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推荐]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推荐]



第一篇: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推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中人社发„2012‟129号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社分局: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贯彻《通知》精神。各人社分局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充分发挥村(社区)服务站信息平台作用,做好“三支一扶”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明确政策优惠。我市生源毕业生成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可根据•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享受政策优惠补贴:参与省“三 1

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省补贴基础上,给予一次性3000元生活补贴;对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省补贴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3000元生活补贴。

三、报名方式。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报名时间为5月31日前。凡中山生源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http://)、填报个人信息,并于2012年5月31前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和体检表到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报名,由我局汇总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四、服务岗位安排。省“三支一扶”办对各部门上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材料进行审定,并统一安排服务地点及服务岗位。

联系人:郭金环,陈嘉欣 ;联系电话:88230672,88230671

地址:中山市民生路38号2楼12、13号窗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

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毕业生三支一扶△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2年5月25日印

(共印6份)

第二篇: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类型: 三支一扶--2009年招募(2009-04-22)

粤人发〔2009〕93号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省内各高校:

为保证我省2009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卫生厅

省扶贫办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三日

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粤办发〔2006〕28号)、《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就业形势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09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拟招募16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我省52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扩大影响,完善机制,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三、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本省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在广东人事网(http://)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http://

第三篇: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类型: 三支一扶--2009年招募

(2009-04-22)

粤人发〔2009〕93号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省内各高校:

为保证我省2009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卫生厅

省扶贫办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三日

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粤办发〔2006〕28号)、《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就业形势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09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拟招募16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我省52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扩大影响,完善机制,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三、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本省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在广东人事网(http://www.teniu.cc)及时发布“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动态信息等,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宣传“三支一扶”计划。

(三)围绕招募活动,省内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等媒体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 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招募组织工作。

四、组织招募

(一)为确保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有的放矢,省“三支一扶”办已组织各有关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于2009年3月10日前上报了基层岗位需求信息(附件2)。省内各高校及各有关市人事局要切实根据基层岗位需求,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参加“三支一扶”的招募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

(三)省内各高校及各有关市人事局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并公布本校和本地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活动方案,严格按照基层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组织招募,并以我省农村基层急需的教育、卫生、农技人才为重点,积极动员师范、医学、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毕业生踊跃报名,优先选用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和山区生源毕业生。

五、报名审核

2009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报名时间为4月20日—5月30日。

(一)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由毕业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先在网上申报,再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3,直接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上下载打印,以下简称《登记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体检表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携带有毕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和体检表到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报名。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省人才服务局先在网上申报,再将报名人员材料汇总后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携带《登记表》和体检表到学生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报名。上述高校毕业生填写《登记表》时,“学校意见”栏由学生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先在网上申报,再将报名人员材料汇总后报省“三支一扶”办。

(四)上述一、二、三项中所列体检证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或学生毕业院校校医院出具。体检依高校学生毕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表中必须有体检医师的签名和体检医院的印章。

(五)对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上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材料,由省“三支一扶”办审定。经审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于6月25日前在广东人事网、广东人才网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书面、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大学生本人。

六、派遣培训

(一)6月2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印发《广东省2009届“三支一扶”大学生派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各有关市人事局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将参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人事局,并督促县(市、区)人事局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

(二)7月12日,“三支一扶”大学生凭身份证到各有关市人事局报到,由当地人事局根据《计划》审核名单并发放银行卡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7月13日,省“三支一扶”办召开2009届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出征仪式电视电话会议,广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有关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7月13日-14日,各有关市人事局根据省“三支一扶”办组织编写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对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介绍到有关县(市、区)人事局,不得出现人员滞留情况。同时,须将本市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完成情况(含人员岗位落实地点、单位、住宿等情况)于7月25日前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

(五)遇特殊情况,各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培训及派遣工作时间安排有变化的,须事先征得省“三支一扶”办同意。

七、经费保障

(一)省财政对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0元。

上述经费统一由省“三支一扶”办管理。除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外,其余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为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办理银行卡,直接发到个人。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从实际出发,对到本地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二)各地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的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在7月30日前从专项资金中按每人250元的标准统一拨付。

八、考核总结

(一)2009年7月底前,有关县(区)人事局须根据《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7〕25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200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期满考核。

(二)2009年7月底前,各有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2009年“三支一扶”工作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

九、有关要求

(一)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进行;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依《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办理。

(二)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联络表》(附件4),于2009年4月15日前传真至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在广东人事网公布,以便高校毕业生报名。

(三)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负责“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于4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注册中遇到问题请致电020-84096135,与梁列全老师联系。

(四)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工一名领导负责,具体工作要落实到部门和人员,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1.广东省2009年“三支一扶”工作日程表

2.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

3.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联络表

省“三支一扶”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事厅“三支一扶”办

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电话:(020)83133979、83133951、83134959

真:(020)83339935

联 系 人:许健逵

张国强

E-mail:rcglkf@vip.sina.com

第四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总结

本人被派往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参加“三支一扶”工作一年来,秉持“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理念,广泛深入群众,主动向领导学习,向干部同事学习,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勤奋工作,刻苦锻炼,认真做到“五个为”:一是有为。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按计划朝目标序时推进,杜绝盲目行事、虚度光阴的不良行为,手脚麻利、快事快为,当天的任务当天完成,不拖拉懒散,努力实现事有所为、为有所果。二是实为。就是做事情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养成不耻下问的良好习惯,拒绝盲从和凭直觉做事,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深入基层、接近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办事。三是能为。就是不断加强学习,主动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逐步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将所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克服作风漂浮、高傲自大、心浮气躁的消极意识形态。四是敢为。敢为不是乱为,而是事事做到比领导快半拍,领导的决策意图是什么,大概什么时候会出台新计划,都具备超前意识并做好适当准备,这样才没有手足无措,真正做到了超前不抢前。五是新为。就是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着力培养创新思维和改革意识,敢于向领导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大胆建言献策但不决策,遇事广思维、多角度分析,挖掘亮点、抓住特色。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各级“三支一扶”办、各级领导、干部同事、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强化自身思想作风建设

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更加注重改变自己的主观世界,工作以来,一直保持读书、看报,关注科技发展动态的习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把学习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时刻把群众疾苦挂在心上,牢记服务宗旨加深群众感情,端正对群众的态度,积极投身到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去,一切为农民着想,为农民造福。

二、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本领

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群众开展扶贫工作。实现科技致富,人的素质是关键,当前人民群众盼的是致富,要的是服务,求的是技术,希望我们能指出致富门路,人的素质显得更为重要。为此,我努力把学习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深入村、组指导生产,增加社会实践,确保生产技术及时准确传递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向基层老同志和各领导学习农村工作经验,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水平,与村支部、村委会一起抓好生产培训,推广新信息、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从而推进农村生产、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爱岗敬业,开展本职工作

服务大田县屏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以来,本人不断加强办公室工作的学习,主动请教领导和同事,切实发挥办公室上传下达、办事办文、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中枢机构功能,广泛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将所得到素材编辑成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工作一年来,办公室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本人负责信息工作,通过实地调研,认真思考,加强创新,XX年基层信息工作取得全县第一名的佳绩;去年以来,所服务乡提出了“持续提升扬优势,务实运作促发展,致力建设闽中高山万亩生态茶乡”的目标,在本人的认真运作下,建成福建省首家乡级茶叶网站,目前网站运作维护良好,短短几个月点击人数达到*万多人,为大力宣传屏山生态茶,拓展屏山生态茶市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受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总之,工作一年来,我所做的离组织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但我进取向上的心没有改变,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没变。我将继续正确面对工作,深入群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断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切实在基层增长才干、磨练意志、丰富阅历,为实现自我的人生观、价值关,促进个人成长添砖加瓦。

第五篇: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2009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解读公告

一、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内容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包括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湖北项目志愿者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支教主要实施的是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参加这个计划的毕业生称为“ 特岗教师”,是2006年教育部针对西部地区一些“两基”攻坚县教师紧缺的事实,加强充实农村师资力量的计划,由中央财政支持,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湖北省安排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属市、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简称“资教计划”,参加这个计划的毕业生称为“资教生”,是2004年湖北省教育厅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激励等措施,每年从普通高等学校中,遴选一批应届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学校任教,重点支持农村的薄弱学校,重点支持农村学校的薄弱学科的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湖北省内各县、市、区中小学校。

二、服务期限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2009年选招对象和条件

(一)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09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200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参加选招)。“支医”、“支农”对象的选招可以放宽到2007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如果省内生源不足,各地可按条件适当选招外省生源的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往届毕业生年龄根据相应学历相应放宽。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五)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四、2009年选招计划

2009全省共计划选招3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结合国家“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招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重点支援农村初中义务教育;

根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选招4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等岗位的公益性支农服务。支农需求专业重点是农学、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微生物、园艺、蔬菜、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植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选招400名(含50名基层计生服务岗位)医疗卫生专业的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支医,重点培养全科医生。支医需求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护理、检验、药学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选招5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工作;

结合共青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恩施项目,选招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恩施州的基层乡镇担任西部计划志愿者,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五、服务期间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资办法执行,按月发放;每人每年发给400元的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标准直接发放给本人。

六、湖北省优惠政策

(一)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

(二)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三)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公务员时,可享受部分专项职位指标,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内录取为研究生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3年;

(四)凡到恩施、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省里确定的贫困乡镇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对从事支医的毕业生,支医经历应作为城市医院招录人员、优先晋升职称的依据。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参加支教计划的毕业生除享受以上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的毕业生,凡符合推免资格的,可先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后再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免费托管户档关系。根据自愿的原则,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也可直接转入接收县(市、区)。

(三)对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出资组织岗前培训,免收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费。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通过选拔考试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院校在学费上给予30%的优惠,省教育厅给予适当补贴。

(五)服务期内表现特别优秀,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的人员,经过选拔,由省教育厅出资送到国外培训。

(六)资教生在服务期间,每年暑期由省教育厅组织到汉进行免费业务培训。

七、学校鼓励政策

(一)对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学校对服务期满三年的毕业生一次性奖励3000

元;

(二)对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授予“武汉科技大学服务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落实研究生加分录取政策;

(四)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补充学生工作干部时,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中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毕业生回校做学生辅导员工作。

(五)对在校期间借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协助其办理服务期内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手续。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6/948004.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