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生党员发展细则
人文社科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细则
为了更好地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广大学生入党积极性,保证党员发展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支部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以团支部推优为形式,确定发展对象
(一)、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工作流程
1、确定拟推荐对象:根据党支部公示的积极分子名单,在征求积极分子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对象。
2、公示拟推荐对象:以书面形式对拟推荐对象在团支部内部进行公示。
3、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
第一项,党组织派人或团支部书记介绍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意义;
第二项,团支部组织委员向大会报告团支部到会人数,并报告公示结果; 第三项,全体团支部成员依次到独立填票处填写推荐票;
第四项,推选两名团员代表,统计推荐票并填写推荐票汇总表; 第五项,宣读统计汇总结果。
4、团支部支部委员会根据推优大会的情况,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党支部和团总支。
(二)、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工作注意事项
1、团支部要邀请党支部派人参加大会并监督全过程。
2、大会须设独立填票处,使团员能够按照个人意愿自主完成填票过程。
3、每次推优大会可确定推荐对象至少8名/班,且所推荐的团员必须得到一半以上团支部成员的推荐。
4、各班团支书将支部票选的结果及会议记录,上交给辅导员,团支书必须客观地、如实地反映“推优”同学的信息,最终的“推优”名单将辅导员作出决定。
(三)、党支部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1、支委会指派一名正式党员和一名预备党员对团支部推荐名单中的积极分子,逐个进行党内外群众意见调查。
2、支委会将培养联系人、团支部推优意见和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讨论决定发展对象名单。
3、党支部开支部会议,最终通过演讲竞选的方式,由正式党员投票确定发展对象。
4、在被确立为发展对象后,发展对象着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交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党课结业书复印件、党课心得,群众考察报告,综合考察报告以及政治审查报告等入党材料,以备接受预备党员时使用。
(四)、党支部优选确定候选人的依据
1、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
2、院学生组织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独立承担过院、校大型活动两次以上,学习成绩较为优秀,挂科总数不超过两科者;
3、班团干部、辅导员助理,工作认真负责,能处理好辅导员交予的任务者;
4、校学生会、团委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表现确实优秀,且所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接收预备党员
(一)、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召开前,支委会的工作:
1、发展对象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为发展对象指派入党介绍人。
2、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帮助下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外调函、群众意见调查原始记录和结论、综合政审意见等材料。
4、支委会成员要同发展对象谈话。
5、支委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二)、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申请人可以回避)。
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决议内容:发展对象申请入党时间和列为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时间,入党的动机和愿望,履行党员义务表现出来的主要优缺点及奖惩情况、群众基础等;应到会党员和正式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和有表决权的党员数,对发展对象能否被接受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弃权票数),通过表决的日期等等。
(三)、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召开后,支委会的工作:
1、支委会向学院党委报批预备党员材料。包括: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书、志愿书、自传、综合政审意见、外调函及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及结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材料、党内外认为应该报送的其它材料。
2、支委会为预备党员指派临时培养联系人。
3、在接到学院党委批复后,支委会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复的结果通知本人,并为预备党员指派培养联系人。
4、领取《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交由培养联系人认真按时填写。
三、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一)、在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前,支委会的工作:
1、审查预备党员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
2、支委会指派一名正式党员和一名预备党员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逐个进行党内外群众意见调查。
3、支委会将培养联系人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讨论决定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二)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培养联系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意见。
3、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三)、在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后,支委会的工作:
1、支委会向学院党委报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志愿书、自传、综合政审意见、外调函及入党时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及结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材料、转正时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及结论、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等材料。
2、在接到学院党委批复后,支委会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复的结果通知本人。
备注: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党委(总支)说明原因。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第二篇:学生党员发展流程
文学与新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程序
一、本人自愿参加团校培训,结业后通过推选参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后党支部每年十二月推选一定名额的入党积极分子结业人员向学校组织部报发展计划
二、从发展计划中选出校组织部规定的名额参加培训班
三、每年发展两批新党员。4月、10月份发展:摸底、推选拟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同时填写相关入党资料,并进行5-7天的公示
四、预备党员参与全校组织的宣誓仪式
五、预备党员转正后,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登记表,张贴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六、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一年六元
第三篇: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0-11-26 浏览次数:
中共贵州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广泛进行入党教育。入党教育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学生党总支、各党支部对学生的入党教育要从新生进校抓起,选派优秀教师和学生党员做班级联系人。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党章小组》,有针对性地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放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对高年级的学生重点进行价值观、人生观和理想信念教育,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为培养、发展新党员,不断壮大 后备力量。
2.及时接纳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所在年级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鼓励和教育。就近纳入党小组或党支部管理,开始进行考察。对于在高中时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被列为积极分子培养的,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和手续的,经学院 党委同意,列入培养计划时间可以从高中时算起。
3.择优确定培养对象。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经三个月以上考察,表现特别优秀或有突出事迹的,在团组织推优基础上,由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报党总支审批后,可列为积极分子;一般情况下,需要在写申请书满一学期后,再由团组织推优和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报党总支审核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建立培养档案,指定两名正式 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双层管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实行党总支和党支部双层管理,即:综合考核由党总支负责,日常培养教育工作由党支部实施。培养联系人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交任务、压担子,指导他们在实践中进行锻炼。培养人进行培养教育的情况,应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汇报一次。2.集中培训。学院党委通过分党校组织集中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3.定期考察。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党支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定期考察,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要一分为二客观评价其表现,明确努力方向,促进成长进步。对已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提前1~2个月对他们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审查其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 论意见。
三、择优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对于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学习优良,综合素质好的学生,经政治审查、听取党小组意见、培养联系人意见、班主任意见、班级内综合测评、团组织推优(综合测评的群众满意率达2/3以上,团组织推优人选顺序应为班级排名前40%),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再经公示、预审后,进入发展阶段。
(一)学习成绩基本要求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已具备发展条件的学生,在学习成绩方面 作如下要求:
1.大一年级学生,在高中阶段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以上,具有完备的入党积极分子组卷材料,现实表现良好。入学后又经过八个月以上考察,学习成绩或班级综合排名前5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在第二 学期末可以发展。
2.大二年级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如担任现职学生干部的学生,班级综合排名掌握在前30%以内;未担任学生干部的普通学生,班级综合排 名掌握在前20%以内。
3.大三年级学生,学习成绩良好。如担任现职学生干部的学生,班级综合排名掌握在前50%以内;未担任学生干部的普通学生,班级综合排 名掌握在前40%以内。
4.大四年级第一学期(总排第七学期),担任现职学生干部或担任两年以上学生干部的,班级综合排名掌握在前60%以内;未担任学生干部的普通学生,班级综合排名掌握在前50%以内;大四年级第二学期(总排第八学期),一般情况不发展,个别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生可以发展。专科学生比照本科学生1~3年级的要求掌握;参加校团委、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成绩突出者,可以由校团委直接向学生党支部 推荐。
(二)公示
发展预备党员前要进行公示。由学生党总支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1~2周内安排,对拟讨论的发展对象按照专业班级、姓名、职务、班级综合排名、团组织推优情况以及受表彰等情况进行公示,听取 各方面意见。
(三)预审
根据发展计划确定的发展对象要逐一经学生党总支审核合格,上报学院 党委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发展程序。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汇总相关材料。由入党介绍人全面汇总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后,提交学生党总支书记或组织员审核,填写《发展党员 工作组卷材料审核表》上报学院党委。
2.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经学生党总支审核合格,上报学院党委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填写。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3.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后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并且手续完备的,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4.召开支部大会。主要程序包括: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进行讨论;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与会正式党员 举手表决,是否同意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通过支部大会决议。5.组织谈话。学院党委接到支部大会关于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在召开审批接收新党员会议前,指派组织员或学院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了解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方向。谈话后,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 党志愿书》,并向学院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6.预备党员的审批
受学校党委委托,预备党员的审批,由学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各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发展党员组卷、报卷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上报、接收相关手续,把待批准的预备党员组卷材料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必 须在党支部上报半月内审批完毕。
7.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批准的通知后,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并在党员大 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新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或支部。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学生党总支组 织进行,也可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2.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开始进行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考察一次,进行写实记录和鉴定,发现缺点及时教育帮助。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 作一次。
3.本人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 书面申请,要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请组织考核。
4.转正前党支部要听取入党介绍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预备期间的考察情况和审阅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及转正申请报告的基础上,依据 党员条件,提出转正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5.预备党员转正前要进行公示。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前1~2周安排,对拟讨论的转正人员按照专业班级、姓名、职务、入党时的班级综合排名、转正时的班级综合排名、预备期期间的考察情况以及受 表彰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6.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主要程序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介绍其预备期的表现和教育考察情况及 意见;党员讨论、表决;支委会作出决议;党支部书记讲话。7.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受学校党委委托,预备党员转正由学院党委审批,学生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进行全面考察,通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及时将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表及有关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
对于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按期批准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对于考察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院党委批准,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自下而上地按照相关程序做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院党委审批,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对于仅由于学习成绩原因不能按期转正的学生,延期半年又符合条件的,比照按期转正办理;延期一年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转正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六、发展党员组卷及档案管理
(一)组卷
1.入党申请书:组卷中的入党申请书应为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的第一份入党申请书;从接受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开始,要特别注重对申请
入党人的帮助和考察。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要详实地记录被考
察人的现实表现。3.党校学员登记表:要适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并严格管理,党校结业时要组织严肃的结业考试,对于考试合格的,可作为培
养对象。
4.外调材料:由外调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外调对象的父母或供养本人成长的政治表现,属单亲家庭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要说明。
5.学习成绩单:用统一规定的表式填写。
6.团组织“推优”表:由共青团组织对申请加入党组织的青年,向所在党组织择优推荐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
7.发展党员综合测评表:由班级全体同学对发展对象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的测评。8.培养联系人鉴定意见、班主任鉴定意见各一份。若培养联系人与班主任为同一人,鉴定材料可合并为一份,在材料上加以说明。9.个人自传:应较为系统地反映个人的成长经历,特别是思想成熟过
程。
10.思想汇报:每季度应向党组织上交一份思想汇报。
11.综合材料:个人简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情况;对党的认识及现实表现情况;政审等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12.入党志愿书。13.转正申请书。14.预备党员考察表。15.预备党员考察期思想汇报。
(二)组卷管理 1.入党积极分子组卷管理。由各党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通常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从接收入党申请书开始,随着培养教育的进程,逐步积累完善档案材料,并将名单上报学
院党委备案。
2.预备党员的组卷管理。预备党员的组卷材料由学生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要指导和督促各党支部继续做好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各种考察资料的积累完善工作。
3.正式党员组卷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学生党员的组卷材料从学生党支部转到学生科,归入学生档案。
第四篇:学生党员发展程序
学生推优(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及规范
一、新生入学阶段:
1、党组织关系转接
2、新生提交入党申请书(格式要求:“入党申请书”正中,称谓,最后申请人与时间。申请书整理:将申请书按照团支部分开装入档案袋,将团支部成员名单贴在档案袋表面填写支部成员写申请书的日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3、党校培训:根据学院要求选拔党校学员名单
具体工作:
1、选定各支部党课负责(小组长)及我系党课总负责
2、小组长课前通知,考勤点名工作
3、课堂纪律维持工作
4、党课小组讨论、党校结业论文、党校考试的安排
二、入党积极份子程序: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机构:
A、团支部推荐 B、班主任推荐 → C、各系团总支推荐
2、推荐对象需具备的条件 A、建党对象必备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通过党校考试。2)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通过党校结业考试
3)上个学期没有不及格的课程(注:不及格包括补考合格的);
4)在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不曾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注:含迟到、旷课、通报批评等); 5)学期成绩排名在班级中排名前60%的。B、建党对象参考条件: 1)主动参加院系各项活动;
2)曾任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或社团干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3)有其他特长并乐于发挥; 4)与同学相处融洽。
3、党总支谈话:
主要内容为党史、时事、党的基本纲领、入党动机等
4、拟确定入党积极份子
→
5、公示:最后确立为入党积极份子
6、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入党积极份子考察期(若无延期一般为一年):具体实施根据学院《入党积极份子培养考察条例》(注意填写《入党积极份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具体填写办法见下。)
三、发展的基本步骤:
1.自鉴人向推优小组递交自鉴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各方面的表现;
2.由推优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的考察,形成团支部鉴定意见,报团总支审核并签署意见,团总支审核后向学生党支部推荐,并随交推荐表、团支部鉴定意见、自鉴书。
3.党支部接到团支部推荐后,应召开支委会讨论。讨论程序是: a)宣读团支部推荐意见; b)其他党员发表意见; c)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被推荐人的审议情况及意见;
d)在结合上述意见基础上,对于全体支部成员一致同意发展的学生直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于意见不统一的情况,由与会成员按多数意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e)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关于联系人制度详见《培养联系人的产生和职责》 5.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学生预备党员发展程序及规范
一.推荐对象: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二.发展对象必备条件:
1.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已满一年;
2.上学期没有不及格的课程(注:不及格包括补考合格的),并且学习成绩在班级中排名60%之内(注:学习成绩以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为考察标准);或上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中排名1/2之内。
3.在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不曾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注:含迟到、旷课、通报批评等)。4.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年期间,与培养联系人谈话次不少于4次,书面谈话不少于1篇,上交书面思想汇报不少于4篇。
三、发展对象参考条件: 1.主动参加院校各项活动;
2.曾任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或社团干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3.有其他特长并乐于发挥; 4.与同学相处融洽。
三.推荐机构:由党小组推荐。
党小组的组成:各班的学生党员、入党联系人、辅导员 四.发展基本步骤:
1.入党积极分子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考察后,由党小组在综合联系人、辅导员和普通同学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重点培养对象,进行重点考察,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适时调整重点培养名单。
2.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对于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推荐,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酝酿党员发展对象。酝酿程序如下: a)由培养联系人根据一年来的培养考察情况,对其能否入党发表意见; b)其他党员补充意见,进行民主评议;
c)民主评议后,对于全体支部成员一致同意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对于意见不统一的情况,由与会党员按多数意见确定发展对象。3.接受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经过政审。政审工作由党总支负责,支部配合。政审结果应形成综合性材料,填写《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4.向拟发展对象的父母所在党支部了解家庭政治情况。
5.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指定的同学征求意见,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的对象由党支部指定,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原则,应包括室友、班干部各,普通同学、老师,每次谈话不少于三名,男女比例适中。
6.党支部应当将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等情况与支委会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总支审查。需要审查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父母政审材料、《外语系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等级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发展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7.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结束后领取《入党志愿书》 五.预备党员的接受:
1.确定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应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入党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支部指定或发展对象在本支部的正式党员中约请。介绍人应当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负责的向党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各方面情况。2.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其程序是:
a)由支委成员之一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人数的2/3,其中正式党员人数不少于3人。
b)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c)介绍人根据谈话记录和思想汇报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d)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e)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及意见;
f)对是否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进行投票表决,表决采用正式党员举手表决的方式,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的赞成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g)支委会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大会决议,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后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3.党支部将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材料上交上级党组织审批; 4.党委授权党总支派专人谈话; 5.审批预备党员,张榜公布; 6.预备党员宣誓。
学生党员转正程序及规范
一.转正对象:预备期满一年的学生预备党员。二.预备党员转正条件:
1.预备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一年之前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内各方面表现良好,具体标准参照党员发展对象必备条件第3、4、5条;
3.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积极参加党支部、班委组织的各种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内不曾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5.预备党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在一年考察期内上交书面思想汇报不少于4篇(交由所在支部的组织委员)。三.预备党员转正基本步骤: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向支委会提出该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支部根据党小组的意见进行审查,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其程序是:
a)由预备党员宣读其转正申请; b)由支委会宣读党小组意见; c)由其他党员进行评议、提问;
d)最后由正式党员举手投票表决(注:预备党员无表决权,党支部其他成员需回避),赞成票须超过支部所有正式党员数的半数方可获得通过转为正式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支委会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决议。
6.党总支审查; 7.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 8.张榜公布。
培养联系人的产生和职责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由党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以方便发展工作为原则在学生党员中指定;
2.培养联系负责指导入党积极分子正确书写思想汇报。对于每一位新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有义务告知其思想汇报的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在培养联系人履行告知义务后,被联系人应该积极主动的上交思想汇报,对于其上交思想汇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培养联系人原则上不应再催促或提醒。
3.培养联系人应认真阅读入党积极分子提交的思想汇报,对于思想汇报中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地方应及时向其指出,督促改正;对于思想汇报中的抄袭现象应分严重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记录。4.培养联系人在通过思想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的了解的基础上还应定期找其谈话,深入了解其各阶段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在了解的基础上及时指出不足的地方或努力的方向并给予帮助和指导。在一年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口头谈话应不少于四次,书面谈话不少于一次。5.培养联系人应深入学生群体,了解被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的群众基础。6.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应做好相应的书面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涉及谈话时间、地点、人物以及主要谈话内容、谈话总结,在每次谈话后,谈话记录应交给被联系人检查,确认无误后,要求其签名)、思想汇报评阅意见记录,群众意见记录等,形成书面材料,供党支部讨论参考。
思想汇报的具体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在培养考察期要求每年递交 “思想汇报”各不少于4篇;
2.思想汇报一定要实事求是,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思想。如有思想变化,应写出思想变化的过程。切忌东抄西摘,空话、套话连篇;
3.4.思想汇报一律使用黑色水笔书写,字数在1500字以上;
思想汇报由被培养考察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期书写并递交汇报,原则上不得采用两篇或多篇一起上交的方式。
5.6.思想汇报上交到接收人后,接收人应当及时阅读,对于不足之处要及时指出。党支部讨论后,接收人应及时将被联系人的思想汇报上交给党支部以便整理归档。
第五篇: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为了对全院学生进行入党培养和教育,帮助有意入党的先进分子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了解入党程序,端正入党动机,并规范学院的学生入党工作。学院党支部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与历年来党建工作经验,制定了《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入党启蒙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吸引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
党支部会根据全院各班的具体情况,指派党员作为各班的带班党员,主抓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括进行党内知识学习,入党程序介绍,收集学生思想汇报,对积极分子进行个别思想教育及指导等。2.接受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一般由所在党班级的团支部书记交由带班党员进行受理,也可直接递交于学院党支部负责人处。
3.组织党课学习
每年,学院党支部会定期举办党课学习班,学员必须是有向党组织靠拢意愿的,在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中能起标兵作用的,在学生中有良好群众基础的青年学生。
党课学习班学员的确立主要由班级进行推优产生,推优规定如下:
1. 被推对象必须是已向学院党支部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反对在推优活动前夕临时递交申请书。
2. 班级对此要专门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会议由各班团支部书记主持,并作会议记录,带班党员可列席会议。
3. 被推对象要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产生,得票数占班级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者才可成为被推对象,人数一般控制在一至二名,必须当场唱票并公布结果。
4. 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带班党员与班级辅导员可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直接向党课学习班各推荐一至二名学员。
5. 要求各班团支部书记在班级推优结束后及时将名单各上报给学院团总支,并征求辅导员及带班党员同意后,团总支才可将此名单上报学院党支部进行学员名单登记。6. 反对在推优活动中出现舞弊现象,坚决抵制弄虚作假,一经查处,当事人及所在班级将给予严厉处分。广大同学也要对自身利益、班级建设、学院发展负责,严肃认真参与活动,并进行监督。
7. 班级内任何同学、干部,各班辅导员,各班带班党员均无权擅自对班级推优结果进行任何改动,如有异议,必须由辅导员或带班党员报请学院支部进行讨论核定。
在党课学习班的学习过程中,学院党员将分散在各个学习小组中作为跟组党员,监督学员的学习活动,参与话题讨论。学员不但要求自主完成培训教材的学习,支部还会邀请学校党内知识教育的专家对其进行专题讲座,组织观看马克思主义教育片和优秀共产党员记录片,对党内知识及热点问题进行专门分组讨论,并且要根据学习内容,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及思想汇报。完成所有课时后,学院支部将组织党的理论知识考试,并根据各位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给出相应成绩,合格者予以颁发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将进行表扬并在证书上注明,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3.积极分子的确立
学院内入党积极分子基本上是从党课培训班顺利结业的学员,特别是优秀学员中确立产生。学院党支部将针对各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再结合考试成绩,并综合各方面必要的因素,按照一定比例,讨论出入党积极分子分子名单,并进行全院范围的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一周),征求群众意见。如对公示结果存在意见,可找带班党员,或党支部相关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意见反馈,学院党支部将及时予以处理。公示及征求意见结束后,支部将正式确立名单,并进行建档备案。4. 积极分子的组织生活
1.在被正式确立以后,各积极分子应主动以一名共产主义者的身份要求自己,积极承担班级工作,协助带班党员及团支部书记做好同学思想工作。
2.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按期(一般要求为三个月)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和《理论学习心得》,并经常主动找学院党支部负责人汇报思想动态。
3. 反对积极分子一味单独进行活动、学习。积极分子们应在被确立后一个周内组建一个或若干个“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选出组长及组织、学习、宣传等委员。
4.学习小组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为三至四周),集中进行理论学习和相关重要文件的讨论,并做会议记录。
5.学习小组可列席学院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议,可与学院党员一同进行活动。
6.学习小组应在一个学期内至少组织三次义务劳动。
7. 学习小组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学院支部及团总支部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将其作为日后确定入党对象的重要标准,个人及所在班级也会得到相应测评加分。
8.学习小组作为学院党支部的外围组织,必须接受支部的领导,应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任务与工作。
5.积极分子的考察与鉴定
1. 学院党支部会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情况,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在肯定其成绩和进步的同时,对积极分子的缺点和不足应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指导。
2. 学院党支部会对入党积极分子作经常性的考察,每半年至少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3. 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总结性会议,要求积极分子互相评议,对各个积极分子一个时期以来的表现进行总结,并完成总结报告上交学院党支部。4. 积极分子所在班级,应半年召开一次积极分子鉴定会,班内同学应主要针对积极分子的不足,提出意见,并给出总体评价,递交于学院党支部。
5. 学院内任何群众,都可对积极分子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对其错误言行、思想动态,向学院党支部进行检举揭发,支部将会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处理,情况恶劣者,将取消其积极分子称号。
6. 学习小组成立一定时期后(通常为一至二年),学院党支部将综合各方面因素,在学习小组中确定重点积极分子,作为日后入党的重点发展对象。其他积极分子应继续进行组织学习活动,争取尽快成为重点对象。
7. 学院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可将学习成绩优异,政治思想已经成熟,工作能力扎实稳健,群众基础牢固、广泛,入党呼声较高的学习小组成员确立为重点积极分子。
二、制定发展党员计划阶段
1.入党积极分子人被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后,学院党支部将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人,负责 教育、培养和考察重点入党积极分子。
2.学院党支部将在听取团组织、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并综合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在各方面的表现,召开支部大会,在重点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出当年拟发展对象。3.党支部在综合、调整发展计划时,会搞好审查、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征求并审查群众的意见及有关材料,学院党支部会派专人对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同学进行调查,了解群众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与看法,及时收集并向上反馈信息。
2.派人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学院将对拟发展对象的家庭背景、政治面貌、历来表现、功过记录等进行调查与核实。
3.待以上程序结束后,学院支部将制定出当年发展计划,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审查发展对象
1.学院党支部会将近期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党总支审查后报组织部审查,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自传、政审材料、参加党课学习班的证明、支部综合材料、共青团员材料及团组织(班级)“推优”材料。
2.对拟发展对象进行院、校两级同时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对发展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找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书面或当面的意见反馈。
3.对材料完备、公示没有问题的发展对象,发给《入党志愿书》。
2.确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情况下,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学院党支部指定。
3.填写《入党志愿书》
1.学院党支部负责人将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好《入党志愿书》。2.申请人要按有关要求认真、严肃地填写有关栏目,做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
3.入党介绍人要写清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表明自己对吸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及是否愿意介绍入党的意见。
4.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
学院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事宜。学院党支部会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指导其做好在支部大会上发言的准备。
5.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
程序: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党员数;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学院支部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党员讨论、表决,并做出决议;申请人表态;支部书记总结。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纪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志愿书内容要求:
1.简要说明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意见;
3.表决情况(包括应到会和实到会的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党员数)及日期; 4.支部书记签名盖章。7.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支部及时向上报审批对象的材料,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参加党课学习班的证明、《入党志愿书》、共青团员身份证明,包括团组织(班级)“推优”材料。8.考察谈话
组织员或党总支指派专人与被发展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在《入党志愿书》上如实填写谈话情况和能否入党的意见。9.审批预备党员
1.学院党支部将召开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并表决,对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将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会超过六个月。2.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3.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为有效;
4.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5.党总支书记签名、盖章;
6.党总支将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7.备案后,党总支负责保管有关材料。以备预备党员转正及毕业生转档时调用。
10.向报批支部通知审批结果
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学院党总支会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11.通知本人
党支部接到通知后,支部负责人要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的作用及要求;
2.介绍党的生活制度、交纳党费以及党支部和党小组近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
3.指出其入党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谈话后,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通知,对未被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12.组织预备党员宣誓
1.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程序如下:奏《国际歌》;致开会词;宣誓;新党员代表讲话;自由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2.未宣誓的预备党员,一般不应办理转正手续。
四、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1.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1.预备党员应继续加强党的基础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 2.学院支部会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让其接受锻炼与成长;
3.学院支部会注意倾听党内外群众意见,随时了解预备群众对预备党员的意见; 4.预备党员必须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5.由支部指派两名考察人对其进行预备期考察,每季度考察讲评一次,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一般应包括:自己何时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何时预备期满的情况,自己在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和主要优缺点;要求转正的意愿和今后努力方向。
3.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考察
1.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了解预备期期间的考察讲评情况;
4.审阅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及申请转正报告。
4.支委会提出转正意见
支委会对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党员条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5.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2.会议程序: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数;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介绍其预备期的表现,教育考察情况及意见;讨论、表决、作出决议。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不会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
2.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写明延长的原因、期限和取消的理由。
7.将转正材料报党总支审批
支部上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材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
8.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1.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将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
2.召开总支委员会讨论,听取支部的汇报,审查支部上报的材料并做出决议;
3.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
4.将有关材料报组织部备案
9.向报批支部通知审批结果
组织部备案后党总支要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10.通知本人
1.支部负责人要及时同新党员谈话,通知审批结果及党龄起始时间; 2.对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将做好思想工作; 3.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党委通知。
11.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到档案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