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杨湖口镇中心校关于取缔非法校车工作实施方案
杨湖口镇关于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确保学生家庭幸福安定,促进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决彻底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目标
1.集中审查学生接送车及驾驶员的资质。对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3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计满12分的驾驶员,要坚决取消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资格。
2.组织相关单位对学生接送车集中进行检验,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非法改装的,责令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立即报废。
3.重点查纠涉及学生接送车的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客车接送学生。
4.要将不按要求主动申报、虚假申报、漏报学生接送车辆及
其它安全隐患的学校列为重点监管单位,责令校(园)方限期整改。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2月15日—12月17日)。
由镇政府组织,召集鹿邑县交警中队,杨湖口镇派出所,现有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召开会议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2月18日至12月21日)。各民办学校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底造册,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大排查,对排查的问题要一把手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限时处理解决,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2月22日-12月31日)。由镇政府牵头,鹿邑县交警中队,杨湖口镇派出所,中心学校负责人在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上路进行集中整治。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元月1日-元月10日)。对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完善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四、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跃坤同志任组长,李振民任副组长,张卫民、张继连、李明英、李玉启为成员。
2、强化部门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加强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整治工作。
鹿邑县交警中队: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资格认定,取谛不合格车辆,并将认定情况及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置和处罚违规车辆。
3、建立长效机制。要抓住这次专项整治的契机,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坚持做到突出抓与经常抓相结合;重点工作与基础工作相结合;教育部门与职能部门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整治行动中,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不能以罚代法,更不得徇私枉法。
4、强化职业道德。接送学生车辆车主要本着对学生人身安全和学生家庭幸福、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交通规则,坚持安全营运。在接送学生时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超载、不超员、不超速;遇恶劣天气和危险路段更要小心行驶,特别是遇危险路段时,必须要学生下车,以确保万无一失。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二篇:镇强力拆除取缔非法加油站(点)
何桥镇强力拆除取缔非法加油站(点)
为进一步规范何桥镇成品油经营市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9月6日,我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拆除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工作。通过多次全面排查,我镇共有5家非法无证加油站(点),上述5处加油站(点)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既严重扰乱了我镇正常的成品油经营市场;又给本镇群众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我镇安监办联合派出所、工商所、国土等执法部门多次到现场封存加油设备并下发拆除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停止经营,消除隐患。截至9月18日,何桥镇5家无证非法加油站(点)已全部拆除。
通过此次行动,一是进一步净化了我镇的成品油经营市场,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二是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工作,为全镇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其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戚文露)
第三篇:保和镇中心校校车安全1
保和镇中心小学关于开展
校车安全整治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及私人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学校校车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为保障辖区学校及私人幼儿园和师生安全,我校决定成立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貌 副组长:伍怀贵
李永
成员:黎晓娟、陈历志、刘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辖区内私人幼儿园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管理,明确职责
确保学生安全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民生问题,因此,辖区内私人幼儿园要站在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从机制、体制上为学校师生安全提供保障。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辖区内各学校及私人幼儿园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工作要具体到人头。认真开展本辖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组织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非法营运车辆,加大对非法载人三轮、超载车辆的宣传教育;对危险路段、桥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二)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
1.凡是有接送学生车辆(含自有、租用)的学校(幼儿园)要把确保校车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专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和校车安全责任制。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车辆必须符合校车安全要求并履行好运行相关手续。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所有校车必须购买第三责任险和乘坐险;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同类车辆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体、心理健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学校包租临时车辆接送学生,要参照校车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同时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各自责任。
(三)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校车安全运行安全。要明确责任,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边查边改,齐抓共管,确保师生安全。准确掌握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情况、运行线路及时间,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幼儿园)落实校车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要把校车管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对学校(幼儿园)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积极配合乡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做好督查、核查工作;要及时准确掌握学校(幼儿园)校车、驾驶人员等情况,并建立管理台帐;要掌握校车的行驶路线、时间、车辆状况、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运行情况,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路面监管,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运载学生车辆上路;对非法运载学生的机动车、火三轮等违法车辆进行严查,依法从重处罚。对校园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对问题进行核查处理。黄鹿交通管理站要配合乡中心校、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运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凡租用从业车辆的,要经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审核批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运送资质。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切实解决农村部分学生上学交通难的问题;在学生集中放学放假时段,与中心校紧密配合,根据学生出行需要,合理安排运力。要对非法营运的车辆,特别是非法运送学生的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清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将校车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到位,同时把日常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责任部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要认真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校车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明确重点,集中整治
(一)时间安排
2012年 9月,在全校范围内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2012 年 11 月,进行活动总结和下阶段工作部署。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校车安全排查。排查内容:校车数量、车况、喷涂标识情况、参保情况以及校车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驾驶员数量、从业资格(包括驾龄驾驶经验、安全行车情况等),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的情况等。此项工作由中心校、派出所负责。
2、集中打击非法运送学生车辆。中心校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注意了解学生私自搭乘非法运营接送学生车辆的情况,并及时通报派出所、黄鹿交通管理站,由派出所、交通管理站依法打击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特别是要打击未经审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租用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确保学生安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心校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对全体师生进行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家长和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尤其是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
四、强化措施,确保效果
(一)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在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同时做好取证工作,妥善处置现场突发事件。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紧密协作,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抓好整治工作。
(三)建章立制,常抓不懈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总、归纳提炼,建立健全校车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保和镇中心小学 2012年9月1日
第四篇:双井镇取缔非法客运车辆工作汇报
创新农村客运管理方式规范农村客运营运秩序
——双井镇取缔非法客运车辆工作汇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消除农村客运交通隐患,确保全镇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双井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取缔非法客运车辆试点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和其他非法客运车辆整治工作。由于前期宣传准备充分,中期办事公开透明,工作思路清晰,各类事项考虑周全,后期整治措施强而有力。到目前为止,取缔非法客运车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形成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双井镇原有三轮摩托车113台,其中有86台用于非法载客,有非法客运车辆27台,其中面包车18台,中巴车9台。由于农村客运市场管理混乱,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转变群众的出行观念,我们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取缔非法客运车辆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由党委书记舒朝阳负总责,镇长向艳平任组长,政协联工委主任肖斌、分管副镇长张海霞任副组长,全体政府干部及部门单位共135人为成员。专门负责取缔非法客运车辆工作,做到了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二是着力营造宣传氛围。为了使取缔非法客运车辆这项工作深入人心,我们于2009年10月中旬召开了全镇镇、村两级干部、群众代表、全体党员的千人大会,对取缔非法客运车辆的意义、内容、措施、目的进行了全面宣传,同时,我们还给正在营运的非法客运车主
发放了一封公开信,增强他们对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另外,我们还在全镇悬挂横幅18幅,张贴临时性标语630份,书写固定性标语9处,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3期。非法客运车辆车主和群众对整治行动的配合力明显提高。三是开展了客运整治调研工作。我们安排驻村干部和支村两委干部进组入户,全面听取和征求群众对取缔非法客运车辆的看法和意见,同时,又召开非法客运车辆车主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整治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全面做好整治前的疏导工作。对规范整治后的客运车辆营运也制定了详实的管理制度。
二、整治路况,公开竞线,确保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取缔农村非法客运车辆是一件新鲜事,没有模式可套,没有路子可寻,但是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难题却很多。我们一边听取群众呼声,一边摸着石头过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着力抓好路况整治和新审批线路车辆定员工作。一是重点整治道路安全隐患。由于农村经济困难,村级公路标准低,状况差,隐患多。我们投入36000元资金维修村级公路涵管19处,除险加固塌方路段6处,设置公路防护栏2600米,悬挂安全警示牌、安全宣传牌、分路牌、车辆停靠点标牌共264块,在人口集中处及村小学设置减速带56个。公路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二是创新方式确定线路车辆。针对新审批的线路车主名额有限,而申请报名参与营运的营运车辆过多,我们首先张贴公开车辆竞线公告,然后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报名,最后请县安监部门、交警部门、运管部门一起参加召开申请报名的全体车主会议,在会议上,实行专家评审抽取法确定了新审批线路的营运车辆。由于办事公
开透明,群众、车主反映良好。三是加强新审批线路车辆的管理。为了增强车主的安全意识,我们对新审批线路的车主进行了为期三天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了试卷测评,不合格不过关,同时,我们组织新审批的线路车主分别到交警、运管、安监、工商、保险等部门办理了车检、转户、入保等各类合法手续。到目前为止,全镇已有33辆车办理了相关合法手续,还有2辆正在办理之中。
三、众志成城,攻坚破难,开创了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为了全面取缔非法客运车辆,规范农村客运市场,我们把取缔非法客运量车辆工作作为当前的核心工作来抓。一是引导非法客运车辆车主自行处理车辆。我们从2009年11月上旬开始,组织干部深入非法客运车辆车主家里做思想工作,引导他们将车辆自行处理或销售。凡自行处理的车主,在从事其他经济工作中,镇党委、政府为其提供宽松环境,做到项目优先安排,收费从优,办事从简,到目前为止,通过宣传引导已变卖非法三轮摩托车29辆。二是重点整治非法客运车辆。我们从2010年元月10日起,组织安监、交警、运管及政府部门单位干部职工180余人开展了大规模的整治行动。凡是继续从事非法载客的三轮摩托车当场发现当场扣留,并扣送到政府对车逢、车座进行全面切割。第一次发现没收切割的全部材料,第二次发现按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罚。对从事非法客运的面包车、中巴车及非法窜线的车辆一律由交警和运管进行扣留,并从严从重处罚。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切割三轮摩托车车逢、车座79辆,其中本镇58辆,外乡镇21辆。扣留处罚非法客运面包车、中巴车6辆。在全镇给非法客运车辆
形成了很强的震慑力。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了彻底取缔非法客运车辆,我们整治前期组织180余人的队伍在重点路口守卡,发现非法客运车辆载客立即扣留,并进行处理。开年以后,组织执法队伍深入到各个村(居)委会的村级、组级公路上巡回执法,发现非法客运车辆载客除扣留车辆外,还从严处罚。目前,全镇尚有10余辆非法三轮摩托车仍停在家里观望,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整治队伍不定期地深入村级、组级公路巡回执法,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同时,要求镇、村干部摸清底数,做好工作,动员其自行处理。非法客运车辆不彻底取缔,我们的整治行动将永不止境的开展下去。同时,还将各线路牌合法车辆全部纳入溆浦湘运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标名,实行车辆发车定班点,赶集日车辆紧张,由湘运公司灵活调度,确保群众出行方便、出行安全。
第五篇:Xx镇打击取缔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Xx镇打击取缔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经验交流发
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有效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我镇把打击取缔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作简单汇报。不对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为使打击非法盗采工作有序开展,xx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国土所、司法所、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和煤矿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并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措施。同时由国土所、安监站、各煤矿抽派相关人员组建了打击治理工作小组,划分了三个片区,明确了矿产资源管理的职责和目标,在全镇上下形成打击非法盗采工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拓展宣传渠道,营造舆论氛围
我镇高度重视对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的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共设立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固定标语18条、横幅5条、刷写和粘贴小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知道对盗采人员的生命是有很大威胁的,并且盗采国家资源是违法的是要坐牢的,从思想上给以教育、劝导,对打击非法盗采起到一定的作用,群众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措施有力,打击到位
2012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 1
序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为保护高压态度,我镇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全镇的非法采煤窝点进行了排查、打击和取缔,杜绝被取缔、关闭的小煤窑死灰复燃。2012年全镇共填平复耕的非法采煤窝点198个,共巡查采煤窝点198个,炸填封非法采煤窝点16个。我们加强了与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在巡查中,现场抓获了3名盗采矿产资源不法分子,扣留其用于运煤工具三轮车一辆,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3人被公安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分别处以拘留7天的处罚,打击非法采煤窝点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坚持打防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三级包保责任制度。建立以镇长负总责,分管副镇长和包村领导包片,各煤矿负责人包所属矿界,安监、国土工作人员、镇到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包保山头和废弃洞子的包保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2、完善巡查制度。要求对辖区内矿山进行全面巡查时对废弃井口和无证矿点进行逐个编号登记,建立档案。国土所、安监站及村对全镇的非法采煤窝点进行拉网式巡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坚决不漏掉一个山头、一条深沟、一个洞口和任何隐患,夜间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对反弹和新开的非法采煤窝点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要求该村立即填封。并且做到“有记录有台账”,上报“有报表,有材料”。
3、建立奖惩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单位和个人,凡举报情况核实属实,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形成全民参与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的良好原因。
4、建立督查制度。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督查组,对各村未封井口,被督查组查到的给予扣发工资和通报批评的处罚,对国土所、安监站巡查不到位也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建立报告制度。实行一巡一报,各村、煤矿企业对收集到的各类情况信息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发现非法盗采情况及时进行打击治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总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治理无证、废弃矿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矿区巡查打击治理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彻底炸封一起,不留死角死面,确保国家矿产资源不受破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煤炭资源的开发秩序和市场秩序,确保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