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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第一篇: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2012年2月15日,学校治保处,政教处组织学生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了“学生安全协议书。”

这次签订安全协议 是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管理的目的要求,为了使学生在学校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与生活,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安全协议书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同时要求学生本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学生安全协议书”明确了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义务,重点强调了学校、家长、学生应把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学校安排擅自外出造成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节假日、双休日,家长负看护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受到了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学校治保处,政教处积极组织,同时得到了班主任老师学生家长的积极配合与支持。今后相信学生的安全意识有一个很大的提高。

治保处方世杰2012、2、20

第二篇: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2014—2015学

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六)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 1 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消防安全

1、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光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3)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3)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2(4)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5)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宿舍要关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及宿舍;不得使用电热毯;不得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燃器具;住校学生夜间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6)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电话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7)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三)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

(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的学生自行回家,学校不再管理。对于通校生(每天往返于学校的非住校学生),学生自己回家,学校不再管理。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如: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交通安全自行负责;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4)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5)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3、学生方面:

保证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坚决不允许驾驶所有机动车,凡教育不听,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负责。

(四)集体活动安全

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五)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六)治安安全

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进校园。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注:此责任书交予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按手印,如学生自行签名按手印,一切后果自负。

学校(盖章):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年级()班学生签字:

月 日

第三篇: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

程集中心校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6、学生请假期间、自行外出或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7、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塘、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d、我国法律规定年龄未满12周岁少年,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律的好学生。

四、学生应遵守

1、禁止在楼道打闹、追逐、攀坐栏杆;禁止上下楼梯时推挤、嬉闹。

2、严禁参加打架、斗殴、饮酒、赌博等违犯社会治安的活动。

3、离校或不能到校,必须有书面正式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签字,学校门卫同意后方可出校。

4、严禁下河、塘、堰、库洗澡、游泳、戏水。

5、在上学、放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自行车、摩托车上学,假期放假应按路队有序行走。

6、不谈恋爱,不得进入歌舞厅、录相厅、台球室、网吧、游戏室等场所。

7、在体育课上严格按老师要求进行一切体育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不得私自举行体育比赛,不得私自组织郊游、旅游活动,在校活动与同学和谐共处,活动时做到不抢台霸台和因活动而打架。

8、住校生要严格遵守住宿制度,严禁夜不归宿,不得将非住宿学生带入宿舍,不得留宿外人,爱护学校文化建设及公物。

9、住校生严禁私接电灯和其它电器,不准点蜡烛,爱护一切公共场所财产和设施,讲卫生,积极打扫卫生。

10、在校期间不得进入学校施工场地。

11、学校放假后,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并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逗留,学生在假期的安全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12、未住校学生严禁上早、晚自习,同时上放学应由家长接送,如未履行造成事故的由自己负责。

13、严禁私自出走、严禁翻越学校围墙等不安全地段,不听劝阻或违反的,造成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担。不准吸烟,不买不卫生食品。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或不听劝告,由自己负责。(此责任书中学至九年级结业前有效,节假日和请假、休学等除外。)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班主任:

任课老师:

2014年9 月1日

第四篇:学校与家长及学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全力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同时也为了保证您的孩子身心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力度。我校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与家长、学生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上下楼梯靠右边行走,不要在楼道或走廊上追逐打闹,不玩火,更要注意用电安全。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私自用武力解决问题,绝不能发生打架斗殴等伤害他人的事件。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农用车或车况不好的车辆。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园内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等。

二、发生下列情况者,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携带管制刀具,凶器等入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2、学生在教室或宿舍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充电,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内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或在学校小卖部购买食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或从校外带入的食品食用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故意损坏公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等。

5、学生翻越,推拉或骑乘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就餐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排队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6、学生在校外或在校期间与他人发生冲突,殴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7、突发疾病、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如未如实告知学校而发生安全伤害事故的。

8、学生不请假私自外出,或跳墙、跳门外出,私自带他人入校、在校留宿、不按时就寝等一切不遵守学校纪律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9、由于自身不注意安全等原因所引发的安全事故的。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将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 ___

班主任签字

曹县青堌集镇中学 2018年4月6日

第五篇: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锅圈岩苗族彝族乡上田坝小学

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六)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教育,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学生(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3)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消防安全

1、学校的责任和义务(1)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光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3)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的责任和义务(1)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3)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4)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公共场所。(5)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家和教室要关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6)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电话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7)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三)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2)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载货汽车上、放学;(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3)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5)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3、学生方面:保证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坚决不允许驾驶所有机动车,凡教育不听,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负责。

(四)集体活动安全

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五)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六)治安安全

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进校园。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17年9月1日—2018年1月15日)注:此责任书交予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按手印,如学生自行签名按手印,一切后果自负。

学校(盖章):锅圈岩苗族彝族乡上田坝小学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

()年级()班学生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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