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为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二条 学生工作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招生部门于新生开学前两周将名单提供给学生工作处。
第三条 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到宿舍管理站办理入住手续(交1寸免冠照片两张)。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公寓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经学校批准,需要调整学生宿舍时,学生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学生因患病(由学校医务室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需要家长陪护的或因学业困难(由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需要家长伴读方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校外居住;家住学校附近(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的南京籍学生有特殊原因的,可申请在家居住。凡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面签意见,所在院(部)初审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申请人及家长必须告知学校其校外居住地点,并-1-
妥善解决在校外居住期间的安全问题。
第五条 入住宿舍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发扬热爱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敬师长和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优良作风,共建和谐、文明、安全宿舍。
第六条 学生应遵守公寓出入登记制度,严禁夜不归宿。家住本市周末或节假日需要回家居住者,必须到所在院(部)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回校时向所在院(部)提交由家长签名的证明。
第七条 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在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退还宿舍物品;学生因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的,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后一周内,搬离原入住宿舍,并退还宿舍物品。
第八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卫生,室内及套间内公共部位卫生应轮流值日打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
第九条 学生应爱护公寓楼内的各项公共设施、设备和宿舍内公共物品。禁止在室内外墙壁和家具设备上刻、划、剔、凿、钉钉子等;禁止自行拆装、更改设备使用功能;凡有损坏公共财物的,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 学生禁止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第十一条 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和宿舍钥匙;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若发现钱物被盗,应立即向公寓值班室和学校保卫处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学生应正确使用电器,离开宿舍须关闭所有电器电源;严禁在宿舍存放或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磁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和伪劣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话线和网络线等;严禁使用明火、烧煮食物和焚烧杂物;严禁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学生公寓。
第十二条 学生公寓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小动物,禁止停放车辆。
第十三条 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公寓,如有特殊情况,应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站办理登记手续,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注销。22:00后,学生不得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不得留宿他人。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使用和管理,应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应遵守学校用水用电的相关管理规定,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自觉按时交纳水电费。
第十六条 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公寓楼23:00熄灯。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 寒暑假为学生公寓设施维修保养期,学生原则上不留住学校。确有特殊情况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集中住宿,并严格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学生工作处会同校学生会及各院(部)健全宿管会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
第十九条 学生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等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金陵科技学院
附件1
2017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高新园区专题组织项目(A类)
突出高新园区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阵地,以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一区一战略产业”为导向,采取省地联合招标和限额申报等方式,主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创新资源,加强前瞻性部署,带动高新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高端攀升,打造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
(一)国家高新区联合招标项目
在国家高新区等创新基础好的地区,针对地方政府重点规划和着力培育的战略主导产业,采取省地联合招标方式,集中支持处于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形成“一区一战略产业”的创新发展格局,大力支持国家高新区在全国的争先进位,加速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1101 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南京高新区联合招标)
1102 新型光电显示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新港高新园联合招标)
1103 纳米科技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招标)
1104 新型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与苏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1105 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常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1106 智能控制设备与先进交通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与武进高新区联合招标)
1107 新型环保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与宜兴环保科技园联合招标)
1108 工业机器人与精密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昆山高新区联合招标)
1109 海洋工程装备与现代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南通高新区联合招标)
1110 汽车零部件与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常熟高新区联合招标)
1111 智慧矿山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徐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1112 数控板材加工设备与先进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扬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联合招标项目具体内容及标的等相关要求,以省科技厅和联合招标方共同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标的为准。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不能参与投标。地方资助与省拨款比例不低于1:1。
(二)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立足省级以上高新区(含筹建)的比较优势和发展基础,以加快提升高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为导向,促进智能电网、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新型显示、高端软件、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加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开发战略性目标产品,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形成错位发展、特色明显的高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格局。
1200 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
该类项目仅限于在国家高新区和部分省级高新区(含筹建)注册的企业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形式,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不能申报。具体限额申报指标详见附件2。
二、产业创新国际化项目(B类)
突出更大力度支持“引进来、走出去”,以形成江苏未来发展战略新优势为导向,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吸引海外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来苏转移转化,努力在若干领域实现重点技术跨越;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开发标志性重大战略目标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
2001 海外科技成果来苏转移转化项目
主要围绕制约我省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关键瓶颈,以追赶国际一流为导向,引导企业与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或跨国公司,开展实质性联合研发,在国外设立研发中心,在海外收、并购高附加值的生产、设计核心环节,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带动相关产业技术跨越。
重点支持在江苏-以色列、江苏-芬兰、江苏-英国、江苏-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江苏-加拿大安大略省、江苏-麻省理工学院(MIT)等框架协议下,已列入国家或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具有重大原创性海外科技成果来苏转移转化及产业化。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不能申报。
2002 优势产业创新国际化项目
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重点围绕智能电网、新能源、海洋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江苏具有较强优势的主导产业,支持具有海外研发机构的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国际科技合作,鼓励其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面向海外市场,开发标志性重大战略目标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不能申报。
三、面上择优项目(C类)
突出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推进特色主导产业中高端发展为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重点支持高附加值的核心单元、关键材料和重大整机,打通科学技术到产业经济发展的通道,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瞄准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未来网络、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物联网以及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方向,以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并行为目标,主动衔接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在移动通信、高端芯片、智慧网络、新型显示等方向上形成先发优势。
3011 新一代通信及网络:第五代移动通信(5G)、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通信、“未来网络”、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新型路由交换、新型智能终端、新一代基站异构融合网络等核心设备,高性能组合天线、卫星通信及天地一体化、智能家居、智能导航系统等产品。
3012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高性能低功耗、软硬件协同等设计技术及高端芯片,先进特色工艺开发、生产等关键技术,高密度先进封装和测试等关键技术,生产制造和封装测试等关键装备,中高端配套关键材料等。
3013 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无线感知、泛在接入、智能处理、虚拟并行计算、海量数据挖掘、云安全等关键技术,新型传感器、智能接入节点、智能业务管理平台等核心设备及大型基础平台软件,大数据、云存储、超高速无线局域网、自组网等应用系统及产品。
3014 新型显示:大尺寸有机发光显示OLED等核心器件、成套工艺装备,以及高端配套的玻璃基板、光学膜、金属靶材、有机电致发光材料等关键材料,新型激光显示、立体显示、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应用产品。3015 新型节能照明:倒装及新型芯片制备、集成及晶圆级封装、新型衬底及图形化等LED设计和制造关键技术,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MO源)、高导热封装树脂、新型荧光粉及制品等关键材料,智能绿色照明、新型激光照明等产品及系统。
3016 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关键技术、HTML5应用集成开发工具、智能终端跨平台应用开发技术等移动互联网软件技术,创意设计、工业设计、IC设计和软件设计等服务和软件产品,数字文化、公共安全、教育医疗、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典型“互联网+”技术装备与系统软件。
(二)先进制造
围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互联网+制造等发展方向,着力发展重大装备整机、智能控制系统、数字化设计制造、轻量化设计制造、高可靠性制造工艺、核心部件自主配套,重点突破精密数控装备、先进机器人、3D打印等关键技术,加强现代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的装备及关键部件自主研发,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实施进程,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整体实力。
3021 精密数控装备:高可靠性、高精度数控装备,柔性成套生产线,智能化加工中心,精密多功能复合加工、铣车(车铣)复合加工中心,激光加工装备等,高档数控系统、大功率高速电主轴、伺服电机、轴承、光栅、刀具及检具等关键功能部件。3022 先进机器人: 机器人精密控制、多机协调、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控制系统、伺服驱动器和电机、精密减速器、嵌入式控制器等核心零部件,先进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高速重载机器人等。
3023 航空装备:新型航空材料、航空发动机关键部件、液压系统、燃油系统、雷达系统、航空电子等核心配套件,新一代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航空导航定位系统等,无人机、小型飞机、轻型多用途飞机等。
3024 现代交通装备:高速动车组、地铁整车、高速重载货运列车等,牵引变流控制系统、动力转向架、制动系统、减震器、轻量化构件等关键零部件及配套件,列车调度与运行控制、列车实时监测与安全预警系统等。汽车发动机、燃油喷射系统、离合器、减震器等关键零部件,新型发动机控制系统、变速箱控制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等汽车电子系统,车载环境感知系统,智能车载终端,车联网等系统及应用产品。
3025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LNG燃料动力船等高技术船舶,深海油气开采装备、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水下工程装备等海洋工程装备,动力及推进系统、通讯导航定位系统、电子电控系统等关键设备。
3026 智能化作业机械:智能挖掘机、大吨位装载机、大型隧道盾构机、旋挖钻探机等智能化工程机械,关键液压部件、传动部件、智能控制系统、配套动力系统等核心功能部件。
3027 高端科学仪器:高性能大型色谱、质谱、光谱分析仪等用于科学研究的重大分析仪器,面向工业控制的智能仪器仪表,面向环境等领域的关键检测仪器。
3028 3D打印:基于激光成型、熔融堆积、分层叠加、FMS覆膜砂等技术的3D打印设备及材料,CAD/CAM、精密伺服驱动等关键软件,轻量化零部件、精密模具、异形构件等3D打印应用产品。
3029 智能制造:智能识别与感知、人机智能交互、分布式控制、智能物联等信息化制造技术,产品智能化设计、数据管理、工艺改进、MES等设计管理软件及系统,智能工控系统、精密在线监测单元、数字化车间及智慧工厂等。
(三)新材料
以新材料制备成型和拓展应用的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重点开发纳米、石墨烯、高温超导等前沿先导材料,碳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重大工程用高性能合金等高端金属结构材料,新一代电子材料等战略基础材料,满足国家急需、全面替代进口、引领未来发展。
3031 前沿先导材料:纳米碳管、富勒烯、高温超导等前沿先导材料,纳米结构材料、纳米光电材料、纳米能源材料、纳米生物材料等,石墨烯导电膜、石墨烯导热膜、石墨烯储能材料、智能仿生新材料等高端应用产品。
3032 新一代电子材料:碳化硅、氮化镓、砷化镓等宽禁带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激光晶体为代表的非线性、超薄层、低维化的光电子材料,微纳电子制造用超高纯工艺材料,高性能电磁介质材料及器件,柔性印刷电子材料,高性能电子浆料等。
3033 高性能纤维:T800和M40J级别碳纤维规模产业化的关键核心技术,芳纶纤维、高性能聚乙烯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特种结构(组分)无机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3034 新型膜材料:高通量纳滤、反渗透、MBR专用等高性能水处理膜材料,陶瓷纳滤、气体分离净化、渗透汽化等特种分离膜材料,全氟离子交换、扩散渗析等离子交换膜材料。
3035 高性能金属:航空航天、火电核电和特高压输变电等重大装备中高性能轻质合金和成形、铸造高温合金材料、高性能金属基复合材料,非晶合金和高硅材料,高强、耐腐、易焊超宽厚钢板,海洋工程用特种钢,轻质高强、耐高温、抗疲劳的高性能铝合金和镁合金等及其制品,稀土功能材料等。
3036 新型催化剂和有机高分子材料:比表面积大的分子筛催化剂及生物催化剂等适用性广、反应温和、催化效率高的环境友好型催化剂及催化技术。高性能液晶聚合物、高性能聚苯醚及聚苯硫醚、高性能特种橡胶、耐高温超薄膜等规模产业化的核心技术及产品。
(四)新能源
面向能源领域国家重大需求与国际科技前沿,在新型光伏风电、下一代核电、智能电网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重点攻克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第四代核能系统、新能源互补优化调度控制、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高容量大功率储能等核心技术,加快构建重大技术研究、重大技术装备、重大示范工程的创新布局。
3041 新型光伏风电: 全光谱太阳能光伏电池、多级三五族聚光太阳能电池、有机薄膜柔性太阳能电池等,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储能相结合的关键技术,光伏微电网能源管理与综合控制系统,新型光热利用技术及装置系统。低风速风电机组、直驱风电机组、大功率等整机设计制造,叶片、主轴、轴承等风电机组核心部件,风电智能控制系统及装备。
3042 下一代核电:AP1000、CAP1400、高温气冷堆、快堆等核电机组关键设备、核心材料以及核燃料后处理技术,核岛关键设备部件、大型核电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冷却剂主泵、大型核电汽轮机焊接(整锻)转子、核级阀泵及远程控制、核废料回收利用系统、核岛内电缆等。
3043 智能电网:大电网多元能源互补优化调度与控制技术、大规模风电和光伏等间歇性能源并入安全稳定控制技术,覆盖发、输、配、用各环节的智能电网支撑系统,特高压超高压交直流变压器、断路器、全封闭组合开关等输变电成套设备,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变流器等核心设备,高效能量转换的大容量储能系统。
3044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整车设计制造,大容量长续航里程动力电池,大容量超级电容器,快速智能充放电装置,高效大功率动力总成及控制系统,轻量化部件、电动汽车能源管理系统等。
3045 洁净燃烧:煤炭高效洁净燃烧与发电装置,煤炭直接液化、煤气化合成、煤制乙醇,煤多联产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页岩气、天然气开采关键部件及成套设备等。
(五)生物医药
紧密围绕重大疾病临床治疗需求,突出高品质发展,大力开展生物技术药物创制和产业化,推动化学药物品质全面提升,提高中药标准化发展水平;突破核心部件制约,推动高性能医学装备规模化发展,加速高附加值植介入材料及制品的产业化,大力发展新型体外诊断产品。
3051 生物技术新药:人源抗体及人源化抗体、抗体偶联药物等治疗性抗体,多联多价、基因工程等新型疫苗,新型生物反应器和佐剂等,基因工程等新型疫苗,防控烈性传染病的关键药品,治疗性抗体等蛋白质和多肽药物,核酸类药物,干细胞等。
3052 化学新药: 新型抗肿瘤药物、新型心脑血管药物、新型中枢神经系统药物、新型抗病毒药物及新型免疫疾病治疗药物,高效低毒大品种药物技术改造升级,高端药物制剂及辅料。3053 现代中药:开发疗效明显、质量可控、剂型稳定、服用方便的现代中药,著名江苏医派名医名方的二次开发,中药提取精制、中药标准化控制、中药饮片炮制加工新技术及装备。
3054 生物试剂和芯片:人类基因检测、肿瘤标志物检测、药物作用靶点检测、传染病检测等生物试剂,全自动高通量体外诊断系统与试剂、早期诊断和床旁快速检测(POCT)试剂、高灵敏度基因检测技术和试剂,蛋白质芯片、基因芯片、纳米生物芯片及其配套仪器等。
3055 医疗器械及材料:可替代进口的高端医学影像设备、治疗设备、临床检验设备、医用机器人、脑神经和脑认知设备、可穿戴设备及智能康复辅助设备等先进医疗设备,高性能人工关节、组织可再生修复材料、人工组织器官、介入支架等高值医用材料。
3056 工业生物:生物醇、生物酯、生物塑料等生物基材料,高效生物催化转化,酶工程、发酵工程等关键技术及装备,乙二醇、丁醇、乙烯等生物法制造,海洋生物产品制备等。
(六)新型节能环保
针对新型节能环保技术尖端化、装备产品标准化、成套化、系列化的发展需求,重点开发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及装备,低能耗废水深度处理装备,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及装备,新型环境功能材料,新型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业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向高效低耗、资源循环、绿色低碳发展。
3061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及装备:烟气NOx、重金属污染、二噁英和其它持久性污染物的治理与控制,化工、炼化等领域的工业有机气体净化及资源化,低浓度挥发性毒害有机污染物净化,烟气余热利用及净化等技术装备,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及装备。
3062 低能耗废水深度处理技术及装备:废水超低排放、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含高浓度污染物废水深度处理与回收、低能耗海水淡化、典型污染物在线监测与检测等成套化技术装备,安全饮用水智能处理设备、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远程管理系统设备技术。
3063 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及装备:固体废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电子垃圾、废旧电池、生活垃圾处理等成套设备,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设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设备、污染土壤修复设备。
3064 新型环境功能材料:高通量耐污染耐劣化专用膜材料、特种磁基吸附材料、纳米吸附材料、树脂基吸附分离材料、土壤修复材料、高活性微生物固定化填料、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污水治理光催化剂等新材料。
3065 高效节能环保装备:新型节能电机等工业节能关键装备,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大型发电、钢铁、建材等低品位余热利用成套装备,高效节能环保自动化成套装置,节能监测技术及装备,大型成套工业过程控制系统及测控设备。
(七)高科技农业
瞄准现代育种、智慧型农业装备、环境友好型农业投入品、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等方面,重点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系)创制、良种扩繁等关键技术,大力开发智能化大田作物生产全程作业装备、智能化设施农业装备、智能化农产品加工装备、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装备等,加快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
3071 农业优良品种:新型抗虫、抗病、抗逆、高产等优质食味水稻新品种,抗病虫、抗逆、高产等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珍贵林木、花卉新品种,优质果蔬新品种,优质、高产、抗病的畜禽新品种,优质特色水产新品种。
3072 高端农业装备: 高产稻麦联合收割机械,智能化农机装备,高性能植保机械,高效多功能现代农业种养业设施装备等。稻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特色蔬菜与果品、畜禽产品和特种水产品的贮藏、保鲜、加工、包装、冷链运输信息等关键技术及装备,新型农林作物废弃物综合资源化利用及加工装备等。
3073 智慧农业:农业信息采集、农情监测、耕作质量测定、农产品质量检测等软硬件产品,应用于农业生产的环境感知、远程监测、自动控制、精准作业、精细饲养等农业智能生产系统及产品,提供生产指导和专家远程服务、示范推广信息和农业技术等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及产品。
(八)其他
3081 传统产业升级:制造业数字化装备,清洁生产成套工艺及装置,零排放技术与成套装置,新一代纺织材料及装备等。
308
2苏北特色产业提升:硅资源、凹土、盐化工等特色资源深度开发与高端利用,矿山安全、石油机械、功能性化学品(非中间体)、高分子材料、农林特产资源加工等关键技术开发与转化。
第三篇: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
???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思想沟通、感情及信息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反映学校素质教育成果的重要窗口。公寓管理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学生公寓达到安全稳定、设备完好、秩序井然、环境整洁、温馨祥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理安全管
第一条??? ?严格公寓门卫制度,实行定时开锁公寓大门。
第二条??? ?公寓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超过规定的大功率电器,以免造成触电或因
负荷而引起的用电设备损坏。如有违反,除没收设备、核定功率及时间收取电费外,从重给与纪律处分。凡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自负。
第三条??? ?大量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存折、储蓄卡、有价证券、有效证件、钥匙、手机、手表、随身听等贵重东西,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第四条??? ?严禁在公寓内使用各种炊具做饭,严禁焚烧废纸杂物,严禁点燃蜡烛和
使用明火,以免引起火灾。凡违反此规定而引发火灾造成集体或个人财产受到损失者,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 ?离开宿舍时,要及时锁好房门,个人使用的柜子要及时锁好,宿舍钥匙 不得借给他人,凡因违反此规定而造成财物损失的责任自负。
第六条??? ?严禁小商小贩或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宿舍。
第七条??? 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来客须持有效证件在公寓管理室登记,同意 后方可入内。
第八条??? ?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留校外人员和亲友在公寓住宿。如有违反,每人每天按20元收
第九条??? 取
住宿费。
第十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等带进和私藏公寓。
第十一条??? ?严禁在架子床上洗漱打闹,严禁骑坐窗台。
第十二条??? 公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并详细做好记录,以备 查用。
第二章? 设备管理?
??? 第十二条 不得随意拆装宿舍窗扇、纱窗扇,以免造成损坏。凡开、闭不够灵活,难以正常使用的,应及时报公寓管理室,由专业人员维修,不得强行推拉,自行拆卸,以免造成损坏甚至脱落。
??? 第十三条 不得随意拆装架子床上的护栏、床梯,以免造成上下不便和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凡因锁具故障和钥匙丢失而不能打开锁的,应及时报告公寓值班室,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不得随意自行乱砸乱撬,以免造成房门、柜门损坏。凡违反此规定造成设备故障的,按损坏公物处理。
??? 第十五条不得随意拨打“119”“120”“110”等特殊电话,严禁拨打骚扰电话,违反者经记录查询,造成的经济损失,个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灯关,不得私换灯具及大灯泡。
??? 第十七条 节约用水,及时关水,杜绝常流水。严禁在水房戏水打闹。
第三章 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实行卫生责任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由公寓服务员负责,各宿舍内卫生
由各宿舍自行清扫。
??? 第十九条 坚持卫生清扫制度,随时保持公寓干净整洁,公寓服务员对公共场所要坚持上、下午及晚上的一日三扫两拖。
??? 第二十条 各宿舍要坚持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
??? 第二十一条 严禁乱倒垃圾、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保持环境卫生。
??? 第二十二条 严禁从窗户向外泼倒污水、乱扔杂物,凡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从严处理。造成行人受到损害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 第二十三条 公寓内(含宿舍)严禁乱写乱画、乱刻乱贴,以保持门窗、墙壁等设施的完好整洁。违反规定,造成设备和墙壁污染甚至破损者,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四条 剩饭菜及室内垃圾及时清扫,倒入垃圾道,不得堆放在楼道甚至倒入水池、便池,以免造成下水堵塞。凡违反此规定造成下水堵塞者,一经查实,收费疏通。
第二十五条 大便入坑,小便入池,便后洗手,手纸入篓,自觉维护卫生间卫生。?? ??
?? ???第四章?? 内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坚持内务检查评比制度
第二十七条 宿舍内务的管理.检查评比由公寓管理员.各系辅导员.学生会生活部、女生部共同负责。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五章??? 秩序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公寓均要成立公寓管理小组,学生会有关部长任组长,在系辅导办和公寓管理员的协调、指导下搞好公寓秩序管理。
第二十九条 坚持公寓锁门制度,不得随意出入。严格执行留宿卡、出入卡、校外留宿卡等制度。
第三十条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保持公寓的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敲击器物。熄灯后不得下棋打牌、吹拉弹唱,听收音机等,不得互窜宿舍,不得在水房洗漱,以免影响他人休息。第三十一条 严禁将各种宠物带入公寓,一经发现,除没收外,给与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公寓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住宿人员应自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的督促检查和管理,不得刁难谩骂学生干部,甚至无理取闹。
第三十四条 所有住宿人员均应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员和辅导员同意不得私自调换。
第三十五条 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公寓。第三十六条 凡发现公寓内打架、盗窃、外人侵入以及设备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六章??? 维修管理
第三十七条 宿舍内电路及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室报告,严禁任何个人私自维修,否则按人为损坏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对所报故障进行鉴定,经鉴定属正常使用故障的,予以免费维修;凡属人为造成损坏的,落实责任人进行赔偿后予以维修,不能落实责任人的,由该宿舍集体赔偿后予以维修。
第三十九条 公寓公共区域的设施出现故障,由各公寓管理员负责报修并检查验收维修情况。
第七章??? ?奖惩
第四十条 凡模范遵守本规定,被评为文明宿舍者,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第四十一条 自觉维护公寓卫生、安全、秩序,举报和揭发有意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聚众酗酒、聚众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对防治事件发生、排除事故隐患有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和包庇不良行为者,视情节将给与相应经济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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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特制订本规定。
一、公寓安全
1.为了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保证全体学生人身、财物的安全,学生公寓内严格禁止一
切妨碍公寓安全的行为:
严禁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毯等大功率电热器;
严禁私拉电线、网线;
严禁在公寓区焚烧信件、废纸或其他物品;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
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及乱串宿舍。
严禁翻越阳台护栏及房间隔墙。
以上安全规定,违反者除没收违章器具外,并依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2.住宿学生家长、亲友来访,应持有效证件填写会客记录,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公寓。
3.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物品,不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内。携带大件物
品出门,必须经宿舍管理员登记。
二、公寓卫生
1.学生公寓整体环境的清洁,是保障住宿学生身体健康、防止疾病发生的基本措施。所有管理人员与住宿学生,都有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2.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天搞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自觉叠好被褥,保持床铺、桌面等的整齐洁净。
3.值日生应当每天清扫室内、阳台的地面,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4.为了维护学生公寓整体环境清洁卫生,在学生公寓区内禁止一切有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随地吐痰及随手乱扔垃圾杂物;
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
禁止在公寓内用餐;
禁止将外面的家具、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公寓。
三、公寓文明秩序
1,公寓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
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2,学生公寓内禁止一切防碍文明秩序的行为:
禁止抽烟、喝酒、打架、打扑克;
禁止传阅不健康书刊;
禁止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禁止在公寓内打球、踢球等剧烈活动;
禁止在公寓区内停放自行车;
禁止大声喧哗,以及插放音响等一切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行为;
未经管理员许可,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公寓。
四、公寓维护
1.对于公寓内设备、设施的维修,学生可报管理员或班主任。
2.属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维修时不收取费用;如属使用不当、人为损坏的,应收取
工料费。故意破坏者将加倍赔偿。
3.人为损坏一周内不主动报修者,以故意损坏公物论处,除照价赔偿外,将给予处分。
五、公寓的评优与奖惩
1.学校将根据日常检查记录和各系平时的抽查记录以及上级检查等多方资料,每学年对
公寓的安全、文明、卫生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于考评成绩优秀的个人和寝室,学校给予表彰。
2.公寓管理员负责对住宿生的全权管理,有权制止学生在公寓内的违章、违纪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请学校给予处分。
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开发区一中2010、9
第五篇: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住宿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由各系部通知入住学生。
二、缴费入住学生宿舍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舍务科登记,交免冠照片一张,由专人设置房卡到指定宿舍床位入住。
三、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但确有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在外租住。
四、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处舍务科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饮水机等物品,退宿时经工作人员清点家具、设施完好的由工作人员签字,办理离校手续。
六、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在室内墙壁及门上乱贴乱画。
七、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入住者应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床垫、锁、门窗、玻璃、窗帘、灯具、开关、插座、电话、卫生器具、镜子、晾衣干等要爱护使用,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必须由该室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十一、学生公寓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禁止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二、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哈医大大庆校区节约用水和用电管理办法》,学生公寓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饮水机、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学生公寓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唱歌、放音乐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四、自觉遵守《学生公寓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管理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宾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十五、学生宿舍楼内不准异性间串寝,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六、未经舍务科批准,任何人员不能入住学生宿舍,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七、携带贵重物品外出须持班长或室长签字证明,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配合值班人员,不得无理取闹。
十八、学生处舍务科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报修、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九、学生处舍务科应会同校学生会及各系部健全各公寓“舍管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二十、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十一、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