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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5篇)

初级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5篇)



第一篇:初级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守则》、《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政教处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安保室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四方签字之日生效(有学校保存)。

青州市邵庄初级中学(盖章)班主任(签字)

年级班学生(签字)学生家长(签字)

第二篇:初级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枣园镇初级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处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守则》、《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常规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如果学生不听从指挥擅自做主出现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在校期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学生请及时上报班主任,上报学校以免出现不该出现的问题。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不准从校外带入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如果有违规由学生自己负责。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政教处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安保室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如有违规出现问题学校概不负责,由学生自己承担。

19、家长要及时接受学生:5.1日-10.1日下午4;50放学;10.1日-5.1日下午4.15放学,家长注意提前到位接学生,返校时不准提前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送学生(四点以后进校),如有违规学生出现问题由家长负责,学校概不负责。20、学生在校期间不准携带手机、mp3、游戏机等电子产品,如有违规出现财产和自身损失学校概不负责,请家长做好监督。

21、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穿奇装异服,染彩色头发,佩戴各种首饰,如有违规造成的财产和自身损失由家长负责,请家长做好监督。

22、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3、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4、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5、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四方签字之日生效(由学校保存)。

枣园镇初级中学(盖章)班主任(签字)

年级 班学生(签字)学生家长(签字)

第三篇:2014年范县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范县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与家长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4、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学生之间由于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如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家长应负责接送学生上学或回家。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学生有事或有病需请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需家长亲自到校或者电话办理请假手续。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若在校生病,教师要及时送学生就医;如病情严重,要尽快通知家长到校或者到医院。

9、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共同教育学生不参加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学生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任何同学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1、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2、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3、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寝室管理规定》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家长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义务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保学生)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年级班 学 生(签字):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

2014年月日

第四篇:初级中学学校安全责任书

高村镇实验中学学校安全责任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实行安全责任制,负责。为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学校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责任书。

一、全工作责任划分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人,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含住读生公寓用电)定期检查,督促班上各项安全的落实情况。

2、学校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岗,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学校劳动打扫除班主任必须跟班指导,学科教学在室外进行的教师,必须负责学生安全返回。在室外上体育课的体育教师,必须先组织学生进行准备活动。讲解含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活动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生病学生减少运动或不上体育课。

3、课堂教学安全由学科教师负责,课间休息由班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安全全住读早自习由年级组长、辅导老师、班主任负责安全,学生生病必须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护送到医院就医治疗,班主任必须24小时开着手机及电话,早操,上自习,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

二、学校安全管理

1、校长负总务,主持各点工作的由副校长具体负责,每周工作中必须有安全教育内容。

2、各点分管安全的总务,正副主任应具体抓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关主持工作会的副校长,报分管安全到副校长,再报校长处理。

3、学校电工及维修人员应对校舍,水电等负责。

6、班主任是班级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校长签字:承担责任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五篇:初级中学暑假安全责任书

为了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良好环境,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使全体同学能够度过一个安全而又有意义的暑假,特制定暑假安全责任书如下:

1、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由于夏季来临,气温逐渐上升,要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提高他(她)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节假日和中午,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求孩子不靠近江河、沟塘、水坑等,不允许孩子自发组织到江河、水塘、沟坑等危险区域去游泳、嬉水、玩耍、捕鱼等;雷雨天,禁止孩子到河流、堤坝看河水、打捞物品等;禁止孩子直接从事救援活动;雨天不强渡河水或过危险道路,以及危险桥涵,以免发生意外。

2、要注意活动安全。不爬高走险,不到铁路边、公路边、山边、建筑工地、生产区等危险地方玩耍,节假日期间孩子外出旅游等活动要有家长带领,并注意安全。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家长要教育孩子保持个人卫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小贩出售的饮(食)品,不采摘和食用野果、野蘑菇,防止“病从口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同时增强孩子的卫生防病意识,做好防手足口病、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感冒等防治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您的孩子做到:在路上要靠道路右边行走,不在路上相互追逐、打闹、嬉戏;横穿道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根据规定,学生不准骑摩托车,孩子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准七电动车;不乘坐超载车、不乘坐无牌无证和无营运资格、车况破旧车和人货混装车、无合法手续的车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5、注意用火、用电等安全。教育您的孩子做到防触电、防火、防烫伤、防中毒、防雷击、防高温中暑和其他意外伤害。在学校或在家里活动时注意用火、用电、用燃气等的安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不随身携带使用能致人伤残的刀具、火种等;雷雨时,不要蹲在露天处,尤其不要站在高处,要远离电线杆、水塔等高层建筑物,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6、严禁学生进网吧游戏厅;要教育子女遵守有关规定,未成年人不进“三厅、两室、两吧”等娱乐场所;不穿不适合学生的着装,不戴耳环、项链和戒指,不烫发、不染发,树立良好的学生形象;不抽烟、不喝酒、远离毒品、远离邪教、不参加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看黄色音像和书籍。

7、家长应密切关注子女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外出要告诉父母到哪里去、和谁一起、什么时间回来,严禁私自外出玩耍,未经家长允许严禁在外边留宿。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极早做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防止意外发生。教育子女慎重交友,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品行不端人员、陌生人交往。

8、注意多与孩子沟通,培养孩子健康向上的情绪。要经常对子女进行珍爱生命教育,经常和孩子谈心,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积极化解各种心理问题,杜绝因心理问题而诱发的安全事故。因地制宜教给孩子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知识,提高子女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牢记报警电话110(匪警)、119(火警)、120(急救)。

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加强对自己孩子的监管力度,并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让你的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最后,祝您家庭幸福安康!

附:学生家长承诺书

我们一定配合学校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孩子的特点采取有效的教育、监管方式,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保障节假日和放学后的活动安全。

班 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

XX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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