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育法律法规考试范围(页码提示)
教育法律法规考试范围
一、名词解释(共20分,5题)
1、教育规章(p164)
教育规章是指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国家教育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科学研究权(p236)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这也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3、法律责任(p125)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4、隶书管辖
是指教师在提出诉讼时,应当向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所隶属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5、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6、教育设施重大责任事故罪(p219)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7、法律关系(p116)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确认和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8、教育行政行为(p191)
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9、未成年人(p260)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10、过错(p127)
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三、简答题(共30分,5题)
1、《教育法》规定学校的权利有哪些?(p207)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3)招生权;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权;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全;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权;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权;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非法干涉的权利;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教育法》规定学校设立的条件有哪些?(p205)
1)组织机构和章程;2)合格的教师;
3)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哪些不良行为?(p270)不得旷课、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得有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盗、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不良行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不外出夜不归宿。
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四章义务教育的方向有哪些?
1、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
5、《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有哪些?(p237)
1)遵纪守法的义务;
2)教育教学的义务;
3)思想教育的义务;
4)尊重、爱护学生的义务;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
6)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
6、小学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有哪些?(p12)
1)民主取向;2)平等取向;3)人本取向;4)优先取向;
7、常见的学生犯罪行为有哪些?
打架斗殴、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卖淫、吸毒等等
8、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分哪五个层级?(p166)
1)教育基本法;
2)义务教育法;
3)关于小学教育的教育行政法规;
4)关于小学教育的教育规章;
5)关于小学教育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
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十一章规定,人才培养体系有哪些?
1、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10、《教育法》第43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p266)
1)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
3)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制度规定的义务。
四、论述题(共20分,1题)
1、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p219-221)
(一)、学校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
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
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
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
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
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减轻学校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
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学校无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2、教育法律责任构成的要件有哪些?(p126)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以下四个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才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有损害事实
即行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池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
违法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如体罚学生致学生身体受到伤害;另一种是违法行为虽未实际造成损害,但已存在这种可能性,如有关部门明知学校房屋有倒塌的危险,却拒不拨款维修。
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表现为物质性的后果和非物质性的后果。物质性的后果具体、有形、能够计量。如挪用学校建设经费,其数额可以计算。非物质性的后果抽象、无形、难以计量。如教师侮辱学生,造成学生精神上、心理上长期的伤害,则无法计量。
(二)有违法行为
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假若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法,他就不承担法律责任。行为违法也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
这个条件也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行为的违法性。只有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的规定才是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如考试作弊,殴打、侮辱教师,侵占学校财产;也可以是消极不作为,如不及时维修危房、拖欠教师的工资等。另一方面,违法行为必须是一种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受思想支配,但是如果思想不表现为行为,则并不构成违法。内在的思想,只有表现为外在的行为时,才可能构成违法。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不承认思想违法。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所谓故意的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招生办公室主任收受贿赂后,有意招收分数低的学生,不招收分数高的学生,致使分数高的学生落榜。
所谓过失的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人在本应避免危害结果发生时,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例如,教师在教育方式不当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后,学生因不堪忍受而自杀。该教师的行为即有过失的因素。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必然结果,二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前者决定后者的发生,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
因果关系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二篇:聘用人员考试法律法规知识复习范围
附件2:
2013年惠州市中医医院在见习医务人员中选拔
聘用人员考试法律法规知识复习范围
一、卫生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4.《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
5.《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 号,2003年5月执行)
7.《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卫医发〔2004〕108号,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8.《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4号,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10.《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2009年4月1日颁布,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11.《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111号)
12.《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3号,自1998年10月1日起执行)
1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5号,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自2001年6月20日起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17.《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03年7月25日颁布,9月1日生效)
18.《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卫生部令第54号,自2007年2月16日颁布生效)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惠州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自律手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电力法律法规复习范围
《电力法律法规》考试老师不提供题库,题型有两道案例分析题和两道简答题,没有选择判断题。考试范围在老师上课讲的高压侵权ppt内,请大家仔细阅读老师的ppt,重点是老师上课讲过的内容。下面是老师口述的四个问题,仅供参考。
1、法律、法规和规章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
法规
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高院
5、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
规章
7、供用电营业规则
8、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2、高压侵权的构成(1)损害后果
损害,是指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利后果。包括人身损害也包括财产损害。
(2)高压作业
“高压”包括1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
①因为电必须有一定的载体才能存在,高电压对周围环境的危害是以电的载体衡量的。②高电压的载体应当包括高电压变压器、高电压电力线路、高电压电力设备等。
③高压作业表现为高电压变压器、高电压电力线路、高电压电力设备等的运行以及相对应的 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责任。
(3)因果关系
高压作业与损害后果(包括某些严重危险)之间须有因果关系,才构成危险活动致害的侵权责任。这种因果关系,应由受害人证明。
3、构成高压伤害免责条件
【高院】[2001]3号第三条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2)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3)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4)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4、针对电力系统高压侵权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第四篇:教育研究技术考试范围整理
教育研究技术考试范围整理
作业: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3000字。
基本结构:
1、问题的提出,阐明文献检索的目的。
2、说明文献检索的方法(包括检索主题词,检索的时间范围,检索使用的主要数据库及检索结果等)
3、分类列举若干最具代表性的相关研究并一一作点评。
4、对已有相关研究进行概括,阐明已有研究的特点,包括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已达成的共识,以及现有研究存在的问题。
5、列出主要参考文献。
题型:选择或填空20分
简答、论述30分
设计15-20分/每个,共3个或4个。
第一部分:教育研究的方法体系:(选择、论述)
四个层次: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基本范式、基本方法、辅助技术。
1、方法论基础包括:哲学方法论;横断科学方法论(如三论,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学科群方法论(人
文社会科学方法论)。
2、基本范式:实证主义范式(定量范式、归纳式)。自然主义范式(定性范式、演绎式)
3、基本方法包括:教育理论研究法;教育历史研究法;教育比较研究法;教育经验总结法;教育观察法;教育调查法(问卷与访谈);教育实验法,需要精确量化与严密控制。
4、辅助技术包括:选题的方法与技术;教育文献检查的方法与技术;抽样方法与技术;教育测量技术;教育统计技术;教育研究报告撰写的方法与技术。
若干新术语:行动研究与书斋式研究;量的研究与质的研究;田野的研究;草根研究;实地研究;生活体验研究。
第二部分:教育研究的发展历程(记清阶段、时间。特征不用记,要理解,人物或事件能知道)
1、教育研究的萌芽期(古希腊~16世纪)
① 教育研究方法主要是直觉观察和简单类比,研究成果经验性强,没有形成严谨的理论体系。
② 教育研究带有朴素的辩证法色彩。
2、教育研究的初步发展期(17世纪~19世纪末20世纪初)
此时期教育发展的动力:
①普及教育的发展,使探索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效率成为必需。
欧美近代三次普及教育运动:宗教改革时期的普及教育运动;18世纪普鲁士各国实施的强迫教育运动;19世纪20、30年代开始的义务教育运动。
②机器大生产要求扩大教育规模,普及义务教育,为普及教育奠定技术基础。
此时期特点:
①教育研究从经验的描述上升到理论的概括,走上了理性化,理论化,系统化的发展道路。标志:出现了一大批教育大师和教育著作。
②受哲学发展的影响,形成了两种以不同哲学理论为指导的教育研究范式:归纳式与演绎式;实证研究与思辨研究。经验论与唯理论之争:经验论,如培根,强调经验、归纳法,实证研究;唯理论,如笛卡尔、莱布尼茨强调理性、演绎法、思辨研究。
③心理学开始成为教育研究的基础。“教育学心理学化运动”,裴斯泰洛齐,赫尔巴特。④实验法在教育研究中得到初步应用。
3、教育研究方法学科体系的形成期(20世纪前半期)
此时期主要动力:教育理论论争的发展。“如何培养”之论争:传统派教育,赫尔巴特,旧三中心(教师、教材、教室);现代派教育,杜威,新三中心(学生、经验、活动)。
主要特点:
①教育研究方法论从教育学中分化出来,形成独立学科。
标志:一是1909年芝加哥大学率先开设教育研究方法课程。二是这一时期出现许多教育研究方法方面的专著。②教育研究开始大量移植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初步形成了教育研究方法体系,但“教育学化”做得不好,更多的是简单移植,而不是科学借鉴。
③两种教育研究范式各自进一步发展。
归纳式:实验教育学(德国的拉伊和梅伊曼);教育测量运动(桑代克)。
演绎式:新传统派教育(新托马斯主义、永恒主义、要素主义)。
4、教育研究方法学科体系的完善期(20世纪50年代以后)
主要动力:哲学中新历史主义流派的出现和发展。爱因斯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
美国60年代课程改革理论基础:布鲁纳《教育过程》结构主义课程论。
主要特点:
①人本主义取向的教育研究日益崛起,教育研究方法论基础由经典自然科学过渡到社会人文科学。
②实证取向教育研究得到修正,两种研究范式逐步走向融合。坎贝尔、斯坦尼,“准实验”。
③整体取向成为教育研究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④整体取向成为教育研究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⑤跨学科研究渐成风尚,并强调其他学科研究方法的“教育学化”。
⑥现代科学技术日益成为教育研究的重要手段。
第三部分:学科规范(简答、论述)
一、教育学的学科归属问题
教育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教育学既带有社会科学色彩,又兼具人文学科的特征。教育研究强调思辨研究和定性考察,也强调实证研究和量化分析。
二、教育研究对象的特殊性:
1、复杂性。做准确的归因分析比较困难。
2、境域性。将普适性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
3、整合性。将分解式研究与整合式研究相结合。
4、模糊性。将量化研究与质化研究相结合。
5、两难性。存在大量在理论上悬而未决的两难问题。例,兴趣与努力的辩证统一,教为主导与学为主体的辩证统一,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个体发展的需要的辩证统一。
三、教育研究的科学规范
1、客观性原则。价值中立,尽可能避免个人价值取向对研究的负面影响。
2、公共性原则。研究中应尽可能使用学术界公认的术语,如果没有公认的术语,必须自我界定并贯彻到
底。
3、操作性原则。研究中涉及的主要概念术语要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定义。
4、检验性原则。研究的结果要经得起重复验证,但只要求前后研究结果在发展趋势和方向上相同,而不
强求资料数据一模一样。
四、教育研究的道德规范
所谓教育研究的道德规范是指在教育研究中,基于伦理的需要,研究人员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基本内容:
1、实事求是,审慎解释研究结果。①以事实为依据,不弄虚作假,歪曲事实。②详尽解释成果的有效性
条件和适用范围。③推广成果要严谨、慎重。
2、充分尊重和保护被试的各项正当权利。①知情权。②不协作权。③匿名权。④个人资料保密权。
3、避免给研究对象造成伤害。①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可以预期的伤害。②若伤害不可避免,必须提前告知
研究对象。③若伤害是严重的、长期的、则必须停止研究。
第四部分: 教育研究的基本类型(记忆)
一、按研究目的不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二、按照研究水平的不同:
1、直觉观察水平的研究。
2、探索原因水平的研究。
3、迁移推广水平的研究。
4、理论水平的研究。
三、按研究中收集出处资料的方法的不同:定量研究;定性研究。
第五部分: 教育课题的选题与设计(设计题)
一、一个好的研究课题的特点
1、现实性:课题应是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中真实存在的问题,而不是主观臆造的问题。
2、价值性:课题应是最有价值的问题。
3、独创性:有一定的新意或独特之处。
4、具体性:明确具体,界线分明。
5、可行性:客观条件,资料、经费、设备、领导支持等。主观条件,知识储备、研究经验、兴趣等。
二、教育研究方案的设计(考试范围老师划的是前四个)
1、课题名称:①字数不要太多;②研究焦点要突出;③表述方式恰当。
2、选题的论证:①问题的缘起;②文献综述;③课堂研究的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
3、研究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①界定核心概念。②分解问题。③画概念结构图。
4、研究方法的选定与设计:选定,课题的性质和内容,研究的主客观条件。设计,明确具体,如使用这
种方法目的;样本设计;研究工具设计;研究实施设计(时间、地点、方式);资料收集整理方式的设计。
5、研究过程及分阶段目标设计
6、研究条件分析:人员构成;资料准备,已有的,还缺的;设备条件;已有相关研究成果。
7、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呈现方式=研究报告+支撑材料
8、经费预算与来源。
第六部分 :教育调查研究法(考小题)
一、教育调查的基本类型
1、按调查对象的范围分:①全面调查。②非全面调查。
2、按调查内容的性质分:①事实调查。②征询意见调查。
3、按调查的方式分:①问卷调查。②访谈调查。③调查表调查。④测验调查。⑤文献调查。
二、教育问卷设计的基本技术
1、问卷的结构,包括三部分:封面介绍词;基本情况(性别、年龄);调查内容。
2、题目的类型:开放式题目;封闭式题目。
3、题目的措词,言简意赅。避免:一题多问;使用专业性太强术语;直接问敏感性问题(做铺垫);诱导
性问题(保持中立);多重否定(顶多一个,加着重号)。
4、封面介绍词或前言,一般包括:①说明调查的目的和意义;②说明是否匿名;③强调真实填答问题的重要性。④说明填答注意事项。⑤说明问卷回归的时间和方式。⑥表示感谢。⑦落款,亮明身份。
5、问卷的编制程序:①明确研究目的,确定调查对象。②根据研究的理论框架,制定问卷调查体系。③
草拟前言和题目。④征求有关人员、专家的意见,并修订题目。⑤试测,并根据试测结果再次修订题目。
第七部分:走进教育行动研究
一、特点:
1、行动研究区别于传统学术研究的特点:
①“行动者的研究”:研究的主要主体是教育教学实践的实施者,而不是校外研究机构中的专业研究人员。②“为了行动的研究”:研究目的不是验证或构建某种教育理论,而是改进教育教学实践,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
③“对行动的研究”:对象是行动者自己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抽象的理论问题或者他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④“在行动中研究”:研究过程与行动过程相伴相随,同时推进,但不是合二为一。
2、行动研究区别于一般教育教学活动的特点:
①系统性。②合作性。③公开性。
二、一般程序
1、聚焦问题:行动反思;教例研究;现状调查;背景分析。
2、形成计划:理论学习;经验总结;教例研究;群体研讨。
3、实施行动。
4、观察监控:研究日记;观察记录;教育叙事;案例整理。
5、反思评价:材料整理;理性思考;群体交流;再次聚焦。
三、研究报告的主要构成1、交代选题的缘由及意义
2、说明研究的设计及实施情况
3、呈现研究结果(包括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
4、对研究过程及结果进行讨论,阐明其价值及局限性。
5、提交研究中使用的重要资料。
第五篇: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
一、填空题
1、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2、社会主义主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5、教师的考核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6、所谓教师德性,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
7、施行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其它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
9、《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10、《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1、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12、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3、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4、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5、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二、单选题
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____。(B)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____。(A)
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____。(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____。(B)
A、三年
B、三至五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
A、1995年9月10日
B、1994年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
A、1990年9月1日
B、1995年9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B)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
A、国务院令
B、主席令
8、国家实行(A)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教师资格
B、教师竞聘上岗
9、(A)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
A、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B、加强和改进法制建设
10、(A)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中国公民
B、世界公民
三、双选题
1、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制定本法,(AB)
A.宪法
B.教育法
C.未成年人保护法
D.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AB)。
A.学费
B.杂费
C.书费
D.住宿费
3、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____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____,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CD)
A、耐心
B、个性
C、平等
D、个体差异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____来保障”。(CD)
A、靠教师师
B、靠社会
C、靠法制
D、靠制度
5、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____放在突出地位。(BC)
A、学历教育
B、思想政治教育
C、职业道德教育
D、信息技术教育
6、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道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____、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ABCD)
A、教育方针
B、政策
C、法律法规
D、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7、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BCD)
A、“八荣八耻”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
8、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____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BCD)
A、共产主义
B、爱国主义
C、集体主义
D、社会主义
9、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____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ABC)
A、身份证
B、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C、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D、教材教法合格证
5、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ACD)
A、宪法
B、教育法
C、劳动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
四、简答题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原因。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
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教育法规试题(含答案)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
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
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的标志。
6.《刑法》是规范有关
犯罪
和
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小时,小学不超过小时。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
每月
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 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
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
和
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
不停止
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
田径
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的原则。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
2004 年 月 日正式施行。
1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0.权利是以
法律形式规定 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二、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共30分)
(二)多项选择(共10小题,每小题2分,计20分)
(一)单项选择(共10小题,每小题1分,计10分)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ABCD)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A、民事法律责任
B、行政法律责任
C、刑事法律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责任
D、违宪责任 征?(C)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ABCD)D、执行性 A、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B、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D、(B)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A、行政复议
B、民事诉讼
C、仲裁
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D、教师申诉 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D、学校董事会 是(ABC)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A、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建议 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B、听取和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团结教职工支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C、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监督校长和学校其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他负责人的工作
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D、罢免校长 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A)
A、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B、故意A、目的解释
B、文法解释
C、历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史解释 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D、品行6.“学校应当于每年的教师节组织教师宣誓活动。”这是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D)的规定。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A、《教育法》
B、《山东省实施〈教师法〉办法》
C、A、让1-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
B、王某《教师法》
D、《青岛市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 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
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是(C)运动场跑10圈
A、某教育局局长
B、某市市长
C、某市公安局
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D、某乡镇党委书记 令其反复练习4次 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ABCD)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A、权力和自由的广泛性
B、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C、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D、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B)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B)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C、委托监护
AD、行政责任 D、代理监护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B)A、学前教育
B、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D、高等教育 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10.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以下何种处分?(ABD)1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A、警告
B、记过
C、送劳动教养
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D、开除学籍 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
三、简答题(共6小题,1-4小题各3分,5-6小题各4分,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计20分)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B)1.法的要素有哪些? A、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答:(1)法律规则;(2)法律原则;(3)法律概念。校负责
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有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哪几种? 某共同负责
答: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3.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行动。4.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
答:⑴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⑵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⑶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⑷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5.简要回答学校的法定义务。答:(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6.简要回答教师的法定权利。
答:⑴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⑵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⑶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⑷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⑸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⑹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案例分析(共2小题,每小题10分,计20分)1.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 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下来赚钱,遂于2003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请问:⑴该案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⑵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⑶违法主体是谁?⑷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要点:(1)有违法行为。(2)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11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第28条等规定。(3)李某及个体户。(4)《义务教育法》第15条规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2.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⑴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⑵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⑴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⑵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
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五、论述题(共1小题,计10分)
请结合对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的学习,谈谈你对建设“平安校园”的认识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