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四方安全协议书
界石铺中心小学寄宿生与学校、派出所、家长、房东四方
责任书
为了确保寄宿学生在校外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家长、房东、派出所四方的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安全教育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校外寄宿上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校内教育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外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等安全,完全由学生的监护人负责,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2、学生在校外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3、房东应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不准学生晚上离开住地,相互窜门。
4、房东应经常检查租住给学生的房屋、电线、电路,因房东检查不周造成安全事故,由房东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5、房东应经常检查学生住地,不准学生搞不正当活动,如打牌、喝酒等,并要求学生不准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留宿。
6、房东应经常检查指导学生用电、用煤气、生火取暖等,以防造成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相关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返回住宿地,在放学路上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生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学生的监护人应及时通知学校,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学、回家、返校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0、学生的监护人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到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生的监护人要注意学生饮食安全,并教育学生不在附近商店购买零食,如果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12、小学生离校后,校外一切活动由学生的监护人负责,若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派出所(盖章):
家长签字:房东签字:
第二篇:四方安全协议书(修订)
界石铺中心小学寄宿生与学校、派出所、家长、房东四方
责任书
为了确保寄宿学生在校外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家长、房东、派出所四方的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安全教育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校外寄宿上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校内教育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外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等安全,完全由学生的监护人负责,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2、学生在校外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3、房东应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不准学生晚上离开住地,相互窜门。
4、房东应经常检查租住给学生的房屋、电线、电路,因房东检查不周造成安全事故,由房东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5、房东应经常检查学生住地,不准学生搞不正当活动,如打牌、喝酒等,并要求学生不准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留宿。
6、房东应经常检查指导学生用电、用煤气、生火取暖等,以防造成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相关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返回住宿地,在放学路上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生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暑期五下午住宿生离校时,由其监护人在班主任处接走。星期日下午四点半到五点半,监护人带领被监护人到班主任处签到后,再将其接回住宿地。
8、日常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有事未到校,学生的监护人应及时通知学校,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正常期间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告知监护人后,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监护人必须对被监护人进行严格安全教育,被监护人由于玩水、溜冰、滑雪、玩火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被监护人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学、回家、返校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的,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0、学生的监护人要注意学生饮食安全,并教育学生不在附近商店购买零食,如果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11、学生离校后,校外一切活动由学生的监护人负责,若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注:星期五下午接迎学生时间: 4:00-4:30(春冬季)5:00-5:30(夏秋季)
学校(盖章):派出所(盖章):
家长签字:房东签字:
二〇一一年十月六日
第三篇:四方协议书(一式四份)
协议书
甲方:新疆华鑫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德盛行商贸有限公司
丙方:(运输公司)
丁方:(购车人)
为了保证丁方汽车个人消费贷款的顺利办理及履行,甲、乙、丙、丁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遵循公平合理、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基本情况
1、丁方通过甲方推荐向华夏银行(以下称银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用于购买车型为、发动机机号为、车架号为的汽车辆。
2、对于通过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购买的上述车辆,丁方应将车辆落户手续办理至丙方名下。丁方为取得银行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在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应同意丙方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将所购车辆抵押给银行,作为其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担保。抵押担保的具体内容由银行与丙方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进行约定,丁方对此不持异议。
3、甲方及乙方同意按约定为丁方提供担保,以促使丁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顺利办理。
二、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金融机构认可的、乙方为丁方办理汽车个人消费贷款的推荐人和担保人,向银行推荐丁方办理汽车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按约定乙方为丁方代偿行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2)甲方有权对丁方的资信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有权要求丁方作出承诺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丁方提供的、或甲方调查取得的丁方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甲方内部使用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丁方追偿;
4)甲方有权向丙方及丁方随时了解丁方贷款车辆的运营及其它相关情况,对本合同及汽车个人消费贷款相关合同的履行进行全面监督;
5)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履行管理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丁方必须在乙方处购买贷款车辆。
2)乙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丁方交付车辆,但生产厂家及丁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3)乙方有权对丁方的资信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有权要求丁方作出承诺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丁方提供的、或乙方调查取得的丁方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甲方内部使用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乙方按约定向银行提供担保;
5)乙方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丁方追偿;
6)乙方有权向丙方及丁方随时了解丁方贷款车辆的运营及其它相关情况,对本合同及汽车个人消费贷款相关合同的履行进行全面监督;
7)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履行管理义务。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丁方贷款车辆的正常运营;
2)丙方在丁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应当为乙方车辆运营提供便利条件;
3)丙方有权按照同丁方的约定收取贷款车辆的管理费用;
4)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乙方对丙方贷款车辆运营进行监督管理;
5)丁方出现违约行为时,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乙方的要求,及时找寻、查扣丁方贷款车辆,交由甲方或乙方处理。
4、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丁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车辆;
2)丁方应按要求提供有关个人身份、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丁方应当按照甲方及乙方的要求,签订相关担保文件,缴纳相关费用;
4)丁方在汽车个人消费贷款相关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合同义务,不得以经营困难、贷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对产品质量、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等不满意为理迟延或拒绝履约;
5)丁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车辆监控设备、缴纳相关费用并自觉接受监控;
6)丁方贷款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应当遵守丙方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服从甲方、乙方和丙方的监督管理。
三、特别约定
1、本协议各方约定,丁方购买车辆只能在下列地域范围内营运:。丙方应监督管理丁方在上述约定区域内营运。
2、如丁方违约导致乙方向银行代偿的,丁方同意以乙方所持交款凭据作为垫付依据。
3、甲方、乙方对丙方及丁方的任何违约或拖延行为做出的任何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乙方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作为贷款车辆担保及监督管理人的一切利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乙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乙方放弃对丙方或丁方违约或拖延行为采取救济措施的权利。
四、车辆保险
丁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指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人民币、全车盗抢险、车辆自燃险、座位险、各项不计免赔等)。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条款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丁方同意甲方、乙方可以采取法律允许之一切强制措施清偿乙方债务,对甲方、乙方的上述行为丁方表示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丙方未全面履行管理义务,导致丁方贷款车辆失控造成甲方、乙方损失的,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乙方为要求丙方及丁方履行义务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均由丙方及丁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执行费用、保全费用、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用、行政性收费、公证费用、交通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壹份,签章后生效,终止时间为丁方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终止期限后六个月。
3、协议各方按本协议约定承担的各项责任不受本期协议终止影响。
甲方(盖章):新疆华鑫担保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丁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资源抵押四方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________(村委会)丙方: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经管站)丁方:________(信用社)
为了确保_________(抵押人)与信用社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切实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与丙方于___年___月__日渔池承包合同,承包期为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总面积____亩,边界为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 ;合同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甲方及乙方同意丙方在承包期限内利用该资源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借款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如________(借款人)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甲方与丙方同意信用社(丁方)处臵该资源使用权,并协助信用社(丁方)实现该抵押权,对抵押物进行处臵的相关变更登记或就抵押物处臵给第三方订立资源转让协议。
四、本协议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日,订立地点__________。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第五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四方协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方:
使 用 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型号:台数:出厂编号:统一编号:项目名称:施工地点:进场时间:
一、总承包方责任
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安全协议及书面安全交底工作。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出租方
2、向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拆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
电力电源设施的配备,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装、接高附着及折除等准备工作。
4、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审核拆装单位制定的安拆方案及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梯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方验收
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6、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
况;
7、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8、监督产权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督促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做好安全
防护措施,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督促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所租用的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互联网进行备案登记,取得标志挂
在设备明显处。
10、不同的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总承包单位应当协调
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二、出租方责任
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
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进行自检,在签
订租赁合同时,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1、严格执行河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和
2、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结构形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
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
协议书。
3、做好机械设备安装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总包方组织施工,出
租方与安装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如委托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
承担并签定安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锚固和接高必须由同一安
装企业来完成。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存档,保证按时
交付使用
4、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投入使用前
必须根据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装运内容等进行书面使用说明,对装运人员进行详
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纪录,维修纪录并填写履历书。
5、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交总包方一份。操作司机要做好机
械的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并留存记录。
6、配备机械操作规程并教育操作人员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
“十不准”,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检修与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8、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操作证件交总包方存档。
三、安装方责任
承担安装任务并将拆装合同及相关资料和拆装人员证件报总包方备案。
1、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件与机械出租方签订安装合同方可
2、根据现场编制拆装方案。配备足够起重能力的起重设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
安全交底,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
工现场,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
3、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拆装单位作业人员应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
生产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
防护措施,并对安装或拆卸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4、制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应当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将起重机械安
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拆装单位资质,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
间等材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6、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作业前,拆装单位应对拟安装和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7、起重机械的安装(包括顶升和附着),必须由同一家拆装单位完成。
8、拆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
应当定期巡查。
9、拆装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拆装工艺和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并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填写相
应的记录,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10、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起重机
械安装统一检查表》。
11、对起重机械的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必须经总包方、出租方及分包方专业安检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12、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
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使用方责任
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签字方可上岗。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及违章作业。
1、根据作业特点、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班
2、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
3、制定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督出租单位
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设备每月的保养时间。
5、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
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
险作业。
7、在每班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处理,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
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现场安
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8、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起重机械如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设备事故或者停止使用半
年以上再次使用前,必须按要求重新组织验收。
五、四方其它增项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以上未尽事宜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出租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使用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