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汤道河小学班主任安全稳定责任书
汤道河小学班主任安全稳定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生安全,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特做以下规定:
一、各班主任为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班主任要提高认识,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并有详细记录。
三、班主任要坚持每天早自习,下午第一节课查班级学生到校情况,对没请假没到校的学生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对上课期间中途回家的学生,必须写书面请假条,由学生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报学校批准。各班各村(片)学生要安排负责学生,负责本村(片)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学生必须服从负责学生的指挥。
四、班主任对学生及时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生在校不做危险性游戏活动,不攀爬体育设施及围墙、护栏等。教育学生楼内行走安全,禁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班级做好安全撤离演练工作。
五、班主任要按季节变化或具体情况及时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如:春季挖药材、翻蝎子。夏季洗澡等)做好记录。
六、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遇事不推诿,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班级,并有相应的处理记录。
七、要让学生做到,不参与社会上的违法行为,不进入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不从事赌博、邪教和迷信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八、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安全教育工作。
九、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恶性事件的班级,要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取消评优、评模等荣誉的资格。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10年3月1日
第二篇:班主任安全稳定责任书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沙桥中心小学
班主任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和不稳定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签订本安全稳定责任书。
一、各班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在校期间以及经学校同意或组织的校外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稳定工作负总责。科任教师是具体教学活动时的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本班的安全稳定管理、教育等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稳定管理。
三、加强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利用班会课、黑板报等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安全稳定宣传教育,重点要开展好防溺水、防暴雨次生灾害、防雷电、防地震、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暴力侵害等方面安全教育。
四、通过电话、短信、家访活动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全面掌握学生体质和心理情况。对有异常体质和情绪的学生,及时向学校报告,同时将班上有异常体质学生情况告诉本班其他任课教师。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班主任与家长每周联系不少于1次;与其他
第三篇:安全稳定责任书
东区小学维护安全稳定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根据《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承德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办法》和《兴隆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学校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签订《东区小学维护安全稳定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班主任(副班主任)是维护本班级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本班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班主任,副组长是副班主任,成员包括科任教师、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
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及时了解、掌握本班级影响安全和稳定的各种因素,对于已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按要求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3、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制定本班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责任目标
校长全面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班主任主抓好以下工作:
1、安全工作。经常排查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定期排查教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各种事故。
2、凡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不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事先必须向学生做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在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活动。
3、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大型集体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方可活动。
4、治安工作。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周边的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影响班级正常秩序和学生学习、生活的各种问题,防止学生遭受各种侵害,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
5、认真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对学生中的各种矛盾纠纷要引起注意,做到心中有数,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对各种矛盾纠纷和学生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妥善处理,防止因工作不及时、不深入、不扎实和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造成事态扩大。
6、加强班组德育工作。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多渠道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采取措施增强学生遵守法纪的意识,减少或杜绝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及日常行为规范合格率为100%,在校生违法犯罪控制在零。
7、科任教师要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自觉利用自己的课堂教学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检查考核
1、自查报告。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要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期初要有安排部署,学期中要有检查,学期末要对班级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书面报学校。
2、学校对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通报全校,有关情况学校将向学区中心校报告。
3、学校建立通报批评和学生伤亡事故季度报表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或迟报、漏报、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
4、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的教师,二年内不授予学区中心校级以上任何荣誉称号;对发生学生死亡恶性案件的班级,班主任一律撤职,对有关责任人,取消三年评先资格,学校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校长签字:班主任(副班主任)、任课教师签字:
2012年9月
第四篇:安全稳定责任书
安全稳定责任书
景洪市人民武装部 二O一O年元月
安全稳定责任书
依据条令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军队基层预防犯罪工作暂行规定》和成都军区“四个管好”工作责任制及云南省军区“六个管好”实施细则,结合我部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大行政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有政治性影响的问题,确保部队稳定、边防稳定、社会稳定。
二、责任区分
军政主官是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稳定工作负完全领导责任。军事主官侧重对军事行政工作中的安全稳定工作负完全领导责任,主要负责预防各类行政责任事故工作。政治主官侧重对政治工作中的安全稳定工作负完全领导责任。主要负责预防各类案件和政治性问题。副部长按照主官分工,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代行主官职责期间,对主抓的安全稳定工作负完全领导责任。
三、责任制度
加强安全教育检查防范,坚持每天一讲评、每周一检查、每月一分析,建立“挂销帐”制度,落实责任人和责任措施,确保安
第五篇:安全稳定责任书
安 全 稳 定 责 任 书
为确保幼儿园、各班少出事故、不出事故,使全体教师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特制定本责任书。
1、教师要把幼儿园开会涉及到幼儿方面的要求及时传达给他们,并严格要求、强化管理。
2、教师随时要注意本班教室的情况和本班幼儿的活动环境,如有异常情况应先让幼儿撤离,然后再汇报到幼儿园。
3、教师必须清楚本班幼儿一天的出勤情况(如本班人数、实到人数,迟到、请假、旷课人数以及原因等)。对无故旷课的,要及时与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本班出勤制度、请假制度。
4、教师要严格要求幼儿在校期间不准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教师请假;教师问清原因方可同意外出;幼儿在校期间,如不是本幼儿的直接监护人找,老师一律不准让幼儿离开幼儿园。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如因此而造成幼儿伤害的,责任自负。
6、教师要根据本班情况及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幼儿在校期间要注意安全,不做危险的动作、危险的事情(如、围墙、在花墙上追、跑、打逗、放鞭炮等)。
7、老师要严格要求幼儿一律不准携带危险品进入幼儿园(如刀子、打火机、带尖带刃的硬器等);不准扔飞镖类东西,不准打弹弓,发现后没收;不准扔砖瓦等有危险的东西。
8、教师特别要注意幼儿课间活动情况,发现幼儿做危险的事情,要及时进行教育制止,并警示其他幼儿。
9、教师要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出勤制度和上课制度,按时出勤、上下班,有事写请假条请假;上班时间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上课期间写东西,要在教室内守着幼儿,防止幼儿出现意外。
10、教师要严格要求幼儿放学后(有特殊要求除外)马上回家,不准在幼儿园停留。
11、教师要严格按照24小时值班制度交接班。
总之,各位教师对以上规定要认真执行遵守,如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