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助学金工作程序
国家助学金工作程序
一、资助对象:所有农村户籍学生、所有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工作流程
学生提交材料申请→班主任→初审签字→系部二审盖章→学校审验→校内公示→上报省资助中心备案同时将数据上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公示省资助审批名单→学校通过银行将钱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1、学生提交材料申请:
1.1所有农村户籍学生、所有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1.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贫困证明原件1份。
2、班主任审验签字:
2.1初步判定学生是否属于资助对象。
2.2审验学生提交的复印件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学生姓名必须与学籍、身份证、户口本相一致。
2.3学生的个人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装订。
2.4班主任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审核意见栏填写“原件已验,符合申请条件,同意申请”。
3、系部审验
3.1各系部组织审验各班申请材料和电子信息,审验合格的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审核意见栏加盖系部公章。
3.2以系部为单位将合格学生的申请材料和电子信息交学生科。
4、学校审验
4.1学校对各系所交材料进行审验,如各班出现材料不齐或电子信息错误的将以班级为单位集体返回各系。
4.2学生科不单独接收某个学生的申请材料,9月5日以后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做好材料准备工作,等候学生科通知后执行上述申请流程。
4.3学生科复审后将合格的学生信息返回各系进行核对,需本人签字,如不是本人签字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各系在学生审核后签字交至学生科。
4.4最终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电子信息
3.1、各系通过群共享下载《学生信息上报数据模板》,输入学生信息,《学生信息上报数据模板》填写要求:
1、身份证号:只能是标准的身份证18位编码规则的正式身份证号。
2、姓名:不能为空,且长度不能超过50个汉字,名字是两个字的中间无字符
3、性别:不能为空,且必须是‘男’或‘女’。
4、民族:不能为空,且必须是56个有效民族,填写民族全称。
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
5、年级:填写2010。
6、入学年月:不能为空,年份不能大于当前年的年份,且必须满足如下格式:2010-8。
7、招生类型:填写秋季。
8、修读专业:机电一体化(3+2)、模具设计与制造(3+2)、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高中)数控技术应用(高中)、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高中)、装饰艺术与管理、电梯应用与维护、机械制造与控制、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工电子与自动化、电气技术应用(维修电工方向)、金属热加工(焊接方向)、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多媒体制作与动漫设计、计算机及平面设计
9、学制:不能为空,填写如2、3、5。
10、学习形式:全日制。
11、班级:填写教室号如B201。
12、联招合作类型:填无。
13、户籍所在省;
14、户籍所在市;
15、户籍所在区县。
不能为空,且必须是有效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名称全称
16、详细地址:不能为空,且长度不能超过50个汉字,按照户籍地址填写 格式: xx路x号或XX乡
17、户籍性质:不能为空,填写农村、县镇非农或城市。
18、是否低保:不能为空,填写‘是’、‘否’。
19、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不能为空,填写‘是’、‘否’。
当户籍性质为‘农村’和‘县镇非农’时,若该列填写的值为‘否’,将给出警告提示。
20、学生类型:不能为空,填写普通中专。
21、生源类别:不能为空,填写应届初中毕业、往届初中毕业、应届高中毕业、往届高中毕业或其他。
22、家长(监护人)姓名:不能为空,且长度不能超过50个字符25个汉字,填写一个人的姓名。
23、家长(监护人)电话:不能为空,且长度不能超过50个字符,只填写一个联系电话,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如:0371-XXXXXXXX。
24、教学点:填写“校本部”。
四、银行卡办理
4.1学校与银行联系给申请人免费办理银行卡。
4.2按银行要求填写开卡单,交后附材料。
4.3领到银行卡后请及时到银行更改密码,如因密码未更改造成的钱款被盗取,学校和银行不负任何责任。
4.4如银行卡丢失请带相关证件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卡业务,学校不负责补卡。
4.5如补卡后更改了银行账号,学生本人填写《更改银行卡号申请表》,班主任签字各系盖章,交张老师处,如更改后未及时到学生科登记,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发放
5.1每月发放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银行信息核对,必须本人签字,退学的将该生信息划去,标注退学或休学,班主任审核后签字各系盖章交张老师处,如因代签或不签出现问题学生本人负责。
5.2核对信息时请各系将退学过转转班信息标注清楚,如出现退学未报或已转班
但名字未报学生科导致助学金发放出现错误的的由班主任负责。
第二篇: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
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
1.贫困生入库:各教学院系安排被评审为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网上申请贫困生,然后审核,使学生信息进入贫困生库,今年贫困生库的比例要和“三奖”名额一致。具体申请流程为:学生网上申请贫困生→班主任、辅导员审核贫困生→院系审核,学生信息进入贫困生库。只有贫困生库中的学生才能申请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贫困生入库阶段要提醒学生注意保存系统产生的标识码(相当于密码),如果学生标识码忘记,可以联系班主任,使用班级帐号进行初始化。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正式成为贫困生后,凭标识码即可申请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申请:正式成为贫困生后,凭标识码即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4.我校学生奖助学金在线申请系统学生申请网址:http://222.207.48.7/infomsdlb/visitor/tzxj-login.c,也可以直接进入学生处网站(http://xsc.fyvtc.edu.cn)上的图片链接进入。学生凭身份证进入系统后点击贫困生申请,申请成功后会生成标识码,此标识码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一个依据。各位班主任辅导员务必要提醒学生网上提交的银行卡为学校财务处所发建设银行卡,卡号必须正确,因个人填写错误,后果自负。
5.时间:贫困生入库、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网上录入结束时间为10月11日,纸质材料上报时间为10月12日,助学金网上录入工作于10月25日前结束。
第三篇: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及程序
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几条规定: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为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生活俭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2010-2011学年无违纪行为。
根据贫困生认定标准确定贫困学生,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一)、一般困难学生
家庭提供的生活供养费低于400元/月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二)、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30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困难学生: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学生;
2、城镇下岗职工子女;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在治疗的;
5、家庭遭受较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
6、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三)、特殊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25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无经济来源的烈士子女;
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
4、直系亲属是危重病人,需要长期自费治疗的;
5、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
8、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注:困难鉴定可参照附表一。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安排
(一)、10月14日到10月21日15:00点:片区审核阶段。
1、10月14日—10月17日下午6点之前,申请人向各班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表三)、以及贫困证明、受灾证明等(复印件即可)、成绩单。相关要求如下:
(1)、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籍贯、家庭成员及各自的现状、家庭经济来源及收入、是否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学生本人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等。申请书后面一定要留下学号、姓名、片区支部、联系方式。
(2)、家庭贫困证明复印件即可,原则上要求贫困证明为2011年开具的三级证明。
(3)、纸质材料的装订顺序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书面申请书、贫困证明、受灾证明、成绩单等依次装订。
2、10月18日—10月20日,各班辅导员牵头,各班班委和学生代表以及片区勤工部(写了申请的同学不可以参加评议小组,每个小组的人数要在5-7名,其中包括1名片区勤工部同学)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评定标准对本班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进行筛选。把筛选出的申请人信息制成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详细完善《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10月21日,由片区书记牵头对提交上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以片区为单位,在下午3点前将电子汇总表和纸质材料交勤工助学中心秦老师处。
(二)、10月24日—10月25日:团委勤工助学中心复审阶段。
团委勤工助学中心将根据上交资料进行复查,并访问每个同学的辅导员老师,再次核对成绩、思想、行为等表现是否符合条件,确定名额,并将最终名额返还给辅导员对其认定。再将名单交予学院领导小组签字。
(三)、10月26日—10月27日:名单公示阶段。
公示拟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手写形式送至济民楼209团委勤工助学中心反映,也可以拨打学生发展中心黄老师0816-6354260或勤工助学中心秦老师电话0816-6355512进行反映。邮箱:hl@tf-swufe.net,84112458@qq.com。反映情况需本人亲自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举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团委勤工助学中心
2011-10-14
第四篇:2016国家励志和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定程序
国家励志和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定程序
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金管理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计网1431-1433班、信管1434班、软开1439班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程序报告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下饭馆,基本在学校食堂就餐。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健康。
8、积极参加素质拓展,且素质拓展学分合格。
9、前一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良好且获奖后愿意服从安排从事下一学年的校内志愿服务。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下饭馆,基本在学校食堂就餐。
6、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
7、积极参加素质拓展,且素质拓展学分合格。
8、前一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良好,各项指标考核合格,且获奖后愿意服从安排从事下一学年的校内志愿服务。
(二)评审流程
1、在9月份和10月初核实各班贫困生名单,并在班级群公示 2、10月8日在各班班级群发通知,要求想申报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用民院纸手写一份个人申请书,包含家庭经济具体情况和在校表现。3、10.18日在各班公示自主申报国家励志和国家助学金的名单。
4、收集自主申报国家励志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基本情况,10月26日在各班级群公示,并要求填报自主申报表。上传学校的奖助学金文件,并在班级群将奖助学金申报条件截图重点强调。
5、在班级群发通知自主报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每班选6-10个同学组成评定小组,人数不够的由班干部建议推荐,评定小组成员必须非自主申报奖助学金人员,规定普通同学占60—70%。10月26日各班各评定小组成员在班级群公示一天,有异议的可以联系老师说明情况。
6、各班公示无异议后,10月27日起,由辅导员组织各班评定小组成员审阅提交的材料,根据申报人员的材料及在校表现进行讨论,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最后的名单。
7、各班奖学金名单确定后在班级公示三天,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当面找老师说明情况,当面说明情况还有异议的采取班级投票的方式进行最后表决。
第五篇:国家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国家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
为加强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年级组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立国家助学金工作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2人,计算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齐全。
二、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
学校根据国家《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
(1)首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各班发放比列。
(2)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3)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
(4)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输入工作,提交学生资助管理表中审核;(5)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
(7)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加强信息填报工作管理,及时完成资助信息填报
五、自检情况:
我校于4月30日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方式
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成立检查小组,深入到学生中调查。
(二)检查内容
1、调查学生的贫困程度及范围
2、调查贫困学生的评定过程
3、资助金的发放管理情况:
学校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校领导监督、受助学生签字的工作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建档备查。
(三)检查结果:
1、由于资助程度有限,贫困学生多,导致部分贫困学生不能享受资助;
2、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对违纪学生取消各项资助资格,由另一部分没有享受资助的学生代替;
3、有部分学生年龄太少不能办理银行卡,资助资金只能暂时打到家长或同学的卡上,再通过家长或同学转交。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特此报告。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