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场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大场小学安全责任书
大场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2、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3、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
成学生伤害的,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5、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利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有学生自己
责任。
6、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方可出门,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承担一切责任。
7、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有学生自己负责。
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参与开挖黄龙玉,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有学生自己负责。
1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11、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要求中午
在校内就餐的学生,禁止吃饭时间(包括早、中、晚)出入校门(走读生除外)。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出现事故,责任自己承担。(上午到校时间7:10,放学时间10:10,下午到校为11:30,放学时间为14:30)
12、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
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13、走读生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发生的一切事故不由学校承担。
14、走读生下晚自习后又返回学校捣乱的,学校将给予开除处理。
15、学生翻越学校围墙出现的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此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由班主任保存)。
班级:大场小学一年级
班 主 任: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2010年11月19日
第二篇: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学校、学生的监护人以及整个社会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以下规定,共同保护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校的小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走路不横穿公路,回家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河、水渠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追逐、打闹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嘻闹和做游戏。
5、不得爬门钻窗,不往校园内投掷杂物。
6、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7、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私接电源;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8、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棍棒、汽枪等易伤人的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校长:(签章)学生监护人(签章)
班班主任:(签章)学生(签名)
签订日期:
第三篇: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
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大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的力度,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安全联防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布置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
2、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检查督促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3、全力做到校内的各项安全工作防范、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
4、适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安全情况,学生未到校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5、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乘车及其他交通安全、校园治安安全、学生私自下河游泳安全、流行性疾病疫情等安全负有教育。
二、家长责任:
1、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家长要确实负起自身法律与道德赋予家长的职责和义务。
2、保障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子女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学,家长必须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果手机或家庭电话号码有变动,应该及时告知班主任,否则因为联系不到家长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3、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或督促子女上学、放学,具体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学生上学不得早到20分钟以上,因学生过早到校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放学时间未离校因滞留校内而发生 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4、学生不准购买过期无商标的饮料或小吃,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钱物者承担。
5、凡我校学生严禁成农用车或其它非营运车辆上下学,如果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由家长或其监护人负责。
6、节假日、周末及其它课余时间,家人要看管孩子不去江河、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如私自下河、下塘捕鱼、洗澡,强渡洪水,发生意外的由家长负责。
7、学生每天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双休日以及中午、晚间等非学校教学时间,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8、学生在校因自己翻爬打闹而造成的意外伤害或未到校而出走,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9、学生因特殊体质、自身缺陷或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或者其他户外活动的,家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因教师不知道学
生的特殊体质、自身缺陷或疾病等特殊原因而发生的意外,学生的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
11、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者未请假擅自外出而发生意外伤害,由家长负责。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家长负责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双方签字后由学校保管。
四、此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首发公文范文
第四篇: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校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
1、在规定时间到校、离校,不早到、不迟到;进校后不得私自离校;放学后,家长确保按时接送学生或督促孩子不在路上逗留,按时回家;上学、放学路上注重交通安全,不得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得骑车上学。
2、不带与学习、劳动无关的危险工具、玩具及贵重物品到校。
3、无教师允许、监护,不得私自使用体育器材。
4、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攀爬楼梯扶手、平台、门窗等设施;不做伤害他人、危害自己的事。
5、上下楼梯靠右慢行,集队、集会分班按顺序上下;不在楼梯、过道处跑跳、推拥、打闹。
6、不在校园内做危险游戏;因学校场地有限,除体育课和训练课,其余时间禁止进行球类活动。
7、禁止进入厨房、车棚、工人值班室等地方玩耍。
8、不得私自下河游泳。
9、请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家长认真填写《人民北路小学学生特异体质档案登记表》,便于在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使特异学生无论在学习、课外活动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能得到及时的关爱。
第五篇: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各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对班级学生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级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2、严禁学生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犯,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双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学生不服教育管理,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5、学生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7、学生不准购买过期无商标的饮料或小吃,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河道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9、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10、学生在校外造成的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1、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2、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3、学生在校内,校方负责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在校外遭受不法侵害,由政法部门依法追究。
14、学生发生不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保学生)
15、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16、凡节假日学生安全由家长和学生负责。
17、学生擅自离校,因事外出应向班主任请假,并向家长及监护人告知,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替,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私自出校门,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18、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学校监护人(签章)
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名)
签订日期: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