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库集中支付给会计核算带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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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给会计核算带来的变化 作者:孙 柏
来源:《财会通讯》2005年第01期
第二篇: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县国库支付中心每日报来的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分上、下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
(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编号103)”、“已结报支出(科目编号213)”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分预算单位记载。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本科目贷方登记国库支付中心当天发生直接支付金额;借方登记当天国库单一账户存款划入冲销金额;当日资金结算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己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己结清的支出
金额,本科目贷方登记当日与国库单一账户结清的支出数额;借方登记年终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的冲转数;当天业务结束后,本科目余额应等于一般预算支出与基金预算支出之和。年终转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
(二)国库支付中心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银行支付凭证回执联,按部门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三)国库支付中心每日将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四)国库支付中心对于授权支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报来的“财政授权支出日报表”,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支出,并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五)国库支付中心对年终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2-
分上下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1、对直接支付资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同时视同支付凭证清算,将已结报支出挂账,会计分录分别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借: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2)下单位实际支用后,根据银行支付凭证回执联冲减挂账,并将“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进行清算,会计分录分别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对授权支付资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同时视同支付凭证清算,将已结报支出挂账,会计分录分别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借: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 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2)下单位实际支用后,根据代理银行报来的“财政授权支出日报表”,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六)年终,国库支付中心将预算支出与有关方面核对一致后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已结报支出
贷: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库支付中心对财政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不作正式会计分录,但需要备查登记。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一)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国库支付中心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其他原始凭证分别记账。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 科目。
(二)对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预算单位分别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并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进行核算。
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三)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取使用时,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四)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分别为:
事业单位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支用现金时: 借:事业支出等
贷:现金
行政单位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支用现金时: 借:经费支出等
贷:现金
(五)年终,预算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注销时,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注销凭证,作如下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 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行政单位: 借: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六)对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预算单位根据核定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等相关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1、结转预算结余时,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结余的账务处理相同:
事业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结转预算结余资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
行政单位: 借: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资金
贷:拨入经费
2、下直接恢复预算结余时,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结余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1)直接支付结余资金的恢复,不进行账务处理;(2)授权支付结余资金恢复时,预算单位将挂账转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务处理如下:
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其他应收款—结转预算结余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
3、预算单位实际支用预算结余资金时,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结余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1)实际支用直接支付结余资金时,冲减挂账,账务处理如下: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等
贷:其他应收款—结转预算结余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等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
(2)实际支用授权支付结余时,会计核算不变。(七)年终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逐级汇总,由主管部门上报县财政局。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仍要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进行冲销处理,根据年终结账前的会计报表编制。
四、对账
财政局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应建立全面的对账制度,在认真处理各项账务的基础上,加强对账工作,定期、及时地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对账务。
(一)财政局国库股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人行国库股和国库支付中心核对账务。
1、与人行国库股核对月末存款余额,对账内容为“国库单一账户”结存数、支出数,对账单由人行国库股提供。
2、与国库支付中心核对预算支出按部门的支出数,对账单由国库支付中心提供。
(二)国库支付中心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财政局国库股、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1、与财政局国库股对账,对账内容主要包括:按部门的财
政支出的当月发生数和当年累计发生数,对账单由国库支付中心提供。
2、与代理银行对账,对账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当月按部门的财政直接支付数;同时核对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支用数”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数”,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
3、与预算单位对账,对账内容为按预算单位及所属各级预算单位汇总的预算支出总数,其中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数、支用数、余额数,对账单由国库支付中心提供。
4、每月10日前,预算单位汇总所属各级预算单位上月“单位零余额账户”支出情况以及提取现金的实际支出数,报国库支付中心,并将已提取未支用的现金数额单独反映。
(三)预算单位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就其“零余额账户”与代理银行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额度结余数,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经双方签证后的对账单由预算单位随同月份会计报表逐级上报。每日终了,预算单位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四)年终,财政局和预算单位预留10天的整理期,用于处
理未达账项、核定预算结余资金等事宜。在整理期结束后,财政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预算单位之间、上下级预算单位之间的各有关账务必须完全一致。
五、执行
(一)本办法适用于**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引起的资金支付管理方式改变和资金流转流程改变而相应改变的会计核算方法,支付管理和资金流转未改变的,仍按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财政专户资金的会计核算,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三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变的是财政支付方式,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变化不大,只是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时间和方式上有些变化,但是,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变化较大。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每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 1
金,分上下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执行会计核算
(一)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总账科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和“已结报支出”属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内容。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已结报支出”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类”、“款”、“项”分预算单位记载(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专项类支出要记录到项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 2
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金额。本科目贷方登记国库支付中心当天发生直接支付金额;借方登记当天国库单一账户存款划入冲销金额;当日资金结算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己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己结清的支出金额,本科目贷方登记当日与国库单一账户结清的支出数额;借方登记年终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的冲转数;当天业务结束后,本科目余额应等于一般预算支出与基金预算支出之和。年终转账时,作相反分录,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
(二)直接支付会计核算
国库支付中心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银行反馈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执联,按部门分“类”、“款”、“项”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国库支付中心每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三)授权支付会计核算
国库支付中心对于授权支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报来 的“财政授权支出日报表”,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支出,并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四)年终结账
国库支付中心对年终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分上下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1、对直接支付资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同时视同支付凭证清算,将已结报支出挂账,会计分录分别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借: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 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2)下单位实际支用后,根据银行支付凭证回执联冲减挂账,并将“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进行清算,会计分录分别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对授权支付资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同时视同支付凭证清算,将已结报支出挂账,会计分录分别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借: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2)下单位实际支用后,根据代理银行报来的“财政授权支出日报表”,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五)年终,国库支付中心将预算支出与有关方面核对一致后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已结报支出
贷: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库支付中心对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不作正式会计分录,但需要备查登记。
三、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有两个方面新的内容:一是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核算内容:二是新增了无货币资金收入和支出业务的拨入经费和经费支出的核算内容。
(一)“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会计核算
在授权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在计划环节和支付环节都要进行账务处理:为了核算在授权支付方式下财政部门给预算单位下达的用款额度的使用情况,在行政单位会计的资产账户中增加一个“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该账户借方用来反映财政授权的支出额度,贷方用来反映用款单位已经签发的支出数,即额度的减少数,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尚未支用的额度。
1、对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预算单位分别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 “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2、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付时,会计分录为: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支用现金时: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现金
(二)在直接支付方式下出现了无货币资金收入和支出业务的拨入经费和经费支出的核算内容。
当财政部门将款项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或劳务供应商时,在账务处理上,预算单位根据已审批的原始发票和相关附件以及市财政返回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记账。
会计分录为: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在确认支出时,预算单位同时确认拨入经费)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
借记“固定资产”
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年终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逐级汇总,由主管部门上报市财政局。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仍要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进行冲销处理,根据年终结账前的会计报表编制。
除了资产、收入和支出账户的核算有变化外,行政单位的其他账户的核算没有太大变化。但要说明的是,在现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下,行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其核算的内容改变为行政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已没有财政性资金的内容。
四、事业单位会计
支付方式改革以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增加的内容与行政单位相同,其会计核算除了会计账户科目名称有所差别外,其他类同。
(一)“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核算
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仍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特点,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账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属资产类账户,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的支付业务。本账户借方登记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贷方登记授权支付支出数。
1、对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无误后记收入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2、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出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支用现金时: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现金
(二)直接支付方式下,出现无货币资金收入和支出业务的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支出的会计核算
1、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已审批的原始发票和相关附件以及市财政返回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记账。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固定资产的,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年终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逐级汇总,由主管部门上报市财政局。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仍要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进行冲销处理,根据年终结账前的会计报表编制。
在现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下,如同行政单位一样,事业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其核算的内容改变为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而没有财政性资金的内容。
五、建设单位会计
(一)对财政授权支付由财政下达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建设单位应予记账,并在资金占用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预算拨款等——财政授权支付
(二)建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出时,会计分录为: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建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支出现金时:
借:待摊投资等
贷:现金
(四)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建设单位根据已审批的原始发票和相关附件以及市财政返回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记账。会计分录为: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预算拨款等——财政直接支付
六、行政、事业、建设单位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一)设立“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在资产类(资金占用类)增设“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事业单位编号125,行政单位编号115,建设单位编号235)。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处理账务时,借方登记单位本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额度数,贷方登记下恢复额度数(如单位本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方需同时登记两者差额,贷方登记下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
(二)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年终依据本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作相关会计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经费
2、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3、建设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
下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对上结转的支出指标(支付系统“资金来源”栏显示“上年结转”,切忌不可与本年下达的支出指标混淆),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重新报批用款计划,在发生财政直接支付支出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三)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1、年底额度注销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年终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单》负数冲销结余未使用授权额度,会计账务处理相同。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如单位本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凭财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支出指标(额度)结余结转审核表,根据两者间的差额作相关会计分录:
(1)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经费
(2)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3)建设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
下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对上冲销的财政授权额度和结余结转的支出指标(支付系统“资金来源”栏显示“上年结转”,切忌不可与本年下达的支出指标混淆),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重新报批用款计划,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的,重新下达授权额度,收到代理银行打印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七、对账
(一)财政局总预算会计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人行国库科和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对账务。
1、与人行国库科核对月末存款余额,对账内容为“国库单一账户”结存数、支出数,对账单由人行国库科提供。
2、与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对预算支出按部门分“类”、“款”、“项”的支出数,对账单由国库支付中心提供。
(二)国库支付中心会计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财政局总预算会计、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1、与财政局总预算会计对账,对账内容主要包括:按部门分“类”、“款”、“项”的财政支出的当月发生数和当年累计发生数,对账单由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提供。
2、与代理银行对账,对账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当月按部门分“类”、“款”、“项”的财政直接支付数;同时核对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支用数”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数”,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
3、与预算单位对账,对账内容为按预算单位及所属各级预算单位汇总的分“类”、“款”、“项”的预算支出总数,其中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数、支用数、余额数,对账单由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提供。
4、每月5日前,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类、款、项汇总所属各级预算单位上月“单位零余额账户”支出情况(含电子文档)以及提取现金的分类、款、项实际支出数,报国库支付中心,并将已提取未支用的现金数额单独反映。
(三)预算单位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就其“零余额账户”与代理银行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额度结余数,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经双方签证后的对账单由预算单位随同月份会计报表逐级上报。每日终了,预算单位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四)年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设置10天的整理期,用于处理未达账项、核定预算结余资金等事宜。在整理期结束后,财政总预算会计、国库支付中心会计、预算单位之间、上下级预算单位之间的各有关账务必须完全一致。
第四篇:集中支付制度对国库会计核算的影响
摘要: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2000年国库系统改革的重点之一。本文通过对比实现集中支付前后财政预算支出的会计核算变化,来剖析集中支付制度对国库会计核算的相关问题的影响,其中着重提出了对会计电算化的需求。
国库集中支付即国库单一帐户制度,就是将政府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集中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帐户,同时,所有财政支出(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均通过这一帐户进行拨付。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2000年国库系统改革的重点之一。实现集中支付后,国库资金的划拨方式将发生较大的变化,相应的,对国库会计核算的影响也很大。笔者通过对比实现集中支付前后财政预算支出的会计核算变化,来剖析集中支付制度对国库会计核算的相关问题的影响,供读者参考。
一、现行国库资金的预算支出的会计核算
现行的财政预算支出都是通过国库部门凭财政部门开具的预算拨款凭证办理的。拨款的收款单位是财政预算计划内的行政事业单位。1中央国库的预算支出方式
财政部开具预算拨款凭证,送至国库,国库经过对凭证是否规范,印鉴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完毕,根据收款单位开户行将凭证分为两类,一类是同城凭证,一类是异地凭证。对同城凭证,国库人员将其逐笔录入微机,汇总金额,打印出发往营业管理部的邮划往帐报单,然后进行编押,再将往帐报单附上拨款凭证的二、三联送到营业管理部,营业管理部接到来帐报单和拨款凭证后,将拨款凭证按收款行进行清分,送票据交换中心参加同城票据交换后到达收款单位开户行。对异地凭证,国库人员将其逐笔录入微机,逐笔打印出电汇往帐报单,经过编押后,打印电报稿,通过交换送办公厅,再送邮局以电报方式送到当地人民银行,再转到收款单位开户行。
2.地方金库的预算支出方式
大部分分库和下级中心支库、支库的预算资金划拨是这样进行的:财政部门开具预算拨款凭证,送至国库,国库经过审核后,汇总金额开具行库往来凭证附同拨款凭证送到会计(营业)部门。会计(营业)部门再将其分为同城和异地凭证。对于同城凭证,参加同城票据清算送至各商业银行;对异地凭证,通过电子联行发往异地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
二、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后的预算支出的会计核算
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支出(包括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不再仅仅面向预算拨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而是面对广大的商品供应者和劳务提供者,国库必须直接参加同城票据交换和全国联行才能满足预算资金的快速、安全划拨。
下图所示的是实现集中支付后的预算支出。
1同城范围内的预算支出
(1)国库拥有同城交换号,资金仍由会计部门代理清算
同城清算包括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两部分。1票据交换
国库收到拨款凭证后,经过审核后,将收款单位开户行属于同城清算范围的拨款凭证按收款单位开户行清分,同时将凭证信息录入到《国家金库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后,票据信息的交换操作如下: 手工磁盘交换
打印提出清单,并生成提出磁盘文件,参加同城软磁盘清算,将提出票据送至交换中心,直接交换至收款单位开户行。
清分机交换
打印提出清单,并在凭证(或信封)上打印磁码,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直接交换至收款单位开户行。
同城电子支付系统(实时清算)2资金清算
因国库只是交换行,不是清算行,因此,国库不在营业部开户,资金清算针对上述3种票据交换方式分成2种:
对于手工磁盘交换和清分机交换的,资金清算可根据票据交换中心开具的资金划拨凭证,国库开具手工联行往帐报单与会计部门进行清算。
对于参加实时清算的国库,则需在当日系统对帐成功后,根据清算分机打印出来的清差凭证,填制行库往来凭证与会计部门进行清差。(2)国库拥有全国联行行号,资金由国库直接清算
国库成为全国联行单位后,行库往来科目视同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往来科目,行库往来科目在营业部的贷方余额视同国库存款数(头寸)。提出拨款票据的传递与上述l点相同,在资金清算时,使用行库往来凭证直接进行清算(在实时清算方式下是使用清差来划拨的)。2.异地预算拨款
对异地凭证,国库逐笔录入微机后,生成并打印电子联行往帐清单,通过电子联行的“天地对接”系统,将预算支出信息传送到卫星小站。卫星小站再将国库资金发往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再转划收款单位开户行。对不通电子联行的地方,可通过手工联行方式汇划资金。
三、实现集中支付后对国库会计核算的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后,国库会计核算变化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国库需要直接参加同城清算
目前,大部分国库没有直接参加清算,而是由会计(营业)部门代为清算。国库与会计(营业)部门之间的资金往来通过“行库往来”科目进行核算。在实现集中支付后,大量的拨款会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中的各种分类帐户中划往各商业银行,如果国库不直接参加同城清算,势必加大与会计(营业)部门的资金“中转”流量,一方面增加了手续,增大了会计(营业)部门的劳动强度,也增大了行库往来科目对帐的难度;另一方面不利于地方预算支出的快速调拨,不利于预算资金在划拨中遇到问题时的及时解决。因此,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国库就必须直接参加同城清算,以适应国库对地方预算支出的安全、高效的调拨管理。2.国库需要参加全国联行
目前,只有总行国库局参加了全国联行,个别省份在省辖范围内使用了省辖联行专门用于划拨国库资金。绝大多数国库在上划资金和调拨支出时,都是先通过行库往来科目将资金划往本行会计(营业)部门,再由他们通过电子联行或手工联行转划到异地收款行。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后,大量的异地拨款需要快速、直接的划拨到异地收款行,如果仍由本行会计(营业)部门转划做联行往帐,必然会影响预算支出的效率和信誉。因此,实施集中支付,国库就必须参加全国联行,以适应国库对调拨支出等异地拨款的快速、安全的管理。3.国库参加同城清算和联行后,需要增设同城往来、联行往来和暂收、暂付等会计科目,来对预算支出的同城和异地划拨进行会计核算。同时,行库往来科目的性质会因国库提升为清算行而发生改变,行库往来视同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的存款,用于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报解和地方预算支出的调拨。4.实现国库集中支付,需要改变“地方财政库款”(对总库而言是“中央预算收入”和“中央预算支出”)科目的收支范围,使其即能收纳预算内收入,也能收纳预算外收入,同时还能进行预算内、外的支出。并相应建立国库分类帐户。国库分类帐户是按照资金的用途(包括职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用款部门或支出单位等而设立的分类帐户,以对财政部门及各支出单位的实际资金支出进行核算。
5.实现集中支付,需要国库会计核算的高度电算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它的实现完全依赖于国库电算化水平的高起点、高质量,也即对《中央国库会计核算系统》(总库专用)和《国家金库综合业务处理系统》(省分库以下各级国库使用)在集中支付制度下完成预算支出功能的高要求。但这些程序都是在现行预算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虽然都对同城清算和联行留有接口,但仍不够全面、理想、实用。为了满足集中支付的需要,还应做如下修改和调整:(1)增加同城清算模块
鉴于各地同城清算的模式不统一,有些差异还较大,那么,实现集中支付后,国库直接参加同城票据交换了,应该有相应的同城清算程序提供给国库使用。作为统一全国国库业务程序的《国家金库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应该提供同城清算数据转入和转出接口,供各地科技力量完成同城清算模块的开发。
(2)增加电子联行和手工联行接口模块
国库拥有联行行号后,通过与电子联行或手工联行接口模块就可直接参加电子联行或手工联行进行资金清算。
(3)安全措施
由于国库直接参加同城票据交换和全国联行,国库直接面对社会进行预算资金的划拨,因此,国库不仅要在制度上加强管理,在技术手段上也需改进。一方面,购置“加密卡”等硬件设备,保证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正确、安全、保密;另一方面,在各种接口程序的数据传输时,使用“软加密”技术,对被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准确性,防止数据的泄露,同时,对收到的资金信息(数据)解密,并自动核对数据的合法性、正确性,保证资金的安全。
第五篇:浦东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浦东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
(一)国库存款账户核算:对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支付的资金根据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每日报来的按支出功能分类“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新区国库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预算外专户核算:对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支付的资金根据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报来的按支出功能分类“类”、“款”、“项”汇总的《预算外支出结算清单》列报预算支出,同时冲转原先垫付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外支出
财政各专户支出(如涉及其他财政资金专户)
贷:暂付款
(三)为便于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日常拨付资金,由财政预算外专户不定期向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拨付备用金,会计分录为:
借:暂付款
贷:财政专户存款(或银行存款)
二、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会计核算
(一)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收到财政预算外专户拨付的备用金 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
(二)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预算外支出结算清单》、按单位汇总的《部门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清单》与代理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暂付款――预算内―各单位
预算外―财政各专户-各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结余资金―各单位
贷:银行存款
(三)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按照国库存款账户拨款以及《预算外支出结算清单》《结余资金使用清单》列报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暂付款――预算内-各单位
预算外―财政各专户-各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结余资金-各单位
三、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会计核算
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编号103)”、“ 已结报支出(编号213)” 会计总账 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 支出、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外支出的类款项及预算单位记载会计分录。
(一)财政直接拨付账户核算: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在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业务,资金来源为“财政集中支付结算专户”拨款,采用备用金形式,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暂存款
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银行支付凭证回执联按部门分“类”、“款”、“项”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一般预算外支出
各财政专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结余支出
贷:其他财政存款
(二)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核算: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在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业务,本科目贷方登记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当天发生直接支付资金数;本科目借方登记当天国库单一账户存款划入冲销数;本科目当日资金结算后余额为零。
“已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已结清的支出数额,当天业务结束后,本科目余额应等于一般预算支出与基金预算支出之和。年终转账时作相反分录,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支出”、“基 金预算支出”科目。
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银行支付凭证回执联按部门分“类”、“款”“项”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一般预算外支出
各财政专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结余支出――各单位―项目结余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每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代理银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三)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核算: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对于授权交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报来的《财政支出日(旬、)月》报表》,与付款银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支出,并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
一般预算外支出 各财政专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结余支出――项目结余―各单位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四)年终,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将预算支出与有关方面核对一致后转 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已结报支出
贷: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一般预算外支出
一各财政专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结余支出—项目结余—各单位
(五)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对财政局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不作正式会计分录,但需要备查登记。
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一)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入账,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暂付款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事业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应收帐款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二)对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并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行政单位编号107,事业单位编号103)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预算外资金收入――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暂付款 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收入――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应收帐款
(三)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取使用时,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贷:现金
事业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贷:现金
(五)预算单位使用备用金时,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 收到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预算外资金收入――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时:
借:暂付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备用金清算时: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贷:暂付款
事业单位: 收到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收入――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时:
借:应收帐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备用金清算时: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贷:应收帐款
(六)年终结余资金帐务处理:预算单位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是指按照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核准预算单位跨结转使用的资金,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结余、政府采购资金结余、留归预算单位使用的项目经费结余等。各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局核批的结余指标数登记入帐,在资产类增设“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行政单位编号115,事业单位125)。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帐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本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帐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额度数,贷方登记下恢复额度数(如单位本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方需要同时登记两者差额,贷方登记下 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
1、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帐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本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作相关会计帐务处理: 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经费
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2、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帐务处理
(1)年底额度注销帐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帐单作相关注销额度的会计帐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如单位本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间的差额作相关会计分录: 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经费
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2)恢复额度帐务处理: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依据下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会计帐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七)年终结余资金及其分配的帐务处理按照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八)预算单位上缴结余资金帐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上缴结余资金至财政集中结算资金专户时(或如果出现完工项目的结余资金已转入财政集中结算资金专户,而结余数挂在预算单位帐面),其帐务处理: 行政单位:
借:暂付款 或 借:暂付款
贷: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
财政应返还额度
年终时:
借:结余――净结余
贷:暂付款 借:结余――项目1 ――项目….贷:结余――净结余 次年预算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项目,收到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预算外收入(结余资金收入)――项目1 ――项目… 事业单位:
借:应收帐款 或 借:暂付款
贷: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
财政应返还额度
年终时:
借:结余――净结余
贷:暂付款 借:结余――项目1 ――项目….贷:结余――净结余
次年预算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项目,收到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预算外收入(结余资金收入)――项目1 ――项目…
(九)特别事项(1)对于年底由财政返还至行政事业单位专户的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帐务处理如下: 行政单位专户:
借:银行存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专户:
借:银行存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因考虑单位年末调帐,出现国库单一账户系统与预算单位财务核算数存在差异,一律以国库单一账户系统中数据为基准,差异数一律挂在往来款项中,次年待用款额度到账后,予以调整。
(十)年终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逐级汇总由主管部门上报财政局。
五、对账
财政局国库处、财政国库收付中心、预算单位、代理银行都应建立全面的对账制度,在认真处理各项账务的基础上,加强对账工作,定期、及时地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对账务。
(一)财政局国库处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国库代理行和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核对账务。
1.与国库代理行核对月末存款余额,对账单由国库代理行提供对账内容为“国库单一账户”结存数、支出数。
2.与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核对预算支出按部门分“类”、“款”、“项”的支出数。
(二)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财政局国库处、代理银行和一级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1.与财政局国库处核对按部门分“类”、“款”、“项”的支出 数,对账单由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提供,内容主要包括分“类”、“款”、“项”的财政支出的当月发生数和当年累计发生数。
2.与代理银行对账,对账内容为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当月分“类”、“款”、“项”的支出数和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数;同时与各代理银行核对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支出数”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数”。
3.与一级预算单位对账,对账内容为该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各级预算单位汇总的分“类”、“款”、“项”的预算支出总数,其中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的额度数、支出数、余额数,对账单由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提供。
(三)预算单位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就“单位零余额账户”与代理银行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额度结余数,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经双方签证后的对账单由预算单位随同月份会计报表逐级上报。每日终了,预算单位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四)年终,财政局和预算单位设臵10 天的整理期,用于处理未达账项等事宜。在整理期结束后,财政局国库处、财政国库收付中心、预算单位之间、上下级预算单位之间的各有关账务必须完全一致,不应再有未达账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