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前进方向
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前进方向
------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陈速生
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前进方向
------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高屋建瓴,立意高远,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思想深刻,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报告全面系统总结的基本经验,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作用。
决定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特别是决议提出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可以展望,这不仅意味着基础教育、义务教育要强化履行政府的法定义务,还意味着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将向更加注重教育规律,注重创新的模式转变。这些举措为职业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机遇,对职业学校教师赋予了新的使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职业教育的工作者和学院的中层干部,通过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我们学院实际情况,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必须在工作岗位上发扬求真务实作风,认认真真施教,踏踏
实实育人,特别是要结合这次十分难得的、高档次的培训机遇,练就过硬的理论基本功。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用素质教育教学理论指导实践,不断创新。作为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观念,才能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感染学生,让学生的心灵得到健康发展,形成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用自己渊博的知识去引导学生,让学生在愉悦的环境中获得知识、形成能力。学校是传播文明的场所,教师是播种文明的使者,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要做到文明执教。育人为本,是学校办学的宗旨,是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尊重和关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情操引导学生,就一定能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成人成才。
二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学习、勇于创新的教育改革实践,关注细节、追求和谐的教育价值观,确保教育教学目标的顺利完成。落实到工作中,就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工作岗位上严以律己,认真履职,注重落实,切实有效地上好每一节课,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是进一步组织动员全部教师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医药行业发展实际,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热情将学习精神落实到每一节课、每一次教研活动和每一次主题教育中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是加强个人自我修养和职业道德建设。要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大局,围绕系部发展,树立为学校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大
局观念,多为教师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多为学生学习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自我素质的提升,多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尤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找准专业发展的突破口,为学院评估工作做好准备,争取实现新的突破。
总之,通过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深深体会到,做为一名高职教师,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时刻关注党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政策。应该要: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理论指导实践,思想支配行动。对于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要坚定不移的维护并且扎扎实实的实施,做为各项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只有努力加强理论学习,了解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重视,才能提高认识,才能正确理解,才能够准确的执行,才能做好本质工作,这样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才能得到加强和提高。要创新工作方法,树立服务观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当前国家已经把建立服务型政府当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在新的形势、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工作将会面临更多复杂严峻的问题,与时俱进的学生也会对我们的教学及管理工作有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不能固步自封,以原有的教学工作模式来对应新形势下的新学生,我们必有树立服务观念,创新工作形式,拓展服务内容,把学生满意。社会认可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敢于以身作则,树立责任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实际行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发扬螺丝钉精神,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
平凡的业绩
第二篇:关于前进方向1694期
(2005年3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第五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九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分,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第十一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
(一)城市主、次干道及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由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二)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立面至道缘石的区域,由道路两侧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桥梁、隧道、轻轨、高速公路、铁路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和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飞机、火车、汽车、缆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六)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负责;
(七)社区、背街小巷、边坡、人行梯道等,由街道办事处或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八)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餐饮店,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建设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治土地、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十)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
(一)公共水域和江河的滩涂、岸坡等公共场地,由市或区县(自治县、市)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二)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水域,由经营单位负责;
(三)江河沿岸各类设施所在水域,由设施经营者或所有者负责;
(四)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由船舶经营者或所有者负责。
第十三条 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
(一)市容有序,无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行为;
(二)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四)水域没有明显聚集漂浮物。
第十五条 责任单位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有权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不履行责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专业单位代履行,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或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道路容貌管理
第十六条 在道路上的通讯、邮政、电力、有线电视、公交客运、环境卫生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出现污损、残缺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清洗或修复。
未及时清洗或修复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清洗或修复,逾期不清洗或修复的,处以每日五十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 行道树、人行道绿带、车行道隔离绿带、桥头和立交桥的绿带、交通转盘花坛等道路绿化应当管护良好,保持美观、整洁。
第十八条 道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主干道、距主干道道缘石五十米范围内的次干道及其两侧设置停车场和经营性摊点、亭、棚;
(二)在次干道及其两侧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
(三)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
(四)在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五)在桥梁、人行天桥上摆摊、兜售物品;
(六)在地下通道擅自摆摊、兜售物品;
(七)在主、次干道或窗口地区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占道经营物品。
主城区的主干道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其他地区的主干道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制定在非主干道两侧设置临时占道经营点的规划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 申请在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失业、待业人员或残疾人员;
(二)经营范围必须是方便居民基本生活的商品或服务;
(三)经营设置点必须符合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的布点规划。
第二十一条 申请临时占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有效证明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县(自治县、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在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临时占道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临时占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审批机关规定的地点和时段内经营;
(二)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三)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五)不危害公共安全。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销临时占道经营许可。
第二十三条 临时占道许可证不得转让或出租,违者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并在三年内不得再行申请。
第二十四条 临时占道摊区的清扫保洁、垃圾处置由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临时占道经营的,应当缴纳临时占道费。临时占道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第二十七条 开挖道路或在道路上维修管道、疏浚排水设施或栽培、整修植物等作业,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渣土、淤泥、污物、枝叶,保持路面清洁。其中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应当采取湿法等能有效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的,应当放置整齐,散体、流体物料应当围挡存放。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节 建筑物容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临街建筑物外观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出现污渍、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未及时清洗、修复的,责令限期清洗、修复;拒不清洗、修复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代为清洗、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三十条 在建筑物平街层外墙安装的空调、排气扇,底部应高于人行道路面二米。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篷盖。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物前,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当采用绿篱、花坛、草坪、栅栏等作为隔离设施,其造型、色调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并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修建封闭式隔离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节 户外广告、标牌、灯饰容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主城区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驻地城区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户外广告设置的技术规范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主城区的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作出的审批许可,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审批部门予以撤销;拒不撤销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直接撤销,并责令作出许可的审批部门限期拆除。由此给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作出许可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户外广告应保持安全完好,无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户外广告应保持显示完好。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十五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处以每日五十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和标识,应当无污损、无残缺。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利用充气式装置在公共场所设置非经营性宣传品的,设置期限不得超过十日,并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利用充气式装置在公共场所设置临时经营性宣传品的,按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的有关规定办理。
广告经营者应保持充气式装置的整洁美观,无破损残缺。违反规定的,强制拆除,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吊挂。零星招贴物应当在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张贴。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在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行为中公布其电话号码的行为人,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通知电信业务经营单位采取暂停违法行为人使用的电话号码等强制措施。
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在收到通知的二十四小时内应当暂停违法行为人电话号码的使用。违法行为人在暂停电话号码使用期间接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理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通讯经营单位恢复其电话号码使用功能。暂停及重新开通电话号码使用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条 鼓励业主参与灯饰工程的建设。
灯饰设施应当安全、美观、环保、节能。
灯饰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节 清扫保洁管理
第四十一条 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应当建立清扫保洁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应在夜间零时至六时全面清扫,白天随时保洁,逐步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
机动车辆应当主动避让正在进行清扫作业的环境卫生工作人员。
第四十三条 集贸摊区市场、临街门店的业主或经营者应当按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违反前款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
不立即清除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市容环境卫生,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
(二)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三)不将污水排放或倾倒在街面;
(四)不在非指定地点焚烧树叶、垃圾;
(五)不在住宅楼、居民社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畜家禽。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节 水域环境管理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的水域是指本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岸线内由水体、滩涂和岸坡等组成的区域。
第四十七条 水域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筹措保障清理水域漂浮物必需的经费。
第四十八条 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与当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落实责任人;
(二)制定责任区保洁制度;
(三)按照规定设置垃圾、粪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收集的垃圾、粪便、污水应当及时清运,进入垃圾、污水处理系统;
(四)及时清除责任区水域的垃圾。
第四十九条 在水域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船舶垃圾;
(二)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
(三)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四)在水域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涂和岸坡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违反前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 船舶、趸船或水上娱乐、餐饮等浮动设施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备负责垃圾、粪便、污水接收处理等环境卫生事务的人员;
(二)设置垃圾密闭储存容器和粪便、污水接收或者处理设施;
(三)建立垃圾、粪便、污水处理或者接收移交证明专用记录薄;
(四)船舶垃圾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冲洗甲板或船舱不得将垃圾冲入水体;
(六)来自疫情港口的船舶产生的垃圾、粪便,应当先经卫生检疫机构卫生处理后,方可委托清除。
违反前款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船舶经营管理者不能自行达标处理水域垃圾、粪便、污水的,可委托水上环境卫生服务单位代履行。受委托单位应当向委托方开具《船舶垃圾粪便污水接收证明》。
第五十二条 船舶经营管理者应当如实记录垃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或接收转运情况,《船舶垃圾粪便污水接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备检查。
违反前款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船舶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有偿服务。
第三节 机动车辆清洗管理
第五十四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的规范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主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所(含以维护、装饰名义设置的机动车辆清洗场所)的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
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当地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所的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
第五十五条 在主城区的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整洁,机动车辆车身、车轮有明显污迹尘土的,应当及时清洗。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罚款。
第五十六条 禁止在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上设置机动车辆清洗、维护、装饰场所。
依据规划设置的车辆清洗场所,应当符合容貌标准,进出口道路应硬化处理,排污设施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专业组织代为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禁止在主、次干道上清洗机动车辆。违反规定的,处五十元罚款。
第五章 废弃物管理
第一节 生活垃圾管理
第五十八条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标准化收集管理,并逐步实行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应当做到日集日清,车辆机具保持容貌整洁,密闭运输,不得暴露、散落、滴漏。
不得将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达到填埋容量的,应当及时封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经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当取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经营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六十一条 废品收购、堆放场所应当对废品围挡、遮盖,不得在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堆放、晾晒、焚烧废品,污染周围环境。违反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有偿服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
垃圾处置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十三条 粪便应当经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粪便处理设施每年应当定期清掏,并按国家规定的设施维护标准进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未及时清掏或因清掏、维护不当,造成粪便外溢污染环境卫生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掏疏通。清掏疏通费用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担。
第六十四条 区县(自治县、市)环保、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粪便处理设施进行统一登记,建卡管理。
第二节 建筑垃圾管理
第六十五条 建设工地周围环境应当保持清洁,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采取湿法等有效措施作业,避免尘土飞扬。
违反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筑垃圾清运实行运输许可制度。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建筑施工单位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密闭式运输车辆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现场、密闭运输车辆进行审查、勘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建筑垃圾的,对建筑施工单位处一千元罚款。
未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清运,或未在指定的地点倾倒的,对机动车辆车主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六十七条 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运输工具,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未密闭运输,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的,责令及时清除,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清洁。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六章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七十条 工业区、旅游景区、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公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宾(旅)馆以及大中型餐厅、商场、集贸市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区等,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厕所、密闭式垃圾收容器、废物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对公众免费开放使用。
应当免费开放的厕所收取费用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及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做到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十二条 独立设置国家二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可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使用。
第七十三条 不得擅自拆除、占用、关闭公厕、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或改变其用途。
确需拆除、关闭和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划优先重建或还建,其费用由拆除单位承担。
拆除单位在提交拆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重建或还建环卫设施的方案。
不按规划方案重建、还建被拆除的环卫设施,或者擅自占用、关闭公厕、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拆除公厕、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原地或就近恢复。逾期不恢复的,按被拆除设施重置评估价格收取赔偿金,并处重置评估价格二至三倍罚款。所收取的赔偿金专门用于重建公厕、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制度。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在受理投诉举报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不查处或不及时回复查处结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日常巡查通报制度。
第七十六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粪便处理经营单位或管理者进行操作规程、处理技术、维护标准、危险防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强监督检查。
第七十七条 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的经营单位或管理者,可以委托有环境卫生监测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垃圾、粪便处理质量和设施维护进行监测,保障其安全运行。
第七十八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实行监测统计制度。
环境卫生监测单位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质量及设施运行安全的监测,其监测数据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九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执行职务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二)行政执法中损坏当事人物品的;
(三)侵占、私分暂扣物品、物件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的;
(五)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
(六)未出示证件执法的;
(七)未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及市财政部门印制的罚没专用收据的;
(八)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
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碍其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主城区指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九区的行政区域。
第八十三条 建制镇、风景名胜区和其它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可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八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2002年6月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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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13思想汇报:认清前进方向
敬爱的党组织:
递交入党申请书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也将近一年了,在这时候,我接受了一系列的入党积极分子再教育的活动,这让我更加地了解党,了解我们身边先进党员的知识,了解新时期的党。
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再教育分为三节课。
第一节课,是由我系党总支书记李书记给我们讲了关于入党与社会工作专业的联系,李书记的讲解确实让我深有体会。党员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为人民服务。而作为一个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我们必须要树立“为人民服务”这样的价值理念。因为社工主要的服务对象并不是富人,或者说大部分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我们就需要有这样一种价值观,来知道我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李书记还讲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成为我国的执政党,既是一种需要,也是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我国的实践已经有力地证明了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的成功。从鸦片战争开始,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无数仁人志士都在为如何使国家民主、独立和富强而苦苦探索,但是它们都以失败而告终。终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危难的时候肩负起了这一艰巨的任务。中国共产党带领着中国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到了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着这一古老而又充满生机的国家——中国。
第二节课,我们观看了有关十七大报告的视频解读。王伟光细致而又不失趣味性的报告告诉了我们十七大报告的重要性,也通过对十七大报告的详细解读,指明了当今中国发展的必须要完成的任务。当前的中心任务已经不再仅仅是经济发展了,和谐发展才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缩小城乡差距是关键。核心是发展,这一核心不能改变,但我们需要科学发展。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中国,并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以来,马克思主义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不断的创新,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这都是不同时期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上的不断创新才能不断适应新情况。就单单从思想意识的进步来看,就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充满活力、先进的、不断进步的执政党。
第三个节课的活动是在轻松的氛围下、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开展的。我们讨论的主题是“入党积极分子如何成为一名党员?”。同学们都讨论的非常认真、同时又不失活力。有的说要从行动上改变自己,有的说处理好与同学的关系很重要、有的说要从思想上提高政治觉悟等等。我们都将自己的经验拿出来与同学们分享,同时借鉴其他同学的经验来完善自己。通过这样一种别开生面的座谈会形式,我对党又有了新的认识。入党积极分子就应该不断吸收优点、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虽然我现在还不是党员,但也应该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入党。
这三节课的入党积极分子再教育的培训活动确实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到现在,从国家大事到身边小事,我对“中国共产党”和“党员”这两个词有了更深的了解和体会。
这一次的入党积极分子再教育的活动是必须的,是及时的。就像李书记说过,在埋头苦干的同时不要忘了抬头看路,理论的指导使我认清方向、看清前方的道路,这样我们才能走的更快!更远!更稳!
汇报人: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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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职业教育工作者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推荐)
职业教育工作者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工作者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1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会是我党历史上新的里程碑,是改变中国面貌的又一个重要关键节点。为期4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决定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等十六个方面论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用“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等“三个解放”表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全会公报既承继了35年来改革开放的历史逻辑,又不乏新的视角和立意。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既承继了35年来改革开放的历史逻辑,又不乏新的视角和立意。尤其是发展新的教育有了更加彻底改革的态度。决定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可以展望,这不仅意味着基础教育、义务教育要强化履行政府的法定义务,还意味着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将向更加注重教育规律,注重创新的模式转变。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当前,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全面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研究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改革新措施,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事业新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的配套改革具体措施,将在今后陆续推出。这是改变中国面貌的又一个重要关键节点。表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视野和路径,也表明着中国的未来。
作为一名职业教育工作者,要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围绕“教育改革”主线,立足本职工作和教学实际,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深深感到教育的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必须在工作岗位上认认真真施教,踏踏实实育人,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特别是要结合我这次参加国级级职业师资力量的培训,抓住这次十分难得的、高档次的培训机遇,努力刻苦参与技能训练,练就过硬的理论与实训能力。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用素质教育教学理论指导实践,不断创新。作为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观念,才能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感染学生,让学生的心灵得到健康发展,形成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用自己渊博的知识去引导学生,让学生在愉悦的环境中获得知识、形成能力。学校是传播文明的场所,教师是播种文明的使者,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要做到文明执教。育人为本,是学校办学的宗旨,是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尊重和关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情操引导学生,就一定能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成人成才。
2.教育关系学生的未来,系民族兴衰和国家存亡。要克服急躁情绪,从细微处做起,从点滴做起,用赏识的眼光看学生。对待学生有耐心,特别对于问题生,要开启他们沉重的心扉,给予改过机会,用发展的眼光看人,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精心营造和优化育人环境。教师要有堪为人师的人格和品德,有着对学生无私的爱心。
3.加强师德修养。树立良好师德形象,对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用心育人。教师良好的思想品行是教师最伟大人格力量的体现。育人单凭热情和干劲是不够的,还需要以德立身、以身立教。作为一名教师,要淡泊名利,甘为人梯,把毕生献给党的教育事业。让我们一起为年轻的生命多注入一些激情,多创造一些体验,多赋予一些憧憬,努力追求教育之于生命的最高境界---带着对生命的了知、洞察和至爱,带着人格的魅力和灵性,像寻找珍贵的金子般去发现和唤醒生命的潜能,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让教育淋漓尽致地展示人性的魅力和对生命的至爱。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学习、勇于创新的教育改革实践,关注细节、追求和谐的教育价值观,确保教育教学目标的顺利完成。落实到工作中,就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工作岗位上严以律己,认真履职,注重落实,切实有效地上好每一节课,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作为一名生活在新世纪、新时代教师的我,面对这场世纪盛会更是激动万分,无法言表,同时也深深感受到了自己肩上责任之大,任务之重,充分认识到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要优先教育,建设人才资源强国,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要立足平凡岗位,争做标兵教师。我感谢这伟大的盛世年代,感谢自己是一名中国人,我更因自己是创造时代人才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而骄傲和自豪,做教师让我倍感幸福和荣耀!
职业教育工作者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2
党的第十八次三中全会胜利闭幕,从总书记的报告中,我们看到了党中央对教育的关注和重视,看到了我国未来教育的发展前景和发展方向。总书记的报告中指出了教育的重要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为此,如何在教育教学一线深刻领会与落实十八大精神,成了当前我们做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要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实践中不断净化自我、提升自我,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出我们的一份力量,为教育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人民生活富裕多发一份光多发一份热。
学习十八大精神,必须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只有无愧于职责,无愧于使命,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
“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爱是教师最美丽的语言。当好一名教师就要爱岗敬业。教师只有具备了爱岗敬业精神,才能为祖国培养高素质人才。爱岗敬业既是教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是所有教师实现自我价值,获得个人满足,完成人格升华、实现个人利益的有效途径。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应把“爱岗敬业铸师魂”作为加强师德修养的一个重要主题,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责,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完成育人任务。
同时我们教师要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责。充分体现责任感,做到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把十八大精神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不断把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逐渐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深深体会到,要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希望在党的领导下,立足岗位,创造性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第五篇: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①知道中国选择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历史必然性。②了解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的基本内涵。
2.能力目标:
①理解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关键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②理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与当代中国文化多样性的辨证关系。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了解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先进文化建设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增强对共产党的热爱之情。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教学重难点:
1、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概念
2、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关键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3、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之间的关系。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江泽民,就是我们的江主席,最大的理论贡献是什么大家知道吗?(学生回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家知道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个方向是什么方向?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这个方向。打开书本95页,我们第九课的第一框《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写板书: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讲授新课:
按照惯例我们先看一下本框由哪三目构成?(学生回答:肩负发展中国先进文化的使命,建设社会主核心价值体系和高举旗帜科学发展)这三目实际上讲了两个问题,第一目讲发展中国先进文化的方向是什么,二三目讲怎么来发展中国先进的文化。我们先讲第一目肩负发展中国先进文化的使命。
我们都知道在封建社会我们的中华文化创造了辉煌的历史,为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我们也知道中华文化在20世纪初经历了一个衰微的过程,最危险的时候,我们的中华文化差点被西化和被封建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看一下第一个框框。请两位同学分别读一下“全盘西化”论和文化复古主义。你认为全盘西化能不能振兴中华文化(学生回答)你认为文化复古能不能振兴中华文化(学生回答)。总之,大家记住这两点,一是学习任何事物我们都要用扬弃的观点,也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观点不能全盘否定或全盘肯定。二是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不肯能停留在一个点上。所以说这两种错误的观点是不能复兴中华文化的,也不能产生先进的中华文化,这一点也已经被历史所证实了。(学生回答)大家看第一段,该段一共四句话,讲了我们辉煌过,我们落后过,我们求索过,我们失败过。
我们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家都晓得吧(学生回答)中国人正是凭着辛勤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终于等来了一个转折点,是中华文化由衰微走向重振的重要转折点,这个转折点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下面我们一起来为这句话做一下证明。我们都知道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够给予实践正确的指导,这就为中华文化的重振提供了思想基础。除了思想基础,还需有人举起马克思主义的大旗,那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他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这就为中华文化的重振坚定了组织基础。所以说,马克思主义的传入,是中华文化由衰微走向重振的重要转折点。
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组建中国共产党的过程中,有两个人是要我们永远铭记的,大家知道是谁吗?(学生回答:陈独秀和李大钊)对,就是他们两个,他们历史上称为“南陈北李”(陈独秀是安徽人,李大钊是河北人)大家第二个框框和文化名人中找一下他们有什么样的历史贡献,对历史发展有什么作用。(学生回答:领导了新文化运动,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广泛深入地传播了马克思主义;组建了中国共产党)
第三段就讲到了中国共产党,大家看一下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能够肩负起发展先进文化的使命。(学生回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肩负重任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了新民主主主义革命并取得了胜利,而且还创建了先进的文化,新民主主义文化。大家在第四段找出新民主主义文化的特点。(学生回答)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创建先进文化,与实行宽松的文化政策是分不开的,大家可以在专家点评中,大家找一下有哪些文化政策。
下面我们讲第五段,第五段是我们的重点段,大家先齐声朗读一下。我们在分析当代先进文化的含义(学生回答:社会主义文化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总体目标是“四有”公民;基本特征是三个面向和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性质)
有了先进的文化,就有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就有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也就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保证。大家在第六段标注,这是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重要性。
接着我们讲怎么做来发展先进文化,推动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大家看第二目的第一段我们该怎么做。(学生回答: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什么内容(学生回答)大家拿出学法大视野,打开91页,大家划出每段的第一句话。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主题;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基础;这四个是一个整体。我们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然也要从这四个方面着手,大家看第二段,找出怎样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段的第二句话,讲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第一句话就是它的作用。
既然有核心,必然就有其他的思想或价值体系,那我们怎样来处置这个核心与其他思想的关系呢?中央专门下发了一份文件叫《六个为什么》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而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为什么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而不能搞民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为什么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不能搞私有化或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为什么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而不能走回头路。下面这一段就是摘自这份文件。首先我们要承认两个事实,一是多种文化并存,二是人们的思想活动有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这两个事实就是现代文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基于这两个事实,我们应这样做。
要发展先进的文化,推动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除了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我们还要高举一个旗帜。大家在第三目是什么旗帜,这个旗帜包括什么内容,怎样高举这个旗帜。
课堂总结:
本节课,虽然只有两个问题,但内容很多,在第一目我们主要讲了当代先进文化的含义以及马克思主义传入和中国共产党对发展先进文化的作用,在二三目我们讲了要发展先进文化必须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在这里我们着重讲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