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万州区召开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总结
6月21日,万州区委、区政府在万州宾馆召开了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总结表彰暨打击非法营运动员大会。万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家育、区政协副主席王世傅、区委办副主任刘冰、区政府副秘书长、区法制办主任胡先济、区政府副秘书长牟东安以及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各镇乡、街道分管负责人、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成员、区运管处、区交管支队、区城监支队领导及执法人员共170余人参加了大会。
会议由区政府副秘书长牟东安主持,万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家育作了主题报告。一是全面总结了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对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开展的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对深入开展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阐明了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要达到的目标。明确整个整治工作从2006年6月20日起至9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清理摸底、重点整治、巩固成果、总结5个阶段。由区运管处牵头、乡、镇政府及交安办密切配合。区交通、公安、安监、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成立三个综合执法大队。对查获的违章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共同为确保万州辖区交通畅通、运输安全有序,为构建万州和谐社会,提升万州城市形象作出贡献。
会上,区政协副主席王世傅还宣读了万州区委、区政府关于表彰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并由各有关分管领导给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
第二篇:万州区召开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总结(精)
万州区召开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总结
6月21日,万州区委、区政府在万州宾馆召开了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总结表彰暨打击非法营运动员大会。万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家育、区政协副主席王世傅、区委办副主任刘冰、区政府副秘书长、区法制办主任胡先济、区政府副秘书长牟东安以及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各镇乡、街道分管负责人、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成员、区运管处、区交管支队、区城监支队领导及执法人员共170余人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区政府副秘书长牟东安主持,万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家育作了主题报告。一是全面总结了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对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开展的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对深入开展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阐明了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要达到的目标。明确整个整治工作从201X年6月20日起至9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清理摸底、重点整治、巩固成果、总结5个阶段。由区运管处牵头、乡、镇政府及交安办密切配合。区交通、公安、安监、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成立三个综合执法大队。对查获的违章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共同为确保万州辖区交通畅通、运输安全有序,为构建万州和谐社会,提升万州城市形象作出贡献。会上,区政协副主席王世傅还宣读了万州区委、区政府关于表彰城区摩托车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并由各有关分管领导给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
第三篇:万州区城区地名
万州区城区地名
根据《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万州城区近年来命名的地名予以公告:
一、大道
南滨大道:起于江万船厂,经江南初级中学,止于长江二桥南桥头。
北滨大道:起于印盒石大桥,经三峡移民广场、和平广场、吴家湾、万安大桥北桥头、长江二桥北桥头,止于青草背。为便于门牌编号和管理,北滨大道分为三段。
北滨大道一段:起于印盒石大桥,经华红玻璃有限公司,止于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
北滨大道二段:起于鄂渝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经三峡移民广场、和平广场,止于吴家湾。
北滨大道三段:起于万安大桥北桥头,经长江二桥北桥头,止于青草背。
江南大道:起于高桅立交桥(规划)西侧,经区政府办公大楼,止于长江三桥(规划)南桥头。
翠屏大道:起于高桅立交桥(规划)西侧,经区公安局、区委机关宿舍(在建),止于联合坝机场路。
厦门大道:经一号桥向西北延伸至万渝高速路入口处止。
龙都大道:经岔路口向西南延伸至索特印刷包装厂处止。
二、路、支路
金戴路:起于金龙路,经万州一职中,止于川东电机厂。
金戴支路:起于金戴路,经万州区警察培训学校、万州一职中大门口,止于手扒岩(戴家岩居委会7组)。
红花路:起于牌楼农行龙宝分理处,经红花作业区,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办公大楼,止于北滨大道二段。
青龙支路:起于青龙路,止于青龙西路。
玉龙路:起于南滨大道寨子岩西侧,经梨花路、步云路,止于江南大道。
南山路:起于长江二桥南桥头,经洄澜路,止于江南大道。
洄澜路:起于南滨大道寨子岩东侧,止于南山路。
文峰路:起于江南大道,经华森纸业,止于翠屏大道。
玉印路:起于南山路,止于江南大道。
金岛路:起于江南大道,经玉斗路口,止于江南大道。
岑公路:起于江南大道。经区委办公楼,止于江南大道。
玉斗路:起于玉龙路烟斗嘴,止于金岛路。
凤凰路:起于岑公路,经梨花溪,止于翠屏大道凤凰庵。
梨花路:起于南滨大道,经玉龙路、步云路,止于南滨大道。
步云路:起于南滨大道,经玉龙路、梨花路,止于江南大道百步梯。
津滨路:起于王牌路225号,经爵士花园止于长江边。
津滨支路:起于津滨路中部,经驷马桥小区,止于三峡移民广场。
光彩路:起于沙龙路三段联通公司,向西南经青龙村2、3、4组,止于沙龙路三段移动公司南侧。
光彩支路:起于移动公司北侧,向西南经光彩建材家居城,止于光彩路。
幸福路:起于北山大道528号,经植物油厂止于长江二桥北桥头。
华升二路:起于天凤路,向西止于名亨路。
石城路:接石城路,向南延伸,止于天子城前寨门。
石映路:起于石城路,向东南止于天子城石梯道。
新狮路:起于龙庭别墅区,向北止于万开路。
吴家湾路:起于白岩路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经吴家湾社区二组,止于五梁桥。
政通路:起于申明北路,经申明中路止于申明南路,由“申明一路”更名。
工业大道:起于泗耳河,经申明坝止于塘坊大道,由“申明二路”更名。金泉路:起于沙龙路三段888号,向西北经金泉·阳光花园小区,止于光彩路。
三、街、巷
宝石街:起于宝石桥,经龙华街,止于沙龙路三段。
龙华新街:起于龙华街,经农行储蓄所,止于沙龙路三段。
园湖街:起于静园路,经龙湖旅游市场,止于三峡移民广场。
临溪街:起于王牌路万州区建筑总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爵士花园、昊盛房地产公司,止于北滨大道二段。
龙海街:起于王牌路龙洋物业公司,经海康集团,止于沙龙路二段。
清华街:起于龙海街,经清华公寓,止于清堰街。
清泉街:起于沙龙路一段,经龙宝公安分局,止于采气三公司。
富康街:起于龙安路,经富康花园,止于宝山路。
龙安梯道:自龙宝路182号上行至宝山路的石阶梯道。
兴茂步行街:起于北山路,经万州海洋馆,止于陶家坪。渝东花园路终点移至海洋公园对面阅江台。
袤源巷:起于周家坝路,沿西北方向延伸,止于天城大道。
龙进沟:位于五桥街道办事处原“龙家湾”处(属移植旧城地名)。
北山街:接北山街,向东南方向延伸,止于北山大道。
新北巷:起于北岩脚,向北止于新星路。
石人中心街:起于石人道班向东止于石人小学。
文华巷:起于上海大道216-218号,止于上海支路217-219号。
南滨大道一巷:起于南滨大道,止于玉龙路。南滨大道二巷:起于南滨大道,止于玉龙路。
四、建筑物
天津·三峡移民广场:原“三峡移民广场”更名。
驷马桥小区:东临三峡移民广场,南临津滨路,西临国贸中心,北邻静园路。
棉花地小区:东临北山路,西、南临北山大道,北临北山观山底。
万州光彩建材家居城:位于沙龙路三段青龙村二、三、四组。
兴茂·山水国际:位于北山大道321号至581号之间(原丰收三组)。
兴茂·御景江城:位于沙龙路二段上排(原石峰九组)重庆市第二检察分院至万州区行政审批中心之间。
国城·江山龙苑:位于沙龙路二段下排万棉厂至中医院(原牌楼小区)。
上游·福地:位于王牌路261号。
帝景湾·名苑:位于电报路143-177号。
老万州文化不夜城:位于乌龙池123号。
万全小区:位于龙沙路三段原万全村境内。
万宝锦苑:位于乌龙池38-1号。
祥瑞·东方大厦:位于天津·三峡移民广场。
祥瑞·滨湖花园:位于天凤路199号。
祥瑞·蓝天锦园:位于天龙路111号。
北山观景苑:位于北山路29号-69号。
中恒江南·第一城:位于江南新区南山路。
滨江一号:位于南滨大道江南中学附近。
金泉·阳光花园:位于金泉路。
东山花苑:位于玉安社区2组。
华榕·醉美湾:位于北滨大道三段(文昌宫附近)。
华粹·南山绿庭:位于凤凰路区委职工宿舍旁。
颐舍·畔江天景:位于北滨大道三段(钟鼓楼大市场外侧)。
五、其它
叠翠溪:起于翠屏山楠木垭,止于南滨大道。
梨花溪:起于翠屏山梨园,止于南滨大道。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第四篇:摩托车整治方案
迎龙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前言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迎龙政府成立迎龙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迎龙镇政法书记、安监办公室、迎龙镇派出所、交巡警。
具体职责:
镇安监办:负责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镇派出所:
三,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总体目标
1、总体目标。
(1)全镇无牌无证摩托车得到彻底根除,报废摩托车得到有效清理,摩托车安全管理基
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2)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得到
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3)盗抢摩托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社会治安环境及摩托车加以经营秩
序明显改善。
(4)摩托车下乡政策得到深入实施,农民群众出行难、不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5)积极稳妥开展整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稳定,不印发群体行事
件或不稳定因素。
2、具体目标
(1)二轮摩托车无超载,三轮摩托车无非法载人;无牌无证摩托车排查登记率达到100%;
(2)摩托车上牌率、驾驶人持证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3)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100%;
(4)2011年1月5日后全区摩托车销售点带牌销售率达到100%
(5)非法拼装、报废摩托车,不属国家公告目录的摩托车销毁率达100%;
(6)进入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厂、站、场维修的摩托车合法率达到100%;
(7)摩托车年审率达到100%
(8)收费停车场(库)停放的摩托车牌证齐全率达到100%;
(9)全镇主干道、重要支路及其路口无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
(二)工作原则。
1、“先清理、后整治”原则。先行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区无牌无证摩托车底数并建立相应台账,后组织综合力量,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涉嫌盗抢摩托车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治。
2、“边纳入、边规范”原则。对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纳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纳入规范管理条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边纳入,边规范,全面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
3、“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原则。2011年3月31日前,对主动申报登记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以教育、训诫为主,并参照《重庆市焦点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摩托车下乡带牌销售操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家电领发【2009】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
4、“文明治理、确保稳定”原则。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始终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人性化执法;对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要统筹考虑、稳妥处置,既严格执法又确保社会稳定,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有效的有机统一。
四、整治对象及步骤
(一)整治对象:全镇违法摩托车,重点整治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摩托车超速、超载、不戴头盔、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和摩托车非法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步骤: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申报登记、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10日——1月31日)
(1)各村、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应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2)镇安监办等部门要侧或制作摩托车安全宣传专题片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办牌办证的必要性以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等内容。
(3)按照“政府领导、镇包村社居、村居包住户”的原则,各村居委会组织综治力量,对辖区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督促群众办理和完善摩托车牌证手续。各村街道办事处于2011年2月1日前将排查情况台帐,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各村、居委会应在辖区显著位置、摩托车集中区域,主要交通干道悬挂摩托车专项整治标语,张贴宣传画和《摩托车集中整治通告》,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摩托车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5)街道办事处及其行政村、居委会,各派出所、交巡警支队应动员区域内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主动办牌办证,督促摩托车驾驶人在摩托车油箱两侧显著位置免费粘贴安全警示标志,达到摩托车台台张贴、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2、集中申报登记阶段(2011年2月1日至3月31日)
(1)设立摩托车办牌办证服务站或代办点,公示《摩托车教师证申领和摩托车注册登记流程》、办理需知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开展摩托车上牌上户工作。
(2)车主凭车辆合法证明或村(居)委会、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盗抢、拼装摩托车证明,到辖区摩托车办牌办证服务站或代办点申报登记。
(3)区公安、卫生、质监、车辆检测、保险、机动车收回等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组成综合便民服务队,定期到偏远乡镇、街道、社区、工矿企业等摩托车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上门服务,简化工作流程,建立驾驶人体检、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交强险投保、车辆报废绿色通道,方便车主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驾驶考试、车辆年检审、车辆报废等车管业务。
对符合摩托车登记条件或申请报考摩托车准驾资格证的,当场受理,手续完备的,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有关业务。
3、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阶段(2011年4月10日——6月15日)。
(1)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摩托车生产、销售、保险、登记、交易、使用、维修、回收
等环节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管。
(2)
第五篇: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县综治委《关于印发**县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摩托车事故高发势头,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综治委研究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监控,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机关单位、集镇和村社主干道为重点,常抓不懈,逐步深入,以抓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培训为突破口,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搭载、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飚车等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规范摩托车管理,努力构建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镇摩托车上户率达到7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培训持证率达到8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车主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摩托车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重点违法行为和人员死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全镇摩托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综治委成立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任组长,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川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镇范围内无牌无证摩托车和驾驶员,重点整治集镇道路和村社主干道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假(套)牌、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和非法拼装摩托车。
五、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面向镇属各单位、村委会和机关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村、各单位要配合派出所干警和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入户发放宣传单和整治通告,逐户进行宣传发动,为严抓严管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执法环境。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6日至10月1日)。-2-
1、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路面管理,配合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依法查处:
(l)对手续合法完整符合挂牌办证规定的,依法处罚后责令挂牌、办证;
(2)经查有锉改发动机、车架号码等“盗抢”嫌疑的移送刑侦部门处理;
(3)属私自拼装、组装及报废车辆的,依法处罚并予销毁。
2、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交警部门适时开展打击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车、无牌车上路行驶、盗抢车辆等专项治理行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3、严格按照“有违必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处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镇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集中整治期间,县交警部门将在平川派出所设立临时服务点,开展摩托车驾驶人培训和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工作,方便群众上牌办证。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各单位要将整治成果汇总上报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成效显著的给予表
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以推动全镇交通秩序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责任联系制度,迅速形成由党组织牵头,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人员带头守法、做好表率的综合治理局面。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成立以党(总)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交通安全整治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做好摩托车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县交警部门将《致摩托车驾驶员一封信》,分发到每一位摩托车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在辖区村、学校和群众聚集地以摩托车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宣传图板巡回展出活动,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三)围绕重点、突破难点开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后,镇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面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四)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摩托车的纳管率。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县公安局制定的便民措施和优-4-
惠政策,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了解便民措施和优惠政策实质,有效提高摩托车的纳管率。
1、对在用摩托车、三轮汽车因合格证、发票遗失或不符合当前规定,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办理注册登记:⑴属于《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现有车型或曾有车型,且购买时间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撤消此车型之前;⑵合格证、发票遗失的,但能够提供合法购买证明(购车人书面说明情况,行政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派出所签署意见);⑶未达到报废标准的;⑷无盗抢、拼装、走私嫌疑的。
2、在办理在用摩托车、三轮汽车登记注册业务时,对三轮汽车,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臵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的规定,免征车辆购臵税;对摩托车核发牌证后开具“缴纳车购税告知单”,告知所有人缴纳车辆购臵税。
3、整治期间参加摩托车驾驶证培训的,免收资料工本费。
4、整治期间,县车管分所在派出所建立流动车辆登记服务代办点,办理“五种”车辆注册登记和培训考试业务,方便群众上牌办证。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开展整治活动。在执法过程中,相关单位、派出所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强化措施,严肃纪律。镇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将此次
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下去。镇整治办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监督。对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半月进行一次排名,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当中。
(七)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动的成果,将摩托车路面管理由集镇、村社主干道延伸并形成制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根据摩托车无牌率、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率及完成量化管事等情况评定名次并进行通报。同时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探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摩托车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