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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山区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定稿]

2014南山区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定稿]



第一篇:2014南山区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定稿]

2014南山区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2014年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使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99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及2013年“积分入学”的试行情况,现制订并发布《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稿)》。

一、积分项目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详见下一页积分表】

按照市政府“1+5”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多年的实践和实际情况,共设置4个积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深圳1+5政策解读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

2.非深圳户籍分为3类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同一套房屋原则上按照一个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时间安排一次学位,连续提出申请的,学位紧张的学校不保证就近入读。

1.购房分为6类

2.租房分为7类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家庭子女数及申请者属家庭中第几胎的情况分为8类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就业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自动赋予满分。

2.申请入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的,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有无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分为2类。

二、积分的核定

积分的核定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家长按规定时间在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上按自身条件选择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第二步,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入学资料与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比对,验核材料后给予初审积分,并向家长发放书面回执(需由家长亲自签收);第三步,由学校、教育局将申请入读学生资料分别报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学校再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在招生系统进行终审确定(与初验信息不一致的需提前书面告知家长),系统自动生成终审积分,终审积分为新生录取的直接依据。

三、积分的使用与公布

学校、教育部门将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各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家长在规定时间可通过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和终审积分。符合入读条件但未被录取到所申报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调剂分流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公益民办学校,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分流的申请入读学生,教育部门原则上不再负责安排公办学位。凡在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本办法自2014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相关细则由区教育局牵头制订,区属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南山区入学积分项目及分值标准一览表(2014年最新)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

A:学生是学区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B: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C: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分为3类

D:学生本人已办理了居住证,且父母双方中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20分E:学生本人及父母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F: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5分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1.学区内购房分为6类

A:购一手房2年或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购,父母人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B:购一手房2年以下(2012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C:购二手房3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6分D:购二手房3年以下(2011年9月1日后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4分E:购合法集资房以及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30分

F:购房,父母产权占51%以下的——30分

2.学区内租房分为7类(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G:政府周转房(属于转租户的一律不予考虑)——20分

H: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I:租房5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09年8月31日前签订的,含单位宿舍)——15分

J: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09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含单位宿舍)——12分

K: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含单位宿舍)——9分

L: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含单位宿舍)——7分

M:租房1年以下(租赁合同在2013年9月1日后签订的,含单位宿舍)——5分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家庭子女数及申请者属家庭中第几胎的情况分为8类

A:独生子女(含双胞胎)——20分

B:政策内第一胎 ——15分

C: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罚款手续的)——13分

D:政策内第二胎——10分

E:政策外第二胎(有罚款手续)——5分

F:政策外第三胎及以上(有罚款手续)——本项不计分

G: 父母一方及学生都是台湾籍的——10分

H: 学生是台湾籍的,父母亲都是深圳或内地户籍的——5分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就业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2.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分为2类

A: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或营业执照——10分

B:单方社保——5分

第二篇:2020深圳南山区初中入学积分计算方式

2020深圳南山区初中入学积分计算方式

深圳初一入学积分项目包括基础分项目和加分项目两类。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0深圳南山区初中入学积分计算方式,希望大家喜欢!

基础分项目

1、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2、深圳户籍分为3类详见附件,下同、3、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为4类

4、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5、购房分为8类

6、租房分为8类我区施行住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

网站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7、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加分项目

1、学位申请人家庭计生加分项满分为1分、2、学位申请人户籍时长加分项满分为7、5分、3、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加分项满分为11、5分、南山区初一积分入学分值标准

基础分

1、学位申请人特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下同、及其父母特指学位申请人的父亲、母亲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居住证对应分值

2、学位申请人是深圳户籍人口,具体分3类:A:学区内户籍且户主是其父母——30分B:南山区户籍——26分C: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20分2、学位申请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人口含港澳籍、,具体分4类:

D: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含父母均为深户、——20分

E:父母为非深户但均持有有效居住证——18分

F: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深户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0分

G:父母属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温馨提示: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小一、初一学位,需要

提交的材料详见当年招生指南。

学位申请人及家庭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情况对应分值

1、学区内购房具体分为8类

A: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满3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40分

B: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8分

C: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6分

D: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1年以下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4分

E: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51%不含、高于30%含、——30分

F: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30%不含、——20分

G:学区内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20分

H:学区内购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特别提示:

1、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E,选择对应的一项。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持有人必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使用上述A、B、C、D类房产申请学位时,如果学位申请人使用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购买的房产,则该房产的购买人与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登记信息必须在同一户口上。

3、购房时长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之间的时长。在报名工作开始前未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入伙通知书的房产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学区内租房具体分为8类:

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20分注:

1、可以用于申请学位的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专指住宅性质房产,其合法承租人将此类房屋转租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其他人员租赁此类房产不具备合法学位申请资格;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为通过定向配租方式取得的公租房,按租住单位宿舍类房产积分。

J: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但申请人的户口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登记信息不在一起——20分

K:租住住宅性质房产满5年以上——15分

L:租住住宅性质房产5年以下满3年以上——12分

M:租住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9分

N:租住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7分O:租住单位宿舍满2年以上——9分P:租住单位宿舍不满2年——7分

特别提示:

1、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无房加分项:申请人全家成员在深圳市域内没有房产,具体分2类:1、学位申请人户籍属于其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是其父母——12分;2、不满足“1、”中所述条件的其他深圳市户籍学位申请人——7分。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承租人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

3、能提供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前签订且有效期延续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才能积分,不能提供则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深户学位申请人不能积分。租住时长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之日到入学当年4月30日之间的连续不间断时长。

4、只能提供“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均不能积分。

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对应分值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2类:

A: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均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5分

2、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分

加分项

一、计生加分项:学位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加1分。

二、户籍时长加分项:根据学位申请人最近一次转入现户籍类别南山区户籍、南山区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间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时长为加分依据,具体分2类:

1、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7、5分,不满1年不加分。

2、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不满1年不加分。

深圳市小学学籍时长、加分项:

1、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13个月开始计分,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每缴纳1个月加0、1分,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该加分项以父母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一方计、。

2、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且该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完整学籍,可再加1、5分。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只须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即可再加1、5分。

3、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口,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第三篇:小学班级积分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积分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加分办法:

1、一周之内不迟到者加1分

2、连续一个月该日值日生卫生未扣分,该组成员每人加2分(组长加倍)

3、一周内都能独立完成作业并能按时交作业者,加2分;

4、连续一个周都能排好队去食堂吃饭,加2分;

5、为班级、学校做贡献者(如黑板报获奖、好人好事、学校竞赛获奖等),加5分

6、一周之内未有上学或上课迟到者加2分

7、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加3分 扣分办法:

有以下行为者扣10分

1、不服从教师管教,且情节恶劣

2、故意欺负其他同学,导致同学身体出现损伤

3、考试有故意不做或考试作弊行为 有以下行为者每次扣5分

1、故意欺负其他同学,情节较轻

2、在教室或走廊追逐打闹

4、辱骂或侮辱其他同学及老师

5、体育课及课间操期间,用石头或其他物品仍向其他同学

6、课堂上大声喧哗、吵闹,扰乱课堂秩序。有以下行为者每次扣2分

1、未经请假,早上7:50之前未到(包括值日生7点40)

2、作业忘拿、未交或未写

3、上课期间随便下位走动

4、随意浪费食物,将食物扔给其他同学。

5、上课回头说话,影响其他同学

6、下课铃声响起,扰乱课堂纪律者

7、每次上课铃响之后上课迟到

8、广播操无故缺席

9、因坐姿不正确摔倒 有以下行为者每次扣1分

1、有事不举手,随意走动询问

2、不穿校服者

3、每日午餐期间不排队

4、早上晨读,不读书者

5、做操不认真、站队不及时、不整齐,跑操期间说话、打闹

6、坐姿或站姿不正确

7、座位周围有垃圾,未捡,8、桌椅不齐,歪七扭八

备注:以上内容为可变动规定,将依据教师的具体实施结果进行调整。分数低于70分者,将进行一定的惩罚,分数低于50分者,请家长亲自接回去。满分者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篇:宝安积分入学

深圳宝安积分入学:严格限制临时租房择校

今年秋季将正式投入使用的海韵学校校园规划图。海韵学校是一所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公立九年一贯制学校。

家长们注意啦!今年宝安区积分入学办法做了部分修订,主要在学位类型划分、排序等方面做出调整,学位类型6类变为8类,非深户购房由5类调整为4类,社保积分调整为工伤保险,并在部分学区试行学位房制度。

今年提供3.2万个小一学位

根据宝安区教育局前期进行的学位情况调查和预测,2014年秋季,宝安区约有3万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将要申报小一学位,申报初一学位的约有1.8万人。目前宝安区能提供的小一学位有3.2万个,初一学位有2万个。因此,凡是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只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内的公办和民办学校申请学位,且所提供的入学材料齐全有效,都能保证公办或民办学位。只有少量民办学位留给不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请这部分儿童家长做好孩子回原籍就学的准备。

严控临时租房择校

去年宝安区实施积分入学办法后,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了使招生更加公平公正,保障该区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减少跨区域租房择校行为,今年宝安区积分入学办法进行了微调和优化。

将 学 位 类 型 由6类 变 为8类,即 把20 13年第三、四类租房类别按“有房租房”与“无房租房”区分开,将购有商品房而又不在购房学区申请学位,却在其他学区通过租房申请学位的,单列出来作为一类,排序往后放,即新增第5、7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无房证明)为第5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无房证明)为第7类。原来的第6类依顺序调整为第8类。修订后的学位类型划分和排序,有助于控制通过租房进行择校的行为。

今年仍然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到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民办学校优先满足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就读。

试行学位房制度

宝安区从2014年开始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学位房实行“一房一户”制度,即学区内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户家庭(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从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将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开的,该房屋解除锁定。锁定的房屋信息每年9月开学后更新一次。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查询相关学校网站信息(网上搜索“**学校学位房信息”即可查询)。涉嫌住址或证明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则不予确认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业主协助造假的,纳入征信黑名单,3年内不予确认该处房屋申请公办学位资格。

今年学位房试点学校为宝安中学、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中附小,今后将根据学位需求情况扩大试点范围。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详细信息:登录“ 宝 安 教 育 在 线 ”网 站h ttp:/ /w w w.baoan.edu.cn,或关注“宝安教育”(szbajy)官方微信、“宝安教育在线”官方微博。

全面启动无纸化验证

为使招生工作更加细致、周密、规范、阳光,宝安区今年在招生工作中推出了多项便民措施:提前做好入学指导服务,除了利用宝安教育微博和微信互动、网站回复、热线电话等方式及时向家长通报招生政策及便民措施外,还对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的家长进行了招生政策的讲解培训,并进行测试。

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验核等流程,全面启动无纸化验证,家长只需带齐各项证件的原件去学校进行初验,不需提交任何复印件。

为了节省验证时间,宝安区教育局布置各学校提前在学校网站及校门口公布分批验证的时间安排,家长可以根据验证批次在指定时间到场,避免排队等候。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开放电脑室为上网不便的家长提供帮助。文/王丹丹

Q & A

Q:如果我买的房在学位房制度实施前已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我还能用它来申请学位吗? A:可以。学位房制度出台(2014年3月21日)之前,已被使用的房屋不受影响。但是学位房制度实

施后,房产所有权即使转手,如果利用该房入学的儿童没有转学离开或毕业,其学位房信息依然锁定。所以购房用于申请学位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是否被锁定。

Q: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A:就近入学是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的基本政策,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目前都是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界线划分学校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由于人口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主管部门每年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Q:为什么今年把社保积分依据的险种调整为工伤保险?

A:根据社保部门意见,有些人会临时补交社保以提高积分,这样一来,对其他申请人就不公平。只有工伤保险是所有来深建设者必须购买的险种且不能补缴,最能客观代表在深购买社保的时间,对大家更公平、合理。

Q:宝安哪些学区学位较紧张?

A:宝安区今年总体上能保证学位供需平衡,但是由于宝安区部分地段楼盘密集,给学校招生带来了很大压力。例如:宝安中学、宝安中心区小学、西乡街道碧海片区、福永街道中心区、沙井街道中心区等片区学位特别紧张。

教育部门再次提醒家长,不要通过临时租房的方式进行择校,不仅会扰乱正常的学位申请秩序,还会导致自己的孩子无法保证就近入学。

非常重要

在学生申请学位和入读期间,父母的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各项证明都必须保持有效,例如居住证不能失效、房产不能转让出售、社保须保持正常缴费状态、租房和计生证明不能过期等,否则会导致审核不合格。

特别提醒

网上报名时间

小一为3月30日至4月15日;初一为4月20日至5月5日。

家长对照公办学校报名范围和学位类型,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区教育局招生网站(bajjk.baoan.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下面点击“小一报名”或“初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打印报名表,即报名成功。

证明初审时间

小一为4月16-21日;初一为5月6-9日。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明原件到申请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校出具回执。

申请复核时间

小一为5月29日至6月4日;初一为6月17日至23日。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小一在6月4日下午5时前,初一在6月23日下午5时前,向申请学校提交复核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

公布录取名单时间

小一为6月20日;初一为7月8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报到注册时间

小一为6月25日前;初一为7月13日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第五篇:深圳宝安区初中积分入学政策

深圳宝安区初中积分入学政策

深圳10个区都已先后公布了2020年初中积分入学办法。但是大部分仍处于意见稿阶段,尚未正式确定实施。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宝安区初中积分入学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二)加分项

1、深圳户籍

(1)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2)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3)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户籍

(1)社保时间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2)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3)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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