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解中小企业资金饥渴 建行主动送贷上门
解中小企业资金饥渴 建行主动送贷上门
新快报讯 记者 黎华联 报道 长期以来,小微企业融资难体现在缺乏抵押物和财务情况不规范。但建设银行去年12月推出一款名为“善融贷”的纯信用贷产品。重点收集、评价小微企业的非财务指标,弱化财务数据的影响,以纯信用为主要特点,只要小微企业符合条件,银行就主动送贷上门,无需任何抵押物、质押物就可以拿到200万元额度的贷款。
建设银行中小企业客户部副总经理马亚萍表示,目前银行发放贷款给小微企业,都必须在风控方面有一定的把握,“我们采取在产品的创新和设计上将风险前移,小企业经营中心将行里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进行筛选,借款企业只需在建行开立结算账户两年以上,上年度结算达到百笔,金额达到200万元或日均存款超过3万元,就符合贷款条件。经营中心将这些信息反馈给网点,网点给符合条件的客户打电话,主动送贷上门。”
“审批和放款快速,一张简单的‘评分卡’就能解决客户评价问题,三五天就能放款。”马亚萍称。
在目前中小企业资金饥渴的情况下,记者了解到,该行自去年12月份推出该“善融贷”产品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就已经累计为全省800多家小微企业发放了近7亿元信用贷款,其中平均每户的贷款金额都在75万元左右。
第二篇:上门送服务 真情解难题
上门送服务 真情解难题
——x县检察院服务企业出新招求实效
今年以来,x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这一要务深入企业搞调研、解难题,主动上门送服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新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共深入企业调研76次,为企业提供服务236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439万元,到企业进行法制宣传308次,协调法院在企业现场开庭审判3次,真正为企业分忧解困办实事129件,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检察干警显神威,为企业保驾护航
硕鼠隐匿企仓。今年5月初,我院接到x县x矿业公司报案,反映公司多次发生生产原料被盗情况,损失严重。
精心摸排 连破案中案。针对x矿业公司被盗案件,我院迅速协调公安展开专案侦查。经过三十余天的深入摸排,获取了充分证据,将盗窃该公司金精粉的犯罪嫌疑人xxxx增等四人抓获归案,经查明:自今年以来,x等四人多次作案,盗窃x矿业公司金精粉20余吨,价值10万余元。目前,已追缴被盗金精粉13吨,价值6万余元。并于6月24日对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在调查过程中又破获一起案中案,查获x矿业公司保卫部长x,结伙社会人员陈志勇,大肆盗窃金泰矿业公司金精粉30余吨,价值15万余元。目前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已批捕。
x商异地受欺。今年5月18日,我院了解到我县x公司业务员在x被当地不法人员多次威胁、恐吓、殴打,致使x公司业务员极度恐惧,不敢再到x正常开展业务,导致该公司在x正常业务处于瘫痪状态,严重损坏了我县企业的利益。
不畏黑恶 为豫商在外做主。对x公司员工在外地被打一案,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协调处置。5月19日下午6时,我院会同公安机关到x,在x第三人民医院,连夜对被殴打的x员工x进行详细询问调查。20日开始,分别对其他三位受害人进行询问了解,查明原因是几年来,x经贸有限公司为扩大供货份额,多次利用威胁殴打x在x职员的卑劣手段,并且xx公司经理x利用其父x在x织就的关系网(x是x公安局x分局公安民警),肆无忌惮,不择手段挤占x业务份额(x有原来的80%市场份额,退让至现在50%,而x增至现在50%份额),一次次无故殴打x职员,想独家供货霸占市场。后我院干警迅速协助x公司制作申诉状、安排督促三名受害人如实自写申诉书,并协同受害人赶至x城公安分局,分别约见分局负责同志,递交申诉书并阐述我方对案件的认识和要求,交换意见,强烈要求x城分局责成西区派出所尽快调查立案。后又前往西区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公正,排除当地关系干扰,尽快查清案情,使x公司的 合法经营及员工人身安全受到应有的保护。在我方工作人员多日努力下,6月1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现x公司在x的员工已正常上班,业务正常顺利开展。
二、服务企业 出新求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健全服务网络。我院按照《关于建立企业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见》,在全县78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x检察院联络工作站,进一步制订了联系企业工作方案,由院党组成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联系分包企业。定期了解企业情况、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建立健全了检察机关联系服务企业网络。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服务重点。为了了解企业需求,我院借助联系服务企业网络,结合“检察干警进百企”活动,多次深入到辖区内多家企业走访调查,紧紧围绕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结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探讨服务途径。一是为企业排忧解难,我们在走访中得知有5家企业容资困难,生产处于半停产状态,了解情况后,我院多方协调,为5家企业协调贷款5600万元,使企业如鱼得水,现已步入正常发展轨道。二是走访企业152家,深入调研76次,发放服务企业发展调查问卷300余份,深入了解企业的数量、性质、员工人数、产品类型、工业产值、利润及税收等基本情况,及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收集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0余条。三是组织宣讲团成员到60 家企业分片、分类进行法律讲课,有的企业需要给中层以上讲管理课,有的企业需要给业务员讲合同法课,有的企业需要给重要岗位员工讲安全生产课,我们都一一满足要求。四是协调法院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普遍性的刑事案件挪进企业开庭,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有力地震慑犯罪,教育员工。五是建立与企业定点联系,定向服务制度、今年初我院重点选择了5家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为法律援助单位,从院党组和服务企业办中确定5人义务担任企业法律服务员,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六是分片组织企业联络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联络员的能动作用,并督促企业联络员认真履行职责,要求联络员针对企业运行中发生的涉检诉求写出专题报告,转化为服务企业的一些举措。七是千方百计为服务企业提高质量,做到有案必查、有难必帮、有求必应,有矛盾协助化解,做好企业法律助手和服务员。
三是强化检察服企职能,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一是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院对发生在企业中,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盗窃、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各类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主动与公安、法院沟通联系,抽调专人归类专办,严格实行定人、定时、定案、包质量“三定一包”办案责任制,依法快捕快诉,确保 案件在检察环节的畅通,及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惩防并举,严肃查办侵害企业利益的职务犯罪,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今年以来,我院积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职务之便,侵害企业利益的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行为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案件18件19人,提起公诉16人,切实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结合办案,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机关办理企业案件的情况,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侵犯企业利益的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认真研究侵害企业利益的职务犯罪的特点、动向和规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防止和减少企业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而遭受的不法侵害,开展预防调查55件,进行个案预防46次。
三、检察长点评
检察长x说,对服务企业我院始终坚持主动出击、综合整治的原则,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阻挠施工、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各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积极主动参与县里开展的x等重点工程整治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我院共批捕涉企案件58件89人,提起公诉62件95人。
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是我市检察系统的一面旗帜,我院要 把服务企业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为企业营造宽松灵活的政策环境上有新突破,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全面服务上有新方法,为企业构建诚信有序市场秩序上有新举措,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上要有新作为,把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做深、做细、做好,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打好基础。
第三篇:邓州市中小企业过桥续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邓州市中小企业过桥续贷资金使用管理
暂 行 办 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因资金暂时困难而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市政府决定设立“中小企业过桥续贷资金”(以下简称过桥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过桥续贷。为做好过桥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过桥资金遵循“总额控制、专户管理、有偿使用、按时收回、封闭运行”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优先支持实体经济中小企业,确保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过桥资金,是指由市政府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专项用于为偿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时周转困难、且承贷银行同意足额续贷的企业提供的临时周转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仅指邓州市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标准的企业。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承贷银行,仅指邓州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在邓州市有信贷业务的异地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二章
设
立
市工信委在园区外企业申请使用过桥资金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银监办、人民银行负责督促承贷银行办理续贷业务,做好过桥资金和银行续贷资金划转的衔接,确保续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市担保公司负责过桥资金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对申请企业进行考察,确保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第四章
使
用
第十条 过桥资金只用于企业还贷续贷应急的流动资金,不能用于其他任何事项;企业使用过桥资金数额原则上不高于续贷金额且不超过企业当期应归还银行贷款额度的70%,单笔使用最高限额为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5天。
第十一条 建立过桥资金风险补偿机制。过桥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借用企业按照日利率0.7‰支付资金使用费,所收资金使用费单独核算。过桥资金所形成的利息收入和资金占用费全部作为过桥资金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充过桥资金。
第十二条 企业在申请使用过桥资金前应缴纳“过桥风险保证金”,存入“中小企业过桥资金管理专户”,不计利息,缴存比例为拟使用过桥资金的5%,即以企业缴纳“过桥风险保证金”金额的20倍作为其使用过桥资金的最高上限。“过桥风险保证金”在企业返还过桥资金后原数退还企业。
第十三条 申请使用过桥资金的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借用企业申请使用过桥资金时,须在银行贷款到期20个工作日前,与承贷银行一起向市担保公司提出申请;
(二)考察:市担保公司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到该企业和拟贷款银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信用等级、授信额度等情况,落实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对企业的续贷业务办理情况,将考察情况报联审办;
(三)审核: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或市工信委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联审办根据市担保公司的考察意见及产业集聚区、工信委的初审意见,研究是否给予过桥资金支持;
(四)放款:联审办审批同意后,市担保公司3日内与借用企业签署借用过桥资金的合同文件,并于企业贷款到期日(或前一日)将过桥资金转入企业贷款账户。
第六章
监
管
第十六条
市担保公司对过桥资金全程跟踪,及时对接承贷银行,掌握续贷资金发放情况,负责监控过桥资金,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并及时归还。
第十七条 企业应在承贷银行续贷资金到账后1日内偿还过桥资金。对于使用过桥资金超过30天不还或不足额归还的企业,每天加收0.5‰滞纳金;超过60天的,每天加收1‰滞纳金,并没收其过桥风险保证金;对骗取挪用、久拖不还过桥资金的列入市企业信用黑名单,今后不再受理其过桥资金使用申请,在各宣
第四篇:互金整改大限临近建行试水资金存管网贷行业迎曙光
互金整改大限临近建行试水资金存管网贷行业迎曙光
2017年02月16日01:50 证券时报
近日,网贷行业迎来一则好消息——建设银行(5.840, 0.00, 0.00%)广东分行正在研发资金存管系统,并已与当地多家网贷平台进行接洽。面对一直“难产”的存管窘境,国有大行的入局无疑为网贷行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建设银行广东分行的资金存管系统还尚未建立,正是由于内部一则为存管系统征名的信息不慎泄露而被媒体公开。据了解,该存管系统初期将主要对接个人网贷平台(P2P),后续会再接入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所、理财平台等。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对资金存管避而远之的国有大行,如今突然转变态度积极研发,最重要的动因就是各省市备案细则将要落地,面对这个规模2万亿元、并且在不断扩大的市场,现在正是入场的时机。
自去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设下互联网金融整改大限,半年后,广东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布省级网贷监管细则,明确了资金存管与备案的先后顺序,即可以先备案,再进行资金存管。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表示,“办理备案后,要对接省金融办的档案系统,档案系统可实时监控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坏账等情况。允许先备案后存管的作法,无疑将行业合规推进中的拦路虎——资金存管这个问题解决了。这样就不会因小失大,影响整体监管工作的推进。”
事实上,资金存管的推进一直是个大难题。从最新数据来看,目前真正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只有99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4%。而随着P2P行业几例非法集资大案爆发,多家银行立即暂停了存管业务。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部分银行在对平台不了解的情况下,会将备案作为介入其存管系统的指标之一。而各地备案细则的落地,无疑是为银行扫清了地雷,使其能够辨识平台的好坏。
据了解,资金存管业务的利润相当可观。
各家银行对网贷资金存管的收费标准不一,主要费用包括接入费、服务费、交易手续费及保证金,其中,接入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服务费通常是按年收取,比较普遍的收费方案有两种:一种是按正式对接后发生交易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费率区间大约为0.15%~0.3%;另一种则以固定的年费收费,费用大概在20万~60万元之间;也有两者结合的收费模式。此外,一些银行还需要平台缴纳保证金,普遍按2%提取,金额一般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方颂认为,“互联网+”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无论传统银行,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展存管业务可帮助传统金融开阔眼界,接触新产品,加强创新能力。
同时,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后,或将改变P2P一味“求着银行做存管”的现状。市场形成竞争格局后,不仅存管系统的用户体验将得到改善,也能够促使相关费用回归到更加合理的区间。
目前距离监管大限还剩下6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外,高昂的存管费用也令小平台望而怯步,不少无法完成存管的平台将会面临注销的结局。随着行业的规范,势必会引来更多银行来分羹,但短期内资金存管仍难以看到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