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赢
实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赢
2012年09月27日 红旗文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周明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一起成为物质财富创造的主体,共同缔造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中国的进一步崛起和强大,需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相互合作、相互竞争中实现共同发展,继续巩固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赢。
一、从中国发展的阶段看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赢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依靠强大的政府力量,大力发展国有经济,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使我国在很短时间内就建成比较完整的工业化体系,奠定了工业化的初步基础。然而,片面追求“越大越公、纯而又纯”的所有制结构,妨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制约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的实践,使人们对所有制结构的认识逐步深化,从个体、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到“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所有制结构认识的深化反映了我们党实事求是的作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绝不能搞私有化;同时,发展单一公有制经济也不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使国民经济难以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中国现阶段的发展面临着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正在快速推进,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达到4000美元以上。中国要跨过“中等收入国家陷阱”,进入到高收入国家行列,需要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
中国要实现经济赶超,必须推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经济赶超需要依靠技术创新来实现。为此,需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大力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出新的产品和现代服务。国有企业具有人才和资金的优势,应该成为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的主体,在引领技术进步中实现发展,占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同时,中国成为世界的制造业中心,民营经济功不可没,它已成为我国出口创汇的生力军,今后也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尽管民营企业的很多产品仍处于低端行业,但生产低端产品并不意味着企业在竞争中就缺乏优势。实 1
际上,这些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只要企业能够在精细化上做文章,在企业管理、技术创新、生产工艺、产品设计、产品质量以及品牌推广上下功夫,同样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可见,单纯地依靠任何一种所有制,都会阻滞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成就了中国30多年的经济奇迹,缩小了与国外的差距。
那么,如何看待国际金融危机后某些领域出现的“国进民退”现象?这要从提高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角度客观地看。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出台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经济资源不可避免地更多流入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具有了扩张的条件;也有一些国有企业出于发展战略考虑,借助于金融危机,通过资本运作达到迅速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的目的。当然,也不排除少数地方政府或国资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而民营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市场需求萎缩,资金紧张,融资困难加剧,融资成本、劳动力成本等上升,加之一些民营企业经营行为不够规范,利润下滑甚至亏损,造成企业经营面临困境,竞争力下降。因此,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一些领域出现一定的“国进民退”是正常的。
事实上,我们的着眼点不应该放在到底“谁进谁退”上,而是更应该放在如何为二者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要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积极巩固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拓宽投资领域,以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中国要顺利实现经济的赶超,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必须相互合作,通过技术上、市场上、产业上相互外溢、相互促进,最终实现共赢。
二、从国际竞争视角看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赢
“地球是平的”,经济全球化使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市场的壁垒逐渐被打破,变成了全球范围的大市场,在这个大市场角逐的是各国的各类企业。因此,在竞争日益惨烈的背景下,竞争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而更表现为中国企业和世界其他国家跨国公司之间。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合作与竞争有助于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有助于在全球竞争背景下实现双赢。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要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需要中国企业的集体崛起,需要扶植本国的企业航母参与国际竞争。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
企业,只要具备一定的实力都要创造条件做大做强。随着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资本结构日益合理、法人治理结构日益规范,经营机制不断适应市场的要求,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也日益增强。一大批国有企业资本充裕,技术实力强,人才资源雄厚,已有能力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一决高下。而一些民营企业也在竞争中不断壮大,成为某一行业或某一领域的佼佼者。1995年,中国大陆只有2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全是国有企业;2012年,中国内地入围企业数量为70家,超过了日本,居世界第二。其中不仅有一大批中央企业,也有河北钢铁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和浙江物产集团等地方国有企业,还有华为集团、沙钢集团、吉利集团等民营企业。可见,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要做大做强,都是国家提高综合国力的贡献者,都是全球竞争的参与者。
其实,日本、韩国在二战后实施赶超战略时,国企在经济崛起中也发挥了很大作用。韩国在私营企业规模偏小的情况下,依靠国企推动外向型经济战略的落实,由政府投资或控股,设立了很多公营企业,伴随着经济发展,公共企业在经济中所占份额不断攀升。日本政治经济学者田村昭彦认为,二战后日本私营企业根本无力与外国竞争,国企承担了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后因国企出现了机构臃肿、巨额赤字等问题,日本政府开始部分出售国有企业的股份等,但“官民合作”的形式被沿用至今,成为维系日本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欧洲,多国政府拥有控制权的空客公司被认为是打破美国垄断的“最成功国企”;英国铁路部门私有化后5年,接连发生13起严重伤亡事故,迫使政府不得不重新接收。
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有优势和弱点,二者的合作和互补才能构筑起国家经济发展的脊梁。在国外,最风光、最赚钱的是民企,但真正支撑国家安全的则是各类国企。只有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才能够有效维系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从宏观调控的角度看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赢
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对宏观经济进行干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现因自然垄断、外部性和公共物品所导致的市场失灵时,政府通过建立国有企业,直接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二是作为政策性工具进行宏观调控的功能。当出现经济危机时,政府通过增加财政支出资助国有企业,使经济较快走出困境。因为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政府代表全民对资产行使权利,这与政府通过财政支
出扶持国有企业,从财产归属上,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另外,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各级政府任命,对其的评价指标往往多元化(除了利润指标外,社会公共利益指标和政府政策目标也被纳入到对企业经理人的考核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意图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能够迅速落实,保证了宏观调控的有效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政府出台的4万亿元财政刺激措施能够顺利实施,并迅速产生效果,正是因为这些投资更多地用于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国有企业在这些领域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得到显著发挥。国有企业的存在,使政府的投资拥有鲜明的微观主体,保证了宏观调控意图的迅速贯彻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其实,2008年金融危机,使得英美“国有企业”的数目也在增长。2008年9月起,美国政府先后以各种形式向房利美和房地美、美国国际集团、花旗集团等大型金融企业注资,并有权干预这些注资金融机构的经营和利润分配。通用汽车公司经过重组,60%的股份由美国联邦政府持有。2008年10月和2009年1月,英国政府对大型金融机构分别实施两轮注资救助方案,政府也成为了诺森罗克银行、布拉德福德—宾利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最大股东。欧洲多国政府已在50个最大公司中的一半拥有直接控股权,许多人熟悉的公司,如雷诺汽车公司、英国石油公司、瑞典钢铁公司,政府都是惟一或最大的持股者。美英许多媒体感慨,没想到最后是“国企化”拯救了经济。
我国出台的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使得国有企业在稳定宏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经济安全、推动自主创新以及实现科学发展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此同时,民营经济也依托国有经济,在这些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表现出良好的竞争力。从根本上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并不冲突,而是相互竞争、相互合作、相互融合的过程。大多数国有企业是行业的骨干,但无论企业规模有多大,也只能处于产业链中一个或几个关键环节中,其他环节需要有中小企业为其提供生产配套服务。做专做强是目前国外大型企业发展的趋势,国有企业也必须顺应这一趋势。因此,国有企业的壮大就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大量民营企业的发展。大庆油田每年为全社会提供300亿元的市场采购额,围绕油田钻采、井下工具等配套产业为地方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中国移动经营的是基础电信业务,与之密切相关的下游电信增值业务,多是由民营企业提供。在中国目前稳增长的背景下,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进行投资的行为受到限制,这也为民间资本扩张提供了空间和机会。
四、从“国民共进”看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赢
中央对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是明确的,就是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发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对于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进退,既不能逢“国”必反,也不能遇“私”就恶,而应该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保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实现共同富裕。国有经济具有发展特殊产业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功能,应当在发展战略性产业和支持高技术产业的成长中发挥重要作用。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作为这些产业的先导,这些国有企业的发展水平不仅体现了国家战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体现了国家长远的、根本的发展目标。
企业的天职是做强做大,国有企业谋求做强做大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无可厚非。但中国的现实却出现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的一个很大“反差”:一方面,处于一般制造业的国有企业制定宏大计划,力求把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一些战略新兴产业需要大量国有资本投资,却缺乏足够的资金。这就涉及如何理解“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以及如何为国有经济定位。到目前为止,中国主要依靠全面工业化来实现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尤其是最近10多年,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等重化工业发展较快,国有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比重也较大,为保证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国有资本大举进入重大基础设施、基础原材料、能源开发、重要服务业、重要制造业等领域,有助于促进工业化目标的实现。但目前我国第二产业的比重已达到48.6%,而经济的增长更多地依靠城市化,依靠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来实现。在未来较长一个时期,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在变化,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肯定也在转变。依据国有经济功能定位和布局,国有企业必须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例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技术领域,战略性不可再生资源领域,以及所有针对弱势群体的保障性服务和产品供给方面,就应该多“进”少“退”;而在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做得很好或已经比较成熟的领域则应多“退”少“进”。目前制约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科技投入不足、技术进步缓慢、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企业竞争力较弱;资源约束、生态环境压力成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此外,制约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们共享发展成果的关键因素已转向医疗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社会产品上来。国有资本要在这些方面发挥优势和潜力。如果大量国有资本投资于一般制造业,不利于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也会形成对非公资本的挤压。我国国
有资本通过国有企业转化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举措,积累了宝贵资源,为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国家可考虑把滞留于一般产业的部分国有资本转到社保和公益性基金,如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扶贫基金、教育基金、科技开发基金等,补充这些领域的投入不足。这样的调整,可以使国有资本回归全民所有、全民共享的本性;使其在基础科学研究、重大科技专项、中小企业融资、新兴产业发展、重要基础设施,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总体上还处在比较低的水平。民营企业总体上自主创新能力较低,竞争力不强,恶性竞争严重。从民营企业内部看,要强化科学管理,逐步改变家长式管理方式;要逐步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鼓励员工进行人力资本积累;要鼓励民营企业家进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以开放的心态经营企业,逐渐实现资本的社会化,促进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
政府的责任是要创造使各种所有制企业协调发展、平等竞争、互相促进的外部环境。要重点建设公平准入制度,切实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引导,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更多地相互参股,发展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二者唇齿相依。国有经济发展壮大了,就能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民营经济获得健康发展,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平等的竞争氛围,促使国有经济转变发展理念,增强发展活力。总之,只有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才能进一步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打破“中等收入国家陷阱”的魔咒,早日实现赶超战略。
第二篇: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与民营经济的发展
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与民营经济的发展
纪玉山李兵
(吉林大学 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整体国民经济的角度出发发展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改革思路已经逐渐清晰。本文试图在国有经济应该退出的领域探讨国有经济战略退出与发展民营经济并举的改革思路,将“国有经济的战略退出”和“民营经济发展”相嫁接。
关键词:“十六大”,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区域经济,MBO
Abstract: the report of the 16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said, “It is necessary to consolidate and develop unswervingly the public sector of the economy while firmly encouraging, supporting and guiding the development of non-public sectors.” And “the country must stimula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on-public sectors while keeping the public sector as the dominant player, incorporating both into the process of th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drive instead of setting them against each other.” This article will discuss the seceding of the public sector of the econom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non-public sectors of the economy in the competitive fields, and inoculate the seceding of the public sector of the econom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non-public sectors of the economy.Key words: the 16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competitive fields, the public sector of the economy, non-public sectors of the economy, district economy, MBO.自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来,关于我国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学术研究不断深化。十五大提出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和“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的战略方针已被学术界广泛接受。“十六大”又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怎样将“两个毫不动摇”结合起来呢? 国有经济应该进入并加强的领域主要是提供公共物品和保障国家安全的经济领域,而在竞争性领域,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则应该逐步退出,这有助于提高国有经济整体实力,就是坚持了第一个“毫不动摇”。在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的过程中,应该从提升整体国民经济的高度,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这就是坚持了第二个“毫不动摇”。本文试图在国有经济应该退出的领域探讨国有经济战略退出与发展民营经济并举的改革思路,将“国有经济的战略退出”和“民营经济发展”相嫁接。
一、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背景
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正式加入WTO,使我国在特有经济结构的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背景发生了深刻变化,从而为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战略退出带来了更加广阔的天地。
首先,民营经济的发展改变了我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作为一种天然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它与国有经济有着许多不同特征,如,产权明晰下的经营自主性和极强的自我约束性;在市场竞争机制下的追求纪玉山(1948--),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中国
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经济、技术创新理论等研究; 李兵:(1976--),男,吉林辽源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
自身利益大化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统一性;长期自我发展冲动与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求的迫切性;积极要求打破地域限制、拓展经营空间、与世界经济接轨的主动性等。正是因为如此,我国民营经济在仅仅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获得超常规的发展。根据对国内近千家成长型非上市民营企业的调研,前100名的平均营业收入总额成为速度达210.54%,其中成长速度最高的接近2000%。 目前我国民营经济总量(GDP)已占到国民经济总量的40%。
其次,加入WTO把我国经济更加紧密地同世界经济结为一体。这就要求我们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来审视和判断国有经济的战略整合。目前,世界经济正面临一场新的战略大调整,产业升级、战略联盟、兼并重组浪潮愈演愈烈,国际化、全球化、区域集团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任何企图游离于世界市场之外的锁国政策,都会给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损失。特别是中国经济二十多年的持续高增长,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和警觉,发达国家的制造业大举向中国转移,其资本正像潮水般涌向中国。这不仅为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的战略退出提供了更多的渠道,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第三,我国仍然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时期,国有经济战线过长,运营效率不高、整体效益太差并没有彻底改变。从制度层面上考察中国的国有企业比其他的现代企业更为严峻地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而且解决的难度相当大。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责任不对等。如果不在制度上进行彻底改革,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就会被断送。其根本原因在于“所有者缺位”。在竞争性经济领域中实行民营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第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地区之间不平衡。我国的东南沿海地区,由于地缘、人文、国家政策以及历史上的原因,民营经济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东部省区民营经济的比重,一般都达了70-80%,甚至90%,而西部省区一般只有20-30%,最多30-40%(杨启先,2000)。目前,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有浙江、广东、江苏等沿海省份。而东北地区由于种种原因,在原来经济基础比较好的情况下,民营经济的发展却十分缓慢。
二、竞争性领域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建议
第一,在我国196个部门中,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军工、造币和公共投资领域、自然垄断产业以及具有战略地位的高新技术产业等四、五个产业外,其他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都应该逐步撤出。即使是该领域中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中的特大型骨干企业也不应该搞国家独资,应该在保持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引进民营经济和外资成分,并且应该允许民营资本对某些大型企业实施控股收购。这既有利于国有经济的股份制改造,又能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
第二,关于退出渠道,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广广东顺德县八十年代后期“靓女先嫁”的经验,利用近年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外资大举进入中国的契机,稳步推进向非国有投资主体出售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和转让国有大型企业部分股权的改革,不求所有但求所在。
近期,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异常活跃,多起转让案例显示,一些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正在加紧入主上市公司。自8月15日国有股减持叫停后首家国转非案例沈阳北泰受让方向光电获财政部批准,短短一个月时间内,财政部又连续批复健特生物、ST鑫光等6家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给非国有企业。而有关报道称,2000年8月至今,已有70多家上市公司签订了100多份股权转让协议,其中公开披露受让方为非国有单位的就有40余家,除已获批的几家外,目前都在等待财政部审批。
从国转非的案例来看,受让方以民营高科技企业和投资公司为多,而这些民企买壳介入后,往往通过对原有公司不良资产的剥离,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促使公司重组、转型,例如有些失去成长性的传统企业纳入民营资本后主业方向转移至医药、IT、零售、能源、环保等产业。这不仅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也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也为盘活国有资产开辟了新思路。更多民营企业入主上市公司,将为国内证券
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一方面,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把国有股权转让给民营企业,既可使原来过分集中的持股结构得以分散化,又将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从而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另一方面,在当前产业结构大调整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入主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对原由公司不良资产的剥离,使公司在转型后业绩出现大幅增长。
第三,除了向民营资本和外资出售竞争性国有企业外,还应大力推动高层管理者收购所在的企业,即MBO方式。“管理者收购”或“经理层收购”,从实质上来说,就是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运用杠杆收购的方式,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使企业的原来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的一种收购行为,目的是谋求企业的下一步发展。其实质也是国有经济的民营化。广东、上海近年来的经验已经证明,MBO方式极有可能成为我国竞争性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的主流方式。
第四,加大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探索适合国有大企业特点的企业经营者激励方式和股票期权分配制度。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通过试点逐步形成包括年薪制、持有股权、股票期权、补充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制度。实践证明,股票分配计划和股票期权分配制度是一种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和职工较为有效的长期激励制度,也是一种国有经济向民营经济逐渐过渡的明智之举。近日,国家八大机关下发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实际上就是通过将一部分国有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从而将一部分国有经济(文件中特指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简称“三类资产”)转化为民营经济。
三、竞争性领域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与培育民营经济
以上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建议,不仅可从产权经济学或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出发进行规范分析得出,也可以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出发通过实证分析得到。
实证分析包括两种类型:一种利用反映历史趋势的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分析;二是利用同一时点的横断面资料进行横向比较分析。考虑我国向民营资本和外资出售国有企业、推行高层管理者收购及股票期权分配的历史较为短暂,相关时间序列的样本过于缺少,不宜进行回归分析。但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间发展的不平衡,为我们把浙江、广东、江苏、山东、辽宁(由于北京和上海的情况太特殊,对其他地区的借鉴意义不大,我们暂时不做考察。)至内地落后地区作为同一地区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横断面分析,提供了绝好的素材。通过这样的分析可以发现,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及民营经济发展的程度,与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程度越高,民营经济越壮大就越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
目前,浙江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处于全国前列,在各种因素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地原来的国有经济存量就不多,民营经济的发展存在巨大空间。浙江的民营经济以劳动力密集产品为主,经过早期一家一户的手工作坊的资本原始积累,进而发展成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乃至成为世界上某些单品种商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唐仁健、陈良彪,2000)。浙江民营经济依靠自身的比较优势不断发展升级,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宋学宝,2001)。
广东经济在起步阶段也是国有经济存量不多,而且有邻近港、澳地区的地缘优势,加上国家改革开放初期的优惠政策,许多改革方案率先实施,因此,经济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广东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外资,而且主要是港资,其自身的本地民营经济也主要是为港资服务,目前也面临“二次创业”的问题(许卓云,1997;梁彤缨、黄建欢,2000)。从本质上说也就是发展、升级本地的民营经济。
江苏地区的民营经济目前也发展得比较好。江苏,主要是苏南地区的民营经济在早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营经济,而是乡镇企业,其所有制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乡镇政府拥有大部分所有
权,其发展主要依靠社区精英(韩云,2001)。但随着规模不断壮大,产权不清的矛盾也日渐突出,乃至“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发展受阻,甚至亏损倒闭。经过产权改革的阵痛之后,政府退出,转变成民营企业的乡镇企业又焕发了生机(沈立人,1998;马奇凡,2002)。
东北地区是老工业基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有过辉煌的历史。也正是背上了这些沉重的包袱,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放慢了脚步,民营经济发展缓慢。这些国有企业的存在之所以称之为包袱,是因为它们不但低效率使用资本、劳力、人才等多种生产要素,而且为了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问题,地方政府还要设法维持其生存,采取各种措施,如:暗示或明示银行为其贷款,政府采购,地方保护,行业管制等。这一切都挤占了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另外,从目前全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势头及中央精神来看,等待民营经济自发出现、发展的道路是漫长而曲折的,这将拉大我们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因此,改革现有的国有企业与发展民营经济必须同时进行,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将国有企业转变为民营企业,主动培育民营经济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四、竞争性领域内的国有企业转变为民营企业的模式探索
国有企业转变成民营企业的模式有很多种,大都推动了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以高层管理者收购为例,广东2000年开始在国有企业中实行了大面积的管理者收购,极大地促进了其经济的发展。
80年代,MBO作为一种便利的所有权转换形式和可行的融资形式在英国逐渐大行其道,还成为英国对公营部门私有化的最常见的方式。1987年11月股票市场的崩溃对MBO的热潮也没有任何影响。相反,许多上市公司经过MBO后转为非上市公司,使资本市场更加活跃。1987年,美国全年MBO交易总值为380亿美元,而在1988年的前9个月内,美国MBO和杠杆收购的交易总值就达到了390亿美元。美联储1989年的统计调查表明,杠杆收购的融资额已经占了大型银行所有商业贷款9.0%的份额。
在中国由于改革发展的不平衡,管理者收购还存在很多问题。东方高圣投资顾问公司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目前MBO在中国发展棉铃的突出问题起码有以下数条:(1)巨大的政策风险,产权改革思想上还不够解放;(2)在先由的法律框架体系上,缺乏MBO推行的制度保证;(3)金融体制改革滞后、金融机构发育不良使得金融融资难度大以及缺乏专业水准很高的中介服务机构等;(4)高素质企业家阶层不成熟,不仅是管理才能不够高,还包括资金力量的薄弱。在这种情况下,MBO最大的风险是内部人交易。内部人交易就是由于管理者为了获得最大利益而利用自己获得的信息,利用对自己企业架构的控制权,利用自己选择中介机构职务的方便及在董事会上的话语权,做出一个对自己有利的企业定价。然后将企业在缺乏社会监督,缺乏竞争机制的情况下,不适合的把资产转移到自己的手下。为了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就必须增加MBO的公开透明度,向社会公布购买方式和购买价格,并允许别人竞标。要杜绝打着MBO的牌子搞“分、卖、赏”的内部人的行为。
尽管如此,MBO确实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创新发生了一次耀眼的碰撞,使它可以在中国以它独特的方式向前发展,使“大股东的地位得到应有的回归”。MBO对根到底实际上也是所有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的问题。加盟WTO要求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一定要符合国际标准。管理者持有股权是趋近于国际化、全球化的重大举措。过去搞股份制主要是通过外部来调控,从外部使得产权多元化。MBO是从内部保证管理等知识型生产要素物有所值,得到他该得的产权地位。WTO对我们的压力是人才的争夺。因为未来社会的人才是最大的资本,现在外国企业给更多的工资或者更高的待遇,特别是股权来吸收人才。如果中国的企业没有相应的手段留住人才,这是很大的损失。我们谈到国有资产不能流失,而国有资产中很大一部分是管理者,不实行MBO使人才离开,这也是国有资产流失。
通过MBO来保证我们的企业资产增值,意义重大。从四通看,MBO是一次很不彻底的“产权归位”;从美的看,MBO是“一个政府逐渐退出、管理逐渐凸现的过程”;从深方大看,是“小老板”(管理层)享受到“老板”权益的变革。MBO在中国的发展的确极具“中国特色”,MBO作为降低代理成本的有效工具变得次要,而明晰产权和制度变迁才是关键所在。可以预见,在我国竞争性国有经济领域国有企业的MBO风暴也必将到来。
国有企业改革从政企分开、到承包制、股份制,其改革的思路一直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但是作为所有者的监督职能只在事后发生作用,从而造成委托成本比代理成本对社会财富产生更大的危害。解决办法最终也是在某种程度上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身份合为一体。但此时的两权重合已经有了本质的变化。从长远和更大范围看,在国有企业中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在期权激励仍然面临很多问题的时候,MBO也许是一剂最好的良药。
当然,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应该根据不同情况,设计适合自身的改革模式。
五、转变政府职能,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我国“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曾明确提出:“取消一切限制企业和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信贷、税收、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进出口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随着WTO的保护期限的临近,对内开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中又进一步规定,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适用于国内的民间投资主体,即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在实行投资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民间投资同样适用。但现实与这些政策显然还有着一段不小的差距。虽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在近年来逐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民营企业在采煤、石油勘探和石化产品、银行业和保险业、邮政、传媒、医疗药品等领域仍然难以介入。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这主要体现在法律制度、市场竞争体制、金融服务体制和社会化服务体制等四个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1)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公有产权和非公有产权的实际地位不完全平等;(2)保护个人产权的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给民营企业财产权利的保护水平比较低,部分企业的产权归属不清,存在着戴“红帽子”的现象;(3)市场主体法律框架基本形成以后,对各个市场主体的保护尤其是私人财产的保护还只能依靠《民法通则》,民营经济的发展期待《民法典》的通过和实施。
市场竞争体制不够完善表现在:(1)政府的经济职能有些还是依靠直接调控,导致部分产业中存在着行政性垄断,由此抬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限制了公平竞争,成为民营经济在重要基础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在服务业中发展缓慢的一个原因;(2)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市场监管体系还不完善,监管水平还比较低;(3)在中央政府确定扩大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范围以后,在个别具体政策或一些地方的办事程序中还存在着歧视性因素;(4)在税费、要素使用及其价格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体制性的歧视现象。
金融服务体制不够完善表现为:(1)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些“刚性依赖”的体制关系,而国有银行与非公有制经济体制不兼容,造成民营经济融资困难(樊纲,1999);
(2)民营经济多数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而这一难题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扶持来解决,而我国在这方面做的还不够;(3)民营企业在发行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方面的渠道比较狭小;(4)现有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创新能力差,不能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的金融产品。社会化服务体制不够完善表现在:(1)政府对民营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仍然带有“各部门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的特点,造成政出多门,职责交叉,缺乏一个有效的政策协调机构和机制;(2)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不高,存在着服务不规范的现象;(3)社会保障体系对民营经济的覆盖面还比较窄;(4)在部分地区,户籍、人事、劳动等方面的政策还存在歧视。
以上制度性的障碍,有些可以通过股有经济从完全竞争领域战略退出而实现,而更多的是需要政府树立服务意识,不仅为国有企业服务,也要为民营企业服务,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才能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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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 成思危:《四大体制性障碍瓶颈制约民企发展》。
第三篇: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经济和港澳台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和民营科技企业等类型。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民营经济曾一度在中国消失,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发展中,民营经济得以复兴,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生力军。民营经济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
(一)民营经济一词是从经营主体角度表述的概念。由于根据经营主体划分经济类型存在困难,目前国内有不少地方不是根据经营主体划分经济类型,而是根据财产所有权来划分。例如,我国统计上划分经济类型的方法就是根据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分为公有经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
(二)我国现行法律或者政策是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划分经济类型,比如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在提及民营经济的时候,我国法律或者政策性文件一般以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表述。例如,我国宪法就把经济类型分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
而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经济等。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而未使用民营经济一词。
(三)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提及“民营经济”一词的规定。通过法律检索系统检索,在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数据库中没有找到针对民营经济的专门性规定(指标题含“民营经济”)。最近几年十多个省市出台了有关民营经济的专门文件,形式一般为某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之类的政策性文件,如广东省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12项配套政策。
民营经济是从经济管理角度进行划分的一种经济形式,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从产权关系上看,具有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明晰和利益分配明确等特征。民营企业多数为自筹资金、自由组合的经济实体,无论是个人投资、合伙投资或外商投资以及集体筹资创办的企业,其产权关系和利益关系都比较明确。
(2)从经营机制上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比较健全。由于民营经济具有产权明晰、经济利益独立的特征,所以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自主决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靠科技,不断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以求自身的发展壮大。
民营经济基本概念 具有明晰的产权
产权是指财产的权利,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处置权。民营经济中的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企业形式因为其对全部财产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利,具有所有权和归属权的排他性,因此都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这样就可以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具有灵活的经营机制
民营经济灵活的经营机制是建立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和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处置权的基础之上,具有高度灵活的经营决策权、高度灵活的资产支配权、高度灵活的用人选择权、高度灵活的内部分配权,根据市场的竞争环节,灵活应变,不断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寻求最好的发展机会,可以最大限度的规避市场所带来的风险。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
民营企业由于受到外在的和自身的激励与压力,能产生创新的欲望和要求,进行一系列的创新活动,而这些创新活动都是以该创新主体的利益为中心,因为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而利润的多寡直接影响着企业创新的动力大小,只有在不断创新中才能获得竞争优势,不断增加利润。正是这种创新动力,促使民营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取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市场价值,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强大的动力机制
民营经济的动力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民营企业要面对外部强大的市场压力。一般民营企业受自身规模和资金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尤为激烈,促使企业自身不断创新,以改进和完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方法,使市场压力转化为市场动力。第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企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扩大再生产,而扩大再生产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任何一个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首选目标。因此这个终极目标也成为企业发展强大的推动力。第三,企业内部有较强的激励机制。由于产权关系明晰,民营企业具有高度的自主用人选择权和内部分配权,因此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引进、使用和储备人才,激励人才在企业创新中的作用。在分配上按贡献大小作为评判标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具有功能的互补性
民营经济是在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产权明晰,责权分明,经营方式灵活,自负盈亏,生产效率高,成本低。但是,民营企业一般规模不大、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相对稀缺。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相结合,则正好能弥补这些劣势,发扬自身的优势,这就要求不同所有制经济相互渗透、取长补短、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和谐发展。民营经济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逐步扩大,开始发挥越来越广泛的作用。
(1)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企业产权多元化和产权明晰,从而有利于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民营经济的运行机制最接近于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在民营经济中体现得最充分,因而民营经济对国有经济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3)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加供给、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民营经济具有相对分散、规模小、易吸纳劳动力的特点,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
(5)民营经济有助于调动多种积极性。由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特点不同于传统的经济形式,所以能够充分调动所有者、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6)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培养和造就了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经营、管理人才。
当然民营经济也具有一些消极作用,在有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和法制规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更需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积极作用,克服和避免其消极作用,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运作环境,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民营经济中国发展
1、“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已形成。
所谓的“三分天下有其一”,是指民营部门、集体部门和国有部门等三类部门在国民经济活动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各占三分之一。根据国际金融公司于2000年进行的调查,如果将社会经济部门划 民营经济三十年
分为国有和非国有两大块,到1998年,中国国有经济活动总量已降至GDP的38%。如果扣除国家控股的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则国有经济部门、真正的集体和农业部门、私营经济部门等三大块经济活动,将分别占同期GDP的37%、30%、33%,基本上是“三分天下”。
近年来中国民营经济的产业分布趋向是:第一产业中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项指标均保持较高增长势头,但所占比重一直比较小。这说明,民营经济的产业分布已出现向第一产业、特别是高附加值农业和采掘业转移的倾向,但还未形成气候。第二产业中的民营经济成分增长速度虽不算低,但比重有所下降。这是由中国经济从低收入迅速转向中等收入发展阶段以及民营企业本身的发展水平不高决定的。第三产业中的民营经济增长速度仍然不高,注册资本金的比重也有所下降,但投资人数和雇工人数所占比重则有所上升。
2、民营经济将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1年底,中国国有经济单位共有在岗职工7409万人,比1998年减少了1400万人,年均减少467万人。如果按此速度递减,到2010年,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总数将减至3200万人左右,减小幅度达60%以上。即便如此,调整后国有成份较集中的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等四大类企业,仍难于容纳这么多职工。2001年底,私营企业职工就业人员为1187万人,与1998年相比,大体是年均增加150万人,年均增长12.6%。如果据此计算,到2010年,私营企业吸收的就业总量即可达到3454万人。这意味着私营部门的就业规模将超过国有部门。如果将个体经济部门、外资部门吸收的就业量考虑在内,到2010年,民营经济将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如果从企业规模角度看,目前为止,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已有2.4605万户,亿元以上的已有380户,企业集团也有2185个,可以说已初具规模,实力相当可观。尽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缴纳的工商税在全国工商税总额的比重还很小,短期内也还很难大幅度提高,但综合分析,特别是从就业规模、产出总量和市场占有份额等角度分析,再过10年左右,民营经济部门将占居重要地位。到2020年,民营经济很可能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存在问题 发展环境不够宽
(1)政府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民营经济仍沿袭“依权监管”的模式,难以过渡到“依法监管”上来,导致民营投资的管卡多、手续杂、费时长,增大了民营经济发展的交易成本。
(2)在“市场准人”上民营经济认为享有公平待遇。目前,许多领域对民营投资虽没有明文规定的限制,但是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与国有经济甚至外资经济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政策差异。一些收益稳定、利润较高的行业尚未对民营资本开放;民营经济在投资里顶、能源供应、贷款支持、征用土地、人才使用等方面与国有经济、外商经济享有同等待遇的相关政策也不完善或难以落实。
(3)财税政策不平等
(4)财政经济主管部门在短期内以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由原来为国有经济服务转变到为民营经济服务上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存在体制上的制约。民营企业起点较低
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民营企业问于自身的特点,大多数具有某些先天不足,主要表现为:
(1)起步水平较低,原始积累不足,低水平重复投资较为普遍;
(2)投资盲目性较大、追求目标短期化;
(3)职业操守不强,不正当竞争、制假造假、损害环境等现象时有发生;
(4)发展缺乏长期战略和长远眼光。
其次,大多数民营企业在人才储备上民先落后于国有企业,存在“缺管理人才、缺技术人才、缺营销人才”。经营管理模式落后
开拓创新精神不足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以业主个人产权为基础的家庭、家族式管理的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其产权制度具有明显的家族化倾向。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种模式在创业初期也许是可行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已走出原始创业阶段,这种家族式管理已显得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融资渠道依然不畅
企业发展缺乏资金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在资本融通上表现为规模偏小且无稳定的资金市场配合。因此,承受市场风险和经济发展周期波动的能力较差,易于“倒闭”,稳定性不强。从银行角度看,由于观念和体制上的原因,中国银行体系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大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获得银行贷款所需的正规渠道,整个金融组织缺乏面向民营企业的民营商业化银行,加上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滞后,国有大银行无论在自身机制上还是在技术操作上,都无法适应民营经济的发展的需要。科技含量偏低
特色产品偏少民营经济选择的多为技术门槛和管理门槛相对较低的领域,除少数企业外,多选择技术要求不高且劳动密集型的行业。民营经济发展途径
要确保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其关键是民营企业政府,银行要共同努力。既要改善民营企业自身的现状。加强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降低银行的风险,提高银行对民营企业融资的积极性,同时政府也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强民营企业自身的治理
(1)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建立现代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当前,少数民营企业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较低现象。只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益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2)加强银企沟通,健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民营企业融资时刻离不开信用”二字,没有良好的信用文化和健康的信用环境,民营企业融资很难顺利开展。针对目前民营企业社会信用淡薄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及时与银行进行信息沟通。并注重培育民营企业家的信用意识,提倡和弘扬信用观念,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加大对违约的惩罚力度。
(3)提高人才意识,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企业间的竞争,实际是人才的竞争。民营企业要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企业内部资源,转换企业自身经营机制。以人性化的管理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提高品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中国民营企业应努力实施名牌战略,创造品牌优势,通过创造知名品牌、引入知名品牌培植主导产业促进民企升级等措施,大大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规模和档次。
(5)重视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当代企业的竞争不仅是产品营销、管理、科技等方面的竞争,更是人才和文化的竞争。实践证明,谁善于经营企业文化,谁就能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获得竞争的优势。凡成功的企业,必有令人称道的企业文化。
(6)加强舆论宣传,提升企业形象。民营企业要发展,就要不断地通过加强舆论宣传等各种方式建立和提升自身形象,进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
完善金融企业信贷管理机制
加强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服务为满足民营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应当改善信贷管理,扩展服务领域,开发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结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金融机构自身改革,转变经营态度,变歧视民营企业为重视民营企业,加强与民营企业的信息互动,扩大对民营企业贷款融资服务;
二是建立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银企合作的直接信息渠道,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及信用档案,强化金融内部监管,确保资金投放合理;
三是对大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融资一视同仁,通过提高效率降低为民营企业融资的成本,尽可能控制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减轻民营企业还贷压力。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
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也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对于融资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建立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基金应以财政资金为主,同时也可吸收民营企业出资和社会捐资;二是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会员制的担保机构,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实行封闭运作;三是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评级、项目评级、代偿制度和担保准备基金等配套体系在担保业务全过程中都要有相应的配套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1)加大落实政府政策的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第一要务的实际行动,自觉地、主动地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2)转变政府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搞好服务。要进一步做好为民营经济的服务工作,把根治”三乱作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投资环境的重点。通过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整治“三乱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
(3)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要全面推进民营企业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保证其从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民营企业依法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
(4)为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搭建平台。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民营企业产品展览会,协助民营企业打造市场,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提高民营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5)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民营经济要快速发展,关键还要提高民营企业决策者的水平。
(6)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设立民营经济投诉中心,及时受理各种投诉举报。对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王岐山在河北考察时强调
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1日至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考察工作,并主持召开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他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直接关乎就业增长、经济转型和社会稳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加快转变金融业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和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在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上,王岐山认真听取了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代表的发言。他说,面对当前极为复杂不确定的国内外形势,处理好经济发展、调整结构、控制通胀三者的关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金融系统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把握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执行力度,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有保有压,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毫不动摇地加强小企业等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王岐山指出,缓解小企业融资难,关键要多措并举,加快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的作用。大型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强化小企业金融服务,把这项工作做实。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型金融机构要立足当地,避免片面求大和盲目跨区域扩张,更好地服务于小企业。同时,要发展与小企业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规划,把金融环境营造好、保护好,还要十分关注民间借贷市场的状况。
王岐山强调,“百业兴,则金融兴;百业稳,则金融稳”。要处理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道德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1年8月18日10时,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吴显亭和银监会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张小松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主持人]中小企业融资难为什么多年难以解决?您认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还需要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吴显亭]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包括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目前对这个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持续不懈的努力。从根本上来说,要坚定不移地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光是经济发展方式要转变,金融业的发展方式也要加快转变。
要多方面共同使劲。小企业自身要积极适应市场的形势变化,修炼内功,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范经营,为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和扩大直接融资铺垫更好的切入点。金融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在工作持续推进上下功夫,在政策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上下功夫,在推进金融创新上下功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系统地深入全面总结,发扬光大。同时,针对新的形势新特点,扎扎实实、与时俱进推进相关工作。人民银行将继续把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作为一个大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以下工作不断取得实质进展:
一是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好的金融环境。同时,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金配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切实做好金融服务。二是加强跨部门合作,进一步做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工作。对已经出台的政策,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继续大力发展金融市场,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四是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而且这些中小型金融机构重心要“下沉”。财政税收配套激励也要跟进,有效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激励。
五是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抵抗系统性风险的制度保障,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积极性。
六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征信体系、信用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支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
七是引导规范民间借贷发展,进一步发挥好民间借贷在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民间借贷潜在风险。
八是扎实推进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促进中小企业信贷政策顺畅传导,全面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实施效果。九是按照中小企业新的划型标准,及时调整完善中小企业信贷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情况的动态监测及调研分析,及时调整完善信贷政策。
十是积极支持地方政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信息,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方向指导和正向激励,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切入点提供基础支持。
[张小松]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猛,确实也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不断加大对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大家共同的关心和支持,一方面小企业需要提高自身融资能力,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还包括进一步明确金融支持范围、改善融资环境等。另一方面,银监会下一阶段将以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作为总的指导原则,在这一原则下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发展理念,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的机制建设,进一步保持小企业信贷增长势头
从“国富民强”到“民富国强”
中国语文里一些习以为常的用语,都反映中国文化的一些深层思维其实与市场经济的本义格格不入。比如,百多年中国现代化的努力,都以“国富民强”和“富国强兵”为目标,其中“富”的主体都是“国”。
在这一传统模式中,国家成为富裕的主体,然后才将财富分配给民众;这样的国家自然成为全能的大政府,这样的民众自然不但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而且也没有丝毫的个人权利的争取空间。但在市场经济的逻辑中,创造财富的主体应是民众,国家的功能只有两个:
一、通过税收进行财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迅速发展国家能力(包括教育能力、创新能力、战争能力等),以规避“富国不等于强国”的风险。在市场经济的逻辑中,真正应该实现的是“民富国强”。
然而,几千年的传统思维及其模式,使得“民富国强”的概念始终难以深入人心。以三十年改革为例,虽然民营企业大幅发展,民生大幅提高,但一有风吹草动,“国进民退”每每成为人们的惯常思维。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改革的瓶颈来源于政经交织,政经交织来源于政府职能无法根本转变,而政府职能无法根本转变则又来源于传统文化中某些根深蒂固的东西。
看到问题的症结并不难,难的是真正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而且落到实处,同时能逐步有效克服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与市场经济不相匹配的思维和行为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共五中全会开幕,政策重点由“强国”转向“富民”,人们对此抱有谨慎的期待。
第四篇:民营经济
一、民营经济存在问题
一直以来,民营企业的融资有“四难”,民间借贷风险大、成本高;股票、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门槛过高,手续繁杂,耗时过长,致使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难以利用国内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信用担保体系尚未形成构架,担保机构少,品种单一,制度不完善,造成企业“寻保难”;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诚信,加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缺失,造成机构对民营企业“惜贷”的现象。在2008年,资金短缺对民营企业显得更加突出,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国家采用从紧的货币政策,收缩银根,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使得银行贷款融资的大门对中小企业几乎关闭。而全球资本市场持续低迷,中国A股也从6124.04点一路狂奔 2300点,跌幅60%,中国创业板的推出也变得不可预测,所有这一切使得民营企业的融资之路难上加难。
2007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通涨压力的增大,CPI指数持续高位运行,并逐渐向原材料价格领域扩散,PPI指数也是高位运行。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得国内劳动力成本提高了25%左右,特别是针对劳动密集性企业,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利润率迅速下滑,导致部分外资企业相继撤离,大批民营企业破产倒闭。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国家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很重视,但从我国传统观念来看,“民有”就是“私有”,是“万恶之源”,这是一种“所有制偏好”,是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观念障碍。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障碍还存在法律和政策两个方面。我国调整民营企业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没有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一些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民营企业仍处于受歧视的不对等状态。在政策上目前民营经济在很多产业领域存在不同程度的“限进”情况,尤其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行政性垄断使我国经济实际上被分割为两个相对隔离的不同部分,不能平等竞争,更不能相互促进。
家族式管理体制和产权关系不规范是制约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之一。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所有权、经营权由家族控制。随着企业的发展,家族化管理往往造成企业决策随意性强,缺乏来自内、外有效的监控和制约,决策受情绪和亲属的影响较大,决策的盲目性和风险性很大,直接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规模发展,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产权结构单一化,往往导致把产权关系和血缘关系融为一体,不仅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难以形成,也切断了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的结合,造成会管企业的人没有产权,有产权的人不会管企业。当其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严重的对立,要么企业继续“作茧自缚”,要么就是“人去楼空”。其他因素如企业职工的权益保护、环境、能耗的压力不断加大,企业缺乏长期战略思想等,都可能制约民营企业的发展。
民营经济选择的多为技术门槛和管理门槛相对较低的领域。这样,一方面,本地民营经济的技术水平总体上低于发达地区经济水平;另一方面,企业缺乏长期固定的具有高新技术能力的人才,导致民营经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品少、大路货产品多,名优产品少、低档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资源性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粗放型产品多。
二、民营经济迎来更有利的机遇
十七大报告讲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是通过事实对改革开放的极高评价。民营企业生于改革,发展于改革,所以只有继续改革开放才能使民营企业走上富强,所以改革开放的继续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昀大的机遇。
十七大报告讲“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矛盾这一社会矛盾没有改变,今后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乐有所居”。主要矛盾的叙述,说明不会打压消费而会鼓励消费,不会把收入差距作为主要矛盾,这些为民营经济顺利发展、健康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而且鼓励消费会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一个令世界众企眼红的广阔市场。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
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法津上的“平等”保护和经济上的“平等”竞争,这“两个平等”是十七大在非公有制理论上的昀大亮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按照十七大报告“两个平等”的思想,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十七大非公经济理论凸显,民营经济将迎来更有利发展机遇。
政府改革步伐会进一步深化,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体制性障碍有望消除;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将逐步转向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这有利于民营企业认识和把握国家宏观经济的方法、节奏和力度,从而从容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中国编制的“十一五”计划,民营经济的发展被历史性地正式列入发展规划;金融体制改革也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望得到缓解;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渡期的基本结束,将为民营经济更好地与国外投资者合作,以及民营经济更好地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在西部大开发中,国家主要是负责基础设施的改善;制造业、服务业的投资,则主要依靠企业在市场经济基础上进行。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是西部市场的开发。西部大开发也将促进西部的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改革。西部大开发,可以说为西部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民营经济应对措施
要彻底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放胆推进民营经济的新发展和大发展;坚持一视同仁的政策和服务,放手为民营经济发展制造优良的竞争环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进各项审批制度的改革;放开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范围,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环境的更优化,推动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从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看,目前,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采取家族式的经营方式,产权相对封闭,这已经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正如经济学家厉以宁强调的,家族制是制约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企业要发展,家族经营只能是一个过渡。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必须进行以现代企业委托代理制为方向的改革,所有权和经营权要分离,家族可以控股,但产权要开放,企业要接受外部的金融资产,这样企业发展才会更快。要按照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向产权明晰化、多元化发展。民营企业自身可以通过推行职工持股、经理人持股等,理顺产权关系,使产权进一步明晰,实现产权的再分配和经营权的交接,构筑经理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企业职工与业主的利益共同体,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行为短期化的倾向严格科学的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民营企业要引入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模式,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一是适当分权。实际调查发现,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管理层次不清的问题,沿袭家庭作坊制,大小事情由老板一人决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权利过于集中的管理模式必然成为发展的障碍。实行科学管理,就是要把统一管理与分层管理结合起来,营造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得其所的良好管理氛围,做到层次清晰、权责分明,尽量避免越级请示和越级指挥。二是严格计划管理。与现代管理方式比较,民营企业管理存在随意性大、计划性不强的缺陷,科学管理是有计划的管理,包括计划的制定、执行、检查和调整,使企业向“管理制度化、工作标准化、行为规范化、操作程序化”迈进。三是重视规范与制度。民营企业在创业阶段,人员少、工作简单,大家齐心协力解决生存问题,此时管理的重点是“事”。当企业有了一定规模后,人员多了,管理也就复杂了,此时,人的主观能动性就成为管理中昀主要的因素,管理重点应以“人”为本,不能满足于经验管理,应及时转变思路,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对产品开发、人事、财务、生产、营销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与控制。
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不断完善服务方式和手段,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使其真正担负起指导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任,彻底
解决“多头管理、都管都不管”和乱插手的问题。严格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继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大从源头上堵住和治理“三乱”行为、严肃查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和考核机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减少企业的交易成本,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切实维护民营经济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争做民营经济的保护神。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鼓励民间投资兴办实业的政策。把沉淀在银行里的民间资金的一部分吸引出来,推动各地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应把启动内资作为经济发展的一大战略,对利用自有资金或借贷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参照招商引资的认定标准和奖励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二是鼓励建立民间担保公司的政策。鼓励各种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吸纳民间资金组建商业担保机构,建立和规范民营企业基本信用制度,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风险机制。三是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园区做大做强的政策。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有利于产业聚集,形成特色园区,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外在知名度;有利于发挥园区设施的整体效能,节约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形成昀佳投资环境;企业向园区聚集,人口向城镇流动,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四是对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的政策。地方政府按照“抓好关键少数”的思路,对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社会效益高的重点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植,在项目申报、解决资金、协调关系、争取支持上进行重点倾斜。在各级选举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时,进一步扩大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比例;对思想政治觉悟高、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大的,可吸收到党的队伍中;对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威望高、特别优秀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聘任或挂任地方领导干部。
要加快技术应用步伐,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鼓励、支持企业加速科技进步,促进产品产业升级换代;要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制定品牌经济发展规划,努力培植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产业,并引导民营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通过品牌合作、贴牌生产等多种形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引导民营企业从分散小规模经营向规模集约化经营转变等。
第五篇:民营经济
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快 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各市(州、地)政府(行署)金融工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0号)精神,充分发挥金融系统的职能作用,切实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结合金融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社会基础,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推动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生力军。当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支撑点和带动点,在扩大就业、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致富城乡居民、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及时制定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全省各金融机构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战书书记、克志省长一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全省民营经济发
展暨表彰大会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凝聚力量、转变作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大的力度,认真履行金融系统职能,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紧围绕贵州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构建六大体系、打造十大工程、抓好十件实事”的总思路,紧紧围绕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及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拓展融资渠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大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环境,切实发挥金融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金融系统的职能作用,全力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全力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金融部门决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到位和服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十二五”期间我省金融工作在服务全省经济社
会发展方面跨入全国先进行列,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
三、加强金融服务方式,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着力查找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问题,切实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一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比较优势,着力打造服务平台。我国已经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民营经济将在法律上得到保护。因此,各级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把服务放在首位,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要着力寻找和推荐好的投融资项目为民营经济投融资构建服务平台,做好民营经济与金融业共谋发展的“红娘”。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构建弱势群体贷款的信用担保融资平台。虽然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特别是弱势群体(民营企业)贷款“两难”(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但其信用担保功能远未发挥出来。在信用担保中心自负盈亏的情况下,要鼓励担保中心给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就得着力降低其担保的风险。三是稳步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严格失信惩戒力度,构建信用环境平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社会信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金融资源的配
置。因此,地方政府要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正确处理企业改制与金融维权之间的关系,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四是人民银行应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构建金融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窗口指导”的政策引导作用,在货币信贷政策上要进一步指导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促使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信贷投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民营经济金融需求的新型信贷品种。切实推进利率市场化,放宽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浮动限制,适当增大利率的弹性范围,以调动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对贷款发放中的免责内涵和条款进行界定和详细规定,以提高信贷营销的积极性和市场竞争力。
四、深化金融制度创新,完善民营经济融资机制
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内部要探索设立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信贷机构,制定适应民营经济特点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要尽快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专为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服务。金融制度要创新,首要是理念的更新、角色的转换,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在规范经营和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探索组建民营股份制商业银行,切实鼓励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区金融业务,构筑适应我省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地方性金融体系。首先,要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允许具备必要条件的民营企业运用发行债券和股票上市等手段进行直接
融资,条件标准应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其次,要探索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为民营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再次,要发展非正式金融业,包括民间借贷等。
五、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各金融机构主要领导是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督促检查,及时帮助研究解决金融机构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人、财、物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金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落实,务求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健全落实各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和“非公办”工作制度,坚持经常性听取辖区民营企业对金融工作的意见建议,适时研究改进工作措施。
(二)建立完善金融联动机制。全省各级金融机构要积极研究探索新途径、新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金融工作联动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资金保障和服务;在省政府金融办统一组织协调下,密切配合、紧密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金融分析会等多种形式,综合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督查及考核机制。全省各级金融机构要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列为重要监督检查内容,纳入年终目标
考核,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各金融机构开展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查办和督促整改在融资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全省各级金融机构要及时对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符合奖励条件的,要按程序申报奖励。要适时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行总结,集中表彰一批为民营经济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五)建立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保障机制。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内部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从各个方面给予有力保障,确保各业务部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