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仪表着装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学生仪表着装专项检查的通知
为了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在本周对学生仪表、着装、课间购买零食等进行专项教育。
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张昌华
成员: 袁春、班超、杨劲林、向中保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仪表着装要求
1、学生进入校园着装必须整洁、朴素大方、得体、合体和适时,符合中学生身份。
2、男同学不准留长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盖领,也不许剃光头。
3、女同学不准披头散发、烫发,不梳怪发型,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抹口红,不准涂指甲油。
4、男女生均不许将头发染成除黑色以外的其它颜色。
5、男女生都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链等饰物,禁止刺字、纹身。男女生均不得戴护身符。
6、不准携带MP3、MP4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不准在校园里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
7、男女生提倡穿运动鞋,不许穿拖鞋入校。
三、班容班貌要求
1、教室内要“六无”:无纸屑、无污迹、无粉笔痕迹,无蛛丝积尘、无残渣剩物,无破损。
2、创“四齐”:课桌椅摆齐、书刊整齐、奖状悬挂齐、放学门窗关齐。
四、课间禁止学生到校外购买物品。学生的早餐、中餐在校外自行解决,不允许把方便面带进校园,提倡在校园里不吃零食,自觉维护校园整洁。
五、课间禁止学生追逐打闹,禁止学生翻越学校围墙。
六、专项检查的要求
1、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定要向学生讲清学校作出这项决定的意义。
2、班主任要利用本周班会课对本班学生逐个检查,对不符合我校仪表、着装要求的限时整改。
3、本周班级自查自纠,下周一(2月28日),学校组织人员到各班级检查,对违纪的学生按学校制度进行登记处理。
七、对违规现象的处理
1、凡违反仪表、着装要求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扣除该生班级总分的0.5分/次。
2、课间到校外购买物品的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扣除该生班级总分的0.5分/次。
3、把方便面带进校园吃的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扣除该生班级总分的0.5分/次。
4、经教育两次仍不改正的学生,政教处将在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生本学期各项评优的参评资格。
5、严重违反规定仍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校纪处分,品德评定为“不合格”。
6、对学生带进校园的MP3、MP4等电子产品给予没收,并通知其家长,毕业后来学校领取。
槐林镇中心学校
第二篇:仪容仪表检查通知
仪容仪表检查通知
为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学生健 康的审美情趣和文明习惯,养成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新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规范要求。1.发型标准:“五不”——不长、不烫、不染、不光头、不怪异。
1.长度要求具体如下:
(1)男生:前额头发垂直拉下来不过眼【露出眉毛上沿】,后脑头发不过衣领上沿,两侧不盖耳,耳鬓长度不过耳垂,不剪怪异发型。
(2)女生:前额露出不盖眉毛上沿,两侧不盖耳,不披头散发,不剪怪异发型。
2.不戴首饰(包括戒指、耳环、项链、脚链、手链等),不纹身。
3.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得体,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着背心,不赤膊上学。女生不穿着渔网状等不雅服装,裙、裤的长度不宜太短,不穿布料太薄、太紧、露腰、露背等之类的衣服。
4.不穿高跟鞋,校内不能穿拖鞋(包括晚休和下雨天)和赤脚。5.不染指甲,指甲不能太长,不化妆。
6.参加升旗仪式不戴帽子,校内如无特殊情况,不戴非近视镜。
德育处
2015-11-27
第三篇:教师着装及仪表规范
教师着装及仪表规范
教师仪容仪表规范是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交往中体现教师德、才、体、貌等素质的基本表征。教师是学生的榜样,仪容仪表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位次,就教师上班着装及仪容仪表规范如下:
一、着装
教师服装以西装、工装、大方得体的休闲装,传统服装,民族服装为宜。
1.着装庄重大方、整洁美观、协调文雅。不得过于花哨、另类。
2.不穿超短裙(膝盖以上)、超短裤、吊带裙及过于短小、开衩过高的旗袍。3.不穿露肩、露背、露腰、露脐、低胸、透视的服装。
4.穿鞋以低、中跟为佳,不穿鞋跟过高、鞋头过尖的高跟鞋,不穿拖鞋(含凉拖鞋)。
5.衣服要勤换、勤洗、勤熨,保持整洁、无异味,无过多褶皱。6.男教师上班不得着无袖背心、短裤。7.周一升国旗仪式着正装(西装、工装)。
二、仪容仪表
1.化妆要素、淡、雅,不浓妆艳抹,不喷洒气味浓烈的香水。2.不过度染发(黑色除外),不留夸张、怪异发式,男教师不留长发。3.不蓄长指甲,不染指甲(包括脚趾甲)。
4.不佩戴过于夸张的饰物(头饰、耳饰、项饰、胸饰、腕饰等)。5.体育、形体教师上课着运动装、运动鞋,不穿皮鞋。
第四篇:医务人员着装和仪表要求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着装和仪表要求
为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职业形象,进一步体现人性化服务,根据执业规范的需要,现就医务人员执业着装和仪表要求规范如下:
一、着装要求 统一着装,保持整洁。
(一)医务人员必须按执业需要统一着装,与行政、后勤人员服装或颜色应有区别。
(二)工作人员应保持着装整洁,不得有缺如、残损,工作装洗后须烫平整。
(三)医务人员穿白衣时应按规定佩戴胸卡。胸卡应佩戴在白衣左胸明显位置,不得涂改和遮挡。
(三)男性医务人员穿白衣必须穿长裤,女性医务人员穿白衣内着短裙(裤)其长度不得超过工作装。
(四)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穿鞋托及与岗位无关的拖鞋,不得赤脚穿凉鞋,护士穿工作鞋时要穿着白色或肉色袜。
二、仪表要求 仪表端庄,装饰得体。
(一)男性医务人员不得留长发,后枕部头发不得超过衣领,保留自然色,不得留胡须。不允许佩戴与职业不相符的夸张饰品。
(二)女性医务人员长发应盘起,头发保持自然色。头饰颜色应与发色接近。不允许浓妆艳抹,工作期间不允许佩戴夸张首饰。
(三)杜绝长指甲及涂抹有色指甲油。
(四)不得暴露纹身及皮肤粘贴彩绘。
第五篇:仪容仪表检查的通知
××学校
关于对学生仪容仪表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部、班级:
为了加强学生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营造校园健康的学习氛围,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班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专项检查,希望各教学部、班级落实好本次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年5月7日—5月10日各班级自查,学校抽查,班级整改。2.××年5月14日—5月16日学校逐班检查,并纳入班级量化管理。
二、检查内容:
发式、着装、佩带饰物等
三、检查要求:
(一)发式:
男生:不留长发,前额处头发不超过眉毛,后部头发不遮衣领,头顶直立头发不超过2厘米,两边头发不遮耳朵(前不盖眉,侧不盖耳,后不盖领),不烫发,禁止染发。
女生:头发整洁大方,不烫发,禁止染发,留长发者最好将头发扎起,不得散发。
(二)着装:
1.按要求佩戴胸卡;
2.不得穿背心、拖鞋进教室;
3.不穿奇装异服(有不健康图案的或故意破损的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
(三)佩带饰物等:
1.不戴耳环、耳钉、戒指、项链、手链等各种饰物;
2.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描眉、不涂眼影、不涂眼睫毛膏等)。
四、对违反仪表仪容学生的处理:
1.对仪表仪容不合格学生,在班级检查中及时整改者不予追究; 2.对校检查组检查到的仪表仪容不合格学生,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班级量化管理。
政教处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