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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监理情况汇报

在建项目监理情况汇报



第一篇:在建项目监理情况汇报

一、东露天选煤厂工程

东露天选煤厂工程于2009年元月份开工建设,项目概算投资16.3亿元,监理部于元月9日进驻东露天,并根据合同【东露天(2008)044】要求,监理服务期,建设期18个月、竣工验收期12个月、缺陷修复期12个月。建设期监理服务费用占总费用(450万元)的2/3(300万元)。根据目前工程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东露天选煤厂建设期完成达到全部联合试运转条件要到2012年4月底,建设期增加22个月,根据监理费用比例需增加监理服务费300/18*22=367万元。

二、木瓜界选煤厂改扩建工程

木瓜界选煤厂改扩建工程于2010年1月份开工建设,项目概算投资9.5332亿元,监理部于1月12日进驻木瓜界,并根据合同要求,公司给监理部配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计10人。我公司监理投标报价是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010年11月30日达到调试运转条件为前提,合同总价172.8万元,【木瓜界选煤厂改扩建2010(001)】。但目前由于建设工期滞后一年,造成监理服务期已超期一年,造成监理服务期超期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由于选煤厂在改扩建过程中边生产边施工,导致原煤仓和产品储煤场煤改造工程均需分段进行施工,不利于组织流水作业,同时为了不影响生产,倒工作面还需等待时机,人为的造成工期延误;

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受征地和村民滋扰影响,矸石外运皮带及井东矿主井驱动机房至原煤仓栈桥至今不能施工;

③受运煤列车影响,产品储煤场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材料、商品

混凝土等不能及时运送到现场,导致工程施工进度缓慢;

④受铁路专用线停电时间限制,跨铁路栈桥钢桁架吊装时间延误近3个月,快速装车站3至今不能进行钢结构安装;

⑤项目建设过程中增加工程量或修改设计,是建设工期延长的原因之一;根据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本项目工程预计超概1.9亿元;

⑥设计图纸提供的不配套、不及时,导致很多急需施工的部位没有图纸或施工完毕后需要返工处理增加了工作量;以及现场设计代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速度等也是导致工期滞后的原因之一;

根据目前工程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选煤厂完全达到竣工移交条件要到2012年9月底,到目前为止,已支付监理费80万元,监理服务期严重超期,需增加监理服务费180万元。

三、木瓜界区域供水工程

木瓜界区域供水工程于2010年9月开工建设,项目概算投资9162.15万元,主要包括大沙沟污废水提升及输水管线工程、3#井地面疏排孔疏水收集提升输送工程、井东矿矿井疏水管线工程、大沙沟污废水处理站工程等单位工程,监理服务期从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底,服务期16个月。监理合同总价80万元,【木瓜界区域供水(2011)007】,监理费未支付。由于11月初大沙沟污废水提升泵站新增加了导流渠,正值冬季施工,今年冬天恐不能完成导流渠工程,预计该工程将延期到2012年5月,按比例法计算需要增加监理费25万元。其他工程能按期完工。

四、木瓜界区域供热工程改扩建

木瓜界区域供热改扩建工程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项目概算投资8086.45万元,主要包括给煤系统、锅炉房、排渣系统、沉灰池及泵房、脱硫剂制备车间、室外给排水及供、热场区设施等单位工程,监理服务期从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服务期19个月,监理合同总价80万元,【木瓜界区域集中供热(2011)006】,监理费未支付。目前给煤系统、除渣系统及锅炉房土建等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锅炉及辅机安装工程工期滞后,厂区设施没有施工,预计2012年6月该项目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按比例法计算需要增加监理费25万元。

五、井工设备维修中心及安装中心

井工设备维修中心及安装中心各类车间项目工程于2010年7月1日开工建设,监理单位随之进驻现场开展监理任务;根据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监理合同井工维修(2010)001规定,监理服务期限为12个月(现场施工9个月,资料验收3个月),根据目前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在本年度12月底验收完毕;本项目实际监理服务期为18个月,超期服务6个月,本项目监理合同标的为97.5万元,按比例法计算,应增加补偿监理服务费用:97.5×6/12=48.75万元;第二,项目概算土建工程投资为7695.47万元,设备购置费5312.59万元,安装工程投资为2184.12万元,其建安费用概算投资为9879.59万元;竣工结算单位工程建安费用汇总为进行比照,根据甲方认可的单位工程计价报告,其建安费用增加值为1330.69万元,另据中煤一

建项目初步测算,其在建项目建安费用至少在11000万元左右,综合计算井工维修中心项目建安费用增加额为6590.3002万元,按比例计算应增加监理服务费为97.5×6590.3002/9879.59=65.04万元。这样总计应增加监理服务费为48.75+65.04=113.79万元。

六、选煤厂电气化改造项目

本项目为五个选煤厂电气自动化改造,项目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0月30日,计划工期7个月,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价为11390万元,因施工与生产交叉,甲方方案确定,影响施工进度,目前仍没有完工;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计取监理费应为:218.6+(393.4-218.6)/(20000-10000)×(11390-10000)=242.8972万元。

七、安家岭一号井选煤厂技改项目

本项目共分两期,其中一期工程费用2113.43万元,二期工程费用5482.60万元,共计7596.03万元;一期工程在09年至10年已经完成,二期工程计划于2010年10月开工,实际开工于2011年8月2日,目前正在施工的单位工程为综合楼工程及粗煤泥分选车间。委托监理合同一、二期都没有签订,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计取监理费应为:120.8+(181.0-120.8)/(8000-5000)×(7596.03-5000)=172.09万元。

八、安家岭一号井原煤储煤场改扩建项目(扩能工程)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4月10日,计划工期12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为2009年4月,目

前仍在施工,监理超期服务20个月;预计在2012年6月能够完工;工期推迟原因:

1、与生产交叉作业,施工不能耽误生产;

2、设计变更量较大。委托监理合同费用108万元,监理超期服务26个月,按比例计算应付监理服务费108×26/8=351万元。

山西中太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11年11月

第二篇:在建项目监理业绩证明

附件4-4:

在建监理项目业绩证明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

表2

现场监理机构(公章)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项目监理部汇报材料

工程名称:青海盐湖集团综合利用项目二期供热中心 建设单位: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青海火电工程公司湖南第五工程公司

工程规模:安装建设3台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备4台480T/h、CFB锅炉

工程开工日期:2009.10.3

竣工日期:由于一些项目甲方未招标 待定

管理目标:

1.监理合同履约率100%,工程优良率96%以上。

2.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负监理责任的工程安全事故。

3.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职业性疾病和伤害。

第四篇:在建项目管理

公司工程部对在监项目的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细化,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在建项目中监理项目及监理人员的管理,监督现场监理人员格守职业道德,保证本项目顺利完成,营造安全第一、质量一流、进度保障、材料节约、文明争先的良好氛围,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各总监办要记认真学习,采取措施,落实好各项目要求。

第二章对监理项目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第二条各项目总监办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人员需求,向公司工程部递交项目人员需求申请表,具体仍执行原程序。

公司工程部对公司招聘的现有人员,依据其从事的监理专业、执证情况、经验、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各方面综合考虑,有针对性的充实到各监理项目中。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进行安排职务和分配到具体项目,并签发人员派遣单。各项目总监办接到派遣通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监理员可由总监办根据需要自行招聘和安排,报公司工程部审批。

第三条项目人员请销假制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必须向公司工程部请假,将请假条发公司工程部邮箱,经公司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其他人员(包括后勤人员)请销假制度由项目总监办自行制定。

第五条项目人员离职制度。离职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工

程部提出申请(离职申请表按公司管理制度格式),以便于公司有足够时间招聘新的监理人员,以保证现场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对未按要求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擅自离职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并涉及其个人的信誉评价。

第三章对在监项目的技术管理

第六条针对在监项目的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的下发一些针对性的指导文件,包括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环保控制、信息、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

7.1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情况,随时巡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发现问题,及时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根据问题严重性,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业主。

7.2对施工单位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坚持先检后用的原则。

7.3对施工单位送监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单位必须出具书面通知,并勒令、限期、监督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清出场,并将书面通知上报业主和公司工程部。

7.4各隐蔽部位的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亲自到场监督,及时汇签隐蔽资料。现场签证必须真实、准确。

第八条工程进度管理

8.1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表,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

8.2 及时检查各项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是否一致,如实际进度滞后,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

8.3 现场监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资料是否与工程形象进度一致、签字是否完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完善。

第九条工程费用控制

9.1 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实体质量合格、资料及资料签认齐全,作为计量和支付的先决条件。

9.2 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时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

9.3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计量与支付台帐,根据施工单位申请和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当有较大差异时应报建设单位和公司工程部。

第十条安全文明管理

10.1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10.2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随时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限期并监督施工单位整改至达到要求。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管理

11.1现场监理人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规范要求,符合要求后方可同意施工。

11.2环保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工程项目所处自然环境的特点,熟悉环境敏感点以及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措施,随时检查施工单位落实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不合格,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二条工程例会管理

12.1要求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及时处理一周内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形成会议纪要。

12.2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及时解决突发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对项目上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向建设单位和公司上报。

第十四条如遇建设单位临时通知或安排工作,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知内容或安排的工作。

第四章对项目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对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各职能部门领导进行考核,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考核分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形式,考核结果将与待遇和人员信用评价挂钩,与评先挂钩。

第十六条凡受到业主或质监机构表彰的监理人员或监理项目,公司将给予奖励;对在监项目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公司工程部将根据严重程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计量控制中存在的虚报、超计现象,公司工程部将根据其严重程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章对监理项目的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工程部将根据监理项目的工程进展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监理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分内业和外业两组,并对总监办的机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监理项目总监办。

第六章在建项目须向公司工程部上报的资料

第十八条为及时掌握各在监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便于对项目的规范管理,各项目总监办应及时向公司工程部上报有关工程监理方面的资料(先电子版报送),主要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监理工作简报、监理通知及整改回执(扫描件)、监理文件、重大工程方案审核审批情况、重大工程及设计变更、建设单位下发重要的监督管理文件及其他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以上资料除及时报送电子版资料外,必须定期向公司工程部报送书面版(一个季度报送一次)。

第五篇:在建项目监理单位总监安全生产责任书

东西湖城投公司2014年在建项目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切实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及约定,特制订2014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根据合同,公司委派担任改造项目总监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理管理责任。

二、安全生产目标

1、确保工程项目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

2、严禁发生群体急性中毒事故,财产损失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用电、爆炸及火灾等事故。

三、安全生产内容

1、全力保证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车辆等级事故。

2、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监理项目部必须配备执政上岗的专职安全员,制定完善的监理安全管理制度;监理单

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方安全人员到岗执勤。

4、严格督促检查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行业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持证率达100%,并建立相应档案,各类人员未经系统教育和培训不得上岗。

5、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行政建设单位。施工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6、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全方位的跟踪监督整改,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并搞好基础台帐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四、事故及不履责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一票否则,如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扣减监理费总额的30%,并且城投公司将在后续工程招标时不予考虑。安全工作日常严重不落实,暂扣当月监理费,清退监理出场。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状双方各保管一份。

建设单位:(印章)监理单位:(印章)

建设单位代表:项目总监:

二0一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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