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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家学校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状

大秦家学校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状



第一篇:大秦家学校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状

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乘车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制定的《校车安全条例》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和校车公司负责学生早晨上车后、傍晚下车前及在校期间的学生人身安全;学生早晨从家出发到上车前这段时间包括在候车点候车时间及傍晚下车后到回家这段时间学生的人身安全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必须提前5-10分钟将学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车点,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候车点的秩序;傍晚放学时,学生家长必须提前到候车点接学生回家。如因学生家长因故不接送学生或因学生私自行动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本人负全部责任。

三、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乘车,不得随意变更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校车定时定点发车,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站点而未坐上校车的,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车点秩序。

五、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如有损毁,根据校车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六、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乘车秩序。学生乘车定点定座,等校车停稳后,列队依次上车,不随车奔跑,按序就坐,不争抢,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学生在乘车期间如果纪律不好,不听管教,或蓄意破坏车内设施,或在车内打架斗殴,经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学校有权报校车公司停止其乘车资格。

七、如果受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校车需临时改变候车点或下车地点,跟车教师必须提前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必须到指定的接送学生。

八、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残疾、重大疾病、晕车等)不应坐车的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长要告知学校。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九、规定范围内的学生乘车必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按规定交纳乘车费。(5公里以内每学期200元,超过5公里的每学期300元)

十、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家长(签名):

乘车学生(签名):

年月日

第二篇:学生乘坐校车交通安全责任状

学生乘坐校车交通安全责任状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方面: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

2、跟车老师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上车。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下车后按时回家。

家长方面:

1、保证让学生乘坐学生专用车,不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放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徒步的学生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尤其是六年级以下的学生更要做到无缝交接;

4、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

5、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须保持一定的速度,不准超速骑车或飞车,不准追逐打闹,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准骑车带人,不许在人行道上骑车,自行车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6、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本责任状自2011年3月 1日至2011年 12月 31日有效。

学校:班主任签名:

年级:班级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2011年3月1日

第三篇:学校与乘坐校车学生家长安全责任状

学校与乘坐校车学生家长安全责任状

为确保通勤学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绝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和乘坐校车学生家长共同商议,签订此责任状。校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学生通勤车辆停放的安全场所,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协助组织通勤学生乘坐指定车辆,每车次安排一名学生任车长。

2、负责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并同驾驶人员、班主任学生签订道路安全责任书。

3、学校负责对学生通勤车辆情况的日检,负责通勤车辆的审核,提供通勤学生上学、放学的准确时间。

家长职责:

1、负责对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

2、向孩子、车主了解孩子的乘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校方报告。

3、上学、放学时准时将孩子送、接到乘车点,并与乘务员办理交接手续。

校方:家长:

2013年 3月 4日

第四篇:学生乘坐校车安全预案

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时的一些应急应对方案,确保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乘坐校车安全预案,希望对大家的有所帮助!学生乘坐校车安全预案【1】

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幼儿园长为副组长的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挥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较小,正常接送,但应强调学生注意安全,上车不要拥堵,尤其注意伞尖、伞把等尖锐部位;

2、周五送学生时,值日领导、班主任、保安上述领导接送任务结束。

3、雨雪较大,无法通车时,学校立即通知随车管理员校车停运,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学生家长,通知校车停运,学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长负责看护学生;如果学生在学校由学校负责学生安全。

注:雨雪天气,领导要全部跟车。

二、如遇车辆刮蹭等轻微交通事故:

1、随车管理员要立即将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上报校长;

2、随车管理员主要负责学生车内安全,严禁学生下车或开窗;

3、由驾驶员与事故车主进行交涉协调。如果可能影响到正常的上课时间,随车管理员要报告学校校长,临时调车接送学生上下课。

4、如果无法协调,马上打110报警。

三、如出现学生伤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随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至安全地带,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园长和主管人员。

2、主管人员和园长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政府及教体局,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交通事故应急注意事项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

(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

(2)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学校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园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园长、各班老师以及跟车接送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学生乘坐校车安全预案【2】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运载学生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和乘车学生的生命安全,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校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责任分工:

1、成立学校校车管理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职责分工

组长:对本学校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组员:每天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汇报,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对校车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

3、严格要求校车管理相关人员和随车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随时进行检查。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司机及随车人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司机及随车人员报警后,再以最快时间报告校车管理安全应急工作组,启动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办和市校车办汇报(先口头后书面)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4、第一时间尽快通知乘车学生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校车管理安全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教育办和市校车办。

四、值班教师职责:

1、值班教师按时到岗看护好乘车的每一位学生,协助随车人员保护学生上下车。

2、值班教师统计好当天乘车人数。

3、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到岗,乘车学生在校内候车区站好队,值班教师清点人数,待车停稳后,把学生送上车,与校车司机交接好,并签名。

4、值班教师与校车司机、随车人员必须增强责任心,规范行事,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篇: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

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与学生监护人的乘车安全意识,增强各自安全责任感,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请各位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条款,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安全责任

1、文明乘车,遵守学校校车乘车规定,不携带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不随意在车内走动,不将头、手及身体伸出窗外,不从窗子翻越,不向车外乱扔杂物,全程按照和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的要求和指挥。

2、学生有传染病、流行性传染疾病及其它不宜群体活动的患病学生,严禁乘坐校车。

3、校车到停靠点停稳后,听从随车照管人员的安排依次排队上下车,不加塞,不拥挤,不追逐打闹,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到校、回家,不在外逗留。

4、学生不对校车司机和随车照管人员说脏话、粗话,行车途中不得有任何干扰司机的行为,不得有任何危害或试图危害校车上其他学生安全的行为。

5、学生要爱护车内的相关设备,如座位、窗帘等,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按规定赔偿。

二、家长安全责任

1、家长应对学生尽到安全教育责任,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知识教育,督促学生遵守乘座校车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坏校车设备。出现人为损破坏现象,应照价赔偿。

2、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到达停靠站点,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等候时间为3—5分钟。如因故不能按时到达、返校的,家长要向随车照管人员或给学

校打电话说明情况。如因路况原因校车没能按时到达的,随车照管人员要立即告知家长,让家长放心。

3、校车在接学生时,家长应如实告知随车照管人员学生身体状况。当随车照管人员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等情况时,可拒绝学生乘座校车,家长必须配合,并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家长负责。

4、家长必须配合学校按有关部门要求采取消毒措施和隔离措施。

5、家长认为自己孩子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上学能按时乘车,放学能及时回家且途中不会发生意外,可选择由孩子自行到停靠站点上下车,要与学校签订协议和委托书后家长不再接送孩子并由学生本人在上下车时签字,学生上学、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要求家长要及时监管学生是否按时到达停靠点、按时回家。

另外,对不能满足上述第5条的家长,可由家长或家长代表在停靠站点准时接送。学生上车之前和放学下车之后学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

三、学校安全责任

1、学校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保证行车安全。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专业修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学校按时购买车辆保险,按时保养、检测车辆,保证车辆的技术状况处于安全状态。

3、学校对校车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促使随车照管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学校承担学生上车后至下车前在车内发生的应由学校承担安全的责任事故。

5、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身体体检,保证无病上岗。

6、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培训,定期消除校车内病媒生物和对车辆卫生消毒工作。

7、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学生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校方根据有关规定向区疾病防控机构报告和向家长告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拒绝乘坐本次校车。

8、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隔离可能受传染的学生。

9、校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学生人身伤害,由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学校提供车载录像和有关记录,由责任方承担人身伤害责任;另外,在乘坐校车期间发生的其他安全责任,以车载录像和有关记录为准,妥善解决。

10、学校应经常性地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舒适、准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有效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

学生(签名):

我已认真阅读,愿承担学生 遵守《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有关规定的责任,并切实履行家长的安全责任。

学生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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