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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

班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



第一篇:班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

班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

一、常规管理(100分):

1、按时按质按量上交班主任计划、总结、《班主任工作手册》,缺一项扣3分。

2、有班级班规并认真执行的(有记录),2分。

3、及时上交其他材料,不按时、不上交分别扣3分。

4、起床、两操、放学、早、晚自习、就寝到位,不到位每次扣1分。

5、一学期家访达到该班人数80%以上并有记录,3分;召开家长会,5分。

6、一学期与学生谈话达到规定次数并有记录,3分。

7、有全班学生该学期操行评分记录,2分。

8、就寝先清人后签到,早上先督促起床后签到,各5分。

9、班主任会议准时参加,3分

10、按时召开主题班会,每周一次2分。

11、学生集会、升降旗、卫生班主任及时组织各5分。

12、本班的各项大小事务由班主任直接按照校纪校规和班纪班规解决处理,把违纪学生够警告至记大过处分的事提交到政教处,把够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的学生直接交到政教处处理,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的每次5分。

13、学生对班主任满意率达85%记2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14、积极有序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不参加活动每次扣

5分

二、加分项: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团体前六名分别加6、5、4、3、2、1分,县、市、省团体前三名分别加7、6、5;8、7、6、;9、8、7。单项前三名分别加3、2、1分,县、市、省前三名分别加4、3、2;5、4、3;6、5、4。

2、每月班级财产保管完好无损,加2分。

3、每月该班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加2分。

4、每月,该班出现一起好人好事,按政教处评估酌情加0.5-2分。可累计加分,最高分5分。

5、学生安全责任状全部及时上交加3分。

6、班级学生被评为学校、县、市、省级优秀学生会干部分别加2、3、4、5分。

7、完成政教处或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加3分。

8、评为学校、县、市等优秀班集或班主任分别加3、4、5分。

9、积极开展德育研究,在县级以上论文,公开课或班主任技能评比中获奖,加3、4、5分。在校以级比赛中获奖,加4分。

10、一学期巩固率保证在100%加15分(正常的招兵除外)。

11、督促学生IC卡消费,每月人平200元以上加5分,260元以上加10分。

12、每月评为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每次加5分。

三、减分项:

1、上面来人检查工作,班上出现卫生、学生违纪等问题一人次扣5分。

2、流失一人扣4分,因班主任工作原因造成学生流失,一人扣10分。

3、故意损坏课桌一张或门一扇、损坏一条凳子、打破玻璃一块,除修补好外,分别扣3、2、1分;无意损坏修补好,不扣分。

4、赌博1人次扣2分,打架1次扣5分,凡抽烟一人次扣1分,警告一人次扣5分,严重警告一人次扣10分,依此递加。

5、未经校方同意擅自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一次扣10分。

6、学生浪费粮食一人次扣5分,学生浪费水电一次扣2分。

7、巩固率在80%——90%之间扣5分,低于80%扣10分。

8、突发事件处理未及时到位,扣5分。

四、班津核算方案:(按50人计算)

1、文明班级评比分350元:95分以上50*7,90-95分50*6,90-80分50*4,70-80分50*3,60-70分50*2,60分以下人头经费取消。

2、早晚自习、两操及就寝等到位工作到位150元,每缺一次扣5元。

附:、一学期巩固率在100%的奖300元,一年度在100%的再奖1000元。

第二篇:班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班主任的工作,从本学期起,对班主任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学年末根据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考核表,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

一、班主任基本职责:

1、熟悉班级情况。班主任必须进行仔细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家庭教育情况。

2、制定完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班主任开学初应根据学校要求,制定较为完整、具体的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全面的班主任工作总结,计划和总结分别于期初和期末交德育室。

3、组织和指导本班班委会、团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各班须在民主的基础上选举学生干部,建立班干会议制度,培养、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

4、按时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准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

5、组织学生劳动和社会实践,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增强学生环保意识、法制观念。

6、抓好班级的“三项评比”和“两操”工作。

7、弘扬先进,转化后进,及时发现学生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做好评选优秀学生工作,对后进生要了解原因,对症下药。

8、协调科任教师之间的关系,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尤其要防止优生滑坡。

9、加强家校联系,做好家访工作。班主任深入学生家庭访问,了解具体情况,共同搞好教育工作。

10、做好学生思想、学籍填写工作,做好班级的工作手册的记录。

二、量化细则(总分300分)

1、班级工作计划(5分)计划内容要具体,切实可行,不空洞,虚假应付和从布置起一周内未交的此项不得分,附有周计划并大多得以实施,得满分。

2、班主任工作会议(10分)班人会要准时参加班主任会议,迟到者每次扣2分,封锁故缺席者,此项不得分,有事需先请假。

3、班级布置(5分)各班在一周内将教室布置一新,延迟的扣分2分,未布置的不得分。

4、板报宣传(20分)指导学生出好黑板报,每两周出一期,每期须有主题、有内容,每学期需要各有一期法制、心理、环保专刊,逢双周四检查。

5、班会(10分)认真上好每节班会课,并做记录,同时请参照当月德育工作日程安排,完成当月任务每学期完成2次主题班会,至少一次为学生主持,于期末上交主题班会记录,初三要求每学期开一次,上课迟到、早退将班会课挪为用的的每次扣2分,主题班会结合学生调查开一次5分,未开此项不得分。

6、班主任工作笔记(10分)笔记中应务有班级学生的基本(地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每节班会须有笔记,详细10分,较详9.5分,省略8分,未完成5分。

7、好人好事登记(15)拾到物品上交只做表扬,参与绿化管理:如花圃承包、绿篱划区管理,完成任务的此项得满分。

8、班级活动(15分)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每学期至少有一次联欢,一次竞赛活动(本班内容)初三不作要求,以上交材料或是学生调查所写为依据,未完成任务每次扣3分。

9、班干部培养(5分)通过民主选举或指定,推荐,建立一支工作能力强,受学生拥护,能起带头作用的班干队伍,直辖市做好班级工作。

10、家校联系(5分)第学期至少对班级中3/4学生进行家访或电话联系。并有记录上交,期末进行调查,完成1/4得2分,完成1/2得3分,完成3/4得5分,未达到1/4的不得分。

11、家长会(5分)以年段或班级为单位如开家长会得5分。

12、舍访(20分)关心寄宿生生活,指导学生美化居室,协助生管管理本班宿舍,每月至少走访4次,以生管组每月调查为依据,不达到的每次扣4分。

13、各种竞赛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一等奖(1名)5分/人,二等奖3分/人,三等奖1分/人,年段篮球赛四个班级取前两名,五个班级取前三名,组织单位登记为依据。

14、三项评比(50分)每天对各班的出勤、纪律、卫生、广播操,进行评比,每周汇总一次,对全校1——3名班级发给予流动红旗。每学期总评一次。全校分三等:1——3名得50分,4——6名得40分,7——10名得30分,11——15名得20分。

15、班级成绩(75分)班主任要协调各课任、努力平衡各科成绩。评比以看做为单位,以西片评卷结果中的期初入数为依据,4——5名都为55分,第3名60分,第2名65分,第1名75分。

16、学籍管理(5分)班主任按时完成教务入《学籍管理中班主任工作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根据工作情况酌情给分,(以政教处登记为准)

17、财产管理(10分)学期初总务处登记财产,班主任教育学生管理班级财产、损坏公物要及时修好,期末总务根据财务优秀分档次,1——3档得10分,二档4——6名给7分,其余的为4分,破坏极其严重的不给分。

18、班主任工作总结(15分)总结实事求是,能真实反映情况,具有一定的质量或是撰写教育论文,此项得满分,若出现雷同或敷衍了事,则不得分。

19、各种集会(10分)集会时班主任必须到场,维持秩序如集会时有被学校批评,发生学生无故旷会,并发生打架,抽烟等违反校规校纪的一次扣2分,如有损学校名誉的事件发生本项不得分。

20、流生(10分)抓好流生工作,流生1个扣2分,流生3个以上本项不得分。

三、班主任工作待遇

1、由年段自行按月安排班主任的津贴。

2、根据上述量化细则。班主任工作量化总积分居:

270——300:考核表上班主任一项得7分。200元奖励

250——269:考核表上班主任一项得6分。170元奖励

230——259:考核表上班主任一项得5分。140元奖励

210——229:考核表上班主任一项得4分。110元奖励

190——209:考核表上班主任一项得3分。90元奖励

170——189:考核表上班主任一项得2分。80元奖励

第三篇: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1[定稿]

华西实验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初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学校中层校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定、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校中层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客观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考核学校中层干部。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对中层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校中层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 定期考核采取、任期末考核的形式进行。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内谷:(一)思想政治素质(20分)

能不断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思想水平,有大局意识、吃苦在前、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廉洁自律,能主动广泛地听取普通老师的意见,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学校政令畅通、团结协作、廉政建设等情况。(二)组织管理能力素质(20分)

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领导能力、办事效率、开拓创新,能根据学校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落实的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有执行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等能力。(三)工作表现(20分)

办事讲实效,办事讲求效益,不拖拉,不借故推脱;工作有创新,成绩有突破;能带领一线教师共同发展。积极参加学校各类会议和活动,不无故缺席,在校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四)工作实绩(40分)

首先自己的专业素质过硬,真正能做好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引领,并能指导其他普通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能把分管的年级带好,所在岗位或部门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能做出成绩。包括教学效果和质量、工作效率和成果、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成效等。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九条 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考核准备;(二)述职;

(三)个别谈话;(四)调查核实;(五)撰写考核材料;

(六)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七)反馈。

第十条 考核准备:(一)拟定考核方案;(二)组建考核组;

(三)考核组与被考核对象商定考核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 召开述职会议:

进行考核动员;被考核对象作本人述职报告。

第十二条 参加述职会议人员:

学校中层干部成员;

第十三条 个别谈话的对象要注意代表性,各类型、各层次都应有代表列入,应包括考核对象本人,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确定。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第十四条 考核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

第十五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校中层干部的基本情况;

(二)考核情况,包括考核对象的优点、成绩、存在的不足、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以及考核组对评定等次的建议。

第十六条 评定考核结果由考核组会议决定,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和应用

第十七条 对中层领导的考核要作出整体评价,并提出加强校中层干部建设的具体建议。对存在问题应督促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顿,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第十八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九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组织领导能力强;

(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二十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

(三)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五)能做到廉洁自律。

第二十一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弱;

(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第二十二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校中层干部中不能坚持原则,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五)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中造成较大损失;

(六)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结果应作为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 校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考核组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视具体情况,也可以调整其领导职务。

第二十五条 校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如下处理:(一)免去现任领导职务;(二)责令辞去领导职务;(三)降职。

校中层干部被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后,可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第二十六条 考核意见反馈给部门校中层干部后,校中层干部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并向考核组专题报告。

第二十七条 考核工作结束后,校中层干部综合评价材料存人本人档案。第六章 考核的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三)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七)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八)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三十条 对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视其情节、性质、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并追究责任。

第四篇:2004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细1

2004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办听汇报查文件得分 备注

值 法

支部书记履行“年初,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1

第一责任人”职订党建工作意见,带头抓党建工作责任制8 责 2

党务部门及群团工作

民主集中制

干部管理工作

党员发展工作

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

党建阵地建设

落实。年底,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有党务工作部门,有专(兼)职党务干部,确

保有充足力量抓党建,有党组织活动经费;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确保工、青、妇等组8

织健全,活动正常。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支部民主生活会按规定做好会前准备和会后整改

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6 民主生活会质量较高,每次切实解决1-2个重点问题。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干部任免工作,贯彻《条

例》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党管干部原6 则得到落实。

有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并注意培

养教育;党员发展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新党员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6 度;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双公示”和“票决制” 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积极开展以党员先进性教

育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形式多样,富有成效。坚持每月10日组织党员收看电教片制度,8 每年收看电教片不少于12部,且每次有3人以上讨论发言记录

支部有专门的党建活动室,按规定配备新“两机

”,上墙制度按党建工作要求,体现时代特征、8

行业特色,活动室具备党员集中活动的条件

和台帐 听汇报

查台帐

听汇报

查台帐

抽查记

录台帐

查台帐

查记录、台

看现场

第五篇:学校政教处工作考核细1

学校政教处工作考核细则(讨论稿)

《细则》总体能够体现政教处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也有助于德育和班主任工作的开展。但个别地方在操作和执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现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第二块政教处管理中

5计划和总结(5分)跟6资料留存及数据归档(3分)可以合并,而且分值有点偏高;

2、第四块日常工作中

10环境卫生对我校而言,大部分已交付物业托管,学生清扫占分 比重不大,分值过高;

3、第五块主题教育中

18科技创新应该划归教务处学科竞赛领域,不归政教处管理;

4、政教处考核应该采用中小学分开,照顾各校校情与实际的原则。

兰炼二中政教处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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