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周慕冰:全力以赴做好“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周慕冰:全力以赴做好“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
作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19日]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近日举行的一个银行业监管会议上强调指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做好“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农村信用社改制为银行时,将其对“三农”和小企业服务情况作为重要的准入依据。
周慕冰说,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作为金融支农服务主力军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一定要在深化改革过程中不断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并把持续改善“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固化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努力把自身打造成有别于大银行和城市银行的社区性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周慕冰强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无论怎么改,都必须坚持服务“三农”方向不动摇,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
他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发挥多年来在农村、在县域建立起来的服务网络、产品体系和专业人才的比较优势,深耕农村市场,创建针对性强的服务模式,巩固提升竞争优势。要坚持社区银行的机构属性,立足当地,做实县域,避免片面求大和盲目跨区域扩张。对机构跨区域发展问题一定要慎重对待,重点是要与改善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紧密结合,优先支持好机构走向中西部,重点布局金融竞争不充分的欠发达地区和金融服务薄弱的县域,坚决防止盲目扎堆发达地区、盲目进城、盲目竞争等错误倾向。
他同时强调,凡是农村信用社改制为银行类机构,都要将其对“三农”和小企业服务情况作为重要的准入依据,下一步省联社改革工作,也要看其辖内“三农”与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开展水平,特别是“三农”服务满意度是否提升、小企业服务是否改善、县域服务是否加强。
周慕冰指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将有效改进“三农”和小企业服务作为机制建设的内在要求,把产品和服务创新作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把队伍建设作为提升竞争力和改善金融服务的根本保障。(摘自新华网 2011-07-19)
第二篇:服务小企业及三农金融产品
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2010年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
十佳特优产品
小本贷款——台州市商业银行
中小企业信用培养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丰收小额贷款卡——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深圳发展银行 及时贷——南昌银行
会员制担保贷款——德阳银行
林权抵押贷款——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农商宝——大连银行
浙商致富金·村民担保一日贷——浙商银行 个人经营性贷款——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
十佳特色产品
惠农卡与新农合应用项目——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 农业产业化专用卡——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 融资共赢链——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专业市场商户信用联盟贷款——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惠商贷”商户贷款业务——临商银行 存乐贷(积数贷款)——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兴业通”个人综合金融服务品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设备通(租赁保理)——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好融通”中小企业融资解决方案——广东发展银行
服务中小企业参选产品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北京银行
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贷款——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温商宝——大连银行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南京银行
“黄金水道”中小企业船舶融资服务方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小企业“钢贸通”融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小企业“打分卡”信贷技术——福建海峡银行 贷捷利——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贷款——北京银行 小企业成长伴侣——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商家乐”抵押贷款——亳州市谯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绒毛动产抵押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 商位使用权权利质押贷款——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100万元以内免担保贷款——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大联保体贷款——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好借好还”小额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微小贷款——龙江银行大庆分行 阳光呵护计划——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合利赢系列贷款产品——郑州银行
粮油行业协会联保贷款——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保石捷”石材企业联保贷款——蛟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大集团小客户捆绑授信支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中小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担保贷款——徽商银行 小企业组合贷款——赤峰元宝山农村合作银行
小企业国内保理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龙腾e代——“枣致富”经营贷款——河南新郑农村合作银行 物业租赁收入账户质押贷款——东莞银行 “会商银”贷款——汉口银行 供应链金融——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
小企业“油贸通”融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运单质押贷款——冷水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果汁存货抵押”与第三方监管互助模式贷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
“金纺棉”信贷产品——安徽宿松农村合作银行 “创业通”贷款——柳州市商业银行
服务“三农”参选产品
“一小通”信贷产品——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致富桥”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快乐贷款——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
大宗农产品仓储质押贷款——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马铃薯经销贷款——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创业宝”农户贷款——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宁夏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涉农小额担保贷款—连云港鲜切花项目——江苏银行
新农村万民创业小额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乾道嘉”农户贷款产品——哈尔滨银行
小康之路贷款——河南省镇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科技三卡”——宁夏平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便民小额贷款——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金土地——塘口抵押贷款——江苏泗洪农村合作银行 棉包仓单权利质押贷款——河北省东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粮户授信联保贷款——黑龙江省依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浙江省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 “协会+农户”贷款——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四位一体”支农富民新机制——湖南浏阳农村合作银行 私营企业主贷款——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开发性小额扶贫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烟农乐”贷款——吉林省柳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个人经营循环贷款——徽商银行
农民住房贷款——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农户授信联保“一证通”贷款——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农村信用联社 党员联保贷款——云南省建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金智惠民”金融产品——山东省青岛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抵押贷款——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外派劳务人员贷款——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1年服务中小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进入终审名单 海南琼中联社——海南“一小通”信贷产品 国开行吉林省分行——万民创业小额贷款 北京银行——节能贷金融服务方案 江苏银行——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 渣打银行——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 山东省联社——银村通农民金融自助服务项目
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网络银行电子商务“e贷通”产品 广东省联社——金摇篮理财产品 江山农村合作银行——“惠农快车” 黑龙江省联社——“丰收时贷” 象州合行——快乐贷款
临商银行——惠农贷”农户联保贷款 辽阳联社——星级道德信贷工程 武汉农商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顺德农商行——成功之路“易”系列 山东东营市商业银行——棉花质押贷款 包商银行——涉农微小贷款 深圳农商行——信通物业贷 徽商银行——第三方监管贷款 包商银行——微小企业贷款
湖北银行荆州分行——“融易贷”—现金流系列贷款 浙商银行——市场摊位一日贷
宁波市区联社——“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 招商银行——助力贷 萧山农村合作银行——五类支农贷款 湖北银行荆州分行——微贷款 九江银行——“真心相贷”小额贷款 大同市商业银行——惠民通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文化创意产业贷款 弥渡县联社——巾帼科技示范户信用贷款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商惠通 农行广东分行——简式快速贷款 宁夏银行——绒易宝
青岛市联社——农户贷款一指通平江县联社——万村千乡农家店流转贷款 宜城国开村镇银行——“银政农”模式 惠州市惠东县联社——订单农业贷款 武汉农商行——融城富业贷
山东润丰合行——企业循环授信贷款 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益民贷” 中信武汉分行——保兑仓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玲珑透”支票授信业务 石嘴山银行——商会通
绥棱县联社——“星级信用农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网上票据 鄂尔多斯商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商富通”商户联保贷款 徽商银行——专项担保资金担保贷款 柳州银行——商汇通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商位使用权权利质押贷款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小企业主贷款 武汉农商行——农易富业贷
桂林银行——“及时雨”微小企业贷款 民生银行——商贷通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银租通模式 齐商银行——创业之路商超供应链信用融资 建行深圳市分行——行业会员制专业担保公司 柳州银行——创业通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短贷通宝 湖北省联社——大宗农产品仓储质押贷款 东莞银行——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业务 深圳农商行——信通社区贷 哈尔滨银行——“助农富”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按揭宝
中信武汉分行——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网络业务 郸城联社——“架金桥”中小企业贷款
山东德州银行——“融富通”小企业贷款产品体系 泰安市商业银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 保山昌宁联社——金碧惠农卡表 呈贡联社——“失地农民”专项贷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长型企业PE综合金融服务 吉县联社——“利商宝”
长沙雨花农村合作银行——“N合1”联保贷款 青岛银行——农贷通业务 恒丰银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质押
浦发太原分行——酒类经销商动产质押集合监管 宁波银行——透易融
江苏长江商行——100万元以内免担保贷款 包头市联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 遂宁商行——信用有价
灞桥联社——石油仓单质押贷款 工行上海市分行——油贸通
佳木斯市郊区联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重庆农商行——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表 广发银行武汉分行——联保贷 呼市金谷合行——商户联保贷款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贷捷利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小企业种子基金 曲靖市商业银行——融惠通微小贷款 宁夏银行——枸杞贷款
2011年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获奖名单 1.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优金融产品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一小通”信贷产品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丰收时贷”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万民创业小额贷款 包商银行——涉农微小贷款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融城富业贷 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快乐贷款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金通—农民金融自助服务项目 浙江江山农村合作银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惠农快车” 山东省临商银行——“惠农贷”农户联保贷款
湖北银行荆州分行——“融易贷”—现金流系列贷款产品
2.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色金融产品 九江银行——“真心相贷”小额贷款 江苏银行——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 北京银行——节能贷金融服务方案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摇篮理财产品 浙商银行——市场摊位一日贷 新疆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益民贷 徽商银行——小企业动产质押第三方监管贷款
辽宁省辽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星级道德信贷工程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网络银行电子商务“e贷通”产品
2012年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
1.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十佳特优金融产品(排名不分先后)中国民生银行——商贷通 江苏银行——科技之星 长江商业银行——长江信融乐 汉口银行——九通旺业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草牧兴贷款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梧桐”创业贷款 哈尔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稻时贷”贷款 北京银行——“信用贷”中小企业信用贷款 徽商银行——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贷款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致富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2.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十佳特色金融产品(排名不分先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摇篮创业贷款 南昌银行——“1+N”创业贷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农贷易 龙江银行——“农信通” 柳州银行——“创业通”贷款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钥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网贷通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中银信贷工厂—中关村模式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江苏姜堰农商行——圆鼎易贷通卡
第三篇:三农金融服务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的通知
各银监局:
现将《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2014年12月9日
(此件发至银监分局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强化普惠金融理念,加快建立三农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服务三农的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指三农金融服务机制是指包括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价在内的保障农村商业银行支持三农发展的系列制度安排和能力建设。
本指引所指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是指在县(市、旗)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城区农村商业银行是指在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一个或几个区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大中城市农村商业银行是指在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实行统一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
第三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持续强化、提升和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机制,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 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依法指导、监督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工作,对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第二章 股权结构
第五条 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面向三农和服务社区的基本要求,合理设置股权结构,鼓励吸收优质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入股。
第六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业务发展、风险管控和金融服务的需要,不断优化股权结构,鼓励城区和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定向吸收一定数量的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优质涉农企业股东,支持城区和大中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引进农村金融资源丰富、风险管控与服务创新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
第七条 农村商业银行所有持股比例在1%及以上的自然人和所有企业法人股东在持股期间须作出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加强三农金融服务、资金主要用于当地的书面承诺。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八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特点完善公司治理,大中城市和县域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下应设立由董事长任主任委员的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可根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设立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委员构成由农村商业银行自主确定,原则上具有三农工作经验或行业背景的委员应不低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负责制定三农金融服务发展战略和规划,审议三农金融发展目标和服务资源配置方案,评价与督促经营层认真贯彻落实。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邀请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客户代表参加,就三农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应在每年第一次董事会上报告上一本行三农金融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行长应在每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上报告上一本行三农金融业务开展情况。
监事会应将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和经营层围绕三农金融服务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内容。
第十一条 农村商业银行的董事长、监事长和行长在任职期间,须作出坚持三农市场定位、建立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加强三农金融服务的书面承诺。
第十二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明确三农金融服务信息披露政策、内容和流程。大中城市、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和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与财务报告披露相同的频率,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或公司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三农金融服务专题报告,详细披露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并在公司官方网站上至少保留最近两期三农金融服务专题报告。规模较小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可以简化信息披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属地监管机构申请延迟披露。
三农金融服务专题报告应当作为年报的一部分,具备条件的也可以单独发布。
第四章 发展战略
第十三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制定全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明确三农业务发展战略目标,建立服务三农的差异化业务模式,保持和扩大比较优势,确保本行三农业务实现商业可持续。
第十四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实际,明确打造面向三农、服务社区的现代金融企业战略目标。
第十五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战略目标总要求,细分三农市场,针对性制定三农业务的客户、产品、渠道、营销等策略。
第十六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三农业务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打造高效的组织架构、适用的风险管理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流程、精干的人才队伍、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先进安全的信息系统,为战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第五章 组织架构
第十七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符合本行发展目标的三农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第十八条 三农金融业务规模较大的大中城市和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可以设立三农业务总监。
三农业务总监除应满足农村商业银行其他业务总监任职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熟悉三农情况、具有丰富的三农金融业务从业经验等条件。
第十九条 大中城市和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应设立三农业务管理部门。鼓励大中城市和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三农业务垂直管理体系,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不断优化组织架构,简化审批流程,持续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质效。
第二十条 大中城市和城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业务规模较大的分支机构应按照总行部门设置相应设立三农业务部门或岗位。
第二十一条 农村商业银行前台应以服务三农为先设置部门,中后台应以三农业务为先配置资源,信息系统应以三农业务需求为先规划建设。
第六章 业务发展
第二十二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三农业务发展战略,建立科学有效的业务发展机制,制订清晰明确的三农业务经营目标。
大中城市和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应单列三农业务信贷计划,配置足够人员、经费、网络等资源,支持实现三农金融业务发展目标。
第二十三条 农村商业银行的县域新增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重点投向三农和小微企业,优先满足优质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十四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致力于促进三农发展,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重点围绕破解“三农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的瓶颈,积极探索“三权”抵(质)押等有利于盘活三农资产的抵质押方式、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完善增信和风险缓释机制等。
第二十五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改进服务方式,由实体网点服务为主向线下与线上服务相结合转变,简化业务流程和审批手续,提高三农客户的满意度。
第二十六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主动探索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支撑的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展电子渠道,完善线上服务功能,促进提高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度和覆盖面。
第二十七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下沉经营重心,加强服务网点的分类管理和差异化建设,将人员、经费和信贷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确保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得到便捷、及时、有效满足。
第二十八条 省联社应根据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快IT系统升级改造,引导优化绩效考核,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保障。省联社应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建设独立的IT系统或增添特色化的业务模块。
第七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九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在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内,根据三农金融业务和自身特点,制定三农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确三农金融业务的风险偏好和管理目标,合理设置风险敞口和容忍度,优化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方法,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明确风险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三农金融业务流程简明、服务高效、风险可控。
第三十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三农业务的研究分析,准确把握三农经济发展规律,采用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有效识别和计量三农金融业务的风险。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三农金融业务指标、流程和员工行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监测和预警。
第三十一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在准确计量三农金融业务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转移、分散、缓释等手段,有效管理三农金融业务面临的各类风险。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三农金融业务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不同特点,针对性制定差异化风险管理措施,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三农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定期评估制度,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不断提高三农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先进性。
第八章 人才队伍
第三十三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针对三农金融服务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构建数量充足、质量匹配、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第三十四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结合本行、本地实际,针对性选聘具有三农业务经验或行业背景的董事和监事,鼓励从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股东中选聘非执行董事充实到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提升董事、监事和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的专业性。
第三十五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高素质的高管人员队伍。优先选拔使用具有战略眼光、创新意识、宏观视野、能够熟练驾驭现代金融管理工具的高端金融人才充实到三农金融人才队伍中,加大后备高管人员队伍培养。
第三十六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大三农金融服务的中层和基层人员培养力度,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计划,建立总行人员到基层一线轮岗交流制度,鼓励新招聘大学生到基层实践锻炼,熟悉掌握三农金融业务,为三农金融业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和户籍地在辖内乡镇的大学毕业生,充分发挥其熟悉基层、贴近三农的优势,为三农金融业务发展奠定基础。第九章 绩效考核
第三十七条 大中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应逐步实现三农金融业务单独记账、单独列示成本、单独设置不良标准、单独核算利润、单独绩效考核。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具备条件的也可以试点三农金融业务单独核算。
第三十八条 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三农金融业务与其他业务差别化绩效考核政策,原则上应给予三农金融业务最高的绩效权重、最优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
第三十九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向三农金融业务倾斜的员工等级制度、费用补贴和薪酬制度,提高基层三农金融业务人员的员工等级、业务和生活补贴以及薪酬分配权重。鼓励优先提拔使用从事三农金融业务的员工。
第十章 监督评价
第四十条 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应每年一次对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效果进行评价。评价三农金融服务成效应综合考虑农村商业银行所在区域、第一产业占比、涉农信贷总量、客户覆盖面、金融服务便利度、消费者保护等因素。要加强对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和评价结果与机构市场准入、监管评级、标杆行评选、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挂钩。
农村商业银行应在每年三月底前向属地监管机构报告本行上一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第四十一条 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对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实施不良贷款适度容忍和尽职免责政策。允许结合农村商业银行实际,“一对一”制定差别化的涉农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上一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平均不良贷款水平3个百分点。允许涉农贷款出现违约后对尽职的农村商业银行相关人员实施免责。
第四十二条 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应从市场准入、监管评级等方面对农村商业银行实施正向激励。对服务三农业绩突出的农村商业银行在利用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募资、业务创新、机构设立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在监管评级时予以特殊安排,允许涉农贷款不良率在容忍度以内的,资产质量要素相关评级指标不作扣分处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监管上下联动和横向联动机制。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之间应加强沟通,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之间应强化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有效性。凡对于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偏离支农服务方向,导致出现风险甚至损失的,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进一步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四十四条 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应加强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推动出台针对性的财政、货币、监管等配套政策,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提供支持。
第四篇:三农金融服务
关于开展上半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工作布署,我支行对上半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情况:目前我支行未办理“三农”信贷业务。
二、“三农”金融创新情况:我支行未办理“三农”信贷业务,未有“三农”金融创新情况。
三、由于我支行未办理“三农”信贷业务,无法了解政府在加强“三农”金融服务方面出台的配套措施。
四、根据调查了解,当前金融支持“三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贷供给主体单一,“三农”资金供需矛盾凸现。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基本形成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但从近几年实际信贷供给情况看,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支农投入不足,农发行仍以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为主;农村信用社作为支“三农”的主力军发挥了很大的支农作用。但由于其资金总量有限,出现了存贷比偏高贷款投放难问题,削弱了支农资金供给,据不完全调查,大约六成以上的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资金需求难以满足。
2、贷款利率上浮较高,增加企业和农户融资成本。据调查,目前农业银行惠农卡小额贷款利率上浮30%,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利率上浮40-70%,邮政储蓄银行小额农贷利率上浮1.5倍。
(二)建议
1、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支农体系,形成支农合力。农业银行要把支持农业、服务农村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领域,适当增加乡镇营业网点,发掘和培育优质客户,发挥商业性金融支持“三农”的带动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快业务转型,拓宽商业化运作模式,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经营,发挥政策性金融服务“三农”的引导作用;农村信用联社进一步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增强支农实力,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邮政储蓄银行应增加涉农业务品种,扩大贷款规模,确保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发挥支农生力军作用。
2、创新担保机制与方式、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手段,增强金融支农效果。一是设立政府担保专项基金,通过直接入股、企业入股、民间资金参与等方式向担保公司注资,提升担保实力;鼓励各类担保机构通过联合担保、再担保、担保与保险结合等方式,加大对“三农”的融资担保服务。二是开发合适的支付结算产品,推行个人支票和商业汇票业务,逐步拓展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电子支付功能,提供委托理财、代理、咨询等服务,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3、加强农村金融政策与其它政策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扶持机制。一是各级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政策指导”作用,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宣传信贷政策,组织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落实信贷项目采集与推介办法,有效满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二是在财政、税收和存款准备金政策上给予涉农金融机构一定优惠,合理运用财政贴息、补贴政策,引到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第五篇:周慕冰履新农业银行
周慕冰履新农业银行
作为国有大行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是国家实施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的重要枢纽。更值得关注的是,农业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是服务“三农”的重要生力军,实现全面小康,缩小贫富差距,消除贫困人口,不能没有农业银行的身影。正因为如此,农业银行的每次“掌门”更替都会引起市场的热议和关注。
“五.一”小长假刚过,空余两月之久的农业银行迎来了“新掌门”,他就是“金融泰斗”黄达的关门弟子、人大金融专业的高材生,前重庆市副市长、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
履历丰富的银行家
现年59岁的周慕冰是重庆人,人大金融学博士,是金融高管中少有的“帅才”。
周慕冰1982年至1985年在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攻读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考取人大财政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从师黄达门下,和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社科院金融所原党委书记王松奇同门。
1988年博士毕业后,周慕冰进入国家体改委工作,并担任副处长。两年后,周慕冰进入工商银行工作,从此开始了商业银行生涯,开启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黄金十年”:历任工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福建省分行行长,曾有较长时间负责工行的政策研究工作,期间还曾负责工行洋浦分行的筹备工作。
十年后,即2000年11月,周慕冰赴重庆地方任职,从此开启了他人生中的第二个“黄金十年”:历任渝北区委书记、重庆市政府秘书长、重庆市副市长等职,与黄奇帆搭班子,主管金融,重庆的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速至今成为全国经济的“样板田”。
2010年12月,周慕冰出任银监会副主席,并于2014年出任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在银监会工作的六年时间,周慕冰主要分管普惠金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同时还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在各种公众场合,他多次就推进普惠金融、扶持小微企业、开展扶贫工作发声。周慕冰认为,银行业与实体经济是相互依存、同生共荣的关系,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业的天然职责。要以放好、管好扶贫小额信贷为重点,推动银行业在精准扶贫上下功夫,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水平。
有意思的是,在即将赴农行之前,周慕冰带队来到他曾经工作十年之久的重庆,专项调研普惠金融,意在为农行带来服务“三农”和普惠金融的“重庆经验”。此前,重庆市政府着力打造另类金融中心,其担保业与小贷行业均见成效,三权抵押融资等惠农金融服务很有特色。在这次调研会上,周慕冰认真听取了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小微”领域的先进经验。在支持担保公司的发展上,周慕冰建议地方政府在对国有担保公司考核上,放松利润指标考核,而是以担保功能考核替代。随后,这项建议被采纳,近期重庆国资新设立的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即设定不以盈利为目的前提条件,按照重庆市政府相关要求,其担保费率不高于2%,以支持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融资。
丰富且辉煌的学习、从业履历练就了周慕冰扎实的理论与实践功底,尤其是对于“三农”和普惠金融等问题有着丰厚的经验和独到的认知,这都为他日后履新农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初显治行方略
2016年5月9日,农业银行发布公告,提名周慕冰为执行董事人选。其董事任期三年,自银监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5月10日,周慕冰出现在农业银行总行大楼,任农业银行党委书记并正式上任。近一个月的“马不停蹄”,周慕冰主要干了“四件事”。
5月12日,刚刚履新的周慕冰来到总行各部室看望员工。“今天过来,主要是看望大家,给大家报个到。新来乍到,请多多关照。”周慕冰朴实的开场,顿时拉近了与大家的距离。看到年轻的面孔,他说:“你们这么年轻,这么有干劲,农业银行充满希望!”在业务经营部门,他勉励大家抢抓机遇、多做贡献。在风险管理部门,他希望大家履职尽责、严控风险。在后勤保障部门,他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员工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在组织人事部门,他强调要把全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路过“两学一做”协调小组集中办公区,他停下脚步向同志们问好,并嘱咐说“党建工作很重要”。在“三农”业务部门,周慕冰说,我来到“三农”部门倍感亲切。服务“三农”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行的重要职责,是农行的“立身之本”,是我们的优势和特色。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将服务“三农”这篇老文章做出新特色、新思路,既能把政治使命完成好,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广大“三农”客户满意,又能创造出一个商业可持续的“三农”服务模式。在老干部局,周慕冰说,老干部在农行发展的历史上,付出过艰辛努力、做出过重要贡献,农业银行今天的成就,凝聚着老干部的心血和汗水,是农业银行的宝贵财富。
和其他领导一样,到一个新地方任职时先得了解情况,摸清底细;和其他领导不一样的是,他只要求部门和分行“一把手”单独聊,不需要部门或分行所有老总和行长参加。他想听真实的想法和看法,而不是听经过反复修改和推敲的稿子,避免程序话、形式化而掌握不了“第一手”情况。
5月23日,周慕冰主持召开第一次党委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在安徽调研时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的重要批示、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研究加强农业银行党委班子建设,提升班子领导能力。周慕冰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存贷利差收窄、有效信贷需求不足、不良贷款双升、同业竞争加剧、保持传统业务优势更加困难等内外部矛盾和挑战面前,农业银行要再接再厉,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和推动转型发展,首先是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尤其是加强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上率下,带动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要通过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党委班子领导能力,确保党委班子始终成为农业银行改革发展事业的领导核心。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周慕冰强调,党委同志要把学习教育当作今年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和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常态化和制度化。
来到农行后,周慕冰提出了“一个中心、两根支柱”的工作思路。“一个中心”,就是以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班子领导核心作用为中心总揽全行工作。“两根支柱”,一根是业务工作,一根是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主要围绕发展定位、经营战略、管理策略、人才建设和重点任务五个方面谋篇布局;党建工作主要围绕班子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五个方面谋篇布局,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加快推进农业银行转型发展。
前路并不平坦
周慕冰是农业银行上市后,继项俊波、蒋超良、刘士余之后的第四任“掌门人”。在经济下行期和调整期,银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再加上农业银行内部许多复杂因素,注定未来的路不仅仅是鲜花和掌声,至少需要面对“四道难题”。
在上市之前,农业银行的定位一直是市场讨论的热点,到底是“整体上市”还是“分拆”,到底能不能服务好“三农”,这些问题都是当时争论和质疑的焦点。2008年开始,农业银行开始试点“‘三农’事业部制”,其核心是“六个单独”(资本管理、信贷管理、会计核算、风险拨备与核销、资金平衡与运用、考核激励约束单独管理)。如今已经过几任董事长,可以说,在项俊波主政时期,搭建了“三农”事业部制基本框架;在蒋超良主政时期,试点并全面铺开;在刘士余主政时期,提升服务三农能力成为重点,产品创新掀起一轮小高潮。但是,“三农”事业部还有一个深化和做实的过程,要真正做成“神似形似”,和国际接轨仍有许多功课要做。而且,当前农业银行主要实施的是“三级督导一级经营”体制,即主要依靠县支行经营的长管理链条,这是否为最优模式仍值得商榷。又比如,在互联网和电商发达的时代,“互联网+农村金融”准备得如何,能否积极介入到“三农”客户的全产业链中?而不仅仅是提供融资。
在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农业银行如何转型?在“三农”业务面临信用社、邮储银行挑战的情况下如何应对?在城市业务和国际业务和其他行有差距的情况下,如何迎头赶上?这些都考验这位“掌舵者”的智慧。
经济下行伴随的是资产质量下滑和不良率的上升,还引发着相应的案件反弹。据2016年一季度披露的业绩报告,16家上市银行中,农业银行的不良率最高,达到2.39%。资产质量和客户结构一直是制约农业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如何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抑制不良贷款反弹,如何加强合规管理抑制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仍需采取切实可行的硬措施。
农业银行有51万人、2.4万个机构,按照“两点论”,这既是农业银行的优势,也是农业银行的劣势。这么大的机构,这么多的人,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何管理;如何使用好机构和人员;如何让“人员大行”变成“人才大行”,最大限度地留住人才,使用人才,调动大多数人才的积极性。很显然,这些并非易事,需要真正的打破体制,不拘一格,否则就会出现“上面下指令、基层抓业绩、中间磨洋工”的死水格局。在薪酬下降,职位紧缺的背景下,许多优秀的人才出走将成为大概率事件。
当然,从周慕冰的履历看,像他这样既有金融专业背景、又有完备的商业银行、政府、监管机构的从业经验,在现有金融高管中并不多见,“把方向、懂金融、善管理、控风险”的能力不容置疑,我们有理由对他充满期待。而且,在农业银行的现任班子成员中,人才济济,年富力强,既有帅才又有将才,既有通才也有专才,这让农业银行的事业发展充满了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