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完善的学校安全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使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杜绝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由以下成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同时设立六个工作组,分别为:学生日常安全工作组,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实习学生安全工作组,由实习处牵头组织;校舍及食堂安全工作组,由后勤处牵头组织;学校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组,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危险药品及化学品安全工作组,由基础医学部牵头组织;宣传及信息安全工作组,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
各系部要参照学校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系部内各项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学生日常安全工作组
工作职责为:负责在校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排查和消除在校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各种安全意识;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和动态并及时化解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对学生各种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严格审批制度,认真周密组织;负责对学生公寓的管理,主要是夜不归宿、违规用电等方面的管理与查处。
(二)实习学生安全工作组
工作职责为:负责对在外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安排人员进实习点检查,确保实习生在岗,避免意外情况发生;加强对实习生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
(三)校舍及食堂安全工作组
工作职责为:排查和消除校园建筑物、电路、学生食堂、学生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监督食堂管理员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制作、销售,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有严密的防毒措施,防止各种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组
工作职责为:负责学校治安及消防安全。排查治安保卫方面和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偷盗,确保校园安全。要安排好保卫人员的值班和夜间巡查,要特别注意对学校的重点部门的巡查;负责好各种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保持与公安或派出所的热线联系,配合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治理。
(五)危险药品及化学品安全工作组
工作职责为:负责危险药品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专人登记;在上实验课时要进行操作规程的教育,尤其在使用化学危险药品时更要高度警惕,防止学生触电或被药品灼伤。一旦出现意外,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六)宣传及信息安全工作组
工作职责为:要保障学校网络信息等舆情信息安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防范反动势力、邪教组织等在我校学生中的信息渗透;严格审批各种集体活动和大型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校报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学生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
论氛围,并对我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一)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落实。
(二)对全校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全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对学生公寓的违章用电要坚决取缔。要加强对校园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防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下大力气抓好学生公寓、教室、实训室、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排除消防等安全隐患。
(三)对校内交通设施及指示标志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
(四)对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经常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施要及时更换。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有毒物质,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实训室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对学校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危房仍在使用,对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内外部存在的各种建筑方面的隐患问题是否已全面清除,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
(六)对饮用水源和食堂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全面检查。要落实规章制度,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等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七)对各项集体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强体育活动及大
型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学生活动、社会实践,校内外实习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在各种学生活动中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编制安全工作预案。学校组织外出活动时,对所用车辆要严格把关。
(八)对校外实习学生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进行检查。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安排人员进实习点检查,确保实习生在岗,避免意外情况发生;加强对实习生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
(九)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系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法制教育进课堂情况,检查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情况。
(十)对学生公寓的各项制度、管理措施是否到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继续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以及专职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的制度。要加强学生公寓周边的夜间巡逻。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一)对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情况。
(十二)配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问题要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2月中旬—3月中旬)。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学生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自查和自纠活动;各相关部门和系部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搞好动员部署;对存在安全问题的校内安全设施进行维修和补齐,调查了解学生、教师等内部矛盾并及时化解,清查和销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2年3月中旬—4月中旬)。由学校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工作组具体落实,对各部门及系部进行督导检查。与存在问题的部门、班级、个人签订限期整改责任书,对限期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追责。各工作组在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将基本情况汇总并报
学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长效管理与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4月中旬—6月底)。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学校审批制度,优化学校发展环境工作机制,严格学生安全教育机制、学校内部人员管理机制和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在6月底召开专项整治活动总结表彰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典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学校各级领导及各相关部门、系部要把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全面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群策群力,搞好协作。各工作组之间要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排除校内校外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三)规范检查、落实责任。各相关处室、系部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责任制,落实负责人和参与者的责任,建立完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并进行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四)加强督导,搞好宣传。学校领导小组要强化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学生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第二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东山七号二期工程项目部
安 全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编制日期:
务: 务:
职职东山七号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东山七号二期工程现在正处于全面的内墙面、外墙面粉刷工作。为了加强本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学习
以公司所发《通知》的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本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各工班长进行学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本工地的具体情况,集中整治,务求实效,确保本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的建立
本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谭化刚(项目经理)
成员:保爱卿(项目技术负责人)
丁德华(安全员)
黄 江(安全员)徐世海(财务)
刘万春(机电工长)
谭 欣(机电工长)杨 宇(质检员)曹 俊(施工员)
三、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依据
(一)专项整治范围是整个二期工程即B3、B4、C1、C2、C3栋所有楼层。
(二)专项整治内容是控制和预防施工中的各类高处坠落事故。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整个二期工程的各楼层、屋面临边、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门窗洞口以及所有通道口、提升机吊篮的安全门、出料口防护门、出料通道侧门的围护、卷扬机钢丝绳的毛刺情况、提升机的限位装置、卸料平台侧边的围护、塔吊各零部件的检修等等。
(三)、专项整治依据是《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本工地已编制的《高空坠落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
四、具体实施
(一)、由丁德华、杨宇负责作好对各工班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并且必须保证各工人的签字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有针对性。
(二)、由保爱卿、黄江带领各工班长,对B3、B4、C1、C2、C3栋各楼层临边、外架进行全数检查,对外架上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并且必须保证材质的牢固性,外架上水平兜网、外立网的完好,整个外架的连墙稳固性,卸料平台、提升机出料通道围护的严密性等等必须满足要求。
(三)、由曹俊、谭欣负责对所有楼层(含屋面)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门窗洞口的围护,整个工地上班人员对安全帽的使用情况,高处作业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等等进行全数的检查,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才行。
(四)、由刘万春、徐世海对整个工地的临电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即临电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所有劳保用品以及各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如有过期或老化(失效)的必须进行重新更换,确保使用的各种劳保用品、机械零部件必须是完好的。
(五)、由谭化刚负责对各小组的检查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各小组的工作是否已按计划进行,否则督促该组必须重新整改进行彻底完善才行。
(六)、以上各小组的工作必须在2007年7月18日前全部完成。然后对各小组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估本次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起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专项整治措施
(一)、一定要按照本项目部制定的各种预案(方案)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要使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一线施工的每个操作工人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项整治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消除安全隐患,管理盲区和死角。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各工班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情况,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消除隐患的情况是否落到实处。即检查工人对“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如有违反的应立即整改完善。
(二)、防坠落措施:
(1)、脚手架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
(2)、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铝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留空隙和探头板、废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为1.2m严禁用竹笆做脚手板。
(3)、须保证整体不变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高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高度在20m以下的必须设置反斜支撑,特殊脚手架和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有脚手架结构计算书,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吊笼出入口均应有安全门、两侧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吊笼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不得乘人。
(5)、1.5×1.5㎡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1.5㎡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二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防护,阳台栏杆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职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6)、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脚手架高4m以上的建筑物,道层四周必须支搭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不得小于3m(高层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固定一道6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加边沿高于内边沿,支挂职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7)、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危险的地方必须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m,高处作业,严禁投扔物料。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过现场培训、交底、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交底时按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交底,并确定指辉人员,在施工时按作业环境做好防滑、防坠落事故发生。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贵州海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东山七号二期工程项目部
2007年7月4日
第三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漯驻改扩建【XXXX】第XX号文件《XXXXXXXXXXXXXXXX》要求后,我项目部立即认真、积极、及时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内容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地控制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制定防控方案:
①在施工建设工程中,制定车辆伤害,触电伤害等措施并实施;
②建立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例会制度并记录。
(二)制定重大事故及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抢险人员和安全防护物资用具,施工机具,提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工作度。
(三)持证考核及现场安全:
①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证件齐全;
②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 ③办公区生活区区分开,配备消防器材;
④施工现场临时搭建建筑物符合安全规定,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重点整治内容:
①桥梁预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安全操作细则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记录; ③有无立体施工,吊装设备的稳固情况。
④桥下道路建立的安全通道符合要求;
⑤高边坡整治坍塌,滑坡,泥石流等事故隐患; ⑥龙门吊,锅炉使用状况。
四、组织领导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六、工作要求
①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层层签订目标考核,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②要依照安全管理体系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辨别和评估,分析其产生的前因后果,对产生的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处罚,集中整治龙门吊,锅炉等工作,完善对设备的维修保养; ③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配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和监督安全管理条例的现场实施,对违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罚并勒令整改,检查直到停工。
④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行业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
⑤加大宣传力度,用张贴安全标语,简报,宣传单,会议等各种形式对安全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以提高整体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环境;
⑥认真实施安全自查工作,不定期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对有事故隐患的限期整改,减少一般事故,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七、项目部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强化开展活动的力度,查找和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奠定良好基础。把“平安工地”落实到具体的管理措施上,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建设的顺利推进。
XXXXXX公司
XXXXX合同段
第四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1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进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由黄明华镇长任指挥,各有关领导任副指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土三边”及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加大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重点时段的治理整顿力度。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
2、消防火灾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二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饭店和营业性餐厅、商尝超市和室内市尝学校、托儿所、养老院的集中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者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销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户方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棚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3、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由镇烟花火星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尽快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行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和监控网络,严格雷管编号登记管理,防止丢失被盗。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危险化学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郊尾工商所
整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创造、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安全条件验收和资格审查。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实施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整治,对使用氰化物的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
整治重点:集中抓好砖瓦、采石场等各类小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安全条件评估、评价和验收质量。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常
6、水止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盖尾仙潭码头,各村水库和木兰溪流域水上船舶落实“三长负责制”。打击整顿“三无渔船”和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7、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牵头单位:村建站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8、有毒有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由镇有毒有害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卫生院
整治重点:加大对制鞋、制革加工、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和矿石工、石板材加工、陶瓷等粉尘作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整治力度。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安监站 整治重点:要抓好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坚决取缔各种土制锅炉、土制升降机、土制压力容器,销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废旧气瓶主,全面清查牿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教管办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旅游等安全教育,增加不生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的检查和危房改造工作。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对旅游风景区安全检查,督促旅游景点管理单位抓好危险点段治理,设立安全获救标志,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食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窗口设备和旅游交通工具等务必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应在10月25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镇安监站。
2、排查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县安委会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客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明确责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常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3、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各部门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周五上午报镇安监站,由安监综合和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5、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整治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同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第2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宜政办函[20XX]18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强化安全监管,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乡村属地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全国“两会”期间营造平安和谐的环境,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笆篱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乡党委书记陈国群任顾问,乡长彭帆任组长,政协联络组长谢小军任副组长,乡政府办公室、综治办、安监站、供电所、国土所、白沙圩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邓刚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20XX年3月10日至4月20日
四、整治任务
(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格烟花爆竹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节后复产复工验收标准,认真落实复工复产验收制度,完善复工复产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三不”: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各联系领导、驻厂安监员、各村、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不得随意降低验收标准,对工作不负责、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家庭作坊非法生产,特别是组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或采用“机械化”非法生产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药饼外发农户加工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到位。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的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检查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以及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三)其它领域安全工作专项整治
1、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落实县政府下发的《禁火令》,进一步掀起全乡广大群众参与禁火、防火高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各单位切实抓好辖区内的防火工作,切实加强值班、巡逻,对违规用火的现象要予以严厉打击。
2、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理特别是中心街道、市场地段交通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营造、超载、超速和“三无车辆”等违法行为。
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和剧毒化学品的普查、登记、监管工作。
4、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宣传贯彻《消防法》,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解决消防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对娱乐场所、网吧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重点整治,落实安全措施。
5、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校舍、学生交通、饮食安全整治。加强对学校学生交通、防火、饮食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能力。完善学校消防设施,全面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相关措施,加大中小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学校安全。
6、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对全乡食品药品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确保全乡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2、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专项整治要突出三个重点,即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组织各地区、行业、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刊加大对专刊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4、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督办卡予以重点督办。凡因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措施不硬导致整治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的责任。第3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示范县建设氛围,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内容,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我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将监管督导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我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洪洞县商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 长:景北记(局 长)副组长:孙洪星(副局长)成 员:张玉林(定点办主任)荆安秀(市场股股长)贾仁锋(酒类稽查队队长)耿海红(饮食服务公司经理)冯永刚(恒源百货公司经理)
四、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为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公司、中心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宣传栏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隐患发现能力。第二阶段:各单位自查及整改阶段(6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对生产、流通环节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阶段(7-10月)在各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流通企业逐个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1月)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认真进行分析总结,从中查找问题,提练经验,提出意见,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商贸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头等位置。要切实加强领导,从“一把手”抓起,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无事故。
2、严格落实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3、各流通企业要以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实行标本兼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4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历次检查中发现的反复出现的隐患进行严厉查处,维护历次安全检查成果,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月——3月
三、整治内容
对全区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展全面排查,认真对照历年历次检查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彻底整改各类隐患。对检查中发生的安全管理不善,同类隐患多次反复发生,屡教不改的,依法从重查处。对问题突出的典型企业,予以停产处理,交依法予以处罚。
四、整治范围
危化、冶金矿热炉、非煤矿山(矿场)、煤炭洗选、机械加工制造、加油站、烟花爆竹等各行业企业。
五、整治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消防、质监、运管等部门配合,以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查处力度。各参与检查单位,要认真对照梳理以往检查情况,查找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在本次检查中发生同类问题,要依法从重予以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二)加强信息报送。检查组要于每天下午5时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当日整治情况。(三)加大宣传力度。此次专项整治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对反面典型要予以爆光。同时,整治工作结束后,区安监局要汇总整治情况,并向全区通报整治结果。第5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镇政府本着为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目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对各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通过整顿,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镇政府镇长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强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取缔列入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行业、各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镇专项整治领导组)。镇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全镇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镇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镇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 长:李 明(政府镇长)副组长:张春雷(副镇长)文超生(派出所所长)
成 员:赵吉科(安监站站长)王平生(财政所所长)常小关(农电站站长)陈永平(土地所所长)郭小平(工商所所长)周刘拽(卫生院院长)樊选民(农机站站长)郭永俊(林业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各领域和各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镇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汇总各村、各部门、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办公室主任:张春雷(副镇长)成 员:赵吉科(安监站站长)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要做到全面覆盖全镇行业、各领域、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化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及其它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根据职现分工,镇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为:
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由张春雷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2、危化安全专项整治由张春雷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3、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张春雷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文超生所长牵头组织。
5、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张春雷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6、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由车小选负责牵头组织。
7、水利安全专项整治由宁邵东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8、水上交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张春雷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9、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张春雷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10、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张春雷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11、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张春雷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12、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常云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13、电力安全专项整治由张春雷副镇长负责牵头组织。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由镇政府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即“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的所有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3、设计、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贺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负责人。
5、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高危企业是否交纳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五、专项整治的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纠、镇政府组织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和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自整措施。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要立即停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镇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事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凡不积极整改,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镇政府组织全面排查整治 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和各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不论非法、合法,不论规模大小,不论隶属关系)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对未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无任何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关闭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
2、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并加强日常监管。
六、专项整治的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及各单位要根据镇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团体部署,成立各专项整治领导组,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各单位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和镇政府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6月底)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自查自整情况报告镇政府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三)分类整治阶段(7月1日-8月底)
镇专项整治领导组按照县要求的检查工作方式进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底)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镇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全镇再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是跟踪抽查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关闭的落实情况;证照不全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情况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等。同时,镇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本行业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镇专项整治领导组将适时召开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表彰大会,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认真、成效显著的各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组、各单位及先进个人给与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较大事故的部门、单位给与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专项整治的具体时间安排,由镇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自行确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业要站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整改、社会参与的高度,深刻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此次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的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及各单位直到人头上。各行业要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并根据镇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的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镇各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组的本行政区的整治检查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订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和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按时整改。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镇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制订严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各个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在深入基层检查之前,镇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所有参与整治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水平和约束能力,进一步掌握整治检查的程序、内容、范围,做到政治上坚定,业务上过硬。聘请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专业技术角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有的作用。
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并责成其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督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相结合的要求,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不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些村、部门,存在应当关闭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而未彻底取缔的、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或检查后仍然发生事故的,要建议监察部门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镇联动检查工作组的检查中,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有磁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矛以公开曝光。
镇专项整治领导组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确定举报受理机构,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确定举报受理机构,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要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举报受理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并聘请专家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把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人员配足配强。对检查工作所需装备要配足配齐,对所需资金要认真核算确保到位,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专项整治领导组开展整治检查工作所需经费由镇财政列支。
(五)严格要求,勤政廉洁。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有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严格细化廉政纪律,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各级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不得向基层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摊派。在专项整治中,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卷和礼物等,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搞好总结,及时上报。镇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及时掌握各个行业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行业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专项整治结束后10日内,镇专项整治领导组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并及时上报。
第五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制度。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药品标准,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和再评价,严格控制新开办企业,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净化医药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确保监管部门无障碍开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检查和产品抽验,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二)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按照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的部署,各地要加强卫生行政、药品监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组织协调,统筹打击制售假药工作。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案件。
(三)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的主办者,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各地要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药品监管部门要加
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政府指定的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严格落实对中标企业质量、服务和能力的要求。物价部门要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引导、规范创制新药,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建设,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药谷和医药科技园等建设,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新开办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数量,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七)提高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开展国家基本药物标准提高工作,加快医疗器械、中药、民族药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展药品再评价,重点提高注射剂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完善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健全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机构。
(八)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药品监管部门要提高审评审批门槛,加强现场核查,确保药品研制真实、规范。加强对高风险产品生产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原料、辅料、化学中间体、中药饮片和药包材的管理,完善质量受权人和派驻监督员制度,坚决查处违规生产行为。组织开展上市药品的再注册,坚决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不能保证、安全风险较大的品种。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监督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实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
(九)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药品监
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给予经费保障。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地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召回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证照。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组织媒体深入农村、社区跟踪采访,做好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舆论环境。
(四)及时督查,确保实效。各地要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制定督查方案,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整治效果显著的地区,要表彰奖励;对药品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