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鱼我所欲也 》教学反思
《鱼我所欲也 》教学反思
语文组李教中
今年我教《鱼我所欲也》是在一种轻松、自由的氛围下进行的,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课程理念,学生在充分与文本、与同学、与教师的对话中品味了孟子的“仁”“义”思想,学习了孟子雄辩的写作方法,体验了孟子侃侃而谈的大家风度,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一、用对话的方式串联整个教学过程,充分体现了师生的互动。
教学过程中,我始终注意了用对话的方式,让学生的自主性得到充分表现。教师出示幻灯片1,让学生走进文本,与文本对话,引起学生思考,教师的引领性得到了很好的展示。幻灯片2,则让生生之间的对话在恰到好处的时机展开,学生合作探究也就自然呈现出来了。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张扬。特别是结尾处与生活的链接,对培养学生的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起到了点睛之功能,三维目标中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得以自然融入。
二、注意了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培养。
有人说:新课改就是让学生上课热热闹闹,就是只要过程不要结果。我认为不是这样的,课改后,学生的能力应更加全面。这样,我在执教时,注意了基础知识的积累:文言文中的字、词、句的理解,议论文中的论证方法,中心论点的提出方式等,这些都属于学生应掌握的。教学中把这几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抓扎实、抓落实了,就会让学生学有所得。同时,运用了新的教学方式的引入,让学生先自主学习、自主探究,之后小组合作探究„„其学习能力在循序渐进的学习进程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提高。
三、值得改进的地方。
对生活的链接还可以再拓展开些,让学生举出更多的事例,让学生在具体事例的佐证下,对“舍生而取义”的现实意义理解得更深些,这将会帮助学生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第二篇:《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原创: 郑标工作室张玉婕
太和三中 张玉婕
带了几届学生,教了几遍《鱼我所欲也》,一直是明白中糊涂,糊涂中明白。
一年一个感受,今年在教这一课的时候,大家又讨论,结合我在讲课时的感受,把今年的思路整理出来,以备以后上课参考。
首先是字词关。
我们九年级语文组在一起讨论了这么几个 词:“有甚于”、“由是”、“则”“羞恶之心”。
“有甚于”的解释一是“超过”,一是“有的比……严重。”按照以往的解释是“超过”,今年大家在查相关资料的时候,认为“于”是“比”,“甚”是“严重”,这样翻译“所欲有甚于生者”就是“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也是通顺的。按照原来的解释是“想要的有超过生命的”学生更好理解一些。
在讲这一点的时候,我把两种方案都给了学生,目的是促进学生的思考,让学生能明白语言是需要思考的,只有思考能带给古代汉语最好的解答。
学生知道老师也会在这些句子上出现问题,也很高兴,不再气馁了。
“由是”我们讨论的结果是“采用某种方式”或“按照某种方式”或“采取这种手段”或“采用这种手段”。我的观点是“是”在古代更多的解释为“这、这样”,我告诉学生可以翻译为这几种方式,以及我的观点和根据。
“则”有两种理解,一是“如果”;一是“却”。目前我们多数教师倾向于“如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解释为“优厚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而接受它。”
“羞恶之心”在读音上出现了问题,一般读成”xiū wù “ 我自己读成了“ xiū è”
这是今年部编本教材新的改动,经过查证信息“羞恶之心”应理解为“对自己犯了错误觉得羞耻和对别人干了坏事感到憎恶的心情”。
在讲述论证思路的时候,我抓住几个词语。
文章由类比引出中心论点“舍生而取义”,接着讲道理,先讲述舍生取义这一类人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句子抓住三个词“有甚于”、“生”、“死”。作者用有甚于连接“生”“死”两种情况。
同样道理,在假设论证的基础上用“莫甚于”连接生死,接着用“由是”强调“舍生取义”之人的做法,最后得出结论: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第二段,作者举例论证。需要点出的是“一箪食,一豆羹。”的例子中,“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这几句需要重点讲解,引导学生理解。
这样,《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的难点得以解决。
第三篇: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反思一: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今年我教《鱼我所欲也》是在一种轻松、自由的氛围下进行的,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课程理念,学生在充分与文本、与同学、与教师的对话中品味了孟子的仁义思想,学习了孟子雄辩的写作方法,体验了孟子侃侃而谈的大家风度,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一、用对话的方式串联整个教学过程,充分体现了师生的互动。
教学过程中,我始终注意了用对话的方式,让学生的自主性得到充分表现。教师出示幻灯片1,让学生走进文本,与文本对话,引起学生思考,教师的引领性得到了很好的展示。幻灯片2,则让生生之间的对话在恰到好处的时机展开,学生合作探究也就自然呈现出来了。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张扬。特别是结尾处与生活的链接,对培养学生的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起到了点睛之功能,三维目标中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得以自然融入。
二、注意了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培养。
有人说:新课改就是让学生上课热热闹闹,就是只要过程不要结果。我认为不是这样的,课改后,学生的能力应更加全面。这样,我在执教时,注意了基础知识的积累:文言文中的字、词、句的理解,议论文中的论证方法,中心论点的提出方式等,这些都属于学生应掌握的。教学中把这几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抓扎实、抓落实了,就会让学生学有所得。同时,运用了新的教学方式的引入,让学生先自主学习、自主探究,之后小组合作探究...其学习能力在循序渐进的学习进程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提高。
三、值得改进的地方。
对生活的链接还可以再拓展开些,让学生举出更多的事例,让学生在具体事例的佐证下,对舍生而取义的现实意义理解得更深些,这将会帮助学生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反思二: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大思想家孟子曾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做比提出了他自己的观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即舍生取义)昨天的语文课上,我和学生一起将脑意识和孟子的舍生取义思想进行对接,很可惜,在潜连接的过程中出了点小问题,将我的课堂偏离了正常轨道。
老师,我不同意孟子的观点。一个男生有些迫不及待,看的出他身后有不少的支持者。
还有谁不同意老夫子的观点?我笑着问道。响应的声音此起彼伏。有些意外于学生们的态度,也有些惊异他们的独立思想。我决定将课堂自然一些进行到底,于是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听取他们反对舍生取义的原因。我们以前接触过保尔这个不朽的名人,他有句话说的好‘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可以再麻木的‘舍生’了,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学生a心直口快,当然观点显得有些片面,而且有些强词夺理了。
对我们中学生而言,这个观点离的似乎太远。前段时间新闻里播放说已经将‘见义勇’改为‘见义智为’,可见,我们现在提倡的是‘取义不舍生’。学生b有理有据、简捷明快的发言博得了一阵喝彩。
在众多的言论之中,除了学生b的‘见义智为’有新意外,其他的好象都在强调一个片面的观点:只有生命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所谓义啊,德啊,都要排在尾巴上。而且他们列举了一系列的反面事例,从贪污犯说到肇事者,从评按说法说到焦点访谈...他们不屑的说着:现在有谁还舍生取义啊?...我有些茫然,有些凄凄然,优秀传统的教育缺乏,教学与现实严重脱节,致使教师处在了尴尬的位置。我明白,他们接触的社会上的反面例子太多了,潜意识里早就否定这个观点,根深蒂固。我还想据理力争,想为我们伟大的古思想家拉动一些支持者,更想纠正这些年轻的脑袋瓜里存在的腐败思想。
我急性列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你在上学路上,不小心撞倒了一位老奶奶,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赶紧逃跑,一是扶起老奶奶看看伤势做决定,你会怎样做? 我会看看左右没人,赶紧逃跑。一个调皮男生有些玩笑的说。
哎...传来一片唏嘘,接着有几名同学起来指责他天良的丧失。(我很高兴大多数孩子人本善良)如果你开车,撞倒了一个人,而且很严重,你有两个选择,一是逃跑,一是勇敢承担责任在第一时间救治伤者...我将事例升级。显然,同学们陷入了沉思中。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选择逃,接受良心的谴责,或者法律的更严惩,选择后者,接受法律的惩罚,但良心稍安。你们做选择,举手表决。我帮忙分析。很高兴,他们一个个表示愿意选择后者,尽管眼中还有一点点的茫然。接下来我们列举了当今社会上一些正面的事例...看的出,他们的想法有了比较大的变化,他们开始对舍生取义的勇士,发出由衷的赞叹,而对那些见利忘义、自私无德的小人表示出了极大的反感和鄙夷。
现在社会上见利忘义的现象太多,可世界上真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德,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德,就好象没有了灵魂,也就成了一具行尸走肉,虽生尤死,受万人唾弃,而那些舍生取义的勇者至今传诵...当然最完美的方法仍然是‘取义不舍身’,所以学生b获得最佳发言人!在一片掌声中我们结束了讨论,从学生折射来的目光里,我知道这节课的收获还是不小的。最后布置了一个小作文题目《鱼我所欲也》,来写自己的一次选择经历,期望在作文过程中总结所学,学会在关键时刻如何作出正确选择,这该是学习该课文的最终目的。
虽然这节课没有按照我预定的教学计划进行,也让我着实感受到了语文教学中面临的尴尬局面,但我庆幸,最终的教育效果还是好的。我在想,语文的教学并不只是单纯的语文知识的教学,而是要灵活的渗透思想品德教育,灵活的与学生的社会生活实际接轨,能学有所用。作为教师,如果不断的唤唤这群孩子的良知,对于他们人生观世界观的成型该有不小的帮助。
反思三: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鱼我所欲也》是九年级下册继《孟子二章》后又一篇儒家经典文章。孟子主张舍生取义,宣传了性善论。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对学生有的教育意义极大。这篇文言文,对初中生来说有点深奥,教学时容易让学生陷于枯燥乏味的困境,注意力容易分散。
因此,我备课时,精心设计题目。应该说我们的学案设计比较科学,操作性强。给了学生一个抓手,便于他们有效学习。学案涵盖了重点字词的解释,重点句子的翻译与理解,注重了文章脉络的分析,论证方法的把握,紧扣了文本。又注意了一词多义的现象归纳,词类活用的点化,通假字的总结,还注意了与已学知识的联系巩固,让学生继续形成并掌握好学习文言文的方法,注重了学生知识的巩固与迁移。同时我还紧联新课程标准要求进行教学。让学生在学习本文的基础上,学会辩证地分析与认识作者舍生取义的观点,使文化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传承与发展。注重了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使三维目标得以很好地实现。
在具体教学中,我又注重了文言文的特点。进行了反复地诵读,让学生读通、读懂、读出韵味。在字词梳理时,我们让学生进行小组合作交流,提出疑问,做好学案有关内容,再全班交流的方式,避免了课堂氛围的沉闷,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了学生。
反思四: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学习《鱼我所欲也》前学生已经学习了议论文的有关知识,学生通过学习对先秦的散文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鱼我所欲也》依然是九年级下最难理解的议论文。虽然里面的一些名言学生非常熟悉,但是在之前的议论文教学中没有对假设条件的道理论证进行学习,因此在理解、背诵第一段是本文教学的难点。
1、知识迁移构建体系
教学的终极目标是培养学生可持续学习的能力,因此教会学生联系旧知识,进行知识的迁移是十分重要的。不仅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有助于理解本文的主旨。逐渐构建起学生文言知识的体系。
2、合作突破生难字词
《新课标》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在学习中遇到问题是正常现象。作为九年级学生,有一定的文言基础,通过合作,可以自己突破生难字词。为后面的课文理解奠定基础。不能很好理解的生难字词就是文章理解的重难点,为老师调整教学,使教学更有针对性。
3、类比突破论证难点
假设论证是本课的教学难点,我采用了类比的方法来突破。从最简单的生活常识入手,完成孟子的推论思路。这样既让学生一目了然发现孟子的论证思路,突破了难点,又很好的理解了孟子用鱼和熊掌进行引入的作用。
4、当堂分层次背诵 背诵是本课的重点,因此在突破难点之后,进行了当堂的诵读背诵,减轻学生背诵的负担,又进一步理解孟子对义的论述。
遗憾是学生对于义是不认同的。学生强调一个片面的观点:生比义更重要。而且还有一些反面的事例进行佐证。学生已经太多接触社会上的反面例子了。
第四篇:《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鱼我所欲也》教学反思
本文,本人就第二课时进行了公开课。上完后,感觉效果不是很佳。现就教学内容反思一下,以提高认识。
一、收获方面。
1、课前进行了字词解释、句子翻译的复习,相对来说这部分知识学生掌握的比较好,能快速的进行回答。
2、学生关于议论文的知识点有一定的认识,找中心论点很快找出来了,举例论证的论证方法也掌握了。
3、对于“舍生取义”的理解也较深刻,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如何看待“义”也讨论热烈,且见解独到。
二、不足方面。
1、读的方面不够注重,只是让学生进行了齐读,个别读环节没有。通过读加深理解这个环节稍为欠缺。
2、第一段论证论点的过程分析不够透彻,特别是正反道理论证、因果推理、假设推理等,并没达到真正理解、真正掌握的程度。
3、学生的参与度不够。并没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
反省这节课的内容,需要改正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我相信,通过今后不断的学习和大胆创新尝试,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必定会大大提高。
第五篇:《鱼我所欲也》教学参考
《鱼我所欲也》教学参考
《鱼我所欲也》,是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一篇古文。作者是孟子。该文出自《孟子·告子》。
中心论点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 1 è)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é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é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wéi)之;乡为(wé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
《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散文家孟轲及其弟子万章等人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3.5万多字。也是“四书”之一,是中国儒家经典的书籍。
注释
1.欲:想要,喜欢。所欲:想要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能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胜过 于:比
6.苟得:苟且,这里指为了生而不择手段。
7.患:祸患,灾难。8.辟:通“避”,躲避。
9.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12.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于这个原因,然而在这个问题上,却又可以获得生存手段而不用的人。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
14.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丢失。
15.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16.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7.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18.蹴(cù)尔:踩踏食物的样子。蹴:用脚踢。
19.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认为不值得,指不愿意接受。
20.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意为如果。辩,同“辨”,辨别。
21.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指带来好处。22.奉:侍奉。
2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恩惠,感激,现在写作“德”。与,同“欤”,语气助词,译为“吗”。读“yú”。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
24.向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向,原先,从前。
25.已;休,罢,停止。
26.本心:天性,天良。
27.是故:因为这个缘故。
28.能:能够。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拥有的话,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追求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的,因此我不苟且偷生;死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更令我厌恶的,所以有的灾祸,我也并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避开祸患的坏事,有哪一桩不能采用呢?这样做就可以生存,却有人不采用它;照此就可以避祸,却有人不采纳它。由此,可知人们所追求的有胜过生命的,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不仅仅有道 德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是道德高尚的人能够不丧失这种本性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它就能活命,不吃它就会死亡。但如果吆喝着施舍,路过的饿人也不愿接受;如果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乞丐也不屑一顾。
对于优厚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那么优厚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呢?难道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结识的穷苦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自己所结识的穷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本性。内容简析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艺术特色,主旨,内容思想: 《鱼我所欲也》是一篇传统的语文教材,也是《孟子》一书中的代表篇章之一。但是,不仅很多教师在教学时误把“舍生取义”当作本文的中心论点,而且不少教参和新编教材也多有此误。其实,“舍生取义”既不能统摄《鱼我所欲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也不能与《孟子》全书,尤其是《孟子》全篇的思想内容相吻合。《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所收文章气势宏大,论证严密,富有感染力,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鱼我所欲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我所欲也》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 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
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
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是亦 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通过分析《孟》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孟》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
从《鱼我所欲也》一文的出处看,踏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孟》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孟》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参考赏析
《鱼,我所欲也》赏析
唐满光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 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不过,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 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可见,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所恶有甚于死者”,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钟”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斛四斗为一钟,“万钟”指丰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 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
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以顷刻而不省察于斯焉。”朱熹的评语很有道理。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败的危难之际,能够宁死不屈、舍生取义,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时,却不顾廉耻、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违法乱纪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这不就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他们确实是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因此,孟子指责“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不但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义,而且也提醒后人应该时时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贪图爵禄而干不合礼义的事情。不过,孟子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他认为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仁、义、礼、智等善心,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是后来“失其本心”,这样解释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他的唯心主义性善论的表现。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 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见《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孟子》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 互相比较,“乞丐”,“行道之人”与“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作者简介
孟子,(约前372一前289)名轲,字子舆,邹国人(现山东邹城市)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散文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对后来的宋儒影响很大,被认为孔子学说的继承者,有“亚圣”之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仁”学基础上,提出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在人性方面,因袭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主张人性本善。(存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孟子观点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不过他提出的“舍生取义”的观点,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商品经济的今天,都具有积极意义。
孟子师承子思(一说是师承自子思的学生),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与孔子并称为“孔孟”。孟子曾仿效孔子,带领门徒游说各国。但是不被当时各国所接受,退隐与弟子一起著述。有《孟子》七篇传世,篇目为:《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提出“仁政”、“王道”,主张德治。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从此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 的文章说理畅达,发挥详尽气势充沛并长于论辩。
孟子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孟子》共分7章:《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万章》、《告子》、《尽心》、《离娄》共计261篇。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轼等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