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曹坪中学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活动工作总结
柞水县曹坪中学
开展安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工作总结
我校为了确保“双节”及“两会”期间学校大局和谐稳定,期末工作顺利结束,按照柞教体局(2011)5号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在调处活动,现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1、召开专题教师会,组织学习柞教体局(2011)5号文件,王燕校长传达了县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使全体教师明确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不仅关系到学校和谐稳定,更重要的是要确保“双节”,和各级“两会”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切实解决师生反映的实际问题,化解好各种矛盾,保证“两会”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2、召开学生大会,宣传文件精神,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燕。成员:陈绪勇、陈昌水、郭复汉、李超、朱璐、王锡宝、蔡红霞、张龙。并且进行了明确分工,王燕校长全面负责,陈昌水和李超负责教学方面,陈绪勇和张龙负责总务后勤方面,郭复汉负责教师之间,三个年级组长负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做到五包。
三、活动实施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元月9日至11日)安排部署阶段。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实施安案,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2011年元月12日至15日)排查梳理阶段。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教师、学生宿舍、食堂、处室、教室集中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和梳理,对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不稳定因素及潜在性问题一一进行排查。
第三阶段:(2011年元月16日至元月18日)矛盾稳控化解阶段。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分别深入教师、学生、宿舍对教师之间因工作问题、师生之间因管理方法不当问题,学生之间因生活争执问题等进行了交流勾通,妥善调解。全校内没有大的矛盾纠纷问题,全校师生稳定和谐。
四、存在潜在性问题
随着校安工程的进一步实施,学校面貌虽焕然一新,硬件设施也不断完善。但学校外欠账较多,存在不稳定因素。现总外欠账52.2万元,其中尾欠11万元,教师融资利息16.5万元,贷款利息2.2万元,双高普九校园建设10万元,教学宿办楼加固装电2.5万元,空调装电10万元。特别是教师融资利息,欠账时间长,教师人数多,每年逼得紧,也本应早给教师还,请局里尽快解决。
第二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总结
城东社区居委会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调处工作小结
为认真做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为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现将三月份的小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提高社区的居民素质,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我们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黑板报、文明市民学校讲座和面对面教育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个人道德素质,使社区居民能和睦相处,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各项权益。从根本上提高了社区居民的自身素质,从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将工作做细做实。我们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针对我社区内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人员较多的情况,我们把重点主要集中了这个地方,对因他们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了着重的排查。对因边界等资源分配问题引起的纠纷,以及因生产、生活和债权、债务纠纷可能激化为刑事案件方面的矛盾纠纷,我们也将其列入重点工作。这次集中活动中我们还对其它方面已经出现,但久拖未决已成为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作了排查。
三、建立调处和应急机制,联运联调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落实到实处。
城东社区居委会认真地处理发生在社区内的矛盾纠纷事件,把工作落到实处。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不偏不袒,让群众心服口服。对社区内纠纷我们都以最好的态度进行调解,并进行了记录使矛盾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使各类纠纷化解及时,轻微案件调处不出居委会。
我们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上虽然有了一定的成绩,当也有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使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城东社区居委会
2006年3月10日
第三篇:栟茶镇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
栟茶镇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
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各单位:
为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9月2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目标要求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我镇范围内各村(居)、各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移民问题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要把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涉及群体切身利益结合起来,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调处结合起来,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排查调处,努力实现集体上访不出镇、越级群访不发生和个访明显减少的目标。具体做到:
1、排查到位。对我镇各村(居)、各单位的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并记录在案,不留死角死面。排查情况每三日向镇司法所报告一次。
2、调处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解决的方案,明确解决的时限,并落实解决的办法,使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都经过调解处理。特别是对重点案件,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镇司法所。
3、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排调、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出镇、不出单位,尤其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对有可能进京赴省上访的重点人员,各村(居)、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做他们的稳定工作,宣传政策,掌握信息,发现苗头随时报告。
4、宣传教育到位。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过程中,加强对《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进而增大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难度。
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方法步骤
这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党政办公室和镇司法所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和各单位要统筹兼顾、齐抓共管,按照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的原则,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这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2日—2006年9月25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联席会
议以及市、县两级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2、排查调处阶段(2010年9月22日—2010年12月31日)。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主要是彻底搞清楚:过去排查出来的尚未解决的矛盾纠纷有多少,这次新排查出的有多少,当即调处的有多少,通过工作能够彻底解决的有多少,需要落实稳控措施的有多少等。逐一建立台帐,把和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下访、接访及召开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等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排查,形成纵横交错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要把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尤其要注意掌握因移民、拆迁等问题可能形成群众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对排查出来的苗头和问题,实行包案制落实责任到人,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解决时限。工作中要做到: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排查到位;对重点部位防范到位;对重点物品管理到位,以重点突破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三是全力调处,加强防控。排查和调处要同步进行,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一次解决到位;问题已经解决、再提高要求,要区别情况;对生活困难的给予帮助,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不留后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镇汇报,由镇委领导综合协调各方面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问题。同时,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稳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众
事件,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和其他势力所利用。四是妥善处理非正常上访。对群众上访,各村(居)、各单位都要认真接待,把问题解决在本村、本单位;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各村(居)和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各项任务。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1月4日—2011年1月7日)。各村和各单位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镇委组织人员,将对各村(居)和各单位进行检查。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推动,确保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和司法所要加强组织协调,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2、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和各单位要着眼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排查调处好本村(居)、本单位的矛盾纠纷,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把本级的问题推向上级,把本单位的问题推向社会。对涉及多个单位的,镇委将指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工作。
3、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工作。各村(居)和各单位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化解下去。要把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联系的过程。
4、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关口前移,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四篇:县国土资源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14号)和《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旌办发[2006]5号)文件要求,决定从1月到6月底,在本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特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各部门要按照“排查的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的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把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月26日至2月4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调处阶段(2月5日至6月18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京、赴省、去市上访人员的信访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级上报(报局执法监察股)。同时,对接待的国土资源信信访问题要及时处理答复,做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要积极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和县局领导汇报,力求从源头上预止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确保本系统内的信访问题得到解决。各部门于2006年6月15日之前将国土资源信访信息排查调处表报局执法监察股。
3、检查总结阶段(6月19日至6月24日)。各部门对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处理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同时,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问题要限期解决,届时,局执法监察股对各乡镇土管所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阶段性总结和全面总结,分别于2006年3月15日和2006年6月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局执法监察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务求实效,确实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因工作不利,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工作。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做好本辖区和本系统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加强和本局执法监察股的密切联系,要以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提高疑难案件结案率和息诉息访率,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发展稳定全局的信访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使信访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
第五篇:县国土资源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14号)和《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旌办发[2006]5号)文件要求,决定从1月到6月底,在本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特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各部门要按照“排查的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的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把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月26日至2月4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调处阶段(2月5日至6月18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京、赴省、去市上访人员的信访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级上报(报局执法监察股)。同时,对接待的国土资源信信访问题要及时处理答复,做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要积极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和县局领导汇报,力求从源头上预止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确保本系统内的信访问题得到解决。各部门于2006年6月15日之前将国土资源信访信息排查调处表报局执法监察股。
3、检查总结阶段(6月19日至6月24日)。各部门对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处理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同时,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问题要限期解决,届时,局执法监察股对各乡镇土管所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阶段性总结和全面总结,分别于2006年3月15日和2006年6月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局执法监察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务求实效,确实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因工作不利,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工作。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做好本辖区和本系统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加强和本局执法监察股的密切联系,要以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提高疑难案件结案率和息诉息访率,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发展稳定全局的信访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使信访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