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7号文库

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责任书(监护人)

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责任书(监护人)



第一篇: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责任书(监护人)

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责任书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为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学校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首位,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学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校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三、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不推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四、学生之间因违纪而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而无不当行为,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

负责。

六、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或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承担。

七、走读生家长(或监护人)每天要护送孩子上学,放学到校接孩子回家;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星期天下午护送孩子到校,星期五下午2:30到校接孩子回家。如不履行职责,学生在上学或回家途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八、学生不准到无证摊点购买零食,若不听劝阻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九、学生不得擅自到河塘洗澡,不到河塘、井边等危险地方玩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方负责。

十、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若学校履行了相应职责,且无行为不当而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十三、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四、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十五、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六、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指已参保的学生)。

十七、住校生应遵守学校的住宿管理制度,若因擅自外出(不请假外出)、翻越围(隔)墙、阳台、门窗等严重违纪行为而造成伤害的,后果自负。

十八、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含读书期间来校、返家途中),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十九、其它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年级班学生(签章):监护人(家长)签章:年级班班主任(签章):

二0一四年九月日

第二篇:学生校外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校外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未成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家长(监护人)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家长(监护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家长(监护人)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依法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的义务,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第二条家长(监护人)应做好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按时接送子女上、下学,保护好你的子女安全,防止恐怖暴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禁止老、弱(未成年人)、病、残、孕到学校门口接送学生。

第三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的用电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得私拉乱接、使用电器设备,爬电线杆等,一定在家长(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用电器。

第四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消防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玩火、不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和不燃放烟花、爆竹等。

第五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对子女的卫生、饮食习惯的养成教育,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教育子女不购买“三无产品”、不食过期变质食品,不随便或偷摘吃野菜,果实等;家长(监护人)妥善管理好家中药品或农药,防止药物中毒。

第六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游泳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给子女正确的游泳方法和采取正确方法施救落水者,教育子女不私自或结伴去游泳、戏水、划船等。

第七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搭乘“三无车辆”、“无证车辆”、“超载车辆”、“农用车辆”、“货运车辆”和不驾乘摩托车、自行车,以及踩踏滑板车等上、放学;

第八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采取正确的方法防雷、防洪水、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不私自或结伴强行涉水等。

第九条家长(监护人)教育子女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子女除遵守校班规和法律法规外,教育子女不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变相赌博等;不进入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严防发生意外和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

——1——

第十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的心理辅导、品行教育与防范工作:经常与子女谈心,了解其心理、品行变化情况,及时教育、疏导,严防子女过激行为的发生,比如吵架、打架、逃学、危险游戏等等,以免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

第十一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身心健康与保健工作:家长(监护人)监控好子女的身心健康状况,发现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及时告知学校。

第十二条家长(监护人)教育子女学会正确处置事故与自我防范工作:教育子女记住特殊电话号码,学会报警,不私自参与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或处置等;不提倡参与抢险、扑救火灾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活动。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事故:122急救:120学生平安保险报案:95518 第十三条如家长(监护人)未认真履行上述第一条至第十二条的子女教育管理责任,造成子女身心伤害、伤亡等或其它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第十四条附则:

1、《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利州区宝轮派出所、白朝小学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

(公章):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公章):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学 生 姓 名 【签 字】:年级班——2——

第三篇: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2016年春季开学致附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为促使家长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事故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请家长们配合执行,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

为了保证学生安全,家长们应做好以下安全教育工作:

1、配合学校同步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文明、纪律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会子女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格执行和遵守学校的上学放学作息时间规定。上午7:20—7:40进校门,10:50放学;下午2:00—2:30进校门,一、二年级4:05放学(星期三4:55放学),其他年级4:55放学。家长不要让孩子太早去学校,可以在家里多休息;要准时(或提前5分钟)到学校接孩子。接送要求: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应整齐有序地在罗中路电力公司、公安局和起步镇商住楼沿街的指定位置停放,然后到指定区域(围墙上有一、二年级班级的提示)接孩子,不拥挤,不抢先。机动车不得驶入接送通道。

3、教育子女不到网吧、游戏厅、KTV等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场所。

4、加强饮食安全教育,要求子女不买廉价“三无”食品和劣质饮料。

5、加强法制观念,学会宽容待人。同学之间有摩擦要相互忍让,积极沟通,互相谅解,严禁用暴力解决问题,如有勾结校外人员殴打同学和教职员工以及破坏学校设施的,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个人物品要防偷盗、防遗失,遇歹徒拦路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在无抵抗能力和条件的前提下,先保护自身生命安全,后再寻求报警处理。

7、上课期间有事必须向学校请假,不准擅自离校或不到校。凡属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有事外出或家长接学生须办理请假手续及登记手续,学生须凭《课间出入卡》离校。

8、教育子女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与陌生人交谈,不围观突发事件现场。家长应加强对子女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子女在此期间单独外出游玩,或在没有家长陪同下单独私自结伴去旅游、游泳、登山等,外出要经家长许可并保持联络。时刻把子女的安全装在心中,让孩子们远离意外伤害,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

已于__月__日收到并认真阅读《2016年春季开学致附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一定配合进行教育监督。

__年__班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罗源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小学

二〇一六年三月

第四篇:学前班学生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由于学前班学生年龄小,体质差,没有学习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自我保护能力差,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而需要家庭、社会和学校共同呵护。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班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雏鹰学前班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上课,每周周一到周五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学生在此作息时间外发生的任何事情,不论时间和地点,一律与班级和教师无关。如果学生在此作息时间内发生伤害事故,而伤害事件的发生与班级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班级的设施有关,但班级的设施并无缺陷,教师也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的,教师不负任何责任。不是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在校内、教室里逗留玩耍,一旦发生意外,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二、请各家长(监护人)把握控制学生入学时间,避免学生在途中玩耍,酿成不安全事故。如因不按作息时间入学,出现事故者其责任自负。

三、学前班学生的家长(监护人)的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班级教师,教师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家长(监护人)要配合老师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学生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学生之间如果产生争执和矛盾,家长(监护人)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的,责任自负。

四、每天上学、放学,家长(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子女,与上课教师当面接交,不得随意委托他人接送,也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接送,更不能让学生独自入校、离校,不得麻痹大意。若不能按时接送或接送不到位,造成不安全事故,由其家长(监护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凡遇雷雨、霜冻、冰雪等恶劣天气,家长(监护人)必须接送子女,确保安全,如果因为家长(监护人)未采取任何措施接送子女,路途上出现一切事故,由家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家长(监护人)不得让学生携带、玩弄或代购玩具、电器、药品、针、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机、雷管、农药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凡因家长(监护人)对以上物品管理不善或让学生代购,出现一切事故均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或当事人承担。

七、严禁学生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下河洗澡、捕鱼以及到危险地方玩耍,否则出现不良后果,家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斗殴造成伤亡事故其责任自负。教师有批评教育学生的义务,但没有每天放学后把每个学生送回家的义务。

九、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追车,爬车、骑自行车等,造成伤亡事故的其责任自负。

十、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过夜及过期变质食品(包括饭菜),不带食品到教室,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或家长(监护人)承担。

十一、注意季节气候变化,预防疾病,防止疫情扩散,不隐瞒学生病史,当得知学生有病,尽快到医院看护治疗,否则延误治疗造成伤亡,其责任由家长(监护人)全部承担。另外,学生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家长(监护人)应主动向老师交流和汇报,否则,出现不良后果,一切自负。

十二、学生在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教师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学生,有责任一方的学生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家长(监护人)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必须告知教师,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教师,否则,学生如果出现什么不良后果,需及时联系家长,又无法联系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承担。

十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前班教师一份,家长代表一份。此责任书一经签字即行生效。

雏鹰学前班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第五篇: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2013年春季家长(监护人)安全防范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为促使各位家长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事故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请家长们配合执行,履行监护人应有的职责。

为了保证学生安全,家长应做好以下安全教育工作:

1、配合学校同步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文明、纪律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会子女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格执行和遵守学校的上学放学作息时间规定。上午7:20—7:40进校门,10:50放学;下午2:00—2:30进校门,一、二年级4:05放学(星期三4:55放学),其他年级4:55放学(因大课间活动,周二、四、五5:05放学)。家长不要让孩子太早去学校,可以在家里多休息;要准时(或提前5分钟)到学校接孩子。接送要求: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应整齐有序地在通道指定位置靠边停放,然后到指定区域(围墙上有一、二年级7个班的提示牌)接孩子,不拥挤,不抢先。机动车不得驶入接送通道。

3、教育子女不到网吧、游戏厅、KTV等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场所。

4、加强饮食安全教育,要求子女不买“三无”食品和劣质饮料。

5、加强法制观念,学会宽容待人。同学之间有摩擦要相互忍让,积极沟通,互相谅解,严禁用暴力解决问题,如有勾结校外人员殴打同学和教职员工以及破坏学校设施的,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个人物品要防偷盗、防遗失,遇歹徒拦路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在无抵抗能力和条件的前提下,先保护自身生命安全,后再寻求报警处理。

7、教育子女有事必须向学校请假,不准私自外出或擅自离校或不到校。凡属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有事外出或家长接学生须办理请假手续及登记手续,学生须凭《课间出入卡》离校。

8、教育子女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与陌生人交谈,不围观突发事件现场。家长应加强对子女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子女在此期间单独外出游玩,或在没有家长陪同下单独私自结伴去旅游、游泳、登山等,外出要经家长许可并保持联络。时刻把子女的安全装在心中,让孩子们远离意外伤害,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望各位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督。

——————————————————————————————————

回执

已于__月__日收到并认真阅读《责任书》,一定配合执行教育监督。

__年__班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罗源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小学

二〇一三年三月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7/1825093.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