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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成果奖(推荐5篇)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成果奖(推荐5篇)



第一篇: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成果奖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成果奖、优秀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集团公司党管人才工程的深入开展,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自主创新,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实现集团公司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集团公司党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成果奖、优秀人才奖是以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名义评选表彰的人才专项奖励项目。

第三条创新成果奖、优秀人才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四条创新成果奖、优秀人才奖的评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第五条设立创新成果奖和优秀人才奖两个奖项。

创新成果奖分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控制在6项左右,一次性奖励5万元;第二等级控制在12项左右,一次性奖励3万元;第三等级控制在30项左右,一次性奖励2万元。

优秀人才奖分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控制在6人左右,一次性奖励3万元;第二等级控制在12人左右,一次性奖励1.5万元;第三等级控制在30人左右,一次性奖励6000元。

第六条创新成果奖、优秀人才奖的奖金从集团公司人才奖励基金中提取。创新成果奖的奖金由各单位自主分配,创新成果主要完成人所获奖金原则上不低于奖金额的60%。

第七条对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集团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创新成果奖和优秀人才奖的审批。

组长:倪文驹于新华

成员:付合年白书元张强耿养谋范路

张可生潘振芳王建昌张恒跃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人才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志栋副主任:金文达

第九条成立三个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创新成果奖和优秀人才奖的材料审核和评审工作。安全生产技术专业评审委员会,由总工程师王建昌和集团顾问张可生负责;经营管理专业评审委员会,由副总经理范路、潘振芳和总会计师张恒跃负责;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评审委员会,由党委副书记付合年、白书元和工会主席张强负责。

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挑选专业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组成本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7人或9人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评委会成员可以进行调整和充实。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十条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效益,推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项目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第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参加创新成果奖或优秀人才奖的推荐和评选。

(一)创新成果奖参评条件:

第一等级

1、获得国家专利或国家、北京市技术发明创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创新项目;或年创利润15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和管理创新项目。

2、解决了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及其他技术领域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并有重大推广价值,年创利润15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

3、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年创利润15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

4、解决了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关键业务难题,为企业增利减亏做出重大贡献,年增利节支150万元以上的攻关项目。

5、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经营管理、创建和谐企业、推动企业进步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第二等级

1、获得北京市专项管理工作奖,且年创利润80万元以上的创新项目;或年创利润12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和管理创新项目。

2、解决了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及其他技术领域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并有较大推广价值,年创利润12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

3、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年创利润12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

4、解决了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关键业务难题,为企业增利减亏做出较大贡献,年增利节支120万元以上的攻关项目。

5、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经营管理、创建和谐企业、推动企业进步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具有较大推广价值。第三等级

1、获得北京市专项管理工作奖的创新项目;或年创利润8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和管理创新项目。

2、解决了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及其他技术领域中的重要技术难题并有推广价值,年创利润8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

3、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科研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年创利润8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

4、解决了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某个业务难题,为企业增利减亏做出贡献,年增利节支80万元以上的攻关项目。

5、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经营管理、创建和谐企业、推动企业进步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

(二)优秀人才奖参评条件:

第一等级

1、获得国家专利或国家、北京市技术发明创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解决了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及其他技术领域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并有重大推广价值,年创利润12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3、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年创利润12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4、解决了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关键业务难题,为企业增利减亏做出重大贡献,年增利节支120万元以上的管理人员。

5、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经营管理、创建和谐企业、推动企业进步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6、创造了先进的操作法,大幅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或主持、主要参与某项重大技术或工艺革新并在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的操作岗位技能人员。

7、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通用工种前3名或煤炭行业工种第1名的操作岗位技能人员。

第二等级

1、获得北京市专项管理工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解决了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及其他技术领域中的重要技术难题并有较大推广价值,年创利润8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3、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科研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年创利润8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4、解决了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某个关键业务难题,为企业增利减亏做出较大贡献,年增利节支80万元以上的管理人员。

5、获得北京市相关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经营管理、创建和谐企业、推动企业进步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

6、在技术改造、技术成果转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设备维护使用和运行保障等方面,掌握了关键技能,解决较大技术难题,为消除安全质量隐患、降低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操作岗位技能人员。

7、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通用工种第4、5名或煤炭行业工种第2名的操作岗位技能人员。

第三等级

1、获得北京市专项管理工作奖的主要完成人。

2、解决了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及其他技术领域中的技术难题并有推广价值,年创利润4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3、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科研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年创利润4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4、解决了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某个业务难题,为企业增利减亏做出贡献,年增利节支40万元以上的管理人员。

5、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经营管理、创建和谐企业、推动企业进步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员。

6、发扬奉献精神和带头人作用,培养技能人才,将个人绝招绝技传授给他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技能骨干并在各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操作岗位技能人员。

7、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通用工种第6—10名或煤炭行业工种第3名的操作岗位技能人员。

第五章推荐方法及程序

第十二条创新成果奖、优秀人才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行

政下发通知,进行部署。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遴选或自荐方式,经本单位党组织研究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集团公司评审工作办公室,并按照规定提交《京煤集团公司创新成果奖申报表》、《京煤集团公司优秀人才奖申报表》、评选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评审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推荐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参评项目及人选,提交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第十五条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第十六条为避免重复奖励,申报创新成果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能同时申报优秀人才奖,其它完成人也不能以同一项目内容申报优秀人才奖。副处职及以上领导人员不参加优秀人才奖的评选。

第六章评审及表彰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评审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与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研究确定评选名额报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后将评选名额分配到各专业评审委员会。

第十八条召开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本专业的创新成果奖和优秀人才奖。出席人数至少为全体评委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参加表决评委的三分之二即为通过。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将评审后的创新成果项目及优秀人才名单在《京煤工人》和《京煤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应署名向集团公司评审工作办公室提出,逾期或匿名不予受理。评审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到严格保密。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异议问题,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异议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十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评审工作办公室报集团公司评审领导小组批准表彰。

第二十一条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和优秀人才获奖者,以集团公司党委和行政名义颁发荣誉证书,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选。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相关人才奖励政策,但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集团公司同等奖励标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才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成果奖、优秀人才奖评审奖励办法》(京煤发[2005]37号)同时废止。

第二篇:共青团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2006年工作总结

共青团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团市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坚持“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稳步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团青管理文化的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锐意创新,力求实效,形成了基础建设更趋扎实、品牌项目渐成体系、重大活动精彩纷呈、服务领域延伸拓展、整体工作稳健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以“党建带团建”为抓手,加强团青组织的自身建设

2006年,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不断深化团建创新,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深化“达标创优”竞赛活动机制,加强各级团委会建设,强化各级团委会在加强团组织建设中的职能发挥。

1.“达标创优”竞赛活动取得较好成效。“达标创优”竞赛活动是新时期全面推进团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2006年初,集团公司团委部署了2006“达标创优”竞赛活动,各级团组织按文件要求立足实际,强化基础建设,丰富活动内容。五四期间,集团公司团委针对各基层单位2005年共青团“达标创优”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30个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集团公司团委、化工厂团委、昊煜工贸公司的王志明还分获北京市共青团“达标创优”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并宣传了他们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在团内形成了“学先进、争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了共青团“达标创优”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团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2.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一直把学习型团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学习型团组织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集团公司团委开展的2005集团公司学习型团青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项目的评选活动中,表彰了6个学习型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和8个优秀工作项目,昊煜工贸公司煤矸石热电厂开展的“‘O-MARC’学习型团组织”和职防所开展的“抓好英语学习服务青春奥运”两个工作项目被评为北京市学习型团青组织建设优秀工作项目。通过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了团青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创新发展。

3.创新团干部培训形式。为加强团干部的组织观念,强化各单位团组织集体意识,集团公司团委举办了主题为“挑战自我 团结创新”的团干部拓展培训,来自各基层单位的50余名团干部参加了培训,通过这种全新形式的培训,增强了团干部的团队协作意识,提高了团干部在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共青团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集团公司团青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以构建团青文化体系为契机,提升团青工作水平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精神和要求,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通过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专题讨论,倾听团员青年对集团公司团青组织、团青工作、团青活动的建议和意见,并结合企业现有的文化状况及影响团青文化的各种因素,培育提炼出集团公司团青文化。形成了包括团青工作目标、核心工作理念、工作使命、工作作风、团员青年行为规范等理念规范和团青工作制度在内的团青文化具体内容。

通过建立团青文化,进一步梳理我们的工作,总结提升我们的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创建过程中,我们认识到培育提炼企业团青文化是进一步提升团青工作水平,规范团青工作内容,凝聚团员青年的过程,用文化力来提升我们的管理,用文化力来推动工作的创新是我们进一步适应变化、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功能的一条新的思路。

三、以“青”字号系列活动为载体,全面促进青年成长成才

“青”字号活动是推动企业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也是新时期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团青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其活动形式和活动效果愈发显示出实效性和时代特征。

1.青年安全卫士活动贯穿全年,取得实效。青年安全卫士活动作为团青组织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今年在全面开展青年安全卫士活动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企业安全观,将青年安全卫士活动范围扩展到集团公司所有团青组织中,以“企业安全我为先、我为企业安全效益作贡献”为总体活动主题,开展争当青年安全卫士之星、争创青年安全卫士生产示范岗活动、安全生产情景动画制作比赛以及举办“企业安全生产我为先、我为企业安全效益作贡献”主题论坛等活动。为提高广大青年员工的年终安全意识,开展了“安全有我、我要安全”主题宣誓活动,用庄严的宣誓,表达了青年员工协助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

4月份,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开展了2005“青年安全卫士安全生产示范岗”及“青年安全卫士之星”的评选活动,评选出10个“青年安全卫士安全生产示范岗”、25个“青年安全卫士之星”和3个青年安全卫士活动优秀组织奖。昊煜工贸公司热电厂热机车间还获得全国“青年安全卫士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光荣称号。

2.继续深化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立足企业发展实际,积极深入的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不断提高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和岗位效益,服务于企业跨越式发展。以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贡献为主要考核内容,开展了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活动,命名表彰了8名集团公司青年岗位能手,职防所刘卫东等6名同志获得2005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3.进一步丰富青年文明号活动内容,推动青年职业文明建设。根据《共青团北京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青年文明号‘文明迎奥运 真情促和谐’活动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文明迎奥运 真情促和谐”系列活动,丰富了青年文明号的文化内涵,扩大了

青年文明号的影响力。涌现出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泰通华苑饭店销售部等4个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集体,总医院共青团义务导医服务队等17个青年集体被重新认定为2005年北京市青年文明号。

4.切实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围绕“文明迎奥运 真情促和谐”活动,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认真开展奥运驾驶员志愿者的招募活动,通过细致摸底和各项审核,推荐了30余名志愿者,目前有23名青年志愿者通过了奥运驾驶员志愿者的测试。

四、以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为切入点,推动青年人才工程深入实施

根据团市委、市劳动局等有关单位的工作要求,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在4月召开青工技能振兴计划推进会,开展“京煤青工技能振兴计划”暨“京煤青年之星”评选活动,全面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的实施。制定下发了《导师带徒管理办法》和《导师带徒协议书》,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开展青年技能人才盘点,目前已建立青年技能人才库,全面组织青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开展青工技能竞赛,组织优秀青工参加北京市青工技能比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进一步拓宽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提高了集团公司青年技术工人的职业道德修养、从业能力、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集团公司发展奠定了青年人才基础。此项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被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示范单位”。

五、以“服务青年”为根本出发点,增强团组织凝聚力

1.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服务青年,凝聚青年。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加强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广大青年在各自岗位上,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本着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目的,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开展了一系列青年联谊、联欢活动,通过游园、爬山、交谊舞培训、青年歌舞大赛等青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在丰富青

年业余生活的同时,增强了各单位青年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为青年搭建了展示才华的舞台,提高了青年的积极性和向心力。

2.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加强各单位青年之间的沟通。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了名为“京煤青年之家”网络交流平台,并进一步完善京煤青年在线论坛,为青年之间更好的交流和沟通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平台。目前,“京煤青年之家”共有成员120多人;京煤青年在线论坛注册用户也有100余人。

六、以团青工作调研为基础,增强团青组织工作的实效性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做好每一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在2006年深入开展团青工作调研活动,坚持深入基层,始终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针,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1.深入基层,倾听青年呼声,更好的服务青年。2006年,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进一步加大了团青工作调研力度,通过与基层团员青年座谈等形式,用最直接的方式了解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倾听青年的呼声,为更好的开展共青团工作,更好的服务青年、凝聚青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各级团青工作的调研力度,共同推动共青团事业的健康发展。开展集团公司团青组织调研工作,各级团干部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共形成调研报告40余篇。通过调研工作,更好的服务党政的中心工作,服务团青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了团青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探索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掌握集团公司基层团青组织工作的现状,增强对团情和青情的把握,总结交流各单位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了团青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了各项团青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以加强团青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提高团青工作宣传力度

2006年,集团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在加大青年工作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团青工作的对外宣传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通过《京煤工人》、京煤青年在线网站及共青团北京市委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大了集团公司团青工作宣传力度,促进了集团公司共青团信息化体系进一步完善,扩大了企业共青团的影响力。制定出台《2006年集团公司团青宣传工作意见》,重申了团青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深化团青宣传工作的内容,规定了基层单位每月信息上报量,并建立了信息报送积分奖励制度,与年终各项考核评比挂钩。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扩大了团青组织活动的影响,提升了团青活动的品牌效应。截止2006年底,在《京煤工人》刊载了81条信息;在团市委刊物和网站上刊载了 60条信息及5篇理论文章,在团市委网站基层信息上报积分排行榜上,京煤集团团委在企业系统宣传工作排名第3位。

2006年,在团市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集团公司经理层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共同努力下,集团公司共青团的事业有了新的可喜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团青组织自身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需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我们的品牌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提升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分析,加强研究,努力解决,从而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三篇: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号)和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动员广大员工积极行动起来,广泛、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京煤集团公司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权属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方案中注重了安全文化建设,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了隐患排查治理,突出了应急预案演练。本次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践行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坚持安全发展,落实安全责任,服务世界城市建设”为主题,突出宣传教育,突出安全文化建设,突出全员培训,突出责任落实,经过努力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到了实处。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京煤集团公司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坚持安全发展,落实安全责任,服务世界城市建设”为主题,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有效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京煤集团公司及权属各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谋划,周密组织,详尽安排,明确职责,落实了责任。

5月31日14时,京煤集团公司召开了有主要领导参加的视频会议,权属各单位设分会场,各单位的党政工团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主持,总工程师传达了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精神,并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董事长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强化落实,突出重点,加强考核,确保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广泛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咨询活动

京煤集团公司及权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设置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媒体广播、会议宣讲、宣传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3日)当天,组织安全咨询活动5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6726份,有8712人次参加了安全咨询活动。

广泛开展了职工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京煤集团公司利用局域网播放安全宣传片,各单位认真组织观看安全生产的影视宣传片;举办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煤矿利用井下安全语音系统,滚动播放宣传教育光盘等。共播放安全宣传教育片164次。张贴各种宣传画(张)共计1857张,设置安全专栏板报园地160个。

煤矿开展了“百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形势、安全操作技能水

平进行培训和教育,增强了时效性和针对性。目前,此项活动仍在继续进行。

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使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上岗人员、易产生安全隐患部位的作业人员加强了安全意识。

京煤集团公司利用《京煤工人》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答卷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从业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培训达25000余人次;京煤集团公司安全知识答卷人数共18900人。安全宣传教育面广人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

各单位利用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设置安全专题,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共设置安全专题专栏36期,报道安全生产工作378篇(条)。其中:《京煤工人》报上开设安全专题栏目,发表专版3期,刊登报道57篇。京煤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的各级领导,全员参加了各种安全专题活动(演讲会、报告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共计154场次。

三、开展了系列主题活动

1、集团公司组织举办了“安全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各权属单位认真组织准备,经过预赛,最终有10名选手进入了决赛。6月8日,集团公司在晨光饭店举办了“安全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的决赛,集团公司领导潘振芳、王建昌亲临现场,选手们各展所能,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并推选两名选手参加市举办的演讲比赛。集团公司荣获北京市优秀组织奖。

2、开展应急知识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集团公司积极组织动员员工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于6月14至20日,以进一步锻炼应急队伍的应对处置能力和指挥系统的协调组织能力为目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了消防、食品卫生、井下透水、防汛等事故应急预案的各项演练,共计23场次。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案体系,提高了应急救援队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保互保意识,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达到预期的效果。

3、组织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活动。各单位广泛组织广大员工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活动,共计收集到合理化建议750余条,并对职工提出的安全建议进行认真评选、论证,对确实可行、有效的建议组织实施。

4、开展“强化青年责任 服务安全发展”系列活动,包括:青年安全卫士集中上岗活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检查活动、青年安全文化宣讲活动。

四、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京煤集团公司组织了由主要领导带队并参加的安全检查活动,分别对权属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制、安全预案以及工作现场、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汛安全、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安全用电等方面的检查,集团公司各部室的主要领导及管理人员等亲自参加了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了隐患。

防汛工作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全检查的一个重点工作,各单位完善了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严格值班制度,重点检查煤矿防汛工作、有水工作面安全防范、排水设备完好、人防工程、地下室、电梯间、配电室等。同时,全方位排查了破损房屋和泄水沟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了救援队伍、防汛物资、资金准备充足,一旦发生情况可立即

进行处置。集团公司范围内共组建防汛队伍120个,队员4875人。

京煤集团公司还配合北京市煤监分局等部门对煤矿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职业病防治工作、“一通三防”、防治水和隐患排查等,各煤矿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进行了整改。

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京煤集团公司全面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认真进行了落实,大力解决、处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京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共排查隐患1264个。

六、开展安全工作评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督查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工作整体部署,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成立安全工作评审组对权属二级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评审和指导,同时也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共计评审了20家二级单位,其中有13家得分在900分以上,以此来推进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上台阶。

七、“6.13”事故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针对长沟峪煤矿“6.13”事故,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付合年、总经理阚兴、昊华能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耿养谋、总经理张伟等领导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深入井下,并提出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公司于6月14日紧急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向权属各单位通报长沟峪矿事故,要认清公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各矿立即组织召开紧急安全办公会。

2、立即由主要领导组织和安排全面隐患排查。对全生产系统内的各个环节、各个工作面、各个岗点的人、机、物、环、管五要素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溜煤斜坡、煤仓等。

3、由主要领导带队,立即部署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对全生产系统内所有工作面和岗点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重点是溜煤斜坡、煤仓,要逐个进行检查,包括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情况等。

4、对检查和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五定原则逐项安排处理。并立即向公司汇报。

5、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面和岗点,立即停产整顿。

6、责令长沟峪矿立即停产整顿。

长沟峪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全矿应参加培训3301人,实际培训2812人。未参加培训489人,对因故未参加培训人员返矿后,由各单位正职组织进行培训。

大安山矿6月14日全矿共有142人次参与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其中副总以上领导13人,共计查出问题351项,其中现场解决248项,限期解决103项。14日早班、中班停工作面7个,其中矿领导停1个,安监站停6个。

木城涧矿6月14日上午,三坑井由坑(井)长分别召开隐患排查会,此次排查共排查出7个一般安全生产隐患(其中木坑5个,千坑、大台井各1个);6月14日,三坑井分别开展了安全大检查,由副总以上领导带队对溜煤斜坡、提升斜坡、煤仓(含地面煤仓)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出116个,当班处理问题36个,限期处理问题80个。

6月16日,集团公司组织昊华能源公司安监部、生产部分22个验收小组,对长沟峪煤矿所有工作面和重要岗点进行全覆盖验收。

昊华公司总经理张伟作为验收组长,副总经理常宝才,总工程师何孔翔作为验收副组长,逐一听取了各小组验收情况汇报,对验收结果进行了确认,最后确定有2个工作面不能恢复,由矿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经验收后方可恢复;15个工作面和岗点暂缓恢复,由矿安监站组

织验收后复工。

八、活动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技能,进一步深化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了京煤集团安全文化建设,尽管出现了长沟峪矿“6.13”事故,但公司上下仍坚定信心,踏实工作,争取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在活动期间,煤矿企业轻伤下降、其它单位无轻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森林火灾和消防险情、安全度汛,为集团公司的稳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附:“安全生产月”活动剪影)

京煤集团公司

2010年7月13日

第四篇: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坡项目部)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坡项目部)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坡项目部)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坡项目部)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坡项目部)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坡项目部)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坡项目部)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坡项目部)

1#住宅楼等2项、3#住宅楼等2项、4#住宅楼等4项、幼儿园用房、小学校用房(顺义区马坡东侧(地块二)居住项目)-1#地下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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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文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央、北京市及市国资委、市政路桥集团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根据上级有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市政集团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集团公司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和企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成员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做到责权明确、奖罚分明、定期检查、常抓不懈,按照领导人员分级管理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集体的责任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

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党政一把手、主管部门正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按时组织开好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亲自参加下一级1-2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帮助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5.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对涉及领导成员的重要信访及重大案件线索,要亲自过问、指导查处;

6.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亲属及家庭成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以及不廉洁行为,带头做好述职述廉。

(二)总经理(行政正职):

1.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级经营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在部署、检查、总结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部署、检查、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抓好生产经营系统及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对分管部门领导人员发生的违纪和不正之风问题,要及时检查和纠正,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4.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廉洁从业,教育并管好自己的亲属及家庭成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以及不廉洁行为,带头做好述职述廉。

(三)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董事会成员及生产经营班子成员:

1.协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行政正职)抓好本单位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所分管的部门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时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分管部门领导人员实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分管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或违法违纪现象,要及时向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行政正职)汇报,并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3.分管纪检的班子成员要突出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上级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贯彻执行;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惩防制度体系和制约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4.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具体工作;

5.分管工会工作的班子成员要侧重做好职代会对领导人员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的工作;

6.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亲属及家庭成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以及不廉洁行为,做好述职述廉。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检查考核原则

(一)各级党组织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主体,每年对所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人员相结合,建立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机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落实责任,体现奖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检查考核重点

检查考核中除对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责任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外,重点检查考核以下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

(二)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情况及执行效果;

(三)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情况;

(四)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

(五)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追究情况。

第十条 检查考核组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检查考核工作由纪委统一组织协调,成立由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审计部等部门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每年年终集中检查考核一次。

(一)纪委应制定检查考核方案,组织好检查考核工作培训;

(二)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检查考核报告制度

(一)各级党委(总支、支部)每年要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要真实、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要向同级党委(总支、支部)报告;

(三)各级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及通报制度,督促被检查考核单位针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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