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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情况汇报

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情况汇报



第一篇: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情况汇报

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县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3】132号)文件要求、按照检查小组工作分工,发改局参加人员检查情况如下;

一、坪上乡2010-2012年度发改涉农项目、1、坪上乡2010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政府至大哪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0万元,下拨资金10万元,于2011年7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坪上乡丰林村异地扶贫搬迁,总投资88万,下拨资金52万元,涉及搬迁农户43户176人,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13.4万,街道硬化完成6300平方米,水电安装正在施工。支付农户建房补助款34.4万元,房屋建设基本完工。搬迁入住24户、19户在进行内装饰,未报账4.2万在乡财政账上。工程竣工后再下拨36万元建房补助款。

2、坪上乡2011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哈呼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2012年8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坪上乡双喜村丫口至化架通村公路,财政资金30万元,下拨资金30万元。2013年元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坪上乡2012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哈呼至上组机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二、鸡场坡乡2010-2012年度发改涉农项目

1、鸡场坡乡2010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村苗寨经小路至纳黑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8万元,下拨资金18万元。2011年元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鸡场坡乡后寨村丫口至李家寨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2万元,下拨资金12万元。2011年12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那贝村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0万元,下拨资金10万元。2011年12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鸡场坡乡2011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坡村至新寨组通组公路,财政资金40万元,下拨资金40万元。2012年3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鸡场坡乡2012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白桥高间至**丫口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2013年1月18日报账核销10万元、还有5万元未报账核销,摆在乡财政账上。2013年4月工程竣工已验收。

(2)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坡至骂若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228万元。支付给施工方**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筑工程总公司鸡场坡项目部刘恩浪170万元,工程进入收尾阶段,由于施工方工程管理混乱,应该支付工人工资、建筑材料款未结清楚,影响通村公路进度建设。鸡场坡乡政府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争取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早日竣工验收。

第二篇:强农惠农汇报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

工作情况汇报

区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清查督查组:

为贯彻执行商财农(2010)第406号文件精神和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农业局领导十分重视,及时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并要求局属单位迅速行动起来,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市、区《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清查工作,并以此次清查为契机,摸清资金底数、强化检查监督、规范运作程序、建立健全制度。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我局把确保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局成立了以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邢俊任组长,副局长李建华、汪元敏、刘建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股、科教股、种植业管理股、农机监理站、种子管理站、农技中心、能源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股,负责这次专项清查的日常工作。同时,按职责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单位,明晰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清理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认真制定方案。根据商财农(2010)第40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商州区农业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增强了专项清理清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相应制定了本部门资金专项清理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一是把好数据关。对检查范围内的各项资金,按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表格填报、审核汇总。同时清理项目名称、资金额度、拔付时间、资金流向、做到每笔资金铁来龙去脉都一清二楚,确保检查范围内的每笔资金都能准确无误、清晰明了的反映。二是把好完善关。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为契机,围绕专项清理清查存在的和针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对照有关惠农政策进行整改落实,提出完善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制度,建立起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自查自纠,扎实开展清理检查工作。一是认真梳理涉农政策资金项目,摸清资金底数。扩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清理范围,及时对我局涉农资金8大 项进行全面摸底,分解到各股室单位,并认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如实填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按照要求,组织各单位对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摸底统计,摸清资金底数和流向,为今后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夯实基础。2007年以来区农业局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取得了显著效果,到目前为止,2007年至2009年,我局共落实

强农惠农上级安排的资金惠农资金 8 项,受益农户 3600 多户。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及时地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整改,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资金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确保惠农资金安全到达农民手中。

2007—2009年主要资金使用情况:

(一)小麦良种补贴:2007总资金73.72万元,项目由商州区种子公司负责实施,我局经核查,全区共销售小麦良种407743.25公斤,按每公斤补贴1.9元计算,共补贴商州区种子公司77.471218万元。2008总资金183.63万元,财政局农才股共分两次拨付我局131.663325万元。此项目通过招标的形式,由商洛市种子公司和商州区种子公司负责实施,我局经核查,全区共销售小麦良种76.42875万公斤,按每公斤补贴1.66元计算,我局共补贴两家供种企业131.663325万元。2009总资金199.7万元,因前两年资金到位迟,此资金一直在滚动使用,因此09年资金暂预留到2010年秋播使用,故财政未拨。

(二)、玉米良种补贴:此项目从2008开始实施,2008总资金130万元,我局经核查,全区共种植面积为13万亩,按每亩10元补贴标准,共拨付全区30个乡镇办事处130万元,要求财政所通过一折通发放给种植户。2009总资金203.4万元,我局经核查,全区共种植面积为

20.339552万亩,按每亩10元补贴标准,全区应拨付203.39552万元,此资金经协商,直接由财政局拨付给各乡镇财政所,通过一折通发放给种植户。

(三)、地膜玉米补贴:2007总资金为74.5万元,经财政局农才股拨付我局,我局按核查面积,分两次拨付各乡镇办事处。2008总资金为84.6819,经财政局农财股拨付我局,我局共拨付乡镇23万元,余6836819万元。2009总资金为52.9616万元,经财政局农财股拨付我局项目专户,暂未使用。

(四)、蔬菜资金:2009蔬菜资金共计140万元,计划局拨付我局50万元,财政局拨付我局90万元,我局经核查,共拨付各乡镇、种植大户等各项支出共计120.38万元,余资金结余到2010年蔬菜种植使用。

(五)、农机具补贴资金:2007年:省上安排商州区30万元,陕农机计发[2007]13号。2008年:50万元,商政农发(2008)94号,2009年:省上下达商州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100万元,陕农机计发[2009]13号,后经申请于2009年7月分追加计划45万元,共145万元,商政农发

[2009]100号。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商州区农机管理站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申报、补贴机具质量监督、供货企业产品验收。项目资金管理为各县区财政局。具体补贴

资金由各供货企业结算。

(六)、农村沼气省级专项资金:省本级沼气项目2009下达51万元,区财政拨付51万元;省级配套31.5万元,实际支出31.5万元。

(七)、农村国债沼气资金:2008年下达256.7万元,区财政拨付256.7万元,实际支出230万元;2008年新增国债资金下达296.7万元,区财政拨付296.7万元,实际支出276万元;2009年大型沼气工程下达资金152万元,资金未拨付;2009年服务网点建设下达资金13.5万元,已支出。

(八)、农村能源中央专项资金:2008下达686.3万元,财政拨付686.3万元;2009下达188万元,2009年补充80万元。

上述六、七、八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户用沼气、村级服务网点、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太阳灶、节柴灶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建立项目专账,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度,按进度申请使用资金,积极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强化专项清理清查措施、落实责任,我局把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做为2010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来抓。并组织对各乡镇、办事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同时,利用“政风行风热线”、“三农天地”、和“商州农业信息

网”等互动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惠农服务及投诉、建议和协调服务。

(五)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一是把好数据关。对各项资金,按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表格填报、审核汇总。同时清理项目名称、资金额度、拔付时间、资金流向、做到每笔资金铁来龙去脉都一清二楚,确保检查范围内的每笔资金都能准确无误、清晰明了的反映。二是把好完善关。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为契机,围绕专项清理清查存在的和针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对照有关财经方针、政策进行整改落实,提出完善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制度,建立起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长效机制。

第三篇:XX街道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活动专题

X街工委[2011]45号

关于XX街道开展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街道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道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增强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使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县纪委要求,结合XX街道实际,我街道将于2011年11月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二、检查方式

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

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的相关要求依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发的指导意见。

三、检查内容

1、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

2、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3、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

四、检查组组成 第一组

组长:XXX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纪委书记 成员:XXX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XXX 街道纪检监察干事

五、要求:

检查组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各检查组要认真记录,及时形成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

中共XX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专项资金检查通知

XX街道党政办2011年11月10日印发(共印10份)

第四篇:强农惠农

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情况汇报

7月20日,全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提出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关于开展2010年莆田市秀屿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秀财[2010]182号)文件,对本单位落实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将2009年以来我局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09年以来本单位负责发放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

况。

1、资金发放。资金的发放方式是省财政厅通过逐级拨到区财政局,然后由区财政局转到我局帐户,我局收到款项直接拨到村居委会。总体上讲,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较好,一是操作方式规范,各村、有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目标,对惠农补贴资金实行财政统一和打卡发放。二是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专户的和资金监管,严格遵守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六到户”和“六不准”的工作纪律。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都做到足额发放,准确快捷。没有出现以补贴抵扣农户的款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村集体组织代领补贴,拖延补贴兑付时间等现象。没有增加农民负担现象,群众较为满意。

2、资金使用。2009年以来上级拨下6万的强农惠农资金用在南日镇三墩村一所小学教学的建设,现资金已到位。

3、资金监管。加强监督,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项目申报立项情况,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二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滞拨、欠拨资金等问题;三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四是检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

4、主要成效

一是通过对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方面的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二是密切了干群关系,树立了政府形象。通过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落实了国家各项民族惠农政策,密切了干群众关系,有效地树立了各级干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资金发放、使用、监管中的主要问题

1、资金发放。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拨到市财政再到区财政,这样逐级拨款的方式容易耽误时间,不利于各项事业的及时开展。

2、资金使用。由于一些强农惠农资金有限,只能在一定的范围进行,影响了惠农资金效益的发挥。

3、资金监管。总体上强农惠农资金能得到合理使用,但也存在个别村干部截留、挪用、挤占强农惠农资金。

2009年以来本单位发放的强农惠农资金款一览

2009年我局积极向上级申请少数民族补助款6万元,用于南日镇三墩村的一所小学教学楼建设,到目前资金已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要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目标管理,统筹

安排,精心组织。要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台帐,及时发放。要认真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类补贴项目资金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确保无超报、漏报与错报行为,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广泛宣传,普及政策。为了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

(四)纠防并举,注重预防。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同时,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篇:强农惠农

张舍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青岛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查组字〔2010D 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专项清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一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清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清查范围。这次专项清查的范围为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各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我镇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镇财政所、中小学、科技文化服务中心、民政办、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水产站、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农机站等。

(二)主要内容。

1、清理。镇属有关部门和各村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检查。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主要包括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等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在专项清查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检查和纠正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及时转发上级制定的各项制度办法,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是否根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情况,建立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问题,资金分配是否公正、公平、规范、透明,是否实行了公式法、因素法等资金分配办法;是否推行了项目招投标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制度。二是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是否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帐户设置和资金划转是否存在问题。三是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是否根据实施方案、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是否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的现象,项目预算、决算是否合法真实,各有关部门是否及时组织了项目竣工验收,建成项目是否达到了项目设置的预期目的,是否充分发挥、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7月中旬开始至2010年10月中旬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中旬)。

成立张舍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办公室、镇财政所、中小学、科技文化服务中心、民政办、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水产站、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农机站等部门站所组成,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任副组长和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清查工作。

各村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查工作。各村和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要于7月18日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371050)。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一17日一7月20日)。

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在系统内 开展自查自纠。各镇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所辖有关部门和村庄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组织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2、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纠正。

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自查阶段中,分配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本系统内对各镇村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需各成员单位检查资金附后),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单位总数的50%。镇领导小组在对所辖有关部门和村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村庄总数的50%。自查阶段结束后,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领导小组要将自查情况分别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20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重点检查阶段(7月26日一7月31日)。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单位和方式。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有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重点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园区)及涉农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专项资金类别不低于全部资金的50%。市领导小组根据重点检查情况,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市检查组重点检查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做好迎接青岛市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领导小组于7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全市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青岛市领导小组。

(四)青岛市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一8月31日)。迎接青岛市领导小组的重点检查。根据市检查组、青岛市检查组重点检查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做好迎接国家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国家重点检查及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一10月31日)。迎接国家的重点检查。根据国家检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做好全面总结工作,巩固和提高专项清查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的督导。各镇(街道、园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辖部门和村庄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级、分系统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统一领导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建立分系统工作机制。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对全市专项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重点检查等,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对本系统的指导、督促、自查自纠和参与重点检查等工作。三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四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各镇(街道、园区)领导小组要参照市领导小组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三)扎实开展工作。开展专项清查的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切忌流于形式,避免花架子、走过场和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资金电子监察系统,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领导小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张舍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张舍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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