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毕业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彬政教发【2010】186号
彬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毕业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中学、学区,九年制学校,城关、实验小学:
为了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县中小学毕业生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发展.现就全县中小学毕业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毕业生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一是搞好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师生深入学习《彬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十条禁令》。二是成立毕业班学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层层夯实责任。三是建立健全毕业生安全管理制度。三是签订安全协议书和目标责任书。学校与班主任、家长、科任教师分别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和安全责任
书。
二、加大高三学生安全管理力度,突出自由复习阶段安全管理
高三学生临战高考压力大,负担重,焦虑、烦躁,情绪不稳定。特别是自由复习阶段,学生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因此,两所高中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高三学生自由复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高考后期学生的人身安全及身心的健康发展。
一是在开始自由复习之前,学校要专门组织召开高三学生安全教育专题会议,对学生自由复习阶段安全做全面细致的安排,发放告家长书,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要求家长对学生安全负起责任。班主任要随时与家庭取得联系,对学生去向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每天和学生家长联系一次。确保学生自由复习期间人身安全。二是班主任及教师要不断调整好心态,客观冷静对待并妥善处理好学生中出现的异常现象。三是班主任要善于发现、勤于捕捉学生的思想动态,针对一些不良苗头采取适当办法予以解决,不可操之过急,避免将矛盾激化。尤其对待后进生要付出爱心和耐心,帮助其树立自信心和自尊心。坚决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等过激行为。四是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随机为学生缓解心理压力,正确疏导学生心理,促使学生以正常心态应对高考。五是要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管理,使食堂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蔬菜清洗彻底,饭菜营养搭配适当,花样不断
翻新。六是要加强宿舍安全管理。严防闲杂人出入,注重抓好学习与生活之间的衔接时间和空间的监控管理,做到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不漏掉一处细节。保证学生在校安全。
三、强化九年级学生安全管理,实施“双向”管理机制
九年级学生正值青春萌动期,心理普遍脆弱,承受力较差,叛逆思想较为严重。面对升学,部分学生存在放弃思想,部分学生心理负担过重。安全管理应重在实施“思想教育与行为约束”的“双向”管理机制。学校要通过集会、班队会、晨会等广泛开展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树立珍爱生命理念,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意识。细化各种安全管理措施,帮助形成自我约束习惯和能力,防止一切人为不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视思想心理素质培养。二是争取家庭支持配合,家校联动,共同教育。三是定期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活动,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内在动因。四是形成学校领导、保安、校园巡查人员、值周员、班主任、科任教师安全教育管理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五是加强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注重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六是加强午休监控管理。坚决杜绝学生进网吧现象。七是进行伤害事故应急方式方法培训演练。必要时可提请公安部门协助。
四、加强六年级学生安全管理,细化监督监控措施
六年级学生年龄小、自我约束力不强,自护意识淡漠。安全管理应重点抓好课间、路队、午休管理,细化监督监控措施,确
保学生人身安全。
一是加大课间安全巡查力度。巡查人员要定点、定时、认真巡查课间活动情况,对于追逐打闹、玩火、玩刀具之类行为及时制止。二是加强放学路队安全管理。各小学要坚持放学路队护送制度,教师每天每晌将学生护送到位,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三是确保午休学生安全。各小学要对学生午休作出全面细致的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监督监控学生午休情况,保证午休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坚决禁止上山、下河、攀树、聚众斗殴等现象。四是严格控制到校时间。五是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提倡以激励、诱导为主的教育方式。五是班主任要安排并组织好学生的课间活动。六是学校要适当安排一些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发展。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毕业生安全管理通知报送: 市教育局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档(二)彬县教育局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共印30份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10-11-22 9:19:5
5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
冬季已经来临,取暖、消防、交通等不安全隐患增多,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冬季中小学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冬季风大物燥,是火灾高发季节,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下大力气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进行一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重点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宿舍的用电线路、违章用电、灭火设备、应急灯、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和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二、加强预警,切实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校车及其它无证“黑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预警工作,落实应对措施(遇到大风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可以推迟学生早晨到校时间和提前放学,必要时经主管教育行政
部门批准可以临时停课),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
有校车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乘坐校车学生的组织管理,健全校车管理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学校要向车主明确要求校车必须配备乘务人员,并由乘务人员全程负责学生乘车安全。在每天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要责成专门人员认真清点乘坐校车学生人数,有序组织学生乘降车。在学生乘坐校车时,若发现校车车况差、无乘务人员或超载时,学校有权要求学生拒绝乘车,同时要向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三、突出重点,抓好食品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督促辖区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原材料索证、登记和留样制度,严防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进入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教育和管理,规范加工的操作程序,强化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由企业供餐的学校,必须在卫生部门许可的企业中择优选择,并与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卫生。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流行性疾病上报制度,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室内通风、消毒,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有效预防冬季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
四、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防触电、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内容的冬季安全教育,要完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进行消防、防震、防踩踏演练,让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自防自救技能,提高应急情况下的逃生避险能力。
五、严格防范,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放学(特别是晚自习放学时)、课间操上下楼梯时的疏导,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防校园踩踏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校园验证登记报告制度,严把学校“入口”关,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燃煤采暖的学校要加强对校内燃煤取暖宿舍的隐患排查,在教室、宿舍等室内安装的燃煤取暖设施要以确保通风和安全为前提,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同时要坚持夜间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
被鉴定为D级校舍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六、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强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凡因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管理有漏洞、报告不及时、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
安全责任事故,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请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接到本通知后,立即部署落实各项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于11月29日之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体卫处(联系人:祝全和,联系电话:84649442)。
大连市教育局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湘教安字„2011‟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中心校、初级中学,区直各学校(园),云程实验学校:
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与一辆卡车相撞,事故造成20人死亡,44名幼儿受伤。据了解。发生事故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为深入贯彻落实《萍乡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维护我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与校车管理工作,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工作,把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安全教学计划,及时主动同公安交警部门联系,上好交通法规
课;并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领导。各地各校要根据本地本校交通安全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
二、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各学校要立即于11月28日周一升旗时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从11月28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要利用板报、广播、法制(安全)课、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和幼儿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和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得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开展“小黄帽”、路队制、争当小交警、小手拉大手和交通手势操等活动,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录像、案例图展,举办交通安全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丰富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出行安全意识。
三、加强对司机及校车的管理,完善校车管理档案。各学校(园)要立即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要积极配合当地交警、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交警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严把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关,挑选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自觉守法驾驶、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驾驶人,驾驶人要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具有行 2
业主管部门从事客车营运的资格证书。严禁三年内任一周期内交通违法累计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学校要与驾驶人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学校租用校车和组织学生外出集体乘车,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当地交警部门备案。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各学校(园)要立即对本单位的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开展拉网式大排查。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五、结合季节特点,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各学校(园)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坚持派专人到校门口值班,密切注意师生交通安全,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六、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校(园)要进一步加强“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教育与校车管理工作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3
由校长负总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凡在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查找和整改不及时、管理不严、报告不及时、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主题词:校车 安全管理 紧急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区综治办 湘东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40份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司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
据新华网报道: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许,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幢28层的教师公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截至16日9时20分,已导致53人遇难。火灾发生时,该建筑正在实施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总包方为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装饰公司。国务院已成立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初步原因查明是无证电焊工在电焊施工中,四溅的火花引燃了泡沫等易燃物,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司项目施工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机构和消防管理制度。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要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宿舍消防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值班巡逻、动火审批、可燃杂物清理、吸烟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消防总平面布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应设臵消防通道,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应为环形通道。
3、建立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项目部必须依据《公司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建三总安字[2005]146号),结合项目明火使用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动火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每次动火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仔细检查作业场所范围内有无遗留火种隐患,确认无误后,才准撤离。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项目部应当分阶段,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周必须定期开展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施工现场和宿舍区、办公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项目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臵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形成书面记录留底备案。
2、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臵消防水源。按照总平面设计布臵室外和生活区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臵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臵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臵,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配臵加压设备,加压设备应不少于两台(一用一备)。加压设备选型应根据用水量及总压确定;加压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加压水泵控制箱应靠近值班室,值班室应有专人值班;
(2)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最不利点消防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每支水枪的充实水柱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1.5公斤),每支水枪的充实水柱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3m;
(3)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消防立管管材应选用镀锌钢管,不得采用塑料管;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消防立管管径应不小于50毫米;当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消防立管管径应不小于65毫米;(4)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2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2米;临时消防用水的总管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应定期检查,水量应有保证,消防水池内泥沙、杂物应及时清理;
(5)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充实水柱有效射程是否达到要求。
3、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臵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器材要放臵在明显易取的地方,放臵高度不高于1.50米,座地式高度不少与15厘米,保持放臵点通道畅通,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和管理,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施工现场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要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口部位。
4、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臵,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臵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所有搭建临时设施都必须按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搭建,外观整齐、划一,结构牢固、安全,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5、施工现场应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的电气线路设臵、功率配臵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臵,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臵,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臵。
6、施工现场要设臵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在建建筑物内应设臵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照明设施,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在有发生火灾现场施工人员的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时通道便捷畅通。
三、加强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1、项目部应当加强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基本消防技能培训,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电工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瓶,应设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库房应远离火源和施工作业区、职工生活区,库房之间以及库房与建筑物、其他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防火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保存管理,由专人负责调配。在建工程内严禁设臵甲、乙类可燃物品仓库。
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前必须严格审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项目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请各单位、项目部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11月22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公司将于近期组织对单位、项目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在11月份公司生产会上进行通报。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2010年11月16日
第五篇: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_基础教育百花园_百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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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针对近期发生的严重危害中小学生安全的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教育部、公安部相继联合召开了多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特别是5月12日下午召开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紧急视频会议,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出了重要安排与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现就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再排查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要迅速行动起来,务必在接到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及校外综合治理进行全面细致、地毯式的再排查。排查时要围绕睢教字【2010】23号《睢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大检查的通知》中规定的56项检查项目进行逐条排查,严禁缺项漏查,要分条明确到人,谁排查谁负责,谁负责谁记录。排查结果务必于5月13日下午17:00前书面形式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上报材料需写清学校、排查人、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计划解决时间、解决问题承包人等内容。
二、隐患再清除
乡镇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分别建立乡、校安全隐患清除工作台帐(台帐要报送教育股备案存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安排,明确专人负责,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停止使用,需要停课整改的申请停课整改,务必要在本周内将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清除到位。特别是对省公安厅教育厅、市公安局教育局前段暗访时发现的我县个别学校存在的缺少消防器材、没有专职安全保卫人员、缺少过路斑马线以及减速缓行绕行标志等现象,要不惜代价、不计成本的全力整改到位,如果今后检查中学校幼儿园仍存在类似问题,教育局将给与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措施再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群防群治和严厉打击针对学校、学生犯罪行为的舆论氛围。学校大门前显著位置要悬挂安全宣传标语,道路明显位置要刷写打击犯罪分子的警示标语,重点部位要张贴提醒师生注意的提示语、漫画,门卫室要张贴报警电话、火警电话、治安值班人员名单、治安员联系方式等。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护技能。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近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火灾、拥挤踩踏、交通事故、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自救自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和校内巡逻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当地派出所,选派经过培训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校园询问和登记制度;同时,学校幼儿园领导、教师要坚持值班巡逻,学生放学、上学时段要有当日值班人员到校门口守护。门卫及值班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对进出校区陌生人员的盘查,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寻衅滋事,防止精神病人和有报复社会意图的人侵害师生。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饮食卫生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并出台学校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真正做到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将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六)进一步强化学校与家长对学生的交接制度。推行接送卡,建立健全小学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销假制度。
(七)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档案材料,做到“六统一”,即:统一制作各种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及值班制度版面,门卫室统一悬挂安全公示栏(公示内容主要有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警电话及常用急救电话号码等),统一使用规定的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低年级学生和幼儿统一使用接送卡,教师、学生以及需要在学校务工一段时间的工人(主要针对建筑工人)等统一配发出入证,统一印制各种检查记录表、交接表。
四、关键部位再治理:
(一)严查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物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内,防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正常教学期间,学校所有大门要一律关闭。遇有人员进入,门卫管理人员首先要进行查询、检验有效证件,并作好登记,再与被访人员联系,会面一般在传达室进行,确需进入校内,须经校领导同意并由被访人员陪同方可放入。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家长进入校内接送学生。上学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的,应经班主任或值班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同意,在签字前应与其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监护人)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予以确认。学校门卫收到签字请假条后方可放行。学生因突发疾病需送医院治疗的,学校应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并立即安排专人护送至医院,不得让学生独自离校。
(二)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晚间校园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保卫学生宿舍,坚持晚点名、查铺登记、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要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上学、放学人员大流量时段的管理。各学校每天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有情况,能及时处理。上学、放学时段,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必须在校门口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在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学校放学以后,须检查教室及校园内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的,须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部位的管理。要注意避免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各中小学校要经常组织对楼道、楼梯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在管理中,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具体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有专人指挥,避免学生拥挤;要加强化学危险药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五)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即日起以乡镇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排查,凡排查出的未经批准、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校车手续不全、有超载现象以及食堂卫生不合格、园址封闭不严、管理漏洞较多的,先停业,后整改,整改到位后再申请复学。各单位要与5月13日前将排查结果书面报送教育局成职教股。
五、设施再完善
(一)要充实完善物防设施。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检修或添加学校一些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如校门口的交通安全标志、减速带、斑马线、警示牌等,校内的楼道照明灯、应急灯、紧急疏散指示牌以及防盗窗、防盗网、防盗门、消防栓、灭火器等,加强物防力度。
(二)要引进技防设施。在校园内一些重要的部位如学校大门口、公寓、教学楼、办公楼、科技实验楼、围墙等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施,防患于未然。
(三)要配备必要的人防器材。要申请专项经费配备保安人员,在有关单位的指导下,添置一些巡逻设施和治安人员自身防护器材。
六、责任再明确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行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本班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对疏忽安全者要逐级逐层问责。凡偶发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班主任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校长,凡是隐瞒不报,致使事故没有得到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值周教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学生在午间、课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追究值周和有关老师责任;上课(包括课外活动)时,若教师擅离职守,学生放任自流,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关任课老师的责任;教师在教学中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一定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外,并全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由于班级教育管理不力,学生在做不正当游戏或追逐打闹或爬高出现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因教育不力,造成学生言行不良导致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在集体活动中,由于班主任或组织者未在场,学生出现事故者,追究班主任或组织者的责任;未征得学校同意,擅自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发生意外事故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教育设施一旦出现危险状态,班主任或有关老师要及时书面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否则所造成的事故,要按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图书室、会计室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图书流失、票据等办公用具被盗的,除全额赔偿外、追究负责人的责任;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外来闲散人员及车辆入内,校产物资外出,要凭有关证明,经检查后方可通行;学校教职工外借财物,要做好财产的交接和保管工作,若因瞒报,不报造成自我经济损失的,后果自负,造成校产流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通知下发后,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暗访,如发现松懈麻痹、消极怠工、落实不力者,将给予署名通报批评,并扣单位目标考核5分;若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