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0年上半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铁佛镇2010年上半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倪昌兵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各位代表:
上半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镇经济继续保持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政府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财政收入目标。
一、上半年财政收入总体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镇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728.03万元,同比上年2422.50万元,增收1305.53万元,增长53.89%,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74.56%。
2、镇级收入:全镇累计完成镇级地方收入701.22万元,同比上年636.49万元,增收64.73万元,增长10.16%,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70.12%。
3、工业收入:全镇累计完成工业收入366.07万元,同比上年354.5万元,增收11.57万元,增长3.26%,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73.24%。
二、上半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镇预算支出执行1435.56万元,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44.86%,同比上年减少支出84.44万元,降幅5.9%。
主要支出项目有:
1、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182.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2.7%,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45.65%。其中:公共服务支出25.5万元,部门服务支出30万元,业务费支出20.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9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1.4万元。
2、教育事业经费支出17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2.2%,完成人代会预算的全年43.75%。其中:基础教育经费支出120万元,村级完小经费支出35万元,镇教育经费专项支出20万元。
3、科学事业费支出8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1%,完成人代会预算的43.5%。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3.7%,完成人代会预算的44.14%。其中:公用经费支出5.2万元,文化体育经费支出1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7.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9.33%,完成人代会预算的46.25%。其中:民政事业支出35万元,老龄事业支出18.5万元,社会救助及低保支出25万元,征地劳动力安置支出95万元,农村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支出31万元,行政离退休人员支出42万元,居民家庭财产保险支出15万元,企业社保补贴16万元。
6、医疗卫生支出8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5.57%,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40%。
7、城乡社会事务支出13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9.4,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33.75%。其中:村居委经费支出26万元,镇区卫生管理及维护支出32万元,老集镇综合改造支出20万元,农民集中区供水网改造支出18万元,镇区绿化养护与建设支出12万元,农民集中区综合整治支出1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支出8万元,迎世博专项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8、农林水事务支出3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5%,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36%。
9、工业、商业、金融事务支出113.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7.9%,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37.83%。其中对民营企业扶持35万元,镇企协议企业扶持58元,县财政转移支付扶持20.5万元。
10、综治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支出30.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1%,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43.7%。其中综治经费21.6万元,平安创建经费1.2万元,维稳经费0.4万元,大调解经费0.4万元,国家安全经费0.3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0.3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0.3万元,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0.7万元,消防工作经费0.4万元,禁毒与防范邪教工作经费
1.5万元,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经费0.7万元,法治建设经费2.8万元。
其他支出255.3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7.8%,完成人代会预算全年的42.56%。
三、上半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1、积极培植税源,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了实现镇人代会通过的2010年财政收入预算目标,我镇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企业二次开发和置换改造。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培植税收增长点。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对企业发展、经营状况、税源的调研、分析,对重点税源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2、保和谐、促发展,不断加大民生投入。
一是继续加大对教育、科学事业费的投入。全年财政教育费预算450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228万元,执行率50.7 %;科学事业费预算150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87万元,执行率58%。二是建立了铁佛镇征地农民长效增收机制,提高了铁佛农村发展成果奖发放标准,从原1200元/年人调整为3000元/年人,原1800元/年人调整为3600元/年人,上半年已实际发放393.23万元。上半年已兑现600万元。三是重点保证实事项目的资金需求,上半年安排18万元用于居民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安排10万
元用于居民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四是安排6万元迎世博专项资金,用于迎接世博,参与世博活动,让世博行动引领社会新风尚。
3、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妥善安排好预算,在保证三个法定增长和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确保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社会事业,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及社区建设等公共领域。
四、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从制定和完善各项财政制度入手,以监督和检查为手段,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审批制度,强化支出的规范管理,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财务审核和工程审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对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
上半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良好,但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还十分艰巨,收支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从目前收入情况看,今年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显现,我们将在调研的基础上,适时提出调整本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方案。
五、下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
1、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要进一步落实好镇政府制定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服务责任的落实及扶持资金的兑现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大项目,特别是财政效益大,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开工建设,千方百计扩大经济总量,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镇级财政平稳运行。
2、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同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开展收入调研分析,确保税收均衡入库。二是继续加强税收征管,完善考核机制,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查堵漏户,确保应收尽收。三是不断挖掘增收潜力,找准我镇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突破口和支撑点,优化财源结构,夯实税源基础,增加税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
3、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征地农民和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政策的落实,完善帮困救助体系,扩大帮困救助受助群体。支持为老工程建设,改扩建社区老年活动室,新增社区家庭病床,按排老年人健康体检等,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实事项目。积极落实促进就业的各类项目资金,创建充分就业小区,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确保我镇就业率的不断提高。
4、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财政运行过程中,将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在财政收入增长趋缓,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的形势下,按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中去。
第二篇:清镇市2018年7月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
清镇市2018年7月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
情况报告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7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贵安新区)103,764万元,同比增长16.06%,增收14,3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幅在贵阳市12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位。
全市税收收入完成77,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61%,非税收入完成26,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9%,收入保持了较好的质量。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428万元(含上级专款),同比增长16.02%,增支22,826万元。
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来看,支出科目中支出比重较大的有:
(1)教育支出62;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21%同比增长20.19%,主要原因是发放教育系统教师的目标奖603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67%;
(3)公共安全支出17,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20%;
(4)农林水事务支出15,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6%;
(5)医疗卫生支出7.9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
15,322
第三篇:2006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06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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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八月五日公告)
2007年第1号(总第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6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2006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今年的审计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工作中心和重大改革措施,以本级预算执行为重点,关注省委、省政府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审计了省财政厅、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19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全省养老保险等5项社保基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等7项农业补贴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开展了行业审计;对全省县级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对基础教育经费、成品油价格补贴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元,为财政收支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2006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7.9亿元,增收11.3亿元,比上年增长24.1%,为预算的124%。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7.3亿元,比上年增长18.7%,为调整预算的94.6%。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省级可用财力191.4亿元,比上年增加27.3亿元,增长16%。
中央支持力度加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2.3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增长24%。
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省对县(市)下达一般转移支付和县乡奖补资金132.9亿元,比上年增加50.7亿元,增长61.7%。
公共财政职能逐步强化。省级财政加大了在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投入。安排高校困难学生救助资金2.3亿元,建立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落实资金11.5亿元,支持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14.4亿元,实现53万下岗人员再就业;下达资金8.9亿元,专项用于环境治理等。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从审计情况看,2006年省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审计也查出一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解决。
二、2006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省财政厅、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级财税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治税,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改革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确保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实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比上年提高10%,推进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制度,增强了财政监管调控能力。这次审计查出以下问题:
1.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比例偏低。2006年,省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为24.7亿元,实际完成13.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53.4%。
2.预拨经费未及时处理794万元。按照规定,预拨经费应在年终前转列支出或清理退回。2006年底,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处理的预拨经费余额为794万元。
3.应作未作基金预算收入1268万元。2006年,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实现1898万元,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630万元,应缴未缴国库作政府基金预算收入1268万元。
4.未及时征收企业所得税1.7亿元。审计抽查地税部门对部分重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查出5户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中,当年未能及时征收入库1.7亿元。
5.应缴未缴各种税金7378万元(含国税部门应征增值税4098万元)。审计焦煤集团等4家省属煤炭企业税金申报、缴纳情况,查出企业不按规定进行税金申报、缴纳和代征代扣等造成少缴各种税金7378万元。其中:计提税金未及时缴纳4225万元;少计收入等隐瞒税金1996万元;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作未作纳税调整,少缴企业所得税417万元;未按规定代征代扣个人所得税740万元。
6.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不一致。2005年以来,郑煤集团、永煤集团和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有矿井基础上,经改组改制新成立独立纳税企业6户。按照现行的财税管理体制,这些企业改制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属省级收入。改制后,出现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入库级次不一致的问题。永煤集团下属2户企业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缴入了省级,而郑煤集团和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4户企业却缴入了市、县(区)级,金额达9265万元。
7.对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延伸审计,查出遂平县富林花木有限公司、遂平县金钟养殖有限公司出具假发票、私刻公章,套取支农资金。省审计厅按照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查处。遂平县纪检委和监察局已对4名相关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正在查处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共审计19个省级部门,并延伸审计125个二级预算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全部实行了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基本规范和透明,支出预算不断细化,内控制度逐步完善,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挪用财政专项资金2027.7万元。其中:8个部门挪用财政专项资金765.2万元,占37.7%;6个部门所属的15个二级预算单位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262.5万元,占62.3%。
2.滞留财政专项资金954万元。其中:4个部门滞留457万元,占48%;3个部门所属的3个二级预算单位滞留497万元,占52%。如2004至2006年,省财政拨出的育林基金234万元,至2006年底未安排使用,造成了资金的长期闲置。
3.房屋租赁收入等未纳入单位财务账统一核算1700万元。其中:2个部门305万元,占18%;8个部门所属的15个二级预算单位1395万元,占82%。主要用于职工的福利性支出。
4.违规收费、向下属单位摊派和未经批准集资1101万元。其中:4个部门所属的5个二级预算单位擅自设立12个收费项目,违规收费581万元;2个部门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乱摊派404万元;1个二级预算单位违规集资116万元。
5.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1943万元。其中:4个部门511万元,占26%;4个部门所属的4个二级预算单位1432万元,占74%。
(三)社会保险基金行业审计情况
对部分市、县社会保险基金行业审计情况表明,2006年,5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7亿元,支出227亿元,收支结余50亿元。累计结余253亿元。从审计的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企业欠缴、少缴保险基金。审计发现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欠缴32.4亿元,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欠缴1.1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欠缴9184万元。有些企业有意隐瞒缴费基数,造成少缴漏缴社保基金。其中: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抽查241家企业,少缴4501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抽查211家企事业单位,少缴6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抽查301家企业,少缴300万元。
2.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捆绑征收,两项基金没有分别记账核算,造成基金间互相挤占。部分县经办机构将基金违规存入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
3.财政专户活期存款余额比例偏高。截至2006年底,5项基金有53亿元为活期存款,占73%。不利于保险基金的增值。
4.养老保险基金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其中:以前挪用的养老保险基金没有收回3903万元;以物抵费形式收取的养老保险基金未变现3938万元。
(四)涉农资金审计情况
1.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支农资金审计情况
2005至2006年,各级财政对44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农资金投入74亿元。其中:县级投入18.4亿元,占25%;上级投入55.6亿元,占75%。资金和项目管理实行了县级报账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资金管理使用总体较好。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使用,使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农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审计查出:18个县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达不到法定的增长幅度;31个县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不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5242万元;部分项目缺乏科学论证、配套设施不完善或后期管护不到位,使项目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2.七项农业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筹措资金30.6亿元,继续实行七项农业补贴政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细化责任,组织得力,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基础工作扎实,资金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补贴条件、补贴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使用情况整体良好。七项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业增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素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人民群众满意。审计共查出有问题资金711万元,仅占补贴资金总额的0.2%。主要是个别地方资金拨付不及时,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使用不规范,良种补贴项目使用大额现金,测土配方施肥部分项目县工作进展缓慢等。
(五)基础教育经费审计情况
对176个教育部门、968所中小学校和166个财政部门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表明,2006年各级财政投入基础教育经费200亿元。其中:教师工资147亿元,“两免一补”资金14.6亿元,危房改造资金8.3亿元。从审计的情况看,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了“专户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多数中小学校认真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各项收费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也查出了一些问题。
1.教育经费拨付不及时691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教育厅、财政厅与省新华书店关于免费教科书结算价格确定较晚,各县的免费教科书资金与省新华书店结算较迟所致。
2.一些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加上一些学校建设新校区等原因造成违规集资9127万元。
3.配套资金不到位1726万元。主要是部分市县未按规定配套“一补”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
4.无依据收费2971万元。其中:部分教育部门及中小学自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1793万元;个别地方政府擅自批准收费、摊派及其他违规收费1178万元。
对审计中查出的伊川县有关学校和乡镇违规收费和截留挪用教育费附加的问题,省审计厅已按规定移送当地政府进一步查处。
(六)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1.污水处理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105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0.4亿元,已竣工项目63个。这些项目的建成并投入运营,对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存在较大缺口。截至2006年底,累计到位建设资金27.7亿元,未及时到位资金31亿元。其中,地方及企业自筹资金未到位24.7亿元。二是部分项目建设工期滞后,未能按要求及时完工。应于2006年底前竣工的77个项目中,卫辉、长垣等14个项目由于世行、亚行贷款项目招投标程序复杂等原因,未按时竣工;应于2007年底竣工的28个项目中,获嘉、宁陵、杞县、扶沟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三是与项目配套的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进展缓慢。105个项目概算批准新建及改造管网里程2069公里,投资23.7亿元。截至2006年底,配套管网实际建设了664公里,占设计里程的32%,完成投资8.8亿元,占概算投资的38%。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不能同步建设,直接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和投资效益。四是污水处理费征收率低。2006年,105个县(市)应征收污水处理费2.63亿元,实际征收1.24亿元,征收率仅为47%。其中,一些县(市)征收率不足15%。
2.燕山水库移民项目审计情况
截至2006年底,省移民办共收到燕山水库建管局拨入移民资金5.1亿元,拨出3.4亿元。为规范移民资金管理,省移民办制定了在建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基本做到了及时拨付和按规定使用移民资金。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公款私存1754万元。如2007年1月24日,叶县辛店乡财政所将移民资金转入会计个人存折500万元。二是部分工程进展较慢。一期共13个移民安置点,支街道和排水工程均未实施;二期移民安置点中,抽查方城县10个建设点,截至审计时有5个尚未实施。对审计查出的叶县保安镇多占青苗补偿费,以及有关人员侵占附属物补偿费等问题,省审计厅已按规定移送当地政府和纪检部门进一步查处。
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07年4月底,列入2006年省发改委计划的361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全部建成。项目的建成,改善了基层组织的工作环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升了基层组织形象。审计调查中发现:省发改委计划建设数量比中央预拨资金建设数量多1128个,造成资金缺口1404万元;大部分县对建设项目没有按照规定组织统一招投标,层层下放至乡镇或村委会自行组织建设;部分项目家具没有及时配备到位。
4.漯阜铁路河南段改建、济洛高速公路竣工决算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量工程款、挤占建设成本5109万元。二是一些单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规范。三是个别项目截留、挪用征地拆迁工程款。对审计中查出的漯阜铁路建管中心违规肢解发包工程的问题,省审计厅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七)其他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1.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2006年,中央财政分两次共拨付我省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2.6亿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财政的补贴政策,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保证补贴资金落实到受补对象,社会效益明显。对全省出租车行业3.5万名从业人员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82%的被调查对象对补贴政策表示满意。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林业行业虚报用油量,多领财政补贴款102.7万元。二是部分市县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226.6万元。三是超范围发放农村道路客运业补贴资金96.3万元。四是部分市县未落实补贴配套政策,对该取消的收费项目还继续收费,对该降低标准的项目未予降低。
2.扩权县(市)执行扩权政策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表明,2004年以来,巩义等五县(市)扩权政策成效明显。“财政直接结算”使省级各种专款补助直达县(市),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计划直接上报”等政策,使部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审批更加快捷高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2005年,五县(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672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1亿元,同比增长34.7%,比全省平均增幅高9.3个百分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扩权政策执行不到位。省辖市及部分省直部门未将有关权限直接交由扩权县(市)行使。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项目直接申报等权限未落实到位。如失业保险基金在省级失业保险中心调剂5%后,省辖市再收取20%的调剂金,存在省、市两级双重管理的问题。二是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扩权县(市)财政结算体制改变后,预算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初步编制了部门预算。但是,还存在着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批复不到位、预算执行率较低以及未全面实行政府采购等问题。
三、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对这次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审计厅已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依法进行了处理。对重要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送专题报告24份。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下发审计决定书41份,要求有关单位限期予以纠正。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依法向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和地方政府出具移送处理书19份。对制度不完善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对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情况,省审计厅于6月18日向省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李成玉省长非常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审计工作是省政府在资金运作上把关的,对政府也是监督。协调有关部门逐项整改,尤其是有些专项资金拨付过慢,应坚决改正。企业所得税漏征和混级入库、企业欠缴养老保险金等问题,必须予以纠正,今后再发生就应查究责任”。7月4日,常务副省长李克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通报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审计整改工作。李克副省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成玉省长批示精神,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研究,具体分析,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
对省审计厅已经上报的24个专项审计报告,省长李成玉、常务副省长李克等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对世界银行贷款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上报后,省政府根据审计建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银行贷款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解决审计查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对此,财政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省的做法为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供了体制保障,并向全国财政系统全文转发。
对省审计厅下达的41份审计决定,有关部门和单位都非常重视并积极整改。已到执行期的13个审计项目,已经整改完毕。追回挤占挪用资金367.7万元,拨付滞留资金363.9万元,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资金1395.5万元,核减国家投资5109万元,10项违规收费已停止执行。仍在执行期的28个审计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落实审计决定,积极进行整改。目前,地税部门已将未及时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全部征收入库。省农业厅于6月30日在全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座谈会上,对七项农业补贴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有关市县立即整改。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教育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已着手完善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护责任,保证工程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对省审计厅移送处理的案件线索,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查处。如对省属某企业审计查出有关人员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移送后,省纪检委已成立调查组进一步调查。截至目前,已经移送的19起案件线索中,7起已经查处完毕,其余12起正在查处之中。
对省审计厅提出的审计建议,有关单位积极采纳,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对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政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监察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监督员工作暂行规定》。对部分学校仍然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省教育厅正在拟定《关于对教育乱收费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差异过大的问题,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规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针对这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逐步细化预算,减少待分配财力,增强预算的刚性;推进综合预算管理,规范对基金预算收支和预算外收支的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进度和质量,减少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对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缴管理。坚持依法征税,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征缴;增强企业自主纳税意识,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制度;明确省属企业改制后企业所得税的入库级次,保证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公平性。
第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建立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问责制度,从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到使用和效益,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健全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单位缴费基数的审核,避免少缴漏缴社保基金问题;增加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比例,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第五,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投入和管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项目建成后的管护工作,确保污水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效益的发挥。
第四篇:2006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模版)
川审„2007‟48号 签发人:程智钰
四川省审计厅关于
2006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省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审计厅对2006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脱离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又如,财政厅在组织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中,未严格要求部门单位执行“零基预算”的原则,导致部分支出预算无具体内容和执行单位不落实。经抽查3个省级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制的2006年部分专项支出预算5464万元,就缺乏原始资料,内容也不具体。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口径,确保预算内容真实、细化、具体,严格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调整变动过大。2006年财政厅批复省级130个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149150万元,实际执行39900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67.5%,预算调整变动较大,不利于强化预算约束。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从制度上控制政府采购预算与执行结果偏差较大的问题。
3.关于向下转移支付情况
随着收入较大幅度增长和中央补助增加,省财政对下级的补助力度也进一步加大。2006年省对下补助支出达7078771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1034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0017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87958万元,原体制补助和专款补助等2785635万元。各项补助中,税收返还计算依据客观准确,专项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具体明确。但需要指出的问题是:
(1)专款补助项目多、分布散。2006年省级财力对下安排的专款项目较多,资金达578152万元;其具体项目是,10万元以下的1746个,10-30万元的2096个,30-50万元的855个。财政厅应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对省专款项目进行清理整合,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
(2)预算资金3000万元拨付渠道不够规范。按有关规定,拨付下级财政的补助,应办理结算,通过国库调拨资金。但2006年财政厅将在省级列报支出的企业改制资金等,从省级财政专户拨付给自贡、泸州、广元、资阳等市3000万元。财政厅今后应严格按照预算级次和规范渠道办理预算资金的划拨。
4.关于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2006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超收210447万元,占年初一般预算收入的13%,超收收入逐年增加。2006年对当年超收全部作了安排,其中,用于当年支出134442万元,弥补赤字4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2005万元;安排内容主要是农业、教育、科技、社保、交通、环保、工资改革和补助困难地区的支出。超收安排项目与报人大备案的项目相符。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财政厅应当提高收入预算编制质量,逐步缩小收入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距;同时,要提高对超收的预测水平,及时组织超收的预算安排与执行,尽力避免年底集中下达预算及大量结转的现象。
5.财政支出进度较慢且不均衡
随着省级财力逐年较大幅度增加,财政对事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财政厅亦采取了积极措施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需要指出的问题是:
财政支出进度较慢且不均衡。2006年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
6实行建卡管理,账实不符现象较为普遍。经抽盘12个部门所配电脑,有504台有实无账、82台有账无实。二是有3个部门购臵办公设备等571万元未纳入政府采购。三是一些部门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往来账款长期未作清理、行政机关与各类协会和学会的人财物混合使用,以及部分收费收入未缴入国库或专户等。如水利厅收取的水资源费至今年3月尚有3527万元未缴入国库。
此外,审计还发现,2002—2004年间曾接受过审计的农水局、畜牧局、民政厅、药监局,未认真执行当年的审计意见和决定,部分被查出的问题至今未整改纠正。
5.下属单位的监管不力。经延伸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对其下属单位疏于监管,导致一些单位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如信息产业厅下属的监测站未按规定将2005年末各项结余9039万元编入次年预算;民政厅下属的慈善总会违规在有指定用途的捐赠款中提取业务费55.7万元;畜牧局下属的科研院兴办的两家公司2006年本为亏损,但仍按股本份额向本院及其职工分配发放股利152.5万元;水利厅下属的东风渠管理处2006年应列未列收入380.6万元,导致其损益不实;环保局下属的环科院、环监总队滞留应缴财政资金610.5万元;农业厅下属的植保站通过虚列支出,将农药储备资金等820万元转给两个服务部用于新农药、新药械经营活动;省种子站伪造会计凭证账簿,隐匿收入395.4万元等。
经组织对宜宾等6个市药监局、内江等7个市州质监局及其所辖部分县级局的抽审,发现垂管系统的基层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主要是:部分收费收入未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42.5万元;无依据或不规范收费201万元;虚列支出导致决算不实548万元;私设账外账或公款私存358.8万元;账外资产509万元等。如宜宾市药监局账外存放所收的药品购销员技能鉴定费、医师培训费和其他资金204万元,由个人以现金及存折保管130.6万元。该局及下属单位还无依据收取安全信用分类管理费、检查成本费、打假服务费等39.6万元;内江市质监局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82.2万元。
二、部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审计(调查)情况
(一)审计调查西充县红旗水库、隆昌县古宇庙水库等7个列入全国整治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效益情况表明,自国家以国债资金为主投资整治以来,各地及时组织实施,在解除安全隐患、提高水库综合效益上已取得积极成效。但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违纪违规行为还较为严重。一是7个水库套取和挤占挪用建设资金2235万元,占到位资金额14545万元的15.4%。主要是一些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串通监理、施工单位共同作假,采取虚列项目支出,甚至以虚假合同、虚假结算等方式,套取并挪用建设资金,加剧了投资不足的矛盾。二是工程结算高估冒算,形成资金损失漏洞。经对部份已完工并办理结算项目的抽审,送审造价8194万元,审减1490万元,占18.2%。如安居区麻子滩水库送审工程造价646万元,审减额达303万元,占46.9%。三是私设“小金库”993万元,部分建设资金流向小团
10未落实共22448万元。此外,一些地方还存在乱收费、工程实施未公开招投标、资金长期挂往来未结账等问题。如泸县林业局将套取和向下属单位乱收取的天保资金等25万元存放于“小金库”,用于发奖和其他支出。
(四)审计德阳、攀枝花、自贡、乐山、眉山、雅安6个市200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及其效益情况表明,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强公积金管理,参缴与贷款人数逐年增加,逾期贷款逐年减少,公积金使用效益有明显提高。但6个市住房公积金从制度机制到资金归集、管理都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未切实履行决策职能,部分地方公积金中心代行了其重大事项审批决策的职责。由于决策监督机制不健全,为一些不规范运作行为开了方便之门。二是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存放公积金48409万元。三是挤占挪用公积金4215万元。主要是以前违规借贷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本息未按规定限期收回。四是部份地方财政应匹配的公积金未纳入预算,或虽有预算但未全部拨付到位4006万元,未切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五是公积金缴存差异大,造成新的分配不公。按我省规定缴存比例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15%,但有的市最高达20%,有的市最低仅为1%;按规定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但有的市最高的超过了5倍。这在不同城市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同一城市高低之间都反映出很大差异。六是公积金使用效果欠佳且地区间不平衡。6个市平均个人贷款率为28.8%、资金运用率为35.8%,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和17个百分点;资金沉淀率为42.8%,却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6个市间高低相比,个人贷款率相差49.3个百分点、资金运用率相差30.6个百分点、资金沉淀率相差26.7个百分点。七是公积金归集缴存及个人贷款覆盖率不高。在岗职工参缴的比例平均仅64.7%,当年个人贷款只占缴存累计人数的2.9%,影响了公积金应有作用的发挥。
三、部分专项审计(调查)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一)对省医院、省第四医院、成都市第三医院、川北医学院和泸州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共5所医院2005年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结果表明,近年来,各医院积极转变服务态度,改善就医环境,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在医疗服务收费和财务管理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违规收费294.9万元。其中自立项目或重复向患者收费192.9万元、超标准收费102万元。如泸州医学院附院自立项目收费103万元,其中自定卫生材料项目重复向患者收费50.7万元;成都市第三医院对未列入收费目录的卫生材料等自行收费39万元。二是违规使用自制收据收取非医疗费用。如川北医学院附院使用自制收据收取房租、对外新药遴选费、病历工本费等非医疗费用2379万元。三是一些医院将部分收入放在下属单位账上和私设的账户核算,形成账外资金755.8万元。四是基础管理不规范。省医院等3家医院违反政府集中采购政策,自行采购医疗设备4263万元;还有2家医院购臵固定资产未入账2372万元,有3家医院不按规
314对以上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法违纪的案件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人员,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37件,已有2人被逮捕、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正在建章立制进行整改。下一步,建议省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依照法律规定,全面整改情况,将在今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及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从近年预算执行情况看,进度不均衡、执行率偏低、结余结转较大的状况还较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平稳运行和预算执行效率。对此,财政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着力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机制。一要不断提高预算编审质量。要严格部门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不断优化、细化、硬化预算,纠正随意变动预算和追加频繁的现象,提高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和准确率。尤其是项目预算,要完善滚动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分类规范预算项目,推进项目预算的具体化、清晰化、透明化,努力做到预算准确、安排合理、到位及时、进度均衡、执行有效。二要加强预算执行的动态分析与调控。准确判断和掌握预算执行趋势,及时清理、调整无具体项目的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率。三要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落实追踪问效,提高行政效能。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项目资金最迟应在10月以前安排到位,对执行进度差的单位,应及时采取制约措施,促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加大专项转移支付的监管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目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分散、部门职能及项目内容交叉重复、大量专项资金在基层被用于一般工作经费的问题,要着力从完善机制制度着手,围绕提高分配政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导向性,全面清理并逐步整合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本着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为重点,统筹安排转移支付资金;要着力构建职责明晰、管理有效、监控有力的管理体系,围绕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专款专用的总体要求,改进资金拨付方式,完善县级财政报账办法,提高资金实际到位率;要建立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评体系,形成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要着力形成财政、审计、监察协调配合的监管合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着力提高二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从近年审计情况看,二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违纪违规问题也较为突出。对此,应着力加快财政改革向各级基层单位的全面推进。要不断规范财政二次分配行为,严格基层单位的预算管理,确保改革层次向纵深推进取得实效;要强化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指导与监管的责任,实行必要的内部控制与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提高二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的规定,我们拟在此
二○○七年七月二日
920-
第五篇:深圳市2010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深圳市2010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1-08-31
信息来源:深圳市审计局
—2011年8月25日在深圳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倩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科学谋划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着力改善社会民生,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全面优化城市环境,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巩固了特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十一五”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一般预算收入730.03亿元,比上年增长25.71%,完成预算的107.6%,其中税收收入639.41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87.59%。一般预算支出786.33亿元,比上年增长28.03%,完成预算的97.4%,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06.5亿元,支持经济和产业发展资金158亿元,分别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6.26%、20.10%,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保障大运会筹备工作的深入展开,不断巩固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3.03亿元,教育支出64.68亿元,分别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0.56%、8.23%,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加快市容提升,增进社会民生福利,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国有资产收益全年预算收入14.41亿元,预算支出15.53亿元;决算收入15.28亿元,决算支出15.42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6.04%和99.26%,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工作不断完善,形成了具有特区特色的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体系。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市政府已于2010年11月18日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报告具体整改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一部分 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今年对深圳市2010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宏观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更加注重从体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反映问题,在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经济安全、促进反腐倡廉和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市财政委2010年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行政运行项目经费实现零增长,推进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优化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建立全市统一的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增加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投入,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等经费。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扶持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互联网、生物等新兴战略产业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大力推进综合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覆盖面,开展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专项清查,财政管理不断加强。审计发现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或规范的问题。
(一)部分资金预算编制不准确。经抽查,2010年预算安排的出口退税调节准备金等8项专项资金共30.15亿元,全年均未使用;预算安排商贸会展服务业专项资金预算7 000万元,实际支出22.22万元,执行率低,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的有关规定不符。
(二)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科目2010年末结余共56.41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与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预[2010]88号)的有关规定不符。
(三)部分区财政转移支付核算不规范。市审计局2011年对六个行政区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六区2010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区转移支付核算不规范。罗湖区财政2006年至2010年每年合并对冲上级补助收入与上解支出1.14亿元,均未在区财政局预算总账及财政预算收支决算中反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不符。市财政2007年转移支付给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项目资金1.5亿元, 2008年建设单位变更后,至审计结束时市区财政仍未办理结算。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市地税局2010年进一步挖掘税源潜力,共组织各项收入1 097.8亿元,较上年增长24.14%,为我市财政预算收入稳定增长和市区两级预算平衡做出了贡献,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较充裕的财力保障。本次重点审计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情况,市地税局采取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多次调高预征率、严格清算程序等多项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自2005年11月我市开征土地增值税以来,征收入库的土地增值税逐年增长,其中2010年土地增值税入库49.86亿元,较上年增长166%,为我市2010税收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审计发现税收监管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企业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合计6 331万元。经抽查发现,7家企业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合计3 123万元,3家企业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3 208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审计期间均已补缴完毕。
(二)部分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未及时清算。经对比国土部门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证信息和税务部门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清算等信息数据,审计抽查发现有10个房地产项目已竣工完成销售达到应清算条件未清算,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的要求不符。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抽查了市政府各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对市交通运输委等4家单位2010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市属3家公立医院收费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来看,各预算单位2010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和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审计也发现部门预算执行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门预算公开不够细化、内容比较简单。至2011年6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绝大多数能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财政委的要求,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开了2010部门预算情况。但由于我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仍处于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阶段,一些部门公开的预算收支项目不够细化,公开的内容比较简单。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由于现行的预算管理制度下部分项目经费支出范围界定不清晰,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缺乏约束力,项目支出存在项目间相互调剂使用等现象。审计发现,市交通运输委机关本部在项目支出中列支2010年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运输博览会费用189万元,市城管局机关本部在城市管理“三防”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64万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符。
(三)机构改革后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登记。由于撤并单位多、人员和机构变动大、部分单位原有的固定资产管理薄弱,一些部门固定资产清理、登记不及时。2009年大部制改革后,市交通运输委先后组织了多次关于固定资产的账务和实物清查,但清查工作进展较慢。经审计抽查,已撤销的原市公路局及其直属分局等7个单位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完成清理、登记工作。2010年4月市城管局撤销、接收共32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园,成立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该中心截至2011年6月底,只完成了各公园房屋、车辆的盘点移交工作,其他实物资产尚未清查、登记。
(四)公立医院医用耗材未纳入阳光采购平台。市审计局2010年组织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2009年至2010年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3家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及管理基本依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实行阳光采购,但审计调查也发现,由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未将绝大多数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各家医院只能自行采购。经抽查,除市人民医院的介入类高值医用耗材由卫生部集中采购外,其余医用耗材均为各家医院自行采购,采购方式也是各家医院自行决定,包括院内公开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形式,不利于规范管理。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市财政专项资金2008-2010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对市社保基金2010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近几年来,市财政委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对专项资金进行了两次清理整合,经整合后的财政专项资金划分为产业类专项资金和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类专项资金两大类别24专项,其中产业类专项资金分为两小类 13专项;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类分为11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2010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82.50亿元,实际执行74.68亿元,当年结余107.82亿元。市财政委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及操作流程,经清理整合后的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审计中也发现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未履行规范程序。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时,由业务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向市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近三年来,新设立再担保资金等4个专项资金共21亿元,未见主管部门填制《设立申请表》,未做规范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部分产业类专项资金安排重复交叉。民营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与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的“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项目和资助资金”有重复交叉现象,一些企业重复申领资助经费。民营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国内市场开拓支出资金”与扶持外贸发展资金中安排的“会展业资助资金”也有重复交叉。这种多层次、多渠道分配资金的现象,影响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有待完善。由于《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未具体规定专项资金公示的媒体类型和范围、公示的内容和格式,审计调查发现各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等情况普遍未在主流报刊上公示,仅在单位网站上公示;部分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公示内容仅是基本情况,不利于发挥公示的监督作用。
(四)市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比较单一。市社保基金2010年收入402.87亿元,支出143.77亿元,当年结余259.10亿元,年底累计结余1 198.95亿元。审计结果显示,市社保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审计期间未发现挪用、侵占社保基金的违规行为。但审计发现,按照国家现行的管理规定,社保基金只能购买国债和办理活期、定期存款,保值增值渠道单一。审计还发现,市社保基金购买国债的比例较低,截至2010年12月底购买国债25.60亿元,占财政专户基金总额的2.16%;五年期定期存款51.57亿元,占财政专户基金总额的4.35%, 保值增值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市审计局共对轨道交通(二期)、大运会场馆等71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457.52亿元,审定金额431.66亿元,审计核减25.86亿元,核减率为5.65%。对大运会场馆、轨道交通(二期)、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项目、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等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提出审计建议132条。审计结果显示,在投资额逐年快速增长的同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基本能够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不断规范和完善建设管理,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基本控制在投资计划确定的建设目标范围之内。审计也发现,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竣工决算送审进度虽有较大改善,但依然不及时,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大运会资金物资及工程项目。市审计局从2008年起跟踪审计大运会场馆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同时对大运会部分申办经费、大运会执行局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制订了《深圳市审计局关于第26届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资金和物资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办赛事办城市”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廉洁办大运”审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派驻大运会项目审计工作组,建立了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联动审计机制。通过跟踪审计,提出了加强工程管理和投资控制的各类审计意见或建议32条,促进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大运会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物资管理。随着大运会的圆满结束,市审计局将对大运会工程、资金和物资进行全面审计,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二)轨道交通(二期)项目。轨道交通(二期)项目包括地铁3号线等37个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轨道交通线路全长约156公里,新建交通枢纽建筑面积总计约16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金额969.14亿元,2010轨道交通(二期)项目完成投资191.97亿元。市审计局把该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重点,设立了派驻轨道交通项目审计工作组,审计期间共审计投资金额14.56亿元,审定金额13.30亿元,核减1.26亿元,针对工程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提出各类审计意见或建议13条。审计发现如下问题。一是工程结算未按计划送审,影响审计工作进度。根据轨道交通项目各建设单位的送审计划,2011各建设单位计划送审项目工程结算金额合计398亿元。截至2011年6月底,相关各单位送审金额合计仅7.20亿元。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内部对工程变更审批时间较长,影响了工程结算进度。二是个别改迁工程未按图施工。在地铁5号线交通疏解及管线改迁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特区内路灯及管线改迁工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市审计局向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出《跟踪审计建议函》要求整改,并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其他建设项目。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考虑临时工程中材料设备的残值,存在损失浪费行为。如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临时用电工程有389万元临时用电设备、电缆未考虑材料残值回收,占送审金额38%。二是个别项目存在违法行为。审计期间内共对351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审计,仍有个别项目存在未依法招投标、造价咨询机构未严格审核工程造价等问题,共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处理5项违法行为。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经审计,2010年我市土地出让收入204.89亿元,返拨各区分成89.64亿元,市本级收入115.25亿元。市本级当年实际支出 141.55亿元,其中属于当年计划的为139.28亿元,属于以前结转计划的为2.27亿元。至2010年底,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累计结余44.12亿元(含上结转结余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当年土地出让收支已全面纳入基金预算,收入全额及时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全面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也发现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支出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情况不好。在《深圳市2010年土地出让收支计划》中,当年安排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79亿元、耕地开发专项支出2.85亿元。审计发现上述两项支出均未制定具体的项目支出计划,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计提了1.78亿元列收入,当年未发生实际项目支出;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当年未安排支出。
(二)我市基准地价未及时调整。基准地价是确定土地价格和征收土地税费的基本依据。审计发现,目前我市国土部门仍沿用2006年制定的基准地价标准,现行基准地价与实际市场地价差距较大,至今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这一情况与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符。
(三)征地拆迁补偿有关规定不够细化,执行过程不规范。《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可采用重置价法对被拆迁补偿物进行评估,但未明确规定是否考虑成新率。抽查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地铁集团和坪山新区的拆迁项目后发现,除室内装修装饰费以外,一些拆迁项目实际评估过程未考虑估价对象的成新率,评估结果高估了拆迁补偿物的价值。审计还发现,拆迁人普遍忽视对已征收土地附着物资产的管理。如坪山新区新龙达公司石井畜牧基地拆迁项目对拆迁范围内的果树、绿化景观、苗圃花木等进行了补偿,涉及总金额2 596万元,拆迁人放弃了对相关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没有利用其中尚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以降低拆迁成本。
七、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我市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工作逐年加强,建立了资产收益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了资产收益预算收支程序,制定了符合我市实际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比例。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审计局从2011年起对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及为企业提供融资借款决算进行审计,向市政府报告审计意见,作为市人大研究批复国有资产收益使用分配的重要参考。从今年的审计结果来看,2010国有资产收益收入完成预算计划,支出方面基本做到先预算后支出,重大支出预算调整履行报批程序;对监管费的使用加强了管理,节约了开支;借出的款项,都能如期收回,未出现坏账情况。但审计也发现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本运作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完善。资本运作专项资金2008年设立,主要用于对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增减持,资金规模10亿元。审计发现,资本运作专项资金的各项管理办法有待建立和完善,有关运作程序和增减持条件的界定不够清晰,资金的运作效果和总体情况也未定期分析及报告。
(二)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审计发现,市国资局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在选聘中介服务时对合同价格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服务事项采取除公开招标外的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选聘等方式。该内部管理规定未经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手续不完善。审计还发现,市国资局根据《市国资局国有资产收益使用内部管理办法》,2008年至2010年每年向部分全资企业提供无息借款,不符合效益原则,该管理办法有待改进。
对于以上反映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一些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审计报告全文或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或审计结束后积极整改,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市政府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整改,加强责任追究,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二部分 审计意见
一、强化职能严格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进一步强化财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和保障性领域的投入,严格预算的刚性约束,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积极探索绩效预算,加大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并注重形成合力,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完善征管流程,提高征收效率。积极推进项目经费预算的细化管理,明确项目经费的列支范围和标准,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约束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梳理、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增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积极推动制订《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条例》,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拓宽保值增值渠道,提高社保基金收益
受现行制度约束,社保基金只能购买国债和办理活期、定期存款,整体收益水平较低。要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将我市作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试点城市,积极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在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和完整的前提下,努力拓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领域和渠道。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增加社保基金购买国债的数额,提高中长期存款的比例,改善基金整体收益水平。
三、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运行提高效益
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科学管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要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在优化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全面、准确的投资概预算,使其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送审进度,采取措施处置好大运会赛后资产,大运会相关执行部门抓好赛后资产的摸底统计、登记造册、保管工作,制定合理的、分门别类的赛后资产管理制度,制定赛后资产的处置方案,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形成合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督促整改。
《深圳市2010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日期:2011-08-31
信息来源:深圳市审计局
围绕主题主线 服务“深圳质量”
——《深圳市2010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8月25日,市审计局陈倩雯局长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了《深圳市2010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市审计局审计工作较为全面的反映。今年的审计报告结构上进行了创新,与以往不同,分为《审计情况》、《审计意见》两大部分,结构更严谨,条理更清晰,意见和建议更系统,体现出审计机关在审计方式方法方面的创新成果。报告中的《审计情况》就市本级预算管理、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以及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执行等审计情况进行了报告,《审计意见》着眼于宏观与微观结合,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
一、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开展审计工作,宏观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市审计局近年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深圳质量”这一核心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把是否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判断审计质量的标准,从注重经济增长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加大了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整体来看,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立足于国家宏观层面,视野更加开阔,着力把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着力反映突出问题、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宏观性和全局性进一步增强。一是报告从宏观视野反映了市本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从审计结果来看,市财政委2010年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行政运行项目经费实现零增长,推进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优化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建立全市统一的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增加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投入,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等经费;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扶持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互联网、生物等新兴战略产业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大力推进综合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覆盖面,开展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专项清查,财政管理不断加强。二是报告反映了相关领域改革进程的“动态”发展情况,对2009年大部制改革后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等大部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管理薄弱等问题进行了披露。三是报告注重提高时效性,反映政策实施、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市审计局从2008年起就设置了派驻大运会项目审计工作组,建立了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联动审计机制,跟踪审计大运会场馆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同时对大运会部分申办经费、大运会执行局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跟踪审计,提出了加强工程管理和投资控制的各类审计意见或建议32条,促进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大运会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物资管理。
二、着力提高把握全局的能力,反映情况更加系统和完整
“十二五”时期,我市将在“深圳速度”的基础上打造新的标杆—— “深圳质量”,实现从速度优先向质量优先转变,从注重经济增长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审计工作肩负的任务将更加繁杂艰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改变了以往简单摆列清单或个别反映问题的方式,每一部分都更加注重从全局的高度和系统的角度,着力反映该领域的全貌和总体,体现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服务“深圳质量”的理念。一是总体反映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关注资金预算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以及区财政转移支付核算等存在的问题,既强调了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确保了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又反映了发挥了财政杠杆作用,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深化财政预算等情况。二是全面反映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的情况。经两次清理整合后,市审计局组织对市财政专项资金2008-2010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显示,2010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82.50亿元,实际执行74.68亿元,当年结余107.82亿元。市财政委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及操作流程,经清理整合后的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审计揭示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着设立未履行规范程序、部分产业类专项资金安排交叉重复、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三是首次反映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审计的情况。2010年,市国有资产收益全年预算收入14.41亿元,预算支出15.53亿元;决算收入15.28亿元,决算支出15.42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6.04%和99.26%,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工作不断完善,形成了具有特区特色的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体系。从2011年起,市审计局对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进行审计。今年的审计结果表明,2010国有资产收益收入完成预算计划,支出方面基本做到先预算后支出,重大支出预算调整履行报批程序;对监管费的使用加强了管理,节约了开支;借出的款项,都能如期收回,未出现坏账情况。根据审计结果,市审计局提出了资本运作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
三、更加关注和维护民生,促进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
民生福利始终是审计工作的关注重点,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继续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投入等领域资金投入情况,突出反映有关政策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一是关注社保基金运作。报告在反映社保基金情况时,肯定了市社保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审计期间未发现挪用、侵占社保基金的违规行为。但审计发现,按照国家现行的管理规定,社保基金只能购买国债和办理活期、定期存款,保值增值渠道单一,市社保基金购买国债的比例较低,五年期定期存款所占比例也较低, 保值增值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关注医疗收费问题。市审计局2010年组织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2009年至2010年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由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未将绝大多数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各家医院只能自行采购,不利于规范管理。三是关注住房问题。市审计局把房地产增值税作为今年税收征管审计的重点,审计结果在审计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客观反映。经对比国土部门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证信息和税务部门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清算等信息数据,审计抽查发现有10个房地产项目已竣工完成销售达到应清算条件未清算,与有关要求不符。四是关注交通出行问题。轨道交通(二期)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重点,市审计局设立了派驻轨道交通项目审计工作组,及时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发现工程结算未按计划送审,个别改迁工程未按图施工等问题,提出了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全面、准确的投资概预算,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送审进度等意见和意见,从制度和根源上解决政府投资中的共性问题。通过审计揭示这些问题,不仅摸清了民生建设和改革取得的成效,还反映了改革和完善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体现了审计工作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新进展,有利于促进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确保党和政府惠民措施落实到位。
四、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大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从近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很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是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如在专项资金审计方面,揭示了程序不规范、资金安排重复、公示制度不完善及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单一等深层次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报告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时深入机理,着力揭示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机制性扭曲和重大管理漏洞。如报告在审计意见中提出强化职能严格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拓宽保值增值渠道提高社保基金收益、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运行提高效益的建议中,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从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完善征管流程,推进项目经费预算的细化管理,梳理、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尤其是提出了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将我市作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试点城市,提高中长期存款的比例等方面,关注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宏观管理,有利于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助于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审计发现问题后,市审计局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审计期间的整改情况均在审计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反映。如:在税收征管审计情况中,经抽查发现,7家企业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合计3 123万元,3家企业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3 208万元,审计期间均已补缴完毕。对于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一些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审计报告全文或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或审计结束后积极整改,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市政府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整改,加强责任追究,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总体看,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审计工作的新进展,审计工作更好地围绕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宏观性进一步增强,体现了审计监督的深度、力度和广度在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