理时,学生携带证件和资料申请贷款。以下是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所需准备的证件和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复印正反两面在同一页纸上);A4纸

2.学生证复印件;A4纸

3.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填写合同时需要)

4.三级贫困生证明或城市低保证明;

5.本人刻“人名章”一枚;(填写贷款资料时使用)

6.由学校统一发放的农行卡或自己在天津市办理的农行卡(需到财务处办理登记手续)均可。

注:请各学院老师同时核对《202_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负责同学名单》(附件2),若有变动请直接以QQ或飞信反馈给学工部李亮老师。

天津城建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_年11月27日

附件1:《202_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单》

附件2:《202_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负责同学名单》

第二篇: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办理通知

关于做好202_—202_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_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2_] 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我校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研究生)。

2、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所在地应为: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青岛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二、申请资料。

1、陕西籍学生需填写的资料。

①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表格填写要求请参照《在校生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填写说明暨院系审核申请贷款学生材料提示》(见附件2)。

②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cn),准确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并核对无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表,并按照此表要求到相关单位审核后,自行保存,以备申贷所用。

2、其他省份学生需填写的资料。

符合申请对象中第二条的非陕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院(系)可为其办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3)以方便学生顺利贷款。同时请相关学生自行咨询当地生源地助学贷款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具体要求准备材料。

三、申请流程。

1、陕西籍学生申请流程。

学生申请流程为:学生自行填表---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困难资格并验印---院(系)验印---学校验印---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非陕西籍学生申请流程。

学生下载填写并打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及当地资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院(系)收齐---学生处奖贷助学管理科验印---学生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及当地生源地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202_年5月31日前,请各院(系)将申贷学生《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只报纸质)和《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高校在校生)》(只统计陕西籍申贷学生信息,此表电子纸质材料同时报送,见附件4)两种表格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奖贷助学管理科验印,学校验印完毕后,由各院(系)将相关材料返还学生本人。非陕西籍学生需要办理的资料,请各系(院)依照此条时间要求,统一到奖贷助学管理科验印。学生持相关材料自行咨询生源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理时间,并按照时间要求

及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五、202_届曾获得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工作。

请各系(院)认真做好202_届毕业生中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诚信做人,履行诺言,积极按照生源地贷款还款计划履行贷款还款义务;同时通知并监督相关学生及时登录管理系统(.cn)查询本人还款计划,录入本人毕业信息和就业信息,校对相关个人信息的真实、完整性。并要求其在今年6月10前主动与生源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及时报告本人毕业信息。(202_届获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5)

附件 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2:《在校生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填写说明暨院系审

核申请贷款学生材料提示》

附件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附件4:《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高校在校生)》 附件5:202_届获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学生处

202_年5月18日

第三篇:国家助学贷款手续须知

国家助学贷款手续须知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学生到各系、部办公室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标准格式,严格按照申请书格式写。

2.贫困证明。学生需出具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证明。即贫困证明必须盖有民政部门的鲜章(原件)。如:“民政局”、“民政所”、“民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

3.父母亲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身份证复印件清晰,特别是身份证号码不能模糊不清;身份证未过有效期;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单亲家庭需出具父亲或母亲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亲证明;孤儿需出具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要求身份证复印件清晰,特别是身份证号码不能模糊不清;身份证未过有效期;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有身份证件破损、过期、遗失等情况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必须有派出所公章,并且要求是原件)。

5.两位见证人同学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要求身份证复印件清晰,特别是身份证号码不能模糊不清;身份证未过有效期;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所有证件必须保证无错字、漏字,特别是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202_-9-18

注:所有复印件用A4纸。

第四篇: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办理的相关手续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办理的相关手续

1、学生本人学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户口本复印3页,包括户口本三页(即户主的)、学生父亲户口本单页、学生母亲户口本单页

3、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书:①内容包括学生家长知道并同意学生在校期间贷款;②学生家长必须承诺在学校毕业、肆业、退学等离校后进入偿还贷款期间无条件地为学校、银行提供学生的去向及联系方式。家长签字同时加押手印,署名日期。

4、开具村(或居委会、父母的单位)、乡(或镇、区)、县(或市)等政府行政机构中任意两级同时开具的关于学生家庭贫困状况的证明,并签署证明人或机构、签署日期同时加盖公章。

5、学生来校报到后想说在系递交贷款申请书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贷款理由、学生贷款金额(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超过500字)

6、学生向所在系贷款小组负责人(或班主任、辅导员)索要或从信阳农专学带网、省国家助学到款网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及时上交所在系国家贷款小组。

7、以上手续针对去年未参加助学贷款的学生,对已参加202_-202_学年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只需上缴个人贷款申请书写清学生姓名、院系、专业、班级、贷款金额即可参加贷款申请。

8、其他未尽事宜由省教贷中心、校学贷中心、各系学贷小组相互协商解决并及时通告。

第五篇:关于202_年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关于202_年在校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生源地贷款的相关程序,现将202_年在校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202_年需继续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贵州籍学生(续贷)及202_年需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贵州籍贫困学生(首贷)。

二、申请贷款流程:

1、需贷款的学生以班为单位填写《铜仁学院202_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计表》。

2、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铜仁学院202_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计表》为需贷款的学生打印《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3、需贷款的学生凭《学生证》及学院打印的《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向生源地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三、工作要求:

1、《铜仁学院202_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计表》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请各院系统一组织各班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填写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由于今年新校区的学生提前离校,请新校区的院系通知需贷款学生于202_年6月12日前将《铜仁学院202_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计表》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于我们给学生打

印《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其他院系请于202_年6月23日将《铜仁学院202_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计表》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电子版请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发送至514272141@qq.com。

5、请告知贷款学生申贷成功后必须进行网络答题。

备注: 贵州省外生源地贷款可根据省外生源地资助中心要求到资助中心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铜仁学院202_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计表》《收费标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_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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