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营业执照过期
关于营业执照过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其内容为: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其内容为: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篇:营业执照过期的检讨书
尊敬的工商管理局:
我个体工商户于20xx年2月2日。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许可执照,执照为长期执照。有效期到20xx年2月2日。现在我单位执照过期没有前往复审复照,已经超出经营许可期间2个月多20天。在这期间我单位经营额为0.69万元,违反经营所得1930元。
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对于营业执照过期的事情应该很清楚,超期经营就属于违法经营了。我过期未予办理违反了工商管理法规,理应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罚。
在此,我写这样一篇检讨,希望贵局能够从轻处罚,我个体工商户会立即纠正错误。立刻复照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此致!
第三篇:营业执照年检过期了怎么办?
营业执照年检过期了怎么办?
深圳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1、进入填写报告界面后,按照提示下载报告书,离线填写报告的内容,报告中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由系统自动加载,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内容;
2、填写完成后,予以保存。点击上传报告书,上传成功后进入预览界面,如填写内容有误,可进行修改再上传;
3、确认填写报告的内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即完成提交报告。
报告公示信息:
1、公示时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商事主体提交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公示。
2、公示平台: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深圳信用网”上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商事主体报告信息。
注意事项:
1、商事主体报告的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按照当前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不一致,报告中填写的内容不视为变更登记,商事主体须按规定到注册窗口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商事主体填写章程或协议的实际情况如与备案不一致的,只需要填写不一致的内容。
此资料由深圳市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益提供,如有不明处,可联系我们!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报告确认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内,通过信息平台予以公示;一经公示,不得随意修改。
4、商事主体自报告确认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通过信息平台中年报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如年报信息已公示,商事主体已完成提交报告;如年报信息未公示或在进入年报提交界面,年报状态显示为“待公示”的,请与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年报单位联系。
5、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经营状况)、联系人信息、股东身份证号码等四项内容不予公示。
对不按时提交报告的商事主体的处理:
对不按时提交报告的商事主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的规定,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此资料由深圳市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益提供,如有不明处,可联系我们!
第四篇:营业执照过期年检罚款减免申请书1
营业执照过期年检罚款减免申请书
吴兴工商分局城中工商所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湖州翰锐广告有限公司的现任法人代表周央,公司以前法人代表为邢建新,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于2012年12月份办理法人更换事宜,今年3月份办理了公司地址变更手续,变更之后我以为营业执照已经年检,加上忙于整理交接事宜,这个疏忽照成了营业执照脱审,现在非常后悔痛心!
在接到工商所年检通知电话后,虽然立即前往办理,但已离正常年检几个月了。
本人是属于四级腿脚残疾(证号:***23344),也是初次参加公司营运和管理。且公司自成立以来因为市场竞争残酷,一直处于业务稀少,财务严重亏损状态,公司也濒临挣扎阶段。
为了挽救公司,能让公司有机会生存,恳请工商局各级领导,从教育为主出发,体谅公司和本人实情,能够给予从轻处理,十分感谢!
申请人:周央
2013年10月23日
第五篇:营业执照
1.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应当首先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章程或者管理规章;
(四)歌舞娱乐场所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住址和个人简历)及上述人员无本办法第六条情形的书面声明;
(五)经营场所的《房地产权证》(属租赁场所经营的,应同时提交租赁意向书)。不能提供《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注明该场所为商业用途的,应当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该场所为商业用途的书面证明以及建设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相关证明;其中不能提供《房地产权证》的,还应当提供其他相关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七)资金证明;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上述核查符合条件的,文化主管部门在5日内出具回执;不符合规定的,则退回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申报环境、消防审批
申请人凭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回执向环保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申报环保审批和消防安全审批,如实申报拟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面积、楼层,由环保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在相应的审批意见书上注明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面积、楼层。申请人依法领取环保部门批复同意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后,应立即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环保、消防安全审批文件进行核查,符合规定的,受理发证申请;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向行政许可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3.检查 公示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发证申请后5日内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拟设立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并将拟设立场所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后5日内,按照《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举行听证。
4.听证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听证结束后20日内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核定歌舞娱乐场所可以容纳的消费者数量,实际使用面积按人均2平方米计算,其中舞池容量为人均面积1.5平方米;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办理登记手续 领证
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后,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始营业。歌舞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公安部门备案。文化主管部门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的有效工作日不包括实地检查和公示听证所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