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乘车安全责任书
小协镇中心小学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新学期伊始,学校各项工作陆续开始。经过上学期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学生乘车中严重超载等现象已经有较大改观,司机车主的安全意识也大大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学生乘车安全工作,学校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如下责任书:
1、家长要继续加强对学生所乘车辆的了解和关注。对存在问题的车辆及时与司机车主协商或者调换车辆,有条件的家长尽量自己接送。
2、家长要提高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学生一律不坐“三无”车、超载车、故障车、超速车、报废车。同时要与学校紧密沟通,及时联系,确保信息通畅。
3、在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放学。年满12周岁的学生需要骑自行车上放学的需经学校同意后,由家长陪护方可骑自行车上学放学。
4、家长要继续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应急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学校在学生安全教育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学生年龄小,个别差异大,遇到紧急情况很难恰当处理,同时第二趟乘车的学生在等车期间乱打乱闹,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其他情况的发生,对此,家长尽量要与车主司机签订合同,同时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保证学生的安全。
5、冬春之交,大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不断增多。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出现,学校再次重申:如遇极端恶劣天气车辆运行有危险时,学生可不必到校,只需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即可,对因天气原因耽误课程的学生,学校将组织教师进行补课。
6、家长要关注学校作息时间的变化,根据时间变化及时与乘坐车辆协调,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学校联系解决。
学生乘车安全工作事关社会和谐安定,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与学生的未来,家长要提高责任意识,严格履行以上要求,确保学生安全乘车,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学生姓名:(签字)班级
家长姓名:(签字)联系电话居住地
所乘车辆车号第趟 司机姓名联系电话
小协镇中心小学
2012年2月11日
第二篇:2016乘车安全责任书
2015—2016学第二学期乘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
二、家长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或私家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只准接送自己的孩子,不准捎带其他孩子。家长车辆在校门口接送孩子时,要遵守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三、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即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营运证)。
坚决不乘坐机动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不安全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超速、带病、酒驾、无牌无证、无保险、无客运营运手续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不得乘坐未严格按照核定载数的超员、超载车辆。
五、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家长要教育学生注意乘车途中的安全,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
八、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营运证、无行驶证)。
2、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3、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4、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5、驾驶员酒后驾驶。
6、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为了保证学生乘车及途中的安全,请家长及学生遵守以上规则。家长应尽到自己监护人的责任,如出现违反以上条款引发安全事故者,由家长和车主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班级: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联系电话:
石各庄中心小学
2016年2月22日
第三篇:乘车安全责任书
学 生 乘 车 安 全
责 任 书
签订三方:学校、车主、学生家长
为解决部分学生上学远、上学难等问题,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由所乘学生的家长意愿,自己乘租,纯属家长个人行为,不属学校租用。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三、.学生上下车指定地点由三方确定,上下车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学校变更作息时间必须提前通知家长与车主,家长必须按时将学生送达指定地点,由车主按时进行接送,双方均不得提前或延迟,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车主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保障安全接送学生。不得超载。不得超速。不得出现任何差错。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事故由车主全部负担。
五、学校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学校和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不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1
六、学校和家长必须向学生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和学校,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4、驾驶员酒后驾驶。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七、驾驶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交通、学校等部门的检查。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学生乘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年。三方均应认真遵守。
学校:大同司小学(盖章)车主签字:
家长代表签字:
大 同 司 小 学二0一四年二月2
第四篇: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乘车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由我校(甲方)与________学生家长(乙方)签定乘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1、按我校规定时间、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 ___接,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点变更或新到同学的必须与学校及随车教师达成协议后,有安排的情况下带好第一次接送路线及站点。
3、如果没有按我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请家长自行安排学生到校上课。
4、如果家长没有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校车将把学生带回学校,请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
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6、如家长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而又不需要校车带回学校的,请家长直接找班主任和随车教师协商。
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或去网吧、走同学、与不三不四的人接触玩耍等。
8、乘车期间不听随车教师的指挥违反规定的安全责任自负。
9、上下车不得拥挤,秩序、观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下车。
10、乘车学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学校规定乘车,其责任自负。
11、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不退任何费用并处以本期不能乘车。
12、乘车同学候车期间必须排队、佩戴校卡、红领巾,否则,随车教师有权拒绝上车。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末。)
金华学校(甲方): 学生监护人(乙方):
安全主任: 学生家长:
第五篇:乘车安全责任书
乘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校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教育局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交警部门举报:
(一)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二)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三)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四)校车驾驶员酒后驾车。
(五)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六)举报电话:***(交警)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年 班 班主任:
乘车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住址:
车主姓名:
驾驶员姓名:
车牌号:
乘车学生(签名):
伊通十四中学 2018年2 月 28日
车主电话:驾驶员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