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发包人: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
二、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关键线路上的监理签证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万元整(其中:泵房:万元、危险品库房:万元、高低压变配电房(开闭所):万元、挡土墙:万元)。以财政审核造价为结算价。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其它
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补
充
协
议
发包人: 山西省棉麻公司
承包人: 山西紫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山西省棉麻公司1、2号楼北路面硬化工程
工程地址: 山西省棉麻公司家属院
二、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中,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 7980 元(柒仟玖佰捌拾)元整。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其它
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代表人:
年
月
承包方(章): 代表人:
****年**月**日
日
第三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议务,并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5、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桩基、土建、安装、装饰、消防
二、工程造价:约1.3亿元
三、工程质量: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总合同工期 执 行 定 额 工 期(以监理公司下达的开工令计算)
五、承包方式:该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六、工程支付方式:
此工程无预付款,待工程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独立式地下室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的80%。以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款,决算经有资格的审计部门确定工程总额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额的97%(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决算报告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审计结束,否则视为默认乙方的决算报告的工程款)。剩下工程总额的3%用作工程质量保修金。经济签证造价带入当月工程完成量。以上各节点进度款支付以现场监理审核后14天为限,超过14天由此造成的所有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延期付款的利息计算及责任:
1、甲方付款延期1个月,按月息1%计算;甲方付款延期2个月,按月息
2%计算;甲方付款延期3个月,按月息3%计算,则乙方有权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承担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如没有按付款方式支付应付的工程款,超出应付时间的3个月,乙方有权处置实物房产,价格按售房的开盘价90%抵扣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甲方应予办理该房产的全部售房手续。
八、工程结算
该工程按工程竣工图(包含工程经济签证)按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
1、采用定额土建工程为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装饰工程为1999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
安装工程执行《安徽省安装工程综合估价表》
2、人工调整及流动施工津贴按安徽省建筑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3、综合费率:全部工程按二类工程类别计取费率。
4、材差调整:按毫州市公布的利辛城区市场材料每期信息价进行定期调整(即主体结构部分施工期的市场信息价平均调整)若信息价中缺项的,承包方应在采购前进行市场询价,将询价情况向发包方汇报,达到发包方认可并签订材料价格确认书(以月为一期限)。
5、垂直运输:高程均采用塔吊及人货电梯垂直运输设备。
6、外脚手架:按乙方公司材料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九、安全及文明施工:
1、安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文明施工及标准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国家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对文明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创市级标准化工地。
十、质保期满一年返还保修金额的60%,满两年付清余款。主体结构乙方承担终身保修义务。
十一、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到位。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满足甲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其他约定:
1、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水电费级建筑材料测试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担交符合当地验收标准的资料齐全(包括乙方应担供的竣工备案资料),否则不予办理决算。
3、乙方自拿到图纸之日认真校对,甲方在十日内组织开工前的图纸会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不得任意修改图纸,并达到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有误或施工原因需要修改原设计时,必须报请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工程量据实增减结算。
4、乙方订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进场时必须有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随时可以随时抽查,检查合格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将工程上所用的主材及装饰材料,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参与认可后并主材样品封样,作为以后材料验收依据,对因材料不合格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如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场监理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合同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保修期间出现的属于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经保修仍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应继续无偿修理或负责赔偿。
8、乙方负责绘制竣工图及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编写,并交工程验收部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相关单位归档,资料备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9、对于农民工工资的管理,乙方应建立工资卡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如乙方施延发放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为充分确保本项目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甲方要求乙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必须驻施工现场,乙方以上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甲方工程部负责人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备
后方可请假,否则发现一次离岗者,甲方将处罚乙方1000元整,在当此工程款中扣除。
11、甲方因该项工程开工的前期手续不齐全,如甲方通知乙方开工,甲方应出据书面说明可以开工的理由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乙方顺利开工。如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停工,造成的一切后果全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因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补充协议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本补充协议是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如发现相悖的应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逼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 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 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甲方建设的“年产60000吨粘胶短纤维工程” 项目一期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在2008年 4 月 8 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基础上特签订本补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本补充协议为双方自愿达成,凡本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有冲突之处皆以本协议为准。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年产60000吨粘胶短纤维工程” 一期项目锅炉房工程。
1.2建设地点:安徽省望江县经济开发区。
1.3结构型式:桩基,框架,钢结构;
1.4施工条件:施工场地基本平整,区内施工道路由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负责,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电源接口,乙方自行按月交纳水电费。
1.5建筑面积:约8000㎡。
1.6承包范围
锅炉房工程的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合同工期
2.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以厂房施工合同工期为依据,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全部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具备生产使用条件)之日。所有临时设施拆除,且所有施工人员、材料、机具设备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全部退场。
2.2除因经甲方书面签认的因甲方原因或本地区战争或本地区发生5级以上地震(依据地震局发布的地震公告)或8级以上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施工的,工期予以顺延外,由其它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均不予以顺延工期。
2.3施工单位应自行处理好与周边四邻的关系,因周边四邻关系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本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含税包干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
3.2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款方式确定。
3.3工程合同造价约为人民币400万元(肆佰万元整)(已下浮,其中包括土建、装璜、道路、绿化等)。根据安徽2000定额,三类综合(20.97%)收费标准,总造价下浮17.3%收取。
3.4工程结算依据:本工程按《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5
年安徽省建筑工程定额》工程量按施工图和有效的变更联系单按实结算;按《安庆市建设工程信
息望江县信息价》,缺项部分参照安庆市信息价编制,工程造价为按实结算。
3.5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上述工程如发生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或发包人调增、调减工程量并造成造价变动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执行
乙方已充分勘察现场施工条件,甲方除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口、本工程围墙边界线外,本工程围
墙边界内杂物清理、场地平整及可能的围墙补缺和临时大门施工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现场条件以全部人员撤离、房屋拆除后的状况为准);乙方已谨慎考虑本项目材料及设备进场
交通状况及本项目与现场已建建筑的紧邻关系,如施工中发生任何矛盾与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
决并承担费用。
3.3经双方商定,以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工、机械、管理、材料、安装、调试、维护、利润、税金、保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费用,今后不因竣工决算前政策
性文件调整而改变造价。
3.4造价中已包含定额范围内的各种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检验实
验费中制作、封样、送检、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费及安拆、混凝
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赶工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和考评费等各种措施费。
3.5 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及《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导则》要求中的各种措施技术费。
3.6 外墙保温节能节点和做法,图纸中未注明的,按通用图集施工,外墙保温施工应符合《民用
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投标时各项费用已包含到总价中。
3.7总价中已包含渣土管理费及卸点费、排污费、噪声污染费、占道费、扬尘整治费、民工工
资保险金等总价包干。
3.8总价中已包含定额范围内的各种规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定额测定费、安全生产监督费、建筑管理费、劳动保险费等总价包干;劳保统筹由甲方代扣代交。
3.13合同价款的支付
3.13.1桩基及基础施工完成,并经质量监督站验收确认为合格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
3.13.2主体三层顶结构完成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5%;
3.13.3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5%;
3.13.4外墙装饰及外门窗全部完成,脚手架拆除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5%;
3.1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13.6工程已交付钥匙、备案完成并经决算审计双方确认后十日内支付至决算总价的85%;
3.13.7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一年后十日内支付至决算总价的95%;
3.13.8决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施工方如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在所有项保修期满后30
天内付清。
3.13.9其中甲控材由甲方按乙方的委托付款单代为支付,并从相应次工程款中同比例按暂定价
扣除。
3.13.10 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必须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4、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施工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贰拾万元整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甲
方将向乙方提供贰拾万元整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互退还。
5、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若甲方或购房业主提出工程质量整改意见,乙方不能
按时整改到位,所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及工程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积极
配合甲方交房及积极做好保修期间的工程质量返修工作,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交房和保修期间的索赔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因乙方原因每引起一次购房业主索赔,乙方另外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
元赔偿金。
6、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6.1乙方在施工中若不遵守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之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
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乙方确保现场标化管理达到合格标准。
6.3鉴于现场场地比较狭小,甲方按附图所示范围划分06幢、07幢与小区03幢间的施工作业
工作区,乙方不得将临时设施搭设于03幢的施工作业工作区内,在03幢开工前半个月由甲方发
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清退03幢施工作业工作区内一切材料,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15日内清场,并将场地交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03幢施工作业工作区内一切材料所有权由甲方自由处置。
7、违约和索赔
7.1除本协议2.2条延长合同工期外,延期竣工在一个月内按每按期一天处罚叁仟元处理,延期
竣工一个月以上按每延期一天处罚伍仟元处理。
7.2、由于承包方原因使工程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甲
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延期竣工交付的责任。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购房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由乙
方承担。
7.3乙方不得对本工程实施转包,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清退出场,同时赔偿
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4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不得因无力履行合同而消极怠工或中途退场,否则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7.5乙方明确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每星期在现场不
少于5日,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请假)。若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天以上不在工地现
场,且未经甲方或监理认可,甲方有权按每次2000元人民币收取违约金。如连续5天或2个月
内累计10天不在现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报招投标管理处备案。
7.6施工现场标化不合格,罚款壹万元整,达市级文明工地奖励壹万元整。
8、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页:(1)甲控材料清单(2)双方确定的清单单价表(3)06、07幢与03幢场地分界线图。
甲 方:*******乙 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五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 包 方:合肥天威置业有限公司承 建 方: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2011 年12 月3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发 包 人:合肥天威置业有限公司承 包 人: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5住宅楼工程
6.设计单位:
7.监理单位: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外墙漆
2. 塑钢门窗、栏杆及百叶窗
3. 屋面防水及保温
4. 公共部位楼梯间地砖及墙砖
5. 防火门及部分设施
6. 内墙涂料及乳胶漆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1.开、竣工日期
1.1月总工期 212 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金额(大写)(人民币)本工程执行投标人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投标人清单中综合单价计算;本工程为土建分包项目,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给乙方,施工过程中每月5日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付款额为当月完成额的85%,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滞留3%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1.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 本补充协议系《天威碧水兰庭住宅楼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5.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定合同代表:签定合同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