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点1



第一篇:工作要点1

本学期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深刻领会学校2014年工作要点,切实把握“质量建设年”内在要求,坚持以“学风、素质、队伍”三个关键词作为学生工作行动指引,坚定方向、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深入推进学生工作持续发展、加快发展。

一、以质量建设为中心任务,实现学生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频共振

1、确立学生工作管理思路。把握质量建设要求,按照“1213”工作总体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学生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守住一条底线(学生安全稳定);二是抓好两支队伍(辅导员队伍、学生干部队伍);三是紧扣一个任务(立德树人);四是强化三项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管理效能建设)。

2、提升学团处室工作团队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的管理服务意识;加强对学生工作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新时期学生工作的时代特点和要求;理清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流程,增强工作提前量,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学生工作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

3、完善现行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按照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健全辅导员业务工作考评体系、学生常规工作管理体系、学生工作定期诊断制度、学生工作人员进学生公寓走访登记制度、学生公寓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学生安全稳定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生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敏感时期节点风险评估预防制度,做到制度明确,管理规范,执行有力,提升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以学风建设为主要目标,完善与普通本科相适应的育人手段

4、成立“成都师范学院学风建设学生督查团”。校学风督查团(隶属学生科)由校学生会干部组成,进行学习考勤或宿舍专项检查,围绕立志、成人、成才目标,以查督学,以读书学习为中心,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

5、完善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考评体系。修订完善大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将个人素质综合测评与学校各类个人评优无缝衔接,强化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在学风建设中应发挥的积极作用。科学区分好学生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比重,采取自评、领导小组评议、学校

审查的方式,建立严格的评比评价机制,从制度上进行引导激励,激发学生争先

创优的活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参与社会全面竞争的能力。

6、完善成都师范学院班级考评体系。修订完善“班级综合量化考核”实施

方案和实施细则,通过对基本项目(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校园活动、寝室

文化、党团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和专题项目(素质拓展、大型活动、特色创新等)的考核,多管齐下,加强班级单元建设,以学风带班风,以班风促

校风,切实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影响。

7、以励学助学为育人导向,深入细致做好奖、贷、助、补、减、免工作。

切实抓好各类校级评优工作,以评励学,实现评优项目育人、过程育人、结果育

人;完善各项资助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确保

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项资助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极主动

开展本学期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及上报工作。

8、以“感恩奋进、爱岗敬业”为思想引导,加强201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工作。通过做好毕业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与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文明意识、诚信意识和爱校荣校意识。

三、以素质建设为根本任务,倾力打造学生素质能力竞相发展实践平台

9、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

治教育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大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力度,深入推进“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解读等系列主题教育,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

提高共青团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大力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10、大力开展学生广泛参与的公民道德文化建设活动。学生处团委14年将

与其他部门一道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学先进,树典型,围绕诚实守

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自强不息、孝老爱亲等方面广泛开展《感动校园十大

人物》评选活动,树先进典型,做示范引领。

11、进一步推进第二课堂建设,以学生素质能力提升为主要目的,以加强校

园文化建设为核心,构建和谐校园,为全校青年提供锻炼能力、展示才能的平台。

各系院根据自身专业特色,结合本系院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相应的主题活动:3

月,弘扬核心价值,引领人生航标;4月,建设优良学风,提升能力素质;5月,构建和谐心灵,激扬魅力青春;6月,高举旗帜跟党走,胸怀祖国做栋梁;7月,投身社会实践,谱写多彩人生。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体现党支部、共青团组织

对青年的组织凝聚、引导教育、服务提高的宗旨,形成校园文化活动的系列化、日常化。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各项主题活动覆盖面、参与面,整体提升校园文化

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以文养德,以文化人的作用。

12、以“出人才为主,出成果为辅”的活动理念,推进品牌活动的凝练打造,加强优秀文化的升级传承。本学期,学生处团委拟成立“成都师范学院校园品牌

活动专家指导委员会”,各院系品牌活动在本单位专家指导小组智力支持下,以

校外竞赛带动校内各项文化活动,推陈出新,将校园文化活动推向一个更高的层

次,同时加大评比奖励力度,并将品牌活动的项目方案等列入年度优秀团总支评

选之中。

13、密切配合学校“师德养成教育工程”,增强第二课堂实效。以全面提高

学校师范类学生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能力为核心,将师德教育回归青年学生的生

活实践,使师德规范内化为学生的行为准则;各院系结合专业特色,结合新招收

本、专科学生特点,认真调研、积极思考,不断深化第二课堂建设,形成良好的第二课堂活动氛围,为学生搭建良好的发挥个性、创造力和潜能的平台。

14、抓好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大学生艺术团工作。持续推进学生社团

走出校园,青年志愿者进社区工作。本学期,将继续开展社团文化节活动,各团

总支要利用好这一平台,进一步重视社团精品活动的开展,努力打造面向全校、面向社会的精品社团,提升社团整体形象,并认真做好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

工作,结合专业情况,通过组织“学生感恩行动”、走访调研弱势群体等活动让

青年学生在锻炼中做贡献、在实践中长才干。

15、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化校园心理文化环境。依托校内心理学

专业、专家及硬件资源优势,研究成立“成都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同

管理中心”,构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管理体制,以扎实的专业素养为依托,通过多元手段做好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以宿舍、心理健康报、心理健康协会、心理健康网络平台、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宣传日或心理健康宣传周为载体,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缓解学生心理压力,保障学生心理平衡,化解学生

心理危机,营造和谐的校园心理健康环境。

16、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学生处团

委汇同学校纪委、宣传部、思政部一道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把“廉洁

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融入学校德育工作中,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廉洁教育“五个

一”活动,即开展一节廉洁教育课,一次“诚信守法”主题班会,一期廉洁文化

专题橱窗,一次“从我做起,敬廉崇洁”主题征文比赛,一次“廉洁文化书法绘

画”比赛活动。通过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

浓郁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提高学工队伍爱岗敬业、廉洁育人的意识,培育学生

敬廉崇洁的价值观念,增强学生干净做人、规范做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以队伍建设为重要内容,提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两支队伍服务学校改

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7、制定《成都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以“立德树人”为主要任务,培养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配套制定《成都师范学院辅导员日常培训工作实施办法》、《成都师范学院辅导员专题培训工

作实施办法》、《成都师范学院辅导员职业化培训工作实施办法》,深入关心辅

导员成长发展,加强辅导员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建设,多种方式持续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18、以参加《四川省教育厅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为契机,树立学工队伍参与竞争、提质增效的主动意识,以赛促学,在校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竞争氛围。

19、以《成都师范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为培养平台,抓好学生干

部队伍建设。结合学生干部队伍的成长实际,通过团干培训、活动开展等途径,进一步加强全校各级团学组织队伍的规范化、系统化建设,贯彻执行《成都师范

学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成都师范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加强

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学生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

作用。

成都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

二○一四年三月

第二篇:工作要点

吉青常发[2012]3号

关于印发《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

《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现印发实施。

青原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3月12日

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推进科学发展,建设“五区”幸福青原的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共青原区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保证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坚持和完善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把党委的意图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大的决议决定,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2、紧紧围绕区委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确定人大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3、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严格任免程序,从组织上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4、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做到既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又充分理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财政超收资金安排、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上的审计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的专项工作报告。

7、听取区国税局2011年税收征管情况专项汇报。

8、对物价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9、对青原山景区开发建设情况、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进行调研。

10、组织代表对青东公路一期改造工程建设情况、井冈蜜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11、开展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12、依法开展工作评议,对区政府1-2个组成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13、认真贯彻监督法、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不断更新监督理念,适时开展专题询问,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14、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明确责任、限期办理、认真督查、抓好落实。

15、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涉及民生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调查、督办力度,依法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

三、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6、围绕“五区”幸福青原,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领导走访代表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指导代表依法履职。

17、加强代表履职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依法履职的水平,努力增强代表服务改革发展的本领。

18、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实行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常委会各办公室归口督办、重点建议专题督办制度,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结率和满意率,对人大代表就事关科学发展、民情民生所提的建议、意见和合理诉求,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使建议、意见落到实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将“关于急需建设区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关于解决农民预留地建设问题的建议”和“关于建设文陂陂头大桥的建议”等重点建议,列入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

19、加强对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外出学习考察,激发代表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20、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法制讲座、机关学习会等制度,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对干部的选拨、培养力度,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和活力。

21、加强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改进审议、调研的方式、方法,着力做细审议、调研前的准备工作,着力加强调研中对社情民意的了解掌握,着力提高审议、调研意见建议的质量,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护税协税、企业招工、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

23、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24、继续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人大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大力倡导勤勉敬业、求真务实、攻坚破难、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水平。

25、密切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好各项工作。积极扩大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交流。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不断提高我区人大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五区”幸福青原步伐,促进青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主题词:工作要点2012年通知抄报: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中共青原区委

抄送: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单位、各群众团体,区人大常

委会各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00份)

第三篇:工作要点

本学期工作要点

二月份:

1、开学初学生报到注册。

2、组织新学期第一次开学典礼(升旗仪式)。

3、制定班务工作计划。

4、学期初整顿教育,规范学生纪律、卫生、两操、路队等要求。

5、做好刀具收缴等校园禁品收缴的落实工作。

6.、班级考核汇总。

三月份:

1、开展“学雷锋精神,树文明新风”校风建设活动月

2、搞好学生个人和集体卫生。

3、继续狠抓学生一日生活常规要求。

4、召开班主任工作交流会。

5、班级考核汇总。

四月份:

1、“文明宿舍”﹑ “文明班级”评选。

2、班主任培训。(.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3、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班级考核汇总。

五月份:

1.再次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夏季防暑教育。

2召开学生家长会。

3.搞好学生个人卫生。

4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5.班级考核汇总。

六月份:

1、检查评比班队会活动的记载。

2、收集各种材料,公物验收。

3、加强安全教育,做好放假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红领巾检查岗学生评优工作。

5、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6、班级考核汇总。

第四篇:2013工作要点

xx年市xx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胡总书记视察xx和省委、省政府支持xx跨越发展为动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两个健康”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五大作用”,努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强化创新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帮助引导,坚定发展信心,为构建魅力、和谐、强盛新xx作出新贡献。

1、积极开展跟踪调查,全面促进政策落实。全面调查了解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执行情况,开展市、县区xx、商会组织多级联动参与的“民企发展问卷调查”活动,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展开进一步跟踪调查,积极建言献策,并与有关部门大力配合,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力争一年为民营企业干好事、实事不少于12件。

2、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颁布一周年之际(或适当时间),召开1—2次专题座谈会,听取各级xx、商会组织以及广大-1-

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积极帮助落实有关政策,促进大会精神的更好贯彻落实。

3、筹划开辟“民营经济xx论坛”,重点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等有关人士做报告,不定期向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介绍民营经济发展的形势、机遇、成功经验和实践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理论等。

4、做好xx推荐产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建立xx领导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恳谈会制度等等,召开1—2次联系会议。

5、认真做好优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切实做好“五一”劳动模范、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评比、推荐、表彰工作。

6、积极探索简捷、高效办班方法和培训模式,一年举办1—2次专题培训班,重点加强会员的企业经营、行业管理、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民营企业家及其员工的整体素质。

7、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力争一年内至少举办1次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或活动,努力争取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8、结合工作实际,选准题目,深入调查研究,剖解重点问题,写出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市xx撰写调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刊用或交流1篇。每县区xx向市联提交有水平、有见地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9、引导民营经济以股份制为纽带联合重组,建立和完善以产权多元化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产品、技术和管理创新,培育壮大一批非公有制企业集团促进产业聚集。与统计、发改、经委、税务等部门有效合作,做好调查服务工作。一方面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促进我市针对大企业、大集团的有关扶优扶强政策的落实,促进其进一步提高水平,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对有较大发展潜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要重点联系,跟踪服务,促进和推动这些企业更好更快成长。

10、积极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在量的扩张基础上实现质的提高。鼓励和支持广大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不断放宽的条件下,在注重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质量与效益,坚持量质并重,在量的扩张的基础上实现质的提高。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保护型、循环经济型的发展之路。

11、与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各类经贸推介活动,参加国内外企业、商会等举办的论坛、品牌推介会、项目推介会,协助各级政府举办招商引资、环境说明与项目推介活动,加大我市企业的品牌和产品的宣传力度,扩大对外影响。

12、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举办“银企合作洽谈会”等活动,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搭建起交流沟通的平台,增进双方了解,建立互信关系,促进银企合作。积极探索利用民间资本搭建融资担保平台的有效办法,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

13、加快基层组织建设,组建煤炭、农产品等行业商会组织;积极发展会员,壮大会员队伍,确保会员新发展300个

14、继续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做好党建示范点工作,探索党支部、党员和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15、进一步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更新办公设备,完善商会网络,实现与省xx及友好商会联网,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优势,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办好《xx工商》,全年发行不低于20期。

16、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工作交流。创造条件组织各级xx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开阔干部视野;适时召开县级xx会长和党组书记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

17、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完善机关党支部制度,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切实把各项工作举措操作到位、落实到位,努力提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的操作力、执行力。

18、进一步实行工作目标管理。完善建立市xx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继续对县级xx工

作加强督导,年终考核,增强基层xx争先创优意识,使全市xx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全面提高。

19、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双创”目标任务及其他工作。

第五篇:工作要点(定稿)

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0‟10号)的文件精神,巩固和深化去年以来全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果、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工作政府责任,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案件质量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工作运行信息化、监管执业规范化“五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法律援助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

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工作政府责任

1、推动法律援助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考评。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等重要文件中又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政法委已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省厅将按照综治考核要求出台《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综治考核实施细则》,各地要充分认识并努力把握这一有利时机,推动党委、政府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各项责任。

2、推动法律援助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点工作,对法律援助的办案数量和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厅将修订出台新的《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标准》,并将其按一定分值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3、巩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成果,继续推动市(州)、县(市、区)政府按照“三个纳入”的要求,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各地要通过有效载体不断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支持,建立机制、出台政策,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执行力。

4、继续推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充实队伍力量。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原有事业性质的机构和人员纳入行政序列或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确保法律援助机构有效行使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通过公开招考、内部调剂、争取编制等多种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县(市、区)中心工作人员3人以上,市州中心工作人员5人以上。

二、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措施

5、做好《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工作。协助省人大内司委、法制委做好《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认真总结和吸收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成功做法,广泛借鉴外省市的立法经验,修订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6、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程序规定》。依据《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审查、指派及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7、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各地认真总结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按照法律援助程序规定和配套规范性文件,规范开展非诉讼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要严格把关,特别是乡(镇)工作站办理的人民调解案件不能超过案件总数的30%,同时当年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

8、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的监管评估机制。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经验,指导各地按照法律援助程序规定,科学确定评估指标,认真制定评估办法,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执法考评机制,全面梳理各地在法律援助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合理制定评价指标和标准,促进受理、审查、指派等组织实施行为的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水平

9、加大受案力度,不断满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各地要按照已扩大的事项范围和放宽的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加大案件受理、指派力度,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各地办案量要力争在省厅下达的考核指标基础上有一定幅度增长。

10、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以实现法律援助服务设施便利化为目标,加快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地抓住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普遍在临街、一层方便人员往来的地点设立接待场所,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完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适应接待群众等工作需求。争取司法行政业务装备经费按计划单列出法律援助装备配置,逐步配置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办案用车。

11、拓展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继续完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督促尚未建立站点的少数乡镇(街道)、村(社区)今年确保完成此项任务,同时规范站点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发挥职能作用。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均要依托同级工会(帮扶中心)、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信访及困难职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工作站在案源拓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作用。

12、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协调工作机制,注重从源头上做好维护困难群众权益的工作。推动少数尚未建立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市(州)、县(市、区)继续完成这一工作,梳理法律援助与相关部门职能结合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体系,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努力形成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各尽其职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工作,继续指导地方提高舆情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成果质量,发挥促进矛盾化解的实际作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介入信访案件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运用法律援助依法参与处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13、以信息化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巩固我省推广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经验,全面、及时输入法律援助案件、咨询信息,依托信息化平台,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实现网上完成受理、审批、指派等工作。

14、积极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充分利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对我省彩票项目的支持,出台《湖南省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与实施细则》,规范运作,为五大类特殊、困难群体办理更多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注重办理《条例》规定以外扩大了事项范围的案件。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

15、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抓住“十二五”时期“把推进社会领域发展改革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的有利契机,认真落实国家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确保政法转移支付经费中有一定比例用于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推动地方财政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建立随当地经济发展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增长,以人均数为基准的法律援助经费动态保障机制。

16、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监督管理的意见》,对法律援助经费的保障、财务管理、办案补贴的发放等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与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从今年4月份开始,全省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每季度向省中心报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内省厅将组织力量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直接与中央、省财政分配的法律援助经费挂钩。

五、进一步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方式

17、积极开展新修订的《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工作。各地要抓住新修订的《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即将出台的契机,主动和当地有权威性、有公信力的媒体联系,特别是本地知名的地方门户网站、网络论坛等新兴媒体,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更广泛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18、面向困难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摸清统计本区域内特困人群的人员名单,6月底以前向每户困难家庭发一封信、送一本有关法律援助的宣传折页,在本地电视台打一则法律援助的公益广告。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9、做好“双先”“双十佳”评选、表彰和宣传。选定并推荐上报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双先”和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双十佳”,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十佳法律援助机构和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投票推选活动。继续做好全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十佳法律援助机构、个人和“十佳”案例的评选表彰活动,编写优秀法律援助案例集,并借助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使法律援助成为展现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的窗口和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的平台。

六、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建设

20、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和司法部的部署,指导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积极投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形成争创先进、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典型引路作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职业精神,增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困难群众的业务才干,提高法律援助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21、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服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省厅将继续举办以法律援助管理知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技能技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为重点的培训;同时根据新修订的《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司法部《法律援助程序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启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领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的专题学习培训。

22、整合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多方协调解决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在省、市(州)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工作站,指导和推动市州建立专业特长、年龄结构合理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服务团队),实行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人力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和推广法律援助“点援制”;探索和推行在一些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扩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承办的范围和力量。总结一些地方通过聘用政府雇员、引进法律援助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的做法,充实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队伍。

23、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大对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投身于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拓宽法律援助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投诉必受理、查实必处理,坚决从严处理违反“严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法律援助机构下达创收任务,严禁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有偿法律服务案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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