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09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打算[最终版]
2009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今年,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从3月份开始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12月份开始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我们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四走进”主题实践活动和“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整改等,较好地完成了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中,我们以“先行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行搞调研,找准突出问题”为目的,认认真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每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过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各项为民解困措施,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一是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市把实施农村低保列为全市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222427人,占农村人口的4.06%,发放低保金9213.0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7.6元,达到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村低保人数占农村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5元的要求,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目标。全市现有五保对象56095人,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范围,按照每人每月30斤米、1斤油、30元钱的标准发放救助款物,实现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目标。二是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在保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针对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提高低保标准、增加临时生活补贴、提高平均补差等工作,从今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165元提高到200元,人均每月增加10—15元临时生活补贴,城市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低保金等都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52819人,发放低保金7245.94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117.8元,确保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7个县(市、区)都修订出台了新的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资金比例、资助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患病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给予二次救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特困户365729人参加 “新农合”,进行二次救助12569人,发放救助金1069.12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全市共对患大病、重病的城市低保对象1101多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145.6万元。四是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今年,我市先后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洪涝灾害和台风灾害。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225万人,因灾死亡16人,紧急转移人口13.4万人,倒塌房屋12488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4853户9070间,损坏房屋2366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6千公顷,成灾面积46千公顷,绝收面积7.0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6亿元。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全市共投入资金2570多万元用于解决雨雪冰冻灾害和冬春期间灾民生活安排,其中:中央和自治区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660万元,市级下拨救济物资折款90万元,县级投入资金和物资820万元;全市投入救灾救济资金2592.64万元,采购发放大米1639.2吨,棉被28482床,衣服111064套(件),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29.34万人;圆满完成了133户雨雪冰冻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修复损坏房屋176间。洪涝、台风灾害期间,全市共投入灾民生活救助资金895万元,其中:自治区下拨资金635万元,市、县两级投入资金260万元(含储备物资),安排应急安置资金40万元,采购发放救助口粮700吨、发放救灾帐篷230顶,妥善安置了13万多因灾转移群众;圆满完成了2606户洪涝灾害全倒房恢复重建和642户台风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五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我市于2009年启动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程,在去年完成2300户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投入资金1050万元,圆满完成2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使每个因灾全倒房户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建成不少于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六是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积极有效。今年, 我市积极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其中:接收雨雪冰冻灾害社会捐款122万元,接收地震灾害社会捐款3210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衣物1.4万多件,折价40多万元;组织社会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物资价值1640多万元;**市向祟左灾区捐赠100万元,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七是积极做好“两属两户”保险和理赔工作。今年,全市共为104843户农村“两户两属”办理房屋保险。至12月底止,全市共有2882户保险对象的房屋受到自然灾害破坏,已得到保险公司理赔888户,理赔金121.82万元,其余466户正在办理理赔中。八是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工作。今年,我市对考上大学的466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给予资助,共资助金额20.68万元,确保他们能及时上学。九是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据统计,全市现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6XX户201015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73%,约占农村家庭的4.6%,其中:五保户18147户21938人,低保户18516户63132人,一般困难户25340户116840人。
(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优抚安置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支出,县一级实行“三个统一”的兑付办法:即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兑付标准、统一兑付时间,优待标准均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以上的标准发放。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20多万元。二是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政策,在上级抚恤、定补经费未下拨前,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落实,使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能按时兑现;对参战退役人员按时按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今年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标准自然增长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09年7月开始,按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标准执行。对抚恤补助后生活仍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还给予一定的优待,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一致;“三属”、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优待;对获“优秀士兵”和立功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三是认真做好“三参”人员审核认定和复查工作。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参战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继续核实认定参战人员,抓好对待认定人员的核实认定工作,全市新增参战退役人员240人,参战民兵7人;对已认定人员开展复核工作,对虽已发放生活补助,经查实不符合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条件的一律取消,停发补助。四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今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903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1511人,应安置392人(城镇退役士兵370人,转业士官22人)。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出台了安置方案,继续实行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和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的安置办法,除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外,对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止,全市已安置392人,占应安置人数的100% ;全市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人员344人,占应安置人数87.8%。全市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生活保障金792.7万元。五是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今年,全市各级认真落实《**市关于减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的通知》精神,对患病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凭有效证件或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到所属县、乡两级医院诊病的,医院免收挂号费、诊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经县级民政、卫生部门批准,做血、尿常规化验、b超、心电图、胃镜、肝功、透视等检查的费用减免10%;县、乡两级医疗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为在乡老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免费体检和诊病;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在乡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安排到敬老院、光荣院集中供养;县级民政部门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退役人员,缴交全年参保个人应缴费用;重点优抚对象重病住院的,除了按合作医疗规定报销一定比例医药费外,还视情给予医疗救助,努力缓解优抚对象的“治病难”问题。六是“二次入伍”人员“三险”得到全面落实。今年,我们认真按照劳社部发[XX]17号、[2009]28号及桂劳社发[2009]212号精神,积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二次入伍”人员劳保政策,“二次入伍”人员的“三险”得到了全面落实。七是复退军人稳控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并针对重点对象采取“一对一”和“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奥运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复退军人进京赴邕及到市委、市政府非正常上访事件。八是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今年春节、“八一”期间,我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全市共为驻军送去慰问金、慰问品折款200多万元;向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8000多份,送春联和《光荣之家》牌匾6000多幅(块)。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
(四)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一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今年是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月25日正式启动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至9月底止,全市1372个村和49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玉发〔2009〕26号)和市政府办转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204号)精神,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换届选举前的财务审计、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以“十簿一卷”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目前,我市1372个行政村都建立和完善了这项制度。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向民政部推荐了玉州、福绵、容县、陆川等4个婚姻登记处申报全国婚姻登记合格单位,并接受了民政部工作组的抽查验收,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7055对,离婚登记3827对,其中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结婚203对,离婚13对。为了做好北京奥运期间的婚姻登记工作,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抽调人员和增加设备,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8月8日这天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675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671对,离婚4对。五是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圆满完成。至12月底止,全市7个县(市、区)以及我局补查的垮区域性地名材料已经全部完成上报,全市共完成地名补查28679个。六是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广西两省(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粤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民区[2009]7号),我市与湛江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互访交流,建立了边界稳定长效机制。同时,积极配合市调处办等有关部门开展九洲江河道界线参照桩埋设,加强对边界线确认,深入河道现场做好陆川、博白两县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纠纷事态升级发展,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稳定。
(二)继续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能力。一是抓好优待抚恤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桂政发[XX]45号文件精神,及时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时按标准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金,巩固和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成果。二是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实行“重点安置,全面推进自谋职业”的安置改革办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加大自谋职业安置改革力度,年内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三是抓好复退军人稳控工作。重点是完善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随时掌握动态,积极做好上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严格掌握政策,加大解决复退军人生产生活困难的力度,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共建的新路子,重点抓好春节、“八一”期间慰问活动、共建面的扩大、共建典型推广和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推动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进一步抓好“关爱功臣活动”工作,为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
(三)继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谐社会的基础。一是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把解决社区“三有问题”作为社区建设工作切入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二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十簿一卷”记录,积极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三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重点抓好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婚姻登记员的素质提高,做好北流、博白、兴业三个县窗口申报全国婚姻登记处合格单位工作,切实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四是做好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收尾工作,建立我市地名资料成果数据库,并及时将成果资料整理归案。五是配合做好福绵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资料上报工作。同时,完成**市城区一般街路名牌设置和行政区划界线联线联检工作。
(四)继续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一是推进殡葬改革。重点抓好市殡仪馆搬迁、市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机构建设,年内动工兴建市殡仪馆。力争2010年底全市7个县(市、区)均成立有殡葬管理所,年内有2个所、站获得上级的配套资助。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火化率。二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示范点,在有条件的社区和企业逐步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对外联络的平台,积极引进资金项目,在我市建立一个上档次、上规模的社会养老机构,彻底改变我市社会化养老工作的落后局面;利用“复明救助工程”节余的专项资金,继续为五保户、特困老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三是进一步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组织社会福利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15个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办法,使国家孤儿救助政策落实到实处;抓好“蓝天计划”项目建设和2010年至2010年的项目申报工作,力争2010年底我市为孤残儿童服务的床位达到1500张;认真做好艾滋病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工作,让患病儿童与正常孩子一样健康成长。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重点是抓好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投资计划和年底动工兴建等工作,指导帮助未成立救助站的县(市、区)年内成立救助管理站。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五是继续推进“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第二季度前完成已审批救助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儿童的救助手术,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实办好。下半年转入总结材料整理上报归档工作,将福利机构的残疾儿童列入“明天计划”进行手术治疗和康复。六是加强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管理。重点抓好乡镇“刮刮乐” 福利彩票发行网点的开发和“中福在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积极挖掘市场潜力,努力提高发行量,争取筹集更多的福彩资金。七是依法做好福利企业认定和收养登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收养法》和《社会福利企业认定办法》,简化收养登记手续,规范收养行为,让更多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严格福利企业登记和认定程序,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年审和资格认定工作,让国家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得到及时兑现。
(五)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一是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及时有力地查处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抓好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工作。做到符合条件一个,登记一个,规范一个,管理一个,确保异地商会健康发展。四是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年内,全市1431个社会组织全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承诺服务制度,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其服务社会的能力。
(六)继续推进老龄工作,进一步提升老龄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对《老年法》和市委、市政府(玉发[XX]28号)的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做好庆祝敬老节的各项工作,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年内全市100%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推进基层老龄工作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居家养老工程的调研,对条件成熟的社区推行居家养老试点
第二篇:乡镇民政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乡镇民政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一年来,县民政局认真贯彻县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委确定的围绕“一二三三五”的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总基调,紧扣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总目标,突出依法行政、适应经济新常态两大主题,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民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总结
1.为民解困,城乡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一年来我局通过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纳入的救助对象约4.7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546人、农村低保对象12139人、农村五保对象共2977人、城乡医疗救助1850人、孤儿救助263人、慈善救助576人、临时救助1320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0余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5124.2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807.12万元,农村低保1412.63万元,农村五保932.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580万元,孤儿生活费189.36万元,慈善救助约75万元(含物资),临时救助124.58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万元。
一是城市低保工作程序规范,提标行动迅速。审批程序
严格按照规定,科学操作,规范管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15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月收入390元提到420元,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达到310元以上。二是农村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力度,对上报的低保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2015年农村低保月人平救助水平达到124元以上。三是进一步落实了农村五保供养救助政策。今年四月由救助局牵头组织,乡镇民政办实施的农村五保集中清理行动,通过县乡村三级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共取消违规享受五保对象47人,查获死亡未报对象12人。为提升乡镇敬老院的集中供养能力,我们向上级争取到了洲坪敬老院新建和王十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此项目也已列为今年的民生实事任务,目前工程建设已全部竣工,新增床位100张;为提升敬老院的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我局于5月28日XX县消防大队对全县各乡镇敬老院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并拿出了整改方案,目前各敬老院都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是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孤儿救助、慈善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决了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的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2.精心组织,救灾救济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上半年遭受了3次自然灾害,主要是龙卷风和暴雨灾害。全县受灾人口8612人,紧急转移人口76人;农作物受灾582公顷,成灾521公顷;倒塌房屋50户252间,损坏房屋87户196间,灾害造成损失1139万元。上半年全县共发放救灾资金45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74人次;协助渌口镇伏波岭居委会和南塘居委会做好湖南省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准备工作;完成了5·12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工作。3.落实政策,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⑴目前共有各类优抚对象4491人,其中伤残军人156人,伤残工作人员32人,三属42人,复员军人273人,地下党员3人,两参及带病回乡人员1209人,60岁以上烈士子女29人。另外普通的60岁以上的老退伍军人1747人。全年发放优抚资金1047.35万元。
⑵发放13、14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13万。发放2014义务兵立功受奖的奖励金12350元。
⑶2015年发放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30.6万元,为优抚对象缴纳医保27万余元。报销各类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金33.7万元。
⑷安置工作稳步开展。积极开展退伍士兵免费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去年退伍回乡的106名退伍军人全部通过培训均获得了中级职业证书。4.优质服务,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增强。
⑴全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2313对,离婚登记825对,补发婚姻证件572份,出具婚姻证明1835份。登记民办非企业5个、年审30个,收养登记2人。实现登记合格率、准确率、群众满意率、档案完整率达100%。⑵耐心细致,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接待好每一位来访群众,解决好每一个具体问题,让群众满意,特别针对79参战人员群体性上访,我们从政策上做了大量解释和劝导工作。目前为止共答复来信来件68件,接待来访群众1200人次,有效维护了XX县的社会稳定。
5.巩固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中心的管理工作。
XX县社会福利中心春节前已进人入住、开业运营,现供养农村五保老人28人,已完成好委托经营的招标工作,目前已进入托管经营协议的商定和签订阶段。
6.民主决策,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整合工作,整合方案已基本确定,将同建制村合并工作一起进行实施。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广大村民(居民)对村(居)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全县村(居)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经常,实施率达到100%。
⒎集中精力,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稳步进行。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从2015年10月1日正式启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区划调整工作前期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预备方案,举办了全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培训班,下派了驻乡业务指导工作队,各乡镇均按要求召开了乡、村两级各类座谈会,一致通过并同意了实施预备方案。按照省市要求,我县由原来的14个乡镇调整为8个镇,精减6个乡,建制村合并方案也即将出台,将撤并100余人行政村。⒏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⑴抓好了2015年春节慰问工作:其中慰问驻XX县部队单位6个,发放慰问金6万元;慰问低保户、五保户、特殊困难群体等困难群众7145户,发放慰问金235万元,发放棉被480床。⑵抓好了福彩发行工作。采取形式多样宣传方式,加大发行宣传力度,拓展发行站点,夯实发行基础,积极探索发行方式和途径,不断增强发行实力,推动好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今年已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400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民政办工作力量有待加强,缺乏熟悉信息传输、电脑操作的专职人员;二是个别敬老院管理不够规范。一方面是工作职数跟不上,没有专职保育员,对老人的看护没有切实履行保育员职责,卫生条件不容乐观;三是村务公开工作不够完善,公开内容没能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也不够详细准确,村民百姓对村务、党务工作及财务状况知情渠道不够畅通。四是对民政对象的审批和把关方面有待加强和完善,部分乡镇没有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审批制度,审批手续也不够规范。
三、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XX县委、县政府“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的民政工作要求,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得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来努力抓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好全年的民政工作任务。
1.继续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实事项目、经济指标和目标任务。
2.继续抓好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继续抓好孤儿救助、慈善救助工作。
3.继续抓好救灾救济工作。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健全完善《XX县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做好报灾、核灾、救灾工作。
4.继续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切实做好双拥工作;切实保障好涉军群体的优抚待遇落实,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事业费;继续抓好退伍士兵的免费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鼓励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
5.继续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贯彻落实。
6.继续抓好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一是继续完善乡镇合并扫尾工作,指导好合并乡镇完成顺利工作交接好。二是继续抓好建制村、社区居委会整合工作,严格按省、市要求抓好落实,妥善完成好省定的合并任务。7.继续抓好其它各项工作。在重点抓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福利彩票发行、婚姻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8.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着重解决机关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达到为民服务效率提高,效能提升的目标,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第三篇:民政下半年工作打算
民政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0年下半年,四川民政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从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认真落实“两个加快”和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完善灾后农房重建补助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工作水平,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以更多更好的工作成果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民政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提高减灾防灾能力,及时做好新灾救助
针对全省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坚持救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全面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能力;积极研究城市减灾救灾工作的政策措施,开拓城市减灾救灾工作新格局;进一步研究细化其他公共突发事件的救灾应急工作制度和联动措施;探索建立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全社会参与减灾救灾的工作格局,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动员机制。
切实做好新灾应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灾情,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派出救灾工作组。灾害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救灾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物资到位,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基本生活保障和倒房恢复重建,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
二、完善农房重建补助机制,加快灾区活动板房处置
切实解决部分受灾困难群众建房无法获得贷款和部分特困受灾农户无力建房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房重建补助机制。积极引导社会捐赠资金优先支持新增重建户的农房重建工作;充分发挥农房重建银行贷款担保基金作用,确保困难群众能从银行贷到款;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困难农户建房减免去相关规费;发动基层干部联系村组农户,建立困难农房建房帮扶责任制度。多措并举,协力推进年底前如期完成农房重建任务。
及时妥善处理好空置活动板房。按照摸清使用需求、就地就近为主、充分合理利用、避免污染环境、专业队伍实施、及时有效处置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屋就地就近循环利用,全屋异地重装、改装循环再利用,构件和材料的分类循环利用或再利用,废料的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等主要方式进行处置,确保这批国家财产和救灾物资不出现大的浪费、不污染环境、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三、更加重视保障改善民生,增强民政为民惠民效果
切实提高全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水平,全力完成省委、省政府“八项民生工程”,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改善和提高其生活水平。全省城市低保人数达到198万人,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7元以上;农村低保403万人,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50元以上;新建、改扩建敬老院400所以上,新增床位4万张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38%以上;城市国办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新增2000张以上;完成2万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户减灾安居工程;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老对象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到95元以上;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1000个,工作计划《民政下半年工作打算》。
继续牵头做好帐篷新生活行动,尽快完成牛奶分离器等篷内生活设施的生产和运输任务。切实做好帐篷及篷内生活设施的集成成套、发放管理工作,坚持政务、村务公开,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完善手续。同时,组织力量对“帐篷新生活行动”发放的全过程进行宣传和监督检查,确保好事办好。
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和长效性。社会救助坚持广泛覆盖、分类施救。城乡低保要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切实把生活困难仍需救助的灾区困难群众,分别不同情况纳入救助制度安排,确保平稳过渡。建立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着力帮助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解决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增强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社会福利坚持突出重点、适度普惠。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三孤”人员供养标准;切实解决助“三孤”的医疗和住房问题,使特殊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加快推进慈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筹备召开全省慈善大会和高端慈善论坛。
深入推进双拥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的推荐、上报和表彰工作;千方百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标准。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地方的准备工作。
坚持规范管理,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各项民政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分配和发放制度,及时公开社会捐赠款物接收、使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操作。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进一步加强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督促检查。严格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开奖、兑奖等行为。
四、大力实施重建规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按照恢复重建规划要求,着力健全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细化减灾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灾害救援专业队伍、自愿者队伍、综合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避难场所等7个大项的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加快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工程进度,尽快完成省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的规划和论证;积极配合省代建办做好相关工作,加快省减灾中心、省综合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省孤儿学校的建设;加快推动民政各项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督促各地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光荣院、优抚医院、烈士纪念设施、救助管理站、村(居)委活动中心等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建设,加快进度,保证质量,争取明年10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按照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和福彩资助相结合的基本思路,加大项目资金的筹措力度;加强廉政建设,使每一个项目都能成为“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五、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切实做好民政相关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用一流的民政工作业绩,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认真组织开展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光荣院、优抚医院等民政事业单位的走访慰问活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手中;进一步提高藏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医疗救助水平,积极改善城区群众居住条件;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扎实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街头救助,积极劝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加强群众信访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特别是对涉军人员和灾区群众矛盾纠纷的排查活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第四篇:2010年民政办主要工作打算
2010年民政办主要工作思路
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上级部署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将一系列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群众手中,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重点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城市低保、农村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材料每月审核上报;临时救助实时发放;大病救助及时申报;6月份前搞好低保边缘户的调查摸底工作。
二、残联工作:搞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按月对精神病人免费发放药物,5月份搞好助残日系列活动。
三、老龄工作:三月底前搞好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申报工作;下半年对全街道85—89周岁的老年人发放尊老补贴金,5月份底前搞好文件出台、老年人情况调查摸底、发放表格的制订等准备工作;10月份搞好敬老日系列活动。
四、双拥优抚工作,按月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对有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给予照顾;搞好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
五、红十字会工作:在“五八”世界红十字日之前,指导各社区建立红十字服务站。
亮点工作: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
二、是为辖区85—89周岁的老年人发放尊老补贴金。
三、是有条件的社区为其他年龄段的老年人发放尊老补贴金。
难点工作:
一、大病救助工作。2009年年底调查数据显示,全街道患大病人数为96人。救助经费难落实。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真正实施。原因一是老年人对这项工作的不了解和不理解,二是工作人员、志愿者的认识不到位,三是经费问题的制约等。
建议:
一、各社区要进一步重视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民政服务站站长不要兼职过多,最好不要兼计生工作或保障站工作。
二、动员社会力量办好各社区慈善超市。
工作措施:
除加强自身学习外,在工作中做到思路清晰,顾全大局;抓住机遇,准确定位;攻坚克难,彰显亮点,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要象抓经济工作那样,思想上放得开,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作风上跑得勤,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困;任务上盯得牢,下达的任务要有布置有检查,按时完成;服务上要耐得住,对来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工作上抓得实,上级的任务及时完成,群众的困难尽力解决。
我们自己不进小区,怎么了解小区情况,要在小区多为居民办事,居民才会了解、理解我们社区干部在做什么,好事做多了,群众自然就会与我们和睦相处了,把我们当成他们的娘家人。同时要与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
多联系、沟通,要使居委会成为社区的主心骨。走出去,多了解那些老社区是如何开展工作的,他们毕竟有多年的社区工作经验。友好社区的建立是为了一个长期的相互学习。
还要要社区多开展种类活动,因为他们和以前不同了,失掉了土地的农民,一下子没事做了,还真有点不习惯,这时我们适时去引导他们如何做一个城市市民,可能也是符合他们的心愿 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对村社区如何接管好新建小区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活动,参观学习等。
第五篇:2010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2009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2009年上半年,县民政局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成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全县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从1月起,城镇居民月补助标准线为340元,农村居民为210元。上半年全县纳入低保对象12899人,下拨保障金860万元,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36.8万元。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全县集中供养五保老人663人,集中供养率达92.3%。全面实施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10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修订完善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365”关爱行动,对因病、因灾、因子女就学等致贫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241人次,补助36.3万元。实施“彩虹行动”,为650户困难家庭解决无电视机问题。及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累计救助168人次。
二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有新进展。村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质量有了提高。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和形式得到进一步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城市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布局及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 1
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建成5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三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拥军慰问活动蓬勃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形式,走访慰问了驻宁部队全体官兵。建立了农村籍60周岁以上老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制度。接收城镇退役士兵55名,发放安置金189.3万元;接收农村退役士兵263名,建立农村籍退役士兵生产扶助金制度,发放生产扶助金134.9万元,顺利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
四是社会福利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县现有福利企业36家,安置残疾职工1151人,残疾职工养老保险投保率达100%。福利彩票销售网络进一步健全,上半年共销售福利彩票2000万元。全县敬老院、福利院共托养社会老人656人。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指导筹办“宁海兴华老人乐园”。指导新建18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五是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清明期间,对“三沿五区”禁坟管理和生态墓地建设管护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了骨灰安葬管理;抓好清明节期间的群众祭扫管理服务工作,全县殡葬服务场所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新登记社会组织9家,全县共登记注册社团13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8家。宁海地名网站和电子地图进一步完善;编制完成《宁海县城区地名总体规划》。滩坑水电站移民维稳和帮扶工作稳步开展;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正式启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稳
步推进。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依法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民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限的民政事业经费和民政队伍力量跟所承担的日益繁重的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下半年,县民政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决策,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工作五大体系建设,切实完成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基础作用。
(一)着眼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落实抗台备灾的各项准备。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机制,加强避灾场所的建设管理,保证救灾物质的供应,做好救灾应急准备。二是抓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把好低保审核审批关,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三是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医疗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医疗救助宣传。对照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当前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完善敬老院管理长效机制,修订出台《宁海县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督促指导梅林、西店敬老院的改扩建项目。
五是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救助资源,逐步实现网上数据共享,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进一步深化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敬老院容纳社会寄养老人能力。二是推进社会化养老工作,在加强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完成18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积极指导建办“宁海兴华老人乐园”。三是抓好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突出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提高福利彩票筹集公益金能力。四是积极引导社会福利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力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五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赠活动,培育和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三)着眼于促进基层民主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推进我县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调研,起草相关实施意见并提交县委县政府出台,召开全县性工作会议进行安排落实,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检查指导力度,力争年底建成70个示范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二是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坚持将居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谐社区建设成效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和谐社区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估活动,力争今年全县有60%以上的社区达到市级现代化和谐社区标准。三是深化基层群众民主自治。
认真做好中办发[2009]2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做好2010年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工作。
(四)着眼于提高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积极开展“八一”慰问活动,巩固军地双方关系。继续做好农村籍60周岁以上老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工作。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保障机制,探索实施“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进一步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转业士官、二等功以上退役士兵安置竞争上岗办法》,组织实施好当安置竞争上岗考试。全面准确地掌握复退军人的思想动态,切实抓好复退军人的解困维稳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五)着眼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殡葬管理。完善和落实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抓好“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确保“三沿五区”无坟化;做好全县公墓(生态墓地)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墓地建设;搞好殡仪服务,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创建,稳步推进全县撤村建(并)居改革工作。三是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四是依法抓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认真做好解决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的相关工作。五是做好滩坑水电站移民的后期帮扶工作,确
保移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积极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抓好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准备工作。
(六)着眼于提高民政系统整体工作水平,努力健全完善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干部教育机制。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为载体,推动干部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政为民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对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力度,增强民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三是健全完善激励竞争机制。以推行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重点,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健全完善民政工作宣传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扩大民政工作影响,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