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贵家长:
学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及家长的责任重大,为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应准时到校,按时回家,因病因事请假须有班主任(家长)签名的请假条,且要有家长(班主任)的联系方式。不准随意缺席、旷课,不允许放学后,在学校、街道上逗留,打台球、进“三厅”、上网吧,甚至夜不归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学生本人及家长负全部责任。
二、禁止学生来校携带刀具、铁棍、钢管等危险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发现立即没收,并且公开处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学生本人及家长负全部责任。
三、禁止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应由老师进行调解,严禁通过暴力手段解决。反之,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造成轻微伤害的按事故责任承担医疗费,造成严重伤害的除承担医疗费外,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三条,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必须明确,自觉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镇中心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贵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要求住宿生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禁止出入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自己承担。
二、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如打架、上网),禁止学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员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根据《重大违纪现象的处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且造成责任由本人负责。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签字假条,②走读生:班主任签字假条。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才能离开学校;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四、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五、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六、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游玩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七、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坐“三无”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坐“三无”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八、学生上学、放学、返校(寄宿生每周日下午四点后到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九、寄宿生在就寝时间在床上打闹、不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管理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
十、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十一、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十二、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十二、禁止寄宿学生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
十四、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能力。
十五、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开学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组织签订,签订完毕后交学校统一存档。
班主任:学生家长:学生:
年月日
第三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让我校全体学生在上学与放学路上及在校的安全,我校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此责任书。
1、学生在回家或上学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现监护人负全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学生家长私自承包或租用车辆接送学生,由此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负全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学生有先天性疾病,家长须向我校上交一份疾病证明书(或书面材料);如果未交疾病证明书(或书或面材料),因老师不知情学生在校出现的生命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全责,学校不负担任何责任。
4、每位学生家长必须把实用的联系方式告诉本班老师,若因无法联系导致学生的生命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全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学生在校时,若出现生病情况,老师已经及时联系了家长,但由于家长不能及时赶到护送其子女去医院,从而耽误治疗时间导致的学生安全事故,我校不负担任何责任,由学生家长负全责。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持一份。学校(盖章)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大塘双合新世纪希望小学2012、2、10
第四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共同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经双方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人不承担监护责任。学校和学生的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一、学校责任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及监护人责任范围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三、其他责任范围
(一)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的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损害事故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的;
3、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4、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5、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6、学生自杀、自伤的;
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8、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9、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意外事故的;
10、学生擅自乘坐“三无”车辆造成伤害事故的;
11、学校明令禁止,学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造成意外事故的;
12、擅自到校内已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地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13、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不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五、说明: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已投保的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书未涉及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 校(盖章)学生监护人签字: 家庭联系电话:
校 长签 字: 学 生签字:
班主任签 字:
年 月 日
第五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旬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1.全校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向班主任请假。
3.切实做到不翻墙、翻窗、翻门、攀登各类护栏,不追逐嘻闹、不骑坐校园栏杆,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切实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6.禁止学生骑自行车、摩托车上学(返家)。
7.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8.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9.学生参加校外见习、实习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或学校各级领导的安排。
10.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1.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舞厅、酒吧、网吧、滑冰场”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
12.严禁下河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3.在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4.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乱动各类电器;遇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5.住宿生要严格执行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外出,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住宿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学生回家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随父母租住房屋的),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或远
游。
17.不打人、斗殴。同学之间发生纠纷时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采用其它方式威胁、恫吓进行解决。
18.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的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19.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它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0.学生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经常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指已参保的学生)。
家长和学校都有义务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以上条款,但学生不听其劝,违犯以上规定,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并由学生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相应安全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责任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退学、休学、放假等原因,则学校自动终止安全责任。《学生安全责任书》如有变更,将重新签订。
:
学校代表(班主任)签名(签章):
学生家长签名(签章):
201 年 月 日
安全重于泰山——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得孩子成长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环境的熏陶。为了给您的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我校正在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希望这封信能起到沟通学校与家长的桥梁作用,同时将学校对学生在学校和家里的要求通报给您,恳请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是希望家长尽量安排时间与子女沟通,内容可以涉及学习、生活、工作、情感等方方面面。请家长记住三点:第一、当今学生缺乏的不是物质生活而是精神生活,所以需要家长对子女多一些精神上的关怀和情感沟通;第二、家长自身的进取精神是子女成才的动力,所以家长在事业上的不断进取必定成为子女的表率;第三、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长应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空间进行有效监督,在一些原则问题上请家长不可过多迁就子女。
二是希望家长对子女的自由活动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和有效控制,要加以正确引导,不要放任自流。时代发展呈现多元化特征,好与坏的界限模糊,缺乏是非观念和分辨能力的未成年人难免受到不良因素诱惑,容易误入歧途,甚至一失足成千古恨。特别是对孩子迷恋上网、玩游戏、看黄色录像、看黄色书刊、加入邪教、三五个孩子结伙成群甚至拜什么把兄弟、组织或参加什么帮派、打架斗殴、向他人勒索钱财以及与固定异性朋友交往等等一定要严加禁止。
三是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安全系着家庭的幸福。我校在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一直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请家长特别关注和提醒孩子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安全:
(一)交通安全:
1、学校附近的学生要步行上学。来回路上要严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应一防摩托车;二防三轮车;三防大货车;四防轿车。
2、不骑车上学,不乘坐三无车辆,不做超负车,不做摩的。
3、穿越马路或十字路口务必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二)社会安全:
1、遵纪守法,不交往不文明青年;不加入不健康组织;外出遇恶劣天气要注意防雷、防电并及时找安全位置避雨。
2、遇到不法分子欺诈,及时向公安机关、家长、学校、班主任、学生处反映。
3、外出走亲访友、访同学一定要限时回家,不在外留宿。
4、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教育学生迷恋上网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荒废学业甚至诱发犯罪。
(三)家庭安全:
1、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小心使用煤气,用后关闭阀门。
2、学会自救、求救,一旦发生意外,要在冷静自救的同时拨打父母电话或急救电话(110、120、122、119)求救;但要教育孩子不要随意拨打急救电话,乱打急救电话是违法行为。
3、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时刻告诫孩子不乱吃零食、不买生、冷等不卫生的食品,不随便在外就餐。
(四)学校安全:
1、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钱要保管在班主任处,手机要随身带或交班主任处代为保管。
2、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搡他人,不翻越围墙,私自外出,不到施工场或危险地段逗留,玩耍。
3、孩子因事请假须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进校后千万不要随意外出,确需外出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
4、在教室、宿舍不得乱接电线、不得用电器类物品。
5、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校产安全,损坏公共财物要自觉赔偿。
四是特别提醒家长朋友注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教育孩子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五是根据学校实际,我们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切实做到以下方面,请家长配合和督促。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过早到校,要在家里充分利用好休息时间休息。家长也要有时间观念,摸清孩子的作息规律,以防学生钻空子,出现不良后果。
2.不留长发,不戴手饰,不化装,不穿奇装异服,规范仪表进校门。从校口出入,要佩戴学生证和履行请假手续,不攀越围墙。
3.不骂人,不打架,更不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要讲文明话,做文明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遇事自我克制,多做自我批评;同学之间相互帮助、相互谅解。
5.不携带过多的金钱或贵重物品进校,不提倡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
6.要学会辨别是非,遵纪守法,不要做任何妨害他人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7.懂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正确把握住自己的交友原则,注意挑选交友伙伴。
8.对无心学习,自控能力差的学生,建议家长要加强管教,以免在外做出越轨的事情。
尊敬的家长,你出力流汗是为了孩子,可是教育好孩子,孩子安安全全胜过一切,愿我们携手努力,使您的孩子能健康成长。
旬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处
二0一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