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文1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石国土资[202_]36号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202_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_年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综合工作要点通知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2_年2月25日印
(共印60份)
202_年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202_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根本途径,以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增强保障发展能力,着力加强资源保护,着力改善资源利用方式和结构,着力强化执法监管,在转变思路谋发展上下功夫,在优化环境塑形象上求突破,主动作为,迎难而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全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服务,强化保障,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下大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示。充分利用好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省会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坚持多汇报、勤请示、常联络等指标跑办机制,争取更多的省预分指标。积极配合市发改、工信、招商等部门,紧紧围绕我市重点工程,谋划包装、整合一批大项目,尽可能多的争取省预留指标和调剂指
(二)充分挖掘用地潜力。积极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搞好城市
和园区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加大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力度,【第一页】对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置,让闲置地充分活起来。切实用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抓好旧村址复垦、周转用地归还工作的同时,争取转换更多的用地指标支持项目建设。
(三)深入开展集约节约用地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创建“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模范县”活动。切实提高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严格控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和绿地率,园区内企业要尽量共建后勤服务设施,鼓励建设多层厂房,使有限的用地指标尽可能多上项目。
(四)继续加大项目组卷报批力度。坚持和建立项目组卷报批协调机制,对省市重点项目指派专人负责、提前介入、积极协调、跟踪盯办,加快建设用地项目报批速度。
(五)提速县乡两级规划成果审批步伐。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确定的正定新区、东部产业新城、空港工业园、南部工业园等五大战略工程,迅速补充到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中去,力争3月中旬前将规划成果上报市局审核。
二、跟进服务,规范管理,积极促进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一)促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上下功夫。在老城区方面,配合做好二环以内城中村拆迁改造进程,在用地手续办理上提质提速;在新区方面,在指标、收储、组卷等方面给予倾斜,促进核心起步区的加速发展。
着力抓好土地储备。按照“应收尽收,未征先控,成片收储”的思路,围绕污染企业搬迁、新客站建设、旧城(城中村)改造、【第二页】大西柏坡、空港工业园、南部工业区等重点建设发展区域,加大土地征收、收购和拆迁储备力度。着力抓好融资工作。充分利用地产集团投融资平台,积极与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等机构沟通合作,拓展银行融资渠道,增加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批复,全力保证土地收储资金,积极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着力规范土地市场。继续规范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建立市场分析和预警系统,把握土地供应总量、节奏和时序,落实好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在扎实推进新民居建设上下功夫。做好旧村址复垦工作,对去年省厅和市局批准的一批新居民示范村建设方案,要制定详细的旧村址复垦计划和周转用地归还计划,细化措施,精心组织,下决心、下大力度推动旧村址复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旧村址复垦任务。
强化土地批后监管。防止以新民居建设为由,建设“小产权房”;强化监管
管理,防止违法违规操作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对不按程序报批、不按规划建设,特别是私占、乱占耕地建设新民居的坚决进行严肃查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严格依法审批和使用土地。认真按照国务院出台的规范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及省政府即将出台的相关新政策,依法依规审批用地项目。没用办理用地手续的,绝对不允许开工建设;非法开工的,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
(三)在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上下功夫。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第三页】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集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以及中低产田改造等整治工程,建设高产农田,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栾城、赵县要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积极推动示范区项目建设,打造基本农田整理样板。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市、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灵寿、平山、行唐、无极4县是省厅今年土地整治的重点,要及早完成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实施工作。
三、严格执法,保护耕地,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联合农业、统计等部门开展202_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开展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永久保护措施;进一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加大耕地补充储备力度,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实现。
(二)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石家庄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继续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和协助办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切实做到三个及时:及时通报情况、及时会商查处、及时移交移送;认真做好第11次卫片的查处整改工作。要在全市开展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查处整治工作方案,对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要全部查处到位;【第四页】坚决遏制202_年新的违发违规用地发生。加强动态巡查,提高巡查频率和效率,继续实行约谈预警和区域限批制度。对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联合纪检、公安等部门重拳查处,公开曝光,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
四、整合资源,整治环境,为把西部区域打造成省会西花园提供良好的矿业秩序和环境
(一)认真开展矿业资源卫片执法“政府主导、国土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无证、越层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发现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以小煤矿、小铁矿、小金矿等地下采矿工程为重点,强化动态巡查,完善举报监督机制,加大行政及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良
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
(二)加快矿产资源整合进程。对未上报的整合方案,各相关县(市)局要抓紧修改尽快上报;对已审批的整合方案,加快组卷审批办证。同时,将探矿权纳入矿产资源整合范围,逐步解决“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矿山布局分散,资源保护和利用不合理等问题。
(三)强化对矿业权投放的调控。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对禁止勘查开发区域,不新设矿业权;对限制勘查开发区域,经论证达到准入条件的方可设置矿业权;对允许勘查开发区域,严格落实矿业设置方案制度。完善采矿权市场监管,新设采矿权,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本着“上大限小、保护环境、合理【第五页】开放利用”的原则,逐步减少矿山数量。
(四)切实抓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要编制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谋划实施西柏坡高速、307国道鹿泉至井陉段沿线区域的矿山环境治理工程,争取部、省财政支持,努力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加快工程进度,全面实施西部山前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加强有证矿山的规范管理,在收取地质环境保证金的基础上,督促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
五、心系群众,把握重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开展征地区片价的修订工作。按照“减少区片、提高标准”的原则,对全市征地区片价进行调整修订,使征地区片价标准更加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
(二)积极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三)妥善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征收征用、宅基地发放以及矿产资源权属纠纷等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妥善解决好国土资源领域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
(四)进一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接访、领导包案等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恶性扑】省进京访和群体事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七页】
(五)扎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完善地质灾害群策防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核查和重点地质灾害勘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建设,进一步增强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基础创新,科技支撑,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社会服务水平
(一)积极推广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在完成平山县和石湖金矿矿山储量
动态监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有证矿山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系统,促进矿山的规范管理。
(二)启动全市“一张图”数据中心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在“一张图”体系下,统筹国土管理日常审批、监管职能,实现“以图管资源”。同时逐步开展市区和各县“三权”确权调查登记工作,健全农村土地产权体系。
(三)高标准完成测绘项目建设。按期完成“数字石家庄”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和石家庄202_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及地理数据整合项目。并适时组建“石家庄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四)加速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国土资源管理所有业务的应用系统,进一步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七、转变作风,创先争优,为实现全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要加强领导,发挥好各级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在完成中心任务上创先进、在干好【第八页】本职工作上争优秀;要强化督导,市局创先争优办要采取专题调度、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和督导各部门、各单位活动进程,确保扎实开展、不走形式;要注重实效,认真开展“全面对标夺旗争星”等活动,坚持与国土资源中心任务、与全市重点工作、与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机结合,着力解决国土资源领域影响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推动国土资源工作 的深入发展。
(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干部要带头贯彻《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全部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推进。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系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有效的防控体系。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办系统内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案件,重塑国土部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全面提高国土资源服务水平。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建立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以干部队伍的过硬作风促进全市发展环境实现新提升。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政策环境,制定相关规定和具体政策,全力促进我市重大战略的实施和保障重点项目的及时落地;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第九页】矿业权交易市场,整治测绘市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国土资源市场的健康繁荣;优化省会区位环境,建立和坚持与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沟通联系机制,争取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四)着力推进干部队伍优化升级。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和坚持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形式,全面提升依法履行职责的本领和水平;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班子的团结,一把手要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补台,形成齐心协力的局面;坚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信度和满意度。
第二篇: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_)第9号和石家庄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本局在依法行使行政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产生或拥有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局机关成立“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公室”)。公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政务大厅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联系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二)协调推进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制订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四)起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总结报告;
(五)收集、加工、整理机关政务公开信息,维护和更新局门户网站信息,负责对《中国石家庄》网站提供国土资源公开信息;
(六)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七)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八)对有关处室负责的外网门户网站栏目的信息上传、更新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办理上级机关、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机关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档案查阅服务工作。
政法处负责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核定公开信息内容,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程序和奖惩措施。
纪检监察室负责与市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口联系;按照《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定期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信息中心负责局外网门户网站的技术服务和管理维护;按第五条规定负责局外网门户网站上部分公开信息的上传、更新、维护;负责《中国石家庄》网站涉及本局公开信息的上传、更新和维护。政务大厅负责受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局和有关事业单位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加工、整理、提供和更新工作。
第五条 局外网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上传、更新和维护工作按栏目分工负责。
局办公室负责“工作计划”、“工作动态”、“通知文件”、“领导讲话”、“领导访谈”栏目;
政法处负责“政策法规”、“公开制度”、“办事指南”、“听证公告”栏目;
人教处负责“机构设置”、“处室职能”、“领导简历与分工”、“人事教育”栏目;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栏目;
纪检监察室(效能办)负责“效能建设”栏目; 老干部处负责“老干部活动”栏目; 地产交易市场负责“土地招拍挂”栏目;
信息中心负责除上述栏目以外的各栏目信息的上传、更新和维护工作。
其他各处室局和事业单位负责按信息公开目录分解表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不负责网站栏目信息的上传和维护。
第六条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真实的原则。第七条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通过保密审查,未经局办公室保密审查的,不得对外公布。
第八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凡由本局作出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且与社会公众或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权利相关的各类事项,编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予以公开。
第九条 本局重点公开以下十类信息(附件1):
(一)本市资源概况、本局概况;
(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机关建设;
(四)公示公告;
(五)国土资源统计数据;
(六)国土资源规划、计划;
(七)有关财务、项目管理信息;
(八)行政许可信息;
(九)测绘资质认证;(十)执法监督信息。
第十条 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政务信息;
(二)机关办理具体事务时的内部审核过程和讨论意见;
(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十一条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责任人,按照《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信息提供、上网责任分解表》(附件2)规定的内容、格式和要求,提供相关政务信息和更新信息。
第十二条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开信息的形成和报送。各处室按附件2规定的内容、格式和要求,收集整理拟公开信息,经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机关公开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二)拟公开信息初审。机关公开办公室对处室局报送的拟公开信息就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报送格式的规范性进行初审,并附《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内容审定审批签》报送有关部门或领导审定;
(三)拟公开信息内容审定。政法处就拟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内容审定审批签》上签署审查意见;
(四)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局办公室就拟公开信息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在《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内容审定审批签》上签署保密审查意见;
(五)信息发布。局信息中心按有关规定实施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并将发布信息和内部审核审批签存档、备查。按第五条规定,各处室具体负责栏目的信息公开,由各处室自行组织发布,并对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保密性负责。
第十三条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通过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外网门户网站和《中国石家庄》网站向社会公开。局档案室应分别设置政务信息查阅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申请获取本局有关政务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本局政务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书面申请表(附件5)。对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由受理部门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书面申请表。
第十六条 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由政务大厅统一受理;
(二)内容审定。政法处对申请受理的公开政务信息依法进行内容审查,提出法制审查意见;
(三)保密审查。局办公室对申请受理的公开政务信息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提出保密审查意见;
(四)提供服务。对通过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的申请,相关处室就提供的信息公开要求,提交答复并提供给政务大厅,涉及查阅历史档案的,直接送交局档案室按有关程序办理查阅手续,提供查阅服务。
第十七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原则上应当即时提供信息查阅服务,不能提供即时服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提供信息服务的具体时间、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局政务信息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第十八条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十九条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二十条列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对数据来源于内网业务数据库、适于动态发布公开办事进度和结果的,由信息中心制定相关程序,实现由系统自动提取并在外网发布。
由系统自动提取并在外网发布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应按程序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信息的深度由局政法处另文分别作出规定。
第二十一条 局纪检监察室会同局办公室、人教处每年对各处室局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定期公布考核评估结果。
第二十二条 局人教处会同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或工作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2、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信息提供、上网责任分解表
3、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信息报送格式表
4、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内容审定审批表
5、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三篇: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石国土资[202_]201号)
石国土资[202_]201号202_-11-27
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8(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2_] 054、055、057、058、059、060、061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_年12月06日 至 202_年12月26日 到 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槐安东路18-1号)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_年12月06日 至 202_年12月26日 到 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槐安东路18-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_年12月2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_年12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北院)二楼大会议室(槐安东路18-1号)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202_]054号 号地块:202_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_年12月28日14时30分;[202_]055号 号地块:202_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_年12月28日14时30分;[202_]056号 号地块:202_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_年12月28日14时30分;[202_]057号 号地块:202_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_年12月28日14时30分;[202_]058号 号地块:202_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_年12月28日14时30分;[202_]059号 号地块:202_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_年12月28日14时30分;
[202_]060号 号地块:202_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_年12月28日14时30分;[202_]061号 号地块:202_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_年12月28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槐安东路18-1号)联 系 人:侯金勇 王贺忠 李根权
联系电话:(0311)88633643(0311)88633682(0311)88623712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广安大街支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建行和平东路支行银行帐号:***8、***050、***050510709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第四篇: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
202_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_年,我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公布202_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自202_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概述
我局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形式、程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内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显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国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强化干部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及市区两级政府举办培训,参加干部自主选学,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强化了基层国土所干部队伍建设,各国土所在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中发挥出良好的窗口作用。制定了奎文区国土系统信息公开制度,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机制建设,打造廉洁高效干部队伍。
认真做好“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宣传工作,按时参加“行风在线”、“领导干部社区群众工作日”等活动,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政策,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及时在《潍坊日报》、《国土资源导报》等发表信息公开稿件。在202_年国家测绘法宣传日在潍坊启动期间,潍坊电视台对测绘法宣传工作进行了广泛公益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国土资源法制环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针对社会上比较关切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情况,我局积极与住建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农业局衔接,同时及时报道国家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最新动态消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是依法报批建设用地。结合全区重点项目,完成了奎文区202_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报批100亩。结合新增建设用地报部规模,顺利上报了潍坊市202_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包含丰泰电商产业园、奎南总部基地群等8个市区重点项目共计206亩。在土地征收中,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地,确保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做好土地供应。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6宗,面积278亩,完成供地计划的147%,成交价款37655万元。三是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五个节地”内涵式发展模式,从规划、旧城旧村旧厂改造、退二进
三、税收、楼宇经济等五个方面,严格落实节地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出台了《奎文区推进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工作实施方案》,鼓励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完成了202_年开发区评价工作,成果上报待验收。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了街道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全面提高奎文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不断加强测绘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数字奎文”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开展了“数字社区”试点,积极协调区信息中心、相关街道和社区,为具备条件的社区提供地理信息基础数据,推动数字社区建设。同时,认真做好测量标志巡查维护工作,完成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完成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等测绘服务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国土资源审计及例行督察迎查工作。全市开展迎接审计及例行督察工作以来,我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了汇报,由区政府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制定迎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涉及土地方面的问题,我们严格按照市政府及市局相关通知要求,配合区政府认真对照审计反馈意见及《土地例行督察意见书》和问题清单,迅速行动,全面进行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审计及例行督察。
(二)国土资源秩序持续稳定。一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根据市局有关要求,及时将耕地保护指标下达到廿里堡街道,并落实到各村(居)和地块,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顺利通过了全市202_-202_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二是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转变依法管地用地方式,深入推进共同责任机制,通过及时有效的汇报和宣传,全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用地自觉性明显增强。分局严格落实动态巡查、“零报告”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办法,报请区政府出台了《奎文区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街道确保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5亩以内,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3%以下,区政府对违法用地突出的街道实行“三扣三停三禁”措施。
(三)基础建设更加扎实有效。一是创新建设了“奎文区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年初分局党组在谋划工作时,就提出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平台”,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趋势,并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投入专项资金,聘请专业技术公司,经过8个月努力,平台顺利建成,于12月3日正式启动运行该平台获得了全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二是全面加强地籍管理。年内办理土地登记业务340宗,其中办理初始变更土地登记63宗,城镇居民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117宗,商品房用地分割转让登记证明换发子证12宗,抵押及注销登记96宗,法院查封登记45宗,注销登记3宗,补证登记4宗。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调研工作,明确了辖区土地权属、面积、数量,做好登记依据和登记簿证的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并推广集体土地登记成果,完成1:202_所有权数据库、村庄地籍数据库、宅基地扫描数据库的建设。完成了“二调”成果的整理编绘工作,完成了202_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工作及202_土地变更调查准备工作。三是全面加强国土所建设。组织所长到坊子凤凰所、寒亭固堤所等优秀国土所进行参观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各国土所日常管理制度,加强了软件及硬件提升。对廿里堡所进行了院落修缮整治,办事大厅放置了国土资源宣传电子屏,方便办事群众查阅土地信息了解土地政策最新动态。目前3个国土所全部通过区级文明单位复审,廿里堡所创建为省级党风廉政示范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_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主要是机构职能类、工作动态类、土地出让成交信息、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土地登记结果等。主要利用《潍坊日报》、《国土资源导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报刊,以及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等,在分局门户网站和奎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业内新闻”、“党务公开”、等6个公开目录,用于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工作中,我局把依申请办理公开信息作为政府部门法定义务,积极办理。202_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7件。其中来人当面申请3件,主要是有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司法部门及个人申请公开与其相关的土地登记结果类信息。信函类申请20件,申请公开有关土地征收情况。传真类4件。当面申请的,能够立即答复的,我局立即给予了当面答复,其他申请全部按照法定时限给予了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_,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复制、检索、邮寄等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_,我局没有出现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确保了202_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奎文国土分局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需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三是对解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的方法对策研究还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202_年,本局在继续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做好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主动公开,努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二是从分利用单位的门户网站,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第五篇:国土资源局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连政出[202_]5号
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