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初中学校安全教育案例
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案例
我们学校的教学楼修建的年代较早,当初盖楼的时候,并没有设计室内厕所,后来为了方便师生上厕所的问题,就在楼后面接出了一部分作为室内厕所。后接出的这部份是两层,楼顶正好与教学楼二三层楼梯间的窗口齐平,常有学生打开窗户到厕所楼顶去玩。学校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教育学生不许到楼顶去玩,并用铁丝将窗户的把手拧死,但常常不知什么时候铁丝就被学生拧开了。
前不久,有三名初一的学生又到楼顶上去玩,过了一会儿,上课了,有两名学生从窗户钻了进来,而把另外一名学生关在了外边。那名学生很着急,他四周转了一圈儿,楼很高,没法从别的地方爬下,于是他用力用脚踹窗户框,希望把把手踹开,结果把玻璃踹碎了。班主任老师及学校政教处知道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对这三名学生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这三名学生根据责任大小,共同包赔了玻璃款。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学校要求各班级要根据此事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分析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认真分析可能带来的其它的后果,让全校学生认识到到楼顶去玩的危害性,杜绝此类事情发生。这件事同时也说明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以确保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安全。
第二篇:学校安全教育案例(推荐)
学校安全教育案例
案例4
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中午12时24分,肃南县某校五年级学生马某等三人向值周教师口头请假到校园外买东西。随后三人到马蹄村菜籽沟塘坝玩耍,马某溺水死亡。下午15:30,另两名学生返校,值周老师询问时,学生因惧怕,谎称马某已提前返校。值周教师及时核查,确认马某并未返校。学校即刻组织教师到校外进行拉网式寻找,直到次日10:40才在马蹄村菜籽沟塘坝发现马某尸体。后果
6〃10事故给学生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对学校和教育系统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值周领导、值周老师和值班生活指导老师等事故责任人受到1.6万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检讨。启示
1.事件反映出该校学生个人安全意识淡薄,遇到特殊情况应急应变能力差。
2.事故发生后,随行两名学生感到害怕,长时间隐瞒事情真相,反映出学校缺少对学生安全应急常识、疑难问题处理方法的训练和心理素质的培养。
3.事件虽发生在周末,学校各项监管制度也很健全,但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致使安全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出现漏洞。案例5
2012年7月7日早晨7:40,高台县某中学八年级学生王某与郑甲
因清洁卫生问题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推搡。班长李某制止未果就踹了王某一脚,王某就地拾起锨头击中郑甲额头,郑甲抢过锨头向王某头部猛拍了两下,致使王某头部受伤。随后,与郑甲同村的郑乙用缠有报纸的钢条向王某脊背猛抽了两下。8时整学校开始考试,8:20王某感到头疼,先后向监考老师和班主任请假,去乡卫生院看病,但没说头疼的具体病因。卫生院大夫见王某头部内伤严重,建议其到县医院诊治,此时才得知情况的班主任立即给校领导汇报并通知参与打架的几位学生家长,先后赶往县医院。经诊断,王某为外力造成颅内出血,先后经县、市医院两次手术,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20多天,花去医药费15万元。王某终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死亡。在事件处理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公安局、卫生局、乡政府、学校等各部门先后从维稳、善后的角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协商,处理相关问题。后果
王某死亡,李某、郑甲、郑乙等三人于7月8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起案件学校共承担赔偿金58万元,其中三个肇事学生家庭各承担王某死亡赔偿金12万元,这给一个农村并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形象。启示
1.一件小事引发校园命案,同班同学之间缺乏友爱和包容,反映出学校教育过程中亲情友情和爱心教育缺失。
2.学生之间产生矛盾,班干部不能以适当方式妥善劝阻和化解,反而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激化矛盾,反映出学校对学生干部选择、管理
和培养方面存在偏差和不足。
案例6
2012年7月19日(暑假期间)下午3:30左右,民乐县洪水镇某村五年级(2)班小学生杨某、张某及其兄妹等5人由家长支使骑电动三轮摩托车去给割苜蓿的爷爷送茶,在返回途中由于小学生驾驶技术差,没有控制好电动三轮车,连车带人翻入水流湍急的干渠,其中杨某、张某、周某等3人溺水身亡,另外两人受伤。启示
1.放假期间,作为孩子第一监护人的家长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让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违规驾驶三轮摩托车载人外出,本身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2.学校要在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溺水、食品、火灾、触电、防暴防盗等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强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家校互动,共同防范。
案例7
2011年10月9日16:50,酒泉开往张掖的一辆客车行至国道312线2719公里+820米处,与高台县某民办小学租用接送学生的东风小康牌面包车相撞,致使9名学生和驾驶员受伤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达45万余元,有5名学生留下残疾,其后续治疗费还在继续产生。启示
1.校车安全应警钟常鸣。学校(园)私自租用未经注册登记的车
辆接送学生,对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强调的校车安全规定臵若罔闻,给校车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2.租用注册登记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园)要加强对驾驶人员和跟班教师的培训,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防患于未然。
案例8
2012年9月9日(星期日)中午,民乐县某中学高三年级学生刘某从家中驾驶(无证)无牌照摩托车在227线南丰乡玉带村路口,与一辆越野小客车相撞,刘某当场死亡。启示
1.刘某违规驾驶摩托车上路,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
2.事件说明一些学校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导致学生安全意识差。
3.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不力,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9
2012年9月9日(星期日)下午4:30左右,甘州区某校九年级学生朱某(男,15岁)、刘某(女,14岁)一同进入河西印刷商务楼玩耍,下午6时许准备回家时发现单元门被锁,不能通过正常通道离开,二人先后从二楼窗户跳下,刘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朱某腿部摔伤,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给两个家庭造成极大痛苦。启示
1.事件说明当事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和应对意外情况能力。
2.当事学生选择跳楼这一危险的方式离开,当时他们的内心想了
些什么,值得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和家长深思。
案例10
2012年6月14日,高台县某中学八年级14班学生王某(女,15岁)放学时在自行车棚将该校七年级4班学生拓某(女,13岁)自行车碰倒并与其发生口角,6月15日,该校学生拓某、七年级11班学生方某(女,13岁)、葛某(女,12岁)、九年级10班学生雷某(女,15岁)约王某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后拓某等4人将王某外套校服撕脱并对其进行殴打。此过程方某用自己的手机全程拍下并将该视频发到《优酷网》,随后方某欲将视频删除,未果。该视频被人加工并先后被《网易视频》、《新浪视频》、《腾讯微博》、《甘肃吧》、《金张掖在线》等十余家网站转载,视频点击达数万次,网民评论达五千余条,此事件给我市教育系统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启示
1.初中学生因小事蓄意打架斗殴,并以欺辱他人为乐,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其法律、道德意识薄弱,反映出该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法制观念的培养、教育方面工作欠缺。
2.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亟待加强。
案例11
北宋著名政治家司马光七岁时与一群小伙伴玩耍,一个小孩不小心掉进了大水缸,大家都吓跑了,司马光急中生智,用一块大石头砸破水缸救出了同伴。启示
七岁的司马光遇事不慌,处乱不惊,能变换角度,多维思考,不受惯性思维束缚,将人离水变为水离人,达到了救人的目的。通过这一典故,我们应该反思现在的教育模式,要从强化素质教育入手,增强对孩子应急应变能力的培养。案例12
四川安县桑枣中学校长叶志平,从2005年起每学期都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一次全校紧急疏散演习。疏散时按预案每两个班合用一个楼梯,学生排成单行,各班疏散线路固定,集结地点固定。教室内学生通常是9列8行。疏散时,前4行出前门,后4行出后门,每列走哪条通道事先早有安排。同时要求2楼、3楼的学生要跑快些,以免堵塞通道,4楼、5楼的学生要跑慢些,避免造成人流积压。紧急疏散时,不比速度,但要讲评各班级存在的问题。经多次演练,使每次疏散都能做到井然有序。
2008年5月12日地震发生时,学生们正是按他们练熟了的方式疏散的。地震波一来,老师喊:所有人趴在桌子下!学生们立即趴下去。老师们怕地震扭曲了房门,把教室的前后门都打开了。震波一过,学生们立即冲出了教室。由于平时的多次演习,地震发生后,全校2200多名学生,上百名老师,从不同的教学楼和不同的教室中,全部冲到操场,以班级为组织站好,总用时只有1分36秒。这次地震,使全校8幢教学楼多处坍塌和损坏,但2300多名师生无一伤亡。启示:1.学校领导要有强烈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2.应急预案应具体周详,通过持之以恒的演练不断完善。
3.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
第三篇:学校安全教育案例doc
校园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学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我收集了整理了学校安全事故中的2个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希望通过案例,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身体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案例:
〖案例1〗 教师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
在2012年5月的某一天,某校小学生肖某趁宋老师上课在黑板板书之机,偷偷地在课桌抽屉里玩小玩具。老师发现之后,便叫何某交出玩具来,但何某再三否认玩了玩具。于是,宋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用手上课本打了他两个耳光,书本恰好是打在肖某的眼睛上,致使肖某左眼严重红肿,充血,好几天看不到东西,也无法上学。后来,宋老师赔偿了该同学的经济损失,学校也对该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
【评析】
在此案例中,宋老师面对课堂突发事件,应冷静处理,调查了解情况,以正面教育为主,讲清道理,使学生知错改错,而不能凭一时冲动体罚学生。因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宋老师打了肖某两个耳光致使其左眼受伤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所以,宋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宋老师体罚肖某造成肖某眼睛受伤,根据医院的鉴定如属轻微伤,宋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属轻伤或重伤,宋老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属轻伤,加害人与受害人可以和解,受害人不向法院起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如属重伤,无论受害人是否向司法机关控告,司法机关将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2〗案例发生在本人曾任教过的一个小学中:2002年,我校正值校舍改造,学校操场中间大树下堆放从旧教室拆下来的竹帘、房梁、砖瓦。利用课间操,校长对全校学生做了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学校正在拆除旧教室,周围很危险,严禁学生到旧校舍及堆放拆卸下来的竹帘及木头、砖瓦处去玩。不料下午,两名五年级男生在操场打闹着玩。其中,跑在前面被追赶的男生在跑的过程中顺手捡起了堆放在旁边的一枝竹竿,在快要被追上时,他回转身扬起竹竿去打同伴,意外的情况出现:年久的竹竿因干枯而劈开。结果,劈裂的竹屑掠过玩伴的眼睛而划伤眼睛。最后住院治疗,花去三千多。伤者家长将学校和玩伴的的家长均告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由学校和伤人者家长共同担负。学校不服,认为学校对“学校旧舍改造拆下来的竹帘”潜在的危险已经进行过宣传教育,是学生明知故犯。学校负有监督不到位的责任,愿意接受口头警告。
本案例,鉴于伤者和受伤者均是在学校告知危险的情况下,违反学校要求打闹导致发生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学校虽进行了安全防范教育,但存在对学生监管不到位,也负有一定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最后判决如下:伤者的医疗费由三方承担:造成伤害的学生监护人赔偿总医疗费的二分之一,剩余的二分之一医疗费由受伤者监护人及学校分担赔偿。
【评析】如果学校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就会使学校、教师经济上蒙受大量损失,由此可能导致学校办学经费紧张,教师家庭困难和矛盾,从而或多或少地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另外,学校的声誉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毁。更为重要的是,学校可能由此开了一个先例,学生家长为达到索赔目的,都会采用这些方法。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危险无处不在,只有紧记安全,才能平平安安过每一天。
危险时时刻刻在身边,你不只要不注意防范它。它就会马上让你死。
预防为主教育在先注重实践狠抓落实 措施到位校园安全有保障。
二、心得体会
以上发生在校园的安全事例,让我们不得不切实认识到学校安全
教育的重要性。
因此,在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我们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在安全教育的方法上,不宜一味说教,安全教育的形式要求多样化,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让学生乐于接受。只要我们爱生如子,时刻记住安全的重要性,就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主动遵守安全规则,真正做到“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快快乐乐成长”。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演练,演练的目的:通过活动一方面检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操作办法;另一方面要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和互助逃生能力。安全演练涉及的内容很多,有消防安全演练、校园伤害事故演练,地质灾害事故演练等。演练一定要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而且还必须要考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一定要在学校安全演练中给予加强和落实。
校园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确保班级教育教学工作顺畅开展的前提。我们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争创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四篇:学校安全教育案例分析
学校提早放学7岁学生被车轧死 责任到底在谁
交通安全问题,是学校常规管理中的一个基本的也是重要的问题。近些年来学校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已经成为学校安全问题的重阵。天灾也许我们无能为力,但事实是很多惨剧是人祸引起的,通过我们的努力是可以避免的。无情的事实警醒我们,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教育必须成为我们工作的重头戏。
【案例】
某小学为方便统一管理学生上下学,与家长协商后每天用校车在约定的站点接送学生上下学。去年元旦前夕,学校决定12月31日下午2点半放学(比平时提前一小时),12月28日,学校将临时变动放学时间的通知提前两天写在教室的黑板上,让学生们向家长转告。当天下午2点半,校车把孩子们送到指定接送点,家长们一一将自己的孩子领走了。但7岁的陈某忘记将学校提前放学的通知告诉父母,家长不知变故,没有按照变动后的时间提前到接车点来接孩子。陈从校车中跑出来后,没有看到家长来接,就急急忙忙跑向马路,准备自己回家。在路中央时,被一辆急速驶来的大货车撞倒,当场死亡。
有关部门做出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要求车辆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70%),死者本人承担次要责任(30%),家长无法接受。他们认为,这30%的责任应当由陈某所在学校承担。但校方认为,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没有关系,因为学校早就将孩子安全送达到父母的接送点,关于提前放学的决定也在黑板上写了书面通知,孩子们应当告诉家长提前来接。
【分析】
1、本案例的焦点在于学校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因为学校是用校车每天接送学生到固定的接送点上下学,学校变更放学时间,关系到家长能否与学校履行交接孩子的大事,应当及时通知到家长,以便学校和家长双方尽到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通知和联系的方式应当考虑到它的有效性,学校给家长发通知,必须考虑到是否能准确无误地及时让家长接到。本案例中,学校将提前放学的通知写在黑板上,让学生转告家长,这是不适当的方式。因为学校的学生大多是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决定了他们兴趣容易转移,注意力不集中。学校写在黑板上的“重要”通知,这些学生可能看过后很快就忘在脑后了,更不用说让他们准确无误地转告家长了。学校本应当以书面形式写了通知由学生们交给家长,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让每一个家长都知道提前放学的事,但学校由于过于自信,轻信学校的通知可以以写在黑板上的方式让孩子们带回家。本案例中的受害人只有7岁,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写在黑板上的通知要让7岁的孩子转告家长,有效性值得怀疑。结果由于学校过于自信的过失,酿成了学生死亡的悲剧。因此,学校对这起人身伤亡事故未能很好地尽到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根据本案例的情况,事实上学校在校车的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校车应配备随车教师负责,根据学生回程情况,严格监管学生的回程安全。在学生到达固定接送点时,如发现某学生家长
没有到达时,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或随车教师陪同返回,或及时联系家长,特别是当对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应当预计到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3、本案例也充分凸显了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培养的重要性,如果学生在这方面有着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发生这样惨剧的可能性就小很多了。所以学校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以保证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进行。对学生要坚持经常性交通法规教育,制订学习材料,丰富学习内容,把“安全课”做为必修课,定期安排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灵活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学校也应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可以聘请交警担任,且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课,学生受教育人数、交通安全知识应知率都应有数量上的保证。总之,交通安全教育要达到以下效果:一是让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常识,使学生了解交通规则;二是使学生懂得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必要性教育。让学生深刻地领会到违反交通法规就会带来不可挽救的悲剧,增强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三是使学生知道遵守交通规则是国家的法律规定,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违反了交通规则,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遵守交通规则是公民应有的素质。
第五篇:初中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册[推荐]
安全教育
强化安全基础 推动安全发展
安全的基本原则
1、保持镇静,趋利避害。
2、学会自救、保护自己。
3、想方设法,不断求救。
4、记住四个电话:①“119”火警电话。②“110”报警电话。③“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④“120”急救电话。打电话不要慌张、语无伦次,必须要说清地点、相关情况,显著的特征。
防溺水篇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场所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当发现有人落水时,救助者不要贸然去救人,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如果当时情况十分紧急,而救助者又具备一定的救护技巧,那么救助者在下水前应尽快脱去衣裤和鞋子,在向落水者接近时,要尽量避免被落水者抓住。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防火篇
1、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2、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教师和家长带孩子外出野游、打猎、放牧、采药时不要带火种进山,更不准在山林地区吸烟;学校组织学生到山林地区旅游时,严禁组织野炊、篝火等活动。
4、清除炉灰、炉渣时不要乱倒,不可接触可燃物,最好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刮风天倒炉灰更应注意;生火时千万不要用汽油、柴油和洒精等引火。
5、液化石油气灶具不能放在卧室、办公室、阳台或仓库、礼堂等公共场所内,以防漏气失火;正确掌握开关的使用方法,要火等气,不要气等火,用毕切记关阀门、开关,阀门坏了要及时更换;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看管,不可远离,随时注意调节火头的大小,防止汤水外溢浇灭焰或被风吹灭火焰,引起跑气;液化气罐应直立,不能倒放,更不能用开水泡或火烤;如发现有气漏出,应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用扇子煽,以便通风换气(但不能用电扇吹),然后查找漏气部位。
6、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19)。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交通安全篇
1、行走安全: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效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3、乘车安全: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不乘超载车。外出乘车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黑摩的等非客运车辆,不要乘坐三无车辆;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防中毒篇
1、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
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4、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5、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6、在商店购买食品、饮料,要特别注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过期食品饮料。不食、饮过期食品饮料。
7、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防触电篇
1.认真学习安全用电知识,提高自己防范触电的能力,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注意电气安全距离,不进入已标识电气危险标志的场所。不乱动、乱摸电器设备,特别是当人体出汗或手脚潮湿时,不要操作电器设备。
2、不要玩弄电线、灯头、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不要到电动机和变压器附近玩耍,不要爬电杆或摇晃电杆拉线,不要在电线附近放风筝,万一风筝落在电线上,要由电工来处理,不要自己猛拉硬扯,以免电线相碰引起停电和触电事故。不许用石块或弹弓打电线、瓷瓶上的鸟,以防打伤、打断电线或打坏瓷瓶。发现落地的电线,离开10米以外,更不要用手去拾。同时,要设法看护落地电线,并请电工来处理,以防他人走近而发生触电。在雷雨时,不可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线和接地体周围,以免因跨步电压而造成触电。
3、家里各种电器的插头不要随便拔出与插入,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防止触电的事故发生。
4、帮助家庭搞清洁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5.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损坏的开关、插销、电线等应赶快修理或更换,不能将就使用。
6、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时,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千万别自己动手修理。
7、移动台灯、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时,必须先断开电源,然后再移动。
8、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开关,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各种家用电器,在灯泡开关、熔丝
盒和电线附近,不要放置油类、棉花、木屑等易燃物品,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如果发现有烧焦橡皮、塑料的气味,应立即拉闸停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才能合闸.万一发生火灾,要迅拉闸救火.如果不能停电,应用盖土、盖砂的办法救火。一定不要泼水救火,以防触电。
9、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