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
2013年家庭经济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
助自查报告
根据xx教育局〈xx教育局关于下达2013年春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我把我校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我校2013年春季寄宿生共有1183人,(其中:中心805人,xx269人,xx109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1180人,国家补助经费590000元,实际支付590000元。
秋季寄宿生共有1154人,(其中:xx805人,xx269人,xx109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1154人,国家补助经费577000元,实际支付577500元。(注:秋季文件没有到,发放7月份是按春季文件发放的,之所以多支付500元)。
2013年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我校有29个较小少民族。(其中:xx22人,xx7人)。资金一次性到位7250元,一次性发放了29名较小少民族生活补助费7250元。
我校依照上级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对学生实施营养餐供餐。我校共计学生2353人,3月4月我校实行自己
购买(米干、米线、面包、牛奶等)供餐共支付39375元。后几个月由于各种原因,我校申请由上级提供营养餐供餐(除xx小学外)。xx小学因路途远,运输不方便,上级要求由我校自行解决。xx小学学生有129人,上级拨付经费71天让学生供餐,共计金额27477元。供餐的名称有:米干、米线、面包、牛奶等。2013年支付22446元,2014年补支5031元。
二、不足之处待改进
学生贫困情况很难落实,家家都有胶地胶树,学生家长对此争议很大。虽然上级给一份调查贫困情况表,家家都能填,填来的情况都是贫困的。那么上级拨来的钱都是有限的,不能每个学生的补助到位,这样也来让学生班主任和学校财务人员很难做思想工作。
今后希望校领导班子对此作出解决的办法,让班主任和学校财务人员在工作上做起来更顺利些。
xx中心小学
2014年4月4日
第二篇: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镇雄县中屯中学2016年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这项工作:
一、宣传发动:我校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成立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
3、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寄宿学生,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f、符合计划生育照顾对象以及政府扶贫对象经济困难。
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寄宿学生,均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年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村委驻地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c、公示无异后,学校填写《动态信息表》及《发放花名册》,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计财股。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和学校汇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根据受助学生名册上的相关信息由学生班主任、学生或学生家长现场签字认可后把现金发放到学生或者学生家长手中。
总之,我们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镇雄县中屯中学 2017年1月10日
第三篇: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自查报告
(2009、2010)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是白岩镇唯一的一所初级中学,同时也是一所寄宿制学校,校园内建有学生宿舍楼三栋、食堂一栋、小卖部一栋,可容纳800余名学生的食宿。2009年、2010年学校设22个教学班级,每学年学生数都在1400余人,寄宿生每学年都在900余人,寄宿学生主要来自白岩镇各自然村寨及周边乡镇。自学生宿舍楼、食堂投入使用以来,学校2009年、2010年为1800余名寄宿生提供了食宿,两个学年有1122人获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金额为990410.07元。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的完成了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并在每发放后及时的对我校寄宿生补助发放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我校2009、2010度发放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格进行资格认定与审查。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每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采取了学校与村寨联手的形式成立了寄宿生评审委员会。学校严格对寄宿生进行资格检查监督与核实,按照先自己申报、然后审查、再公示7天,最后上报。
二、具体作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
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惠民政策,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总务主任负责具体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环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寄宿生手中。
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惠民政策,让师生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班级贫困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的支持,班主任和跟班教师依靠村委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三个年级各个班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
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总务主任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寄宿生贫困生活补助申请表》,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和科技局,经上级审核后,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打卡的方式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打了卡后并亲笔签名确认,然后学校才认可食堂对学生所打卡的金额,当确认无误后才把账转到食堂老板的账户上,任何人不得代办,严格按审定后的人数与金额进行发放,一律不准截留或占用资金。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杜绝出现“人情补助”和“奖励性补助”以及“拿”、“卡”、“要”情况及变相支配学生生活补助的情况发生。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三、2009年、2010年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09年春秋季我校寄宿生900余人,上级下达指标为561人,每人补助750.00元,计420750.00元,加上2008年余款25660.07元,合计446410.07元,截止到2009年12月4日发2009春秋季寄宿生生活费共计311169.00元,余下135241.07元。
2010年春季我校寄宿生908人,上级下达指标544人,每人补助375.00元,计204000.00元。加上2009年余下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35241.07元,合计339241.07元,截止到2010年4月21日,发给学生2010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共计103870.00元,余235371.07元。
2010年秋季我校寄宿生904人,上级下达指标544人,每人补助375.00元,计204000.00元,加上余235371.07元,合计439371.07元,截止到2010年12月20日,发放给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共计439125.00元,余246.07元。
2010年贫困生增加生活补助费上级下达指标数每学期544人,两学期共1088人,每人补助125.00元,合计136000.00元,于2010年12月20日上级拨付到学校,即截止到2010年12月底,我校共余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36246.07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未能及时到位。无论是春季还是秋季,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几乎都是到学期中旬才到位,从而造成食堂供餐上的困难。当学校根据文件及指标数通知学生填写申请表、组织人员评审、公示等程序,到真正地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打到学生卡上时已是4月或11月份了,故而在此建议上级部门能否在开学初(春季:3月;秋季:9月)即把补助指标下达到学校,学校及时开展工作,以保证补助费及时地发放到贫困寄宿生手中。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面小。我校寄宿学生主要来本镇范围内比较偏远的村寨。特别是李后、打油、前寨、新寨等位置偏远,不通公路,经济极为落后,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外出打工。由于补助指标有限,同村学生有的得补助,有的没有得补助,造成学生闹意见,不利于学校管理。建议上级部门能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大补助面。
以上两条建议是否可行,还请上级领导给予批评指导。
总之,2009年、2010年我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按政策、按文件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认真自查并总结备档,不存在任何问题。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
2012年3月20日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
(2009、2010)
自 查 报 告
(2009、2010)
第四篇:寄宿补助领导小组及方案
贵定县第二中学
关于成立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贵定县教育局《关于落实201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专项资金的通知》[贵教基发(2011)3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资助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特成立贵定二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大琴
副组长:祝
毅、赵发扬、蒋丽萍
组
员:欧启寿、伍兴哲、江
燕、兰
丽、韦玉平、朱庆红、杨先瑞、何家荣、谢秀英、杨
珂、夏华华、韩方华、黄明勇
贵定县第二中学
2012年4月25日
贵定县第二中学
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的分配、使用方案
根据贵定县教育局《关于落实201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专项资金的通知》[贵教基发(2011)30号]文件精神,我校有住校生290名,获得该补助名额200人,为及时完成此项工作,现拟定贵定二中落实2011年秋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分配方案如下:
一、本次资助的范围:就读我校的农村寄宿制贫困学生。
二、资助对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家庭贫困寄宿学生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困难;
2、农村因父母双亡家庭困难;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
5、农村因病家庭困难;
6、农村因灾返贫困难家庭。对达到以上条件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
三、分配管理
1、宣传动员
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班主任等人员学习上级相关条件,要求在学生中广泛宣传,让学生及家长了解补助的条件及原则。
2、普查审评
严格按照申报的程序执行,先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对班级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普查,后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拟订人选,组织指导学生填写《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经所在村民委员会核实后报学校,学校组织审核领导小组人员对全校上报的贫困学生家庭的申请进行审核,然后根据县局下发的指标确定享受补助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
3、经费管理
补助经费存入学校账号,以专项资金使用。由学生在《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登记表》上签字领取,补助经费只能作为学生的生活费补助,不能由学生家长领取作其家用,也不能由其它人代领,学校不能用实物替代补助费发给学生,更不能留截。
为确保此项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学校“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发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
贵定县第二中学
2012年4月25日
贵定县第二中学
201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公示
根据贵定县教育局《关于落实201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专项资金的通知》[贵教基发(2011)30号]文件精神,经各班大力宣传,学生个人申报,由学生所在村核实,学校审核通过,上报雷欢欢等人享受201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公示期为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0月1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办公室反映,电话:5211584 工作领导小组、村干部、学生家长、学生代表、各班班干部签名:
贵定县第二中学
2012年5月6日
第五篇: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
深水河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自查报告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的完成了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并在每发放后及时的对我校寄宿生补助发放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我校发放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格进行资格认定与审查。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每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采取了学校与村组联手的形式成立了寄宿生评审委员会。学校严格对寄宿生进行资格检查监督与核实,按照先自己申报、然后审查、再公示7天,最后上报。
二、认真落实,坚决将补助及时发放到位。
我校在发放的过程中都是由班主任带领学生领取资金,并亲笔签名,任何人不得代办,严格按审定后的人数与金额进行发放,一律不准截留或占用资金。
三、存在的困难
1、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要及时到位。如2011年春季临近期末补助款指标才到学校;8月底款才到学校,本校九年级学生到外校就读,另有学生随父母外地就读,发放很困难。
总之,我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按政策、按文件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认真自查并总结备档,不存在任何问题。
深水河中学
201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